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班卡烟站改造投资招标公告(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2024)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永德分公司班卡烟站改造投资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

施工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所在交易平台: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4-12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4-04-19

文件获取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且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项目实施结束均不得更换(法定更换及招标人要求更换情况除外),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项目负责人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须处于未锁定状态,若已锁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相关公告公示网站查询时,项目负责人有中标项目(若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存在更换,则在投标文件提供更换证明材料,若中标工期在开标前未结束但已提前竣工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为建筑工程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至2023年经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900,竣工时间不小于2021-4-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本项目不对业绩时限进行要求,即:“竣工时间不小于2021-4-1”条款不作为本项目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900,竣工时间不小于2021-4-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本项目不对业绩时限进行要求,即:“竣工时间不小于2021-4-1”条款不作为本项目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
1.1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较大及以上等级的安全、质量事故;无因环保、安全、质量问题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情况;无因项目负责人未履职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情况;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禁止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承诺书。
1.2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信息公示记录(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gycx.ynjzjgcx.com/查询)。
1.3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1.4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在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上一年度未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及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为准)。
2.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记录情况(以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为准)。
3.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具体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关资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派出人员须常驻施工现场,及时有效、尽职尽责的完成相关工作,且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至项目实施结束均不得更换(法定及招标人要求更换情形除外);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符合办理施工许可的要求,若因中标人派出人员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将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资信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基本账户的资金实时余额不小于所投标段招标控制价总价的30%,以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流水为准,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到银行开具(注: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流水证明应包含账号、账户名称、账户类型等内容,若提供银行流水未能查验为基本账户流水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若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提交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注:(1)本次招标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
(2)上述涉及网站内容需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及网页查询截图(网页查询时间段为: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对其承诺书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备注: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900219480037H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7002632078

联系人:

王国平

联系人:

苏义杰

联系电话:

13908831357

联系电话:

0871-64153047

办公电话:

0883-2162302

办公电话:

13529223020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
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永德分公司班卡烟站改造投资项目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0.0

招标规模:

在自有建设用地上改造完善永德分公司班卡烟站,改造后总建筑面积4010.13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2872.8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建筑2527.64平方米,改造原有建筑1137.24平方米,新建收购联合工房2572.07平方米,新建辅助用房257.70平方米,新建值班室43.12平方米,并完善场院、道路、绿化、大门和围墙等附属工程和消防、安防、防雷等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1496.62万元

招标范围:

在自有建设用地上改造完善永德分公司班卡烟站,改造后总建筑面积4010.13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2872.8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建筑2527.64平方米,改造原有建筑1137.24平方米,新建收购联合工房2572.07平方米,新建辅助用房257.70平方米,新建值班室43.12平方米,并完善场院、道路、绿化、大门和围墙等附属工程和消防、安防、防雷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云建建(2020)65号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人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各银保监分局、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完善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机制,切实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1-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精神,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范围及方式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全面实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险种包括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业主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含相应组合险种)。各方市场主体提交的与保险机构签订的已经生效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质量保证、支付保证等保险单,可以替代相对应的合法设立的现金保证金,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斤、限制或拒绝接受。投保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资料。保险机构应当严格审查投保人的基本信息材料,确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项目开标前不泄露投保人信息。-21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合同款支付担保。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施工单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保证保险单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单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二、规范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经营行为(一)确保依法合规。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监管规定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可采取共保方式承保,也可以单独承保,相关保险产品应经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严禁商业赔赔和不正当竞争。(二)完善风险防控。保险机构应具备相应风险控制能力和工程领域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强化风险识别和管控,增强保前风险调查、保后风险跟踪和风险预警服务能力。鼓励保险机构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合作,创新化解工程风险模式。保险机构可根据相关信用信息,实施差别化费率;由住建部门与保险机构共同探索建立将提供虚假资料、恶意索赔等严重失信企业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的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市场环境。(三)提升服务能力。保险机构应当充分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丨3—保险业务,全面提升承保、理赔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理赔流程、制定应急预案并建立专业的人才队伍。三、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健康有序发展(一)强化组织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作用,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险机构的动态监管,指导其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专业服务能力水平;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督促工作落实。(二)共同推动工作。各保险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积极为民营中小建筑企业开展保证保险服务。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及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提供电子保险凭证数据接收端口,与保险机构的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数据进行对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投标保证金数据可有效查询。保险机构要落实客户信息保护及网络安全防护责任,确保数据安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并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对投标保证保险单进行核查,依法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宣传工作,加强典论引导,促进建筑市-41场主体对保证保险的了解和应用,切实发挥工程保证保险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作用,实现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联系人及电话:潘建伟,0871-64320979。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2020年5月9日15-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20年5月9日印发-61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文件云建招(2020)116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电子担保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落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要求,现就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1-础设施工程保证保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落实保证保险效力。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各方市场主体提交的与保险机构签订的已经生效的投标保证保险单,可以替代相对应的合法设立的现金保证金,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斤、限制或拒绝接受。二、严格保证保险方式。投保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资料,保险机构应当严格审查投保人的基本信息材料,确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项目开标前不泄露投保人信息。三、统一投标文件格式。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投标保证金”的效力及方式按上述要求统一描述,同时,在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审查部分“十一、其他要求”中增加“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四、强化公共服务定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运行服务机构,应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代行行政监管职能,不得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2-五、加强评标活动监管。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应强化工程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评标委员会评标活动进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若出现投标人采用保险保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但评标委员会以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打印的投标保证金显示“未缴纳”而否决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情形时,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联系人及电话:潘建伟,0871-64320979。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20年12月24日-3-(此页无正文)抄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12月24日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班卡烟站改造投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