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2024)
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人民政府:跳马镇金屏社区鲤鱼塘水库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跳马镇金屏社区鲤鱼塘水库综合治理工程
2、项目概况:跳马镇金屏社区鲤鱼塘水库坝顶、上游坝体、下游坝体、踏步、卧管(高低涵)、溢洪道、库区清淤、帷幕灌浆、滑坡体、绿 磐护坡、围堰、景观绿化工程的改建扩建工程。
3、工期: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4、采购预算:约198.559万元
二、相关标准: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 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必须请相关负责人查验签字,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对施工过程一切安全事故及工程质量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
2. 施工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相关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质量保证
3.1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3 质量保修:保修期1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4.其他要求
4.1中标人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工勤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4.2中标人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4.3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安全事故等情形,采购人可不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4 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六、验收标准:
参照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本项目按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金屏社区居民委员会
2、付款方式:在采购人工程资金支付计划和节点按已完成并确认的工程量金额的60%支付工程款(其中人工费用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的要求优先拨付);供应商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审核并送到区财评进窗受理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农水等各维护部门以及档案资料的移交,区财评出具工程结算评审报告,且供应商在工程结算评审结论上签字确认后,付至评审结算金额的97%,结算金额的3%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未发生质量责任事项30天内支付(无息)。
付款相关说明及要求:
① 除工程结算额以外,其余均按合同金额计算支付比例(如有负变更应相应扣减),不包括因变更而增加工程量金额和合同约定外的工程量;支付基数不含不可预见费及采购人所提供材料的费用。
②供应商如拖欠民工工资导至发生社会不稳定因素,采购人有权扣出足额的资金直接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发包方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缴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款项将计入当期工程进度款和最终工程结算款。
③ 供应商根据付款节点时序提出付款申请,经建设资金审批流程批准后支付(供应商应于每次申请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由雨花区税务局出具的等额正规发票,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④ 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定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工程变更
除采购人指令性变更外,原则上不进行工程变更。
4、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款最终须待项目完工后,由财政评审中心或甲方指定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结算审计(根据具体相关文件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5、争议的解决
本项目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综合治理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