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招标公告(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



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三期2、3、4、5、6、7、8、9、10、13、15、16、17、18、20栋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15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比选

二、预算金额:
1,285,465.77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4月15日 至 2024年4月18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比选代理机构处(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方式或事项:

1.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比选代理机构处(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报名及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报名单位需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未按本比选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比选文件的,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3.比选文件每套500.00元,在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4月24日 13:3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4月24日 14: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同乐社区旁三楼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比选时间: 2024年4月24日 14:00
比选地点: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同乐社区旁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经办人:文老师
采购人电话:15310430909
采购人地址: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同乐社区旁三楼
代理机构: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6720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九、附件

竞争性比选(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三期2、3、4、5、6、7、8、9、10、13、15、16、17、18、20栋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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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三期2、3、4、5、6、7、8、9、10、13、15、16、17、18、20栋屋面防水维修工程西恒咨询XIHENGENGINEERINGICONSULTING专业咨询客户至上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项目编号:xhg-2439-0402-03比选人: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比选代理机构: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51.比选条件5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5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54.比选文件的获取5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66.发布公告的媒介67.联系方式6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7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1.总则201.1项目概况20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1.3比选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201.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201.5费用承担211.6保密211.7语言文字211.8计量单位211.9踏勘现场211.10比选预备会211.11分包211.12偏离212.比选文件222.1比选文件的组成222.2比选文件的澄清222.3比选文件的修改223.比选申请文件223.1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223.2比选报价223.3比选有效期233.4比选保证金233.5资格审查资料233.6备选申请方案233.7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234.比选244.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44.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244.3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5.比选245.1比选时间和地点245.2比选程序246.评审246.1评审委员会246.2评审原则256.3评审257.合同授予257.1定标方式257.2中选公示及中选通知257.3履约担保257.4签订合同25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258.1重新比选258.2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269.纪律和监督26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269.2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269.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7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89.5投诉2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9评标办法前附表291.评标方法332.评审标准332.1初步评审标准33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33.评标程序333.1初步评审333.2详细评审343.3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3.4评标结果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7第六章图纸4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9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50一、比选申请函部分52(一)比选申请函55(二)比选申请函附录56(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7二、商务部分59三、资格审查部分63(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66(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68(三)项目管理机构69(四)承诺71(五)其他资料72四、技术部分731.第一章比选公告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三期2、3、4、5、6、7、8、9、10、13、15、16、17、18、20栋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比选公告1.1.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为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三期2、3、4、5、6、7、8、9、10、13、15、16、17、18、20栋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比选人为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公开竞争性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欢迎有资格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与比选。1.2.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建设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龙兴镇和合家园。2.2建设规模:15栋屋面防水维修,工程费约128.5万元;2.3比选范围:涉及内容包括屋面防水维修;具体详见比选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竞争性比选文件及补遗、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1.3.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1.2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1.4.4.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比选代理机构处(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报名及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报名单位需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4.2未按本比选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比选文件的,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4.3比选文件每套500.00元,在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1.5.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同乐社区旁三楼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1.6.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行采家(www.gec123.com)发布。1.7.7.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同乐社区旁三楼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联系人:文老师联系人:王老师电 话:15310430909电 话:023-677672002024年4月15日2.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2.1.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比选人名 称: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同乐社区旁三楼联系人:文老师电 话:153104309091.1.3比选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3-677672001.1.4项目名称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三期2、3、4、5、6、7、8、9、10、13、15、16、17、18、20栋屋面防水维修工程1.1.5建设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龙兴镇和合家园1.1.6建设规模15栋屋面防水维修,工程费约128.5万元。1.2.1资金来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比选范围涉及内容包括屋面防水维修;具体详见比选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竞争性比选文件及补遗、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231.4.145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资质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业绩要求无。3.财务要求无。4.比选申请截止日比选申请资格情况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3)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比选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注册证、身份证、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比选申请人须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不得随意更换。6.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中选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选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比选人可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申请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3)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职工。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比选申请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上述要求,有一条不满足则比选申请文件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2)比选申请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选资格。(3)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4 年1月至2024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必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比选申请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比选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4年4月19日17:00时前盖章后将原件送至比选代理机构。2.2.2比选人对比选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比选人应在2024年4月20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所有有效报名的比选申请人。2.2.2比选申请截止时间详见比选公告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2.3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补遗的时间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须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须相应延后比选申请截止时间。3.1.1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比选申请报价1.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2. 比选申请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Z-201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应是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比选申请报价,并以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比选申请报价中应包含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和其他风险费)、措施项目费(含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3.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比选申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比选申请人必须按比选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比选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4. 比选申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且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5. 增值税计税方法由比选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法。6. 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7. 安全文明施工费:7.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7.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管〔2024〕38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比选申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8. 材料采购及报价8.1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比选申请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2024年第2期第1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的信息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8.2本工程材料、设备由中选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比选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8.3本工程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保证质量,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必要的材料检验报告,并对材料质量负责。8.4材料运输距离由比选申请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选后不调整。9. 人工费:本工程人工单价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2023年第四季度《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由各比选申请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10. 本工程施工比选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比选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材料价差、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风险费、密闭运输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所有费用。中选进场后比选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针对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项目,无论比选申请人在单价分析表中是否组价完整,比选人均认为该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11. 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号)执行。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风险内容、范围及调整方法为:不调整。12. 最高限价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285465.77元(大写:壹佰贰拾捌万伍仟肆佰陆拾伍元柒角柒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36538.32元,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总报价不得超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本工程比选将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比选申请人的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其对应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将对中选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清标。若发现中选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超过比选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在工程结算时比选人将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按照中选人的中选总报价与本工程的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调,中选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按中选人违约处理。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包括以下内容:(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3.3.1比选申请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比选申请保证金1、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形式:现金。2、比选申请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3、递交方式:各比选申请人自备信封,封袋上注名项目名称及比选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比选保证金先不装入比选申请人自备的信封袋中,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清点后再装入各比选申请人自备的信封袋中密封。若比选申请人不按上述要求递交比选保证金,则视为其比选保证金无效。4、比选申请人保证金的退还:除第一中选候选人外的其余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在开标现场当场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比选申请方案不允许3.7.1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3.7.3签字盖章要求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比选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处理。3.7.4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1、比选申请函部分: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资格审查部分: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商务部分: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4、技术部分: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5、包含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的电子光盘:2张(不分正副),光盘表面上注明工程名称和比选申请人名称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法人章。注:1、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2、商务部分电子版:应包含商务部分全部Excel格式预算表格,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也须装订入比选申请文件纸质版中。3.7.5装订要求具体要求1、装订(1)比选申请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2)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3)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4)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技术方案》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 “技术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后沿密封线折叠成腰约10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除了“技术方案”四字和右下角密封处印章外不得有其他印记;密封后的面页及整个《技术方案》均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和倒页,不得显示与比选申请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及与本工程无关内容(面页由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文档格式用A4厚型白纸打印,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其面页的反面以不得显示出单位法人章单位名称为准);《技术方案》文本部分的纸张采用A4白纸,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部分的纸张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其比选申请文件《技术方案》部分为零分。(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4.1.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1、比选申请文件袋用“比选申请函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比选申请文件”大袋;按规定密封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2、比选申请函部分(含电子光盘2张)装入“比选申请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4、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5、本次比选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6、“比选申请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技术部分”袋等小袋装入“比选申请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同时“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7、如果“比选申请文件”大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注:“比选申请函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只为方便比选申请文件分装,不作为判定密封合格与否的条件。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比选申请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大袋上写明如下内容:比选人名称: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止)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同乐社区旁三楼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否5.1.1比选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同乐社区旁三楼会议室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 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5.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检查:比选申请人可对自己的比选申请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完好。6. 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7. 逐单位随机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开启资格审查部分袋、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及比选申请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标段名称、比选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比选申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由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打印开标记录表。9. 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 比选会结束。6.1.1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由比选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1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选人否,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中选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2、中选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履约担保的金额:20000.00元。(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以合同条款为准。(4)履约担保的期限:以合同条款为准。(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以合同条款为准。8.1重新比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可以重新公开竞争性比选:(1)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比选申请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公开比选的项目的部分比选申请被否决,导致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继续评选并确定中选候选人。8.2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重新公开竞争性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比选申请人,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比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异议、投诉处理1.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比选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比选申请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异议受理单位: 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758867710.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为准。10.3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要求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中选人必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7〕13号)及《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网络系统正式运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填报相应的网络管理系统。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在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在我市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人工费(工资款)支付比例;在项目开工后,为农民工办理平安卡和工资卡,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工资卡,并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专户管理网络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10.4工程款支付1、向两江新区土地征收和住房事务中心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付。2、施工方按比选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第三方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报告中确定的工程造价作为本项目工程款付款依据,两江新区土地征收与住房事务中心将工程价款全额打入施工方账户,工程价款的3%质量保修金需由施工方办理结算前支付到比选人指定银行账户,待质保期满后(两年)无工程质量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施工方申请付款时,须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10.5关于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及比选申请争议的解释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比选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竞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竞标文件的比选申请人的解释。10.6其他1.比选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比选代理服务费15000元,由中选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2.比选申请人应将上述费用考虑在比选申请报价中,不单列。2.22.3.1.总则2.3.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1.1.2本项目比选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比选代理机构: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规模: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3.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3.3.1.3比选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比选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计划工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3.4.1.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4.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执照、资质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比选申请截止日比选申请资格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1.4.3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比选申请。2.3.5.1.5费用承担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3.6.1.6保密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3.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3.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3.9.1.9踏勘现场1.9.1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比选申请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比选申请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3.10.1.10比选预备会1.10.1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比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比选预备会,澄清比选申请人提出的问题。1.10.2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比选人,以便比选人澄清。1.10.3比选人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比选申请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2.3.11.1.11分包比选申请人拟在中选后将中选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2.3.12.1.12偏离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比选申请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4.2.比选文件2.4.1.2.1比选文件的组成本比选文件包括:(1)竞争性比选公告;(2)比选申请人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2.4.2.2.2比选文件的澄清2.2.1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规定网站提问,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2.2.2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3天前在规定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比选截止时间不足3日,相应延长比选截止时间。2.2.3比选人对比选文件的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须在比选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比选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须相应延后比选截止时间。2.4.3.2.3比选文件的修改按照本章2.2比选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及方式执行。2.5.3.比选申请文件2.5.1.3.1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3.1.1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比选申请函部分;(2)商务部分(3)资格审查部分;(4)技术部分;(5)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5.2.3.2比选报价3.2.1比选申请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修改比选申请函中的比选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2.5.3.3.3比选有效期3.3.1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保函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比选申请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保函。(适用于比选保证金采用比选保函形式的)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比选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保证金。(适用于比选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2.5.4.3.4比选保证金3.4.1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比选申请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比选申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竞标。3.4.3比选申请保证金退还: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比选申请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违反本章第8.2款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5.5.3.5资格审查资料比选申请人应附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5.6.3.6备选申请方案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申请方案。允许比选申请人递交备选申请方案的,只有中选人所递交的备选申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中选人的备选申请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申请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申请方案。2.5.7.3.7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3.7.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比选有效期、质量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法人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3.7.4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6.4.比选2.6.1.4.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2比选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6.2.4.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4.2.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4.2.2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2.6.3.4.3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2比选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2.7.5.比选2.7.1.5.1比选时间和地点比选人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2.7.2.5.2比选程序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2.8.6.评审2.8.1.6.1评审委员会6.1.1评审由比选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比选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比选、评审以及其他与比选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8.2.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8.3.6.3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2.9.7.合同授予2.9.1.7.1定标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9.2.7.2中选公示及中选通知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且未有比选申请人的异议与投诉,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2.9.3.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选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9.4.7.4签订合同7.4.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中选人还应予以赔偿。7.4.2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10.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2.10.1.8.1重新比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1)比选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比选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比选申请被否决,导致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的,评审委员会应继续评审并确定中选候选人。2.10.2.8.2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重新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审,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比选申请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2.11.9.纪律和监督2.11.1.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投标:(1)比选人在比选前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评审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比选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比选申请文件;(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提供方便;(6)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11.2.9.2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与比选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1)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比选报价等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选人;(3)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比选申请人放弃比选或者中选;(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比选;(5)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1)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比选事宜;(3)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比选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11.3.9.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根据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2号第二章第十三条评标委员成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客观公正、不认真履行评标委员会职责,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一条责令改正,对情节严重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评审委员会成员资格,另行抽取评标专家重新进行评审。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22号)》第三十一条“评标专家接到评标电话通知并同意参加评标后,应当按时参加评标。评标专家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取消其进入本次评标委员会资格,不予补贴交通费用”、第三十六条“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对所监督项目的评标专家按照负面清单方式进行考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评标专家提醒、暂停评标或调整出专家库的处理”、第三十七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进行提醒,确有必要的,可以对评标专家进行提醒谈话,形成提醒谈话记录:(一)非特殊情况评标迟到30分钟以上;(二)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主动告知有关部门,影响评标工作;(三)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可能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第三十八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其3个月至1年参加评标活动:(一)12个月内累计2次形成提醒谈话记录;(二)同意参加评标后,未到场评标;(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就客观性评标以外的内容进行商定;(四)向比选人征询确定中选人的意向;(五)故意拖延评标时间,影响评标工作进度;(六)要求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超标准支付劳务报酬、交通补贴或其他报酬;(七)违反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规定;(八)将通讯工具带入评标区域,或在评标过程中未经监督人员同意与外界联系;(九)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十)不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或者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十一)因评分异常,其评分被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评分平均值取代;(十二)发表诱导、影响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言论,干扰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十三)暗示或者诱导比选申请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十四)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的要求;(十五)拒不接受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十六)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及其他规定,监督机构有权按照该文件规定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处理。2.11.4.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2.11.5.9.5投诉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1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前附表作为评定依据。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比选申请报价低的优先;比选申请报价相等的,以比选申请人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再相同,由比选人自行确定。2.1.1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1资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1资格评审标准比选申请截止日比选申请资格情况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1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1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形式评审标准比选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2.1.2形式评审标准比选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2.1.2形式评审标准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2.1.2形式评审标准比选申请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4项规定。2.1.2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1.2形式评审标准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2.1.2形式评审标准委托代理人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比选申请总报价1.比选申请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2.比选申请人所报比选申请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暂定金额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比选申请内容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比选申请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比选申请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人承诺满足以下内容: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比选申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总分1OO分)1.比选申请总报价:70分;2.技术部分:3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比选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比选申请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比选申请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比选申请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3允许偏差率比选申请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比选申请总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4 (1)比选申请总报价70分2.2.4(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方案评审(30分)技术方案部分形式要求须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4)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否则其技术方案为0分,不再对技术方案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2.2.4(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5分 编制要点:对项目总体认识深刻、工程概况描述、总体组织安排、施工方案选择、施工进度计划、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论述完整、思路清晰、符合工程实际、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指导性。2.2.4(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5分 编制要点:针对本项目使用功能和实际环境对项目的施工重难点与技术关键点有解决方案和措施。与已投入使用部分的衔接、现有成品保护、垂直运输方案、交通组织、环境噪音、施工流向与施工程序、施工段划分、施工方法、技术、工艺和机械选择、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及技术措施。2.2.4(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 编制要点:有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方案、质量目标明确、制定了质量管理监督工作程序和管理职能要素分配、对抓好工程质量、原材料、设备质量、半成品质量、有严格的质量监督控制措施、质量管理体系总体思路清晰。2.2.4(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 编制要点:建立有安全管理方案、专职安全监督机构、有齐全完整的、可操作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措施、劳动保护措施,场容场貌、工地卫生、文明建设的管理办法、符合现行的安全管理规范及要求,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的依据。2.2.4(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0-5分 编制要点:有利于项目相应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特点、识别评价环境影响因素,制定相应得当的预防控制措施,切合实际。2.2.4(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0-5分 编制要点: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节点清晰、准确、完整、可操作性强,工期保证措施可靠,控制措施得力。3评标程序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本章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2.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总报价按本附表3.2.1规定的评分方法进行评分。3.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比选申请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选候选人。4.如经过对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比选申请不足三个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继续评标并确定中选候选人。3.2.1(1)比选申请报价得分(A)比选申请总报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比选申请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比选申请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0.25分,每减少1%扣0.25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过程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3.2.1(2)技术部分得分(B)技术方案部分形式要求不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4)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的,技术方案得0分。3.2.1(2)技术部分得分(B)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按2.2.4(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比选申请人技术方案得分。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1(2)技术部分得分(B)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3.2.1(2)技术部分得分(B)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2.1(2)技术部分得分(B)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2.1(2)技术部分得分(B)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2.1(2)技术部分得分(B)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3.2.3比选申请人得分比选申请人得分=A+B3.2.1.评标方法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比选申请报价低的优先;比选申请报价也相等的,以比选申请人资质等级高的优先;再相同,由比选人自行确定。3.3.2.评审标准3.3.1.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比选申请总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比选申请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比选申请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比选申请总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4.3.评标程序3.4.1.3.1初步评审3.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3.1.2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比选申请作否决处理:(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比选申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比选申请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比选申请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1)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4.2.3.2详细评审3.2.1评审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3.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比选申请总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3.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比选申请人得分=A+B。3.2.4评审委员会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申请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比选申请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比选申请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3.4.3.3.3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所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审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3.4.4.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3.4.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比选申请情况一览表比选申请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否则,评审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否决比选申请条件第三章资格评审A-1比选申请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1条的要求,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资格评审A-2比选申请人的业绩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2条的要求,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如有)第三章资格评审A-3 比选申请人的财务要求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条的要求,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如有)第三章资格评审A-4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截止日比选申请资格情况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4条的要求,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资格评审A-5比选申请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5条的要求,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资格评审A-6 比选申请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6条的要求,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形式评审A-7比选申请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形式评审A-8比选申请函格式规定签字、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形式评审A-9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形式评审A-10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形式评审A-1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形式评审A-12 第八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形式评审A-13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4 比选申请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5 比选申请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比选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6 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7 比选申请内容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8 工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9 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20 比选申请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21 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的规定递交比选申请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22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23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如有)。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24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关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承诺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25 比选申请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26 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比选申请文件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比选申请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3.拒绝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67.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三期2、3、4、5、6、7、8、9、10、13、15、16、17、18、20栋屋面防水维修工程89.施工合同101112.项目名称: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三期2、3、4、5、6、7、8、9、10、13、15、16、17、18、20栋屋面防水维修工程13.甲方: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4.乙方:15.签订日期: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三期2、3、4、5、6、7、8、9、10、13、15、16、17、18、20栋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甲方: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就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三期2、3、4、5、6、7、8、9、10、13、15、16、17、18、20栋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施工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1、工程名称:渝北区龙兴镇和合家园三期2、3、4、5、6、7、8、9、10、13、15、16、17、18、20栋屋面防水维修工程2、工程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龙兴镇和合家园。3、承包范围:涉及内容包括屋面防水维修;具体详见比选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竞争性比选文件及补遗、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4、承包方式:5、承包内容:15栋屋面防水维修。二、承包工程期限:工期:施工天数90日历天,开工日期:,竣工时间:三、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乙方比选申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乙方比选申请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名称及号码:。四、工程价款、项目结算、价款支付1、暂定工程总价款:人民币元(含税),最终结算以评审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为依据。1.1.计价原则本工程合同为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和其他风险费)、措施项目费(含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1.2计量规则以审计单位审核的清单计价2、工程款的支付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由两江新区土地征收与住房事务中心直接打入施工方帐户。2.1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向两江新区土地征收和住房事务中心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付。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第三方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报告中确定的工程造价作为本项目工程款付款依据,两江新区土地征收与住房事务中心将工程价款全额打入乙方账户,工程价款的3%质量保修金需由乙方办理结算前支付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待质保期满后(两年)无工程质量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工程结算3.1承包工程完工且经甲方及业主单位验收合格(需要政府/机关职能部门验收时,以政府职能部门验收为准)、工程实体移交甲方,编制结算书壹式肆份报甲方。3.2乙方报送的包括签证、变更、洽商单、会议纪要、图审纪要等结算书所附结算资料,至少壹份原件。若肆份结算书及资料均为复印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审核乙方报送的结算资料,直至结算资料符合本条约定合格标准(壹份原件)。3.3验收达到第五条质量要求100%者结算,达不到者不予结算。3.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规范施工。3.5工程完工后,乙方及时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且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方可进行结算。3.6结算需附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报告,现场开具的所完工程部位、工期、质量、扣款等相关证明。结算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工程款结算。五、安全生产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认真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施工。2、乙方应负责对其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安全例会。乙方必须保证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严禁私自拆除或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随意动用机械设备、乱接线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经济惩罚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5、严禁乙方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配备工具袋并做好自我安全防范措施,凡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6、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要着装规范,必须穿绝缘胶鞋,着装要适体,纽扣规范,消除安全隐患。违者乙方承担违约金100元/人.次,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乙方负全责。7、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电、停水(拉闸停电、停水),致使现场无法正常开展施工生产和影响施工现场正常生活秩序,甲方有权处以乙方每次10000元违约金扣款;若由此造成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及成品损坏,人身伤亡事故等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和有权追究乙方有关法律责任。8、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管理的,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清除现场。9、专职安全员数量:本次合同暂定配备不少于1人。未按前述约定配置,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人.天,甲方有权随时从乙方应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需乙方签字或盖章确认。10、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安全(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现场及施工周边的施工人身安全、行人安全等),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1、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承包人应当与其施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全部用人用工主体责任。12、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六、工程质量、验收及技术要求1、工程质量:按照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本工程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标准,且乙方承包工程必须经验收一次性合格。2、乙方必须按要求进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按有关操作规范进行施工。每个施工点位完工后应自检、互检合格后,交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他点位施工。七、工期延误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1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乙方须报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1.2连续三天内非甲方、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24小时。当发生停工、窝工事件时,乙方须报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2、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见第十条违约责任。八、文明施工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颁发的“文明工地验收标准”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2、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并派人清理施工现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无污水和垃圾,搞好保卫和防火、防盗、防爆、防洪抢险工作。3、在施工工地区域内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的现象发生,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乙方负全责。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5000元/次的违约金扣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确保达到重庆市文明工地合格要求,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元/次。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及时签署技术洽商单、结算、竣工验收报告等需甲方书面确认的工程资料;1.2按合同及时向两江新区土地征收和住房事务中心办理工程款支付;1.3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接口;1.4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停工,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停工时间在30日历天以内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超过30天时甲方适当补偿乙方机械设备租赁费,不计其它任何费用。1.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单方解除合同,双方按合同约定计量计价原则据实结算,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按批准的技术洽商、国定或重庆市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资料明确的做法和内容、合同明确的工期、甲方审批确认的施工进度、专项施工方案及国家或重庆市关于安全、文明的相关规定组织项目施工。2.2按国家或重庆市现行的农民工用人规定,雇佣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年龄等相关规定的工人。2.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审批。2.4为雇佣的员工或农民工人购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2.5按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为雇佣的农民工办理甲方指定银行的工资专用卡及通知业务,银行卡片交由农民工本人保管。2.6按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填报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相关报表。2.7竣工资料一式肆套提交甲方并配合资料移交。2.8进场后施工前,根据甲方提供的水、电接口,及时安装水表及电表,并承担相关水电费用。2.9遵守国家或重庆市其它跟项目施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10乙方指派为本项目实际负责人,负责签署甲乙双方往来工程资料函件。十、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额1、质保期为两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质量保修金及返还质保金金额:本项目质量保修金总额为本项目结算金额的3%。质保金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完工结算前由乙方支付到甲方指定帐户,待质保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款退还。十一、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自甲方通知终止合同之日起3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上述总承包价的30%作为违约金。2、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延误工期所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a.如出现质量问题需返工时,按市场价在承包总价中扣除拆除部分的造价;b.延误工期按每拖后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元。3、因乙方对工程施工力量不足或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再次发包或为乙方增加施工力量,增加的相应费用甲方有权随时从乙方应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扣完为止,无需乙方签字确认。4、若乙方不能及时给劳务人员发放工资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根据劳务人员施工工程量情况,直接把工资代发到劳务人员手中。5、乙方雇佣的农民工工人或材料供应商,因未收到相应款项到甲方办公场所、项目工地、政府职能部门办公场所聚众闹事,堵塞交通道路,影响正常的办公、交通及生活秩序的,乙方承担违约金5万元/次,并有权从工程应收款项中直接扣除,甲方或第三方因此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承担合同暂定总价3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应收款中先行扣除。7、乙方承诺在与甲方的经济交往过程中,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提供或变相支付、提供任何现金、实物或消费,如有违反,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乙方每次按照合同预计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如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现金、实物或消费,乙方有权向甲方举报,甲方对乙方的举报严格保密。9.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如乙方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十二、履约保证金1、中选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2、中选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2.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2履约担保的金额:元。2.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签订合同前提供。2.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项目竣工全部验收合格后,在乙方无合同违约且按合同约定足额交纳质保金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乙方。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其它约定1、甲、乙双方发至对方本合同尾款处约定收件地址、收件邮箱的书面或电子资料、函件,无论对方是否知道、收到,自资料、函件发出五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收件地址、收件邮箱,应书面通知对方,未告知对方的,本合同约定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收件地址、收件邮箱视为有效。2、合同生效与解除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经双方签字(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3、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收件地址:收件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1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比选人提供。17.第六章图纸无。1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按现行最新标准和要求。19.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目录一、比选申请函部分(一)比选申请函(二)比选申请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商务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资格审查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承诺(五)其他资料四、技术部分技术方案19.1.一、比选申请函部分(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函部分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比选申请函(二)比选申请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9.1.1.(一)比选申请函(比选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比选申请总报价进行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该工程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2.我方承诺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90日历天,在比选申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文件。3.随同本比选申请函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比选申请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申请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4.如我方中选:(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比选申请函递交的比选申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承诺以不低于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列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完成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6.(其他补充说明)。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19.1.2.(二)比选申请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 2工期/天数: 日历天……………………………………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19.1.3.(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领取(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年月日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19.2.二、商务部分(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商务部分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目录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9.3.三、资格审查部分(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承诺(五)其他资料19.3.1.(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领取(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年月日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19.3.2.(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19.3.3.比选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比选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19.3.4.(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社会保险号备注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9.3.5.(四)承诺(比选人名称):我公司(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比选申请,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公司自行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3)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2、我公司承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你公司可在合同签订前对我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清标。若发现我公司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超过比选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在工程结算时你公司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按照我公司的中选总报价与本工程的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调,我公司无条件接受,否则按我公司违约处理。3、我公司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选资格。4、我公司承诺:中选后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我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选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比选人可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5、我公司的比选申请文件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文件中没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我公司的比选申请文件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7、我公司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不得随意更换。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9.3.6.(五)其他资料19.4.四、技术部分[提示:技术部分面页详见最后一页。]目录[提示:目录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制](一)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密封线密封线密封线密封线(盖单位章处)(盖单位章处)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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