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物资招标公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202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标段一、三)(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B-2024GK-013号
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15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标段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1批CT、放射片袋子,医疗垃圾袋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标段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4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1批病床用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5:3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
地 址:伊宁市斯大林街92号
联系方式:18609054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联系方式:1339499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永华
电 话:13394996638

附件信息:

013二次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pdf598.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19: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下午:15:3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11:00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home.html)

预算金额
¥121.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永华

项目联系电话
13394996638

采购单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伊宁市斯大林街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609054045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39499663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文件编号:XJDB-2024GK-013号采购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4月8日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4章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一、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表第二部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写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货物合同书(仅供参考)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标段一、三)(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于2024年4月2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DB-2024GK-013号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标段一、三)(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1)标段一:采购1批CT、放射片袋子,医疗垃圾袋;(2)标段三:采购1批病床用品;供货周期:标段一:三年(具体以合同内容履约时间为准。)标段三:三年(具体以合同内容履约时间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标段一预算金额:570000元;标段三预算金额:645000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标段一、标段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投标人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4)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缴纳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5)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2023年资信证明。(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加盖企业公章)。(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7日,每天上午北京时间00:00至14:00,下午15:30至23:59:59(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9-8982485;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地址:伊宁市斯大林街92号联系方式:186090540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联系方式:1339499663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永华电话:0999-8355211第2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相关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分为7章,内容如下: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4章采购需求及要求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货物合同书(仅供参考)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6.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我公司参与招标文件为(项目名称、标段号)的采购招标活动,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不组织、不参与任何串通投标的行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承诺单位:,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号:20年月12.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13.投标资质(2)-(8)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我公司参与招标文件为项目的采购招标活动,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承诺单位:,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号:20年月15.投标文件标书封皮格式正(副)本****项目(标段)(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联系电话:地址:附表一、采购项目验收单采购人意见:(是否合格)采购人公章20年月日采购人意见:(是否合格)采购人公章20年月日采购人意见:(是否合格)采购人公章20年月日采购人意见:(是否合格)采购人公章20年月日采购人意见:(是否合格)采购人公章20年月日采购人意见:(是否合格)采购人公章20年月日采购人意见:(是否合格)采购人公章20年月日采购人意见:(是否合格)采购人公章20年月日供应商意见:(是否属实)供应商代表(签字):20年月日供应商意见:(是否属实)供应商代表(签字):20年月日供应商意见:(是否属实)供应商代表(签字):20年月日供应商意见:(是否属实)供应商代表(签字):20年月日供应商意见:(是否属实)供应商代表(签字):20年月日供应商意见:(是否属实)供应商代表(签字):20年月日供应商意见:(是否属实)供应商代表(签字):20年月日供应商意见:(是否属实)供应商代表(签字):20年月日项目验收意见项目验收意见(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验收小组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验收小组专业技术或使用人员专业技术或使用人员验收小组验收监督人员验收监督人员详见《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清单详见《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清单详见《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清单详见《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清单详见《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清单详见《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清单详见《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数量数量规格参数规格参数是否合格中标(成交)设备中标(成交)设备中标(成交)设备中标(成交)设备中标(成交)设备中标(成交)设备中标(成交)设备验收情况合同完成时间合同完成时间合同完成时间合同完成时间项目验收时间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备注:1.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2.采购人视项目具体情况,应邀请第三方人员进行监督并在“验收监督人员”一栏中签字。3.本验收单一式四联,采购人2联、采购代理机构1联、中标(成交)供应商1联。附表二、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并附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另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和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及营业执照)。第7章政府采购货物合同书(仅供参考)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号: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内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质保期备注第二条:合同价格1、货物总价:。2、总价中包括货物金额、安装费、包装费、软件接口费、运输费及运输途中保险费、装卸费及税金。本合同价格一般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第三条: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确认的货款结算依据: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书,乙方开具的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结算书等。2.付款方式:第四条:交货、包装与验收1、交货实施地点:2、交货时间:2024年月日前3、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货物在运输或邮寄途中发生毁损或丢失,由乙方负责。在运输途中、交货前、卸货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货物受损的,由乙方负责承担。4、货物到达后,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安装后由甲方验货。并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共同签字确认。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退货,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1、投标文件。2、中标(成交)通知书。3、甲方出具的验货结算书。4、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承诺。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的相关标准。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2、乙方所提供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缴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4、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产生其他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货款的违约金。6、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7、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第八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和政府采购办,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和政府采购办。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如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合同正常执行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可以减轻或免除一方的违约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是因不可抗力的,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和赔偿责任。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府采购办,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书面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双方达成协议的,按新协议执行,并报政府采购办备案。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政府采购办投诉或向合同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如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盖章签字方的盖章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2、本合同一式份,甲份,乙方份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交采购办备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