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 农夫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壤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
壤塘县生态农副产品初加工园区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壤塘县生态农副产品初加工园区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壤塘县生态农副产品初加工园区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壤发改行审〔2024〕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壤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__县级衔接资金及绵阳援建资金______(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壤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壤发改行审〔2024〕4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壤塘县蒲西乡。
2.2建设规模:加工车间1149.04平方米、库房1880.86平方米、综合楼2680.8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等。
2.3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21683130.95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相关施工项目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 12 日至 2024年4月 18 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交易服务”—“登录”-“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5月 7日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壤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壤塘县岗木达镇八角街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周老师
电 话: 173481686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中铁西城1栋501
邮 编: 610074
联 系 人: 阳先生
电 话: 028-8678899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45号 农夫产品初加工项目批复.pdf
9四月顺月八日2日A5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壤发改行审[2024]45号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壤塘县生态农副产品初加工园区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壤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你单位《关于呈报壤塘县生态农副产品初加工园区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壤科农函[2024]1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我局审查意见及实际情况,原则上同意壤塘县生态农副产品初加工园区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项目代码:2401-513230-04-01-476898。二、项目名称:壤塘县生态农副产品初加工园区项目二期。三、项目建设必要性: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升和增强我县-11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业基地(园区)和种植大户的发展动力和能力,提高当地农牧民的种植技能,并且提高基地(园区)务工农牧民收入,改善农村经济状况,为农村社会稳定和安定奠定较好的基础;可以有效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农民教育,有效提高农牧民的科技知识和技术水平,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广大农牧民群众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能力有所增强,精耕细作水平有所提高,实用技术推广面积不断扩大。而且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牧民增收和民族地区稳定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项目的全面实施,将充分提高农业产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壤塘农业产业结构更趋于合理化,增强生态建设后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群众的经济文化生活水平,使党的富民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长期稳定。项目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加工车间1149.04m2、库房1880.86m、综合楼2680.80m及附属设施建设等。五、建设地点:壤塘县蒲西乡。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衔接资金及绵阳援建资金。七、建设性质:新建。八、项目业主单位:壤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九、建设工期:2024年3月-2025年10月。2-十、环境保护和节能:请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技术措施。十一、项目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日常监管实施办法,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责任,项目单位(法人)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综合监管,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监管程序,建立问责机制。请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开工前完成林草地占用相关手续,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请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建设条件,认真落实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特此批复。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月19日抄送: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草局、行业主管部门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年1月19日印发-3—审批部门招投标核准意见项目名称:壤塘县生态农副产品初加工园区项目二期全部招招标范围标标部分招自行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不采用招标方式勘察设计核准核准核准施工核准核准核准监理核准核准核准重要设备及材料核准核准核准54号)规定执行。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川办规[2022]8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抄送: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1月19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川办规[2022]8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抄送: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1月19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川办规[2022]8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抄送: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1月19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川办规[2022]8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抄送: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1月19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川办规[2022]8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抄送: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1月19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川办规[2022]8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抄送: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1月19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川办规[2022]8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抄送: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1月19日县生态环境局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年1月19日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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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农 农夫 勘察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