船舶保险招标公告(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2024)
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 2024年船舶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9
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就2024年船舶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2024年船舶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2024年船舶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48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贰年,每条船保险一年一签,每条船上一年投保保险到期日前30日内,供应商出保单,完成投保付款手续,保险期限为一年,第三年如双方无异议,可延续执行一年,具体保险生效的保险期间以保单所载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为在南通地区的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分支机构,并正常经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按照磋商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形式,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中,并致电采购项目联系人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采购项目。(获取磋商文件的相关事宜请自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查看和下载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联系人:殷翔,联系电话:13338069561,Email:381415818@qq.com)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基地90米趸船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任港镇扬中街西首),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基地90米趸船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任港镇扬中街西首),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免收。
3、对项目各部分(项目需求、评分标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或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质疑接收人:殷翔 联系电话:0513-85167626
手机:13338069561
Email:381415818@qq.com
附件:竞磋文件
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2024年船舶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就2024年船舶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2024年船舶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2024年船舶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算金额:48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4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贰年,每条船保险一年一签,每条船上一年投保保险到期日前30日内,供应商出保单,完成投保付款手续,保险期限为一年,第三年如双方无异议,可延续执行一年,具体保险生效的保险期间以保单所载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为在南通地区的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分支机构,并正常经营。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按照磋商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形式,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中,并致电采购项目联系人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采购项目。(获取磋商文件的相关事宜请自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查看和下载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联系人:殷翔,联系电话:13338069561,Email:381415818@qq.com)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基地90米趸船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任港镇扬中街西首),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开启时间:2024年4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基地90米趸船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任港镇扬中街西首),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免收。2、履约保证金:免收。3、对项目各部分(项目需求、评分标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或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答复。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质疑接收人:殷翔联系电话:0513-85167626手机:13338069561Email:381415818@qq.com附件申请函致: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获悉贵单位发出的南通港轮驳有限公司2024年船舶保险采购项目磋商公告,经研究,我单位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地址:单位:(盖章)年月日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及其他部分由采购人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组成(7)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联系人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况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将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磋商报价5.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5.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5.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5.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技术需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磋商响应报价。供应商任何漏项、漏报、少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5.5磋商报价应包含项目履行到项目执行结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人工、通讯、税费、运输、保险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5.6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组成及装订1.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②商务技术标文件”、“③价格标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投标文件前缀号代称)。1.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修改错漏处,须经供应商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1.3价格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必须装订成册。2.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退还2.1响应文件均为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2.2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2.3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2.4开评标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3.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投标文件分别单独密封。3.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件上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与②的“正本”或“副本”内,均不得含有任何③中的报价表(报价单)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3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4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磋商小组联系。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6.1.2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6.1.3磋商响应文件除价格标以外出现磋商报价的内容;6.1.4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5磋商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6.1.6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1.7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6.1.8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而磋商竞标的;6.1.9投标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6.1.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6.1.11磋商小组认定为其他情况可确定为无效投标的。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磋商小组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按照采购制度,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审批确认成交供应商。1.3采购人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向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及其他事项等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一、项目具体需求说明(一)项目概况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太仓港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计划为所属拖轮“通港拖7”、“通港拖12”、“通港拖16”、“通港拖18”、“通港拖19”、“通港拖20”、“通港拖21”、“通港拖22”、“太港1”九条拖轮继续投保船舶保险,拟采购一家单位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二)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参保单位列表序号单位名称投保船数1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82太仓港船舶服务有限公司1合计93.投保方式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保险采购协议,保险采购协议有效期两年,第三年如双方无异议,可延续执行一年;每条船上一年该船投保保险到期日前30日内,中标保险公司出保单,完成投保付款手续;每条船保险一年一签,一主险一单,保险期限为一年;各单船船舶保险第一年投保保险险种及保额由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确定,中标保险公司按最终中标文件确定各单船险种费率及保费、免赔额出保单;保险采购协议第二年有效期及第三年延续有效期期内各单船投保前,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有权每年调整各单船保额一次,调整保额必须小于等于上一年保额,不调整则按上一年保额执行;中标保险公司保证采购协议有效期及延续有效期內保险费率及免赔额不变。1、船舶信息:序号船名船舶类型总吨位建造完成年月船籍港入级情况航行区域上年保险到期日1通港拖7普通拖轮2211992.05南通未入级内河A级2024.09.302通港拖12普通拖轮3912004.02南通未入级内河A级2024.09.303通港拖16普通拖轮4202010.10南通入级内河A级2024.09.304通港拖18普通拖轮4122007.01南通入级内河A级2024.05.295通港拖19普通拖轮4062015.06南通入级内河A级2024.09.306通港拖20普通拖轮4472020.10南通未入级内河A级2024.11.037通港拖21普通拖轮4472020.07南通未入级内河A级2024.08.118通港拖22普通拖轮4602021.11南通未入级内河A级2024.12.099太港1普通拖轮3621988.05太仓未入级内河A级2024.10.123、各单船船舶保险投保险种、保额、到期日汇总表船名投保险种第一年保额(单位:万元)到期日通港拖7全损险1002024.09.30通港拖7污染险1002024.09.30通港拖12一切险加附加险10002024.09.30通港拖12污染险5002024.09.30通港拖16一切险加附加险10002024.09.30通港拖16污染险5002024.09.30通港拖18一切险加附加险10002024.05.29通港拖18污染险5002024.05.29通港拖19一切险加附加险10002024.09.30通港拖19污染险5002024.09.30通港拖20一切险加附加险15002024.11.03通港拖20污染险5002024.11.03通港拖21一切险加附加险15002024.08.11通港拖21污染险5002024.08.11通港拖22一切险加附加险15002024.12.09通港拖22污染险5002024.12.09太港1全损险1502024.10.12太港1污染险2002024.10.12备注:1、一切险指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2、附加险指附加《四分之一碰撞、触碰责任险》及附加《螺旋桨、锚、锚链、舵及子船单独损失险》。3、全损险指沿海、内河船舶全损险。4、污染险指船舶污染责任险。5、保险到期时间为到期日当天24点。6、太港1轮为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港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所有,该轮投保人,被保险人,及付款人为太仓港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四)其他说明1.本项目采购人为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保费支付主体为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详见参保单位列表。2.保险方案补充约定。为使被保险人获得完善的保险服务,磋商供应商同意以下各项补充约定并将其视为未来保险合同的一部分,由保险双方共同遵守。(1)赔偿处理①基本原则:保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拖延和拒绝被保险人索赔要求,除非有合理和足够的证据证明,否则其行为构成违约并须承担违约责任;②一旦接到被保险人通知,保险人代表应尽早赶赴事故现场开始初步调查并提出止损建议,被保险人应予以配合;③被保险人应尽可能为保险人、公估人调查和取证工作保留事故现场;对确因运营需要而无法留待保险人、公估人查勘的事故现场,被保险人应尽可能留下照片、录像、文字记录供保险人审核之用;(2)保险出单①保险期限:一年,按保险采购协议约定续保,具体起讫详见正式保单。②保单原件在出单后5天内提交送达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二、保险条款内容:磋商供应商应提交各自公司在银保监备案过的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沿海、内河船舶全损险,附加《四分之一碰撞、触碰责任险》及附加《螺旋桨、锚、锚链、舵及子船单独损失险》,船舶污染责任险条款。三、付款方式及步骤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及所属子公司于3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逢休息日、国家法定假日可顺延)。四、履约保证金:免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方式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人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第二轮报价(最后报价)只需报总价,各子目按第二轮报价较首轮报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商务技术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序。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70分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下所设分值均为各条评分最大得分值,请评委根据各条评分内容独立评审。项目具体评分项分值提供证明材料评 分 标 准综合实力(10分)总公司财务评级5分磋商供应商总公司获得标普、穆迪或惠誉公司中的任一家出具的2022年财务评级报告1.A级及以上(含A级)得5分;2.B级得3分;3.C级得1分;4.D级或未有评级报告得0分。综合实力(10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5分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材料,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为准。提供证明资料时同时须提供官方查询网址。衡量磋商供应商总公司财务状况,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2023年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为准。1.偿付能力充足率200%以上,得5分;2.偿付能力充足率150%-200%(含),得3分;3.偿付能力充足率100%-150%(含),得1分;4.无偿付能力报告或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含)以下不得分。综合实力(10分)风险综合评级10分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方查询截图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进行评分:1.AA及以上得10分;2.A及以上得5分;3.BBB及以上得3分;4.低于BBB或无评级结果不得分。以中国保险协会官方公布为准,投标人需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方查询结果。综合实力(10分)万张保单投诉量10分提供总公司2022年四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数据,并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结果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2年四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排名进行评分:1.投标人中排名最后的得10分;2.投标人中排名倒数第二名得5分;3.投标人中排名倒数第三名得3分;4.投标人中排名倒数第四名及以前及无排名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总公司2022年四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数据,并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结果。项目经验(10分)承保业绩10分需提供保单并证明承保身份或共保协议复印件等磋商供应商船舶险保险项目,独家承保或首席承保的,保费有20万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得3分;参与共保的保费在20万元以上,每个项目得1分,本项最高10分。承保理赔服务方案(25分)承保理赔服务方案25分承保理赔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服务团队的人员配置、专业经验和服务能力以及承保理赔各项服务效率、索赔程序简化等内容,由磋商小组横向比较各磋商供应商的承诺方案后进行打分。评价为优:20事故预防服务(5分)船舶安全事故预防5分提供事故预防方案磋商供应商制定船舶安全事故预防服务方案,并依据方案提供保险期内的事故预防服务,根据方案全面性、针对性、服务频次和聘请的安全专家层级,分优良一般等级。评价为优 :4分(四)价格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注: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五)商务技术及价格权值分配商务技术权值0.7价格权值0.3(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按照采购制度,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审批确认成交供应商。当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六)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七)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发放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保险采购协议甲方: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玉莲注册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西路530号乙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第一条定义(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甲方为本项目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二)保险人乙方为本项目的保险人3.出单公司乙方或乙方指定分公司为本项目的出单公司,负责按本协议中列明的保险条件为被保险人投保的船舶提供出单承保、理赔及其他相关保险服务。第二条协议组成(一)本保险采购协议及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二)保险单及保险条款、批单;(三)甲方投保材料;(四)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澄清、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澄清、中选通知书、保险采购达成的其他书面文件。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相互矛盾之处,以本协议为准。第三条保险险种、保险保额、保险费率、免赔额及保险费(一)甲方确定船舶保险险种及第一年保额,乙方确定保险费率及保费、免赔额,投保船舶具体信息,第一年保额及上年保险到期日详见询价文件;(二)每条船投保时间为上一年该船投保保险到期日前30日内,完成投保付款手续,一船一年一主险一保单;(三)本保险协议服务期限为两年,第三年如双方无异议,可延续执行一年;(四)第二年服务期及第三年延续服务期内单船投保前,甲方有权每年调整单船保险保额一次,调整保额必须小于等于上一年保额,不调整则按上一年保额执行;(五)第二年服务期及第三年延续服务期内乙方保证保险费率及免赔额不变。(六)投保清单船名投保险种第一年保额(单位:万元)保险费率第一年保费(元)免赔额通港拖7全损险100 通港拖7污染险100通港拖12一切险加附加险1000 通港拖12污染险500通港拖16一切险加附加险,1000 通港拖16污染险500通港拖18一切险加附加险1000 通港拖18污染险500通港拖19一切险加附加险1000 通港拖19污染险500通港拖20一切险加附加险1500 通港拖20污染险500通港拖21一切险加附加险1500 通港拖21污染险500通港拖22一切险加附加险1500 通港拖22污染险500太港1全损险150 太港1污染险200备注:1、一切险指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2、附加险指附加《四分之一碰撞、触碰责任险》及附加《螺旋桨、锚、锚链、舵及子船单独损失险》。3、全损险指沿海、内河船舶全损险。4、污染险指船舶污染责任险。5、保险到期时间为到期日当天24点。6、太港1轮为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港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所有,该轮投保人,被保险人,及付款人为太仓港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第四条保险条件具体保险条件,包括主条款及附加条款,详见附件。5.保险费支付甲方在乙方出单完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甲方后,按本条约定以转账方式向出单公司指定的保险费账户支付保险费,保险费划出之日即视为完成支付。乙方开户行:乙方账户名:乙方银行账号:第六条保险事故处理乙方全省服务第一责任人为,全省服务电话为或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第九条通用条款(一)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24:00时止,如第三年续保,自动延续至2026年12月31日24:00时止,并在本协议项下保险单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如果保险期限结束后,存在遗留问题,本协议将继续有效,直至保单涉及的各项遗留事宜最终处理完毕时终止。(二)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续订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后可随时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或补充部分的效力优于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如因特殊原因确有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可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已投保保单继续有效,未投保保单不再投保;乙方亦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已投保保单继续有效,未投保保单不再投保.(三)法律责任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多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多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仍须继续履行。第十条争议解决1.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予以起诉。第十二条其他1.乙方按本协议出具的正式保单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保单与本协议冲突之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甲、乙双方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况除外。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1.保险条件2.保险条款(此页无正文)甲方: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乙方: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船舶保险附件1:保险条件1.投保人:1、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投保:“通港拖7”、“通港拖12”、“通港拖16”、“通港拖18”、“通港拖19”、“通港拖20”、“通港拖21”、“通港拖22”)2、太仓港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投保:“太港1”)2.被保险人:1、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投保:“通港拖7”、“通港拖12”、“通港拖16”、“通港拖18”、“通港拖19”、“通港拖20”、“通港拖21”、“通港拖22”)2、太仓港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投保:“太港1”)2.被保险人地址:1、南通市崇川区人民西路530号2、太仓市浮桥镇镇中路85号3.保险标的:普通拖轮船舶信息:序号船名船舶类型总吨位建造完成年月船籍港入级情况航行区域上年保险到期日1通港拖7普通拖轮2211992.05南通未入级内河A级2024.09.302通港拖12普通拖轮3912004.02南通未入级内河A级2024.09.303通港拖16普通拖轮4202010.10南通入级内河A级2024.09.304通港拖18普通拖轮4122007.01南通入级内河A级2024.05.295通港拖19普通拖轮4062015.06南通入级内河A级2024.09.306通港拖20普通拖轮4472020.10南通未入级内河A级2024.11.037通港拖21普通拖轮4472020.07南通未入级内河A级2024.08.118通港拖22普通拖轮4602021.11南通未入级内河A级2024.12.099太港1普通拖轮3621988.05太仓未入级内河A级2024.10.124.保险金额:详见协议正文内投保清单5.航行区域:内河A级,详见协议正文内投保清单6.保险期限:一年,按保险协议约定续保,具体起讫详见正式保单7.保险险种:1.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全损险2.附加《四分之一碰撞、触碰责任险》及附加《螺旋桨、锚、锚链、舵及子船单独损失险》。3.船舶污染责任险。附件2:保险条款(乙方补充)乙方提交的在银保监会备案过的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沿海、内河船舶全损险,附加《四分之一碰撞、触碰责任险》及附加《螺旋桨、锚、锚链、舵及子船单独损失险》,船舶污染责任险条款。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若投标供应商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总公司或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批准的在南通地区正常经营的分支机构,则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中法定代表人可以修改为法定负责人。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1.投标供应商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2)原件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原件;3.磋商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总公司或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批准的在南通地区正常经营的分支机构。总公司须提供①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须提供①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总公司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注:上述截图请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截取并放入响应文件中。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文件)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2.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3.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4.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价格文件1.报价总表(格式见附件6);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附件1投标供应商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声明如下: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示此证明)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该磋商活动的有关事宜。附:法定代表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投标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注:如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采购人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四、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自觉接受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六、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人主要产品1.单位概况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万元人2.单位概况占地面积M2原值:净值:万元3.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供应商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其它附件6报价总表项目名称磋商响应含税报价(首次)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2024年船舶保险采购项目大写:人民币 ; 小写:¥ 元;增值税税率: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填写说明: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报价大于48万元,为无效投标。3、此表为首轮报价,最终报价在磋商现场填写。附件7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2024年船舶保险采购项目货币单位:人民币元船名投保险种第一年保额(单位:万元)保险费率第一年保费(元,含税)免赔额特约及备注通港拖7全损险100 通港拖7污染险100通港拖12一切险加附加险1000 通港拖12污染险500通港拖16一切险加附加险,1000 通港拖16污染险500通港拖18一切险加附加险1000 通港拖18污染险500通港拖19一切险加附加险1000 通港拖19污染险500通港拖20一切险加附加险1500 通港拖20污染险500通港拖21一切险加附加险1500 通港拖21污染险500通港拖22一切险加附加险1500 通港拖22污染险500太港1全损险150 太港1污染险200保费合计(元,含税)大写:小写:增值税率:备注:1、一切险指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2、附加险指附加《四分之一碰撞、触碰责任险》及附加《螺旋桨、锚、锚链、舵及子船单独损失险》。3、全损险指沿海、内河船舶全损险。4、污染险指船舶污染责任险。注: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船舶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