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设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招标公告(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江县城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2024年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含人力资源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江县城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2024年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含人力资源外包)(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6232024000013
项目名称:中江县城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2024年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含人力资源外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374,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南段466号
联系方式:151980814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1号
联系方式:0838-2657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38-2657777
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中江县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负责全中江县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提高中江县垃圾处理整体水平,解决生活垃圾收转运的问题从而持续保持环境质量,为中江县经济建设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基本保证。本项目服务范围分为二个片区,其中片区一为西北片15个乡镇,预算金额为:1915.28万元;片区二为中南片15个乡镇,预算金额为:1422.16万元。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3,374,4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3,374,400.001中江县城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2024年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含人力资源外包)1.0033,374,4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中江县城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2024年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含人力资源外包)1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服务范围及垃圾暂估量1.片区一:1.1西北片15个乡镇:凯江镇、黄鹿镇、永太镇、通济镇、东北镇、回龙镇、悦来镇、玉兴镇、集凤镇、辑庆镇、兴隆镇、南华镇、富兴镇、龙台镇、继光镇。1.2垃圾量暂估量:所涉范围常住人口约为643324人(含凯江镇173852人),日产生垃圾约为380吨,全年度产生垃圾量约为138700吨。2.片区二:2.1中南片15个乡镇:广福镇、积金镇、冯店镇、仓山镇、永丰乡、太安镇、会龙镇、万福镇、普兴镇、联合镇、通山乡、柏树乡、永安镇、永兴镇、白果乡。2.2垃圾量暂估量:所涉范围常住人口约为302695人,日产生垃圾约为240吨,全年度产生垃圾量约为87600吨。注:①若涉及行政区划调整,所涉乡镇以最新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范围为准。②中江县属外出务工大县,流动人口少,实际居住人口少于户籍人口数,以上数据仅供投标人在投标时作参考用。(二)服务内容及方式1.按照“村收集——公司统一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原则,采取“收集和直运”模式。垃圾处理终极点位由中江县政府指定,当前为兴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如服务期内,因政府原因,所指定的垃圾终极处理点位发生变化,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1以塑料垃圾桶取代垃圾池,实现农村垃圾密闭堆放,减少蚊蝇滋生、污水横流、污染环境等问题。1.2按照全程密闭运输,确保无二次污染的要求,将垃圾转运至县政府指定的处理站点。(三)服务要求1.服务人员配置要求:须为本项目配置相关服务人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测算,要做到全覆盖收集转运生活垃圾,投标人应配置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人员;驾驶人员按车辆数合理配置。2.服务设备配置要求:须为本项目配置相关设施设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2.1片区一:西北片15个乡镇:投标人应配置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设施,基本配置包括:①配置桶身喷绘带有“XX镇(乡)-0000”编号字样的240升的塑料桶20000个、660升的塑料桶1000个;②配置车身喷绘相应垃圾分类标识的3吨及以上分类式垃圾车20辆、18吨及以上无渗漏压缩式垃圾车12辆。参数性质序号为保障投标人实施本项目所配置的设备及时到位,确保服务期间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中标人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15个日历天内,须配置3吨及以上的分类式垃圾车不少于20辆、18吨及以上的无渗漏压缩式垃圾车不少于12辆,并配置相应驾驶人员,安装车载GPS或北斗定位系统,车辆不强制要求为新购置车辆,但均需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满足项目正常稳定运行需求;同时,需一次性配置240升的塑料桶不少于20000个、660升的塑料桶不少于1000个,并配合各乡镇摆放到相应的指定点位。设备配置到位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2.2片区二:中南片15个乡镇:投标人应配置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设施,基本配置包括:①配置桶身喷绘带有“XX镇(乡)-0000”编号字样的240升的塑料桶20200个、660升的塑料桶1240个;②配备车身喷绘相应垃圾分类标识的3吨及以上分类式垃圾车16辆、18吨及以上无渗漏压缩式垃圾车13辆、25吨及以上无渗漏压缩式垃圾车8辆。为保障投标人实施本项目所配置的设备及时到位,确保服务期间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中标人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15个日历天内,须配置3吨及以上的分类式垃圾车不少于16辆、18吨及以上的无渗漏压缩式垃圾车不少于13辆、25吨及以上的无渗漏压缩式垃圾车不少于8辆,并配备驾驶人员,安装车载GPS或北斗定位系统,车辆不强制要求为新购置车辆,但均需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满足正常项目稳定运行需求;同时,需一次性配置240升的塑料桶不少于20200个、660升的塑料桶不少于1240个,并配合各乡镇摆放到相应的指定点位。设备配置到位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注: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中针对上述第1条服务人员配置要求及第2条服务设备配置要求内容进行响应,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根据本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相关要求提供服务设备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后,中标人须按其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服务人员及服务设备内容进行服务人员及服务设备配置,为采购人提供服务。3.服务过程中的车辆设备及人员配置数量应能充分满足相应阶段垃圾运输实际需求量的需要,确保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应收尽收;车辆的配置应能满足相应垃圾种类的分类运输要求,做到垃圾分类运输标准化,车辆外观整洁统一、标识清晰;垃圾收集点的设置个数以满足居民投放生活垃圾需要为准。垃圾收运作业工具及劳保用品由投标人按需配备,与采购人无关。4.乡镇垃圾收集运输实施要求:4.1作业标准: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收集,做到及时清运。垃圾清运车保持车容整洁,标志清晰,按操作规程装卸,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要车走地净、垃圾桶复位、摆放整齐。4.2作业方式:运输车辆对垃圾收集点的生活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并运至兴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若发生变动,则以采购人要求为准)。要求如下:(1)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散、拖挂和污水滴漏;(2)垃圾应清运至指定的地点,严禁乱倒、乱卸垃圾;(3)垃圾清运车辆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车牌号码与标志应清晰;安全,遵守交通法规。5.相关服务要求:应包含在报价中。并及时更换相关服务人员。且保证更换人员须与被更换人员具有相当水平。人员力量,以确保高效保质的完成服务。劳动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部的赔偿责任。作任何补偿。(以此为准)服务费挂钩。70分、5分、10分),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服务费的依据之一。2.中江县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序号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总分5分)(4)垃圾清运作业人员着职业工装。运输车辆作业时,应注意交通4.3作业时间:为确保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作业时段原则上每天不得低于8小时。实际运作中,作业时间根据季节性变化适当调整,若遇应急处置等特殊情况,应服从采购人安排与临时调派。5.1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须完成采购人要求的相关工作,所涉及费用5.2投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采购人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则制度,做到文明、安全实施。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派出的素质不足的工作及业务人员提出更换,投标人应积极配合,5.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得更换。如因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相关服务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5.4投标人须根据项目需要及采购人要求,随时增加相关设施设备、5.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政府采购合同终止的,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投标人与服务人员若产生5.6投标人须遵守本项目各项规定,保证本项目的正常履行。如因投标人服务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6.服务时间:由于本项目情况特殊,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本项目服务时间不超过365个日历天。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可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解除,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中标人不(四)考核机制:建立所涉乡镇配合、联运工作机制。同时参照《中江县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从严监管考核,每月考核结果与1.采购人每月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片区所涉的15个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运营服务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按100分制计算(其中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占5%,安全文明作业占10%,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占70%,应急保障占5%,环卫车辆监管平台建设占10%,各分项按照100分制占比进行打分(5%、10%、70%、5%、10%各占5分、10分、8(1)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考核标准(5%)8(1)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考核标准(5%)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出现扰民,导致投诉的。(1)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考核标准(5%)每次扣0.1分1未成立收运体系工作领导机构,分工不明确的。未成立收运体系工作领导机构,分工不明确的。每次扣0.2分/月77运输过程中违规操作,驾驶车辆超速行驶的。每次扣0.1分66运输过程中出现垃圾扬、散、拖挂和污水滴漏的。每次扣0.1分55对散落在收集点地面的垃圾,跟车工未及时清扫收集的。每处扣0.1分44易腐烂垃圾和其它垃圾分类不彻底,混装运输的。每次扣0.1分33易腐烂垃圾和其它垃圾塑料桶内的垃圾存放不得超过塑料桶的2/3或是溢出桶外。每处扣0.1分22垃圾收集点设置的塑料桶缺失、破损更换不及时的,封闭性不好、外体不干净的。每处扣0.1分11在规定的时段未按规定及时清运垃圾的。每处扣0.1分序号序号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总分70分)(3)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考核标准(70%)(3)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考核标准(70%)(3)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考核标准(70%)(3)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考核标准(70%)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每次扣0.2分3垃圾运输车没有密封运输垃圾的。垃圾运输车没有密封运输垃圾的。每人每次扣0.2分2环卫车辆车容不整洁的。环卫车辆车容不整洁的。每人每次扣0.2分1工人上岗不穿工作服或反光衣的。工人上岗不穿工作服或反光衣的。每人每次扣0.2分序号考核内容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总分10分)(2)安全文明作业考核标准(10%)(2)安全文明作业考核标准(10%)(2)安全文明作业考核标准(10%)(2)安全文明作业考核标准(10%)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每次扣0.2分4未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相应保险的。未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相应保险的。每人每次扣0.2分3(1)未制订工作计划的;(2)无建立健全收运监管制度;(3)未积极配合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不力;(4)对垃圾车辆人员、装卸工人等无严格的考核奖励制度,无记录的。(1)未制订工作计划的;(2)无建立健全收运监管制度;(3)未积极配合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不力;(4)对垃圾车辆人员、装卸工人等无严格的考核奖励制度,无记录的。缺一项扣0.2分2无固定的办公场所、无健全的财务、无安全保障制度的。无固定的办公场所、无健全的财务、无安全保障制度的。缺一项扣0.2分垃圾收集点未按相关规定配置垃圾塑每处扣0.05分料桶的。收集桶未喷有垃圾分类标识和相应编车辆未按要求喷有垃圾分类标识和相GPS定位,未接入环卫车序号1按照应急保障作业安排严格执行,未按照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序号1将信息化管理系统与现有数字指挥平台每辆/次扣1分确保信息化管理的平稳运行,每发现一次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每次扣0.2分3.考核措施及运用(1)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拨付服务费。(2)考核得分在85分(含)-90分(不含)的,通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并扣减当月5%的服务费。(3)考核得分在80分(含)-85分(不含)的,通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并扣减当月10%的服务费。(4)考核得分在75分(含)-80分(不含)的,扣减当月30%的服务费。(5)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视为不合格,扣减当月50%的服务费,并书面责令其立即整改。(6)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一个协议期内存在三次(不含)以上考核不达标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退出(本项目未强制性要求中标人采购新设备,故不对设备进行回购,不做任何补偿)。(7)被有效投诉到县级部门或媒体曝光,每一次扣减当月服务费2000元,被有效投诉到市级部门,每一次扣减当月服务费3000元,被有效投诉到省级及以上平台,经核实属实,每次扣减当月服务费5000元。且中标人须每次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落实整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8)中标人不得接收其他市县区的垃圾,不得在服务过程中混装建筑垃圾或泥土等其他非生活垃圾,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将按以下方9垃圾收集点未按相关规定配置垃圾塑每处扣0.05分料桶的。收集桶未喷有垃圾分类标识和相应编车辆未按要求喷有垃圾分类标识和相GPS定位,未接入环卫车序号1按照应急保障作业安排严格执行,未按照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序号1将信息化管理系统与现有数字指挥平台每辆/次扣1分确保信息化管理的平稳运行,每发现一次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每次扣0.2分3.考核措施及运用(1)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拨付服务费。(2)考核得分在85分(含)-90分(不含)的,通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并扣减当月5%的服务费。(3)考核得分在80分(含)-85分(不含)的,通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并扣减当月10%的服务费。(4)考核得分在75分(含)-80分(不含)的,扣减当月30%的服务费。(5)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视为不合格,扣减当月50%的服务费,并书面责令其立即整改。(6)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一个协议期内存在三次(不含)以上考核不达标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退出(本项目未强制性要求中标人采购新设备,故不对设备进行回购,不做任何补偿)。(7)被有效投诉到县级部门或媒体曝光,每一次扣减当月服务费2000元,被有效投诉到市级部门,每一次扣减当月服务费3000元,被有效投诉到省级及以上平台,经核实属实,每次扣减当月服务费5000元。且中标人须每次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落实整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8)中标人不得接收其他市县区的垃圾,不得在服务过程中混装建筑垃圾或泥土等其他非生活垃圾,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将按以下方相兼容,实现在线监控和调度;同时,要因系统原因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相兼容,实现在线监控和调度;同时,要因系统原因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考核内容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总分10分)(5)环卫车辆监管平台建设(10%)(5)环卫车辆监管平台建设(10%)(5)环卫车辆监管平台建设(10%)(5)环卫车辆监管平台建设(10%)每次扣0.5分考核内容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总分5分)垃圾收集点未按相关规定配置垃圾塑每处扣0.05分料桶的。收集桶未喷有垃圾分类标识和相应编车辆未按要求喷有垃圾分类标识和相GPS定位,未接入环卫车序号1按照应急保障作业安排严格执行,未按照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序号1将信息化管理系统与现有数字指挥平台每辆/次扣1分确保信息化管理的平稳运行,每发现一次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每次扣0.2分3.考核措施及运用(1)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拨付服务费。(2)考核得分在85分(含)-90分(不含)的,通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并扣减当月5%的服务费。(3)考核得分在80分(含)-85分(不含)的,通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并扣减当月10%的服务费。(4)考核得分在75分(含)-80分(不含)的,扣减当月30%的服务费。(5)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视为不合格,扣减当月50%的服务费,并书面责令其立即整改。(6)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一个协议期内存在三次(不含)以上考核不达标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退出(本项目未强制性要求中标人采购新设备,故不对设备进行回购,不做任何补偿)。(7)被有效投诉到县级部门或媒体曝光,每一次扣减当月服务费2000元,被有效投诉到市级部门,每一次扣减当月服务费3000元,被有效投诉到省级及以上平台,经核实属实,每次扣减当月服务费5000元。且中标人须每次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落实整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8)中标人不得接收其他市县区的垃圾,不得在服务过程中混装建筑垃圾或泥土等其他非生活垃圾,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将按以下方作业安排及时执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作业安排及时执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垃圾收集点未按相关规定配置垃圾塑每处扣0.05分料桶的。收集桶未喷有垃圾分类标识和相应编车辆未按要求喷有垃圾分类标识和相GPS定位,未接入环卫车序号1按照应急保障作业安排严格执行,未按照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序号1将信息化管理系统与现有数字指挥平台每辆/次扣1分确保信息化管理的平稳运行,每发现一次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每次扣0.2分3.考核措施及运用(1)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拨付服务费。(2)考核得分在85分(含)-90分(不含)的,通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并扣减当月5%的服务费。(3)考核得分在80分(含)-85分(不含)的,通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并扣减当月10%的服务费。(4)考核得分在75分(含)-80分(不含)的,扣减当月30%的服务费。(5)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视为不合格,扣减当月50%的服务费,并书面责令其立即整改。(6)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一个协议期内存在三次(不含)以上考核不达标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退出(本项目未强制性要求中标人采购新设备,故不对设备进行回购,不做任何补偿)。(7)被有效投诉到县级部门或媒体曝光,每一次扣减当月服务费2000元,被有效投诉到市级部门,每一次扣减当月服务费3000元,被有效投诉到省级及以上平台,经核实属实,每次扣减当月服务费5000元。且中标人须每次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落实整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8)中标人不得接收其他市县区的垃圾,不得在服务过程中混装建筑垃圾或泥土等其他非生活垃圾,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将按以下方(4)应急保障考核(5%)(4)应急保障考核(5%)(4)应急保障考核(5%)(4)应急保障考核(5%)131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每次扣0.1分1212车辆未安装辆监管平台的。每辆/次扣0.05分1111应编号的。每辆/次扣0.05分1010号的。每处/次扣0.05分★2★投标人须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项目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项目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项目服务期内如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当妥善处理,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对第三方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概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对此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式处理:①当车生活垃圾不计收运费;②中标人支付相应的垃圾处理费(按中江县已运行生活垃圾处置企业垃圾处置收费标准);③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④将中标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行联合惩戒;(9)中标人不按书面、口头、微信、电话等要求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扣减当月服务费500元/次。(10)不得违规设置中转站(点),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本章相关要求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本章相关要求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需具备为本项目服务的履约能力,履约经验能满足为本项目提供有效服务的需求,同时针对本项目可提供以下内容:1.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情况了解及分析(包括:①对现场查勘情况的说明及分析;②项目重难点分析;③重难点应对方法;④安全文明作业措施)。1.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方案(包括:①项目管理机构设置;②内部日常管理制度;③奖惩制度;④内部考核办法;⑤质量控制措施)。1.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垃圾清运作业方案(包括:①作业流程;②作业标准;③作业时间;④作业人员配备;⑤作业工具配备;⑥监督巡查机制)。1.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方案(包括:①特殊天气、自然灾害的紧急应对措施;②重大迎检活动的质量保证措施;③应急人员或设施安排)。1.5投标人自身2021年01月01日(含。以合同时间为准)至今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业绩。2、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需费用包含在报价中)。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点位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由采购人组织,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时间、方式、程序等届时以采购人要求为准。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投标人每月提供的垃圾处理费结算单据和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投标人每月提供的垃圾处理费结算单据和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投标人每月提供的垃圾处理费结算单据和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投标人每月提供的垃圾处理费结算单据和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投标人每月提供的垃圾处理费结算单据和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投标人每月提供的垃圾处理费结算单据和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投标人每月提供的垃圾处理费结算单据和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投标人每月提供的垃圾处理费结算单据和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投标人每月提供的垃圾处理费结算单据和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4%。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投标人每月提供的垃圾处理费结算单据和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4%。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投标人每月提供的垃圾处理费结算单据和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4%。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投标人每月提供的垃圾处理费结算单据和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4%。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4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1.1本项目为单价采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统一下浮比例报价。投标报价为本项目服务时间内,投标人实现所有服务内容和采购需求的一切服务费用。1.2单价最高限价:片区一为西北片:138.09元/吨;片区二为中南片:162.35元/吨。1.3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投标人自行自费进行现场查勘,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价格的相关要求,因其他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结算时合同单价不作调整。2、服务费计算方式:本项目所涉的乡镇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服务费按当月垃圾运输实际计重总量计算;公式如下:当月垃圾运输费=当月实际计重总量×中标单价。注:根据采购人要求适时运输至兴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称重计量并建立台账,计量数据反馈给采购人,建立台账。3、付款方式(以此为准):由采购人牵头联合乡镇考核[考核相关要求详见“考核机制”],一个协议期内存在三次(不含)以上考核不达标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退出(本项目未强制性要求中标人采购新设备,故不对设备进行回购)。各协议期的服务费用按月核算支付,由中江县财政统筹解决。3.1结算方式:按投标人每月提供的垃圾处理费结算单据和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3.2支付流程:(1)支付通知。投标人在每一自然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上月垃圾处理费结算单据(包括相关原始证明记录);(2)支付审核。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结算单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单据审核工作;(3)支付完成。采购人在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向投标人指定收款银行账户的付款工作;双方各自承担银行的手续费用。3.3服务费用争议金额的支付方式:当发生支付金额争议时,原则上双方应在争议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进行协调处理,意见一致后按上述第3.2条款规定的付款到期日前进行支付。注: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投标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设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