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招标公告(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2024)
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4月17日
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的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釆计[2024]000025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01548-20240411-35
4、采购项目预算:552,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552,000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552,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①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②本项目具有行业特殊性,允许投标人为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投标人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则该投标人须持有总公司或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分公司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总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出现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全部按无效投标处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4月17日 至2024年04月24日,
24小时, 在
http://www.zzzyjy.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www.zzzyjy.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9:00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段子娴
2、电话:15869700504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2)地 址:茶陵县云盘社区光辉路
(3)联系人:段子娴
(4)邮 编:412400
(5)电 话:15869700504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诚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茶陵县紫云街头铺村委会办公大楼六楼
(3)联系人:陈黄芳、严妮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25665019
(6)电子邮箱:chengtai88@163.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新点软件
(3)电 话:0731-28101310
(4)电子邮箱: QQ:3562613576
附件下载:
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定稿).doc
采购明细.doc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釆计[2024]000025号采购代理编号:1101548-20240411-35采购人: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株洲诚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4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8一、总则20二、招标文件21三、投标文件22四、投标26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7六、中标信息公布29七、合同签订30八、政府采购政策31九、其他规定33第三章资格审查341.资格审查主体342.资格审查343.资格审查结果35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9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9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411.评标方法412.评标程序41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14.投标文件的澄清41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26.推荐中标候选人427.编写评标报告428.评标报告复核429.停止评标4310.废标43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3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4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45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46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47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48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50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50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51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52第五章采购需求53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53第二节服务技术要求53第三节商务要求54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6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6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9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0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1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2一、开标一览表64二、投标保证金65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6三、授权委托书67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68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76五、投标函79六、分项报价81七、采购需求响应82八、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84九、采购需求偏离表85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86十一、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89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0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的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釆计[2024]000025号3、采购代理编号:1101548-20240411-354、采购项目预算:552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年限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552000.00其他商业保险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552000.00//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②本项目具有行业特殊性,允许投标人为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投标人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则该投标人须持有总公司或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分公司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总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出现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全部按无效投标处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投标相关程序规定(株洲)》。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4日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3、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4日。4、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中使用CA证书登录"会员端",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找到对应的标段信息点击后面的“操作”按钮,再点击“我要投标”;然后在“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中,找到对应的项目信息点击后面的“下载”按钮,进行文件下载(注:须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进行文件下载操作,逾期将不能进行下载)。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的,应及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3、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3、其他补充说明(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投标相关程序规定(株洲)》。(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zzyjy.cn/)中使用CA证书登录“会员端”,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找到对应的标段信息点击后面的“操作”按钮,再点击“我要投标”;然后在“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中,找到对应的项目信息点击后面的“下载”按钮,进行文件下载(注: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的,须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投标报名进行“文件下载”操作,逾期将不能进行下载)。(3)请投标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4)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咨询QQ:3562613576或0731-28101310。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段子娴(2)电话:15863700504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2)地址:茶陵县云盘社区光辉路(3)联系人:段子娴(4)电话:1586370050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株洲诚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茶陵县紫云街头铺村委会办公大楼六楼(3)联系人:陈黄芳、严妮(4)电话:0731-25665019(5)电子邮箱:chengtai88@163.com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联系人:新点软件(3)电话:4009980000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是,(预留采购份额)■否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段子娴联系电话:15863700504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地址:茶陵县云盘社区光辉路联系人:段子娴联系电话:15863700504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株洲诚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茶陵县紫云街头铺村委会办公大楼六楼电话:0731-25665019联系人:陈黄芳、严妮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②本项目具有行业特殊性,允许投标人为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投标人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则该投标人须持有总公司或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分公司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总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出现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全部按无效投标处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答疑会时间:年月日时分。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1、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的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2、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招标文件中,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序列号等字符的条款算一项商务或技术要求项数,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第9.1款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价:单价1200元/人年,总价¥552000.00元;最高限价:单价1200元/人/年,总价¥552000.00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开标一览表》所填投标报价应与交易平台上的电子“开标一览表”所填投标报价保持一致。(3)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按第二章第22.1款要求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或未书面声明哪个有效的,其投标无效。(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附表1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计算第17.1款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为:/。第18.1款分包不允许分包第19.6款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电子签章)。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电子评标系统导出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共三份,并装订成册。四、投标第20.1款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通过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加密。未按要求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无法接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4.1款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第24.2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无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规定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名称: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地址:茶陵县云盘社区光辉路联系人:段子娴联系电话:15863700504名称:株洲诚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茶陵县紫云街头铺村委会办公大楼六楼电话:0731-25665019联系人:陈黄芳、严妮七、合同签订第31.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其他方式招标人不予受理)提交时间:在签订采购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缴纳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八、政府采购政策第33.9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株洲市已实施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有融资需求的,可按本章节附件1、附件2、所列流程申请或附件3向所列银行咨询办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4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件4、附件5。九、其他规定第35.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第35.1(2)项质量保证金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35.2款补充的其他内容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茶财购〔2020〕103号文件收取,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壹万元整。第36.1款其他规定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相关网上开标操作流程及操作规则,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http:\\www.zzzyjy.cn\\操作指南\视频教程\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操作视频))查看具体操作视频。2、请投标人提前做好相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开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且在株洲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项目开标室\互动交流栏中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应当当场书面作出答复,并做好记录。4、电子投标注意事项:为保证各投标人顺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咨询联系方式:13077076665;QQ:541000828;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附件1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一)、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二)、资料审查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三)、签订贷款协议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四)、贷款发放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五)、按期还款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六)、业务终止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附件2附件2: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征信中心a.接收融资需求中的订单信息进行贷前审核b接收采购合同信息,确认回款路径已锁定,放供应商款c.接收支付申请和支付信2.授权查看历史中标及息及时进行贷后管理执行记录3.勾选中标订单,提融资申请0.每日将数据发送至平台采购单位1资金提供方1采购单位2资金提供方2应收账款融资1.查看中标公服务平台告,寻找客户采购单位n资金提供方n株洲市政后系统府采购网4.提交融资成交信息,财政部门锁定回款账户附件3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 号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蒋宁15873361819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曾名志137863600803光大银行株洲分行马文胜139073345694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泰莹180733652995工商银行株洲分行易铁建18673383317 282958516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张亚虹158733785837中国银行株洲分行陈向红15096360998 288171188邮储银行株洲分行李燕京186733224339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张维1380731282110渤海银行株洲分行何习之18975347745 2298711911浦发银行株洲分行言磊1397331989313广发银行株洲分行张琳18565608267 2886815814华夏银行株洲分行程玥瑄18673301515 2886859515民生银行株洲分行刘海峰18273272755 2886100216北京银行株洲分行曾艳13087339502 2588556917招商银行株洲分行***18273331270 22753977附件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的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备注: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附件5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产品/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产品/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产品\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二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保证金(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5)投标函(6)分项报价(7)采购需求响应(8)合同条款偏离表(9)采购需求偏离表(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1)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标的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4.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投标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5.投标标的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标的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的详细说明;(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8.分包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2投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8.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9.投标文件的签署19.1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5电子投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均以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9.6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以下统称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9.7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其投标无效。四、投标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通过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加密。未按要求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无法接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1.投标截止期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投标地点。21.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2.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3.串通投标行为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4.开标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2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3)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4.3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投标人名称;(2)检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3)解密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唱标;(5)投标人通过电子开标系统在开标记录上确认24.4开标时,通过电子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4.8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特殊情况。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或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已在系统内评标的,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评标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9.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6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履约担保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政府采购政策33.政府采购政策33.1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3价格评审优惠:(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3.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3.8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3.9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九、其他规定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1合同价款支付(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35.2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2授权代表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按第二章第14.1(1)项要求提供:(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如有)是否按第二章第14.1款要求提供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第二章第14.2款、本章第2.4(3)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7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 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结论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本章第二节规定修正第5.2(1)项价格评审优惠①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如下:□ 货物采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 / 的扣除。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工程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 / 的扣除。■ 服务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 10% 的扣除。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如下:□ 货物采购: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 工程采购: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 服务采购: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价项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第二节第12.1、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2投标文件格式第二章第二节第12.1、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或缺、漏项的,为不合格)3商务技术文件的签署、盖章商务技术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4投标报价(1)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6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实质性响应(1)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偏离,若有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8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偏离的项数之和≥10项,投标无效。9其他(1)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结论合格/不合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标的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2(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各评审因素分别按百分制计分时)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附表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1价格评价项(A1)02技术评价项(A2)0.603商务评价项(A3)0.40合计1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价格评价项(F=100分)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100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F1=F+ F优先采购加分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2技术评价项(F=100分)项目实施方案30分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实施工作方案、工作流程、保险责任、保障措施、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完整性、科学性、可实施性程度进行综合评价:①方案思路清晰完整、重点突出、充分结合实际情况且可实施性非常强的计30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突出重点、描述较清晰,可实施性强的计25分;③方案内容完整性一般、没有突出重点、描述清晰,可实施性一般的计20分;④方案欠合理,可实施性较差,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计15分;评价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服务质量15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通报》中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消费投诉指标情况统计表中的亿元保费投诉量进行综合比较评价:1.亿元保费投诉量≤3件/亿元,计15分;2.3件/亿元<亿元保费投诉量≤4件/亿元,计10分;3.亿元保费投诉量>4件/亿元,计5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2022年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通报》文件复印件或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总公司的对应数据,否则不予计分。)服务承诺方案15分根据各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方案所做出的承诺进行综合比较评价:①承诺雇主责任险+意外死亡伤残险总保额80万以上(含)/人的计15分。②承诺雇主责任险+意外死亡伤残险总保额75万以上(含)/人至80万/人的计10分。③承诺雇主责任险+意外死亡伤残险总保额75万以下/人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理赔服务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理赔服务方案(含理赔服务响应时段、理赔服务标准、理赔服务流程、理赔流程和绿色理赔通道等)进行评比:①理赔方案内容非常完善性、理赔流程非常合理性、理赔措施可操作性强的计20分;②理赔方案内容较完善性、理赔流程较合理性、理赔措施可操作性一般的计15分;③理赔方案内容不完善性、理赔流程不合理、理赔措施可操作性有欠缺的计10分;④理赔方案内容完整性较差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应急处理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诉及应急处置制度、流程进行评估等进行综合评价:①制度健全、方案重点突出、思路清晰完整、充分结合实际情况且可实施性非常强的计20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描述较清晰,可实施性强的的计15分;③方案编制简陋、只作简略说明没有突出重点,可实施性一般的计10分;④方案欠合理,可实施性较差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F2=F+F优先采购加分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3商务评价项(A3)︵100分︶类似业绩15分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来,承担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每个计5分,最多计3个。(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和保险单复印件,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查勘能力15分根据投标人承诺配备有专用于本项目的查勘定损理赔服务车,每提供一台计5分,满分15分。未配备计0分。(注:投标文件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牌号和车辆照片复印件,车身须有理赔勘查或客户服务标识,否则不计分。)专项服务团队30分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专项服务团队的人员配备方案,是否专业、全面且满足采购人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评价:①拟派的团队人员整体专业水平非常强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计30分;②拟派的团队人员整体专业水平强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计25分;③拟派的团队人员整体专业水平一般对满足项目需求有差距的20分;④拟派的团队人员整体专业水平差的计1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偿付能力10分投标人或其总公司2022年度偿付能力符合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00%(不含)以上的计10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0%(不含)-200%(含)的计7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0%(含)以下的计4分。(提供投标人或其总公司2022年度综合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未提供不计分)增值服务方案3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增值服务方案内容情况,综合比较评价:①增值服务方案充分结合实际情况且针对性非常强的计30分。②增值服务方案可实施性强的计25分。③增值服务方案可实施性稍有欠缺的计20分④增值服务方案内容简陋、只作简略说明的计15分。评价差或未提供不计分。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F3=F+F优先采购加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年限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其他商业保险服务具体详见本章第二节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552000.00552000.00说明:1、“包”为最小投标单位。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标的的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服务技术要求。第二节服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为确保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安全运行和有效监管,保障工伤(亡)人员的工伤待遇,维护劳动雇员的合法权益,按照茶陵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结合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的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二、服务目的采购方将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委托中标人营运管理。中标人需按照项目保险条例有关政策,做好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工作,中标人对采购人委托管理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采购人及茶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管。三、委托管理对象采购人委托中标人经办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的对象为:采购人管理的雇员,即以采购人确认的参保人员为被保险人。采购人方向中标人提供被保险人花名册的电子文档,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中标人对参保对象信息必须保密。4.保险责任、方案、保险费及缴纳(一)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及意外事故伤害;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9.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也负责赔偿。(二)保险方案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由雇主责任险+意外保险组成,雇主责任险死亡伤残不得低于总保额的70%。具体总保额由投保单位承诺的服务承诺方案设定。(三)保险费:1、根据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历年承保数据测算;★2、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保险费按1200元/人/年收取,具体投保人数和总保费以采购方实际数量为准;3、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4、中途新增投保人员按照本年度实际剩余月数缴纳保费。(四)保险费缴纳:一年支付一次,由采购人财务部门于乙方在保单出具后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五、赔付资金管理1、在协议期内中标人应加强服务管理,加大对工伤事故的查勘、核实力度,防范和杜绝虚假补偿。2、年度内保险费若有亏损,采购方应支持中标人调整下一年度承保方案并根据支付情况、政策变化、参保人数等综合因素调整保费。第三节商务要求一、承办机构工作条件要求1、设立机构。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所在地设立“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服务小组”(简称服务小组),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保险事故查勘、核实、理算、汇总、支付、归档、协调等工作,并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督。2、人员配置。服务中心应设立主管及审核岗、查勘岗、支付岗、会计统计岗;应配备专职服务团队,保证核实、支付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3、中标人提供办公设备以及服务系统,采购人不提供任何设备及硬件设施。4、中标人建立完善的理赔服务系统和信息反馈体系,确保信息传递、沟通顺畅。5、查勘期限:中标人自接到采购人事故报案之日起,县内24小时,县外3个工作日完成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6、赔付期限:中标人应在理赔资料齐全,多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在10个作日内将理赔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受益人或用人单位帐户。8、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履行管理职责。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向中标人缴纳保险费。2、负责对单位雇员进行监管,严格要求雇员按照政策积极地配合中标人查勘、核实工作。4、监督中标人经办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对单位雇员进行较好的风险意识培训,规避易发风险。6、本协议到期后,配合中标人结清协议期间内发生的未完结事项。(二)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1、接受采购人委托,对招标人雇员雇主责任保险赔付进行查勘、核实、纠纷调解及支付等具体工作。2、分析保险年度事故发生规律及保险政策的变化情况,提出下一年度保险费调整的建议。3、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管理目标,并制定服务质量监督制度。4、接收采购人的监督,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水平,接受采购人的年度考核。5、本协议终止时,配合采购人结算协议期间发生的未完结事项。三、其他事项1、服务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2、如采购人实行环卫市场化运营,合同自动解除;3、本项目投标报价以单价报价,具体投保人数和总保费以采购方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响应。带“★”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条款,如有偏离或缺漏,视为无效投标。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茶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意见(签章):年月日(注:本章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参考。合同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签订合同或进行补充修订或依法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地址:茶陵县云盘社区光辉路项目现场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服务期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响应时间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明细表七、采购需求响应八、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一、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索引表1资格审查索引表资格审查索引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资格审查标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对应内容1.开标一览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投标报价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 (元/人/年)大写金额: 我公司承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并承诺本项目保险费按1200元/人/年收取,具体投保人数和总保费以采购方实际数量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保证金根据湘财购【2021】16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4.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附件4-5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提供)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按第二章第14.1(1)项要求提供。(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4-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4-2-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二章第14.1(3)项要求提供。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本项目不适用)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附件4-5分包承诺注: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且要求合同分包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条第2款规定提供《分包承诺》,格式自拟。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索引表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审查内容及标准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索引表3评标索引表评标索引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评审因素评标标准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对应内容五、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七、采购需求响应八、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一、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六、分项报价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标的名称主要说明金额(元/年)备注12345............合计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七、采购需求响应(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二)拟投入项目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岗位备注...............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八、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九、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中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中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3.6款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不满足条件的不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2、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十一、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五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采购需求明细1.1.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年限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其他商业保险服务具体详见本章第二节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552000.00552000.00说明:1、“包”为最小投标单位。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标的的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服务技术要求。1.2.第二节服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为确保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安全运行和有效监管,保障工伤(亡)人员的工伤待遇,维护劳动雇员的合法权益,按照茶陵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结合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的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二、服务目的采购方将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委托中标人营运管理。中标人需按照项目保险条例有关政策,做好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工作,中标人对采购人委托管理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采购人及茶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管。三、委托管理对象采购人委托中标人经办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的对象为:采购人管理的雇员,即以采购人确认的参保人员为被保险人。采购人方向中标人提供被保险人花名册的电子文档,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中标人对参保对象信息必须保密。4.保险责任、方案、保险费及缴纳(一)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及意外事故伤害;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9.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也负责赔偿。(二)保险方案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由雇主责任险+意外保险组成,雇主责任险死亡伤残不得低于总保额的70%。具体总保额由投保单位承诺的服务承诺方案设定。(三)保险费:1、根据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历年承保数据测算;★2、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保险费按1200元/人/年收取,具体投保人数和总保费以采购方实际数量为准;3、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4、中途新增投保人员按照本年度实际剩余月数缴纳保费。(四)保险费缴纳:一年支付一次,由采购人财务部门于乙方在保单出具后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五、赔付资金管理1、在协议期内中标人应加强服务管理,加大对工伤事故的查勘、核实力度,防范和杜绝虚假补偿。2、年度内保险费若有亏损,采购方应支持中标人调整下一年度承保方案并根据支付情况、政策变化、参保人数等综合因素调整保费。第三节商务要求一、承办机构工作条件要求1、设立机构。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所在地设立“茶陵县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服务小组”(简称服务小组),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保险事故查勘、核实、理算、汇总、支付、归档、协调等工作,并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督。2、人员配置。服务中心应设立主管及审核岗、查勘岗、支付岗、会计统计岗;应配备专职服务团队,保证核实、支付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3、中标人提供办公设备以及服务系统,采购人不提供任何设备及硬件设施。4、中标人建立完善的理赔服务系统和信息反馈体系,确保信息传递、沟通顺畅。5、查勘期限:中标人自接到采购人事故报案之日起,县内24小时,县外3个工作日完成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6、赔付期限:中标人应在理赔资料齐全,多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在10个作日内将理赔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受益人或用人单位帐户。8、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履行管理职责。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向中标人缴纳保险费。2、负责对单位雇员进行监管,严格要求雇员按照政策积极地配合中标人查勘、核实工作。4、监督中标人经办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对单位雇员进行较好的风险意识培训,规避易发风险。6、本协议到期后,配合中标人结清协议期间内发生的未完结事项。(二)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1、接受采购人委托,对招标人雇员雇主责任保险赔付进行查勘、核实、纠纷调解及支付等具体工作。2、分析保险年度事故发生规律及保险政策的变化情况,提出下一年度保险费调整的建议。3、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管理目标,并制定服务质量监督制度。4、接收采购人的监督,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水平,接受采购人的年度考核。5、本协议终止时,配合采购人结算协议期间发生的未完结事项。三、其他事项1、服务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2、如采购人实行环卫市场化运营,合同自动解除;3、本项目投标报价以单价报价,具体投保人数和总保费以采购方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响应。带“★”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条款,如有偏离或缺漏,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工人雇主责任险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