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招标公告(清镇市教育局2024)
清镇市教育局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采购公告
为有序推进清镇市教育局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现决定公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机构。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镇市教育局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采购
2.服务内容: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应邀参加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的法律纠纷;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3.服务期:3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及安全事故、未因质量安全问题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投诉、处罚(供应商自行承诺)。
6.本次磋商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开标时间。凡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到清镇市教育局安保所进行报名,并于2024年4月16日下午14:30在清镇市教育局1510会议室(地址:清镇市百花路11号)参加开标活动。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初审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拟投入人员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参加竞标人资料提交真实性承诺书(原件)
6.报价函、投标文件、服务方案(原件)
7.报价函须进行密封,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缺席或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在验证程序中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竞标。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代理服务方案的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五、竞标须知
1.取得中标资格的单位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招标人:清镇市教育局 (签章)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51-82586015
日期:2024年4月9日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清镇市教育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成立并在境内注册的(比选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xxxxxx)作为我公司受托人,参加(项目名称)的公开比选活动,授予他代表我公司对该项目签署方案、进行公开比选、签订合同和实施一切与此有关事宜的权利。
特此委任
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正面
法人身份证反面
被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正面
委托人身份证反面
委托单位: (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