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招标公告(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24)
内容为:
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HWT030269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10 16:43:00至2024-05-01 10:00:00
获取方式:广东能源商务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在线递交
截标/开标地点:广东能源商务网
截标/开标时间:2024-05-01 10:00:00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东能源商务网
六、其他公告内容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燕
附件下载:
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fd3babc876324b709a9c221a7ba7149b&fileName=招标文件=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doc
附件下载:
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ef63fe97c71e457d8e2c18a28d8d96e5&fileName=技术协议书=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docx
附件下载:
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40d996566c0f4473a3eb787042cf0615&fileName=合同模板=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docx
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招标编号: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第四部分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技术规范书(单独成册)第六部分评标办法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目录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须知2前附表21总则42招标文件53投标报价说明64投标文件65开标86评标87授予合同9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11一、商务卷格式和要求121、投标人承诺函1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63、企业简介18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95、财务及资信状况206、投标人单位人员结构217、近5年已完成业绩情况228、正在执行业绩情况239、商务偏差声明函2410、投标人资格要求自查表25二、价格卷格式和要求26(一)报价说明271、投标报价表27表1投标报价总表272.分项报价表28表2-1材料费分项报价表28表2-2施工费分项报价表281、技术偏差声明函312、实施方案32投标人认为应当递交的其他资料33第六部分评标办法34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招标人”)邀请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投标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发布招标文件事宜:在广东能源商务网发布,无需购买招标文件。4.投标截止:以广东能源商务网为准。5.提交投标书方式:在广东能源商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6.开标时间:以广东能源商务网为准。7.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行政楼2楼评标室。8.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书和上传投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9.关于此次投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招标方查询:名称: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遮浪镇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邮编:516623)商务联系人:张燕电话:0660-3408772技术联系人:吴梓源电话:0660-3408345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编 制 内 容11项目名称: 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人: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计划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分批次进行检修,每次工期15天(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从接到招标方通知开始至机头返回到招标方现场截止)。详见《技术协议书》。21.4合同名称:《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合同》31.6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解决。41.8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方必须具有阿特拉斯空压机维修授权。(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不可投标的情况或处于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2.2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日期:不晚于投标截止日前18天(不含投标截止日)16:00前(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招标人澄清回复截止时间:不晚于投标截止日前15天(不含投标截止日)16:00前62.3招标文件的修改截止时间:不晚于投标截止日前15天(不含投标截止日)16:00前74.3.1投标有效期:180天84.4投标文件的数量:必须包含:PDF格式的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版(含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此版本投标文件作为投标的依据性文件。其它说明:为便于资料查询,请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可编辑电子版,内容要与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版完全一致(含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可编辑版本仅作为查询之用,不作为投标的依据性文件,若与“PDF格式的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版”文件内容有差异,以“PDF格式的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版”为准。94.6投标截止时间:以广东能源商务网为准。 105.1开标时间:以广东能源商务网为准。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行政楼2楼评标室。11现场踏勘:请投标人根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未前来勘查的,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情况,需对自己的报价负责,不得以任何借口更改价格。12招标人联系方式:名称: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遮浪镇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邮编: 516623)商务联系人:张燕 0660-3408772技术联系人:吴梓源 0660-3408345131.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版。 2.若只有报价无其他投标资料,视为不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总则1.1项目名称:见前附表。1.2项目地点:见前附表。1.3招标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1.4合同名称:见前附表。1.5招标项目范围:见前附表。1.6资金来源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筹集到资金,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所签合同项下。1.7机组投产时间汕尾电厂总体规划装机容量为4×600+4×1000MW等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4×600MW等级机组(即2×600+2×660MW),二期建设4×1000MW等级机组。第一期工程分两步建设,一期工程1、2号机组装设2×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一期公用系统设计已按4×600MW等级机组容量完成;一期工程3、4号机组装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目前1、2号机组已于2008年投入商业运行,3、4号机组已于2011年投入商业运行。1.8资质要求与合格条件1.8.1资格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1.8.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款和说明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按废标处理。1.8.3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至少包括如下资料:1.1.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1.2.提供满足资格要求的业绩情况(需提供合同复印件)。1.3.财务状况文件若《技术协议书》有要求,还需提供如下文件:1.1.主要管理、技术和现场人员情况。1.2.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机具设备情况。1.3.项目进度表。1.4.其他相关资料。1.9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上传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10招标原则本项目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性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除下列文件外,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合同条款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技术规范书第六部分评标办法2.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投标人无权对招标文件作任何修改。如果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规定,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按废标处理。2.1.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有异议时,可在投标文件中另作声明。招标文件是招投标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1.4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2.2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2.2.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提交可编辑的电子版)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或网站公告等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作出解释(但不说明询问来源)。2.2.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需密切关注来自招标人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澄清或通知。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招标人都有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修改将以书面或网站公告等形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2.3.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4本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过程发布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果有前后不一致或矛盾之处,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业主。3投标报价说明3.1投标报价原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价格卷》。3.2投标报价方式具体投标报价说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价格卷》。3.3投标报价须按投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二章的格式填写报价构成及汇总价。3.4投标人确认,是在充分理解和了解所有招标资料以及同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的地质、地理、气候等自然状况和周围环境状况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下做出的投标报价,并且在本合同的履行合同期间内不因以上任何因素而提出对价款或工期的索赔。4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4.2投标文件的组成4.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1)商务卷(2)技术卷(3)价格卷必须包含:商务卷、技术卷和价格卷的PDF签字盖章扫描版。其它说明:为便于资料查询,请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WORD或EXCEL可编辑电子版,内容要与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版完全一致(含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可编辑版本仅作为查询之用,不作为投标的依据性文件,若与“PDF格式的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版”文件内容有差异,以“PDF格式的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版”为准。4.2.2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要求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包括第一、二部分内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全部上传。4.3投标有效期4.3.1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期算起,投标书有效期为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天数。4.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它的投标文件。4.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4.4.1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文件的数量:必须包含:PDF格式的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版(含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此版本投标文件作为投标的依据性文件。其它说明:为便于资料查询,请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可编辑电子版,内容要与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版完全一致(含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可编辑版本仅作为查询之用,不作为投标的依据性文件,若与“PDF格式的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版”文件内容有差异,以“PDF格式的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版”为准。4.4.2投标文件签署:封面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4.3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4.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确认,但价格标不允许涂改和行间插字。4.5投标文件的递交:在广东能源商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4.6投标截止日期:以广东能源商务网为准。4.6.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所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广东能源商务网。4.6.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电子投标不适用此条款)。4.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7.1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将招标文件撤回修改后再次上传。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8根据本须知第4.3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4.9投标书的完备性中标方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项目报价表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项目报价表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及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5开标5.1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一次开标的方式(即投标截止时间后即进行开标,一次性开启全部投标文件)。5.2开标会议将在招标人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5.3投标文件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将有权视之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6评标6.1评标过程保密6.1.1公开开标以后,直至招标人与中标方签署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等情况,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6.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小组及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6.1.3严禁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采用任何手段进行串标、贿赂或违反招投标纪律的其他行为,如经发现均取消其投标资格。6.2投标文件澄清在必要时,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作出正式答复。澄清和确定的问题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澄清问题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6.3.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符合性审查标准如下:(1)投标人未能满足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3)投标人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4)未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3.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1)对招标范围、质量及其他重要要求产生实质性影响;(2)偏离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对合同中规定的发包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造成实质性限制或修改;(3)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不允许发生偏离或偏差的要求或内容;6.3.3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上述符合性审查标准的要求,经澄清后仍然不能满足或不能实质上响应的,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6.4错误的修正6.4.1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1.2.当单价与工作量的乘积之和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乘以工作量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3.各项累计数字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6.4.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4.3如果投标人的报价与招标文件相比有漏项或缺项,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所有投标人中该项的最高报价计入该单位的投标总价中予以评审。6.5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6.5.1评标委员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5.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技术质量,交货实施能力,信誉及业绩进行评审。6.5.3本项目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对未中标的单位无解释义务。6.6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6.6.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如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6.6.2招标人通过法定或规定的程序,有权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7授予合同7.1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评标程序评选中标的投标人,确定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财力。7.2中标通知书7.2.1招标人确定出中标候选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7.2.2中标候选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日期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进行合同谈判。7.2.3在双方就合同全部内容达成协议后,招标人与中标人正式签订合同。7.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中标方在广东能源商务网确认自己中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商签合同。7.4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7.4.1中标的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7.4.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7.4.1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编制说明:1、投标人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以下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但可以按同样方式扩展。一、商务卷格式和要求商务卷封面要求:商务卷的外封面应当至少包含下述内容,无样式要求的部分(如水印、公司标志等)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项目名称: 请投标人自行补充 招标编号: 请投标人自行补充 投 标 文 件商务卷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姓名及签字)联系方式: (手机);(电子邮箱);(电话);(传真);日期: 年 月 日商务卷编写总体要求: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本部分文件的格式、具体要求、顺序编制商务卷。二、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或增加的资料和文件,应当编制文件清单或列表后,按顺序加附。三、本部分应当不含任何投标报价信息。四、本部分内容的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1、投标人承诺函1.1投标人承诺函1.2不转包承诺书1.3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1.1投标人承诺函致: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单位请投标人自行补充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的合同、工作内容、工程量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后,我司兹以报价人民币另见投标报价表元的总价(详细报价清单必填)。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及工程服务,实施并完成上述工程项目。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项目。3.我们同意从确定的接收投标之日起18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含承诺函)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随时被接受。4.在制定和执行一份正式合同协议书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贵司书面的中标通知书,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投标者中标的权利。6.我们承诺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贵公司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为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7.我方理解并接受贵公司对招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的权利。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1.2不转包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自愿参与你方(项目名称)的投标,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不将中标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接受你方的以下处罚:一、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不免除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处罚。二、接受你方扣除我方所有履约保证金共元的处罚。三、接受你方将我方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商黑名单的处罚。四、如因此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件)的,我方将完全负责,自愿接受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处罚。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工作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年月日1.3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自愿参与你方(项目名称)的投标,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一、不将合同约定可以分包以外的工作进行分包;二、按照合同约定分包的工作,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接受你方的以下处罚:一、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不免除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处罚。二、接受你方扣除我方所有履约保证金共元的处罚。三、接受你方将我方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商黑名单的处罚。四、如因此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件)的,我方将完全负责,自愿接受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处罚。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工作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开评标期间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授权书签发起180个日历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3、企业简介编制说明:1、由投标人填写,格式不限。2、内容上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介绍、主营业务简介、技术特点或企业优势等。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对本表下述所填信息的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不存在虚假成份。若我方违反上述声明,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 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 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技工账号其中项目经理经营范围备注一、本表后附:1、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需要);3、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本项目不需要);4、阿特拉斯空压机维修授权的证明文件;5、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如有);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如有);7、单位组织架构;8、现场管理组织架构;9、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认证证书复印件。二、说明:1、以上所附文件需确认在有效期限内。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本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5、财务及资信状况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对本表下述所填信息的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不存在虚假成份。若我方违反上述声明,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财务及资信状况表1、资产状况法定资本: 万元固定资产 万元1、资产状况已发行股本: 万元流动资金 万元2、负债总额 万元长期负债 万元2、负债总额 万元流动负债 万元3、近三年每年财务概况:年 份202020212022资产总额(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本表后附:1、近3年财务情况资料。(若为上市公司,需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关键页)和其他投标人认为有用的财务资料。)2、若为上市公司,需提供近3年诉讼情况资料,由投标人自行作出书面的声明(格式不限)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为但不限于:投标人上级单位出具的证明,或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布的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经招标人发现其有瞒报情况,将依法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6、投标人单位人员结构人员总数: 人技术人员: 人工人: 人管理人员: 人行政人员: 人其他: 人公司高管/领导情况:姓名年龄现任职务职称······主要技术人员情况(中级职称以上):姓名年龄现任职务技术职称注册执业资格······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7、近5年已完成业绩情况已完成业绩情况序号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与合同完成日期备注123……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同时后附合同复印件2、备注内请说明设备验收情况及用户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如有验收资料,可附在对应合同后)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8、正在执行业绩情况正在执行业绩情况序号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与合同完成日期备注123……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同时后附合同复印件2、备注内请说明设备验收情况及用户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如有验收资料,可附在对应合同后)。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9、商务偏差声明函致: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我方在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后,在此提出我方投标文件的商务偏差(若有,详见下表)。除下表所列的偏差外,我方承诺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招标人可以认为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其他部分的约定。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提出偏差的理由备注注:1.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提出异议,应在表格中清楚地指明修改后的条款及理由。2.若中标后再行提出商务偏差(如合同支付方式、比例,履约保证金及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招标方有权不予接受。3.若无偏差,请在表格中注明,不能留空。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10、投标人资格要求自查表序号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有关说明及证明文件位置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见投标文件()页2投标方具有阿特拉斯空压机维修授权。见投标文件()页3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见投标文件()页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不可投标的情况或处于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见投标文件()页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文件()页注:1、投标人应在本自查表后附上响应“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说明,如果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或章节已经有相同的内容,可以不重复提供(但必须在自查表中注明其所在的位置)。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二、价格卷格式和要求价格卷封面要求:价格卷的外封面应当至少包含下述内容,无样式要求的部分(如水印、公司标志等)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 标 文 件价格卷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姓名及签字)联系方式: (手机);(电子邮箱);(电话);(传真);日期: 年 月 日价格卷编写总体要求: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本部分文件的格式、具体要求、顺序编制价格卷。二、投标人应按照报价说明进行报价。三、本部分内容的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四、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五、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价格的单位均为:元(人民币)(一)报价说明报价表应根据投标人自身的情况、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分析市场情况并充分考虑合同条件及以上报价说明完成,该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完成本工程的成本。1、投标报价表编制说明:报价文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及授权代表签章。表1投标报价总表计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含税行合计备注1仪用空气压缩机维修AtlasGA250台3费用包含完成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注:1、总报价,系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完成整个合同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且包含了税费、合同实施过程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2.本报价表的报价已包含技术规范书中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表中的各报价项目所包括的工作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为准;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2.分项报价表表2-1分项报价表无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三、技术卷格式和要求技术卷封面要求:技术卷的外封面应当至少包含下述内容,无样式要求的部分(如水印、公司标志等)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项目名称:请投标人自行补充 招标编号:请投标人自行补充 投 标 文 件技术卷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姓名及签字)联系方式: (手机);(电子邮箱);(电话);(传真);日期: 年 月 日技术卷编写总体要求: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本部分文件的格式、具体要求、顺序编制技术卷。二、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或增加的资料和文件,应当编制文件清单或列表后,按顺序加附。三、本部分应当不含任何投标报价信息。四、本部分内容的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1、技术偏差声明函致: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我方在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后,在此提出我方投标文件的技术偏差(若有,详见下表)。除下表所列的偏差外,我方承诺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招标人可以认为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其他部分的约定。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提出偏差的理由备注注:1.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出异议,应在表格中清楚地指明修改后的条款及理由。2.若无偏差,请在表格中注明,不能留空。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2、实施方案2.1项目技术措施方案2.2项目进度计划2.3质量保障体系和措施2.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范书中规定应提供的所有资料,如果技术卷的其他部分已经有相同的内容可以不重复提供(但必须在注明其所在的位置)。2.6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技术内容(本部分最后应附上只填写投标工程量(不含价格)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人认为应当递交的其他资料编制说明:1、附上的文件资料或其他说明请在此列明,或说明没有附后文件。第四部分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单独成册)第五部分技术协议书(单独成册)第六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和依据评标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评标的依据:招标文件(含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及本评标办法。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除特别说明外,以下简称评委会)为项目评标的具体实施机构。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开展评标工作,确定各种评标过程文件的内容并签字确认,并根据评标结果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自成立之时起直至解散过程中的全部运作均严格遵守照国家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3、评标及推荐中标候选人方法3.1评标采用有效最低价法。3.2评标程序及办法:3.2.1符合性审查(1)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审标准如下:(a)投标人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b)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c)投标人未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要求的;(d)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e)投标报价超过招标设定并公布的最高限价的(如有)(2)如果投标文件有以上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只有未出现以上情况的投标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成为有效投标人,否则被淘汰。(3)如果评委对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意见一致时,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符合性审查结果进行会签确认;否则,由各评委分别填写符合性审查表后,交由纪检监察代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汇总,汇总后形成本阶段的最终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会签确认。3.2.2商务卷、技术卷的评审和澄清(1)完成符合性审查后,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针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问题,向投标人提出澄清要求。(2)澄清问题以书面或其它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所有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按要求进行答复。投标人的书面澄清答复将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文件形式成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如果投标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或矛盾时,评委有权作出自己的判断,由此造成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承担。3.2.3价格卷的评审(1)评标委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价格卷(含投标报价信息)进行评审。(2)在价格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仍可就某些关键及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和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当面或书面形式的澄清。投标人对这些问题的书面答复将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文件形式成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进行价格评审。两阶段开标的项目,对于评标期间澄清回复的价格调整,如不是因评委会提出澄清要求而引起的,而是由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价格修改或优惠,评委会有权不接受。(4)完成有价标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对全部评标情况进行汇总后,完成评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5)投标评审价计算: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报价的构成,按照统一的标准对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必要的价格调整,以使得各投标报价范围在同一个基准上:1)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按招标文件的原则),以确认投标报价是否有算术计算错误或缺漏项。2)对缺漏项的调整原则:以所有有效报价中对应项的最高报价计入总价。3)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招标人提出的付款计划,如果投标文件对此付款条件有偏离但又属招标人可以接受的,评标时将按8%的年利率计算提前支付所产生的利息,并将其计入其评审价格中。4)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偏差声明函”或“技术偏差声明函”明确提出偏差的内容外,评委会可以认为该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包括工作范围、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且该投标报价为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最终报价,有权不予以澄清。5)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作出了某项不合理的价格调整,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同一个基准及公平的原则,对该项价格重新评估后计入投标评审价中。6)投标方应对不同项目,分别明确开具发票类型、金额以及税率,评审价根据投标报价中的发票类型及税率,扣除可抵扣增值税后的不含税价格确定。7)安全生产费用在投标过程中不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不得调减或者挪用。3.2.4推荐中标候选人方法:(1)评标委员会根据有效投标人(即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评审价,从低到高排序,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共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2)如果出现投标评审价相同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相应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情况,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4、定标和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研究和确定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意见,由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最终评标结果。汕尾电厂项目技术规范书项目名称: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HW-PJ-B-24-010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三月目录1总则32工程环境33工程概况44工程规范65资质要求76技术标准77质量保证和安健环要求88分工界限99竣工资料1010工程验收1011售后服务1012罚则11附录:安全生产管理协议1.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它提出了该工程的施工范围、性能和质量保证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3.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意见为准。1.4.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双方商定。1.5.本技术规范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工程环境2.1施工地点:投标方检修车间2.2环境条件:多年平均气压:1012.3pa多年最高气温:38.5多年年平均降水量:1938.2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8%3.工程概况汕尾电厂Atlas仪用空压机使用年限长久需要进行维修,因现场检修条件限制,需将仪用空压机进行委外检修,其主要检修内容是:机头内部轴承的更换、密封面的修复、转子表面清理和磨损部位修复等。本次维修的预计工程量如下表(单台报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预计工程量: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仪用空气压缩机AtlasGA2503本次委外检修采用包工包料(不含阴阳转子更换),投标方负责检修过程所需的所有备件以及设备往返运输及包装、检修、相关数据测量、相关性能试验以及编写检修报告等全部检修工作。委外检修工作内容:本次委外检修采用包工包料,投标方负责检修过程所需的备件以及运输费用。检修工作内容如下:1拆解:1)拆解前对主机和损坏部件拍相片留档,记录型号和产品编码。形成记录放入修理报告中。2)拆解主机总成。解体后对各部件(轴承、转子、齿轮等)进行录像记录。2清洗:1)专用积碳清洗剂清洗主机内油分配管路。2)主机内各元件清洗,吹干。3)去除机件表面毛刺。3部件检测:1)测量阴、阳转子主要形位公差尺寸和啮合间隙。4转子、前后轴承座、机壳修复:1)检查与修整阴、阳转子型面。2)阴阳转子啮合线检测与修整。3)进气、排气轴承座轴承档、气封档、端面的检查与修整。4)机壳内腔的检测与修整。5)转子动平衡检测与校正(录像记录)。5总装:1)更换全部轴承。2)更换主机内部进气端密封件。3)更换主机内部排气端密封件。4)更换主机全部密封件及O形圈。5)更换游隙垫片组。6)调整隙游。7)更换全部紧固件。8)转子啮合检测与调整。9)安装齿轮。6总装检测:1)测量主机各装配位的间隙。确保间隙公差在范围内。2)盘车检验。3)油漆、装箱、出具修理报告:4)按照Atlas的着色标准重新喷漆。5)原拆除件清理和拍照。6)空压机使用木质包装箱打包(含原拆除件)。7)出具《修理报告与合格证》。4.工程规范4.1总的要求1)本项目工程采用包工包料(不含阴阳转子及齿轮更换)的方式,运输费用由投标方负责。2)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需轴承及密封件等消耗性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实际数量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3)投标方应保证所有工艺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电力系统行业标准的规定。4)空压机检修后,不影响原系统的使用。4.2供货要求1)要求合同签订后,分批次进行检修,每次工期15天(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从接到招标方通知开始至机头返回到招标方现场截止)。2)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修,投标方需提供同型号机头供招标方使用,直至原空压机机头送回并试运合格为止。4.3维修备件清单:投标方提供在维修中主要设备及所需更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序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备注(个)1齿轮箱大修29060590001×7个0506 0100 08(轴承 7 个)0506 2109 00(轴承 7 个)0663 2108 28(O 型圈 7 个)0663 2107 76(O 型圈 7 个)2转子大修29060186012×7个0508 2115 01(滚动轴承 14 个)0653 1124 00(平垫 14 个)0663 7154 00(O 型圈 14 个)1079 5081 05(轴承 14 个)1616 5380 00(弹簧 14 个)1616 5603 70(逆电流器 14 个)1616 6446 00(垫圈 7 个)0663 7131 00(O 型圈 7 个)1621 4840 00 (油封 14 个)注:维修时更换的备件应均为生产厂家(AtlasCopco)原装进口备件(轴承选用SKF\FAG)。5.资质要求5.1投标方资质1)投标方经营范围应含:机电设备安装及维护或空压机维修。2)投标方具有阿特拉斯空压机维修授权。3)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资料:证明施工单位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年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阿特拉斯维修授权书。5.2人员要求投标方作业人员应熟悉工序和质量标准,熟悉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招标方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熟悉安全规程。6.技术标准6.1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6.2引用标准6.2.1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所有标准,均为截止到招标方发出本技术规范书之日的最新版本。若发现本技术规范书与参考的标准有不一致之处,投保方应向招标方指明。投标方也可提出其他相当的替代标准,但需经招标方确认。6.2.2系统中设备(工艺)的设计、实施、检验和测试应符合下列组织公布的现行标准和规范:ASME-PTC-9《空压机性能测试标准》GBJ29-90《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VDI-2056《运转振动测试标准(德国工程师协会标准)》ISO-2151《运转噪声测试标准》7.质量保证和安健环要求7.1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对投标方提出的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包括: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控制标准。本工程合同实施期间,投标方负责的项目必须达到国家颁发的相关规定和最新版的《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汇编》标准。若投标方在运输途中或者检修工程中发生空压机损坏,投标方应保证在此20天工期内赔付相同型号的新空压机给招标方。7.2质保: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有任何质量问题,投标方负责解决,期间所需的维修费用由投标方承担。8.分工界限7.1招标方的工作7.1.1、招标方应向投标方提供本次修理空压机型号,检修发现存在的问题。7.1.2、招标方负责组织维修过程中的监造,返修后验收工作。7.1.3、招标方负责空压机机头厂内拆装工作。7.2投标方职责:7.2.1、投标方负责工件的外送及返回汕尾电厂的包装(要求木箱包装)、装车、运输。7.2.2、投标方应在收到工件后五天内,向招标方提供完成所有检修工作的进度安排及技术方案措施。7.2.3、投标方具备验收条件,每道工序完成且经投标方内部验收合格时,才能进行下一道检修工序。7.2.4、投标方在检修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时,必须及时向招标方人员反映,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投标方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7.2.5、投标方应按招标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7.2.6、投标方将所有的检修技术文件、数据随设备移交给招标方。7.2.7、现场指导空压机机头的拆卸,回装,调试。9.竣工资料投标方提供如下资料:1)检修更换零件清单(含尺寸及品牌),产品质量证明书及详细的备件材料单。2)检修报告:含空压机解体报告、部件检查影像,修后空压机现场试运报告。10.工程验收维修后,返回到招标方现场空压机性能应满足如下指标:1)空压机轴承振动速度均方根值≤7.5mm/s。2)空压机轴承温度:轴承温度不应超过90度,润滑油温度不应超过90度。3)空压机排气压力达到额定排气压力。4)空压机排气温度≤95℃。11.售后服务11.1返修的空压机机头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不得发生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发生由投标方免费消缺。11.2投标方应保证返修空压机如在质保期内发生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后,必须从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费用由投标方承担。11.3在正常使用期间如因质量原因发生损坏情况,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短时间内提供合格新品予以更换。如果因以上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重大经济损失,投标方承担相应损失赔偿。12.罚则12.1投标方完成空压机维修,返回招标方验收时须提供工厂解体报告、维修所更换的密封件、零配件资料等,如验收不合格,退货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12.2投标方空压机维修后的性能必须可靠,满足现场生产需求,如果因投标方的失误给设备运行带来问题,招标方将拒付货款并按相关条款进行索赔。12.3投标方维修的空压机如果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导致空压机无法正常投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并满足所有技术性能要求,则投标方必须为此负全部责任。12.4因投标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任务,每迟延一天,扣罚投标方1000元。12.5因投标方检修质量或备件质量原因,造成空压机故障停运,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按等效降出力考核规定考核,每次考核5000元。12.6质保期内,在空压机额定出力运行下,空压机运行应平稳无异音,无外漏油,空压机内各轴承温度均<90℃,若出现异常,每处异常考核5000元。附录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为明确甲、乙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经甲、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1.总则1.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适用于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项目实施安全、健康、环保,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1.2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安全生产要求,并未对一切安全生产管理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1.3乙方如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条文明确提出异议,甲方则认为乙方完全接受本协议书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能完全满足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各项要求。1.4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与合同一致。2.安全生产责任及要求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工程和安全的要求,留存乙方各有关证照副件一份。2.在开工前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书面记录或资料。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工作联系、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3.对乙方制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予以审核备案,并监督实施。4.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并讲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5.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依照本规定进行考核。6.对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条件。7.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救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有必要费用应由乙方承担。8.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进行事故调查和取证。9.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前,将《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告知乙方。2.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接受甲方施工资质审查,符合要求并提供资料。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名单。乙方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培训并取得相关安全管理有效证书,报甲方备案。3.工程开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如长期施工,乙方应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考试合格。4.工程开工前,应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工作风险,制定详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核后执行;如有需要可邀请甲方有关部门人员协助落实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5.每次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从业人员均应熟悉和掌握施工特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对施工设备、设施、工器具、入厂危险品以及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7.工程项目开工前乙方负责人应填写《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到甲方安全监察分部办理《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凭证到运行工作票室按甲方工作管理管理制度办理工作票许可开工手续。8.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及甲方各项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工作,不得进入与所承接外包工程无关的区域。9.特别强调施工中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配备合格的、数量足够的安全装备、劳动保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所有施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设临时围栏,并标识作业面。4)危险地带应设围栏并挂警告牌。5)影响他人及附近设备、生产区域安全、文明的施工场所应设遮拦并挂警告牌。6)进入生产现场及施工场所必须带安全帽,穿统一的棉质工作服,不准打赤膊、赤脚或穿拖鞋、凉鞋进入现场。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应搭设作业脚手架平台的必须搭设,并按规定履行脚手架验收手续;生产现场禁止使用木梯和竹梯。8)禁止乱动甲方的电气运行设施(如开关、按钮、刀闸、接地线等)、机械设备及管路系统(如阀门等),未经甲方有关工程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接驳电源、管路。9)不得在生产区域范围内违反规定吸烟。10)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烧烫伤和倒塌伤人等事故的作业,应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逐条落实。对只有甲方才能采取的安全措施(例如:停电、送电操作,汽水隔离、消防措施等)应在安全措施中明确分工及职责,在具体实施前及时主动与甲方联系,并查清甲方是否已落实稳妥。11)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的规定,即:没有经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开工。12)遵守甲方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工具、材料要摆放整齐、有序,工器具和材料不能直接摆放在地面,及时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现场垃圾必须当天清理。乙方施工场所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经督促不奏效者,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处理,但乙方必须付给甲方相应的劳务费用,并限期交纳,拒不交纳者,加倍从工程款中扣除。经常性的发生不文明施工又不进行整改的,可不予工程结算。13)遵守甲方三标(ISO9000质量标准、ISO14000环境标准和OHSMS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及NOSA安全管理标准有关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要求,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堆放点,施工中的有毒、放射性的物质有专门的处理人员来处理。废置的危险品严禁随意排向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14)采取措施避免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15)乙方须委托有资质的卫生医疗机构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采取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保证提供休息、饮食场所。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10.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投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监督管理方式。11.工程项目确实需要分包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12.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施工。13.严禁把在劳务市场上即招即用的人员派到生产领域从事危险性的工作。14.乙方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乙方按甲方规定要求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在现场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对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应严格执行,对甲方提出的各项整改内容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甲方。15.对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并依规进行严肃考核,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16.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为项目施工的人员同期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7.乙方应熟悉甲方的各种应急预案,掌握意外事故时的逃生和抢险方法。18.发生事故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及肇事个人进行经济考核,清退,直到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3.因甲方工作需要,确需长期外包的工程项目,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3.1乙方应定期通过甲方安全监察分部的年度安全资质审查,以一年为期限,一般为每年的下半年。3.2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若项目经理、安全员变动情况应事先做好人员安排和告知,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3.3若乙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资质年审,甲方按章停止乙方承包工程项目,对在做的项目下令停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4.甲方对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考核4.1对乙方违章行为,按照甲方制定的《外包工程管理标准》进行考核。对拒不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4.2乙方安全管理违章按照性质分为A类违章、B类违章、C类违章、D类违章,具体分类如表1《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违章分类标准》。表1: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违章分类标准考核项目违章等级1管理性违章1.1出现转包行为A1.2出现违法分包行为:(1)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2)工程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征得发包单位同意,擅自将工程进行分包;(3)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度分包。A1.3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A1.4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未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A1.5态度恶劣,拒不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A1.6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A1.7使用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A1.8使用未成年工、童工以及不符合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从业人员A1.9把在劳务市场上即招即用的人员派到生产现场从事高危、高风险作业A1.10存在贿赂、威胁、恐吓发包单位降低违章考核标准或免于考核A1.1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B1.12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1.13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B1.14实际进场人员不满足合同要求B1.15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劳保鞋、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B1.16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B1.17未按规定学习传达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及要求B1.18不按时参加发包单位组织的安全有关会议或培训活动,也未履行请假手续B1.19未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B1.20未按要求每天开展班前会、班后会B1.21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B1.22未按期完成各类隐患整改,也未及时反馈B2指挥性违章2.1未按要求执行“三不开工”(没有经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开工)的规定A2.2安排或默认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处作业A2.3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未制定防滑、防坠落等安全措施A2.4装有氧气的气瓶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A2.5上下层交叉作业,未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B2.6未按规定装运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C2.7未按规定设置专用仓库存储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C2.8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仓库通风条件较差C2.9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仓库内未按规定使用防爆灯具C2.10未按规定编制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台账C2.11危险化学品作业现场没有粘贴MSDS(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C2.12仓库、宿舍、施工现场、办公区、油务区、动火作业区及重要设备旁,未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或消防器材、设施过期、失效C2.13施工器材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C2.14施工场所地面敷设或放置容易使人拌跌的物件时,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C2.15未按规定对施工场所的井、坑、孔、洞、地沟设置临时围栏及安全警告标志C2.16施工结束后,施工场所揭开的井、坑、孔、洞、地沟盖板未及时恢复原状C2.17施工结束后,施工场所拆除的楼梯、平台、步道及其栏杆未及时恢复原状C2.18施工结束后,现场的各种临时围栏和警告标志未及时拆除或收回C2.19不遵守发包单位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堪,未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C2.20杂物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或占用防火间距C2.21未采取措施避免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C2.22不遵守甲方三标(ISO9000质量标准、ISO14000环境标准和OHSMS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及NOSA安全管理标准有关废弃物管理要求,未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未按发包单位要求进行处理C3装置性违章3.1大中型施工机械或特种设备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就投入使用A3.2搭设荷载超过270kg/m2或特殊用途的脚手架未履行专业设计和审核手续 A3.3在无人员立足点的场所从事高处作业时,未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双重保护措施A3.4在应架设水平扶绳的高处作业场所作业,未架设水平扶绳或架设的水平扶绳不符合要求A3.5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A3.6起重机械制动、限位装置、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A3.7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A3.8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安全措施A3.9发包单位已发出的停止使用通知单上的设备设施,未消除隐患前继续安排使用B3.10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B3.11脚手架钢管、扣件未按要求送检B3.12射线检查场所围栏、警告标志不全B3.13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消防安全要求B3.14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无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B3.15易燃易爆区域未使用防爆电器B3.16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B3.17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VB3.18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B3.19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B3.20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B3.21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的防雨设施B3.22配电箱、端子箱、电气设备电缆套管存在脱落现象B3.23配电箱、端子箱等底部电缆孔洞未封堵或封堵不严B3.24设备或机械的转动部分无防护罩或防护罩不完善B3.24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容器等有限空间内部作业照明不足C3.26攀登用的脚钉或爬梯不牢固C3.27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C3.28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处作业要求C3.29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及施工用材料堆放堵塞脚手通道C3.30移动电源盘无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C3.31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C4.2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按照性质分为A类违章、B类违章、C类违章、D类违章,具体分类如表2《承包单位从业人员违章分类标准》。表2:承包单位从业人员违章分类标准考核项目违章等级1基础违章1.1未办理入厂证或冒用他人证件出入厂区A1.2故意转借、涂改、伪造入厂证A1.3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涂改、过期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A1.4未经业主方允许而擅自闯入重要生产区域A1.5未经业主方允许而擅自操作重要生产设备设施A1.6未办理《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擅自开工A1.7无票(操作票、工作票、动火票)作业A1.8擅自变更“两票”安全隔离措施A1.9擅自扩大工作票作业范围A1.10工作票到期,不办理延期或终结手续而继续作业A1.11酒后上岗作业A1.12在重点防火区域吸烟A1.13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A1.14态度恶劣,拒不落实整改要求A1.15贿赂、威胁、恐吓有关人员降低违章考核标准,或免于考核A1.16以各种理由不在安全交底记录上签字A1.17偷窃企业设备、剩余材料、废品、工具A1.18未按规定办理工作票负责人更变手续B1.19未按规定设立监护人或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的情况下继续作业B1.20持过期入厂证出入厂区C2高空作业2.1在栏杆上、管道上或架构的横梁上未采取安全措施站立或行走A2.2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B2.3应搭设脚手架的高处作业场所未搭设脚手架即进行高处作业B2.4从已经验收合格或正在使用中的脚手架上擅自拆除脚手杆或脚手板B2.5将梯子架设在脚手架或不稳固的物体上使用B2.6在没有特殊防护措施情况下,当风力达到或超过6级时,仍然进行露天高处作业B2.7梯子上作业可以将安全带挂在牢固位置的没有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梯子上B2.8高空作业不正确佩戴安全带B2.9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空作业等未正确使用安全带B2.10将脚手杆或脚手板直接搭设在管道或栏杆上使用C2.11在应使用攀登自锁器的高处作业场所作业,未使用自锁器或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绳C2.12在应使用速差自控器的高处作业场所作业,未按规定使用速差自控器C2.13高处作业场所材料、工具等放置不牢固造成高空落物C2.14高处作业时随意向上或向下抛掷材料工具废弃物品C2.15高处作业场所的高处落物范围边缘,未采取设置临时围栏及警告标志或设监护人的措施C2.16应使用绝缘梯的工作使用金属梯作业C2.17高空作业时间超过一周没有挂安全网,或者安全网挂设不牢固、安全网上的杂物当天未及时清理C2.18安全网挂设后未经过冲击试验验收就投入使用C2.19安全网投入使用后未定期检查C2.20拆除安全网的构件、人跳进或把物品投入安全网内、大量焊接火星或其他火星落入安全网内、在安全网内或下方堆积物品C2.21使用脚手架作为起重吊点C2.22拆除脚手架时直接将拆下的脚手板、脚手杆或剩余的材料等直接向地面抛掷D2.23应使用工具袋的高处作业人员不使用工具袋D2.24脚手架上的存在单脚手板或脚手板两端不绑扎或形成探头板D2.25搭设脚手架未设置专供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的爬梯D2.26在脚手架上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没有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下以直接攀爬脚手架的方式上下脚手架D2.27在脚手架上随意架设或乱拉电源线D2.28在金属梯上进行电焊作业或在梯子上长时间作业D2.29高处明火作业,火花(焊渣)飞溅范围内防火措施、防止设备损坏措施、防止烫伤人员的措施不落实D2.30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平台或通道处有低于2米的影响人员通行的脚手架的横杆D2.31脚手架搭设使用未经检查保养的管材、扣件和其它配件D2.32移动式梯子摆放的坡度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垂直摆放D2.33站在2米以上的梯子作业时无人扶梯D2.34踩在梯子顶部两个踏板上作业D2.35施工人员擅自挪动或变更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等情况D2.36屋面坡度大于25度未采取防滑措施的情况D2.37光线不足情况下开展高空作业的情况D3电焊作业3.1在重点防火部位或禁止动火区域动火,未办理动火手续A3.2擅自在未经验电和没有可靠接地的停电设备上工作A3.3擅自在带有压力的设备管道上进行焊接作业A3.4擅自在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作业A3.5擅自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管道或仓储空间上进行焊接作业 A3.6擅自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作业 A3.7擅自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水平距离小于10米的范围内进行焊接作业 A3.8在容器或管道内进行焊接作业时采用氧气进行通风A3.9烧焊作业前,没有做好现场可燃物的检测、清理C3.10氧气、乙炔瓶阀门、皮管漏气C3.11使用中的氧气、乙炔瓶未按规定使用减压器C3.12将氧气瓶、氧气带、乙炔瓶、乙炔带放置在在热体上或紧靠热体处C3.13使用中的乙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器C3.14运输过程中,氧气、乙炔瓶同车运输,不正确装卸、码放,缺少瓶帽及橡胶圈C3.15将氧气带或乙炔带与电源线或电焊线混合敷设C3.16焊机外壳未可靠接地C3.17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作业时,焊工未站在干燥的木板上作业或未穿橡胶绝缘鞋C3.18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C3.19氧气、乙炔气瓶安全距离不足5米或氧气、乙炔瓶放置位置距离明火作业点不足10米D3.20露天放置或使用的氧气、乙炔瓶无遮挡阳光照射措施D3.21露天使用的电焊机没有采取防止雨淋的措施D3.22进行焊接作业时没有采取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的措施 D3.23焊接作业人员离开现场前未按规定检查现场是否留下火种D3.24焊工未按规定穿着焊工服、绝缘鞋或未按规定使用面罩、防护眼镜、焊工手套等D3.25随意向焊接作业现场丢弃焊条或焊条头D3.26电焊机接线不规范D3.27电焊线一、二次绕组及绕组与外壳间绝缘良好,一次线长度超过5mD3.28将电焊线(包括一、二次线)、氧气、乙炔带直接敷设在道路或经常有人通行或作业区域的地面上D3.29延长电焊线时未按规定使用延长电焊线的快速接头D3.30库存及现场放置的氧气、乙炔瓶缺少防震橡胶圈D3.31使用中的氧气、乙炔瓶未垂直固定放置D3.32氧气、乙炔管的两端与减压器和焊枪之间未用金属卡子或铅丝绑扎牢固D3.33焊接作业地点存放的氧气瓶数量超过两个或乙炔瓶数量超过两个D3.34电焊机性能较差,接线端子屏蔽罩不规范D3.35电焊机二次线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及其它金属物搭起来作为导线D3.36风力超过5级时,仍然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D3.37风力在5级以下3级以上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时,未搭设挡风屏防范火星飞溅D3.38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未切断电源D4施工用电4.1直接将电线头勾挂在闸刀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B4.2未经申请,擅自接驳电源、线路,擅自拉设施工临时用电B4.3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电,盲目锯割B4.4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电线C4.5施工电源箱或配电箱内的电气回路未按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规定布置C4.6施工电源箱或施工配电箱未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C4.7施工电源箱或施工配电箱以及固定用电设备的外壳未按规定装设接地电阻合格的接地线C4.8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或保险管使用C4.9电源线、各种开关及用电设备有绝缘破损、带电部分外露的现象C4.10将电源线敷设在热体上或直接绑挂在金属件上C4.11施工照明的金属支架未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C4.12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未做好防触电、防坠落安全措施C4.13施工电源箱或施工配电箱内的电源闸刀或开关未按规定标明被控制的电气设备名称或负荷名称D4.14电缆、电源线未经专用的进出线孔处进出电源盘柜D4.15电源箱或配电箱箱门未可靠关闭D4.16将施工电缆、电源线直接敷设在道路或经常有人通行或作业区域的地面上D4.17现场直埋式电缆埋入地下深度不足0.7米或地面未设置明显的电缆走向的标志D4.18露天使用的施工电源箱或施工配电箱不具备防雨淋功能D4.19使用木质电源箱或电源箱不具备防火功能D4.20容器内部施工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及安全照明D4.21室外施工照明未采用防雨灯具D4.22施工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停电的用电设备未采取停电措施D4.23临时用电导线架空高度未满足相关规定及要求(最大弧垂:室内大于2.5米、室外大于4米、跨越道路大于6米)D4.24施工电源箱无专业人员巡查、维护:电源箱外壳未粘贴其姓名和维护者电话号码,电源箱使用后未及时上锁D5工器具使用5.1将起重葫芦挂在管道上或未经荷重计算的结构上使用B5.2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出检验周期的安全用具、电动工具、登高用具或起重工机具C5.3在金属容器内部、金属构架或潮湿区域使用电动工具时不穿绝缘鞋或不站在绝缘垫上C5.4在金属容器内部、金属构架或潮湿区域使用电动工具时未设专人监护或电源开关超出监护人伸手可及范围C5.5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不配备满足漏电保护要求且动作正常的漏电保护器C5.6无人监护下的千斤顶承受荷重或千斤顶长时间承受荷重C5.7在高处作业场所使用电动工具未采取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C5.8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操作人员未戴绝缘手套并同时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C5.9在高处作业场所使用电动工具未采取防止工具坠落伤人的措施C5.10使用砂轮、切割片、无齿锯片的侧面研磨工件或直接用手握着小型工件进行研磨C5.11使用无齿锯或手持式切割机切割材料时,未将被切割材料卡设牢固C5.12更换使用中的电动工具的配件时未采取停电措施C5.13攀登在金属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C5.14使用电动工具或使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或部件时,不戴护目镜C5.15电动工具的电源线长度不够时,未采用专用的延长导线线轴联接延长电源线C5.16休息、下班或使用中突然停电时,未及时切断电动工具电源开关C5.17在同一开关或插座同时接两台及以上电动工具C5.18移动电动工具时,使用人员提着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工具的转动或转动部分C5.19电动工具的操作开关超出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范围D5.20安全用具、绝缘用具使用后未按规定放回原处D6动火作业6.1一级、二级动火作业,在次日动火前没有重新测定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B6.2一级动火作业过程中,没有连续或至少每隔2-4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B6.3明火作业区域的易燃及可燃物品不及时清理或遮挡 C6.4施工区域内乱堆乱放油桶 C6.5动火作业现场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或配备的灭火器材数量不足C6.6氧气、乙炔气瓶仓库无标识、混放,未配备灭火器材C6.7高处动火没有采取防火花溅落措施,或没有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安排监护人D7起重作业7.1未经许可,工作人员擅自拆除起重机械的保护或限位装置A7.2使用起重机械的吊钩升降人员或使用非载人提升机升降人员A7.3风力在六级或六级以上仍进行吊装作业A7.4重大起吊作业事先未进行安全交底B7.5使用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B7.6在没有可靠支撑的情况下,用起重设备将重物悬吊在空中进行焊接,或人员在重物下方从事其他工作B7.7利用管道悬挂起重设备或重物B7.8使用带病的起重机械或超负荷使用起重机械B7.9使用磨损的卡环或断股的钢丝绳超过标准规定的B7.10重大起吊作业未制定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过审批就进行起吊作业。B7.11往运转中的卷扬机滑车上套钢丝绳、修理或调整转动部分、用木棍制动滚筒、校正滚筒上的钢丝绳等。C7.12使用汽车吊不支好支腿或支腿下未按规定垫好枕木C7.13起重作业场所在起吊时,未采取设置警示围栏或设专人监护等防止落物伤人措施C7.14被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C7.15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室时,起重设备仍然悬吊重物C7.16起吊重物时,使用吊钩斜着拖吊重物C7.17起吊埋入地下或重量不明的重物C7.18正在起吊重物的起重机械,吊臂或重物下方有人员继续作业或穿行C7.19将起重重物放置在未经荷重计算的平台或盖板上C7.20遇有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楚工作地点或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人员时,仍然进行起重作业C7.21起吊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险化学品未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或未使用专用吊篮C7.22起重机械传动装置在运行中改变方向时野蛮作业,没有经过稳定的过渡阶段而直接变更运转方向C7.23使用中的起重机械遇有停电或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离开现场时,未及时切断起重机械的电源C7.24汽车吊或混凝土泵车支腿未收起行驶C7.25起重搬运未设专人指挥C7.26起重设备使用前不对行走装置、限位装置进行必要的试验D7.27使用卷扬机前未按规定做好准备工作并对卷扬机进行相应的检查工作D7.28起重机械未按规定配备灭火装置,操作室内未铺绝缘垫或存放易燃品D8受限空间作业8.1进入受限空间内测量数据前,未先对内强制通风15分钟排除浊气A8.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检测氧气、二氧化碳、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物质含量A8.3专职监护人员中途撤离现场,且未指定临时监护人造成监护真空A8.4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受限空间作业A8.5在容器、油箱、管道等处工作时,用氧气吹扫设备和用氧气吹风B8.6在金属容器内、设备内等受限空间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作业B8.7未对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交底B8.8通风不良的受限空间,未在出入口处安装强制通风设施C8.9受限空间出入口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C8.10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C8.11受限空间出入口处未设专职监护人员C8.12未严格登记人员和机具出入受限空间基本信息C8.13受限空间内部温度超过40℃时仍进行作业 C8.14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大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大于12VC8.15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站在绝缘板上时未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C8.16工作中断期间,未封闭有限空间人孔门或出入口C8.17电气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要求漏电起跳电流小于30mA),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C8.18未做到至少每隔2个小时检测一次;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分钟的,未重新进行检测分析C8.19进入有限空间,未配备应急器材并做好事故预想C8.20作业人员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D8.21工作结束后,监护人未清点当班人数D9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区域作业9.1在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库房内吸烟或有任何引起明火的行为A9.2随意将危险品排入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B9.3使用危险品的作业人员不清楚危险品的风险及使用步骤D9.4作业人员未根据MSDS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D9.5未按规定装运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D10生产区域交通安全10.1驾驶证照手续不齐全的机动车辆A10.2无驾照人员驾驶机动车辆A10.3酒后、疲劳驾驶机动车辆A10.4驾驶拼装车或报废等带病车辆A10.5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驾驶特种车辆A10.6机动车辆出入厂区拒不接受检查A10.7机动车辆客货混装C10.8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超速行驶C10.9机动车辆超载行驶C10.10机动车辆载物应绑扎的未绑扎C10.11装载危险化学品机动车辆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C10.12机动车辆逆向行驶C10.13驾驶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车辆进入生产现场C10.14厂区内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运输车、工程车辆未按规定路线行驶C 10.15机动车辆装载粉末状、液滴状货物因未封盖严密导致货物散落、滴漏D10.16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在人行道、消防通道等位置D11其他行为11.1个人原因导致施工现场发生火警、火灾事故A11.2未经许可,违规从设备上接取检修、施工电源B11.3未经许可,未经申请违规使用消防水C11.4未经许可,未经批准,挪用、摆压、封堵、圈围、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C11.5施工场所的井、坑、孔、洞、地沟,未及时设置临时围栏及安全警告标志,设置的临时围栏不能有效的防止人员坠落D11.6未经许可擅自移动或拆除施工场所的安全设施或安全警告标志D11.7施工结束后施工场所揭开的井、坑、孔、洞、地沟盖板未及时恢复原状D11.8施工结束后施工场所拆除的楼梯、平台、步道及其栏杆未及时恢复原状D11.9施工作业结束时,现场的各种临时围栏和警告标志未及时拆除或收回D11.10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D11.11进入施工现场不穿劳保鞋D11.12进入施工现场穿短袖衣服或未按规定着装D11.13在厂区禁烟场所吸烟D11.14机组大小修材料搬运时未对电梯轿厢加装防护板D11.15佩戴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者失效D11.16使用未经设计验收的不合格自制工器具D11.17未落实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工作要求D11.18没有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堆放点D4.3乙方发生A类违章时,一次扣12分,考核5000-10000元;发生B类违章行为时,一次扣6分,考核3000-5000元;发生C类违章行为时,一次扣3分,考核1000-3000元;发生D类违章行为时,一次扣1分,考核100-1000元。5.其他5.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工程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本安全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有效期与本项目的合同有效期一致。甲方:乙方:地址:地址: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电话:传真:电话:传真:邮编:邮编:年月日年月日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合同项目名称: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中标方*合同正文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中标方*现*中标方*(以下简称乙方)承接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就此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并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项目名称: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工作内容:具体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协议书》。第二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分批次进行检修,每次工期15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从接到甲方通知开始至机头返回到甲方现场截止)。第三条合同组成3.1下列文件(如有)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补充协议;2.本合同;3.合同附件;4.招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上述所列文件顺序在前者优先适用。4.合同总价4.1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税额为:人民币元(大写:)。4.2本项目为包工包料维修项目,合同价格已包含乙方进行本工程工作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工费、技术协议书约定由乙方负责的设备材料费用、卸装费、机械费、工机具费、运输费、劳动保护费、临建费、配合费、综合管理费、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费、雨季和台风季节施工等其他施工措施费、利润、税费、不可预见费、工程包干费及保险、风险、协调费等有关费用。第五条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2.合同工程费用支付验收款:合同工程完工,乙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工程费用的97%。质量保证金:①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合同工程费用的3%,质保期为从工程竣工验收日起1年。②在工程质保期满时,乙方向甲方申请到期应返还合同质量保证金,甲方应在30天内会同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乙方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甲方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乙方。若乙方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甲方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以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相对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根据相关合同款约定要求延长质保期,直至乙方完成剩余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为止。③乙方向甲方返还合同质量保证金后,其依据合同相关条款对本合同工程负有的保修义务仍然存在,甲方保留在保修期内对乙方工程质量问题追索的权利。3.安全生产费(元):由乙方提供实际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凭证(需凭符合技术协议书规定使用范围内的安全投入的项目、所采购物资的合同或订单、发票、入库单等凭证),经甲方项目执行部门核实确认。经甲方核实投入小于或等于合同约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支付;如发生安全生产费用超过合同约定安全生产费用的,结算时仍按合同约定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且乙方不得因安全生产费用不足够为由减少或不再投入费用满足现场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费用的其它约定按技术协议书的要求执行。乙方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4.若因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增值税税率调整,且乙方所报税率在该文件调整范围之内的,甲方将按国家政策调整合同价格中所含税费,并以合同结算的方式支付实际合同费用,即合同总价按如下方式调整:合同最终价格=原合同实际工程结算总价÷(1+原合同税率)×(1+按政策调整后税率)。5.因乙方质量原因或安全等原因造成违约考核的项目,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违约考核金。第六条工程质量要求6.1对乙方提出的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详见合同附件2《技术协议书》相关要求并以其为准。6.2若乙方在运输途中或者检修工程中发生空压机损坏,乙方应保证在此20天工期内赔付相同型号的新空压机给甲方。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7.1为保证工程按时完成,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用电、用水及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7.2乙方负责按国家及行业标准,维修好设备,提供合格产品。7.3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做到料清、场地清。7.4乙方进入现场必须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注意安全,文明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5乙方应当依法用工,与其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包含工伤保险)。乙方必须为其参与本项目现场实施的人员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死亡赔付标准不低于30万)。购买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购买上述保险的保单复印件等凭证,并由甲方的安监部门监督备案。7.6乙方自行负责承担本合同项目工作时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7.7合同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用于工程安装的材料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果材质不合要求,则所有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7.8施工时若原有设备及施工现场受到损坏,乙方应按原样进行修复或照价赔偿。7.9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部分项目无法及时施工影响项目进度,甲方有权将该部分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实施,并按所产生费用的1.2倍在本合同总价中扣除。7.10双方共同遵守合同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除甲方直接责任外,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承担。7.11乙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周围环境,避免水、大气和噪音污染,避免因其施工方法不当造成对人员和财产的危害或干扰,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7.12在乙方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第八条转包与分包8.1本合同项目不得转包,主体及关键工作不得分包。甲方允许专业分包的项目乙方在分包前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如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不当转包、分包行为并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10%的经济考核,同时乙方应无条件继续完成本合同的全部义务。8.2乙方在签订分包合同前须向甲方提交分包合同进行审核,合同中应明确施工节点及人员、机具投入、安全措施费用投入等详细内容,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应在二周内签订分包合同。逾期未签订分包合同的,甲方将按照3000元/天进行考核,考核款将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予以扣除。未经甲方书面审核通过的分包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考核。由于乙方的分包行为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保险费、保险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的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质量、安全等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第九条质量保证合同质保期自合同项目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质保期内如出现任何施工、制作或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负责派人到现场免费维修(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原因除外)。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其义务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保险费、保险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0.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时间开工或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完工的,每延误1天甲方有权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的标准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就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考核;其它违约考核按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书中考核条款执行。因乙方严重违约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的供方“灰名单”或“黑名单”。10.2无论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凡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当相应责任及费用。如因此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保险费、保险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甲方有权就所遭受的损失向乙方追索。第十一条合同终止若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无法有力实施合同,或乙方工程进度滞后计划进度10天以上,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和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保险费、保险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十二条法律诉讼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三条其他14.1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造成的影响。14.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决定。14.3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14.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4.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14.6下列文件作为合同附件,附件内容乙方已完全知悉并确认。合同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合同价格表;2、技术协议书;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4、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5、项目保廉责任书。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中标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024年 月 日商务联系人:张燕 0660-3408772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吴梓源 0660-3408345电话:开发票用公司地址、电话: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白沙湖畔 0660-3408608公司地址:统一代码:91441500760618188Q统一代码: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尾分行开户银行:账 号:705557737111账 号:附件1、合同价格表根据中标单位报价文件生成附件2、技术协议书1.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它提出了该工程的施工范围、性能和质量保证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3.如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意见为准。1.4.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乙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双方商定。1.5.本技术规范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工程环境2.1施工地点:乙方检修车间2.2环境条件:多年平均气压:1012.3pa多年最高气温:38.5多年年平均降水量:1938.2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8%3.工程概况汕尾电厂Atlas仪用空压机使用年限长久需要进行维修,因现场检修条件限制,需将仪用空压机进行委外检修,其主要检修内容是:机头内部轴承的更换、密封面的修复、转子表面清理和磨损部位修复等。本次维修的预计工程量如下表(单台报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预计工程量: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仪用空气压缩机AtlasGA2503本次委外检修采用包工包料(不含阴阳转子更换),乙方负责检修过程所需的所有备件以及设备往返运输及包装、检修、相关数据测量、相关性能试验以及编写检修报告等全部检修工作。委外检修工作内容:本次委外检修采用包工包料,乙方负责检修过程所需的备件以及运输费用。检修工作内容如下:1拆解:1)拆解前对主机和损坏部件拍相片留档,记录型号和产品编码。形成记录放入修理报告中。2)拆解主机总成。解体后对各部件(轴承、转子、齿轮等)进行录像记录。2清洗:1)专用积碳清洗剂清洗主机内油分配管路。2)主机内各元件清洗,吹干。3)去除机件表面毛刺。3部件检测:1)测量阴、阳转子主要形位公差尺寸和啮合间隙。4转子、前后轴承座、机壳修复:1)检查与修整阴、阳转子型面。2)阴阳转子啮合线检测与修整。3)进气、排气轴承座轴承档、气封档、端面的检查与修整。4)机壳内腔的检测与修整。5)转子动平衡检测与校正(录像记录)。5总装:1)更换全部轴承。2)更换主机内部进气端密封件。3)更换主机内部排气端密封件。4)更换主机全部密封件及O形圈。5)更换游隙垫片组。6)调整隙游。7)更换全部紧固件。8)转子啮合检测与调整。9)安装齿轮。6总装检测:1)测量主机各装配位的间隙。确保间隙公差在范围内。2)盘车检验。3)油漆、装箱、出具修理报告:4)按照Atlas的着色标准重新喷漆。5)原拆除件清理和拍照。6)空压机使用木质包装箱打包(含原拆除件)。7)出具《修理报告与合格证》。4.工程规范4.1总的要求1)本项目工程采用包工包料(不含阴阳转子及齿轮更换)的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2)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需轴承及密封件等消耗性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实际数量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3)乙方应保证所有工艺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电力系统行业标准的规定。4)空压机检修后,不影响原系统的使用。4.2供货要求1)要求合同签订后,分批次进行检修,每次工期15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从接到甲方通知开始至机头返回到甲方现场截止)。2)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修,乙方需提供同型号机头供甲方使用,直至原空压机机头送回并试运合格为止。4.3维修备件清单:乙方提供在维修中主要设备及所需更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序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备注(个)1齿轮箱大修29060590001×7个0506 0100 08(轴承 7 个)0506 2109 00(轴承 7 个)0663 2108 28(O 型圈 7 个)0663 2107 76(O 型圈 7 个)2转子大修29060186012×7个0508 2115 01(滚动轴承 14 个)0653 1124 00(平垫 14 个)0663 7154 00(O 型圈 14 个)1079 5081 05(轴承 14 个)1616 5380 00(弹簧 14 个)1616 5603 70(逆电流器 14 个)1616 6446 00(垫圈 7 个)0663 7131 00(O 型圈 7 个)1621 4840 00 (油封 14 个)注:维修时更换的备件应均为生产厂家(AtlasCopco)原装进口备件(轴承选用SKF\FAG)。5.资质要求5.1乙方资质1)乙方具有阿特拉斯空压机维修授权。2)乙方应提供下列资料:证明施工单位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年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阿特拉斯维修授权书。5.2人员要求乙方作业人员应熟悉工序和质量标准,熟悉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和甲方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熟悉安全规程。6.技术标准6.1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6.2引用标准6.2.1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所有标准,均为截止到甲方发出本技术规范书之日的最新版本。若发现本技术规范书与参考的标准有不一致之处,投保方应向甲方指明。乙方也可提出其他相当的替代标准,但需经甲方确认。6.2.2系统中设备(工艺)的设计、实施、检验和测试应符合下列组织公布的现行标准和规范:ASME-PTC-9《空压机性能测试标准》GBJ29-90《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VDI-2056《运转振动测试标准(德国工程师协会标准)》ISO-2151《运转噪声测试标准》7.质量保证和安健环要求7.1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对乙方提出的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包括: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控制标准。本工程合同实施期间,乙方负责的项目必须达到国家颁发的相关规定和最新版的《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汇编》标准。若乙方在运输途中或者检修工程中发生空压机损坏,乙方应保证在此20天工期内赔付相同型号的新空压机给甲方。7.2质保: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期间所需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8.分工界限7.1甲方的工作7.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次修理空压机型号,检修发现存在的问题。7.1.2、甲方负责组织维修过程中的监造,返修后验收工作。7.1.3、甲方负责空压机机头厂内拆装工作。7.2乙方职责:7.2.1、乙方负责工件的外送及返回汕尾电厂的包装(要求木箱包装)、装车、运输。7.2.2、乙方应在收到工件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成所有检修工作的进度安排及技术方案措施。7.2.3、乙方具备验收条件,每道工序完成且经乙方内部验收合格时,才能进行下一道检修工序。7.2.4、乙方在检修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时,必须及时向甲方人员反映,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7.2.5、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7.2.6、乙方将所有的检修技术文件、数据随设备移交给甲方。7.2.7、现场指导空压机机头的拆卸,回装,调试。9.竣工资料乙方提供如下资料:1)检修更换零件清单(含尺寸及品牌),产品质量证明书及详细的备件材料单。2)检修报告:含空压机解体报告、部件检查影像,修后空压机现场试运报告。10.工程验收维修后,返回到甲方现场空压机性能应满足如下指标:1)空压机轴承振动速度均方根值≤7.5mm/s。2)空压机轴承温度:轴承温度不应超过90度,润滑油温度不应超过90度。3)空压机排气压力达到额定排气压力。4)空压机排气温度≤95℃。11.售后服务11.1返修的空压机机头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不得发生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发生由乙方免费消缺。11.2乙方应保证返修空压机如在质保期内发生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后,必须从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11.3在正常使用期间如因质量原因发生损坏情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短时间内提供合格新品予以更换。如果因以上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重大经济损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赔偿。12.罚则12.1乙方完成空压机维修,返回甲方验收时须提供工厂解体报告、维修所更换的密封件、零配件资料等,如验收不合格,退货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2.2乙方空压机维修后的性能必须可靠,满足现场生产需求,如果因乙方的失误给设备运行带来问题,甲方将拒付货款并按相关条款进行索赔。12.3乙方维修的空压机如果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导致空压机无法正常投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并满足所有技术性能要求,则乙方必须为此负全部责任。12.4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任务,每迟延一天,扣罚乙方1000元。12.5因乙方检修质量或备件质量原因,造成空压机故障停运,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按等效降出力考核规定考核,每次考核5000元。12.6质保期内,在空压机额定出力运行下,空压机运行应平稳无异音,无外漏油,空压机内各轴承温度均<90℃,若出现异常,每处异常考核5000元。附件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明确甲、乙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经甲、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1.总则1.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适用于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汕尾电厂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项目,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项目实施安全、健康、环保,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1.2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安全生产要求,并未对一切安全生产管理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1.3乙方如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条文明确提出异议,甲方则认为乙方完全接受本协议书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能完全满足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各项要求。1.4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与合同一致。2.安全生产责任及要求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工程和安全的要求,留存乙方各有关证照副件一份。2.在开工前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书面记录或资料。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工作联系、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3.对乙方制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予以审核备案,并监督实施。4.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并讲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5.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依照本规定进行考核。6.对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条件。7.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救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有必要费用应由乙方承担。8.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进行事故调查和取证。9.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前,将《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告知乙方。2.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接受甲方施工资质审查,符合要求并提供资料。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名单。乙方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培训并取得相关安全管理有效证书,报甲方备案。3.工程开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如长期施工,乙方应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考试合格。4.工程开工前,应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工作风险,制定详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核后执行;如有需要可邀请甲方有关部门人员协助落实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甲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甲方案进行论证。5.每次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从业人员均应熟悉和掌握施工特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对施工设备、设施、工器具、入厂危险品以及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7.工程项目开工前乙方负责人应填写《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到甲方安全监察分部办理《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凭证到运行工作票室按甲方工作管理管理制度办理工作票许可开工手续。8.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及甲方各项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工作,不得进入与所承接外包工程无关的区域。9.特别强调施工中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配备合格的、数量足够的安全装备、劳动保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所有施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设临时围栏,并标识作业面。4)危险地带应设围栏并挂警告牌。5)影响他人及附近设备、生产区域安全、文明的施工场所应设遮拦并挂警告牌。6)进入生产现场及施工场所必须带安全帽,穿统一的棉质工作服,不准打赤膊、赤脚或穿拖鞋、凉鞋进入现场。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应搭设作业脚手架平台的必须搭设,并按规定履行脚手架验收手续;生产现场禁止使用木梯和竹梯。8)禁止乱动甲方的电气运行设施(如开关、按钮、刀闸、接地线等)、机械设备及管路系统(如阀门等),未经甲方有关工程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接驳电源、管路。9)不得在生产区域范围内违反规定吸烟。10)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烧烫伤和倒塌伤人等事故的作业,应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逐条落实。对只有甲方才能采取的安全措施(例如:停电、送电操作,汽水隔离、消防措施等)应在安全措施中明确分工及职责,在具体实施前及时主动与甲方联系,并查清甲方是否已落实稳妥。11)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的规定,即:没有经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开工。12)遵守甲方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工具、材料要摆放整齐、有序,工器具和材料不能直接摆放在地面,及时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现场垃圾必须当天清理。乙方施工场所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经督促不奏效者,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处理,但乙方必须付给甲方相应的劳务费用,并限期交纳,拒不交纳者,加倍从工程款中扣除。经常性的发生不文明施工又不进行整改的,可不予工程结算。13)遵守甲方三标(ISO9000质量标准、ISO14000环境标准和OHSMS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及NOSA安全管理标准有关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要求,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堆放点,施工中的有毒、放射性的物质有专门的处理人员来处理。废置的危险品严禁随意排向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14)采取措施避免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15)乙方须委托有资质的卫生医疗机构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采取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保证提供休息、饮食场所。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10.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投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监督管理方式。11.工程项目确实需要分包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12.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施工。13.严禁把在劳务市场上即招即用的人员派到生产领域从事危险性的工作。14.乙方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乙方按甲方规定要求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在现场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对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应严格执行,对甲方提出的各项整改内容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甲方。15.对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并依规进行严肃考核,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16.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为项目施工的人员同期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7.乙方应熟悉甲方的各种应急预案,掌握意外事故时的逃生和抢险方法。18.发生事故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及肇事个人进行经济考核,清退,直到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3.因甲方工作需要,确需长期外包的工程项目,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3.1乙方应定期通过甲方安全监察分部的年度安全资质审查,以一年为期限,一般为每年的下半年。3.2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若项目经理、安全员变动情况应事先做好人员安排和告知,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3.3若乙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资质年审,甲方按章停止乙方承包工程项目,对在做的项目下令停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4.甲方对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考核4.1对乙方违章行为,按照甲方制定的《外包工程管理标准》进行考核。对拒不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4.2乙方安全管理违章按照性质分为A类违章、B类违章、C类违章、D类违章,具体分类如表1《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违章分类标准》。表1: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违章分类标准考核项目违章等级1管理性违章1.1出现转包行为A1.2出现违法分包行为:(1)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2)工程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征得发包单位同意,擅自将工程进行分包;(3)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度分包。A1.3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A1.4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未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A1.5态度恶劣,拒不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A1.6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A1.7使用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A1.8使用未成年工、童工以及不符合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从业人员A1.9把在劳务市场上即招即用的人员派到生产现场从事高危、高风险作业A1.10存在贿赂、威胁、恐吓发包单位降低违章考核标准或免于考核A1.1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B1.12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1.13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B1.14实际进场人员不满足合同要求B1.15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劳保鞋、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B1.16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B1.17未按规定学习传达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及要求B1.18不按时参加发包单位组织的安全有关会议或培训活动,也未履行请假手续B1.19未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B1.20未按要求每天开展班前会、班后会B1.21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B1.22未按期完成各类隐患整改,也未及时反馈B2指挥性违章2.1未按要求执行“三不开工”(没有经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开工)的规定A2.2安排或默认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处作业A2.3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未制定防滑、防坠落等安全措施A2.4装有氧气的气瓶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A2.5上下层交叉作业,未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B2.6未按规定装运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C2.7未按规定设置专用仓库存储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C2.8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仓库通风条件较差C2.9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仓库内未按规定使用防爆灯具C2.10未按规定编制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台账C2.11危险化学品作业现场没有粘贴MSDS(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C2.12仓库、宿舍、施工现场、办公区、油务区、动火作业区及重要设备旁,未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或消防器材、设施过期、失效C2.13施工器材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C2.14施工场所地面敷设或放置容易使人拌跌的物件时,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C2.15未按规定对施工场所的井、坑、孔、洞、地沟设置临时围栏及安全警告标志C2.16施工结束后,施工场所揭开的井、坑、孔、洞、地沟盖板未及时恢复原状C2.17施工结束后,施工场所拆除的楼梯、平台、步道及其栏杆未及时恢复原状C2.18施工结束后,现场的各种临时围栏和警告标志未及时拆除或收回C2.19不遵守发包单位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堪,未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C2.20杂物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或占用防火间距C2.21未采取措施避免施工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C2.22不遵守甲方三标(ISO9000质量标准、ISO14000环境标准和OHSMS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及NOSA安全管理标准有关废弃物管理要求,未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未按发包单位要求进行处理C3装置性违章3.1大中型施工机械或特种设备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就投入使用A3.2搭设荷载超过270kg/m2或特殊用途的脚手架未履行专业设计和审核手续 A3.3在无人员立足点的场所从事高处作业时,未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双重保护措施A3.4在应架设水平扶绳的高处作业场所作业,未架设水平扶绳或架设的水平扶绳不符合要求A3.5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A3.6起重机械制动、限位装置、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A3.7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A3.8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安全措施A3.9发包单位已发出的停止使用通知单上的设备设施,未消除隐患前继续安排使用B3.10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B3.11脚手架钢管、扣件未按要求送检B3.12射线检查场所围栏、警告标志不全B3.13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消防安全要求B3.14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无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B3.15易燃易爆区域未使用防爆电器B3.16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B3.17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VB3.18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B3.19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B3.20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B3.21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的防雨设施B3.22配电箱、端子箱、电气设备电缆套管存在脱落现象B3.23配电箱、端子箱等底部电缆孔洞未封堵或封堵不严B3.24设备或机械的转动部分无防护罩或防护罩不完善B3.24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容器等有限空间内部作业照明不足C3.26攀登用的脚钉或爬梯不牢固C3.27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C3.28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处作业要求C3.29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及施工用材料堆放堵塞脚手通道C3.30移动电源盘无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C3.31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C4.2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按照性质分为A类违章、B类违章、C类违章、D类违章,具体分类如表2《承包单位从业人员违章分类标准》。表2:承包单位从业人员违章分类标准考核项目违章等级1基础违章1.1未办理入厂证或冒用他人证件出入厂区A1.2故意转借、涂改、伪造入厂证A1.3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涂改、过期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A1.4未经业主方允许而擅自闯入重要生产区域A1.5未经业主方允许而擅自操作重要生产设备设施A1.6未办理《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擅自开工A1.7无票(操作票、工作票、动火票)作业A1.8擅自变更“两票”安全隔离措施A1.9擅自扩大工作票作业范围A1.10工作票到期,不办理延期或终结手续而继续作业A1.11酒后上岗作业A1.12在重点防火区域吸烟A1.13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A1.14态度恶劣,拒不落实整改要求A1.15贿赂、威胁、恐吓有关人员降低违章考核标准,或免于考核A1.16以各种理由不在安全交底记录上签字A1.17偷窃企业设备、剩余材料、废品、工具A1.18未按规定办理工作票负责人更变手续B1.19未按规定设立监护人或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的情况下继续作业B1.20持过期入厂证出入厂区C2高空作业2.1在栏杆上、管道上或架构的横梁上未采取安全措施站立或行走A2.2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B2.3应搭设脚手架的高处作业场所未搭设脚手架即进行高处作业B2.4从已经验收合格或正在使用中的脚手架上擅自拆除脚手杆或脚手板B2.5将梯子架设在脚手架或不稳固的物体上使用B2.6在没有特殊防护措施情况下,当风力达到或超过6级时,仍然进行露天高处作业B2.7梯子上作业可以将安全带挂在牢固位置的没有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梯子上B2.8高空作业不正确佩戴安全带B2.9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空作业等未正确使用安全带B2.10将脚手杆或脚手板直接搭设在管道或栏杆上使用C2.11在应使用攀登自锁器的高处作业场所作业,未使用自锁器或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绳C2.12在应使用速差自控器的高处作业场所作业,未按规定使用速差自控器C2.13高处作业场所材料、工具等放置不牢固造成高空落物C2.14高处作业时随意向上或向下抛掷材料工具废弃物品C2.15高处作业场所的高处落物范围边缘,未采取设置临时围栏及警告标志或设监护人的措施C2.16应使用绝缘梯的工作使用金属梯作业C2.17高空作业时间超过一周没有挂安全网,或者安全网挂设不牢固、安全网上的杂物当天未及时清理C2.18安全网挂设后未经过冲击试验验收就投入使用C2.19安全网投入使用后未定期检查C2.20拆除安全网的构件、人跳进或把物品投入安全网内、大量焊接火星或其他火星落入安全网内、在安全网内或下方堆积物品C2.21使用脚手架作为起重吊点C2.22拆除脚手架时直接将拆下的脚手板、脚手杆或剩余的材料等直接向地面抛掷D2.23应使用工具袋的高处作业人员不使用工具袋D2.24脚手架上的存在单脚手板或脚手板两端不绑扎或形成探头板D2.25搭设脚手架未设置专供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的爬梯D2.26在脚手架上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没有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下以直接攀爬脚手架的方式上下脚手架D2.27在脚手架上随意架设或乱拉电源线D2.28在金属梯上进行电焊作业或在梯子上长时间作业D2.29高处明火作业,火花(焊渣)飞溅范围内防火措施、防止设备损坏措施、防止烫伤人员的措施不落实D2.30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平台或通道处有低于2米的影响人员通行的脚手架的横杆D2.31脚手架搭设使用未经检查保养的管材、扣件和其它配件D2.32移动式梯子摆放的坡度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垂直摆放D2.33站在2米以上的梯子作业时无人扶梯D2.34踩在梯子顶部两个踏板上作业D2.35施工人员擅自挪动或变更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等情况D2.36屋面坡度大于25度未采取防滑措施的情况D2.37光线不足情况下开展高空作业的情况D3电焊作业3.1在重点防火部位或禁止动火区域动火,未办理动火手续A3.2擅自在未经验电和没有可靠接地的停电设备上工作A3.3擅自在带有压力的设备管道上进行焊接作业A3.4擅自在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作业A3.5擅自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管道或仓储空间上进行焊接作业 A3.6擅自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作业 A3.7擅自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水平距离小于10米的范围内进行焊接作业 A3.8在容器或管道内进行焊接作业时采用氧气进行通风A3.9烧焊作业前,没有做好现场可燃物的检测、清理C3.10氧气、乙炔瓶阀门、皮管漏气C3.11使用中的氧气、乙炔瓶未按规定使用减压器C3.12将氧气瓶、氧气带、乙炔瓶、乙炔带放置在在热体上或紧靠热体处C3.13使用中的乙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器C3.14运输过程中,氧气、乙炔瓶同车运输,不正确装卸、码放,缺少瓶帽及橡胶圈C3.15将氧气带或乙炔带与电源线或电焊线混合敷设C3.16焊机外壳未可靠接地C3.17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作业时,焊工未站在干燥的木板上作业或未穿橡胶绝缘鞋C3.18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C3.19氧气、乙炔气瓶安全距离不足5米或氧气、乙炔瓶放置位置距离明火作业点不足10米D3.20露天放置或使用的氧气、乙炔瓶无遮挡阳光照射措施D3.21露天使用的电焊机没有采取防止雨淋的措施D3.22进行焊接作业时没有采取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的措施 D3.23焊接作业人员离开现场前未按规定检查现场是否留下火种D3.24焊工未按规定穿着焊工服、绝缘鞋或未按规定使用面罩、防护眼镜、焊工手套等D3.25随意向焊接作业现场丢弃焊条或焊条头D3.26电焊机接线不规范D3.27电焊线一、二次绕组及绕组与外壳间绝缘良好,一次线长度超过5mD3.28将电焊线(包括一、二次线)、氧气、乙炔带直接敷设在道路或经常有人通行或作业区域的地面上D3.29延长电焊线时未按规定使用延长电焊线的快速接头D3.30库存及现场放置的氧气、乙炔瓶缺少防震橡胶圈D3.31使用中的氧气、乙炔瓶未垂直固定放置D3.32氧气、乙炔管的两端与减压器和焊枪之间未用金属卡子或铅丝绑扎牢固D3.33焊接作业地点存放的氧气瓶数量超过两个或乙炔瓶数量超过两个D3.34电焊机性能较差,接线端子屏蔽罩不规范D3.35电焊机二次线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及其它金属物搭起来作为导线D3.36风力超过5级时,仍然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D3.37风力在5级以下3级以上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时,未搭设挡风屏防范火星飞溅D3.38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未切断电源D4施工用电4.1直接将电线头勾挂在闸刀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B4.2未经申请,擅自接驳电源、线路,擅自拉设施工临时用电B4.3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电,盲目锯割B4.4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电线C4.5施工电源箱或配电箱内的电气回路未按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规定布置C4.6施工电源箱或施工配电箱未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C4.7施工电源箱或施工配电箱以及固定用电设备的外壳未按规定装设接地电阻合格的接地线C4.8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或保险管使用C4.9电源线、各种开关及用电设备有绝缘破损、带电部分外露的现象C4.10将电源线敷设在热体上或直接绑挂在金属件上C4.11施工照明的金属支架未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C4.12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未做好防触电、防坠落安全措施C4.13施工电源箱或施工配电箱内的电源闸刀或开关未按规定标明被控制的电气设备名称或负荷名称D4.14电缆、电源线未经专用的进出线孔处进出电源盘柜D4.15电源箱或配电箱箱门未可靠关闭D4.16将施工电缆、电源线直接敷设在道路或经常有人通行或作业区域的地面上D4.17现场直埋式电缆埋入地下深度不足0.7米或地面未设置明显的电缆走向的标志D4.18露天使用的施工电源箱或施工配电箱不具备防雨淋功能D4.19使用木质电源箱或电源箱不具备防火功能D4.20容器内部施工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及安全照明D4.21室外施工照明未采用防雨灯具D4.22施工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停电的用电设备未采取停电措施D4.23临时用电导线架空高度未满足相关规定及要求(最大弧垂:室内大于2.5米、室外大于4米、跨越道路大于6米)D4.24施工电源箱无专业人员巡查、维护:电源箱外壳未粘贴其姓名和维护者电话号码,电源箱使用后未及时上锁D5工器具使用5.1将起重葫芦挂在管道上或未经荷重计算的结构上使用B5.2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出检验周期的安全用具、电动工具、登高用具或起重工机具C5.3在金属容器内部、金属构架或潮湿区域使用电动工具时不穿绝缘鞋或不站在绝缘垫上C5.4在金属容器内部、金属构架或潮湿区域使用电动工具时未设专人监护或电源开关超出监护人伸手可及范围C5.5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不配备满足漏电保护要求且动作正常的漏电保护器C5.6无人监护下的千斤顶承受荷重或千斤顶长时间承受荷重C5.7在高处作业场所使用电动工具未采取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C5.8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操作人员未戴绝缘手套并同时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C5.9在高处作业场所使用电动工具未采取防止工具坠落伤人的措施C5.10使用砂轮、切割片、无齿锯片的侧面研磨工件或直接用手握着小型工件进行研磨C5.11使用无齿锯或手持式切割机切割材料时,未将被切割材料卡设牢固C5.12更换使用中的电动工具的配件时未采取停电措施C5.13攀登在金属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C5.14使用电动工具或使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或部件时,不戴护目镜C5.15电动工具的电源线长度不够时,未采用专用的延长导线线轴联接延长电源线C5.16休息、下班或使用中突然停电时,未及时切断电动工具电源开关C5.17在同一开关或插座同时接两台及以上电动工具C5.18移动电动工具时,使用人员提着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工具的转动或转动部分C5.19电动工具的操作开关超出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范围D5.20安全用具、绝缘用具使用后未按规定放回原处D6动火作业6.1一级、二级动火作业,在次日动火前没有重新测定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B6.2一级动火作业过程中,没有连续或至少每隔2-4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B6.3明火作业区域的易燃及可燃物品不及时清理或遮挡 C6.4施工区域内乱堆乱放油桶 C6.5动火作业现场未按规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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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仪用空压机可靠性提升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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