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责任保险招标公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4)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4巴黎奥运会、残奥会综合责任保险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巴黎奥运会、残奥会综合责任保险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244006110007
项目名称:2024巴黎奥运会、残奥会综合责任保险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包名称)
预算
简要技术要求

1
综合责任保险
¥ 4,000,00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下的投标;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不得分包和转包;6) 投标人具有国家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至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
方式:详见附件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五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10-68508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            
联系方式:那志伟、沈昕,010-811684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那志伟、沈昕
电 话:  010-8116844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巴黎奥运会、残奥会综合责任保险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17: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通用招标网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五评标室。

预算金额
¥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那志伟、沈昕

项目联系电话
010-81168440

采购单位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010-68508752

代理机构名称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那志伟、沈昕,010-81168440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0007.doc

附件2
采购技术需求-0007.pdf

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4月9日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委托,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其2024巴黎奥运会、残奥会综合责任保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0701-2440061100072.本项目共计1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采购内容如下:包号采购内容(包名称)预算简要技术要求1综合责任保险¥ 4,000,000.00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下的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不得分包和转包;6.投标人具有国家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4.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电子版本方式和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发放方式。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4年4月9日起到2024年4月16日下午16:00时止。3.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4.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文件可采用快递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和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本项目不提供纸质发票)。3.特别提示:提示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提示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5.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4月30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五评标室。6.兹定于2024年4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五评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7.采购人名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联系方式:010-685087528.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邮编:100055联系人:那志伟沈昕邮箱:nazhiwei@cgci.gt.cn电话:010-81168440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项目名称:2024巴黎奥运会、残奥会综合责任保险招标编号:0701-244006110007一、项目概况为保证巴黎奥运会赛事的顺利转播,相关体育赛事公用信号的顺利制作,保障随行报道团记者的人身安全,避免在转播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最大限度地分散工作风险损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简称总台)投保公众责任保险、转播综合责任保险以及境外工作人员意外保险。二、项目基本目标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协议或合同约定提供相应保险服务等。三、项目要求(一)★保险要求一(须按附件3的要求提供承诺)针对本次巴黎奥运会体操、羽毛球、乒乓球、攀岩公用信号制作团队,分别为1)公众责任保险;2)境外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具体保险要求如下:1、公众责任保险1)业务范围: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团队所承担的2024年巴黎奥运会体操、羽毛球、乒乓球、攀岩国际公用信号制作任务。2)保险责任:由于与业务范围相关的活动,导致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以下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1)身体伤害:包括死亡、疾病、精神伤害或精神痛苦以及神经性休克;(2)财产损失:包括丧失使用权、租赁、租借或借用财产发生的损害以及在被保险人照看、监护或控制下的财产发生的损失;(3)人身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的拘捕、扣押、监禁或诬告、侮辱、诽谤或侵犯私人权利行为。3)赔偿限额:(1)最低限额如下:每次事故500万欧元,各项限额包括诉讼费用。4)保险期间:预计为2024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9月1日二十四时止(北京时间)。5)免赔额:无免赔。2、境外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1)业务范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4年巴黎奥运会体操、羽毛球、乒乓球、攀岩国际公用信号制作人员。2)投保人员范围:中央广播电视总赴法国制作2024年巴黎奥运会国际公用信号的人员,预计为330人,具体以总台提供的清单为准。3)保险责任:上述人员从事业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遭受意外或罹患疾病,导致伤、残或死亡,保险人按照约定进行赔偿。4)保险类别及赔偿限额(每人保险金额):(1)雇主责任险:每人死亡伤残限额200万元人民币,每人医疗费用限额50万元人民币;(2)职业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美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0万美元(3)出国人员团体意外综合保障保险:死亡伤残200万元人民币限额,突发传染病身故200万元人民币限额,突发急性病身故200万人民币限额,境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50万元人民币限额,住院津贴保险10万元人民币限额,出国人员安全防护(含抢劫、偷盗10万元人民币,绑架、勒索50万元人民币)保险损失补偿限额。5)保险期间:预计为2024年7月16日零时起至2024年8月20日二十四时止(北京时间)。6)免赔额:无免赔(二)★保险要求二(须按附件3的要求提供承诺)针对本次巴黎残奥会盲人门球公用信号制作团队,分别为1)公众责任保险;2)境外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具体保险要求如下:1、公众责任险1)业务范围: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团队所承担的2024年巴黎残奥会盲人门球国际公用信号制作任务。2)保险责任:由于与业务范围相关的活动,导致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以下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1)身体伤害:包括死亡、疾病、精神伤害或精神痛苦以及神经性休克;(2)财产损失:包括丧失使用权、租赁、租借或借用财产发生的损害以及在被保险人照看、监护或控制下的财产发生的损失;(3)人身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的拘捕、扣押、监禁或诬告、侮辱、诽谤或侵犯私人权利行为。3)赔偿限额:(1)最低限额如下:每次事故500万欧元,各项限额包括诉讼费用。4)保险期间:预计为2024年8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9月30日二十四时止(北京时间)。5)免赔额:无免赔2、境外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1)业务范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4年巴黎残奥会盲人门球国际公用信号制作人员。2)投保人员范围:总台赴法国制作巴黎残奥会公用信号的人员,预计为20人,具体以总台提供的清单为准。3)保险责任:上述人员从事业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遭受意外或罹患疾病,导致伤、残或死亡,保险人按照约定进行赔偿。4)保险类别及赔偿限额(每人保险金额):(1)雇主责任险:每人死亡伤残限额200万元人民币,每人医疗费用限额50万元人民币;(2)职业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美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0万美元;(3)出国人员团体意外综合保障保险:死亡伤残200万元人民币限额,突发传染病身故200万元人民币限额,突发急性病身故200万元人民币限额,境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50万元人民币限额,住院津贴保险10万元人民币限额,出国人员安全防护(含抢劫、偷盗10万元人民币,绑架、勒索50万元人民币)保险损失补偿限额。5)保险期间:预计为2024年8月23日零时起至2024年9月15日二十四时止(北京时间)。6)免赔额:无免赔。(三)★保险要求三(须按附件3的要求提供承诺)针对本次奥运会及残奥会转播报道团队,分别为1)转播综合责任险(公众责任险);2)境外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奥运会转播报道团队);3)境外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残奥会转播报道团队);具体保险要求如下:1、转播综合责任险(公众责任险)1)业务范围: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团队所承担的2024年巴黎奥运会及残奥会的电视转播相关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调研、设计、实验、检测、推荐、建议、培训;(2)制作或转播视频信号;(3)销售、宣传及推广活动;(4)物资的移动、装卸、租赁、运输;(5)向第三方借出、租用或存放设备或机动车辆;(6)直接或间接与被保险人活动有关的动产或不动产的拥有、租用及照管;(7)维护、保护、看管被保险人的场所及设备;(8)社交、体育、文化、娱乐、新闻采访、教育活动和旅游活动;(9)其他书面告知保险人的事项。2)保险责任:由于与业务范围相关的活动,导致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3)赔偿限额:(1)如果保单为期内发生式保单,则每次发生的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00万美元;(2)如果保单为期内索赔式,则保单期限内的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00万美元(3)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2万美元;(4)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2000万美元;(5)各项限额包括诉讼费用。4)保险期间:预计为2024年6月26日零时起至2025年1月31日二十四时止(北京时间)。5)免赔额:无免赔。2、境外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奥运会转播报道团队)1)业务范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4年巴黎奥运会电视转播人员。2)投保人员范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赴法国进行2024年巴黎奥运会转播报道的人员,预计为575人,具体以总台提供的清单为准。3)保险责任:上述人员从事业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遭受意外或罹患疾病,导致伤、残或死亡,保险人按照约定进行赔偿。4)保险类别及赔偿限额(每人保险金额):(1)雇主责任险:每人死亡伤残限额200万元人民币,每人医疗费用限额50万元人民币;(2)职业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美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0万美元;(3)出国人员团体意外综合保障保险:死亡伤残200万元人民币限额,突发传染病身故200万元人民币限额,突发急性病身故200万元人民币限额,境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50万元人民币限额,住院津贴保险10万元人民币限额,出国人员安全防护(含抢劫、偷盗10万元人民币,绑架、勒索50万元人民币)保险损失补偿限额。5)保险期间:预计为2024年6月26日零时起至2024年8月20日二十四时止(北京时间)。6)免赔额:无免赔。3、境外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残奥会转播报道团队)1)业务范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4年巴黎残奥会电视转播人员。2)投保人员范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赴法国进行2024年巴黎残奥会进行转播报道的人员,预计为50人,具体以总台提供的清单为准。3)保险责任:上述人员从事业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遭受意外或罹患疾病,导致伤、残或死亡,保险人按照约定进行赔偿。4)保险类别及赔偿限额(每人保险金额):(1)雇主责任险:每人死亡伤残限额200万元人民币,每人医疗费用限额50万元人民币;(2)职业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美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0万美元;(3)出国人员团体意外综合保障保险:死亡伤残200万元人民币限额,突发传染病身故200万元人民币限额,突发急性病身故200万限额,境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50万元人民币限额,住院津贴保险10万元人民币限额,出国人员安全防护(含抢劫、偷盗10万元人民币,绑架、勒索50万元人民币)保险损失补偿限额。5)保险期间:预计为2024年8月20日零时起至2024年9月20日二十四时止(北京时间)。6)免赔额:无免赔。7)(四)基本服务要求:1、承保服务1)投标人应提供专人上门服务,协助投保人填写保险单,完成出单事宜,并按要求及时将保单正本、保费发票或其他保险凭证派专人送达投保人。投标人须列明出具保险单、批单的时效以及送达保险单、批单的时效。2)投标人对于在保险期限内的被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投标人应提供变更方案,并须明确具体保险费变化计算方式及退保费支付方式。3)投标人应明确投保手续要求。4)在保险期间内若投标人因监管政策变化需对产品条款调整,本项目使用的产品条款也随之调整。5)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项目保险的免责条款(须提供全部免责条款)。6)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需进行伤残鉴定的,由承保人提供联系鉴定机构、提供专人陪同及专车接送等服务,鉴定费用及以上费用由承保人承担。7)投标人对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投保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专门的应急方案。2、理赔服务1)投标人应提供7X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解答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业务咨询及受理报案。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提供一站式理赔服务,确保每笔案件理赔的速度和质量,同时应能有效处理疑难案件,避免一般赔案的处理流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3)投标人应明确接报案、理赔资料收集、理赔办理等业务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时效。4)投标人应明确列明相关案件索赔单证及所需证明材料。5)总台人员工作地点为法国,投标人应根据上述情况制定有关理赔方案。3、服务团队1)投标人应设立针对本项目服务的专属服务团队,提供承保、理赔、监督等专项日常保险服务。应确保项目中涉及的所有保险服务工作都将遵循科学、高效、全面、优质的原则在服务团队内部完成。2)投标人应明确服务团队服务分工内容,确保在承保、理赔等环节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服务内容:项目的组织实施与总体管理;与投保人的沟通和协调服务;日常承保、理赔服务及个性化服务;服务标准化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服务;服务网络机构之间的内部指挥协调服务。3)投标人应明确服务团队成员信息,设立本项目24小时专线服务电话。4、信息技术投标人应具有较高的承保、理赔处理信息化水平并提供具体信息化服务方案,能够依托信息技术为投保人提供优质的承保、理赔服务。5、投诉处理投标人应建立本项目的专项服务团队考核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并明确客户意见反馈及组织回访服务内容。6、培训服务投标人按照投保人要求,提供专业保险培训。7、增值服务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可提供的增值服务:1)紧急医疗运送和运返服务;2)紧急返回居住地国家服务;3)住院医疗垫付;4)遗体/骨灰送返服务;5)除上述服务,如投标人还可提供其他增值服务,需逐项列明。(五)★专项服务要求(须按附件4的要求提供承诺)本项目的所有保险事项须完全满足:1)总台与国际奥委会签订的《相关保险事宜》中的所有要求(详见附件1);2)总台与奥林匹克广播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巴黎奥运会国际公用信号制作协议》中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3)所有工作人员在法国逗留的整个期间的医疗和遣返保险;4)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保单和保险证明,均应按照主办国或适用政治分区的法规和惯例以英文书写,且任何保单、保险或承保保险人均须得到OBS批准。附件1:总台与国际奥委会签订的《相关保险事宜》持权转播商应拥有(并保证各经批准转播商拥有)一份综合责任险保单,相关费用自行承担,保单期限至少为:对于2018年冬奥会,为2017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于2020年夏奥会,为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对于2022年冬奥会,为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于2024年夏奥会,为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上述期限适用于相关保单为期内发生式保单的情况,如果相关保单为期内索赔式保单,则结束日期至少须为相关授权赛事闭幕式举行后两年(以下称为“本协议要求的保单”)。上述保单须涵盖对授权赛事的转播和播映以及对与冬奥会和夏奥会相关的媒体权利的开发利用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风险,并须由达到下列条件的保险公司承保:(I)在授权区域内拥有许可执照,(II)保险范围包含世界所有地区。上述各项保单的保险项目将包含人身伤害(包括死亡)、财产损失、人身损害及广告责任,包括职业责任及转播责任保险,具体的按照本协议对持权转播商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确定(包括经批准转播商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如果上述保单为期内发生式保单,则每次发生的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000,000美元。如果上述保单为期内索赔式,则保单期限内的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000,000美元。不论上述保单为期内发生式还是期内索赔式,均须包含经国际奥委会书面批准的合理免赔额。为明确起见,持权转播商(及各经批准转播商)均应做到以下各项中的一项:(I)保证其现有的综合责任险保单包含本协议要求的保单,或(II)对其现有的综合责任险保单进行修订,纳入本协议要求的保单,或(III)购买独立的综合责任险保单,以涵盖本协议要求的保单,并按时交纳保费。本协议上文中要求的保单,须按国际奥委会可以接受的条款与条件,将国际奥委会列为“附加被保险方”。在本协议日期之后的最早时间,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于2018年冬奥会不得迟于2017年1月1日,对于2020年夏奥会不得迟于2019年6月1日,对于2022年冬奥会不得迟于2021年1月1日,且对于2024年夏奥会不得迟于2023年1月1日,持权转播商须向国际奥委会提供关于上述保险的满意证据(即保险凭证,须带有由保险公司签署的暂保单或批单),确认至少上文要求的最低保险额度已经生效,同时须规定,相关保单未经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国际奥委会不得取消或发生重要改动,同时,未经国际奥委会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上述保险的范围额度进行重要改动。国际奥委会须被指定为“保险凭证持有方”。持权转播商办理或购买的保险,不得降低或限制持权转播商根据本协议各条款与条件的规定对国际奥委会、相关奥组委或任何第三方进行赔偿的合同义务。本届巴黎奥运会、残奥会以实际举办时间为准。附件22024年巴黎奥运会国际公用信号制作协议(中文)附件C——保险要求在不限制承包商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以及适用于本协议项下承包商的运营的情况下,承包商应自费购买和保有以下保险:1.商业综合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期内发生式),涵盖人身伤害(包括死亡、疾病、精神伤害或痛苦、和神经休克)、财产损失(包括使用损失、租赁、出租或借用的财产损坏,以及对所保管、托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害)、个人伤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错误的逮捕、拘留或监禁、恶意起诉、诽谤、污蔑和侵犯个人隐私权),包括承包商及其分包商的业务活动、完工的作品和产品以及合同责任,最低限额如下:每次事故500万欧元。如有必要,可以使用伞护式责任保单和/或超额责任保单来补充基层保单,以达到要求的保险限额。2.其他要求。(i)辩护费用:所有保单均应包括损害赔偿、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与索赔人相关的费用、律师费和调查费)。(ii)地域定义:所有保单均应包含全球范围的地域定义。(iii)附加被保险人:所有保单均应将奥林匹克广播服务有限公司、OlympicBroadcastingServicesS.A.、国际奥委会和巴黎2024年奥组委列为附加被保险人,通过合同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就因承包商的实际或指称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向附加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进行辩护和赔偿。由于交叉责任的除外责任会对任何附加被保险人产生影响,因此任何交叉责任的除外责任都应被删除。保单不应包括任何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除外责任。保单应规定保险范围主要是附加被保险人,不会寻求附加被保险人的任何其他保险的保险金。所有保单均应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无权要求附加被保险人支付任何损害赔偿、费用或开支,并包含放弃代位求偿权/放弃将对他人的追偿权转让给我们的背书条款。(iv)索赔提出制保险:如果无法承保事故发生制保险,而是承保索赔提出制保险,则保险单和所有保险凭证应显示追溯日期,追溯日期应为承包商开始向OBS提供服务之日或之前。该等保险应在保单到期日之后可接受期限内,通过续保或获得延长报告期从而延长首次提出索赔的期限,以相同的追溯日期持续保有。(v)书面证明:承包商应在开工或设备交付前,向OBS发送所需保险的符合要求的书面证明。承包商的保险应涵盖从承包商首次向OBS提供服务或设备之日或之前起,至承包商的义务履行完成之后为止。除下文第(viii)项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必须确保,每份保单都应要求保险人提前六十(60)天书面通知OBS取消保险、不续保的打算或保险范围的任何重大变化。(vi)不可撤销:承包商的保险的期限应从承包商首次向OBS提供设备或服务之日或2024年7月1日(以其中较先的日期为准)开始,至承包商的义务履行完成且所有承包商设备和人员离开场馆和奥运会场地后或2024年9月1日结束(以其中较晚的日期为准)。在2024年7月1日之后,未经OBS的明确书面批准,承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任何保单或限制保险范围。(vii)未购买保险:如果承包商未购买或保有所需的保险,则承包商授予OBS购买保险的权利,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双方同意并理解,无论授予OBS代表承包商购买保险的权利,或承包商未遵守所需保险的购买和保有要求,均不会对OBS施加任何购买保险的义务(法律义务、财务义务或其他义务);OBS未能或拒绝代表承包商购买或保有保险,也不会免除、降低或减少承包商对OBS的赔偿义务。如果OBS为承包商购买保险,则保费、税费和杂费将被视为由保险公司完全赚取。如承包商随后确定,其拥有所需的保险,但未向OBS发出适当通知,则承包商有义务把奥运会转播事宜从承包商的保单中排除,而OBS购买的保险将完全有效。如OBS购买本协议要求的任何保险,则承包商同意向OBS支付保险经纪人或保险公司开具的发票中载明的所有费用和开支。承包商特别授权OBS从OBS欠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OBS支付的保险费、税费、杂费和经纪费。从OBS欠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费用,不会阻止OBS向承包商收取任何应付给OBS的未付余额。承包商根据其保险计划保有的最低要求保单限额及实际保险金额,均不得限制或减少承包商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赔偿义务。附件3:保险要求承诺我公司承诺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一)★保险要求一、(二)★保险要求二和(三)★保险要求三”的全部要求。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附件4:专项服务要求承诺我公司承诺满足以下要求:1)总台与国际奥委会签订的《相关保险事宜》中的所有要求;2)总台与奥林匹克广播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巴黎奥运会国际公用信号制作协议》中的相关要求;3)包含所有工作人员在法国逗留的整个期间的医疗和遣返保险;4)保证本项目的保单和保险证明,均应按照主办国或适用政治分区的法规和惯例以英文书写,且任何保单、保险或承保保险人均须得到OBS批准。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责任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