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监控招标公告(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 JSZC-320591-SZZH-C2024-001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6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ZH-C2024-0011
项目名称: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7.53377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87.533771万元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
2.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两湖水域(具体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位置)
3.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4.质量要求:合格
5.质保期限: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并提供1年免费运行维护和升级服务,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响应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的报修通知后6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完成采购单位提出维修要求,如在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采购单位将自行或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响应单位承担。
6.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技术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
(2)施工设计图纸
(3)工程量清单
(4)所有安装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磋商文件要求、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供方应确保该合同产品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设备材料的数量按清单及图纸要求计量并计价,设备在安装时,应根据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安装说明书和采购文件说明的要求施工,安装辅材必须采用合格产品。
(6)成交供应商应对安装施工质量全面负责,如因成交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人员安全问题等成交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7)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本着谁施工谁负责产品保护,谁破坏产品谁负责赔偿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
(8)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施工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至2024年04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2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4-2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5、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
联系人:张梦玮
联系电话:0512-62876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1338号恒业铂金大厦1208
联系人:卞赫
联系电话:0512-67574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赫
电话:0512-67574992

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采购文件.doc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91-SZZH-C2024-0011项目名称: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编号:JSZC-320591-SZZH-C2024-0011项目名称: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响应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 JSZC-320591-SZZH-C2024-001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6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91-SZZH-C2024-0011项目名称: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87.533771万元最高限价(如有):387.533771万元采购需求:1.工程概况: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2.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两湖水域(具体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位置)3.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4.质量要求:合格5.质保期限: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并提供1年免费运行维护和升级服务,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响应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的报修通知后6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完成采购单位提出维修要求,如在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采购单位将自行或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响应单位承担。6.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7.技术要求:(1)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2)施工设计图纸(3)工程量清单(4)所有安装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磋商文件要求、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供方应确保该合同产品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5)设备材料的数量按清单及图纸要求计量并计价,设备在安装时,应根据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安装说明书和采购文件说明的要求施工,安装辅材必须采用合格产品。(6)成交供应商应对安装施工质量全面负责,如因成交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人员安全问题等成交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7)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本着谁施工谁负责产品保护,谁破坏产品谁负责赔偿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8)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2614: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4-04-2614:00(北京时间)地点: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5、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市管理大厦联系人:张梦玮联系电话:0512-628765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1338号恒业铂金大厦1208联系人:卞赫、杨萍萍联系电话:0512-67574992第二章磋商响应须知1总则1.1供应商资格要求1.1.1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2响应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规定应拒绝的失信信息。(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此类供应商是: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3联合体投标: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否则投标无效。(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分包及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1.3磋商费用1.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磋商的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3.2本次磋商项目由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并向成交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发票的,则须提供有关信息资料。成交单位须按上述规定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成交单位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1.4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或译本,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因未附注释或译本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扫描件扫描件是指原件的各种彩色复制件,包括扫描、照片等。1.8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9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10集中现场考察本项目按以下第①种方式组织集中现场考察:①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②采购人组织集中现场考察,请供应商持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按以下时间地点参加集中现场考察:集合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供应商安排好行程,不得迟到。未提供《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迟到者,恕不接待。(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供应商可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考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供应商应在现场考察时,熟悉现场及本项目的背景概况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5)由于未进行现场考察造成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1法律适用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2磋商文件的说明2.1磋商文件的获取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2磋商文件的询问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于下载磋商文件后在“苏采云”里及时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出于实际需要的情况下,以“更正(补充)公告”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3.2为保证供应商有足够时间修正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合理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3.3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下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3响应文件说明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可能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应保证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完整、清晰可辨认,若因上传资料过小或模糊不清等无法辨认的都视为该资料未提供。响应单位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响应无效。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磋商文件提出的全部内容与要求,须在偏离表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1磋商保证金:无3.2响应文件的组成3.2.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3.2.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3.2.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3.2.4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3.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2.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格式见第六章);3.2.7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特定资格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包括:3.2.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材料: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2.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2.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不予认可;3.2.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3.2.7.6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3.2.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申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供应商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申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3.2.9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3.2.10商务需求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3.2.11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3.2.12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六章);3.2.13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证明;3.2.14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实施、服务方案等;3.2.15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用品清单(格式见第六章);3.2.1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3.2.17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证明;3.2.18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或证明的其他资料;注1:供应商应保证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完整、清晰可辨认,若因上传资料过小或模糊不清等无法辨认的视为该资料未提供。注2:供应商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响应无效。3.3响应报价3.3.1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采购项目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3.2如果磋商文件要求分标段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许可范围,选择响应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3.3.3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其响应无效。3.3.4一项采购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响应报价的,其响应无效。3.3.5任意一次报价(包括首次报价、多轮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包括报的各标的物的单价超过预算单价的(针对采购文件标明预算单价的项目),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3.3.6除因磋商文件修改导致成本增加外,供应商二次报价超过第一次报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3.3.7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3.8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该次报价总价为准。3.3.9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3.10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3.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3.4.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请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和《操作手册》。3.4.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指引,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1)请供应商务必保管好编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如因丢失、损坏等原因更换CA锁时,需重新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如本项目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了更正(补充)公告,请供应商务必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根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4.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响应无效。3.4.4联合体投标:如招标(采购)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上传操作如下:第一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二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制作投标(响应)文件。3.4.5如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信息一致,视为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无效。3.5响应文件开启(解密)3.5.1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3.5.2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多次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5.3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5.4供应商电脑环境最低要求:谷歌浏览器,版本可直接网上下载最新版本即可。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技术支持。3.5.5开标大厅系统出现故障、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直播时,交易中心将通过微信直播对外公布相关情况,供应商可登录微信直播平台(微信-发现-直播-搜索视频号“园小易直播”)观看现场实况。3.6技术支持3.6.1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苏州市及区县“苏采云”系统客服热线: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3.6.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X7天电话:0512-66605052;手机:173158858593.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7.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磋商程序4.1磋商小组4.1.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磋商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4.1.2磋商小组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磋商小组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4.1.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4.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4.2响应文件审查4.2.1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无效。4.2.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签名(章)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磋商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存在此类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及以上数额罚款(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4.2.3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4.2.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4.2.5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4.3磋商4.3.1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可通过查看【磋商响应】菜单中的待办信息,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4.3.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按顺序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3.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具体变动内容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过“苏采云”系统)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3.5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未按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按响应无效处理。4.4澄清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4.1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4.4.2线上澄清答复的方式: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未加盖CA电子公章的澄清无效。4.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5最后报价4.5.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除因磋商文件修改导致成本增加,二次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价格(各磋商供应商可提供最后报价总价或最后报价总价的明细报价;若未提供明细报价的则合同单价按最终报价与第一次报价总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5.2本项目采用线上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分项报价表(如有),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线上报价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交最后报价须加盖CA电子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4.5.3供应商应提前熟悉线上报价操作方法:若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不见面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发生异常情况后,综合现场各种情况,代理机构也可使用其它应急方案并统一通知到所有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请供应商确保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5.4磋商小组认为某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线上开评标项目可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提供),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5.5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5.6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项目终止。4.5.7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5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的情形除外。项目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项目终止的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6成交6.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6.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发出的同时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未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成交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7履约保证金7.1详见本采购文件合同文本中的约定。8合同8.1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最迟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2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报园区财政审计局备案。8.3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8.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9质疑9.1质疑及答复遵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9.5、9.6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9.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对采购文件内容质疑时,需提供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未提供的视为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9.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及采购需求中列明的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条件)、评分标准、公开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9.6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负责答复。9.7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请参照“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9.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10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采购内容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委托,就其所需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编号:JSZC-320591-SZZH-C2024-0011二、采购内容: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三、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2、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两湖水域(具体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位置)3、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等4、质量要求:合格5、质保期限: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并提供1年免费运行维护和升级服务,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响应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的报修通知后6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完成采购单位提出维修要求,如在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采购单位将自行或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响应单位承担。6、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7、技术要求:(1)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2)施工设计图纸(3)工程量清单(4)所有安装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磋商文件要求、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供方应确保该合同产品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5)设备材料的数量按清单及图纸要求计量并计价,设备在安装时,应根据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安装说明书和采购文件说明的要求施工,安装辅材必须采用合格产品。(6)成交供应商应对安装施工质量全面负责,如因成交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人员安全问题等成交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7)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本着谁施工谁负责产品保护,谁破坏产品谁负责赔偿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8)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9)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8、其它要求:(1)本项目的质保范围应包括本期建设的92个监控点位以及前期已建成的88个监控点位,若质保期在2025年12月31日前到期,中标方需相应延长质保期到2025年12月31日。(2)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与监控管理控制系统及其配套系统对接融合要求。投标人应需确保与招标人现有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充分对接兼容基础上,系统支持接入主流监控品牌SDK、ONVIF、GB/T28181等协议的设备(投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系统支持国标协议上下级平台级联,支持流媒体集群配置(投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待招标人完成监控管理系统功能升级扩容后,需协调厂商,提供本项目集成过程中监控设备的软硬件接口开发包(SDK包)(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出具加盖原厂公章的承诺技术支持涵),以及配合运营商打通平台链路,全方位辅助新平台建设方完成平台接入工作。在新平台支持的前提下,确保本次招标的设备所有功能均能实现,满足招标人监控管理系统升级后的监控对接管理要求。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视为默认响应以上条款要求。四、报价要求:1、计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计价方式。(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2)计价表计价方式2、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2)种报价方式。(1)固定总价报价。竞争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价格变化,政策性调整的风险,一旦经评审确定成交单位,报价不作调整。(2)固定单价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的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执行固定单价报价的基本规定:①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预算单价下浮之后的综合单价执行【成交下浮率=(预算价-成交价)/[预算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专业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材料暂估价包括采购方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未超过10%(含10%),则综合单价不调整;若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并且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的,综合单价可调整;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者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成交单位提出,经采购方确认后,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最终价格比合同金额增加部分经采购方批准同意后,根据追加的采购计划签订补充合同,但全部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②本工程中新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报价时工程量清单漏项、因设计变更或采购方要求而新增加的内容等,引起的新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价格,原则上按计价表定额和现行规范、费率计价,并做相应的下浮,作为新的综合单价计价,成交下浮率=(预算价-成交价)/[预算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专业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材料暂估价包括采购方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③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确的各项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其他在采购文件和答疑中未提及、未明确部分的施工措施费项目,结算时不予计入。④实质性响应条款:①追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②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小额工程在履行合同时,发生工程变更的,按照工程变更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发包方要求进行审计。3、计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4、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六、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磋商响应总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工程风险、规费、税金,以及所需的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保修期等所需的供货、运输、运杂保险、装卸、备品、备件、损耗、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专利技术、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上述总价款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法令变化、市场价格变更等任何因素而变动。2、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安全由成交单位全部负责,涉及安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由成交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期间,非因采购方原因导致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采购方、施工人员及任何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成交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若由此给采购方造成任何损害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的罚款、采购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等,成交单位对此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非因采购方责任,经验收达不到合格要求,必须返工到合格并承担因返工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5、伴随服务:成交单位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的工程及设备、材料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设备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2)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6、成交单位应当办理有关施工现场交通、环卫、施工噪声等管理手续,若发生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7、工程未交付之前,成交单位应自始至终对成品进行保护和防止丢失。8、施工人员需服从采购方安全管理。9、验收(1)验收标准:根据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及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进行验收。(2)验收时间:根据采购人进度安排确定。10、付款方式:(1)工程预付款:详见合同主要条款(2)工程进度款:详见合同主要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办理“园采贷”信用融资的需要,可根据合同条款第12.4.2条中约定的收款账号可作变更,变更后的账号为甲方付款时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资金提供方指定的回款账户,甲方支付至该账号的款项,亦视为已向乙方履行完毕支付义务。甲方同时应与办理“园采贷”的乙方签订变更账号的补充协议或由乙方提供账号的变更申请。乙方收款账号:账户名:账号:开户行:七、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件为准。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成交原则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的第一名作为成交供应商。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将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响应文件的评审评分按算术平均法汇总,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得分按文件规定的计算公式直接计算取得,技术、资质评审得分和价格标得分相加即为供应商的总得分。3、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响应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供应商的,如果响应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基准分:30分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2.如磋商小组认为的最低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则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认定该供应商的价格为无效报价,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候选供应商递补为基准价,以此类推。3、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二)技术商务:70分1、施工组织设计(服务方案):62分(1)总体概述:工程概述、总体安排、施工部署及施工段划分,方案概述全面,总体安排科学,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的得12分;方案概述尚可,总体安排可行,可操作性尚可,内容描述较详细的得8分;方案概述笼统,总体安排可行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内容描述一般的得4分,方案内容不全描述特别简单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12分(2)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描述合理详尽,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操作性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内容描述详细,设置清晰准确的得25分;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描述尚可,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操作性尚可,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内容较为详细,设置比较准确的得18分;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描述较为一般,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操作性较为一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内容较为单一,设置比较一般的得12;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描述笼统一般,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操作性一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单一,设置一般的得6分;施工总进度计划内容不全描述特别简单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25分(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劳动力、机械设备配备和质量保证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劳动力、机械设备配备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管理制度完备,质量保证方案细致全面,可行性强的得25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内容描述较为详细,劳动力、机械设备配备比较合理,可行性比较强,管理制度比较完备,质量保证方案较为细致全面,可行性较强的得18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较为一般,操作性相对单一,内容描述较为简单,劳动力、机械设备配备较为一般,可行性较为一般,管理制度不够完备,质量保证方案较为简单,可行性较为一般的得12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一般,操作性单一,内容描述简单,劳动力、机械设备配备一般,可行性一般,管理制度不够完备,质量保证方案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劳动力、机械设备配备和质量保证方案内容不全描述特别简单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分25分2、磋商响应单位综合实力比较:8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的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磋商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不提供此项不得分。▲(2)磋商响应单位提供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完成的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的有一个得1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类似业绩施工合同扫描件。最高6分备注:1、打“▲”项目为客观分。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3、所有扫描件字迹须清晰可见,扫描不全或字迹不清晰的,视为未提供。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小额工程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发包人(甲方):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联系人:张梦玮联系电话:0512-62876509承包人(乙方):企业类型: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2.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出资5.工程内容: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6.工程承包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承诺函中包含的所有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月日计划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履约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2、履约保证金(无息)在服务期满且服务缺陷更正后,成交方配合甲方和新成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由采购方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后退还。如成交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注:(1)追加合同价款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原合同价10%以内的追加合同价款,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价款,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下浮之后的综合单价执行。如项目结算、决算核减金额超过总价的7%,则其结算、决算审计费用的浮动部分中超过7%部分按核减造价4%计算确定的审计费用原则上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合同价款中代扣。3.价格与支付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00元整,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报价合同价款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工程风险、规费、税金,以及所需的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保修期等所需的供货、运输、人工、运杂保险、装卸、备品、备件、损耗、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专利技术等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增加任何费用。付款方式:(1)本合同生效后,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2)工程进度款:合同签订生效后,项目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3)预留5%的保修金,壹年保修期满后支付。(4)甲方按约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并向甲方交付发票原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遇国家税收法律政策变化影响税率及开具发票行为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承包人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办理“园采贷”信用融资的需要,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中约定的收款账号可作变更,变更后的账号为甲方付款时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资金提供方指定的回款账户,甲方支付至该账号的款项,亦视为已向乙方履行完毕支付义务。甲方同时应与办理“园采贷”的乙方签订变更账号的补充协议或由乙方提供账号的变更申请。乙方银行账户如需变更,应至少于付款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因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注:本工程为财政投资项目,最终以财政评审审定结果为建设项目价款结算依据。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七、双方权利和义务1、依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款项;2、依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3、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及约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以利于开展项目。4、乙方负责完成本次采购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乙方应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实施,并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对提交的项目质量负责。5、乙方施工完成交付甲方使用后,乙方须保证甲方使用期间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得无故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监控系统出现不能正常使用或监控系统的实际使用功能不能达到乙方承诺的功能,而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法解决等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6、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使用的设备(如有)系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由乙方享有所有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如果第三方对前述设备主张权利,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全部问题,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及相应的服务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不被第三方声称侵害其知识产权,也不侵害第三方的其他合法权益,若有任何侵害或被声称侵害上述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及损失,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8、如乙方出现不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或其他瑕疵履行的,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损失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9、乙方确保文明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因提供服务引起的人身伤害、劳务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相关责任,甲方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10、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致使任意第三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若造成甲方原有设备及成品等物品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对损坏物品进行赔偿。八、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如是小型、微型企业成交的,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2、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3、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九、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以图纸、工作量清单等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工作量清单、设计图纸规定的内容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一日内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能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应通知乙方,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可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3、由于甲方担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4日内组织验收,如不能及时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十、缺陷责任与保修本工程保修期限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并提供壹年的免费运行维护和升级服务,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响应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的报修通知后6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完成采购单位提出维修要求,如在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采购单位将自行或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响应单位承担。十一、特别条款1、本项目的质保范围应包括本期建设的92个监控点位以及前期已建成的88个监控点位,若质保期在2025年12月31日前到期,乙方需相应延长质保期到2025年12月31日。2、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与监控管理控制系统及其配套系统对接融合要求:乙方应需确保与甲方现有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充分对接兼容基础上,系统支持接入主流监控品牌SDK、ONVIF、GB/T28181等协议的设备(乙方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系统支持国标协议上下级平台级联,支持流媒体集群配置(乙方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待甲方完成监控管理系统功能升级扩容后,需协调厂商,提供本项目集成过程中监控设备的软硬件接口开发包(SDK包)(乙方需出具加盖原厂公章的承诺技术支持涵),以及配合运营商打通平台链路,全方位辅助新平台建设方完成平台接入工作。在新平台支持的前提下,确保本次招标的设备所有功能均能实现,满足甲方监控管理系统升级后的监控对接管理要求。十二、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4)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三、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章)后合同生效,生效合同需进行网上备案。十四、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六、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承包人承诺将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调整改造项目,并按要求对内容免费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十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签订。十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二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本合同在承发包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二十二、合同份数二十三、本合同一式柒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执贰份,备案部门执壹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具体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具有相应权限的管理人员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有);(7)磋商文件(8)磋商响应文件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承包人在合同总工期内20天完成设计并经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承包人自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自供。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图纸、与工程实施相关的开工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措施等各类资料,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3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自供。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施工范围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除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等工作由发包人在开工前完成,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不得向第三者提供任何图纸。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增加工程量不得超过原工程量清单工程量10%,且不得超过现合同价的10%。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3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承包人、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施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道路均已提供,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书面正式验收申请并提供竣工图纸、文字资料和工程照片。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三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承包人必须提供和施工现场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确保过路行人的安全。因承包人未设置以上照明、围栏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②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③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④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不得破坏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如人为破坏,必须赔偿一切损失;⑤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合可能进入施工现场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协调;禁止向河道和绿地倾倒或排放建筑、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⑥发包人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聘请监理,承包人承担本次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的监理费用。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3.2.2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安全文明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响应文件承诺时间。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处以1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发包人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4.3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5.2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提前通知发包人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采取的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区内所有人安全及来往车辆的安全。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注意高压电线、电缆、管线、设备、灯具等可能带来施工安全隐患的问题,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总价内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3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2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由承包人自行委托。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如果发包人的现场交付发生延误,则实际开工日和工期应由发包人代表核准后顺延,但承包人不对这类开工的延误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提出费用索赔。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甲方违约金(累计计算,不封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因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2)双方另行确定;(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如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签证,应按照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苏住建规[2018]1号)的规定执行。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④已有综合单价的子目不得调整综合单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本工程除特别注明外,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中期进度款支付依据,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是指承包人按施工图纸、经批复的变更图纸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由承包人按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并获得发包人认可。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4费用定额)】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①工程完工之日起7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正式验收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竣工图纸、文字资料和工程照片等竣工资料。②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承包人应按向总监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送审资料。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2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30日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②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③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④凡因乙方责任,经验收达不到质量合格要求,必须返工到合格并承担因返工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⑤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包括建设工程、发包人自有人员、第三人生命财产、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负责代为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合同价中。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项目安全协议书备注:本项目技术要求、投标书、投标报价清单,可装订在合同文本后备查。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并提供壹年免费运行维护和升级服务,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响应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的报修通知后6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完成采购单位提出维修要求,如在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采购单位将自行或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响应单位承担。三、缺陷责任期工程质保期限: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并提供壹年免费运行维护和升级服务,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响应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的报修通知后6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完成采购单位提出维修要求,如在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采购单位将自行或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响应单位承担。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响应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的报修通知后6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完成采购单位提出维修要求,如在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采购单位将自行或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响应单位承担。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质量保证期内,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质量保证期外,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项目安全协议书发包人(甲方):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双方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4年两湖水域监控项目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两湖水域(具体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位置)第二条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乙方应对承揽本工程所提供的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等有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第三条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指定本工程项目经理为现场负责人,并落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1、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财产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1、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2、乙方的安全目标应与甲方总体安全目标相一致。3、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甲方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岗位证上岗。6、乙方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查。8、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书上岗。9、施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出现。10、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11、按部颁JGJ59—99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控制。如有严重违反JGJ59—99标准保证项目条款,甲方单位有权提出停工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2、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单位签发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应无条件地整改。1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14、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甲方上报各种安全统计数据。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不得将事故隐瞒不报。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17、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甲方将取消其分包商资格,不再继续与其合作。第六条施工安全违约金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外,如因此给甲方增加额外工作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得工程款10%以内的金额作为安全违约金。第七条其他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2、本合同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自工程开工至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以维修改造期满有发包人发给保修终止证书后失效。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日期: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并以本公司的名义在_________号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由我公司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如我司需撤销该代理人授权或更换代理人的,必须另行向贵方提交相应正式书面文件,并经贵方确认送达后方可实施。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我方愿意按提供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的货物及施工工作,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料,磋商响应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工程风险、规费、税金,以及所需的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保修期等所需的供货、运输、运杂保险、装卸、备品、备件、损耗、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专利技术、代理服务费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上述总价款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法令变化、市场价格变更等任何因素而变动。2、如果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日起九十天。如果我们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我们愿意承担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该项响应在磋商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贵司另有要求除外。我们同意被确定成交后若不履行采购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我方保证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完整,若有虚假,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而导致贵司或采购方遭受的各项全部损失。6、我方承诺响应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行为: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e)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7、本函填写的电子邮箱为我方此次采购活动中的授权邮箱,该邮箱发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函件无论是否签字或盖章,均视为我方的意思表示,我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后果。所有有关响应文件的函电,可按下列地址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题内容供应商投标总价元工期天项目负责人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报价自行制作。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磋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实现利润年 万元员工总人数资产总计万元营业收入年 万元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姓名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号(岗位证号)身份证号码主要资历和项目管理经历联系方式1项目经理…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9、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用品清单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用品清单序号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单位单价数量备注12345…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0、技术要求偏离表技术要求偏离表序号服务内容采购需求响应内容偏离/响应说明注:供应商的服务与磋商文件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说明偏离的,将被认为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服务的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1、商务需求偏离表商务需求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说明偏离的,将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服务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条目内容各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不限于此,可自行增减。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2、类似项目业绩一栏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123456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3、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供应商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16、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全文完)第七章附件附件1.点位明细表附件2工程量清单获取路径: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XlmjBMFBHTOeYn9e1xqDg?pwd=dr3j提取码:dr3j注:附件请各响应单位自行提取下载,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卞赫、杨萍萍、联系电话:0512-6757499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下载附件导致投标响应失败的,自行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域监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