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定制线路接送服务 交通运输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小学2024)


定制线路接送服务

项目概况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定制线路接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211]GWCG[DY]2024001
2、项目名称:定制线路接送服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定制线路接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5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94,565.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5080000-交通运输管理服务
定制线路接送服务
1(项)

定制线路接送服务,1项。
1,570,000.00
交通运输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26日起至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结束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每年1月-6月期间评审的项目,供应商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4)供应商需为依法设立具有公共汽车客运服务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4-04-18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23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04-24 09: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04-24 09:15:00,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小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北路33号
联系方式:0592-6261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3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雅祯、杜亚娟
电话:0592-2229570、223302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8日

相关附件:

定制线路接送服务-文件集.zip

福建省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定制线路接送服务备案编号:CGXM-2024-350211-00035[2024]00032项目编号:[350211]GWCG[DY]2024001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小学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4月-第1页-第一章协商邀请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定制线路接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项目编号:[350211]GWCG[DY]20240012、项目名称:定制线路接送服务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采购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名称191350200791276993B厦门公交集团集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信用记录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每年1月-6月期间评审的项目,供应商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需为依法设立具有公共汽车客运服务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被邀请供应商直接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协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详见协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9、以上如有变更,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关注。10、联系方式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小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北路33号邮编:361024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92-6261075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邮编:361004联系人:黄小姐、杜小姐联系电话:0592-2229570、2233020附1:账户信息协商保证金账户-第3页-开户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对应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协商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7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94,565.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定制线路接送服务1.001,570,000.00项交通运输业否-第4页-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一、协商须知前附表1本须知前附表的项号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序号采购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1项目编号:[350211]GWCG[DY]2024001项目名称:定制线路接送服务采购人名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小学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编号:[350211]GWCG[DY]2024001项目名称:定制线路接送服务采购人名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小学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编号:[350211]GWCG[DY]2024001项目名称:定制线路接送服务采购人名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小学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编号:[350211]GWCG[DY]2024001项目名称:定制线路接送服务采购人名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小学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协商响应申明函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资格要求:1、详见第一章《协商邀请》;2、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采购包1:资格要求:1、详见第一章《协商邀请》;2、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采购包1:资格要求:1、详见第一章《协商邀请》;2、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采购包1:资格要求:1、详见第一章《协商邀请》;2、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采购包1:-第5页--第5页--第5页--第5页-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3-第6页--第6页--第6页--第6页-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协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第7页--第7页--第7页--第7页-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6.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0份、副本0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1份。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本须知第6.5条“响应文件的格式”;响应文件份数:正本0份、副本0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1份。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本须知第6.5条“响应文件的格式”;响应文件份数:正本0份、副本0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1份。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本须知第6.5条“响应文件的格式”;响应文件份数:正本0份、副本0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1份。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本须知第6.5条“响应文件的格式”;46.6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56.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9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9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9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9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611.1协商标准和方法:在保证本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协商标准和方法:在保证本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协商标准和方法:在保证本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协商标准和方法:在保证本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7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816.3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9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0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第8页-11其他事项: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本(光盘或U盘),但供应商仍需提交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取消采购文件中有关纸质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因评审场所条件限制,本项目无法进行远程协商,供应商应派代表到现场。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3、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健康开展的通知》等政策,投标人中标后如需融资,可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网”(网址:https://zfcg.czt.fujian.gov.cn/zcdservice/zcd/home/index)办理合同融资。二、协商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采购活动的专门规定关于电子采购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采购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采购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若增列内容与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采购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响应文件:a.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协商小组有权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b.供应商应在协商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采购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响应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采购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除本增列内容第③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协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④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文件无效。⑤关于供应商的CA证书:a.参加协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b.供应商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供应商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⑥其他:无-第10页-附件4、协商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注:1、在此项下提交的“协商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的,提供电子保函电子格式。2、协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3页-附件5、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注:1、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在此作出说明,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2、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自身其它资料。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4页-三、单一来源报价资料附件6、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总价协商保证金备注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元整注:1、若有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标的的数量、品牌、金额等。2、首次报价和协商后最终报价均可使用本表,在“备注”中注明清楚即可。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5页-附件7、采购标的成本说明(格式自定)-第36页-附件8、同类项目合同价格说明(格式自定)-第37页-附件9、供应商相关专利、专有技术情况说明(格式自定)-第38页-四、技术商务条款响应情况附件10、标的说明或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附件10.1、标的说明一览表格式如下:采购包标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制造商/服务商名称型号规格品牌详细性能说明配置/组成清单说明(若有)-第39页-附件10.2、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需求自拟格式)备注:采购方根据项目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方案或其他相关材料。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0页-附件11、协商内容及要求响应表采购包/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文件协商内容及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若有)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第四章“协商内容及要求”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1页-附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2.1、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2页-福建省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定制线路接送服务备案编号:CGXM-2024-350211-00035[2024]00032项目编号:[350211]GWCG[DY]2024001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小学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4月第一章协商邀请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定制线路接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项目编号:[350211]GWCG[DY]20240012、项目名称:定制线路接送服务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采购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名称191350200791276993B厦门公交集团集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信用记录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信用承诺制” 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财务状况报告 补充说明每年1月-6月期间评审的项目,供应商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需为依法设立具有公共汽车客运服务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被邀请供应商直接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协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详见协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9、以上如有变更,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关注。10、联系方式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小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北路33号邮编:361024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92-6261075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邮编:361004联系人:黄小姐、杜小姐联系电话:0592-2229570、2233020附1:账户信息协商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对应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协商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7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94,565.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定制线路接送服务1.001,570,000.00项交通运输业否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一、协商须知前附表1本须知前附表的项号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序号采购文件(第三章)编 列 内 容1项目编号: [350211]GWCG[DY]2024001 项目名称: 定制线路接送服务 采购人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小学 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23资格要求: 1、 详见第一章《协商邀请》; 2、 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 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协商响应申明函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协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6.4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0 份、副本 0 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1 份。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本须知第6.5条“响应文件的格式”;46.6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56.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 90 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611.1协商标准和方法:在保证本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7监督管理部门: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816.3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9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0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11其他事项: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本(光盘或U盘),但供应商仍需提交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取消采购文件中有关纸质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因评审场所条件限制,本项目无法进行远程协商,供应商应派代表到现场。 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3、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健康开展的通知》等政策,投标人中标后如需融资,可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网”(网址:https://zfcg.czt.fujian.gov.cn/zcdservice/zcd/home/index)办理合同融资。二、协商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采购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采购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采购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若增列内容与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采购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响应文件:a.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协商小组有权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b.供应商应在协商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采购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响应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采购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除本增列内容第③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协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④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文件无效。⑤关于供应商的CA证书:a.参加协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b.供应商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供应商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⑥其他:无第三章协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采购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采购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或工程。2.2“采购方”指组织采购标的采购活动的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2.3“供应商”指采购文件第一章第4条被邀请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协商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5“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3.1一般规定(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协商邀请》。4、参与协商的费用4.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协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的组成5.1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项目协商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由下列部分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第一章协商邀请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协商须知正文第四章协商内容及要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2.1采购方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更正公告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四、响应文件的编写6、响应文件6.1响应文件的编制(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6.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响应文件应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6.2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3响应文件的语言(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6.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6.5响应文件的格式(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5)响应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方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响应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①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②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6.6供应商报价(1)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供应商报价仅作为协商的参考,不得未经协商直接确定为成交价格。最后的成交价格应以协商后确定的价格为准。6.7响应有效期(1)响应文件从采购文件第一章所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协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1)采购文件载明的响应有效期: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2)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得少于采购文件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响应文件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采购方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方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6.8协商保证金:协商须知前附表若有要求提交协商保证金的,则按照下列条款执行(1)协商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相应协商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协商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报价有效期,否则报价无效。(3)提交①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协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户)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采购文件载明的协商保证金账户提交协商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②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协商保证金的,可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协商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4)退还①未成交的协商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结果公告将作为采购方通知供应商可以办理退还协商保证金的书面形式。结果公告刊登之后,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方提交或者确认清晰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提交协商保证金收据凭证(如果有开具的话),以便采购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造成协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方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②成交的协商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成交合同签订之后,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方提交或者确认清晰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并随附一份成交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但要加盖成交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便采购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造成协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方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5)若出现本章第6.7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协商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相应延长协商保证金有效期,采购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协商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①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②除因不可抗力或本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③未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④法律、法规或其他规章制度或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保证金的情形;※若上述协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方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响应文件的提交7.响应文件的递交7.1供应商应按照协商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7.2响应文件须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递交,并由其参与本项目协商。7.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方。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8.响应文件未在协商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的,采购方将根据项目情况依法另行组织采购或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协商9.协商小组9.1采购方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建协商小组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适当时间里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供应商进行协商,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9.2协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10.文件审查10.1协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1.协商并确定成交价格11.1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协商小组与供应商就价格进行协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12.协商终止1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13.项目取消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方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14.保密要求14.1协商小组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对协商情况以及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七、成交与政府采购合同15.成交15.1成交结果信息的公布(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含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上以结果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2)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5.2成交通知(1)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6.政府采购合同16.1履约保证金(若有):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见协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16.2签订依据: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6.3合同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6.4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6.5合同公告: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6.6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6.7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采购文件中未予列明)。16.8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1)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3)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将合同转包,或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7.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18.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四章协商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1本项目为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小学定制线路接送服务,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服务期限自2024年4月26日起至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止。二、技术要求2服务内容2.1服务内容2.1.1定制岩内村至后溪中心小学线路,需车辆2辆,35-40座。2.1.2定制永翔新城至后溪中心小学线路,需车辆3辆,其中50-60座2辆及35-40座1辆。上述投入车辆以***门核发的行驶证为准。2.2车辆要求为手续齐全的专用车辆。2.3接送时间:早上7:00-8:00;中午11:40-14:20;下午16:30-17:30(具体以实际要求为准)。2.4上下学接送行驶路线、停靠地点、趟次。2.4.1接送路线要求:(以下每日往返次数,可能一次需要1趟或2趟或3趟,供应商报价时须综合考虑)2.4.1.1后溪中心小学1:50-60座2辆;35-40座1辆,集美区孙坂路—乡道集美区崎沟村路—集美大道—乡道集美区集美北大道—乡道集美区东宅村路(每台车每日往返4次);2.4.1.2后溪中心小学2:35-40座1辆,乡道集美区岩内村路—岩通路—圣岩路—圣果路—珩圣路—天水路—集美北大道—孙坂北路—乡道集美区孙坂路—集美区后垵村村路—集美区孙坂路—乡道集美区岩内村路(每日往返4次);2.4.1.3后溪中心小学3:35-40座1辆,集美区岩内村村路—岩通路—圣岩路—圣果路—珩圣路—天水路—乡道集美区集美北大道—乡道集美区东宅村路—集美区孙坂路—集美大道。(每日往返4次);2.5车辆数量、线路与班次需求,将视学校工作需求随时调整,如有调整班次,以成交单价按实结算。3服务期限要求3.1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2024年4月26日起至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止,服务期间学校将对服务情况进行考评。具体线路安排以集美区教育局批准为前提,期间如遇政策与合同相抵触的,合同自动终止。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不能按承诺的条款提供服务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2成交供应商应在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熟悉线路、车辆安排、人员保障等所有准备工作。4总体技术要求4.1车况要求4.1.1★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全部车辆必须为供应商自有车辆,并承诺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拟投入的全部车辆提供给采购人确认,保证学校使用要求。4.1.2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全部车辆要求均为手续齐全的专用车辆。4.1.3供应商提供满足各线路乘车人员总数车载定员的车辆5辆。同样座数的车辆要求车型颜色一致。车载定员以市运管处核发的营运证为准。4.1.4供应商应保证全部车辆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4.1.5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座位无损坏,车体内外清洁。4.1.6供应商应每天对车辆进行打扫、整理,保持车辆的整洁干净。4.1.7供应商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的行驶安全。4.2驾驶员要求4.2.1驾驶员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各种证件,驾驶技术良好,且与供应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4.2.2本项目需配备5名专职驾驶员,驾驶员需具备取得A1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上、不超过60周岁(不含),3年内无出现重大交通责任事故。4.2.3驾驶员须在工作中做到积极主动、安全、准时,在服务态度上做到热忱、周到、讲礼貌。4.2.4在提供服务期间,驾驶员须服从采购人的调度安排,否则采购人有权提出调换驾驶员。4.2.5驾驶员应熟悉学校车辆行驶路线道路交通情况。4.2.6供应商应保证所有驾驶员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须更换,则须提前一个月报备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办理车辆标牌重新申请手续,车辆标牌换领完成后方可变更驾驶人。4.2.7供应商须配备备用驾驶员以防止原定驾驶员因故不能到岗。5服务要求5.1供应商应承诺按时准点的将车辆发出,确保学生上课时间,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发车造成延误,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5.2供应商应承诺若由于车辆发生故障、事故而不能正常运行,供应商负责及时调度应急车辆以保证采购人工作的正常需求。5.3供应商应承诺在车辆营运过程中,供应商应保证学生安全。若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切损失和赔偿由供应商承担,并由供应商与保险公司协调处理,做好理赔善后工作。5.4供应商应承诺合同服务期间,采购人如需变更或遇道路限制措施等情况,对线路、人数、站点、时间等做必要调整,供应商必须在不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协助配合。5.5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车辆、人员与服务遵守政府有关法规,不得擅自改变(降低)所提供车辆的标准(规格、型号等)。如未能按照承诺提供车辆的规格、型号,私自改变(降低)车辆标准的,每天每条线路扣除服务费1000元。5.6供应商应承诺采购人采纳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线路等服务计划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私自修改行驶线路、上车地点。一旦发现属实每次扣除服务费1000元。5.7供应商应承诺驾驶员与专职调度员等,纳入采购人车队统一管理,服从采购人管理与调度,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5.8供应商应承诺对所安排的车辆、驾驶员和线路匹配应相对固定。(线路如有更改,双方商量确定)。6技术响应要求6.1供应商应提供服务保障方案。必须保障有备用车(不含在本次提供服务的5辆车之内)及相应数量的备用驾驶员作为突发事件的临时调度用车及临时调度人员。并提供5名及以上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6.2供应商应指派一名熟悉车辆管理的人员,作为本项目的专职调度员(不作为驾驶员),专职调度员主要负责用车单位的日常回访、车辆超速处理、投诉及建议等车辆管理相关事宜。6.3★供应商须提供经年检的全部车辆的行驶证的扫描件、保险合同扫描件(明确保险种类、乘客保险人数及承运人责任险人数)、产权证明材料扫描件(车辆产权证明材料上载明的名称须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一致)。6.4★供应商应负责交纳所有车辆的全部费用(包括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运输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供应商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6.5★供应商应书面承诺为每个座位投保,每座位车上人员险(乘客)≥120万元人民币。6.6供应商应明确服务内容并对服务车辆的行车安全和预防性维护、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做出承诺。6.7供应商须提供车辆的品牌、型号、上市时间、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行驶里程、购买时间、性能及是否有大修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汽车生产厂家车型彩页、官网截图等)。6.8供应商须提供每辆车的外观和内饰彩色照片,并做必要的说明。6.9供应商须提供车辆调度方案、车辆服务计划、实施方案及应急保障方案。6.10供应商须提供投入本项目驾驶员(含备用驾驶员)的年龄、驾龄、相关驾驶资历等情况的说明,并提供投入本项目驾驶员(含备用驾驶员)的驾驶执照扫描件。6.11供应商须提供保障采购人临时调度用车、零星用车的相应书面承诺。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2024年4月26日起至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结束2交货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条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1)验收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政府文件等均为验收依据。(2)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提供相应接送服务后,由采购人根据其服务质量进行验收。2、期次2,说明: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合同支付方式1、详见序号8,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说明:收取时间:合同签订时提交。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 退还时间:在合同履约完毕且无合同纠纷后7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退清履约保证金。 提交方式:允许供应商自行选择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式。 不予退还的情形: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8其他本表由于系统限制编辑,序号6合同支付方式以本项内容为准:按学期结算,每个学期结束后,供应商按实际结算金额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其他商务要求:8、报价要求8.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供应商必须对采购项目的所有内容及服务进行报价响应。8.2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8.3对于每条线路,供应商每条路线的报价在服务期内(综合单价包括上述条款所列的全部费用)不变,并以每学期实际开通的路线进行结算。8.4本项目报价为服务期间内的所有费用的综合体现,应包括:驾驶员、调度员等员工工资、管理费用、福利费用、车辆折旧费、燃油费、清洁用品、服装费、违章罚款费、临时任务等突击费、税收、保险、维修保养费、过路过桥费以及所有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一旦成交,成交综合单价不得更改,也不能要求采购人对其报价做出任何形式的补偿。8.5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570000元是按照服务期限1学年为依据进行测算,因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自2024年4月26日开始,因此,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94565元,供应商总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8.6供应商需根据下表格式,报出每条线路服务期内的综合单价,并汇总出总报价,具体如下:序号线路车型数量单价(元/辆)小计(元)1后溪中心小学150-60座2辆35-40座1辆2后溪中心小学235-40座1辆3后溪中心小学335-40座1辆总报价合计(元):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总报价应为2024年4月26日起至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结束止所有费用的综合体现。2.服务期内,若因采购人原因需减少运营天数,则按以下方式进行结算,结算总价=该条线路成交单价÷服务期内总的运营天数×实际运营天数。3.同种车型的车辆报价需一致。9、响应文件要求9.1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成本分析,并列出各种费用的组成;同时还应提供同类项目的业绩及成交金额等。9.2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存在的技术优势,并对本次采购所涉及的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进行说明。9.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成交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方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供应商应赔偿采购方该损失。10、其他事项10.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10.2资格承诺函格式: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四、其他事项无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十、履约保证金□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十一、合同期限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注: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供制作响应文件时参考,供应商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本次协商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减少响应文件的格式内容。封面格式福建省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供应商名称:单位负责人名称:授权代表名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目录一、协商响应声明附件1、《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参加协商的可无须提供本函)二、供应商基本情况附件3、供应商基本资质材料附件4、协商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附件5、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三、单一来源报价资料附件6、报价一览表附件7、采购标的成本说明(格式自定)附件8、同类项目合同价格说明(格式自定)附件9、供应商相关专利、专有技术情况说明(格式自定)四、技术商务条款响应情况附件10、标的说明、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附件11、协商内容及要求响应表附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一、协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协商邀请,本供应商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填写“全称”)参加协调,并提交采购文件规定份数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根据本函,本供应商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1、确认:1.1所投采购包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最终成交价格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有效报价为准。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若有),包括其澄清或修改(若有),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2、承诺2.1采购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内容及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2协商保证金:若出现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2.3协商有效期: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采购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2.4若成交,则按照采购文件、我方响应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2.5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我方的报价。3、声明3.1我方具备采购文件第一章载明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我方承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2与本项目协商过程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联系方法: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反面)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注:单位负责人参加协商的可无须提供本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单位负责人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为本供应商协商代表,代表本供应商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协商活动,全权代表本供应商处理协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签约等。协商代表在协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供应商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协商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单位负责人:性别:身份证号:协商代表:性别:身份证号:单位:部门: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须由供应商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复印件(反面)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二、供应商基本情况附件3、供应商基本资质证明材料注: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须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且涉及国家执行许可证业务的,需提供执业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4、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协商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注:1、在此项下提交的“协商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的,提供电子保函电子格式。2、协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注:1、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在此作出说明,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2、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自身其它资料。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单一来源报价资料附件6、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总价协商保证金备注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人民币        元整注:1、若有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标的的数量、品牌、金额等。2、首次报价和协商后最终报价均可使用本表,在“备注”中注明清楚即可。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采购标的成本说明(格式自定)附件8、同类项目合同价格说明(格式自定)附件9、供应商相关专利、专有技术情况说明(格式自定)四、技术商务条款响应情况附件10、标的说明或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附件10.1、标的说明一览表格式如下:采购包标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制造商/服务商名称型号规格品牌详细性能说明配置/组成清单说明(若有)附件10.2、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需求自拟格式)备注:采购方根据项目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方案或其他相关材料。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协商内容及要求响应表采购包/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文件协商内容及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若有)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第四章“协商内容及要求”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2.1、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定制线路接送服务 交通运输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