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敦煌市交通运输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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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交易编号:DHSJTJ-2024-00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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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敦煌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项目类型
服务类

联系人
朱文会
联系电话
18093842537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4-17 17:29:44
公告结束时间
2024-04-19 08:25:44

资格审核开始时间
2024-04-17 17:34:12
资格审核结束时间
2024-04-19 08: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4-19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4-19 12:30:00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标段类别
最高限价

1
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001标段
001
服务
200000.00(元)

公告内容

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对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在“敦煌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成交(中标)人。
1、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DHSJTJ-2024-001
1.2 项目名称: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1.3 采 购 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
1.4 项目地址:敦煌市
1.2 项目预算资金:200000.00元(注: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1.3 竞价内容:对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及其伴随服务,完成整个项目的招投标流程,并提供相应的招投标文件及归档资料。
1.4 服 务 期: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标准。
1.8 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2、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须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
2.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4 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在资格审查时对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须附截图放于投标文件中)。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2.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声明。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并且有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签章的原件或复印件上传至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3、其他要求:
3.1 供应商以总金额投标;
3.2 报价采取一轮报价;
备注:参与竞价的各供应商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
4、根据相关规定,采购人分别邀请甘肃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星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方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6、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8日08时00分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08时00分
7、竞价时间(共一轮报价):
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9日08时3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12时30分
8、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8.1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敦煌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朱文会
联系电话:18093842537
2024年04月17日

温馨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敦煌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竞价'

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对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在“敦煌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成交(中标)人。1、项目概况1.1项目编号:DHSJTJ-2024-0011.2项目名称: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1.3采购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1.4项目地址:敦煌市1.2项目预算资金:200000.00元(注: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1.3竞价内容:对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及其伴随服务,完成整个项目的招投标流程,并提供相应的招投标文件及归档资料。1.4服务期: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标准。1.8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2、对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2供应商须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4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在资格审查时对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须附截图放于投标文件中)。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声明。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并且有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签章的原件或复印件上传至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3、其他要求:3.1供应商以总金额投标;3.2报价采取一轮报价;备注:参与竞价的各供应商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4、根据相关规定,采购人分别邀请甘肃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星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方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注册须知:凡是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6、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8日08时00分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08时00分7、竞价时间(共一轮报价):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9日08时30分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12时30分8、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8.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朱文会联系电话:180938425372024年04月17日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HSJTJ-2024-001采购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04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竞价内容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对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在“敦煌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成交(中标)人。1、项目概况1.1项目编号:DHSJTJ-2024-0011.2项目名称: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1.3采购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1.4项目地址:敦煌市1.2项目预算资金:200000.00元(注: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1.3竞价内容:对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及其伴随服务,完成整个项目的招投标流程,并提供相应的招投标文件及归档资料。1.4服务期: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标准。1.8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2、对供应商资格要求:-3-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2供应商须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4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在资格审查时对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须附截图放于投标文件中)。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声明。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并且有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签章的原件或复印件上传至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3、其他要求:3.1供应商以总金额投标;3.2报价采取一轮报价;备注:参与竞价的各供应商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4、根据相关规定,采购人分别邀请甘肃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星禾-4-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方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注册须知:凡是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6、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8日08时00分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08时00分7、竞价时间(共一轮报价):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9日08时30分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12时30分8、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8.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朱文会联系电话:18093842537-5-招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一综合说明:项目名称: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DHSJTJ-2024-001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二采购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朱文会联系电话:18093842537三服务期: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四竞价内容:对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及其伴随服务,完成整个项目的招投标流程,并提供相应的招投标文件及归档资料。五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在资格审查时对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须附截图放于投标文件中)。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并且有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签章的原件或复印件上传至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七价格的构成: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本次报价包含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八投标有效期:90天九投标文件份数:供应商在网上报价后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资质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料、投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十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8日08时00分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08时00分竞价时间(共一轮报价):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9日08时30分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12时30分十一项目预算资金(最高限价):200000.00元(注: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十竞价方式:1.供应商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平台,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控制价进行报价,报价结束后,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中标人。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推荐成交中标人。3.若供应商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参数有重大商务和技术偏离条款的供应商报价将被拒绝。或供应商所提供的的货物参数不符合采购需求,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注:供应商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预算价进行报价,所报价格必须低于招标方预算价。-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为了维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利益,使政府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的进行,现就投标中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对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未做出完全响应,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资格要求:见须知前附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并且有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签章的原件或复印件上传至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二)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响应性文件》填写完毕后,必须经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可有效。(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三)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保证其所提供的投标资料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真实、准确。(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应准备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封面应采用柔韧性好、易翻折的纸张装订,不得使用活页夹或硬质封皮装订。在响应性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五)响应性文件中投报的报价单项与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总报价为准。响应性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项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需要签字部分一律用黑色碳素笔填写,按照投标时间要求,由供应商邮寄至指定地点签收。(七)《响应性文件》应按下列顺序(合为一本)装订:1.投标函;-9-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信用中国”网站截图。4.报价单;5.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7.资格承诺声明函;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文件;(八)供应商一经中标,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向他人转让。(九)无论招标的过程与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十)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预算资金(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5.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十一)项目预算资金(最高限价):见须知前附表(十二)服务期: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十三)其它未尽事宜以供应商的解释为准。敬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综合考虑投标能力,详尽填写招标响应性文件,慎重提交投标意向,预祝贵单位在本次投标中获得成功。-10-7.质量保证期7.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7.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服务承诺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8.质量保证8.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8.2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保证期所提供的完整的售后服务。8.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8.4根据需方按相关检验标准,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前置的缺陷等),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部分。9.检验和验收9.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中心(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上签字。“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9.2服务保修期自《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10.来源地10.1本条所述的“来源地”是指提供服务的来源地。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供方的国籍。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11.2.1在服务期间,由于服务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18-11.2.2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1.2.3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1.2.4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服务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服务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1.2.5供方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12.违约责任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2.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2.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2.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2.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12.3.1除本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3.不可抗力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19-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争端的解决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操作机构或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5.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20-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监管部门各执一份。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招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5中标通知书;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21-第六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正本/副本敦煌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响应性文件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填写供应商名称并盖章)日期:年月日-22-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所有工作任务。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23-二、投标承诺书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要求,为杜绝商业欺诈和商业贿赂行为,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2、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购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采购人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参数都如实描述,无任何虚假情况。5、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定单。6、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7、不在提供货物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承担因违规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10、如若中标在该项目实施期的运输、装卸、施工等安全全由我公司负全部责任,与招标方无关。以上承诺如有违反,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还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4-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参加投标会议的此页不填写)-26-五、资格承诺声明函致,(采购人):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全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__________。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我单位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八、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七、资格承诺声明函;八、“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九、报价单;十、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十一、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