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试剂耗材招标公告(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
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
采购单位
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
行政区域
丽江市
公告时间
2024-04-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18 00:00:00至2024-04-25 12:00:00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05-08 09:0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丽江-开标室一
预算金额
¥9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易文、李宏英
项目联系电话
18213100335
采购单位
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
采购单位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安通路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88-511194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2、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213100335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0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4-G1-00049-YNLB-0098
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93
最高限价(万元):93
采购需求:采购理化水质试剂、生化试剂及耗材、微生物试剂、微生物水质试剂、食源性疾病试剂、新冠核酸试剂及其他耗材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响应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18 00:00至2024-04-25 12: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lblj.html,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0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丽江-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保证金金额:93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和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08 09:00 其他:注:(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按《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a0017.b3687.48.18.4b09ec80cbc911edb8a97356c5970511)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6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异常处理:如供应商在开标时遗失CA或其他原因,供应商需将备份的或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供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安通路60号
联系方式:0888-51119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2、3号
联系方式:1821310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易文、李宏英
电 话:18213100335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定稿)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公开招标.docx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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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JZC2024-G1-00049-YNLB-0098招标人: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编号:LJZC2024-G1-00049-YNLB-0098编制:王易文校核:李宏英复核:王志芃采购人: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编制日期: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一、项目基本情况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三、获取招标文件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五、公告期限4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14四、投标16五、开标17六、评标18七、中标结果19八、其他事项21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3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0一、投标文件封面30二、开标一览表31三、资格审查文件部分32四、技术标部分34五、商务标部分36第五章采购需求51第六章评标办法58评标办法前附表58一、评标方法62二、评标委员会65三、评标原则66四、评标纪律66五、评标程序和标准66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公开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JZC2024-G1-00049-YNLB-00982.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3.预算金额:93万元(按实际使用量结算)4.最高限价:93万元(按实际使用量结算)5.采购需求:采购理化水质试剂、生化试剂及耗材、微生物试剂、微生物水质试剂、食源性疾病试剂、新冠核酸试剂及其他耗材一批。注:投标人须对所投标的产品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明)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及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成立未满3个月的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响应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4-1800:00至2024-04-2512: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lblj.html,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05-0809: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LJZC2024-G1-00049-YNLB-0098)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保证金金额:93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0809:00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注:(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按《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a0017.b3687.48.18.4b09ec80cbc911edb8a97356c5970511)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6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3)异常处理:如供应商在开标时遗失CA或其他原因,供应商需将备份的或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供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安通路60号联系方式:杨天成0888-51119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2、3号联系方式:1821310033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易文、李宏英电话:1821310033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采购人名称: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安通路60号联系方式:杨天成0888-5111945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2、3号联系方式:王易文、李宏英18213100335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编号:LJZC2024-G1-00049-YNLB-00982.1预算金额93万元。3.1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3.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3.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按需、分批次供货,一般情况收到采购方订货通知后3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于1天内到货并验收合格。3.4交货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指定地点。3.5(质保期)有效期投标人提供的耗材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耗材可供使用的期限为标示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最短不得少于二分之一。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6.1现场考察不组织7.1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1.1招标文件的询问时间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询问联系人:王易文电话:1821310033511.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投标人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或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自行承担。13.1语言文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1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应向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交:9300元(大写:玖仟叁佰元整)的保证金。保证金递交形式仅接受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提交者、未到帐的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开户行:招商银行丽江分行营业部户名: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银行账号:88890060151060119.3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一份。20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员、设备、税收、保险、利润、中标服务费等其它项目实施的一切费用。21.1投标文件的密封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4.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25.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5.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2.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33.1中标服务费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2、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货物标准收取(计算基准价为预算总价)。3、招标代理服务费接受以下形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4、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户名: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丽江分行营业部账号:888900601510601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进行调整,所带来的的风险各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如下:(1)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采购规模差异较大的风险;(2)因其他非采购人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及终止风险。2、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的有关材料及自身所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若所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故意欺骗的情况,一经发现,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凡涉及“中标价较大偏差”却不能合理解释或未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判定其报价为低于成本价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人认为自身报价可能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请自行准备报价合理性的证明材料,以便及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应提供三份纸质版盖章后的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用于存档使用。36本项目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投标人为法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并加盖电子公章。37其他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0采购项目行业划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预算金额2.1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采购需求及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地点3.1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供货时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本项目供货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本项目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集中地点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6.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理。6.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潜在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开标前答疑会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书面澄清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质疑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8.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1条中“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8.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的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8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易文,电话:18213100335;通讯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203。9.投诉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0.1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1.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或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三、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12.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12.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的,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函。13.语言文字1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并加密提交。15.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6.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7.投标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及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账户,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8.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加密应符合政采云平台要求。19.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19.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9.3电子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0.投标报价和报价货币20.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0.2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员、设备、税收、保险、利润、中标服务费等其它项目实施的一切费用。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20.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根据现行市场价格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投标报价。本次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20.4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20.5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是全新的,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一切涉及物权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20.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四、投标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解密2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1.2网上开标及远程解密:(1)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22.投标文件的提交2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开标24.开标24.1开标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4.2开标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进行处理。24.4如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或未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提出异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4.5开标程序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24.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标25.评标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5.3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25.4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5.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独立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5.6评标过程的保密25.6.1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5.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5.7投标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七、中标结果29.中标人的确定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0.中标通知书30.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1.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1.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1.6除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中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履约保证金32.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其他事项33.中标服务费33.1中标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货物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承担(计算基准价为预算总价)。33.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34.招标文件编制依据34.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5.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本项目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投标人为法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并加盖电子公章。37.其他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8.招标文件中有关术语解释(1)“招标人”系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政府采购中也指“采购人”。(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政府采购中也指“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货物”系指招标人拟采购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原材料、燃料、办公和生活家具、工具、器具、仪表等有形产品。(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需中标人承担的如运输、保险及其他服务,或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技术服务、培训及其他义务。本项目服务特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6)“单位公章”系指刻有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并登记的法人名称全称的公章,简称“公章”。(7)“法人”系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8)“企业法人”系指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10)“单位负责人”系指非法人的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体户的负责人或经营者。39、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采购项目行业划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序号项目内容1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2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按需、分批次供货,一般情况收到采购方订货通知后3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于1天内到货并验收合格。3交货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指定地点。4(质保期)有效期投标人提供的耗材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耗材可供使用的期限为标示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最短不得少于二分之一。4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注:本合同样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丽江市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政府采购合同书(公开招标)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甲方(采购人)名称: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526号邮编:674100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分管领导(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电话:乙方(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售后联系人(签字):乙方户名:乙方开户行:乙方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订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签订时间:合同总价:甲乙双方根据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委托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LJZC2024-G1-00049-YNLB-0098的“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该项目中标投标人。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1.供货内容及价格如下表:产品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单位有效期单价…………二、供货期限:一年,自2024年月日起到自2025年月日止。三、货款结算及支付:按实结算。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对乙方合法经营资质进行验证,符合要求后,产品方可进入中心使用;2.甲方有义务将产品的结构、性能、用途及使用中和使用后的注意事项向患者说明,以争取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3.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剂耗材后,经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通知乙方及时办理退换货,保证甲方临床需要。4.甲方在确认乙方货物合格后办理出入库等相关手续,并在60日历天付款期限付款。每月的上旬为上月的对账时间,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相关部门对账,因对账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5.甲方所报计划必须详细、真实、及时,并经双方核实确认。6.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科室要求,有权拒收,乙方如有异议,应在十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7.甲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失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不符合相关运输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8.本协议供货期内乙方所供应的剂耗材不仅限于供货目录内清单中的耗材,若需增加耗材现由乙方出具报价单,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供货,上述条款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二)乙方权力和义务:1.乙方必须按有关的法律、法规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章)、相关的授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章),进口产品还需提供出入境检疫合格证及中文说明书等有效证件。乙方应对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所销售的产品的合法性。2.乙方须保证产品货源的合法性、并已经国家相关机构或部门检验/认证,如果属于国外进口产品,乙方承诺在向甲方提供货物时已经办理完毕货物进口的全部手续。如因乙方没有履行该保证义务,造成甲方财产的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必须保证货源的可追溯性,在协议期内不得更改企业名称。如因特殊情况变更资质内容的,须及时书面照会甲方,并保证承担由此造成的对甲方利益的损害。4.乙方按甲方计划提供的耗材,正常情况下按照十五天备货周期进行备货,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能按时、按质、按量正常供货,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5.乙方提供的耗材必需保证与所响应设备匹配兼容,若出现无法匹配兼容的情况,成交人需保证更换产品,直到达到采购人的使用效果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6.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果遇国家新的标准出台并实施,应以国家最新标准执行。7.乙方提供的产品,到货时有效期必须保证在有效期一半以上。库存耗材在有效期前3个月可进行更换,乙方有义务更换。8.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剂耗材应使用原厂包装物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耗材均应提供适当额外包装,以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传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耗材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乙方不得另行收费。9.乙方承担所提供耗材因质量、包装等原因退换货产生的各种费用。10.乙方应提供符合财务付款和要求的所有合法票据。六、售后承诺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产品可根据科室需求进行型号更换,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由于剂耗材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由乙方公司积极配合处理及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乙方提供的剂耗材因质量问题或者设计瑕疵/运输瑕疵,在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如果患者向甲方主张权利,在甲方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产品质量检验结果以省、国家级质量监管部门鉴定报告为准,若经相关省、市级医疗主管部门鉴定为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争议的解决因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七、协议的解除与终止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2个星期通知对方。2.如果乙方未能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期限内交付中标产品,或者乙方未能履行协议中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在本协议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连续或者半年内累计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4.如上级相关部门对采购政策、方式等进行调整或甲方调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内容时甲方有权力终止协议,但甲方应在终止前一个月通知乙方。5.由于乙方在协议期内出现违纪或违规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力终止协议。6.本协议期满自然终止。八、其他1、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3、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九、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甲方(招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投标文件项目编号:LJZC2024-G1-00049-YNLB-0098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编号:LJZC2024-G1-00049-YNLB-0098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在预算单价价格基础上统一下浮 %供货时限耗材有效期供货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指定地点质量承诺备注特别注意:<1>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投标情况,按规定表格填报、不得漏报。<2>投标(唱标)一览表内容应与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当两者不相符时,以《投标(唱标)一览表》为准,且不得出现选择性内容。三、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明)格式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及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成立未满3个月的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格式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响应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格式8、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四、技术标部分格式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说明及偏离表请按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六、耗材采购目录”中“规格”认真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投标产品的技术文件。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情况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备注1234..注:1、表格中“偏离情况”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一列中写明技术参数。2、各投标人必须对以上重要设备技术参数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包括投标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印刷宣传彩页或性能参数说明等第三方证明材料,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支持资料应答或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材料内容存在无法识别的数据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定,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3.投标人应将支持该项技术要求响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索引”一栏中,若未标注页码及条目号等,则视为该条参数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格式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投标人认为还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五、商务标部分格式1、投标书致: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代理的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招标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2、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满为止,本投标书保持有效。3.我方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和评标办法无异议,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没收。7、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电子公章):地址:电话:邮编: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投标质量保证书致: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书作为(投标人)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的项目所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2、提供的产品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保证“投标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4、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不以次充好。5、保证诚信经营,绝不弄虚作假。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货物保质期满为止有效。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投标人承诺书(1)本单位作为参与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的投标人,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投标人承诺书(2)致: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书作为(投标人名称)对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的承诺书,现做出如下承诺:我方承诺我方会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及要求,如发现招标文件规定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我方必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鲜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否则,即等同于我公司已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开标后不再针对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提出任何质疑及投诉。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经济类型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职务工商登记登记机关:注册资本金:工商登记执照号:税务登记登记机关:税务号:经营范围企业详细地址通信联系企业联系电话:传真:通信联系业务联系人:电话:格式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注册资金: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代理人(签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6、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函致:(招标人):(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内容自拟)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江市古城区健康教育所)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编号:LJZC2024-G1-00049-YNLB-0098序号耗材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名称/品牌计量单位采购预算单价限价(元)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元)有效期医疗器械分类(注明一、二、三类)医保编码阳光采购平台价(如有)备注1在预算单价价格基础上统一下浮 %2在预算单价价格基础上统一下浮 %......在预算单价价格基础上统一下浮 %1.投标人应按上表格式详细列报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产品、货物及其附件的明细清单。2.投标人按照“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的内容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3.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条款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合同履行期限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款供货期限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交货地点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质保期)有效期5“采购需求”第三五款付款方式格式9、售后服务能力及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表: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岗位职责姓名学历专业职称相关证书类似项目参与经验序号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岗位职责姓名学历专业职称相关证书有/无具体阐述(若有)1234……注:此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扩展。格式10、质量承诺及违约责任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仓储能力及管理水平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12…1.投标人随本表附业绩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2020年以来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投标人认为还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格式1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属于工业格式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1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93万元(按实际使用量结算)。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按需、分批次供货,一般情况收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后3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于1天内到货并验收合格。三、供货地点: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四、有效期:供应商提供的试剂耗材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试剂耗材可供使用的期限为标示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最短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库存试剂耗材在有效期前1至3个月可进行更换。五、试剂耗材采购清单一、环境标准样品序号检测项目名称参数要求规格预算单价限价(元)1理化水质试剂铁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2理化水质试剂锰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3理化水质试剂铜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4理化水质试剂锌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5理化水质试剂铅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6理化水质试剂镉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7理化水质试剂汞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8理化水质试剂砷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9理化水质试剂硒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10理化水质试剂铝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11理化水质试剂六价铬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12理化水质试剂氟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13理化水质试剂氯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14理化水质试剂硝酸盐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15理化水质试剂硫酸盐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16理化水质试剂亚硝酸盐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17理化水质试剂亚氯酸盐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18理化水质试剂尿素氮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19理化水质试剂pH缓冲液(4.00 6.86 9.18)套装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20理化水质试剂氨氮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21理化水质试剂阴离子洗涤剂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22理化水质试剂水中氰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23理化水质试剂挥发酚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24理化水质试剂总硬度符合GB/T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环境标准样品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二、标准物质序号检测项目名称参数要求规格预算单价限价(元)1理化水质试剂铁、锰、铜、锌、铅、镉混标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100mL14002理化水质试剂汞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50ml1803理化水质试剂砷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50ml1804理化水质试剂硒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50ml1805理化水质试剂铝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50ml1806理化水质试剂六价铬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807理化水质试剂氟、氯、硝酸盐、硫酸盐混标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100ml22008理化水质试剂亚硝酸盐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809理化水质试剂亚氯酸盐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10理化水质试剂尿素氮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2011理化水质试剂pH缓冲液(4.00 6.86 9.18)套装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与本中心的仪器设备(雷磁4F)相适配36012理化水质试剂氨氮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8013理化水质试剂(耗氧量)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液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500ml48014理化水质试剂阴离子洗涤剂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8015理化水质试剂水中氰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40ml31016理化水质试剂挥发酚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0ml18017理化水质试剂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ml40018理化水质试剂三卤甲烷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ml40019理化水质试剂氯乙酸、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混标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ml40020理化水质试剂1,2-二溴丙烷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g40021理化水质试剂电极补充液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150ml10022理化水质试剂流动注射分析仪试剂(套装)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与本中心仪器设备(QuAAtro39)适配520023理化水质试剂电导率标液(套装)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与本中心仪器设备(雷磁DDBJ-350F)适配20024理化水质试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2Na)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1000ml/瓶15025理化水质试剂甲醇(HPLC)满足实验要求4L/瓶50026理化水质试剂乙腈(HPLC)满足实验要求4L/瓶40027理化水质试剂百灵达甘氨酸试剂(PT549)符合GB/T 5750.1-5750.13的要求且相应标准物质编号均可溯源至国家标准物质中心25mL/瓶26028生化试剂及耗材※甲型肝炎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符合2类医疗器械标准96人份/盒19029生化试剂及耗材※戊型肝炎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符合2类医疗器械标准96人份/盒57830生化试剂及耗材博科专用吸头(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满足通用实验要求并且与本中心博科酶免工作站相匹配96人份/盒76.831生化试剂及耗材博科酶免工作站管路清洗液满足通用实验要求并且与本中心博科酶免工作站相匹配500ml55032生化试剂及耗材戊型肝炎病毒IgM抗体质控品符合2类医疗器械标准1ml/支30033生化试剂及耗材甲型肝炎病毒IgM抗体质控品符合2类医疗器械标准1ml/支30034生化试剂及耗材乙肝两对半符合2类医疗器械标准25人份/盒10035生化试剂及耗材书本式一次性采血垫(2本/盒)满足实验要求100张/本(大号18*28cm)5036微生物试剂营养琼脂(NA)(颗粒剂型)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9037微生物试剂亮绿乳糖胆盐培养液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6538微生物试剂3%氯化钠碱性蛋白胨水(APW)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4539微生物试剂革兰氏染色液满足实验要求10mL×4支/盒7940微生物试剂碱性蛋白胨水(APW)(颗粒剂型)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5041微生物试剂碱性蛋白胨水(APW)满足实验要求20支/盒21042微生物试剂TCBS琼脂 (颗粒剂型)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8043微生物试剂TCBS琼脂平板满足实验要求10皿/包×2包/盒13244微生物试剂金黄色葡萄球菌快速鉴定培养基满足实验要求10皿/包×2包/盒66045微生物试剂木糖赖氨酸脱氧胆酸盐(XLD)琼脂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48046微生物试剂氧化酶试纸满足实验要求10片/瓶4547微生物试剂O1群、O139霍乱弧菌多价血清满足实验要求1mL/瓶10048微生物试剂O1群霍乱弧菌诊断血清3种满足实验要求1mL/11瓶99049微生物试剂O139霍乱弧菌诊断血清满足实验要求1mL/瓶10050微生物试剂7.5%氯化钠肉汤(颗粒剂型)满足实验要求250g11551微生物试剂Baird-Parker 琼脂满足实验要求10皿/包×2包/盒16252微生物试剂血琼脂平板满足实验要求10皿/包×2包/盒14053微生物试剂脑心浸液肉汤(BHI)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30654微生物试剂冻干血浆满足实验要求0.5mL/支×10支/盒12055微生物试剂EC-MUG培养基满足实验要求100g/瓶52056微生物试剂MYP平板满足实验要求10皿/包×2包/盒16557微生物试剂缓冲蛋白胨水(BPW)满足实验要求9mL/支×20支/盒21058微生物试剂缓冲蛋白胨水(BPW)(颗粒剂型)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2059微生物试剂麦康凯琼脂满足实验要求10皿/包×2包/盒13260微生物试剂麦康凯琼脂(颗粒剂型)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6061微生物试剂SS琼脂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9062微生物试剂弧菌显色培养基平板满足实验要求10皿/包×2包16563微生物试剂庆大霉素琼脂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28564微生物试剂四硫磺酸钠煌绿增菌液(TTB)满足实验要求10mL/支×20支/盒17465微生物试剂SCDLP液体培养基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8066微生物试剂HE琼脂(HE)(颗粒型)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38067微生物试剂HE琼脂(HE)平板满足实验要求10皿/包×2包/盒11068微生物试剂沙门氏菌显色培养基平板满足实验要求10皿/包×2包/盒28869微生物试剂XLD琼脂平板满足实验要求10皿/包×2包/盒15670微生物试剂伊红美蓝琼脂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9571微生物试剂乳糖胆盐发酵培养基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21072微生物试剂乳糖蛋白胨培养液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8073微生物试剂三糖铁琼脂满足实验要求20支/盒8574微生物试剂三糖铁琼脂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3575微生物试剂swarm琼脂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8076微生物试剂沙门氏菌干制生化试剂盒满足实验要求10种×10套/盒39277微生物试剂志贺氏菌增菌肉汤基础(颗粒剂型)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21078微生物试剂志贺氏菌増菌液(含新生霉素)满足实验要求225mL×10袋/盒15579微生物试剂新生霉素(D)满足实验要求0.125mg/支×54880微生物试剂志贺氏菌显色培养基满足实验要求10皿/包×2包/盒35081微生物试剂志贺氏菌干制生化鉴定试剂盒满足实验要求17种×10套/盒39682微生物试剂假单胞菌琼脂基础培养基/CN琼脂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45583微生物试剂BS 琼脂平板满足实验要求10皿/包×2包/盒13284微生物试剂革兰氏阳性细菌鉴定卡满足实验要求并于本中心仪器(全自动微生物分析系统)相匹配20片/盒270085微生物试剂革兰氏阴性细菌鉴定卡满足实验要求并于本中心仪器(全自动微生物分析系统)相匹配20片/盒270086微生物试剂芽孢杆菌细菌鉴定卡满足实验要求并于本中心仪器(全自动微生物分析系统)相匹配20片/盒270087微生物试剂蜡样芽胞杆菌(冻干)满足实验要求支35088微生物试剂宋内志贺氏菌(冻干)满足实验要求支35089微生物试剂鼠伤寒沙门氏菌(冻干)满足实验要求支35090微生物试剂金黄色葡萄球菌(冻干)满足实验要求支35091微生物试剂一次性使用培养皿满足实验要求个192微生物试剂载玻片满足实验要求盒5093微生物试剂志贺氏沙门氏菌增菌满足实验要求瓶4094微生物试剂GN增菌液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7095微生物试剂亚碲酸钾卵黄增菌液满足实验要求5mL/支×10支/盒10496微生物试剂HE琼脂(颗粒型)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24097微生物试剂沙门氏显色培养基(干粉)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30098微生物试剂志贺氏显色培养基(干粉)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5099微生物试剂7.5%氯化钠肉汤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20100微生物试剂营养肉汤(干粉)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30101微生物试剂硫代硫酸钠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3102微生物试剂氯化钠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2103微生物试剂磷酸盐缓冲液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10104微生物试剂大肠菌群测试片满足实验要求25片/包105105微生物水质试剂科立得试剂(DST酶底物法24h)满足实验要求并于本中心仪器(爱德士定量封口机)相匹配200个/盒5000106微生物水质试剂97孔定量盘满足实验要求并于本中心仪器(爱德士定量封口机)相匹配100个/箱1800107微生物水质试剂51孔定量盘满足实验要求并于本中心仪器(爱德士定量封口机)相匹配100个/箱3000108微生物水质试剂无菌取样瓶满足实验要求并于本中心仪器(爱德士定量封口机)相匹配200个/箱4000109微生物水质试剂营养琼脂(NA)(颗粒剂型)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90110微生物水质试剂无菌亲水性微孔滤膜(直径47mm,孔径0.45um)满足实验要求/张5111微生物水质试剂绿脓菌素测定用培养基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115112微生物水质试剂金氏培养基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335113微生物水质试剂KF链球菌培养基满足实验要求250g/瓶310114食源性疾病试剂诺如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满足实验要求,可分GⅠ、GⅡ型25人份/盒1250115食源性疾病试剂沙门氏菌属诊断血清满足实验要求盒5800116食源性疾病试剂志贺菌属诊断血清满足实验要求盒5800117新冠核酸试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标准物质满足实验要求,一级标准品50μL/支1800118新冠核酸试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纯化试剂满足通用实验要求并且与本中心核酸提取仪(西安天隆)相匹配64T/盒128(实际价格应以集采平台价格一致)119新冠核酸试剂※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满足实验要求,适用于新冠标准物质50人份/盒175(实际价格应以集采平台价格一致)120新冠核酸试剂※新型冠状病毒采样管满足实验要求50人份/盒55.5(实际价格应以集采平台价格一致)121新型冠状病毒质控品满足实验要求10支/盒495三、耗材序号名称参数要求规格预算单价限价(元)1瓷珠菌种保存管符合2类医疗器械标准560(个)5602一次性无菌采样袋满足通用实验要求500mL(件)6003一次性移液枪头满足通用实验要求200μl(1000支/袋)904一次性移液枪头满足通用实验要求并且与本中心宝德移液枪相匹配5mL(96支/盒)61.55一次性移液枪头满足通用实验要求并且与本中心赛默飞移液枪相匹配10mL(96支/盒)2206一次性接种环满足通用实验要求1000/箱12007气相色谱PTFE/sisep钳口盖垫满足通用实验要求并且与本中心气相色谱仪(安捷伦8890)相匹配20mm138安普CNW 15mL螺纹口棕色样品瓶配PTFE/硅胶垫片配盖子15ml(100个/盒)1009Borer deconex 12 BASIC 碱性浓缩清洗液满足实验室玻璃器皿清洗需求7.0Kg/瓶160010一次性使用塑料试管满足通用实验要求12*100mm(9000支/件)650110.22um滤膜满足通用实验要求100个/盒110注:1.上表中的各项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为档次要求。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参加投标。2.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或纠纷。3.如符合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产品如因停产或其他原因造成市场上无法供货,必须采用高于原有配置产品供货。4.本项目“是否进口”中标注“否”的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标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第六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1项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符合评审标准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限价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1.2符合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署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并有单位电子签章。2.1.2符合评审标准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1.2符合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1款规定2.1.2符合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1款规定2.1.2符合评审标准投标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即一个有效投标人案),未出现多个报价(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2.1.2符合评审标准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2符合评审标准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投标文件附有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2.1.2符合评审标准其他实质性要求未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1.32)评分因素权重价格部分F1:30分,权重A1为1。技术部分F2:50分,权重A2为1。商务部分F3:20分,权重A3为1。2.1.4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A1+F2×A2+F3×A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②A1、A2、A3分别为3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2.1.5价格部分F1投标报价评审评分(满分30分)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1-下浮率,下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2.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即:F1=[C/(B1,B2,…,Bn)]×3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经初步审查合格且投标报价的有效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注: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2.1.6技术部分F21.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响应性评审评分(30分)评标委员会将综合考虑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试剂耗材采购清单”中的所有参数的响应程度等因素综合打分:a.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参数要求,技术参数无偏离的得满分30分;b.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试剂耗材采购清单”中的所有参数,投标文件中每出现1项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30分扣完为止;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包括投标产品厂家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印刷宣传彩页或厂家性能参数说明等第三方证明材料(若文件有要求的则以文件为准),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支持资料应答或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材料内容存在无法识别的数据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定,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2.1.6技术部分F22.项目实施方案评审评分(2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①项目特点分析、②配送方案、③配送应急预案、④配送保障措施)进行评分:以上4项方案内容全部提供,项目特点分析充分考虑了采购人的地理位置医疗安全保障、配套设备使用需求,分析完善合理,并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及发生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及保障措施;配送方案流程清晰,目标明确,充分考虑了中心的特点,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具体的集中配送管理方案及措施,配送时间客观合理,货物交接环节科学严谨,能够完全保障项目配送要求;配送应急预案(配送过程中可能出现风险点,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节假日配送、所供货产品可能出现的缺货情况、急诊手术等情况及紧急配送)考虑完善合理,处置方式完备合理;配送保障措施内容详尽、明确、清晰,阐述细致、透彻、条理清楚、思路清晰,对项目实际情况和关键难点把握充分,保障方法合理有效、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每项均满足上述描述及项目需求,没有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得满分2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的扣5分,每一项方案内容每有1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分,每一项方案最多扣5分,扣完为止。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或过于简陋、缺少关键节点说明或说明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1.7上午部分F31.售后服务能力及方案评审评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能力及方案(①售后服务计划及保障措施(包括售后服务响应、技术支持)、②售后服务团队配置、③售后应急预案、④售后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以上4项方案内容全部提供,售后服务计划充分考虑了用户实际情况及使用需求、内容全面,保障措施得当有力、响应及时;售后服务团队配置搭配合理、分工明确、人员经验丰富、素质高,有稳定售后服务团队,有固定的售后人员且售后服务人员联系方便,能够提升售后服务效率的;售后应急预案考虑全面,有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承诺详细明确,并有合理可行的奖惩措施;每项均满足上述描述及项目需求,没有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得满分1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的扣2.5分,每一项方案内容每有1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0.5分,每一项方案最多扣2.5分,扣完为止。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或过于简陋、缺少关键节点说明或说明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1.7上午部分F32.质量承诺及违约责任承诺评审评分(5分)1.结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及实际情况制定有详细的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且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符合实际情况的得3分,否则得1.5分,未提供则不得分;(2)针对质量承诺有违约惩罚措施,且违约处罚措施明确,契合实际的得2分,否则得1分,未提供则不得分。2.1.7上午部分F33.仓储能力及管理水平评审评分(3分)1.仓储能力:投标人具备仓储能力的得2分。2.仓储管理水平:投标企业仓库管理规范,全面实现现代化仓储设施设备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得1分,否则,得0分。注:仓储为企业自有的,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明中无仓储面积的以委托合同中面积为准)复印件;租赁或委托的,应提供租赁或委托合同及房产的房产证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明中无仓储面积的以委托合同中面积为准)复印件或标注有仓储面积的许可证复印件,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能指向投标人的,则该项不得分。2.1.7上午部分F34.类似业绩评审评分(2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0.5分,满分2分。类似业绩是指202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的类似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合同(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主评价等证明材料)。评审小组根据项目情况,结合各投标人业绩进行判定,所提供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的业绩为有效业绩。一、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有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次采购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的排序推荐中标投标人,拟选定一名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1.1关于中小企业:1.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等同于中小微企业。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文件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4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5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不允许分包。1.1.6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1.2关于监狱企业:1.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二、评标委员会2.1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2.2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评标专家应当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行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招标纪律,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三、评标原则3.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保密”的原则。3.2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和参考。3.3询标只针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和问题,投标人澄清问题不允许超出要求的范围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评标委员会专家对所有投标文件一一进行独立审核和评价,客观公正的对每个投标文件进行独立打分。四、评标纪律4.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4.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3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不得向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4评标委员会如有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负责转告。4.5不允许任何人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会场(已经公开的价格等资料除外),所有资料不得复制,完成评标后所有材料如数交还。4.6违反上述规定对评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标程序和标准5.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5.1.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5.1.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具体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5.1.3符合本章第5.1.1、5.1.2项规定的投标文件视为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审,可以进行技术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1.4在评审过程中,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商务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排序。若以上顺序排列相等,则评标委员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5.1.5若单个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5.1.4款规定处理,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5.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2.1分值构成(1)价格部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5.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5.2.3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价格部分评分标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5.3综合比较与评价5.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5.2.3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1)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对价格部分评分,得分F1;(3)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评分,得分F2;(4)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评分,得分F3;(5)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计算评标总得分。5.3.2价格部分(F1)、技术部分(F2)及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3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4投标文件的澄清5.4.1投标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4.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5评标结果5.5.1本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上述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列;若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顺序排列相等,则评标委员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5.5.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5.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试剂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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