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 JSZC-320614-GDHC-C2024-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2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C2024-0006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1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提供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2024年04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2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海门街道海兴中路234号

五、开启

时间:2024-04-2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海兴中路234号开标室(海门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珠江南路333号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8962811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兴中路234号
联系人:黄钰
联系电话:15190932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钰
电话:82639543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公告-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docx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C2024-0006采购人: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十日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县级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C2024-0006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3、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采购类型:服务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项目预算:210万元7、最高限价:21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8、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1.2024年04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完毕,采购代理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10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否则默认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为系统报价。2.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参加磋商活动。3、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地址: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333号联系方式:龚先生18962811600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海兴中路234号(同慧嘉园西门旁)联系方式:黄女士15190932701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采购代理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采购代理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代理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5.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负。(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电子响应文件其他要求5.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5.2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5.5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6.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代理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3.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3.2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供应商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3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4.响应文件的拒收4.1采购代理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5.1响应文件的撤回5.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5.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5.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5.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5.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代理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2磋商活动的文件解密工作由采购代理组织。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完毕,采购代理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10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否则默认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为系统报价。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本中心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代理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通过视频会议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进行反馈。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现场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9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及磋商小组联系。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供应商在不见面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6.1.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6.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5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6.1.1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6.1.13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6.1.14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1.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磋商无法继续进行的。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7.响应文件线上格式要求7.1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7.2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7.3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代理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代理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提出,由采购代理负责答复。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政府采购履约保证资金、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3.1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履约保证金支持,可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直接线上办理线上履约保证保险申请,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履约保证保险专栏。3.2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部分合同文本甲方: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签订地点:乙方:签订时间:根据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C2024-0006)的招标结果、采购单位“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承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服务采购合同:一、合同内容:为确保已建成投运的通启运河海门与通州交界水站、海门河海门与通州交界水站、浒通河三星镇与海门街道交界水站、海门河镇中路水站、青龙河常乐镇与三厂工业园区交界水站、大洪河常乐镇与三厂街道交界水站、青龙河四甲镇与常乐镇交界水站、大洪河四甲镇与常乐镇交界水站、通吕运河海门与通州交界水站、通吕运河正余镇与四甲镇交界水站、大新河余东镇与常乐镇交界水站、通启运河余东镇与悦来镇交界水站、大新河悦来镇与临江新区交界水站、灵甸河悦来镇与临江新区交界水站,14个水质自动站正常稳定运行。二、合同履行期限:1年。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售后服务需求后,在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额的30%,运维半年后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付款,付至合同额的80%,剩余款项运维期结束后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付款。四、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即:1、本合同书;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人递交和确认并经采购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4、中标通知书。六、违约责任1、甲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要求经济赔偿;2、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3、甲方、乙方可就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相关部门投诉。4、经甲方及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如情况属实则投诉有效,将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在案。七、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义务的延误或不能履行,不承担没收履约保证金、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除书面另行要求外,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其相应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定点供应商义务的协议。八、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擅自转让。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解除合同:(1)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警告或取消经营资格的;(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维护资格的;(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4)未按承诺的价格提供服务的;九、争议处置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甲方、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有关当事方可提请建设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甲方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对乙方的上一年度实际运维工作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则续签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如考核不合格,在运维中出现差错或不能及时处理故障,则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如遇运维站点上收,乙方必须按上级部门要求做好运维工作的交接,同时按相关要求终止运维合同,运维费按实际发生额计算、拨付。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一章采购项目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项目概况为确保已建成投运的通启运河海门与通州交界水站、海门河海门与通州交界水站、浒通河三星镇与海门街道交界水站、海门河镇中路水站、青龙河常乐镇与三厂工业园区交界水站、大洪河常乐镇与三厂街道交界水站、青龙河四甲镇与常乐镇交界水站、大洪河四甲镇与常乐镇交界水站、通吕运河海门与通州交界水站、通吕运河正余镇与四甲镇交界水站、大新河余东镇与常乐镇交界水站、通启运河余东镇与悦来镇交界水站、大新河悦来镇与临江新区交界水站、灵甸河悦来镇与临江新区交界水站,14个水质自动站正常稳定运行,对全托管运维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目前各自动站设备运行状况良好。14个水质自动站主要配置了水质五参数(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和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等9项监测指标(详细参数见下表),合同履行期限:运行维护服务时间见表格,起始日期在后续的采购合同中约定。运行维护服务时间及水站参数表序号站点名称合同履行期限参数1通启运河海门与通州交界水站12个月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品牌:杭州绿洁)2海门河海门与通州交界水站12个月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品牌:杭州绿洁)3浒通河三星镇与海门街道交界水站12个月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品牌:杭州绿洁)4海门河镇中路水站12个月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品牌:杭州绿洁)5青龙河常乐镇与三厂工业园区交界水站12个月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品牌:杭州绿洁)6大洪河常乐镇与三厂街道交界水站12个月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品牌:杭州绿洁)7青龙河四甲镇与常乐镇交界水站12个月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品牌:杭州绿洁)8大洪河四甲镇与常乐镇交界水站12个月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品牌:杭州绿洁)9通吕运河海门与通州交界水站12个月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品牌:杭州绿洁)10通吕运河正余镇与四甲镇交界水站12个月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品牌:杭州绿洁)11大新河余东镇与常乐镇交界水站12个月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品牌:杭州绿洁)12通启运河余东镇与悦来镇交界水站12个月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品牌:杭州绿洁)13大新河悦来镇与临江新区交界水站12个月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品牌:杭州绿洁)14灵甸河悦来镇与临江新区交界水站12个月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品牌:杭州绿洁)二、总体要求要求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负责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营维护及管理工作。在运营维护及管理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本着为采购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监测监控系统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1、水、电、通讯及财产保护:运行管理期间所需水、电、通讯、场地租赁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站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协助采购人做好水质自动站固定资产的管理、备品配件的登记等工作。成交供应商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2、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主办的技术培训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定期接受采购人的工作考核及质量考核。3、按照《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江苏省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要求对委托水质自动站进行管理。4、成交供应商需保证至少3名合格技术人员(获得水质自动站运维上岗证)常驻南通市,全日制从事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法定节假日期间若设备出现故障也能到现场进行检修,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确保安排至少2辆专车用于日常巡检。5、不论何时,成交供应商都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报告和传输有关的监测数据,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传递任何监测数据。相关监测数据必须按相关要求成功接入国家、省、市级数据平台并可正常使用,实现一点多发,多址传送。6、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也不得转包。7、如果需要现场查看,在开标前和采购方联系,否则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三、需求及采购内容根据服务内容,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包含下表所列各部分工作的费用。因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或辅助设施丢失和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序号服务项目备注1备品备件、易耗品设备、配件、消耗品2社会化运行维护费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场地租赁费等3设备维修保养费根据维护经验,计算设备日常维修费用4质量控制费标准物质、校准液等质量控制工作产生的费用以及运维终端设备5年度维修等按照要求进行年度维护的服务内容。1、提供、配制并定期更换水质自动站监测仪器所需试剂、标样;根据仪器运行状况和类型,提供并定期更换水质自动站监测仪器和仪表所需备品备件;配件、备品、耗材需各站点仪器设备匹配,并对服务器硬件免费维修和软件免费升级;2、制定水站监测仪器和仪表每年保养检修计划并按期进行。保养检修须包括系统的全面清洗和检修、仪器管路清洗、主要备件的更换、仪器的性能测试检查等内容;3、及时排除水质自动站监测仪器和仪表出现的故障(由于地震、洪水和雷击等不可预防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自动站系统及仪器损坏除外);4、对水质自动站仪表进行定期校准、核查、比对、性能测试;5、负责站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保证站房清洁、整齐,每周清扫站房,不得堆放杂物、试剂,不得在站房内抽烟、饮食,每月清理站房外围和取水口杂物,每年对站房整修粉刷并更换损坏标识牌;需通过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维护或更换,并出具报告;定期对站房门禁、防火设施、文化建设等附属设施进行维护或更换,保障站房安全。6、负责确保站房内的环境温度、湿度满足仪器运行的要求,确保空调、温湿度计等环境控制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如有损坏由中标人负责更换。7、建立水站维护档案,认真、及时做好维护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每月以书面形式报采购人,书面报告作为运行维护考核依据之一,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自动站每日运行数据报表统计;(2)自动站运行情况及现场维护记录;(3)自动站每月质控报告;(4)自动站仪器设备故障及排除情况登记表;(5)自动站备品备件管理登记表。四、运行维护要求运维单位应遵守省国家、省关于水质自动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如运维期间出台新的运行管理规定,则运维工作按最新规定执行。1、实施方案。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站点结合仪器设备品牌制定并提供完整的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明确水站各个系统(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分析系统、数采系统、通讯系统以及辅助系统)的维护方法、周期、内容及技术保障等。水站现场配备必要的操作手册、管理规章和应急预案等。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2、运维保障。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仪表配件供应渠道,在南通地区设有服务及办事机构,运维人员应通过国家或省级水质自动站运维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具备环境监测相关专业背景,从事水质自动站运维两年以上的工作人员不低于本项目运维人员数的50%。3、装备要求。具有水质自动系统常规参数(如氨氮、五参数等)的国际知名品牌的实验室分析仪器和便携式仪器,并在需要时用于水质自动站的比对考核;供应商自有通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或委托通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满足试剂配制、标样考核(供应商自控)及比对分析技术要求(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配备专用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同时,还须配备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4、维护内容。水质自动站要严格按照“日监控,周巡查、月比对”的要求,每月编制并提交运维计划。每天对水质自动站整个系统进行维护检查,通过宏观检查各仪器运行的状况。每周在现场观察系统运行一个完整的周期,检查整个系统运行状况。通过每日监控、每周巡查,确保仪器设备和系统处于正常的运行状况。(1)远程监视水站运维技术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对站点进行远程管理和巡视,内容包括:①根据仪器监测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②根据管路压力数据判断水泵运行情况。③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每日对数据情况进行初审,完成数据标记位标识,对异常数据进行标注。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值出现时,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必要时采集实际水样进行实验室分析。2.例行巡检水站运维技术人员每周巡视水站不少于1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主要作业内容包括:A站房检查站房门窗、门禁系统是否正常,外围设施有无破损。根据需要开启空调、排气扇,站房温度保持在18-28℃,相对湿度≤60%。检查站房是否漏水,烟感、温感探测器是否正常。检查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期,将灭火器放置在站房门口附近显眼位置。检查站房内物件摆放是否整齐,清理杂物。B分析单元检查各仪器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有无警报信息,近期数据是否正常。针对异常数据查看日志、详细数据、健康数据,分析异常原因。检查各仪器量程选择是否合适,工作曲线、空白值、关键参数设置是否正常。检查各仪器面板,液位管、电磁阀体是否正常,检测池有无漏液。检查各仪器试剂是否充足,是否过期,试剂标签是否规范,试剂管路连接是否正常。检查五参数运行情况,参数设置是否正常,各电极工作状态是否正常。C采配水单元检查采水口水体颜色、浊度,采水泵或浮筒是否正常,采水口周边有无垃圾和漂浮物。检查采配水管路是否破损或漏水,伴热保温是否正常,冬季来临前及时开启伴热。通过单点控制,检查各部件(泵、阀等)工作是否正常。观察周期测试或紧急测试过程中,采水流程是否正常,五参数水箱、沉降箱、水样杯的进样和排样是否正常,取水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各液位开关检测信号是否灵敏。检查预处理装置(超声波、沉降、过滤)是否能正常工作,滤芯是否堵塞。D数据采集与控制单元检查所有参数设备的通讯状态是否正常,通讯串口、网线、电源线连接有无松动。检查工控机(数采仪)与仪器的数据是否一致,与平台的数据是否一致。检查近期周期数据和系统运行日志是否正常,检查软件的工作模式、采水周期、沉降设置、加标设置、留样设置、废液处理设置等是否正常。检查平台连接是否正常,流量卡余额是否充足,VPN、路由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检查PLC、继电器、交流接触器等部件的控制是否正常。E辅助单元检查站房配电箱、供电线路是否正常,UPS电源、稳压电压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检查试剂冰箱的温度是否正常,有无积水。检查留样器温度是否正常,是否结冰、漏水,蠕动泵管有无破裂,采样量是否达标。检查空压机、除藻装置是否能够正常工作,空压机的储气罐内有无积水,及时排空。检查废液收集桶液位情况,有无渗漏。检查视频监控是否正常,存储空间是否充足,摄像头是否正对站房门口、采水口、仪器间。检查自动加标模块内的标液是否在有效期。(3)定期养护A日常清洁设备或单元清洁工作频次备注分析单元样品管清洗不限定(每周检查拍照片备用)分析单元清洗仪器液位管、试剂管、电磁阀、反应装置每季度分析单元五参数电极清洗每周可根据水质情况适当降低频次分析单元废液收集、处理每月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采配水单元水样杯、水箱、沉降池清洗每周可根据水质情况适当降低频次采配水单元刷洗采水泵或浮筒,清理采水口周边的杂物和杂草每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频次辅助单元线路、管路清洁和整理每月辅助单元留样器内部和留样瓶清理洗每周(拍照备存)站房打扫站房卫生每周站房全面清理站房周边杂物、杂草每周B运维记录填写现场台账记录要做好归类,用专用的文件夹和文件框装好,摆放整齐。水站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现场维护过程中做过各项工作,都要如实填写、详细记录。注意不同类型的记录之间的关联性和逻辑性。例如:巡检记录中写到的工作内容,在其他相关记录本上要有相应的记录;试剂更换后要有校准的记录。填写记录时要求字迹工整,不乱涂乱改。写错的地方宜采用杠改,并在旁边签上名字和日期。记录种类填写频次《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巡检维护记录表》每次现场维护后填写《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参数设置记录表》关键参数变更后填写《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试剂及标准样品更换记录表》更换试剂或标样后填写《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校准、标液核查记录表》标液核查或校准后填写《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检修记录表》设备故障检修后填写《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易耗品和备品备件更换记录表》耗材和备件更换后填写《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剔除原因审核表》异常数据情况说明5、质控要求(1)质控措施与实施对象每月编制并提交质控工作方案,相邻的两次周质控至少要间隔4天,相邻的两次月质控要间隔15天以上。质控措施水质类别质控频次实施对象质控措施Ⅰ~Ⅱ类水体Ⅲ~劣Ⅴ类水体质控频次实施对象零点核查/漂移√√每天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 跨度核查/漂移√√每天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 标样核查√√每7天常规五参数多点线性核查√√每月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实际水样比对至少半年要做一次比对√每月常规五参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集成干预检查 √(浊度>1000ntu可不做)每月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加标回收率自动测试 √每月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2)其他质控要求监测仪器不允许屏蔽负值。自动监测仪器零点核查、跨度核查、水样测试应使用同一量程或同一稀释流程(稀释倍数),所选跨度核查液浓度应大于当前水体浓度值。多点线性核查未通过时,维护后应进行零点/跨度核查,通过后再进行多点线性核查。加标回收率、集成干预检查、实际水样比对未通过时,应排查原因,直至核查通过。当仪器相关质控测试结果数据接近质控要求限值时应及时进行预防性维护。仪器计量单元、消解单元、检测单元等关键部件更换后,应进行多点线性核查,必要时应开展实际水样比对。仪器长时间(7天以上)停机恢复运行时,应进行多点线性核查和集成干预检查。需要对仪器进行校准的几种情况:①运维人员按规范要求每个月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②仪器更换试剂后;③仪器更换关键部件;④仪器经过维修后;⑤仪器经过调试后。仪器校准的信号值(吸光度)超出正常范围时,需检查仪器试剂、标样和纯水,流路和测试流程是否正常。所有维护及质控测试均应形成记录,每月提交质控报告。此处未提及的维护内容,按相关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仪器维护保养、易耗品的定期更换等工作。6、应急维护要求(1)仪器故障处置:水站出现故障时,运维人员需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对于容易诊断和检修的故障,要在4小时内及时修复正常。对于不易诊断和检修的故障,超过24小时无法解决的,应采用备机代替测试,同时对备机开展标样核查测试。并及时用电话与书面形式报告采购人,协商处理方案。当系统出现数据未上传或出错等问题时,确保12小时内完成诊断,确认传输问题或仪器设备故障;如为传输问题,应确保现场数据并在一周内将现场数据重新备份至系统。(2)异常情况处置:水站出现异常情况时,运维人员需要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处理完成。对于能够直接判断原因的异常情况,应立即赶往现场处理。不能直接判断原因的,可查看当天的日质控情况,然后根据需要远程发送标样核查、水样复测等方式,判断仪器是否有问题。标样核查和水样复测不合格时,可能是仪器有问题,需要现场对仪器进行诊断和检修。标样核查和水样测复测合格时,可初步判断为水质异常,可远程启动留样器留样,然后去现场通过加标回收或实际水样比来进一步判定。如确定为水质异常或水站所在断面发生污染事故时,需要立即向公司负责人、采购人汇报,在保证系统仪器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传输畅通的同时,协助采购人进行手工监测。异常数据:①监测中断的数据;②监测数据长时间不变或短时间突变;③监测仪器设备状态参数异常、过程日志异常或监测仪器设备故障的监测数据;④经污染物之间相关性分析、气象条件、水站所在地历史数据分析认为明显违背常理的监测数据。(3)停复站管理因特殊情况,如给水故障、采水设施故障、河流断流/水位过低、子站改造、自然灾害、水站搬迁、停电等情况导致水站无法正常运行时,运维单位应及时向采购人出具停运(站)报告。停运期间仪器能正常运行的,在满足质控要求的前提下,可采取人工采水补测的方式,每自然周期上传1~2组数据。仪器不能正常运行的,需人工取样送给有CMA资质的实验室分析。停运超48小时补测1组,后续每周补测2组。2次补测间隔不小于4小时。补测一次计算是84h,按月计算。31天需补测9次。补测的手工数据需提供监测报告。水站恢复正常运行后,要及时申请复站。7、耗材与备件更换运维人员应定期对各个单元的耗材与备件进行更换,确保系统和仪器长期稳定运行。更换关键部件(计量装置、反应单元、检测装置等影响仪器性能的部件)后,要对仪器进校准。设备或单元耗材/备件名称更换频次备注分析单元柱塞泵O型圈每季度分析单元样品管每季度分析单元试剂管每年分析单元蠕动泵管每季度分析单元搅拌子每年分析单元氨气敏电极液、电极膜每季度分析单元氨气敏电极每年按需更换分析单元ORP电极每年按需更换分析单元紫外消解灯每年按需更换分析单元TN消解池每年按需更换分析单元溶解氧膜头每年按需更换分析单元pH玻璃电极每年按需更换采配水单元分析仪进样过滤器/滤膜每周可根据水质情况适当降低频次站房灭火器每年过期更换8、质量保证建议采用有证标准样品,若考虑到运行成本采用自配标样,应用有证标准样品对自配标样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应在标准值允许范围内。采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标样溶液核查,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满足相关技术要求。若不符合,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记录结果。样品的测定值应在校准曲线的浓度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时,实验室质量控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样品采集和保存严格执行HJ/T91-2002的有关规定,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9、交接方式在合同生效前,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前一运维方共同对水站进行现场清点和评估,做好记录,签字备案。内容包括系统设备的完好度、系统运行情况、数据采集情况、技术资料、运维记录、站房及辅助设施,以及存在的问题等。10、参考技术规范和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排水技术要求(试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安装验收技术要求(试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通信协议技术要求(试行)》《国地表水自动监测仪器通信协议技术要求(试行)》《江苏省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技术要求---站房、采水及文化建设部分(试行)》(苏环办〔2019〕114号)《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915-2017)《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江苏省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实施规范》(苏环办〔2019〕398号)《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6-2003)《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7-2003)《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8-2003)《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9-2003)《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0-2003)《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019)《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2-2003)《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3-200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五、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1、监督管理(1)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近3年内,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必须没有弄虚作假行为(请供应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咨询承诺,若有不实,按提供虚假资料处理,投标及中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供应商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运维期间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质控结果与平台采集结果不一致、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金:采购人已支付费用的双倍。(4)如果中标方运维人员或队伍发生重大变更,无法按质开展运维工作,或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5)如果中标方未能有效开展运维工作,水站平均有效运行率连续2周低于80%或2个以上水站有效运行率连续2月低于80%,质控合格率连续2月低于70%,或在检查中发现与投标文件或合同不符的重大不符合项,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6)违反国家及省级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运维合同。(7)合同解除后对水质自动站进行资产后评估,若达不到要求,新的托管方在修复并达到考核要求时,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2、考核办法采购人每季度对运维单位开展一次运营维护工作考核,以每个水质自动站为单位进行。依据维护要求就维护质量和相关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站进行评分,以各站考核得分均值作为考核依据,满分为100分,平均分小于85分为不合格,平均分大于或等于85分为合格。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考核合格后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运维期的运行费。3、付款办法①考核结果平均分在80分以上,85分以下,为初级警告,扣除该季度运维费5%,并责令整改;②考核结果平均分在75分以上,80分以下,为二级警告,扣除该季度运维费的10%,并责令整改;③考核结果平均分在65分以上,75分以下,为三级警告,扣除该季度运维费20%,并责令整改④考核结果平均分在65分以下,终止合同,扣除该季度全部运维费并按双倍承担违约责任。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情况考核表考核站点:运维商: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评分细则得分现场运维内容(45分)站房、采水口周围及管路(6分)采水口未定期清理,导致有大量水草、杂物堆积;采水浮筒正常、保温层正常;采排水管路存在堵塞、漏液现象;门禁、护栏、照明、栈桥、爬梯等外围设施是否完好;水电、通讯、空调、排风,消防等满足要求,保证自动仪器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站房卫生整洁,不漏水,物品摆放整齐,无无关设备和杂物等。一项不合格扣1分 现场运维内容(45分)配水及预处理单元、仪器维护(12分)五参数检测池未清洁;预处理装置未清洁;样品杯未清洗;仪器及管路不整洁,有漏液现象;仪器更换试剂或关键部件未校准或标液核查;自动留样器未正常工作;一项不合格扣2分现场运维内容(45分)试剂、废液、备机(5分)试剂、标准溶液超期使用;未贴标签或不规范;仪器使用矿泉水瓶盛装试剂、标液等;废液未按规定收集、处置;更换备机未及时报备一项不合格扣1分现场运维内容(45分)运维质控(12分)未按要求开展每周标样核查(五参数)、每月多点线性核查或选择性上传、每月实际水样比对、每月加标回收测试、每月集成干预检查 一项不合格扣2分现场运维内容(45分)盲样考核(10分)全部合格得满分;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巡查结果(55分)到站率(7分)未持证上岗,人证不一致,扣2分;站点每周巡检一次得满分;到站率不足一周一次每次扣1分。 巡查结果(55分)运维记录(22分)无日常巡检、备品备件更换、故障维护、设备保养定期维护、每周标样核查(五参数)、每月多点线性核查、每月实际水样比对、每月加标回收测试、每月集成干预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不规范;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有一项扣1分无记录有一项扣2分虚假填写运维记录扣4分 巡查结果(55分)数据一致性(8分)数据采集、传输异常,仪器数据与工控机、平台误差超过1%;设置了固定值、上限值;视频监控无法查看,或摄像头朝向发生自动转动,超过一个周期未维护;擅自更改仪器参数。一项不合格扣2分 巡查结果(55分)有效运行率(10分)水站数据有效率≥93%得满分;93%>水站数据有效率≥90%得8分;90%>水站数据有效率≥85%得5分;水站数据有效率<85%不得分;其中常规九参数单台仪器月运转率低于95%,每台扣0.5分,低于85%扣1分。巡查结果(55分)在线率(8分)在线率≥95%得满分;95%>在线率≥90%得5分;90%>在线率≥85%的得3分;在线率<85%的不得分运维响应、保障(10分,加分项)应急响应(2分)对水质异常响应及时,能够及时判断仪器状态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运维响应、保障(10分,加分项)故障响应(2分)站点故障时响应迅速,解决及时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运维响应、保障(10分,加分项)反馈信息(2分)能够及时反应水质、仪器故障信息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运维响应、保障(10分,加分项)技术保障(2分)人员技术水平高,能及时解决相关故障 运维响应、保障(10分,加分项)备品备件(2分)备品备件按合同及时提供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合计(分) 注:1.表中各项按分项进行扣分,分项分数扣完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2.一季度出现上季度同一故障的加倍扣分。第二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工期、地点、质量要求: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符合采购单位要求二、付款要求: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额的30%,运维半年后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付款,付至合同额的80%,剩余款项运维期结束后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付款。三、其它相关说明:(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3)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分摊)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取,不足3000按3000收取。(4)若供应商中标后无故弃标,采购人将其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方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系统参加磋商活动。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3.商务技术分:80分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企业实力5分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27001信息安全体系认证证书、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五星证书,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业绩9分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有类似建设或维护业绩,每有一份得3分,最多得 9分。提供合同(必须是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3人员配置9分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环境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运维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ITSSIT服务工程师证的得2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CISP)的得2分,具有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上述持证人员不得重复,提供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册不到三个月的新公司提供用工合同及员工自进入新公司至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一个月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新入职的员工提供用工合同及新员工自进入公司至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响应时间5分以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打分。投标人接到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需求后,能够在1.5小时内(含1.5小时)到达现场处理的,得5分;能够在1.5小时至3小时内(含3小时)到达现场处理的,得3分;能够在3小时至6小时内(含6小时)到达现场处理的,得1分;在6小时以上到达现场处理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5运维方案10分投标人提供详细的运维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管理制度、运维内容、备品备件保障、管理体系文件、运维质量考核办法、故障维修等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10分;(2)方案比较合理、实用性较强的得7分;(3)方案基本可行但有所欠缺的得4分。(4)方案不切实际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6应急预案10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数据或异常和不可抗力导致不具备运维条件的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异常数据识别办法、响应办法,应急监测流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方案,自然灾害、电路检修、临时停电、节假日、被偷盗破坏等情况的有效预防和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10分;(2)方案比较合理、实用性较强的得7分;(3)方案基本可行但有所欠缺的得4分。(4)方案不切实际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7现场踏勘方案9分根据各投标人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等进行综合比较评议:(1)方案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9分; (2)方案比较合理、实用性较强的得6分; (3)方案基本可行但有所欠缺的得3分。 (4)方案不切实际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8安全保障措施 9分提供确保水站仪器设备安全的有效措施,软件更新情况:(1)方案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9分;(2)方案比较合理、实用性较强的得6分;(3)方案基本可行但有所欠缺的得3分。(4)方案不切实际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9质控方案6分对质控方案学性及可行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1)方案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6分;(2)方案比较合理、实用性较强的得4分;(3)方案基本可行但有所欠缺的得2分。(4)方案不切实际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10备品备件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备品备件的渠道,提供本项目主要仪器:五参数水质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水质分析仪,氨氮水质分析仪,总磷水质分析仪,总氮水质分析仪的备品备件原厂家授权的,得5分,缺一项扣1分;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原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备品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得3分(承诺函格式自拟)注:①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②请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③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中标公告结束后5日内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四)价格分: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八)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九)发放成交通知书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通过快递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寄至南通市海门区海兴中路234号(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第六部分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2.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3.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三、价格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2.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4.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0)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C2024-0006)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C2024-0006)的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注:参加投标时授权代表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附件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框架协议、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七、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八、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九、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5: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6: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7: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签章):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C2024-0006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万元)备注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210日期:年月日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C2024-0007)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10: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县级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C2024-0006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14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3、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采购类型:服务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项目预算:210万元7、最高限价:21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8、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1.2024年04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完毕,采购代理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10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否则默认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为系统报价。2.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参加磋商活动。3、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地址: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333号联系方式:龚先生18962811600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海兴中路234号(同慧嘉园西门旁)联系方式:黄女士151909327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