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服务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2024)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碳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MZY-2024-15)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一、招标条件本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80000.00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其它1.经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供应商认定采购需求的指标或要求有倾向性、歧视性等问题,可以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提出。资格审查时间供应商携带上述材料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胶装成册(二份),开标结束后,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8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中裕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盛世嘉华C座1602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内蒙古中裕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七、其他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内蒙古中裕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中裕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他材料(1)提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4)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出示网站截图;(5)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赔犯罪记录情况,并注明是否存在行赔犯罪情况,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注以上资料必须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胶装成册(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地址: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长春大街联系人:王仕琪电话:0474-7910011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裕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盛世嘉华C座1602室联系人:张爱荣电话:15147480960电子邮件:375801202@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5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