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监测 水污染防治监测服务 污水处理设施招标公告(内江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2024)



内江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2024-2025年水污染防治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水污染防治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0022024000013
项目名称:2024-2025年水污染防治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5,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123006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南环路西二巷9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沱鞍路档案大楼9楼
联系方式:0832-610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927号40幢2楼1号、2号
联系方式:0832-2242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832-2242423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6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市中区环保局.pdf

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因工作需要,内江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2024-2025年水污染防治监测服务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55,2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65,6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2024-2025年水污染防治监测服务1.00665,6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2024-2025年水污染防治监测服务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序号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点位监测数量1乌龙河流域1次/月3602其余河流1次/季443重点涉水企业1次/季524污水处理设施1次/季376合计8321一、监测频次及点位监测数量一、监测频次及点位监测数量一、监测频次及点位监测数量一、监测频次及点位监测数量一、监测频次及点位监测数量二、具体点位及指标(一)河流1.乌龙河流域(30个、月度监测)乌龙河:**村断面、大洪山断面、高滩桥断面、牛口桥断面、李子林桥断面、双河口断面(与市控断面同一点位)桂溪河: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凤鸣段尾端、永安段起点、凌家段起点、旮旯沟断面、凌家段尾端五风溪: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朝阳段尾端、永安段尾端朱家桥河: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生姜坝河:永安镇尾端水口寺河:永安镇起点、永安镇尾端响水河:凌家镇起点、凌家镇尾端吴家溪:永安段起点1、永安段起点2、永安段尾端、白马镇尾端黄石河:白马段起点、白马镇尾端监测指标:(1)乌龙河双河口断面每季度做1次全指标分析(GB3838-2002表1)二、具体点位及指标(一)河流1.乌龙河流域(30个、月度监测)乌龙河:**村断面、大洪山断面、高滩桥断面、牛口桥断面、李子林桥断面、双河口断面(与市控断面同一点位)桂溪河: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凤鸣段尾端、永安段起点、凌家段起点、旮旯沟断面、凌家段尾端五风溪: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朝阳段尾端、永安段尾端朱家桥河: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生姜坝河:永安镇尾端水口寺河:永安镇起点、永安镇尾端响水河:凌家镇起点、凌家镇尾端吴家溪:永安段起点1、永安段起点2、永安段尾端、白马镇尾端黄石河:白马段起点、白马镇尾端监测指标:(1)乌龙河双河口断面每季度做1次全指标分析(GB3838-2002表1)二、具体点位及指标(一)河流1.乌龙河流域(30个、月度监测)乌龙河:**村断面、大洪山断面、高滩桥断面、牛口桥断面、李子林桥断面、双河口断面(与市控断面同一点位)桂溪河: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凤鸣段尾端、永安段起点、凌家段起点、旮旯沟断面、凌家段尾端五风溪: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朝阳段尾端、永安段尾端朱家桥河: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生姜坝河:永安镇尾端水口寺河:永安镇起点、永安镇尾端响水河:凌家镇起点、凌家镇尾端吴家溪:永安段起点1、永安段起点2、永安段尾端、白马镇尾端黄石河:白马段起点、白马镇尾端监测指标:(1)乌龙河双河口断面每季度做1次全指标分析(GB3838-2002表1)二、具体点位及指标(一)河流1.乌龙河流域(30个、月度监测)乌龙河:**村断面、大洪山断面、高滩桥断面、牛口桥断面、李子林桥断面、双河口断面(与市控断面同一点位)桂溪河: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凤鸣段尾端、永安段起点、凌家段起点、旮旯沟断面、凌家段尾端五风溪: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朝阳段尾端、永安段尾端朱家桥河: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生姜坝河:永安镇尾端水口寺河:永安镇起点、永安镇尾端响水河:凌家镇起点、凌家镇尾端吴家溪:永安段起点1、永安段起点2、永安段尾端、白马镇尾端黄石河:白马段起点、白马镇尾端监测指标:(1)乌龙河双河口断面每季度做1次全指标分析(GB3838-2002表1)二、具体点位及指标(一)河流1.乌龙河流域(30个、月度监测)乌龙河:**村断面、大洪山断面、高滩桥断面、牛口桥断面、李子林桥断面、双河口断面(与市控断面同一点位)桂溪河: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凤鸣段尾端、永安段起点、凌家段起点、旮旯沟断面、凌家段尾端五风溪: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朝阳段尾端、永安段尾端朱家桥河:全安段起点、全安段尾端生姜坝河:永安镇尾端水口寺河:永安镇起点、永安镇尾端响水河:凌家镇起点、凌家镇尾端吴家溪:永安段起点1、永安段起点2、永安段尾端、白马镇尾端黄石河:白马段起点、白马镇尾端监测指标:(1)乌龙河双河口断面每季度做1次全指标分析(GB3838-2002表1)(2)其余断面监测COD、BOD5、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溶解氧等。2.其余河流(11个、季度监测)寿溪河:龚家段起点、龚家段尾端白英桥河:龙门镇起点、龙门镇尾端平桥河:龙门镇起点、龙门镇尾端四美河:史家镇尾端石溪:史家镇起点、史家镇尾端河坝冲河:伏龙镇起点、伏龙镇尾端监测指标:COD、BOD5、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溶解氧(二)重点企业(13个、季度监测出水)1.四川竹鑫兵有限公司(《四川省泡菜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833-2021))、内江市兴厚屠宰场(《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7-1992)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四川天府烤卤有限公司、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内江汇鑫制药有限公司、内江金蓝威啤酒有限公司、内江市市中区佳林食品厂、内江市市中区鑫权食品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2.内江市东桐机械厂(监测指标:COD、PH、六价铬)。3.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老区)、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老区)、内江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涉及指标)(三)污水处理设施(47个、季度监测进出水)白马镇(《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龙门镇、永安镇刘瓦桥、七里冲、桂溪民居、大千艺苑、永安镇大庄村、园坝村、石板村、永安镇人工湿地、永安镇万家站点、永安镇卫生院站点、全安镇敬老院、全安镇洪坝村站点(100t)、全安镇洪坝村(30t)、朝阳镇人工湿地、朝阳镇朝阳中学站点、朝阳镇大佛桥站点、朝阳镇黄桷桥村七社、下坝村二社、下坝村四社、下坝村六社、朝阳镇黄桷桥村(竹苑水乡)、凤鸣镇凤鸣中学站点、凤鸣14社、凤鸣12社站点、龙门镇龙门村11组、龙门村1组、龙门村汉安糖草站点、凌家镇蟠龙寺村、凌家镇酒房沟村6社、凌家镇乌鸡冲站点、凌家镇方碑站点、凌家镇古楼站点、伏龙镇敬老院站点、伏龙镇场镇站点、伏龙镇大屋冲村站点、龚家镇1号站点、2号站点、3号站点、龙门镇茅棚寺站点、黄桷桥村6社(15t)、白马镇白蜡园1社站点、乐贤街道前进村5社站点、乐贤街道太子湖1号、2号站点、乐贤工业园区等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三、服务要求1、检测机构严格按照《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采样、样品运输、分析、质量控制及检测报告编制等工作,确保检测数据具有及时性、真实性、可靠性。2、采购人对供应商采样的位置或者出具报告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供应商重测。3、监测成果要求:向采购人报送所有监测点位的全部监测指标的检测报告。4、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可靠性和准确性,本次参与监测的检测人员均持证上岗。对布点、采样、样品贮运、交接、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等,均按照《环境检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所用检测仪器设备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检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①严格按照批准的监测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在监测期间,必须保证检测仪器稳定、正常运行,确保监测工作正常实施。②保证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分析测试方法,首先选择目前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检测技术规范,其次是国家环保部推荐的统一分析方法或试行分析方法。③现场采样和测试前后,采样和测试仪器均应进行校准,并按照《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控制。④检测的采样记录单和分析测试结果,均按国家标准和检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填报和处理,并按规定进行三级审核。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根据项目需求配置。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根据项目需求配置。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提交相应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履约完成,供应商提交相应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一、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二、争议解决办法(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侵害,包括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及由此产生的第三方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不超过合同总额的赔偿责任。(3)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进行。(5)因采购人自身原因延期付款或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对乙方的损失予以补偿。3.4其他要求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污染防治监测 水污染防治监测服务 污水处理设施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