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铬铁招标公告(鞍钢招标有限公司2024)
低碳铬铁采购公告
低碳铬铁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低碳铬铁(AGGZLZHGXHD240411120521)采购人为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采购部原料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项目名称:低碳铬铁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1日17时30分至2024年04月1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7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采购部原料室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一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冯莉
联系人:
陈文光
电话:
18588727710
电话:
6736689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4月11日
公章Epoint
附件:
AL-DC-0001供应商资质文件情况表第3版设备保障部制2020-3-1实施.doc
低碳铬铁—请购规范.docx
合同样本.doc
物料清单附件.pdf
公开询比商务要求---低碳铬铁.docx
AL-DC-0078授权委托书第2版设备保障部制2021-3-1实施.docx
供 应 商 名 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 册 地 址 注册资金 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性质 国税号 地税号 开户行 账号 固定电话 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人员构成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生产及其他人员人员构成与 产 品 生 产 商 的 合 作 方 式(流通企业填写此项,如:独家代理、代理、专营、经营等)提供资料情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内容备注(证件编号、有效期等) 资料内容包括:1、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开户许可证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县、市级或以上质检部门的产品质量证明 8、特殊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 9、代理产品的代理证书 10、供货业绩证明等 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单位公章(合同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采购规范1.货品名称:低碳铬铁2.成分主元素:Cr≥55%;副元素:C≤0.25%;Si≤2.00%;P≤0.04%;S≤0.03%3.规格及尺寸粒度:10mm~80mm,90%min。4.重量计算:货品重量依买受人厂内地磅所磅实际重量为准。5.检验作业及扣罚标准:5.1成分检验:5.1.1取制样作业:买受人自行取制样或者委托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完成取制样作业,制样时将剔除炉渣。5.1.2成分分析:说明如下5.1.2.1主元素:铬(Cr)含量以买受人分析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值及付款依据,若出卖人对买受人分析检验结果有异议,则双方共同委托买受人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对留存样品做仲裁检验,并以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之检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仲裁检验费由Cr成分差异大的一方承担。5.1.2.2副元素:以买受人分析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值,若出卖人对买受人分析检验结果有异议,则双方共同委托买受人指定的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对留存样品做仲裁检验,并以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之检验结果作为最终验收值。若最终验收值超出规范要求,则依下述标准在尾款中扣罚。若仲裁检验后之最终验收值未符合规范要求,则仲裁检验费由出卖人承担。磷(P)含量如超出本规范值,扣减当批货款的0.5%;硅(Si)含量如超出本规范值,扣减当批货款的0.5%;碳(C)含量如超出本规范值,扣减当批货款的0.5%;硫(S)含量如超出本规范值,扣减当批货款的0.5%;5.2尺寸检验5.2.1尺寸检验以买受人或者买受人指定的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之检验结果作为验收依据。5.2.2若尺寸不合格,依公式扣罚:扣罚金额=(90%-公证结果)*1.5*货款。5.3水重:无论是否下雨,铬铁表面、卡车车斗或吨袋表面有水或潮湿,皆一律视为含水,以买受人或者买受人指定的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之检验结果作为扣重依据。5.4杂质:货品中如有包含石块、塑料、橡胶、水泥块、炉渣及其它不可用杂质等,则以买受人或者买受人指定的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之检验人员目视估重后,扣除杂质重量之铬铁货款而不扣重。扣罚金额=杂质重*铬铁结算单价。6.其它约定:6.1若发生退货情形,出卖人须按规范要求重新安排交货;若该交货日期晚于合约所约定,则仍视同出卖人逾期交货,出卖人需向买受人支付逾期交货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赔偿所有损失。6.2交货时出卖人应派员至买受人厂区会同买受人检验单位共同取样、制样和尺寸检验,若出卖人未派员会同取样、制样和尺寸检验,则视同放弃权利。出卖人派员来买受人厂区会验时,如干扰取样、制样和尺寸检验过程,则每发现一次扣罚5,000元。6.3其它交货、收料及验收等相关规定,依买受人所订的合同为最后依据。原料买卖合同(合同编号:购字)买受人: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广州(合同履行地)出卖人:签订时间:年月日1.货物名称、质量标准、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序号货物名称质量标准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人民币元)不含税总金额(人民币元)1低碳铬铁详见采购规范吨元/基吨 (基价:60%铬)合同总金额(不含税,大写) 人民币元整开票税率13%备注: 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固定价格,除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外,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第二条质量标准:1、出卖人供应的货物由生产,生产厂家地址:,联系人:。出卖人对该货物负责,买受人有权核实该货物基本情况,若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私自供应非本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所生产的货物,买受人有权拒收该批货物。如该批货物已交运至买受人厂内或买受人指定地点,买受人有权要求退货或与出卖人重新商定该批货物的价格,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损失由出卖人承担。2、货物参数、供货规格及检验标准按买受人采购规范要求执行(【采购规范】详见附件一)。采购规范中明确的扣款比例和/或扣款金额均按含税单价(13%增值税率)进行结算。3、出卖人发货时以邮件告知买受人发货数量、发货批次和发货时间,同时需出具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化验报告单。送货单(加盖公章)应随货同行,送货单上需注明该批货物对应的《原料买卖合同》的合同编号。如出卖人未能提供符合买受人要求的送货单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4、如出卖人所提供的货物经买受人检验发现存在不符合采购规范要求的情形,买受人有权按采购规范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成分或粒度等进行扣款。如因出卖人供货质量问题导致买受人遭受任何损失的,出卖人须按照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汽车运输至买受人厂内指定地点,运杂费等由出卖人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必须加盖帆布。具体送货要求以买受人通知为准,交货前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四条交货期及检验批次约定:1、出卖人应于2024年月日当天或之前向买受人提供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并完成交货,如出卖人逾期交货,出卖人需承担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违约责任。2、分批交货,分批验收,单批次验收重量均为吨。各批次交货日期为:年月日当天或之前交吨,年月日当天或之前交吨。3、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之前,买受人视实际生产需求情况,可以与出卖人重新协商调整交货日期、交货数量和交货批次。出卖人同意全力配合买受人对交货日期、交货数量和交货批次上的所有需求。合同如有调整以合同补充协议为准。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出卖人提供的货物应按买受人采购规范要求包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买受人不承担包装费用、不负责回收。吨袋要求按照国标或行业标准执行,包装外面应有明显标志,每一个包装件的表面须注有不掉色的标记,标记必有内容:生产厂家名称(产品产地)、产品名称。因包装不符合标准或未按买受人采购规范要求包装造成买受人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第六条交货重量验收标准:交货重量验收以买受人实际称重并扣除包装物重量为准,实际总交货数量可允许误差为+/-5%,超出采购数量5%的部分不予以计价。买受人的收货行为不等同于买受人对货物的整体质量验收合格,当且仅当买受人出具验收单时,方可视为对验收单对应批次的货物交货验收合格。第七条质量异议处理: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质量异议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书面反馈处理意见,逾期未答复即视为默认异议成立,买受人亦有权选择退货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付款条件以买受人公司现行有效的付款政策执行,即首款挂帐后次月现汇支付70%,余款挂帐后第三个月现汇付清。出卖人须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于当月23日前(含)收到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挂账的月份为当月挂账,超出每月23日挂帐的,付款期限顺延一个月。付款方式为电汇、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如买受人以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付款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如出卖人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税率之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受人,经双方协商后,在保持不含税金额不变的条件下,可以改为:1)由出卖人提供不含税金额对等的其他税率之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受人进行结算(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税法规定及发票内容务必与发生业务相符);或:2)买受人直接扣除发票金额相应之增值税及发票不含税金额25%的企业所得税税金后与出卖人结算。如出卖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局认定为虚开发票,出卖人需赔偿买受人全部税金损失及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追究出卖人责任的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诉讼费等一切为追回买受人损失的相关费用。第九条履约保证金: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日后5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应向买受人缴纳本合同总金额(含税)的5%(即人民币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将出卖人其他合同未支付的等额款项用以抵付上述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出卖人未能按上述约定足额缴付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且即使后续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买受人仍有权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卖人违反合同约定,买受人可根据本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的规定,扣留相应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出卖人未出现违约情况,该履约保证金将于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交付完毕后30个自然日内无息归还出卖人。第十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如出卖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买受人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出卖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买受人,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如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货并给买受人生产造成影响及经济损失,则扣留出卖人相应的直至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的,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3、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买受人采购规范的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按采购规范扣款)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出卖人承担。如出卖人交付的货物发生质量弄虚作假恶意欺骗行为,除按上述处理外,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如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并给买受人生产造成影响及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例处理。4、在合同交货期内,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95-105%即视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不足数量按【合同含税总金额×5%×(合同数量-合同允许误差-实际交货数量)÷(合同数量-合同允许误差)】扣留履约保证金。当市场价格上涨,买受人按合同含税总金额的5%扣留履约保证金仍无法弥补买受人因出卖人少交所造成的价差损失时,则买受人可按合同交货期截止日当日买受人同品种或同牌号货物采购价格与原合同价格的价差损失扣留履约保证金:即按【(合同交货期截止日当日同品种或同牌号货物含税采购价格-原合同含税价格)×(合同数量-合同允许误差-实际交货数量)】执行扣款。如合同交货期截止日当日买受人未实施采购作业,则由买受人选择与合同交货期截止日相近日期的同品种货物采购价格计算价差损失。5、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人存在贿赂收买买受人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同时有权要求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能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还应赔偿买受人的实际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买受人上级政策和国家法律的重大调整,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个自然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壹式叁份,出卖人执壹份,买受人执贰份,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复印件、传真件及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合同生效后,任何新增或涂改内容均视为无效。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3、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出卖人不得单独转让;未征得买受人同意,单独转让无效;且转让方(即出卖人)将无条件承担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4、为维护出卖人及买受人权益,出卖人必须遵守买受人【承揽商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双文明”公约】(如附件二)及相关的劳工安全卫生管理规定。5、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买受人出卖人单位名称(章)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1号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20-22208888电话传真020-22208866传真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开户银行账号7443020182400032795账号税号91440116734930290U税号邮政编码510760邮政编码附件一:采购规范1.货品名称:低碳铬铁2.成分主元素:Cr≥55%;副元素:C≤0.25%;Si≤2.00%;P≤0.04%;S≤0.03%3.规格及尺寸粒度:10mm~80mm,90%min。4.重量计算:货品重量依买受人厂内地磅所磅实际重量为准。5.检验作业及扣罚标准:5.1成分检验:5.1.1取制样作业:买受人自行取制样或者委托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完成取制样作业,制样时将剔除炉渣。5.1.2成分分析:说明如下5.1.2.1主元素:铬(Cr)含量以买受人分析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值及付款依据,若出卖人对买受人分析检验结果有异议,则双方共同委托买受人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对留存样品做仲裁检验,并以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之检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仲裁检验费由Cr成分差异大的一方承担。5.1.2.2副元素:以买受人分析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值,若出卖人对买受人分析检验结果有异议,则双方共同委托买受人指定的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对留存样品做仲裁检验,并以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之检验结果作为最终验收值。若最终验收值超出规范要求,则依下述标准在尾款中扣罚。若仲裁检验后之最终验收值未符合规范要求,则仲裁检验费由出卖人承担。磷(P)含量如超出本规范值,扣减当批货款的0.5%;硅(Si)含量如超出本规范值,扣减当批货款的0.5%;碳(C)含量如超出本规范值,扣减当批货款的0.5%;硫(S)含量如超出本规范值,扣减当批货款的0.5%;5.2尺寸检验5.2.1尺寸检验以买受人或者买受人指定的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之检验结果作为验收依据。5.2.2若尺寸不合格,依公式扣罚:扣罚金额=(90%-公证结果)*1.5*货款。5.3水重:无论是否下雨,铬铁表面、卡车车斗或吨袋表面有水或潮湿,皆一律视为含水,以买受人或者买受人指定的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之检验结果作为扣重依据。5.4杂质:货品中如有包含石块、塑料、橡胶、水泥块、炉渣及其它不可用杂质等,则以买受人或者买受人指定的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之检验人员目视估重后,扣除杂质重量之铬铁货款而不扣重。扣罚金额=杂质重*铬铁结算单价。6.其它约定:6.1若发生退货情形,出卖人须按规范要求重新安排交货;若该交货日期晚于合约所约定,则仍视同出卖人逾期交货,出卖人需向买受人支付逾期交货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赔偿所有损失。6.2交货时出卖人应派员至买受人厂区会同买受人检验单位共同取样、制样和尺寸检验,若出卖人未派员会同取样、制样和尺寸检验,则视同放弃权利。出卖人派员来买受人厂区会验时,如干扰取样、制样和尺寸检验过程,则每发现一次扣罚5,000元。6.3其它交货、收料及验收等相关规定,依买受人所订的合同为最后依据。附件二:一、承揽商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为确保各承揽商知悉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的主要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保障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得到落实,特对各承揽商做出如下要求:1.进入我司厂房内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凉鞋。2.高空作业(两米以上)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电焊、切割作业人员需佩戴防护眼镜,粉尘作业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噪声区域作业必须佩戴耳塞。3.厂商人员在我司作业时必须有我司监工人员陪同。4.厂商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法规进行登记备案以及定期的检测,确保设备无安全隐患。5.厂商需使用我司特种设备时需向我司特种设备管理单位进行申请,并提供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复印件,获得许可后方可使用,若厂商人员无特种设备操作证,必须由我司持证人员进行作业。6.厂商人员禁止在厂区内吸烟、乱丢垃圾,必须丢弃的垃圾应按我司规定进行分类处理。7.长期在我司粉尘区域以及噪声区域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厂商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体检。未尽事宜必要时请参照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执行。二、“双文明”公约为保持我司厂区公共环境卫生,创建整洁、文明、和谐的生产、工作环境,我司全面开展“双文明”建设。厂商人员进入我司厂内,需遵守以下“双文明”公约要求,违反公约除按我司相关规定处理外,另以人民币50元/条/次对违反人员进行扣罚。鞍钢联众厂区文明行为公约1、遵守防火规定,不随处吸烟,不乱扔烟头。2、遵守公共秩序,不粗言秽语,不起哄闹事。3、遵守交通规定,不违章行驶,不违规停车。4、爱护公共设施,不乱贴乱画,不蹬踩刮碰。5、爱护花草树木,不随意践踏,不折枝采花。6、爱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鞍钢联众厂区文明作业公约1、落实保护措施,防护服身上穿,防油套脚上戴。2、落实清洁作业,先维护后作业,手脚脏不乱碰。3、落实节约行动,不得浪费资源,不得滥用物资。4、落实环保措施,不得扬尘外泄,不得污水外溢。5、遵守目视管理,不得杂乱堆放,不占公共场地。6、遵守作业规范,不得乱搭乱接,不得破坏环境。物料清单1AR11低碳铬铁60基报价100.0吨无鞍钢联众5月10日至20日进厂100吨。共100吨。(或由供应商自报交期)报价单请注明到港或到厂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招标询比商务要求1、本次招标项目为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采购方)低碳铬铁招标,招标数量100吨,采购标准详见附件《请购规范》。2、本次招标由1家供货,每家供应商最小投标数量为100吨,若投标数不达上述要求,视为相应品种不符合投标要求,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取消相应品种竞标资格。3、投标价格需为含13%增值税价,含运费等其它一切费用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的价格;签订合同的价格为固定价格,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4、交货期:2024年5月10日-20日进厂100吨(或由供应商自报交期),交货到厂。5、付款条件:首款挂帐后次月现汇支付70%,余款挂帐后第三个月现汇付清,当月23日前(含)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挂账的月份为当月挂账,超出每月23日挂帐的,付款期限顺延一个月。付款方式为电汇、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如采购方以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付款产生的全部费用由采购方承担。6、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本次采购要求投标方满足投标文件所有实质性条款,不接受商务偏离及技术偏离,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交纳合同金额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不按时缴纳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供方可将采购方未支付之货款转为履约保证金)。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审核供应商资质文件,中标供应商需通过资质审查后方可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资质要求:1)最低注册资金要求:人民币500万元;2)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认证的优先;3)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认证的优先;4)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认证的优先;5)公司成立年限达到1年以上,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6)公司成为一般纳税人1年以上,需提供税务机关确定成为一般纳税人文件或税务机关网页截图;7)提供《供应商资质文件情况表》如附件;8)提供《授权委托书》如附件;9)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每页均盖完整公章)。9、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填报价格时需保存后再提交,并可在开标后90分钟内,进入开标室查询报价情况,不需要提交纸质报价单。10、本次投标要求缴纳标书费,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退还。11、如下邀请之供应商是我司合格供应商,均已办理供应商准入。12、报价单请注明到港或到厂,我司报价为60基价格。13、其它未尽事宜,依据委托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授权委托书致: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委托人:(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托人:XXX,男/女(二选一,保留所选项)身份证号码:受托人所在部门/职务:授予代理权如下:1、代表我司洽谈业务、报价、商定合同的内容。2、作为代理人/授权代表签署合同。(上述第1、2条,根据需求选择授权范围。比如由法定代表人签合同的,第2条可以删除,无需授权。)请在此处粘贴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护照复印件。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委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XXXX年XX月XX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低碳铬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