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水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2024)



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水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水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3042024000020
项目名称:水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3881363,联系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6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建业路21号
联系方式:18783961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华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清风北路一段88号塞维利亚7栋4单元40
联系方式:1399088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3990880313

四川华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2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1).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水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嘉陵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17: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13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3990880313

采购单位
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南充市嘉陵区建业路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783961117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华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清风北路一段88号塞维利亚7栋4单元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90880313

附件:

附件1

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水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采购单位: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盖章)主要或分管领导签字:时间:2023年4月3日填写要求:采购项目需求为编制采购文件的法定依据,应当完整填写。请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相关要求编制,在平台逐项录入采购需求信息,录入后的部分内容会自动导入至采购文件中,其中一部分可修改,一部分则生成原始信息不能修改的。为确保项目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采购人在完成采购需求过程中请审慎完成采购需求各项内容。采购人: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所属年度:2024年编制单位: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编制时间:2024年4月3日一、项目总体情况(一)项目名称: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水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所属年度:2024年(三)项目所属分类:货物服务工程(四)预算金额(元):133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元整最高限价(元):133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元整(五)项目概况:南充市嘉陵江嘉陵区段河道采砂项目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采砂活动可能对水环境、水生生物以及鱼类资源产生不利影响,为了更加合理评估采砂活动对水环境、水生生物及鱼类资源产生的影响,应当及时开展采砂期和采砂期结束后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为未来该流域甚至相似流域的采砂活动的保护措施提供更加科学的建议和基础资料。(六)本项目是否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是否(若选是,请进行屏蔽供应商信息的填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项目需求调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需要不需要需求调查,需要调查的项目具体情况附:《采购需求调查表》三、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一)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注:根据采购品目划分,如果有集中采购品目项目组织形式应当为:政府集中采购(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框架协议注: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4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注: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2.竞争性谈判: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3.询价: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4.竞争性磋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5.单一来源: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三)本项目是否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是否(四)采购包划分:不分包采购分包采购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其它采购品目:C99000000其他服务1.是否节能:是否(若选否,请填写原因: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产品范围)强制采购产品为:/、/、/、。优先节能产品为:/、/、/、。注:参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是否环保:是否(若选否,请填写原因:本项目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范围)优先环保产品为:/。注:参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3.是否允许进口:是否(若选是,请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执行)4.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涉及多个标的的,应逐一明确多个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注:1.可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是否属于核心产品:是否若选是,请填写核心产品:/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87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4.功能和质量要求:(1)服务内容及要求(1)1、水生生态和重点鱼类种群动态监项1服务内容(供应商按以下服务内容报价)服务内容(供应商按以下服务内容报价)服务内容(供应商按以下服务内容报价)服务内容(供应商按以下服务内容报价)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序号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1(3)测(1)水生生态要素监测水文、水动力学特征,水化学(主要为N、P各种形式组分动态);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水生维管束植物的种类、分布密度、生物量与水温及流态等的变化关系。(2)鱼类种群动态及群落组成变化目标鱼类的种类组成、种群结构、资源量的时空分布及累积变化效应,重点监测目前在施工区域和支流分布的鱼类种群动态及群落构成的变化趋势,分析鱼类种类的重现度变化趋势。(3)鱼类产卵场监测早期资源种类组成与比例、时空分布、早期资源量、水文要素(温度、流速、水位)、产卵场的分布与规模变化、繁殖时间和繁殖种群的规模。(4)鱼类索饵场及越冬场监测关注鱼类集中索饵时间、频率、规模以及种类;鱼类越冬时间,越冬种类,越冬场规模等。监测单位要加强对鱼类“三场”监测,特别是鱼类“产卵场”的监测,重点关注采砂活动引起“产卵场”的变化。(5)福寿螺等水生外来物种入侵状况。由于该项专业性强,应在相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实施。该江段共设置2个监测点位,分别在可采区1上下游20km江段以及可采区4上下游20km江段各设置一个监测点。每次监测天数不少于10天。完成时间:第一次监测2024年3~8月3、水生生物监测(1)在采砂期选取5个以上的开采点作为动态监测区,在距离采砂点50m、200m、800m、1600m、3200m和5000m设置监测点,采集的类群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每份样品应包含定性和定量样品),同样在采砂期间至少采集5次,按不同月份进行,即每次采样应分布在不同的采砂月份。(2)福寿螺等水生外来物种入侵状况。项1;第二次监测2024年9月~12月。(2)2、水环境动态监测(1)在采砂期间选取5个以上的开采点设置水环境动态变化监测点(包括纵向监测点和垂向监测点),纵向监测点至少覆盖距离采砂点10m、20m、50m、100m、200m、400m、800m、1600m、3200m、5000m的表层水体为固定监测点位,同时,在50m处设置垂向监测点,垂向监测点至少包括表层、1/2透明度处、透明度处、3倍透明度处及河底。水质指标至少包含透明度、浊度、总溶解性固体、总磷、溶解性总磷、总氮、溶解性总氮、氨氮、硝态氮、溶氧、pH等,每次监测每个监测点位至少设置3个重复,在采砂期间至少监测5次(每次应设置在采砂期的不同月份)。该项监测需租用船只采集水样,做水质指标分析,考虑部分样品需要重复采集,总体预计1200个样品。完成时间:2024年9~12月、2025年1~2月项12服务要求:(1)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分析有关资料,开展必要的实地调研、勘查测量和专题工作,编制形成符合要求的监测报告;由南充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并报采购人。(2)安全要求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连带责任。(3)提交的成果服务要求:(1)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分析有关资料,开展必要的实地调研、勘查测量和专题工作,编制形成符合要求的监测报告;由南充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并报采购人。(2)安全要求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连带责任。(3)提交的成果服务要求:(1)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分析有关资料,开展必要的实地调研、勘查测量和专题工作,编制形成符合要求的监测报告;由南充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并报采购人。(2)安全要求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连带责任。(3)提交的成果服务要求:(1)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分析有关资料,开展必要的实地调研、勘查测量和专题工作,编制形成符合要求的监测报告;由南充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并报采购人。(2)安全要求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连带责任。(3)提交的成果(4)4、鱼类早期资源监测(1)鱼类早期资源监测列入重点监测内容,监测时间包含鱼类主要繁殖期以及采砂期,建议时间为4~7月监测1次,同年9月监测1次。监测内容包括鱼类早期资源种类组成与比例、时空分布、早期资源量、存活率、水文要素(温度、流速、水位)、产卵场的分布与规模变化、繁殖时间和繁殖种群的规模,重点关注采砂活动引起“产卵场”的变化。其中繁殖期监测天数累计不少于20天,采砂期监测累计不少于15天。完成时间:2024年4~7月;2024年9月项1该项监测需租用船只采集水样,做水生生物分析,预计900个样品。完成时间:2024年9~12月、2025年1~2月形成监测专题报告,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打印装订监测报告(纸质4份,电子版1份)提供给采购人。(4)服务要求支付相加为100%,预付款原则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详见《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南财采〔2021〕28号)。(2)其他要求:(五)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六)是否采购环境标识产品:否注:此项会根据采购品目选择项自动生成。(七)是否采购节能产品:否注:此项会根据采购品目选择项自动生成。(八)项目的采购标的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否注:此项会根据采购品目选择项自动生成。(九)采购标的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否(十)是否属于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是否(十一)是否属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是否9.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1//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注:①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②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③参考:《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的通知》(川财采〔2022〕90号)《政府采购需求注意事项一次性告知书》《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10.评标方法及标准,技术要求与标准1)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评审因素:详细评审价格扣除价格分价格扣除比例:(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进行填写)注:①可多选,价格扣除只针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及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项目。②根据《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南财采〔2022〕12号)的规定,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原则上按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的上限执行,即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扣除优惠为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扣除优惠为5%。评审条款(仅供参考,不限于以下内容):3实施方案是☑否48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2履约能力是否18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水产类或生物学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1个得3分,具有水产类专业中级职称的1个得1分。本项满分12分(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车辆1辆得2分,本项满分6分。(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强制险保单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购买发票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强制险保单复印件)注: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报价是否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序号评审因素类似业绩是否客观分是□否评分分值4评审标准提供2020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含(1)项目背景分析;(2)服务仪器、设备及服务人员;(3)本项目监测重点、难点及应对措施;(4)监测内容及质量保障措施;(5)应急预案及应急保障措施;(6)项目进度安排及对应保障措施;(7)具体的监测方法、关键技术;(8)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方案内容齐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8分,每缺一项扣6分,每有一项缺陷扣3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或原文复制采购文件或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序号评审因素是否客观分评分分值评审标准注:①所有评审因素须详细说明设定的理由和依据。②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③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④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报价分值按相关规定的高限执行。确需调整报价分值设定的,应提供科学合理的说明。⑤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⑥综合评分法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应当与采购项目有直接联系,无直接联系的事项不得作为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于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商务、服务等要求中未明确的事项,不得作为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⑦若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将进行价格扣除,扣除比列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⑧按照省财政厅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供应商随机抽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100万元—200万元(不含)的项目抽取不少于20家,200万元—500万元(不含)的项目抽取不少于30家,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抽取不少于50家。⑨参考:《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的通知》等。2)技术要求与标准:参数性质:无标识星号标识三角形标识请对应标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1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水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详见服务要求1序号名称详细要求数量注:①非必要不得将产品尺寸、重量、大小、接口数量等特定要求列入。②非必要不得将产品或产品制造厂商取得的证书、产品或产品特定部件的检测报告、产品的第三方印证材料等与产品技术无直接关系的要求列入。③不得在不提供原设备(软件)详细技术参数的情况下,要求和原设备(软件)无缝、流畅对接。④不得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向对接的原设备(软件)制造厂商缴纳接口费等限制性或不合理要求。⑤禁止“美观大方”“性能良好”“表面光滑”“舒适”“知名”“一线”“与X品牌同档次”等不明确的采购需求表述。11.合同管理安排(1)合同类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其它合同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与招标单位之间的合同为买卖合同。(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注:此项在此位置不用填写,采购人在填写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后自动导入。(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支付方式:一次付清分期付款(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是否(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8)合同支付约定合同支付约定: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付款条件说明:成所有服务容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支付相加为100%,预付款原则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详见《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南财采〔2021〕28号)。(9)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无。保修期:无。(11)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标人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同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4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明确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来购人不再因投标人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2)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13)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14)合同其他条款:详见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12.履约验收方案(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否(3)是否邀请专家:是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进行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中的商务内容及要求进行验收。(111)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与合同约定相关条款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五、风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该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本项目是否需要组织风险判断、提出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六、其它补充事宜(请采购人填写或提供扫描件,不作为需求论证内容)1.样品(适用于需要提供样品的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提供样品提供样品本项目需提供样品:成品小件品名称。注: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二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应当自行保管、封存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并作为履约验收依据。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是否是否举行标前答疑会:是否注:现场考察、标前答疑由采购人组织。3.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由评审小组确定家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注:集中代理机构代理项目均采用评审小组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应少于3家,部分项目有特殊要求可确定更多候选供应商。4.服务期为两(三)年函(如涉及);/5.财政批准的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报表(如涉及):/6.采购意向公开链接网站公示页面:http://www.ccgp-sichuan.gov.cn/freecms/site/sichuan/ggxx/info/2023/8a69c4288ac73c68018ad54f729c1383.html单一来源项目网站公示页面(如涉及);/7.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姓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充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