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基础测绘招标公告(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2024)
项目概况
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CG20240410043
项目名称: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9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9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电子交易说明(1)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4)供应商无需在磋商当天到达磋商现场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的CA。(5)如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及要求提供有效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解密成功的,同时上传的电子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或未按规定上传加密电子磋商应文件的),将导致其磋商无效。(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或参考电子投标操作指南: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2. 参加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5. 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海兴路13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海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6727853
质疑联系人:陈海青
质疑联系方式:13858833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洞头区霞晖大道芯海商厦B1-508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孚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8829255
质疑联系人: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3835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传 真:0577-63387900
联 系 人:许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3879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洞头区2024年度洞头区基础测绘项目竞争性磋商).doc2.2M
洞头区2024年度洞头区基础测绘项目竞争性磋商).doc
洞头区政府分散采购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DTCG20240410043项目名称: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代理机构: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目录关于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说明9二、磋商文件10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五、开启响应文件16六、评审17七、授予合同19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1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3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54第六部分评审办法581.关于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TCG20240410043项目名称: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590000最高限价(元):1590000采购需求: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标项一:数量:1预算金额(元):159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具体如下: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备注:①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②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4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交易说明(1)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4)供应商无需在磋商当天到达磋商现场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的CA。(5)如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及要求提供有效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解密成功的,同时上传的电子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或未按规定上传加密电子磋商应文件的),将导致其磋商无效。(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或参考电子投标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2.参加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5.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联系方式(询问):13858833306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8588333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洞头区霞晖大道芯海商厦B1-508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383518质疑联系人:张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858829255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名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传真:0577-63387900联系人:许先生联系方式:0577-633879682.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联系地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58833306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洞头区霞晖大道芯海商厦B1-508。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588292553项目名称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 项目编号:DTCG20240410043 4采购内容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项目服务期详见采购内容。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公告要求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09时30分整11分包□允许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磋商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磋商小组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3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自磋商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磋商保证金无须提交。15响应文件的组成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6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7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电子签章。18响应文件的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准备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两类,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以上两类响应文件均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9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存储,密封包装后(顺丰快递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洞头区霞晖大道芯海商厦B1-508,张先生收。20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顺丰快递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响应文件”(一份);顺丰快递形式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详见磋商文件);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CA锁。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2磋商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电子在线投标)23磋商开始时间磋商地点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4月24日09时30分磋商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评标室)24磋商小组的组建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5履约担保þ不需要需要 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中标价1%的履约保证金(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2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 (4)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5)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7供应商信用查询(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6)▲关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关说明:①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②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③未按照以上①-③条要求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记录的,将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7)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28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457864322@qq.com。29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供应商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0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1采购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壹万伍仟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计入磋商报价。(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3.1.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供应商要求以招标公告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5.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采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采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供应商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疫情期间,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优化政采贷服务条件,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6.特别说明: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注: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按同品牌供应商计算。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6.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5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3.2.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8.质疑8.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8.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9.投诉9.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0.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磋商文件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供应商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3磋商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3.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1.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两类,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1.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11.3“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11.4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2.响应文件的构成12.1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2.2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 容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见附件)4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备注:(1)本表所列内容,供应商均须提供,欠缺任意一项内容,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再进入技术资信标评审。(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第1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电子签章)。(3)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3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响应文件页码,格式自拟2投标函3技术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4投标技术方案(以下内容格式自拟,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5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内容,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备注:(1)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需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细则,提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响应文件中应承诺: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3)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4)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4响应文件商务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13.响应文件编制13.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3.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磋商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磋商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13.3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3.4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3.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响应文件的签章14.1响应文件的签章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款;14.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电子签章),并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14.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15.响应文件的形式15.1响应文件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款;15.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15.3“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份数16.1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款。17.磋商报价17.1供应商应报出本项目咨询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供应商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磋商报价内。17.2本项目磋商报价应是成交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所有的价款,即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所有费用,人员费用(交通费、住宿费、劳务费)、项目技术设计书评审、成果报告、报告文本费(报告等的编制打印)、车辆设备使用费、机械设备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17.3供应商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磋商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以含在投标总价中。17.4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如有)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7.5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7.6本次磋商非一次性报价,在磋商后根据磋商情况(包括细化方案和要求,增补部分采购内容等),供应商须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第一次磋商报价只在磋商小组内公开。17.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7.8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8.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2.成交人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磋商小组确认属实的。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9.磋商有效期19.1自磋商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19.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3.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款。2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21.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款。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2.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23.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23.1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3.5.五、开启响应文件24.开标形式24.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5.开标准备25.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5.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6.电子开标及评审程序(1)招标采购单位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磋商截止时间后,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招标采购单位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57864322@qq.com;(3)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供应商作出最终承诺和最后报价。所有二次(或最后)报价、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请提前检查“政采云"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已勾选.上。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5)在系统上录入最后报价情况。(6)磋商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3.6.六、评审27.磋商小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29.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是否符合本项目对供应商资格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4)磋商小组审查判断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求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被否决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a.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b.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提供的资格文件不全的;c.违反磋商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d.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e.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中主要采购标准、采购要求的:f.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g.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h.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i.授权代表没有单位负责人合法、有效委托的;j.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k.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相关证书、材料经磋商小组认定有弄虚作假情况的;l.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30.澄清有关问题(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供应商代表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向磋商小组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规定向磋商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条中(1)、(2)款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的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2.根据磋商结果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最后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商报价,另有决议的除外);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是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33.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4.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详见本磋商文件《评审原则及办法》。3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35.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5.2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3.7.七、授予合同36.确定成交人36.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36.2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6.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6.4各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7.签订合同37.1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7.3拒签合同的责任37.4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3.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业的,联合体视为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的认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3、对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供应商享受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5、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6、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7、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响应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响应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扶持政策。8、供应商采用其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响应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享受扶持政策。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甲方: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授权代表:联系人/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甲乙双方经谈判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2024年度洞头区基础测绘项目】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3.7.1.1.1.一、定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1.“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2.“年”、“月”,指公历年、月;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3.“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3.7.1.1.2.二、服务内容与期限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2024年度洞头区基础测绘项目】服务(以下称“【2024年度洞头区基础测绘项目】服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为:2024年度洞头区基础测绘项目。2.乙方提供【2024年度洞头区基础测绘项目】服务的时间: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相关成果须按省级汇交要求通过省级及以上测绘质量监督检验单位验收。3.7.1.1.3.三、服务费用乙方提供【2024年度洞头区基础测绘项目】服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前款所述费用包括乙方提供【2024年度洞头区基础测绘项目】服务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另有明文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3.7.1.1.4.四、服务方案及变更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需求编制【2024年度洞头区基础测绘项目】服务的服务方案并提交甲方书面确认。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服务方案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乙方服务方案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不得擅自实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洞头区基础测绘项目】服务的具体要求、时间等予以变更,在不超过本协议约定服务内容的前提下,乙方应当无条件接受该变更,且不收取额外费用。甲方应当于变更前【】日书面通知乙方。3.7.1.1.5.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2.甲方应当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3.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方案具有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在不超过本协议约定服务内容的前提下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修改服务方案及内容。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7.1.1.6.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指派一名授权项目代表【】,负责与甲方的联络。更换代表应至少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2.乙方向甲方委派项目组人员为:【】,项目组人员应当固定,乙方保证项目组人员具备完成此次服务的相关资质、经验、技术等条件,乙方更换人员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间完成服务。4.乙方须负责本合同服务所需的一切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工作,承担全部费用,如有必要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5.乙方负责服务期间的安全工作,应提出应急预案,并在服务正式开始前【】日交甲方备案;该方案由乙方执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在工作准备及实施过程中,应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了解、询问、检查,及时与甲方沟通工作完成情况。7.乙方负责服务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应根据国家及地方防疫政策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在服务正式开始前【】日提交甲方备案;该方案由乙方执行,活动举办地及其周边地区风险等级出现变化的,需对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如因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8.其它:(注:按双方协商内容在合同签署过程中补充填写。)3.7.1.1.7.七、验收1.验收标准:乙方已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履行了服务职责;2.乙方服务完成后(或按照付款进度安排验收时间),须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申请包括书面验收申请、相关说明、报告等,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组织进行验收。该验收的结果为本合同付款依据。3.甲方在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乙方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有违反合同约定、不达约定标准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应的违约责任。4.乙方服务成果未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组织验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成或整改后仍不合格或已经无法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应的违约责任。3.7.1.1.8.八、付款时间及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合同款;2、供应商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质检验收后,采购人在15个日历日内支付全部合同尾款。注:具体支付约定可根据洞头区财政经费拨付情况酌情调整,一切付款进度均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前提,如财政拨款延迟,付款时间顺延。3.7.1.1.9.九、保密义务1.乙方承诺,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接触或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向他人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乙方因任何司法或行政命令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则乙方同意在进行任何披露之前,立即通知甲方该等请求或要求,以便甲方能够有合理的机会寻求适当救济,且在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时,乙方必须最低限度地披露保密信息并尽量确保有关部门对该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2.乙方承诺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但同时须指示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承诺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信息。乙方应确保接触或可能接触保密信息的员工及其他第三方通过单方承诺,接受本条的同等约束。上述员工或者其他第三方违反保密义务而造成的保密信息泄露或者不正当利用或者其他任何形式泄密,均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3.本合同保密范围,即为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文件和资料,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也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包括但不限于:3.1本合同全部条款或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文件和资料。3.2涉及甲方的所有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和方法等。3.3乙方受托工作中涉及的一切不对外公开或者没有对外公开的信息。4.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后,或甲方另有要求的,乙方应当立即归还或销毁、删除由其制作、控制或持有的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形式的文本、文件、电子数据以及以其它任何形式记载、复制或者存储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从甲方直接或间接获取的,乙方制作、以其名义制作、由其委托制作的或者因其他方式由其控制、持有的含保密信息的资料。5.本条规定自乙方接触到本合同所称保密信息之日起即应履行,并且不受本合同期限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如在此期限内因乙方之外的原因致使保密信息泄露或进入公共领域,则乙方对该信息的保密责任在泄露或公开之日起终止。6.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合同内容,并不得以甲方合作伙伴、供应商、服务商等各种名义对外宣传。7.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违反保密义务而造成的保密信息泄露或者不正当利用或者其他任何形式泄密),应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30%)支付违约金,如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乙方需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实际损失。3.7.1.1.10.十三、知识产权1.双方确认,对所有保密信息、授权称谓、以及由保密信息、授权称谓衍生的、以其为基础或含有其部分内容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所有权利、利益均属于甲方。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应被理解为甲方通过明示、暗示或其它方式许可乙方对甲方在现阶段或将来拥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利益。2.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商标权等,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人员不得实施、使用上述知识产权,也不得将上述知识产权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当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3.乙方保证乙方交付的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提起任何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并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但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诉讼,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如乙方发现任何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可能有瑕疵,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交付成果合法化。5.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期限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3.7.1.1.11.十四、合同的转让、变更及解除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目的。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3.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4一方存在违反合同约定、不达约定标准情况的,且经过限期整改/纠正但仍未达到约定标准。3.5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6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3.7.1.1.12.十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2.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乙方有权要求其每天承担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一(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10%);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3.如因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包给第三人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全部经济损失。4.乙方服务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成或整改后仍不合格或已不能整改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未支付的款项并解除合同,同时可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5.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其余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事项致使守约方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及守约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以及其它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3.7.1.1.13.十六、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海啸、瘟疫、火灾、洪水、重大疫情、政府行为、战争、恐怖袭击、蓄意破坏等客观情况。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本合同签署时已经存在,并非不能预见事项。除非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该疫情影响范围或严重程度进一步扩大,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否则乙方不得援引该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因素。2.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减少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出具官方证明文件。4.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失以后,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一方的义务产生实质性、无法补救的影响,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5.如果因本条所述原因导致本合同被提前终止,则任何一方均无需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也无需为此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但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本合同终止前甲方基于本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并进行相应的结算。但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该方的责任。3.7.1.1.14.十七、通知与送达1.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合同首部载明的联络方式发出。当面递交的,自联系人签字确认之时视为送达;快递或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满五日或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以早到者为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电子邮件到达对方指定的收件系统之时视为送达。任何一方的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2.乙方确认合同首部载明地址为其有效通讯地址,甲方以及法院、仲裁机构以快递方式向乙方该地址发出书面函件及诉讼、仲裁文书的,自发出日(邮戳)次日起满五日或签收之日视为乙方收到,以早到者为准。乙方拒绝签收的不影响送达效力。乙方对合同首部载明地址之有效性及真实性负责,如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照该送达地址进行送达的,即使送达不成,亦具有推定送达的法律后果。送达不成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收件人身份不明、无人签收、地址不详、地址搬迁、长期未自取、电子数据被退回、拒收等。3.7.1.1.15.十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国法律解释(仅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均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应当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3.7.1.1.16.十九、审计与监督双方应自觉接受审计与监督,并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3.7.1.1.17.二十、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出,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采购编号为【】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磋商纪要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磋商纪要等文件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注:如该项目不是政府采购方式,则删去本款)4.本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4.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4.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1-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为(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由我本人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联系方式如下:手机号码:联系邮箱:详细通讯地址:。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备注: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并已经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3、我单位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4、我单位、法人代表及本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6、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本公司所提交的本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备注:▲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声明,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4)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5(商务技术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格式自拟2.磋商函3.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4.技术方案(以下内容格式自拟,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五、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内容,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附件一磋商函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密封装袋:1.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2.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商务商务技术文件;3.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磋商报价标。我方己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3.如中标,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4.同意在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接受贵方处罚。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被通报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或(在至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是期限届满,须附相关证明文件)8.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名单。)9.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10.如有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成交资格(如中标),同时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不提供磋商函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附件二(1)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供应商技术响应偏离说 明说明:说明: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2.如出现偏离,投标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否则存在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不提供此表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按无效投标处理。4.表格可以延续。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内容磋商文件商务条款描述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说 明12345…………说明:说明: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2.如出现偏离,投标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否则存在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不提供此表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按无效投标处理。4.表格可以延续。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一般情况姓 名年 龄学 历毕业学校专 业职 务职 称拟任何职参加工作时间2、个人简历时 间专业工作经历3、项目负责人业绩序号项 目 名 称完成年份获奖情况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名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本工程中的岗位从事专业年限备注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复制。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内容合同总价签约日期发包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奖情况.注:1.每项业绩须附证明文件;2.无证明文件的业绩在评分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针对本项目拟投入设备及工具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或工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已使用年限数量备注注:1、本表所列为拟投入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具,请按每种设备或工具分别填写。2、表格可以延续。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报价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第一次磋商报价服务期备注小写: 大写: 说明:磋商报价为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商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项目内容金额(元)计算依据说明总计价 (人民币/元)大写:小写:注:1、分项报价表中的合计报价应与第一次磋商价相一致。2、报价中须包含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3、▲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表格可延续。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依据《洞头区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杭州市等11个设区市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规划(2023-2027年)的批复》、《2023年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维工作方案》、《实景三维浙江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相关文件并结合洞头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洞头区2024年基础测绘项目,以进一步提升洞头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现势性,满足区政府科学决策、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的地理信息服务需求。二、项目主要工作内容(1)1:500基础地形图测绘1:500基础地形图更新范围包括状元岙南片区,测绘面积约7平方千米,要求提交温州2000坐标系成果。测区范围如下图所示:(2)1:2000基础地形图更新1:2000基础地形图重大要素更新面积约115平方千米,重大发生变化时,在3个月内予以更新。1:2000基础地形图一般要素更新面积约59平方千米,提交二套坐标系成果(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温州2000坐标系),完成坐标转换、分幅、建库等相关工作。测区范围如下图所示:图例重大要素更新范围一般要素更新范围(3)数据融合1)完成洞头区约56平方公里平方公里1:2000地形图数据融合工作。2)完成洞头区约8.75平方公里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数据融合工作。3)根据2023年高分影像完成年度要素更新。4)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对县级天地图数据融合要求,完成其他相关工作。(4)实景三维洞头建设1)城市级地理场景生产结合城市开发边界,对洞头主城区12平方公里范围开展3cm分辨率倾斜摄影数据采集,并基于采集的多层多镜头航摄相片进行联合数据处理,并对模型成果进行精细修整和优化。图例城市级地理场景生产行政区域2)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生产依照实景三维浙江建设技术方案要求,基于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结合水域调查专题数据、公路基础数据库等专题数据,经实体化处理、映射转换、实体赋码、关系构建,对12平方公里开展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生产,地理实体编码作为数据组织模式的核心,将空间数据、属性数据、时间数据以及关系信息关联存储,为实现“一库多能、按需组装、定制服务”的数据应用与管理提供基础性数据储备。图例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生产行政区域3)城市三维模型快速构建生产依照实景三维浙江建设技术方案要求,利用优于0.5米航空/航天立体影像、倾斜摄影影像、Mesh三维模型、1:2000或1:500比例尺DLG数据、不动产数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等数据,经建(构)筑物面处理、底部高程获取、高度赋值、属性赋值、白模构建、纹理映射,对21平方公里开展城市三维模型快速构建生产。图例城市三维模型快速构建生产行政区域三、项目要求(1)1:500基础地形图测绘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平面坐标系:温州2000坐标系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分幅标准:50厘米×50厘米基本等高距:1米(山地)、0.5米(平地)分幅图:AutoCAD2004dwg格式2)地形图测绘主要依据浙江省《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3/T552-2014。3)平面控制测量:平面控制的首级网为温州市二、三、四等GPS控制网,可满足一、二级网加密的需要。四等平面控制网以下各级网的最弱点平面点位中误差MW≤±5cm。小范围更新区域可利用温州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布设一级GNSS控制网,最弱点平面点位中误差MW≤±5cm。4)高程控制测量:以温州市二、三等水准网为基准,可确保四等水准网加密的需要;各等水准网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得超过±2cm。5)各级图根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5cm;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6)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中误差及间距中误差按不同类别执行:一类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和间距中误差不大于±5cm;二类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和间距中误差不大于±7.5cm;三类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大于±25.0cm,间距中误差不大于±20.0cm。7)地形图高程精度:城市建筑区和基本等高距为0.5m的平坦地区,其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0.15m。其它地区按等高线插求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来衡量,按《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3/T552-2014的规定执行。8)地形图要素表示按照浙江省《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3/T552-2014和《温州市基础测绘1:500DLG数据更新技术规定》、本项目设计书进行。9)地物点测绘须用全站仪或RTK数据采集。(2)1:2000航测成图技术要求1)重大要素更新标准参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做好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1434号)要求执行;一般要素更新标准参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杭州市等11个设区市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规划(2023-2027年)的批复》(浙自然资厅函〔2023〕465号)要求执行。2)平面坐标系统温州2000坐标系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各一套。3)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4)地形类别和基本等高距测区地形类别为平地、丘陵地、山地和高山地,基本等高距为平地、丘陵地1.0米、山地、高山地2.0米。5)图幅分幅与编号图式采用50cm×50cm分幅,按图廓西南角坐标公里整数进行编号,小数点后不取位,中间以“-”隔开,X在前Y在后,如“XXXX-XXX”。6)数据格式及存储方式DLG分幅图采用DWG文件格式存储。地物为二维信息(X、Y),地貌(高程点及等高线)为三维信息(X、Y、Z(标高))。DLG库体数据及元数据采用ArcGIS10.2版本*.GDB格式。7)数字线划图(DLG)精度要求DLG产品数据精度要求按表1-1,表1-2执行。表1-1DLG平面位置中误差单位为米地形类别平地、丘陵地山地、高山地加密点0.50.8地物点0.81.2表1-2 DLG高程中误差单位为米地形类别平地丘陵地山地高山地加密点0.280.350.801.20高程注记点0.400.501.201.50等高线--0.701.502.00大面积的植被密集覆盖区域、阴影区域等困难地区的平面和高程中误差可按规定放宽1/2。最大允许误差为两倍中误差。(3)实景三维洞头建设技术要求1)时空基准①坐标基准:采用两套平面坐标成果: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和温州2000坐标系,其中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采用东经120°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标准分带,坐标单位采用m。②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程单位为m。③时间基准:日期采用公元纪年,时间采用北京时间。2)城市级地理场景生产①影像分辨率:3厘米。②建筑物三维模型应完整,位置准确、具有现势性,应与获取的航空影像表现一致,能够真实反映现状,形状、质感、色彩、明度以及明暗关系协调统一。③三维模型的基底应与所处地形位置处于同一水平面上,与地形起伏相吻合,不存在各种不明悬浮物。④对于主体包含多种几何形状的复杂建筑物,要求表现建筑物的主体几何特征。建筑墙体平滑,不存在明显破面和凹凸。⑤水面区域平滑,不存在明显漏洞和凹凸。⑥对动态车辆造成的道路凹凸进行修复处理。⑦地面视角地面平整,物体真实,影像细腻。⑧纹理应与实地情况相符,应真实反映实际材质的图案、质感、颜色及透明度;模型要求色彩靓丽、颜色均匀、层次分明、地物清晰可辨能够明确判断各类建筑物和相关附属设施的类别和属性,不得有模糊的观感,无污点及信息丢失情况,不同区块间应无缝拼接、过度自然、不存在空洞、扭曲、拉花情况。⑨成果数据按照固定宽度进行分块存储和组织,每个分块数据构建金字塔,最后通过总的索引文件将分块数据进行集成组织;整个测区按照统一的规则进行组织和管理。⑩模型应避免破面、漏面、闪面、漏缝、游离点、边、面等。模型由凸多边形组成,布线合理,大、长地物需要合理细分。3)城市级地理实体生产技术指标及要求①基础地理实体:平面中误差及高程中误差与转换数据源一致。4)城市三维模型快速构建技术指标及要求①平面精度城市三维模型快速构建成果基底面拐点对邻近野外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如表1-3的要求。表1-3城市三维模型快速构建成果平面精度指标地形类别平面中误差(米)平地、丘陵地2.5山地3.75②高程精度城市三维模型快速构建成果基底面拐点对邻近野外控制点的高程位置中误差如表1-4的要求。表1-4城市三维模型快速构建成果高程精度指标地形类别高程中误差(米)平地0.5丘陵地1.2山地2.5③高度精度城市三维模型快速构建成果中的建(构)筑物三维模型高度(顶部到基底面的垂直距离)与建(构)筑物实际高度(不含顶部建筑附属设施)的较差不应大于3.0米。高度值取位至0.1米。④采集要求基底面积大于8平方米且高度大于3米的建(构)筑物全部采集,标志性的单栋建(构)筑物全部采集。城市低矮建筑(1-3层)密集区可按院落、区块连片采集,并扣除其中大于400平方米的空地;高于3层的建(构)筑物按单体模型采集。体型高大、影响城市景观以及标志性建(构)筑物全部采集。⑤纹理要求普通建(构)筑物采用通用纹理,标志性建(构)筑物采用真实纹理。(4)其他要求1)本项目需采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技术,相关数据生产人员需全面遵守行业安全的相关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供应商需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确保文明生产,建立安全、健康和高效的工作环境,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2)本项目需配备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飞行操作,同时无人机飞行需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批许可,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及责任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建立全面的涉密成果保密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涉密数据的保密监管,落实保密责任和保密措施,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成果安全。4)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机制,做到服务责任到人,能与招标方进行通畅交流。四、工期要求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相关成果须按省级汇交要求通过省级及以上测绘质量监督检验单位验收。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合同款;2、供应商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质检验收后,采购人在15个日历日内支付全部合同尾款。注:具体支付约定可根据洞头区财政经费拨付情况酌情调整,一切付款进度均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前提,如财政拨款延迟,付款时间顺延。789.第六部分评审办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用,确保项目质量,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编写评审报告。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审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磋商小组成员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资、义务和评审纪律,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三.评审办法1.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供应商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综合得分最高、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一、第二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根据采购要求,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文件85分(技术权值85%),报价文件15分(价格权值15%)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时,可推荐评审综合得分最高、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一、第二成交候选人。3.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抽签决定。四.评分细则1、商务技术分的评定(85分)各磋商小组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各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各供应商商务技术分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审标准1技术方案(49分)项目理解与分析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总体设计的完整性、先进性和是否完全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等,由评委进行打分。1.基于温州基础测绘发展趋势、基础测绘的现状及应用需求,阐述对本项目的理解与分析,综合比较打分(0-2分); 2.对上级部门关于本项目建设内容的考核要求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内容、数量、分布等认知情况(0-2分);3.项目相关的其他情况分析及对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其他情况(0-2分)。1技术方案(49分)1:500基础地形图更新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1:500基础地形图更新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4.方案总体思路是否明确、针对性强,技术路线与用户需求吻合程度(0-2分);5.工作内容要求是否全面、完善,上下工序衔接合理,契合实际,实施步骤清晰(0-2分);6.技术手段和作业方法是否先进、合理,有利于项目实施(0-2分)。1技术方案(49分)1:2000基础地形图更新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1:2000基础地形图更新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7.方案总体思路是否明确、针对性强,技术路线与用户需求吻合程度(0-2分);8.工作内容要求是否全面、完善,上下工序衔接合理,契合实际,实施步骤清晰(0-2分);9.技术手段和作业方法是否先进、合理,有利于项目实施(0-2分)。1技术方案(49分)温州2000坐标系数据转换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温州2000坐标系数据转换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10.方案内容是否完整、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对两套坐标系了解是否透彻(0-3分);11.作内容要求全面、完善,上下工序衔接合理,契合实际,实施步骤清晰(0-3分)。1技术方案(49分)天地图数据融合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天地图数据融合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12.方案涵盖总体内容全面完整,符合项目需求0-2分;13.总体数据融合技术流程路线全面、先进、标准0-2分;14.数据增量包提取规则、生产流程具体、全面0-2分。1技术方案(49分)实景三维洞头建设方案9分实景三维洞头建设工作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15.方案总体思路要求清晰明确、针对性强,技术方法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0-3分)16.工作内容要求全面、完善,契合洞头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实施;(0-3分)17.项目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得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满足项目要求。(0-3分)1技术方案(49分)项目保障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保障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18.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生产安全、数据资料安全保密等控制措施,要求措施具体详实,科学合理,有效可行,针对性强,质量及安全保证体系完备健全,能确保成果质量及验收合格(0-6分)。1技术方案(49分)售后及应急响应服务方案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及应急响应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19.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提供的售后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计划完整、高效,设立的服务网点位置(提供证明资料)能否提供快速敏捷的服务,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及成果应用,综合评价酌情打分(0-4分)。2项目组人员配置(17分)注: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不同岗位重复得分,否则该人员无效不计分。8分相关各负责人(负责人不得重复):20.项目总负责人:同时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得1分,其他不得分。21.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得1分,其他不得分。22.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得2分,其他不得分。2项目组人员配置(17分)注: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不同岗位重复得分,否则该人员无效不计分。9分项目其他人员情况(以上负责人除外)23.其他人员中同时具有测绘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注册测绘师5人及以上的得3分,2至4人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24.其他成员中具有国家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5人及以上的得3分,2至4人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25.其他成员中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相关单位颁发的保密知识培训合格证书5人及以上的得3分,2-4人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3供应商综合情况(16分)注: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未能证明的不得分。4分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3供应商综合情况(16分)注: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未能证明的不得分。3分供应商具有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合格(甲级)证书的得3分。3供应商综合情况(16分)注: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未能证明的不得分。3分供应商具有CMA计量认证证书的得3分。3供应商综合情况(16分)注: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未能证明的不得分。3分供应商具备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证的得3分。3供应商综合情况(16分)注: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未能证明的不得分。3分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3分。4供应商荣誉情况(2分)2分2021年1月1日(以证书日期为准)以来供应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获得过国家行业学会或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奖或科技进步奖荣誉,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能证明的不得分。5供应商业绩(1分)1分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由政府部门委托的1:500基础地形图测绘、1:2000基础地形图测绘、天地图数据融合、实景三维城市建设四类项目情况,每提供1类业绩得0.25分,最高得1分。(以合同和省级及以上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缺一不得分,转包分包合同不计,同一类项目提供多个业绩不重复得分。)2、投标报价评分(15分):2.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投标报价评分值为满分;2)未满足折扣条件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15%(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3)满足折扣条件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90%)×15%(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90000元整,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5)所有投标人商务报价均超采购预算,重新组织招标。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的总和。洞头区政府分散采购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DTCG20240410043项目名称: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代理机构: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目录关于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说明9二、磋商文件10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五、开启响应文件16六、评审17七、授予合同19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1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3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54第六部分评审办法581.关于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TCG20240410043项目名称: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590000最高限价(元):1590000采购需求: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标项一:数量:1预算金额(元):159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具体如下: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备注:①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②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4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交易说明(1)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4)供应商无需在磋商当天到达磋商现场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的CA。(5)如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及要求提供有效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解密成功的,同时上传的电子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或未按规定上传加密电子磋商应文件的),将导致其磋商无效。(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或参考电子投标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2.参加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5.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联系方式(询问):13858833306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8588333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洞头区霞晖大道芯海商厦B1-508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383518质疑联系人:张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858829255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名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传真:0577-63387900联系人:许先生联系方式:0577-633879682.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联系地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58833306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洞头区霞晖大道芯海商厦B1-508。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588292553项目名称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 项目编号:DTCG20240410043 4采购内容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项目服务期详见采购内容。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公告要求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09时30分整11分包□允许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磋商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磋商小组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3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自磋商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磋商保证金无须提交。15响应文件的组成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6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7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电子签章。18响应文件的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准备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两类,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以上两类响应文件均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9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存储,密封包装后(顺丰快递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洞头区霞晖大道芯海商厦B1-508,张先生收。20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顺丰快递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响应文件”(一份);顺丰快递形式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详见磋商文件);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CA锁。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2磋商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电子在线投标)23磋商开始时间磋商地点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4月24日09时30分磋商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评标室)24磋商小组的组建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5履约担保þ不需要需要 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中标价1%的履约保证金(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2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 (4)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5)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7供应商信用查询(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6)▲关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关说明:①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②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③未按照以上①-③条要求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记录的,将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7)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28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457864322@qq.com。29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供应商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0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1采购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壹万伍仟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计入磋商报价。(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3.1.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供应商要求以招标公告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5.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采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采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供应商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疫情期间,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优化政采贷服务条件,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6.特别说明: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注: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按同品牌供应商计算。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6.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5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3.2.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8.质疑8.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8.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9.投诉9.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0.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磋商文件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供应商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3磋商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3.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1.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两类,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1.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11.3“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11.4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2.响应文件的构成12.1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2.2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 容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见附件)4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备注:(1)本表所列内容,供应商均须提供,欠缺任意一项内容,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再进入技术资信标评审。(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第1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电子签章)。(3)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3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响应文件页码,格式自拟2投标函3技术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4投标技术方案(以下内容格式自拟,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5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内容,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备注:(1)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需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细则,提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响应文件中应承诺: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3)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4)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4响应文件商务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13.响应文件编制13.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3.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磋商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磋商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13.3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3.4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3.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响应文件的签章14.1响应文件的签章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款;14.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电子签章),并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14.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15.响应文件的形式15.1响应文件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款;15.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15.3“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份数16.1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款。17.磋商报价17.1供应商应报出本项目咨询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供应商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磋商报价内。17.2本项目磋商报价应是成交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所有的价款,即洞头区202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所有费用,人员费用(交通费、住宿费、劳务费)、项目技术设计书评审、成果报告、报告文本费(报告等的编制打印)、车辆设备使用费、机械设备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17.3供应商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磋商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以含在投标总价中。17.4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如有)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7.5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7.6本次磋商非一次性报价,在磋商后根据磋商情况(包括细化方案和要求,增补部分采购内容等),供应商须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测绘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