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改造 墙面装饰板 电梯招标公告(陵川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
项目概况
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5242024BCS00014
2、项目名称: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42982.51元
5、最高限价:1142240.84元
6、采购需求: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供应商单位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3日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
2、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
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进行解密。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现场地点:晋城市颐翠路396号祥达商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陵川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陵川县梅园东街1号
联系方式:13753686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林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颐翠路396号祥达集团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15635690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635690053
附件信息:
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造项目.doc552.8K
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造项目.PDF-清单.PDF1.1M
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5242024BCS00014采购人:陵川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林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温馨提示※尊敬的供应商朋友们:为了保证您们顺利参与本次采购,特别提示如下:一、供应商应当认真研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黑体字”的地方均为特别注意事项。二、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三、供应商代表证明、响应函、开标一览表等关键部位及磋商文件另有其它要求的,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四、供应商要严格按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9.2项“保证金交纳”的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未按要求交纳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工具文件以及操作手册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获取。六、开标前请确认以下内容:1、开标时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2、开标时请使用加密时的CA进行解密;3、请确保开标时使用的电脑已经安装最新的CA驱动;4、推荐使用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电脑进行解密;5、开标解密时需要使用CA的Pin码,请确认开标人员已知晓正确的Pin码;6、开标解密路径: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找到开标的项目。七、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有疑义的地方以及认为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以便统一更正。八、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欢迎供应商朋友们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我公司组织的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林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0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0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09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1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3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4第七部分合同文本39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3第九部分附件681.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项目概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5242024BCS000142、项目名称: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142982.51元5、最高限价:1142240.84元6、采购需求: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日历天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供应商单位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3日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2、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进行解密。五、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现场地点:晋城市颐翠路396号祥达商务中心三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陵川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陵川县梅园东街1号联系方式:137536869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林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晋城市颐翠路396号祥达集团商务中心三楼联系方式:1563569005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5635690053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4)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供应商单位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电子响应文件要求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纸质响应文件(邮寄或现场递交):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两份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只做存档,不做开、评标环节使用。3响应文件(资格响应文件)1、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磋商主体(如不涉及,可不用填写)。说明: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4.1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开标一览表;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4.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3、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4、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5保证金交纳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6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国家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2)投报产品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磋商供应商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规定享受投标工程3%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晋财购【2019】9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供应商提供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肆万贰仟玖佰捌拾贰元伍角壹分(¥:1142982.51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肆万贰仟贰佰肆拾元捌角肆分(¥:1142240.84元)9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或勘查现场。10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及合同文本。11样品þ本项目不需提供¨本项目需提供样品 说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不予退回,由采购人进行封存保管,样品将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评审结束后自行取回,代理机构不负保管责任。12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澄清必须及时登录查看。13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14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下载情况。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响应文件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加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不接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另需提供两份纸质标书存档,不做开标环节使用。1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18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规定,行业包括: 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3.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3.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组织执行机构,即“林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由磋商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即磋商文件中所表述的磋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工程”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内容。2.7“成交供应商”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2.8“服务承诺”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服务所涉及的开发、设计、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供应商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9“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10“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如:Winaip等)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11“影印件”指文件的影印件或扫描件。2.12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13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2符合磋商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3.3能够承担投标过程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5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含论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6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7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8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9本次采购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1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序号1的规定。3.11.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1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11.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11.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3.11.4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参加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主要产品或金额较大的产品以加※号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4.知识产权4.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4.2如供应商不拥有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应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4.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应当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5本项目内所产生的过程材料及成果资料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对项目过程中所获知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5.竞争性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通知的告知及获取6.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磋商供应商。6.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3.2.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内容7.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九部分附件7.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7.3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开始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7.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7.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8.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8.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8.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8.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8.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3.3.三、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上传。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报价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纸质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印形式装订,封面“响应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0.2保证金交纳10.2.1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交纳的保证金数额和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10.2.2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要求交纳保证金或交纳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按响应无效处理。10.2.3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函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自动失效,不予退还。10.2.4成交的供应商的保函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合同备案后自动失效,不予退还。10.2.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自动失效,不予退还。10.2.6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本磋商文件约定向供应商或保证方主张赔偿责任,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10.3磋商报价10.3.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3.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工程(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10.3.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10.3.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0.3.4.1“报价一览表”与“响应函”报价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10.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0.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0.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汇总结果为准。10.3.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10.3.5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工程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10.3.6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工程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10.3.7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3.8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0.3.9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1.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1.3开标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1.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投标有效期12.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响应无效处理。13.3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签章位置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3.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在线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在线解密的,报价无效。14.2供应商须将纸质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4.3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供应商如无法及时对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将修改、补充的内容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3.5.五、磋商采购程序16.成立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预算金额达到公开限额以上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6.4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16.5参与进口产品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16.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6.6.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6.6.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6.6.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6.6.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6.6.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6.7评标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职责。16.8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16.9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7.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8.响应文件审查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8.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9.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9.1审查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19.1.1获取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19.1.2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递交响应文件的;19.1.3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未解密的;19.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9.1.5供应商经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9.1.6供应商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19.1.7属于联合体投标项目,响应文件没有附联合协议的;19.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签字或盖章的;19.2.1投标报价出现明显错误,供应商拒绝按照本部分10.3.4的规定进行修正、书面确认的;19.2.2投标总价、投标单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或者投标单价高于市场销售单价的;19.2.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9.2.4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事项,而响应文件中未做出响应的;19.2.5对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19.2.6涉及采购货物未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19.2.7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的内容,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面的;19.2.8响应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的;19.2.9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19.2.10采购货物属于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9.2.11采购货物中含有《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应强制3C认证的产品,但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19.2.12投标产品中包含的软件类产品为非正版软件的;19.2.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9.2.14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事项,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19.2.15响应文件未对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质保期、缺陷责任期做出实质性响应的;19.2.16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的;19.2.17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19.2.1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2.1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0.1有恶意串通的;20.2有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20.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2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21.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1.3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21.4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21.5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1.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21.7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21.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21.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21.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1.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21.13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21.14提供虚假的材料、样品、检验报告、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1.15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1.16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1.17冒名顶替他人签字;21.18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21.19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22.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5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22.6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22.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22.8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23.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工程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3.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3.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23.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23.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23.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23.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23.9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23.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23.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23.12经磋商、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3.13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23.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须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书面说明,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24.最后报价24.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24.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4.2.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4.2.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4.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与证明材料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5.综合评审2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5.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6.确认成交供应商26.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认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6.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7.评审复核27.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27.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7.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7.1.3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7.1.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7.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磋商保密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8.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8.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30.采购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3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30.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0.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30.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30.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31.成交通知31.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3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六、签订合同32签订合同32.1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32.2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32.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2.4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2.5当出现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中标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法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6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32.7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晋城市财政局处理。33合同分包33.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33.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33.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5.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6.履约保证金对诚信记录良好的成交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允许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37.预付款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38.验收38.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8.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7.七、服务费39.服务费3.8.参考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算后由采购人支付。3.9.八、保密和披露40.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41.披露4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41.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10.九、询问和质疑42.询问42.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42.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询问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43.质疑43.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九部分提供的质疑函范本以书面或线上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43.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3.3质疑函内容包括: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43.4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受理或在线受理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5635690053通讯地址:晋城市颐翠路祥达集团商务中心三楼303室(一)在线质疑提出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历史已在线下提出或正在受理的质疑,可继续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等线下方式送达。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线下收到的质疑务必于当日上传至政府采购平台,因未能及时上传收到的质疑导致的不利后果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承担。(二)质疑材料要求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三)在线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接收质疑答复结果。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处理: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被质疑意见进行答复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逐一作出答复:必要时。可邀请不少于3名以上单数政府采购专家质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出具相关依据。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处理:质疑内容属于评审报告中已有结论性意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评审报告意见答复;必要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内容涉及原评审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实质性条款评判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价格计算错误、分项评分和客观分评分错误情形的,由原评审委员会予以明确,并书面陈述是否产生错误、原因和事实依据。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要求质疑供应商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来源。43.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43.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6.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43.6.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43.6.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3.6.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43.6.5质疑答复人名称;43.6.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44.投诉4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晋城市财政局提起投诉。44.2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44.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4.3.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44.3.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4.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造项目项目编号:1405242024BCS00014采购内容: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日历天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将预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97%,质保期一年后支付剩余费用。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三、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6-2013)、《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晋建标字【2014】138号)等。(2)2018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2024年《晋城工程造价信息》第1期信息价及市场价调整。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再次调整2018《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单价的通知(晋建科字[2022]65号);(晋建科字〔2023〕181号);(3)计税方式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税金执行晋建标字【2019】62号文。四、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合格,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机构邀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文本进行验收。五、技术要求1、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工程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检验试验标准及验收规范;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强制性规范标准等。在施工期间,因业主及监理要求需作局部调整时,施工企业应满足建设单位要求。2、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进场工程原材料、半成品必须符合国家或省级现行有关质量和验收标准,进场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证,不合格材料不准进场,要求复验的材料必须到有资质的检验试验站进行抽检。所有原材料、半成品进场必须经监理及业主现场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施工。3、执行的技术规范本工程执行规范相关施工规范及与配套使用的相关系列验收规范。4、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认可才能投入工程建设中。六、工程量清单(另附)七、其他1.本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3.采用现场开标方式的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需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在进行解密、澄清、说明、更正、谈判或磋商、多轮报价时,须使用CA数字证书,因未携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本项目从实施直至最终交验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6.不允许供应商中标后将本次合同分项给其他企业履行。7.在磋商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要求可在磋商活动中进行其他形式书面材料的提交。8.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标准1基本资质响应函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按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遵循磋商文件规定的签署和印章使用,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2基本资质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3基本资质供应商承诺函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4特定资质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5基本资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影印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6基本资质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根据要求单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7基本资质磋商主体对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进行审查。对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参加,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如不涉及,可不用填写)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其中第4、5、7项允许在磋商时补正,补正后如符合要求视为有效;第1、2、3、6项不允许在磋商时补正。2、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2工期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质量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5投标有效期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6技术标准和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有关规定的原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格式自拟)。本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规定享受投标工程3%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评审标准:(1)符合《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2)认定符合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享受磋商货物或服务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4.成交标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一、商务部分(11分) (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1、供应商业绩(6分)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的同类工程项目(指维修改造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每提供一项同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得2分,以上证明资料提供不完整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2、项目成员配备情况:(5分)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得 5分。二、技术部分(59分)1、总体施工方案(10分):总体施工方案、施工部署、计划安排、技术措施、后期质量保障等全面完整、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得10分;较全面完整、条理较清晰、针对性较强、较切实可行得6分;完整性、条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关键部位施工方案(10分):关键部位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针对性强、先进、安全、可靠,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与项目实际结合紧密,对施工具有指导性得10分;针对性较强、先进、安全、可靠得6分;针对性一般、先进、安全、可靠基本符合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确保工程质量的保障措施(6分):工程质量目标明确,工程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及规定,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得6分;较科学合理、基本全面、措施较具体得4分;不够科学合理、不够全面、措施不够具体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确保工程安全的保障措施(6分):安全施工目标明确、预防和动态控制措施及制度、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全面具体、结合实际、切实可行得6分;较科学合理、较全面具体、较切实可行得4分,不够科学合理、不够全面具体、不够切实可行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确保文明施工的保障措施(6分):文明施工目标明确、符合相关要求,保障措施合理、可行得6分;目标较明确、较符合相关要求,保障措施较合理、可行得4分;目标基本明确、基本符合相关要求,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环境保护保障措施(6分):方案科学、全面、可行,完全满足环保施工等相应要求得6分;方案较科学、较全面、较可行,满足环保施工等相应要求得4分;方案基本科学、全面、可行,基本满足环保施工等相应要求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7、工程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5分)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性强,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可操作性强,工期控制保证措施完整可靠,确保按期完工得5分;项目进度计划安排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工期控制保证措施较可靠,能按期完工得3分;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可行,工期控制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8、资源配备计划(5分)拟投入劳动力充足,机械设备先进、充足,材料供应充足、满足质量、安全要求,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较切实可行得3分;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9、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5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得5分;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较切实可行得3分;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价格部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有效报价,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30%×100政府采购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2.工程地点:3.项目编号:4.工程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质保期:四、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六、支付方式:¨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后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合同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提供同等额度的保函,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担。预付款保函应在发包人预付款付款前出具,有效期为自保函出具之日不低于90个日历天,到期后自动失效。项目交付后经承包人安装、调试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其他支付方式七、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1、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发包人因承包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保函自动失效;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达到退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八、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其他合同文件;(7)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九、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违约责任1、承包人所交付的工程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发包人有权拒收。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2、承包人不能交付工程时,承包人向发包人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3、承包人逾期交付工程时,每逾1日承包人向发包人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或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5、发包人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6、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未能按时付款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7、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向承包人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8、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9、发包人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六、合同份数1、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4.0.1.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说明:本合同文本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5.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5.1.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5.2.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资格响应文件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2、响应函……………………………………………………………………………………………3、供应商承诺函……………………………………………………………………………………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6、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开标一览表…………………………………………………………………………………页码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应提交的报价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3、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4、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5.3.资格响应文件1.供应商代表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或(长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林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5.3.0.12.响应函格式响应函(林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且没有任何异议。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磋商供应商名称)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8.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承诺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五、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六、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各方:甲方(主办人):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联合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XXXXX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各方中任意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处理,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年月日5.4.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开标报价一览表货币: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含税总报价小写:含税总报价大写:工期工程质量其他后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加盖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包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小、微企业承接服务价格总价残疾人福利单位承接服务价格总价承接创新服务价格总价小、微企业承接服务价格合计:残疾人福利单位承接服务价格合计:承接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供应商:(加盖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府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服务明细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说明:1.磋商供应商应如实填写表格,如不涉及可予以删除。2.磋商供应商所投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填写此表后必须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或截图。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证明文件附后5.5.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评分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 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 数用 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 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一)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专业在建和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 质量本表后附项目经理资信证件复印件。(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联系电话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说明:后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影印件。三、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类似合同案例一:类似合同案例二:……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金额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时间项目内容项目验收时间说明:1、每个类似合同案例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2、项目内容请简要陈述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四、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格式自拟。6.第九部分附件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工程堂改造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封一1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造项目電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复核时间:康—1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复核时间: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工程名称:原活动室改造餐厅厨房造项目第1页共4页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1401B010餐厅原木门顶部清理贴玻璃纸1.名称:餐厅原木门顶部清理贴玻璃纸m20.7213011207001001墙面装饰板1.名称:餐厅墙体做墙板m2122.6812101B009餐厅柱子包边1.名称:餐厅柱子包边2.做法详见图纸m481101B008维修多格柜子1.名称:维修多格柜子2.做法详见图纸项110011105005001木质踢脚线1.踢脚线高度:120mm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免漆踢脚线m26.249101B007包电梯(厨房二楼二楼)1.名称:包电梯(厨房一楼二楼)2.规格做法:详见图纸m211.2801B006破石混土1名称;破石混凝土地面、修复暖气管道面、修复暖气管道工日37010802004001防盗门1.拆除防盗窗m24.186101B005餐厅新做导菜岩板台面台1.名称:导菜台台面上2.材质、规格:厚度为200mm,宽度为370mmm9.7501B004镀膜玻璃更换窗户双层1.名称:更换窗户双层中空玻璃m210.264101B003定制窗户卷帘1.名称:定制窗户卷帘m212.453101B002包餐厅窗套及入户门套新定制免漆费1名称:新定制您漆养生包餐厅窗套及入户门套m24.82101B001餐厅入户门口定制雨搭(12mm钢化玻璃1.名称:餐厅入户门口定制雨搭2.材质、规格:12mm钢花玻璃m24.021011606003001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1.拆除原顶面矿棉板吊顶m2112.24整个项目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金额(元)金额(元)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一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工程名称:原活动室改造餐厅厨房造项目第2页共4页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31001除|011602001混凝土构件拆1.拆除1楼至二楼传菜电梯口混凝土楼板m30.15301011610002001金属门窗拆除1.塑钢窗户拆除4291010501001001垫层1.餐厅地面20mm厚C20混凝王m322.45281011101003001地面细石混凝土楼1.拆除餐厅细石混凝土地面250mm厚m2112.2427011604002001立面抹灰层拆除1.餐厅内柱子铲除墙皮处4261010401012001零星砌砖1.新建零星墙体m312.5325010904002|001膜防水楼(地)面涂1.地面新做聚氨酯涂膜防水m2101.72401B019厨房打门洞加固墙体1.名称:厨房打门洞口加固墙体处42301B018厨房电路改造1.名称:厨房电路改造m2762201B017定制墙面宣传资料1.名称:墙面宣传资料定制项i21010507004001台阶1.门口混凝土台阶m22.8820101B016双零5钢化玻璃极窄钛镁合金边框双轨吊装门1.名称;双零5钢化玻璃极窄钛镁合金边框双轨吊装门m23.4819101B015双零5钢化玻金边框单轨吊装门板钛食极老桃谷金边框单吊1.名称:双零5钢化玻璃装门m23.281801B014门厨房钛镁合金1.名称:厨房钛镁合金门m213.791701B013厨房包门洞1.名称:厨房包门洞m22.5716101B012红木板包顶厨房门洞顶部1.名称:厨房门洞顶部红木板包顶m21.131501B011红木板包顶餐厅门洞顶部1.名称:餐厅门洞顶部红木板包顶m20.51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金额(元)金额(元)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一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工程名称:原活动室改造餐厅厨房造项目第3页共4页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44011302001001吊顶天棚1.餐厅顶面轻钢龙骨石膏板造型常顶m254.374301B027顶部木工板包门洞1.名称:木工班包门洞顶部m21.24201B026地面砖美缝1.名称:地面砖美缝m2130.2241101B025厨房墙面修补1.名称:厨房墙面修补处164000111102003块料楼地面1.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水泥砂浆1:3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800mm*800mm地砖m299.7139011204003001块料墙面1.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水泥砂浆1:3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800mm*800mm墙砖m230.5138011102001001石材楼地面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厚20mm2.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水泥砂浆1:3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大理石纹地砖1200mm*600mmm2112.243701B024厨房墙面原墙1.名称:厨房墙面原墙砖做清洁处理砖做清洁处理m216636101B023疏通卡泉管道破石混凝土地管道1.名称:破石混凝土地工日335101B022定制隔油沟不锈钢1.名称:定制隔油沟不锈钢菌2.规格:详见图纸m29.534010501001002垫层1.厨房地面C20混凝土垫层m323.07|3301B021160mm烟肉拆除原活动室1.名称:拆除原活动室160mm烟肉项i32|01B020板拆除恢复沟盖1.名称:拆除恢复沟盖板m22.2|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单位工程量金额(元)金额(元)金额(元)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一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工程名称:原活动室改造餐厅厨房造项目第4页共4页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52011701006001满堂脚手架1.满堂脚手架m2124.97|措施项目5110103002|余方弃置0011.废弃料品种:旧路材料(道碴)2.运距:自行考虑3.垃圾处置m3525001B028厨房旧物搬运1.名称:厨房旧物搬运项1491011302001002吊顶天棚1.名称:厨房顶部防油污铝扣板吊顶m271.5148011406001002抹灰面油漆处理1.餐厅原顶面漆深灰漆m21354711302002格栅吊顶|0011.餐厅顶面定制胡桃木色铝方筒(40mm*60mm)吊顶2.规格:详见图纸m27246011406001001|抹灰面油漆1.南1楼二楼楼梯间及南一楼墙皮修补粉刷m252445011608001001铲除油漆面1.南1楼二楼楼梯间及南楼墙皮铲除m2524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黑单位工程量金额(元)金额(元)金额(元)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一0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工程名称:原活动室改造餐厅厨房造项目第1页共2页701B029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一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601170700500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5011707004001材料二次搬运费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首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4011707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3011707001003环境保护费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2011707001002临时设施费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自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1011707001001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工程名称:原活动室改造餐厅厨房造项目第2页共2页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0101B032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自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9101B031检测试验费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首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一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801B030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费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完)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故工程名称:原活动室改造餐厅厨房造项目第1页共1页合计合计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3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暂估价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2-1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故工程名称:原活动室改造餐厅厨房造项目第1页共1页合计合计合计01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工程名称:餐厨设备、煤气报警设备及管道接入、弱电设备等造项目第8页共8页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措施项目12603B150弱电系统设备1.名称:弱电系统设备项弱电系统设备12503B149煤气管道接入1.名称:煤气管道接入项1煤气管道接入12403B148调式费机电设备安装1.名称:机电设备安装调式费项1机电设备安装调式费123103B147筷子1.名称:筷子双13012203B146碗1.名称:碗个200121103B145餐盘1.名称:餐盘套20012003B144大锅盖1.名称:大锅盖个211903B143高压锅1.名称:高压锅个2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金额(元)金额(元)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一0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工程名称:餐厨设备、煤气报警设备及管道接入、弱电设备等造项目第1页共2页1003B154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903B153检测试验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803B152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703B151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6031302005007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5031302004007材料二次搬运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欠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4031302002007夜间施工增加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31031302001021环境保护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2031302001020临时设施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首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1031302001019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自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工程名称:餐厨设备、煤气报警设备及管道接入、弱电设备等造项目第2页共2页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故工程名称:餐厨设备、煤气报警设备及管道接入、弱电设备等造项目第1页共1页合计合计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3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暂估价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2-1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故工程名称:餐厨设备、煤气报警设备及管道接入、弱电设备等造项目第1页共1页合计合计合计01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餐厨设备、煤气报警设备及管道接入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弱电设备等造项目第1页共1页合计合计合计暂估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数量暂估(元)暂估(元)确认(元)确认(元)差额±(元)差额±(元)备注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台单价报价中表—12-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故工程名称:餐厨设备、煤气报警设备及管道接入、弱电设备等造项目第1页共1页合计合计合计0一1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完)差额±(元)备注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3计日工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工程名称:餐厨设备、煤气报警设备及管道接入、弱电设备等造项目第1页共1页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施工机械小计施工机械小计施工机械小计施工机械小计施工机械小计施工机械小计三施工机械材料小计材料小计材料小计材料小计材料小计材料小计二材料人工小计人工小计人工小计人工小计人工小计人工小计一人工暂定实际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合价(元)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表—12-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故工程名称:餐厨设备、煤气报警设备及管道接入、弱电设备等造项目第1页共1页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5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陵川县政府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改工程名称:餐厨设备、煤气报警设备及管道接入、弱电设备等造项目第1页共1页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税金(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费项市场价直接费-不取费项市场价主材费-不取费项市场价设备费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金额(元)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表—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改造 墙面装饰板 电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