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数据专线租用招标公告(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4-04-1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04-17 00:00:00至2024-04-22 23:59:59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9.9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国俊、王敏
项目联系电话
15559738769、13529067170
采购单位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7275828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建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滇池星晨15-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559738769、13529067170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4-J3-01356-YNJX-0002
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39.96
最高限价(万元):39.96
采购需求: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以租用的方式建设一条磨憨法庭到官渡区法院院机关的法院专网跨地州数据专线(200M),满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在法院专网网上办公办案、专网网上开庭、远程提讯、视频会议及各类信息数据、音视频信号传输等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评审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于中小微企业,不再另行减免。;(1)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17 00:00至2024-04-22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4-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保证金金额:2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4-23 09:00 其他:本项目为网上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19号
联系方式:0871-67275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建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滇池星晨15-6号
联系方式:15559738769、13529067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国俊、王敏
电 话:15559738769、13529067170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4.16定稿)(2).doc
2024-04-17
下载
采购文件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4.16定稿)(2).doc
2024-04-17
下载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4-J3-01356-YNJX-0002采购人: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建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三.获取采购文件-2-四.响应文件的提交-3-五.开启-3-六.公告期限-3-七.其他补充事宜-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总则-8-2.谈判文件-9-3.响应文件-10-4.递交-11-5.谈判-12-6.评审-12-7.成交和合同-13-8.询问与答复-14-9.质疑接收、回复、投诉-14-10.纪律和监督-15-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5-目录-26-资格审查部分-27-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7-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8-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9-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0-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六、其他-32-商务技术部分-33-一、谈判报价表-33-二、报价函-35-三、承诺书-36-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7-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8-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9-七、谈判保证金-42-八、中小企业声明函-43-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4-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5-十一、其他资料-46-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47-第六章评审方法-49-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4-04-23 09:30(北京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C2024-J3-01356-YNJX-0002。2.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399600.00元。5.最高限价:399600.00元。6.采购需求: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以租用的方式建设一条磨憨法庭到官渡区法院院机关的法院专网跨地州数据专线(200M),满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在法院专网网上办公办案、专网网上开庭、远程提讯、视频会议及各类信息数据、音视频信号传输等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8.服务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分支机构参与谈判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供应商性质提供下列材料:①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评审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于中小微企业,不再另行减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2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1.3.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04-17至2024-04-22,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元):01.4.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截止时间:2024-04-2309:30(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电子投标。3.其他: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5.五.开启1.时间:2024-04-2309:30(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开启时,需要供应商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网上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1.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地址: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19号联系人:代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871-672758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建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滇池星晨15-6号联系人:任国俊、王敏联系方式:15559738769、13529067170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 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19号 联系人:代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871-67275828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建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滇池星晨15-6号联系人:任国俊、王敏联系方式:15559738769、135290671701.1.4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预算金额399600.00元1.3.1采购需求数据专线租用采购,带宽200M,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1.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3.3服务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1.3.4踏勘不统一组织踏勘,确需踏勘的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过程必须遵守戒毒所管理制度及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随意拍照或视频,并对自身安全自行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全权承担。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其他要求:/。1.93.5.2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及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其他须全部满足2.1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书(如有)、补遗书(如有)或通知(如有)等。2.2.2供应商提出澄清申请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3.2.3谈判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谈判报价为总价,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利润、税金等的总和。(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4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399600.00元。3.3.1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算起)。3.4.1谈判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的金额:¥20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2)账户名称:云南建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亚洲体育城支行。(4)账 号:2502046109100062660。(5)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提交方式: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7)有效期限:谈判保证金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8)注意事项:①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②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5.3响应文件递交份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一份响应文件。4.1.1响应文件密封要求本项目无密封和标记的要求,只需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4.2.1.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4.2.1.3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响应文件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6.1.1谈判小组的组成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3.2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3名。7.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7.2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凭“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履约保证金收据、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验收报告”办理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不要求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约4800.00元,具体服务费的计算以项目实际完成的招标代理工作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采用差额累进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2011]534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成交人收取。2.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服务地点1.3.1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响应和偏离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谈判文件2.1谈判文件的组成本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4)响应文件格式;(5)服务内容及要求;(6)评审方法;(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2谈判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谈判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谈判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本章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谈判保证金。3.2谈判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组成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谈判报价的其他要素。3.2.3谈判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谈判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含税价(元)。3.3谈判有效期3.3.1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3.4谈判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谈判的,其谈判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后在政采云平台上传。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规定的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3.5.3响应文件递交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4.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响应文件的递交4.2.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1.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4.2.1.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3.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6.5.谈判5.1谈判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举行谈判会议。5.2谈判疑义供应商代表对谈判会议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谈判会议的,视同认可谈判会议结果。5.3谈判顺序本项目不抽取顺序。2.7.6.评审6.1谈判小组6.1.1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中因谈判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原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谈判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7.成交和合同7.1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发布媒介发布成交结果。7.3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4.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8.询问与答复凡对本项目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质疑接收、回复、投诉9.1质疑接收9.1.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建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871-63827969。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滇池星晨15-6号。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9.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3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9.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4)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2.10.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谈判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送邮件至(邮箱号码)。采用发送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谈判小组:(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谈判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此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合同签订时协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二、服务内容三、服务期限、地点(一)服务期限:。(二)服务地点:。四、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以上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金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金额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五、合同价款结算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2.负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对服务成果和内容进行验收。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整套相关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合同在服务期内提供服务,对服务内容及成果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持服务,并保证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方需求(包括人员、软硬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服务标准。2.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服务过程中(包含本项目配套软硬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商务谈判过程中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配合甲方共同对服务内容及成果进行验收。七、服务成果使用要求服务成果符合本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招标人相关规定标准,并满足甲方使用要求八、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期交付产品和服务,或所交付的产品和服务与合同标准不相符,甲方有权拒收或拒绝验收,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及利息,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照损失的金额进行赔偿。2.乙方逾期交付产品和服务应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从合同价款扣除,逾期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损失金额进行赔偿。九、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一、合同数量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丙方(鉴证方)一份。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一)合同书及附件。(二)中标通知书。(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四)乙方响应文件。十四、附件中标通知书。十五、乙方账户信息纳税识别号:开户行:开户名称:开户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1.目录资格审查部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其他商务技术部分一、谈判报价表二、报价函三、承诺书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五、授权委托书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技术规格偏离表八、谈判保证金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二、其他资料4.2.资格审查部分4.2.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分支机构参与谈判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证明材料。4.2.2.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供应商性质提供下列材料:①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2.3.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2.4.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2.5.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致:(采购人)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6.六、其他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商务技术部分4.2.7.一、谈判报价表供应商名称报价(元)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谈判保证金形式:金额:备注注:1、报价为总价,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利润、税金等的总和。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报价组成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 号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总计: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8.二、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谈判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竞争性谈判承诺书”所填写的最终报价,向你方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1.我方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谈判保证金。2.本谈判的谈判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服务。(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三、承诺书致:(采购人)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以下事宜:1、我公司在接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通知后,在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在个工作日内按照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洽谈合同签订事宜。(1)如因我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因我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或拒不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中标(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如因我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因我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或拒不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可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货/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达到项目验收标准。(1)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不按时供货、供货产品与投标(响应)文件中响应产品情况不一致等)/完成相关服务工作,或交付设备/服务工作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则没收我公司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我公司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不按时供货、供货产品与投标(响应)文件中响应产品情况不一致等)/完成相关服务工作,或交付设备/服务工作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使得项目资金被上级财政部门收回,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3)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严重超期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可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9.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反面4.2.10.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反面4.2.11.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一)服务内容响应表序号谈判文件服务内容响应文件服务内容偏离情况服务内容技术支持资料页码及条目号等(若有)12注:各供应商必须对谈判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11.1.服务内容技术支持资料(若有)4.2.12.七、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复印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13.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2.14.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2.15.十一、其他资料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5.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二、采购预算:399600.00元。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四、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以租用的方式建设一条磨憨法庭到官渡区法院院机关的法院专网跨地州数据专线(200M),满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在法院专网网上办公办案、专网网上开庭、远程提讯、视频会议及各类信息数据、音视频信号传输等需求。五、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系列标准的通知》、《云南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六、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数据专线租用采购(2024年度至2026年度)1项,项目实施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地点为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以及合同、招投标文件等所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承诺提供相关服务,网络带宽达到要求,满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网上办公办案、网上开庭、远程提讯、视频会议及各类信息数据、音视频信号传输等需求。八、专网要求:序号线路类型带宽(M)数量1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2001九、网络评测要求:需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满足设计规划、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的评测报告。十、运维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运维服务承诺函,应包含但不限于:1、保证专线全年7*24小时畅通,若在工作时间线路发生故障,必须在30分钟内恢复。若乙方不能及时恢复网络、给甲方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且不能提供正当解释理由的,甲方将视为合同违约,有权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2、若乙方产品在功能上有版本升级,应告知甲方。在网络维护期内,甲方可提出升级,由乙方无偿升级,网络维护期过后,升级维护费用由双方协商,乙方承诺提供优惠的升级费用和良好的服务。3、三年无偿技术支持服务(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无偿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现场服务、7*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咨询及远程服务、网络维护等服务。第六章评审方法一、谈判小组评审机构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1。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审纪律。(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谈判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谈判文件。(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谈判小组依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谈判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谈判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谈判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谈判小组职责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审纪律(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谈判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审原则评审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审只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审的依据。六、评审程序谈判会议程序:检查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会议及谈判顺序的抽取→开启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按本项目规定成交标准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一)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满足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分支机构参与谈判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供应商性质提供下列材料:①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评审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于中小微企业,不再另行减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2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二)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谈判。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3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4款规定,且谈判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算起)。符合性评审标准服务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内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符合性评审标准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及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其他须全部满足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谈判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8)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符合性评审标准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三)谈判谈判内容:服务要求、采购内容、谈判报价等。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竞争性谈判承诺及最后报价。(四)澄清有关问题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处理。(五)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谈判报价评分时给予谈判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谈判报价参与谈判报价评分。(2)请供应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谈判报价进行扣除。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的,联合体视同小微型企业,在谈判报价评分时给予联合体谈判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谈判报价参与谈判报价评分。(4)联合体中部分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且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谈判报价评分时给予联合体谈判报价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谈判报价参与谈判报价评分。2.监狱企业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谈判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谈判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供应商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七、推荐评定成交的标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最后报价最低且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除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若在最后报价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谈判,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谈判,最终推荐结果由谈判小组进行记名投票表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4-J3-01356-YNJX-0002采购人: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建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三.获取采购文件-2-四.响应文件的提交-3-五.开启-3-六.公告期限-3-七.其他补充事宜-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总则-8-2.谈判文件-9-3.响应文件-10-4.递交-11-5.谈判-12-6.评审-12-7.成交和合同-13-8.询问与答复-14-9.质疑接收、回复、投诉-14-10.纪律和监督-15-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5-目录-26-资格审查部分-27-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7-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8-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9-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0-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六、其他-32-商务技术部分-33-一、谈判报价表-33-二、报价函-35-三、承诺书-36-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7-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8-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9-七、谈判保证金-42-八、中小企业声明函-43-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4-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5-十一、其他资料-46-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47-第六章评审方法-49-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4-04-23 09:30(北京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C2024-J3-01356-YNJX-0002。2.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399600.00元。5.最高限价:399600.00元。6.采购需求: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以租用的方式建设一条磨憨法庭到官渡区法院院机关的法院专网跨地州数据专线(200M),满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在法院专网网上办公办案、专网网上开庭、远程提讯、视频会议及各类信息数据、音视频信号传输等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8.服务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分支机构参与谈判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供应商性质提供下列材料:①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评审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于中小微企业,不再另行减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2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1.3.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04-17至2024-04-22,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元):01.4.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截止时间:2024-04-2309:30(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电子投标。3.其他: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5.五.开启1.时间:2024-04-2309:30(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开启时,需要供应商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网上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1.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地址: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19号联系人:代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871-672758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建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滇池星晨15-6号联系人:任国俊、王敏联系方式:15559738769、13529067170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 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19号 联系人:代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871-67275828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建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滇池星晨15-6号联系人:任国俊、王敏联系方式:15559738769、135290671701.1.4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预算金额399600.00元1.3.1采购需求数据专线租用采购,带宽200M,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1.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3.3服务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1.3.4踏勘不统一组织踏勘,确需踏勘的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过程必须遵守戒毒所管理制度及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随意拍照或视频,并对自身安全自行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全权承担。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其他要求:/。1.93.5.2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及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其他须全部满足2.1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书(如有)、补遗书(如有)或通知(如有)等。2.2.2供应商提出澄清申请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3.2.3谈判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谈判报价为总价,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利润、税金等的总和。(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4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399600.00元。3.3.1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算起)。3.4.1谈判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的金额:¥20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2)账户名称:云南建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亚洲体育城支行。(4)账 号:2502046109100062660。(5)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提交方式: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7)有效期限:谈判保证金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8)注意事项:①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②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5.3响应文件递交份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一份响应文件。4.1.1响应文件密封要求本项目无密封和标记的要求,只需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4.2.1.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4.2.1.3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响应文件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6.1.1谈判小组的组成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3.2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3名。7.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7.2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凭“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履约保证金收据、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验收报告”办理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不要求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约4800.00元,具体服务费的计算以项目实际完成的招标代理工作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采用差额累进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2011]534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成交人收取。2.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服务地点1.3.1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响应和偏离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谈判文件2.1谈判文件的组成本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4)响应文件格式;(5)服务内容及要求;(6)评审方法;(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2谈判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谈判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谈判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本章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谈判保证金。3.2谈判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组成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谈判报价的其他要素。3.2.3谈判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谈判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含税价(元)。3.3谈判有效期3.3.1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3.4谈判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谈判的,其谈判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后在政采云平台上传。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规定的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3.5.3响应文件递交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4.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响应文件的递交4.2.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1.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4.2.1.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3.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6.5.谈判5.1谈判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举行谈判会议。5.2谈判疑义供应商代表对谈判会议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谈判会议的,视同认可谈判会议结果。5.3谈判顺序本项目不抽取顺序。2.7.6.评审6.1谈判小组6.1.1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中因谈判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原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谈判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7.成交和合同7.1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发布媒介发布成交结果。7.3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4.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8.询问与答复凡对本项目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质疑接收、回复、投诉9.1质疑接收9.1.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建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871-63827969。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滇池星晨15-6号。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9.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3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9.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4)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2.10.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谈判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送邮件至(邮箱号码)。采用发送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谈判小组:(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谈判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此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合同签订时协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二、服务内容三、服务期限、地点(一)服务期限:。(二)服务地点:。四、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以上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金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金额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五、合同价款结算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2.负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对服务成果和内容进行验收。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整套相关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合同在服务期内提供服务,对服务内容及成果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持服务,并保证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方需求(包括人员、软硬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服务标准。2.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服务过程中(包含本项目配套软硬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商务谈判过程中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配合甲方共同对服务内容及成果进行验收。七、服务成果使用要求服务成果符合本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招标人相关规定标准,并满足甲方使用要求八、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期交付产品和服务,或所交付的产品和服务与合同标准不相符,甲方有权拒收或拒绝验收,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及利息,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照损失的金额进行赔偿。2.乙方逾期交付产品和服务应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从合同价款扣除,逾期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损失金额进行赔偿。九、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一、合同数量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丙方(鉴证方)一份。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一)合同书及附件。(二)中标通知书。(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四)乙方响应文件。十四、附件中标通知书。十五、乙方账户信息纳税识别号:开户行:开户名称:开户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1.目录资格审查部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其他商务技术部分一、谈判报价表二、报价函三、承诺书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五、授权委托书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技术规格偏离表八、谈判保证金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二、其他资料4.2.资格审查部分4.2.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分支机构参与谈判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证明材料。4.2.2.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供应商性质提供下列材料:①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2.3.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2.4.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2.5.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致:(采购人)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6.六、其他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商务技术部分4.2.7.一、谈判报价表供应商名称报价(元)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谈判保证金形式:金额:备注注:1、报价为总价,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利润、税金等的总和。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报价组成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 号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总计: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8.二、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谈判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竞争性谈判承诺书”所填写的最终报价,向你方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1.我方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谈判保证金。2.本谈判的谈判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服务。(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三、承诺书致:(采购人)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以下事宜:1、我公司在接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通知后,在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在个工作日内按照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洽谈合同签订事宜。(1)如因我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因我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或拒不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中标(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如因我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因我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或拒不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可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货/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达到项目验收标准。(1)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不按时供货、供货产品与投标(响应)文件中响应产品情况不一致等)/完成相关服务工作,或交付设备/服务工作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则没收我公司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我公司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不按时供货、供货产品与投标(响应)文件中响应产品情况不一致等)/完成相关服务工作,或交付设备/服务工作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使得项目资金被上级财政部门收回,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3)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严重超期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可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9.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反面4.2.10.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反面4.2.11.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一)服务内容响应表序号谈判文件服务内容响应文件服务内容偏离情况服务内容技术支持资料页码及条目号等(若有)12注:各供应商必须对谈判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11.1.服务内容技术支持资料(若有)4.2.12.七、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复印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13.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2.14.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2.15.十一、其他资料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5.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二、采购预算:399600.00元。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四、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采购项目,以租用的方式建设一条磨憨法庭到官渡区法院院机关的法院专网跨地州数据专线(200M),满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在法院专网网上办公办案、专网网上开庭、远程提讯、视频会议及各类信息数据、音视频信号传输等需求。五、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系列标准的通知》、《云南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六、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数据专线租用采购(2024年度至2026年度)1项,项目实施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地点为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以及合同、招投标文件等所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承诺提供相关服务,网络带宽达到要求,满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法庭网上办公办案、网上开庭、远程提讯、视频会议及各类信息数据、音视频信号传输等需求。八、专网要求:序号线路类型带宽(M)数量1磨憨法庭数据专线租用2001九、网络评测要求:需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满足设计规划、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的评测报告。十、运维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运维服务承诺函,应包含但不限于:1、保证专线全年7*24小时畅通,若在工作时间线路发生故障,必须在30分钟内恢复。若乙方不能及时恢复网络、给甲方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且不能提供正当解释理由的,甲方将视为合同违约,有权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2、若乙方产品在功能上有版本升级,应告知甲方。在网络维护期内,甲方可提出升级,由乙方无偿升级,网络维护期过后,升级维护费用由双方协商,乙方承诺提供优惠的升级费用和良好的服务。3、三年无偿技术支持服务(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无偿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现场服务、7*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咨询及远程服务、网络维护等服务。第六章评审方法一、谈判小组评审机构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1。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审纪律。(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谈判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谈判文件。(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谈判小组依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谈判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谈判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谈判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谈判小组职责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审纪律(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谈判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审原则评审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审只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审的依据。六、评审程序谈判会议程序:检查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会议及谈判顺序的抽取→开启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按本项目规定成交标准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一)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满足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分支机构参与谈判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供应商性质提供下列材料:①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评审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于中小微企业,不再另行减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2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二)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谈判。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3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4款规定,且谈判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算起)。符合性评审标准服务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内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符合性评审标准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及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其他须全部满足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谈判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8)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符合性评审标准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三)谈判谈判内容:服务要求、采购内容、谈判报价等。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竞争性谈判承诺及最后报价。(四)澄清有关问题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处理。(五)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谈判报价评分时给予谈判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谈判报价参与谈判报价评分。(2)请供应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谈判报价进行扣除。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的,联合体视同小微型企业,在谈判报价评分时给予联合体谈判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谈判报价参与谈判报价评分。(4)联合体中部分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且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谈判报价评分时给予联合体谈判报价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谈判报价参与谈判报价评分。2.监狱企业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谈判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谈判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供应商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七、推荐评定成交的标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最后报价最低且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除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若在最后报价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谈判,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谈判,最终推荐结果由谈判小组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据专线租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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