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破产专项审计 破产业务服务 破产业务招标公告(重庆綦上道置业有限公司2024)
关于为【重庆綦上道置业有限公司破产专项审计】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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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项目
2024-04-12 10:16
机构报名
选取中介机构
上传合同
上传服务结果
破产业务服务咨询电话:023-63088881转1
选取时间 2024-04-18 09:00:00
关于为【重庆綦上道置业有限公司破产专项审计】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綦上道置业有限公司破产专项审计
选聘主体
重庆綦上道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项目规模
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债务人情况
重庆綦上道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9-19,法定代表人为刘泽玲,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222582815970U,企业地址位于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5号附19号3幢,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物业服务(凭资质证书执业);房地产经纪、房屋中介、房地产营销策划(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债务人所在地
重庆市綦江区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是
案号
(2024)渝05破8号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否
所需服务类型
破产业务服务
服务内容
1.审计基准日:2023年12月25日; 2.对自债务人成立之日起至法院裁定受理日(2023年12月25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与关联方的往来账务、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股东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转移资产等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资金收支流向、资产处置情况;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被审计单位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情况;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被审计单位具有破产原因情形下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4)被审计单位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以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情况; (5)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情况; (6)被审计单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情况。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有效执业资质; 2.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3.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 4.已经编入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专业机构、专家名册; 5.承办过强制清算案件、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案件的专项审计工作;承办过重大复杂强清案件、破产案件的优先,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其他要求说明
审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不能参选: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服务时限及说明
1.审计基准日:2023年12月25日; 2.对自债务人成立之日起至法院裁定受理日(2023年12月25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与关联方的往来账务、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股东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转移资产等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资金收支流向、资产处置情况;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被审计单位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情况;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被审计单位具有破产原因情形下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4)被审计单位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以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情况; (5)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情况; (6)被审计单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情况。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中标后五日内签订协议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1,000.00元至 ¥30,000.00元
金额说明
限价1000至30000元
选取方式
择优+竞价
需回避机构
回避原因
选聘时间
2024-04-18 09:00:00
资质备案要求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15320355092)
监督举报电话
023-68893515
备注
无
采购需求书下载
特别提醒: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2024-04-12
綦上道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pdf
綦上道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的文件.pdf
重庆慕上道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茶上道破管字第4号重庆恭上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禁上道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重庆华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禁上道公司破产清算。经贵院审理并作出(2023)渝05破申8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华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蔡上道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1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渝05破8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禁上道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决定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自债务人成立之日起至法院裁定受理日(2023年12月225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与关联方的往来账务、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股东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转移资产等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重庆蔡上道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9-19,法定代表人为刘泽玲,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222582815970U,企业地址位于重庆市慕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5号附19号3幢,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物业服务(凭资质证书执业);房地产经纪、房屋中介、房地产营销策划(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二、评选方式由管理人组成评选委员会,按照选聘文件进行评选,具体详见《重庆蔡上道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进行第1页共3页资产审计的文件》。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已提交的资料不再退还。三、工作内容本次审计工作的工作范围为:1.审计基准日:2023年12月25日;2.对自债务人成立之日起至法院裁定受理日(2023年12月25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与关联方的往来账务、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股东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转移资产等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1)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资金收支流向、资产处置情况;(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被审计单位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情况;(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被审计单位具有破产原因情形下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4)被审计单位为逃避债务而隐、转移财产的情况,以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情况;(5)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情况;(6)被审计单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情况。四、需要提交的材料参与本次评选工作的审计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评审委员会评选评定:1.参加重庆基上道置业有限公司破产专项审计工作的意向书(原件);2.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项目负责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审计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专业机构、专家名册的证明第2页共3页(复印件);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破产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破产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7.授权委托书;8.承诺书(应包含对良好资信、无不良记录、无利害关系、提交资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以及承诺不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内容);9.承诺函(承诺:认可审计费用支付责任主体为重庆蔡上道置业有限公司,将作为破产费用,并同意审计费用在债务人资产拍卖成功且管理人收到款项之日起20日内一次性付清)。前述文件需加盖机构公章。五、报名方式1.请有意向的审计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报名及上传相应方案(参选文件)。2.管理人联系方式:邓密友,15320355092,重庆市渝北区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B塔3A层。附:1.受理破产清算的《民事裁定书》;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3.管理人联系方式:邓密友,15320355092。重庆茶上道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4月10日第3页共3页重庆恭上道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的文件(2024)基上道破管字第2号重庆恭上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蔡上道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重庆华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基上道公司破产清算。经贵院审理并作出(2023)渝05破申8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华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恭上道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1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渝05破8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蔡上道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需要选聘审计机构对债务人的资产价值进行专项审计,具体相关事宜如下:一、委托事项对自债务人成立之日起至法院裁定受理日(2023年12月25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与关联方的往来账务、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股东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转移资产等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二、审计机构和派出人员的条件(一)参选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有效执业资质;2.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3.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4.已经编入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专业机构、专家名册;5.承办过强制清算案件、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案件的专项审计工第1页共4页作;承办过重大复杂强清案件、破产案件的优先,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二)不能参选的情形审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不能参选: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3.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三)不得参与受委托事项的人员审计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审计机H1构职责的,不得参与受委托事项:1.具有前述审计机构不能参选情形的;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亲关系;4.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三、工作内容1.审计基准日:2022年5月26日;2.对自债务人成立之日起至法院裁定受理日(2022年5月26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与关联方的往来账务、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股东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转移资产等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第2页共4页(1)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资金收支流向、资产处置情况;(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被审计单位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情况;(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被审计单位具有破产原因情形下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4)被审计单位为逃避债务而隐圈、转移财产的情况,以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情况;(5)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情况;(6)被审计单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情况。四、完成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并提供给管理人。五、评选规则和程序(一)评选规则及方式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聘审计机构,由管理人成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2.本次评选采取“择优+竞价”的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可在选取时间前报名上传参选资料。六、签约时间自评选委员会选定审计机构并报告人民法院同意之日起10日内签订合同。七、违约责任1.因审计机构不当履行职责给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审计机构未在约定时间提交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应当向管理人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天按照约定的审计服务费包干价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至提交审计报告之日止;3.管理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审计服务费的,管理人应当向审计机第3页共4页构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天按照约定的审计服务费包干价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至付清审计服务费之日止。八、其他事项1.管理人拟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发布选聘公告,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确定审计机构,确定审计机构后,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同意后签订审计服务合同;2.管理人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B塔3A层,联系人:邓密友,联系电话:15320355092;3.本项目的委托人为重庆基上道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审计费用支付责任主体为重庆基上道置业有限公司。审计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审计费用在债务人资产拍卖成功且管理人收到款项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重庆蔡上道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4月10日起1人0--2056631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专项审计 破产业务服务 破产业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