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2024)
项目概况 锡东新城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含相关规划编制) JSZC-320205-JJJC-G2024-001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号楼8层,809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1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5-JJJC-G2024-0015
项目名称:锡东新城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含相关规划编制)
预算金额:6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5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锡东新城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含相关规划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6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2023年10月~2024年3月为其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3.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企业在职职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至2024年04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号楼8层,809室)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1)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电子 邮件地址);2)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售价:2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号楼8层,8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无锡市安镇街道金控大厦
联系人:董明杰
联系电话:0510-88535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8楼
联系人:虞青
联系电话:0510-66810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青
电话:0510-66810081
锡东新城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含相关规划编制).doc
无锡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05-JJJC-G2024-0015采购项目名称:锡东新城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含相关规划编制)采购人: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书第五部分附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锡东新城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含相关规划编制) 采购编号:JSZC-320205-JJJC-G2024-00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采购人: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东兴路198号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8楼3采购项目概况、要求:本项目为锡东新城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含相关规划编制),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6月30日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2)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企业在职职工;(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售价:贰佰元/份,现场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提供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号楼8层,809室)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提疑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0时,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答疑时间: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回发给各投标人。7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8投标有效期:投标之日起90天9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4年5月13日09:00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09:30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号楼8层,818室10开标时间:2024年5月13日09:30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号楼8层,818室11确定中标候选单位时间:2024年5月13日评审结束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号楼8层,804室12投标文件份数:明标一正三副,暗标一正五副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二张(明标部分一张光盘,暗标部分一张光盘)13采购预算:650万元最高限价:650万元14采购人: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东兴路198号联系人:董明杰联系电话:0510-88535066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虞青联系电话:0510-66810081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8楼邮政编码:214000 电子邮件地址:jsjjcwx@qq.com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招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投标人应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4.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使用。(三)招标文件的解释:1.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发送至指定地点,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4项。2.采购人、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分别装订成册。明标部分: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4)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或带二维码打印件)(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2023年10月~2024年3月为其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5.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6.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7.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1.8.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9.补充性文件:(1)投标人简介;(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涉及时间的,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暗标部分:技术文件(格式自拟)上述明标1-6项,暗标部分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六)投标报价说明:本项目固定总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人工工资、法定加班费、社会统筹、交通、会议、审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能满足项目需求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报价不予调整,如有漏项,自行负责。(七)投标文件的要求: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6.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投标文件组成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和页码。7.投标文件份数为明标一正三副,暗标一正五副,投标人应将明标正本、电子光盘(明标部分)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明标正本”、将明标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明标副本”,将暗标正本、电子光盘(暗标部分)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暗标正本”、将暗标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暗标副本”。招标文件中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请随身携带)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8.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9.暗标编制、装订要求:9.1暗标需单独成册,不得有分册。暗标组成为: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其中封面、封底和装订夹采用代理机构提供的统一样式(1、装订夹按代理提供的样式,自行购买装订。2、技术标封面、封底按提供的PDF打印装订)。暗标目录自拟,需明确体现暗标各章节对应的起始页码。9.2排版要求:A4纸打印,黑色、四号宋体字,如有必要,可配以图片、表格辅助说明(图片内字体不作要求,表格中字体为宋体,字号不作限制),暗标文件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徽标、印章、商标、相关人员姓名等。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封面、封底格式按附件,除页码(页码居中,格式为阿拉伯数字小五号,页码应当连续,不得有空白页)外不得设置其他页眉页脚。9.3图表可用A3纸单面黑色打印。10.技术文件需按要求编制,不得出现编制粗糙、条理不清、正文部分页数少于20页的情况。11.投标费用自理。(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8.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9.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0.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人,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2.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未按要求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13.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和盖章的;14.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6.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报价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7.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8.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0.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21.技术标(暗标)中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印章、商标、人员名称或其他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等;22.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误期违约金、质量标准及质量违约金的;23.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审小组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25.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6.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不能在评标现场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7.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2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29.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30.投标人的报价畸高或畸低,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32.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33.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4.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3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的;3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九)开标、评标:1.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如有)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1.2.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处理:2.1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3.开标工作程序3.1密封性审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3.2初步资格性审查: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人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3.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3.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3唱标3.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3.4抽取投标人暗标编号3.4.1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随机抽取暗标编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同时将对应的技术标(暗标正本)封存(不拆封)。技术标(暗标副本)封面上进行编号。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4.信用信息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开标当日往前推算3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5.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5.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负责。5.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提供资格、资信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6.评标工作程序:6.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6.1.1商务标(明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明标评审小组负责。6.1.2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暗标评审小组负责。6.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6.2.1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6.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2.3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6.3比较与评价6.3.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6.3.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6.3.3明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投标人投标价格、业绩、信誉等明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6.3.4暗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技术方案、性能、服务质量等暗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评审中,暗标评审小组成员不接触明标商务标文本。需要对照、查阅明标商务标有关内容的,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查阅告知。6.3.5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投标人得分,确定各投标人总分和最终排序。7.评标方法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文件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8.评分细则(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明标:(1)报价10分(2)投标人综合评价30分暗标:3.技术文件60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明标1、报价(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2、投标人综合评价(30分)(1)类似项目业绩(6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类似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牵头编写绿色建筑类成果集、绿色城区类建设经验专著并出版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4分。(成果集、专著的封面、扉页、目录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承担过绿色建筑相关政策草拟并发文实施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4分。(政策发文单位业绩证明复印件,政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时间以政府发文时间为准)(4)项目人员配置(10分):A、项目负责人(6分):①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4分;②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绿色城区类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个案例得1分,本项最高2分;B、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人员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法人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资料原件或公证件或带二维码打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5)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6)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暗标技术文件(60分)(1)总体概述(1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总体思路、先导区创建实施、绿色低碳建筑专项规划、能源利用专项规划等的理解程度合理性、切实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①本项目的总体思路(3分)②先导区创建实施(3分)③绿色低碳建筑专项规划(3分)④能源利用专项规划(3分)⑤先导区碳排双控过程监管及技术指导(3分)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3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得2分,内容粗糙、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未阐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2)实施方案(25分):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本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打分。(3)质量保证(10分):根据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措施、组织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确保能通过各级评审的可行性等进行综合打分。①质量保证措施(5分)②组织方案(5分)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5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得3分,内容粗糙、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未阐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4)进度控制(1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围绕项目进度安排、进度控制措施、碳排双控管理、技术后评估等保证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①规划编制的进度安排、进度控制措施(5分)②碳排双控管理、技术后评估的进度安排、进度控制措施(5分)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5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得3分,内容粗糙、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未阐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10.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本次招标的定标规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报价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相关部门的监督。3.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一)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二)处罚:1.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2.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3.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人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中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十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http://cz.wuxi.gov.cn/doc/2020/11/20/3111344.shtml)。(十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下列费率8折计取: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0%,500万-1000万费率为0.45%。(十七)其他: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人负责。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中标供应商可依法依规使用本项目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但采购人不为中标供应商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无锡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无锡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查询联系。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锡东新城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含相关规划编制)2.项目背景:无锡地处江苏省南部,是长三角中心城市之一,典型的江南水乡,素有“太湖明珠”的美称。锡东新城位于无锡市锡山区,是无锡市“五大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范围约125平方公里。锡东新城按照“四高联动”的发展要求,坚持“面向世界、着眼未来、接轨上海、服务周边”的发展思路,突出高起点功能定位、高起点城市设计、高起点产业构建、高起点能源架构,着力将锡东新城打造成为无锡创新发展的新名片、锡山转型发展的新平台。锡东新城商务区位于锡东新城中部板块,规划面积44.06平方公里。《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锡委办发【2021】66号)文件中明确,以科产城人融合的方式重点推进锡东新城的建设。现结合省级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创建要求,在锡东新城商务区内划定2.05平方公里范围作为载体申报“省级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示范。3.项目要求:负责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及相关规划编制:1、顶层设计研究:编制《无锡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城乡建设碳达峰规划纲要》及《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体系》,制定“双碳”先导区具体实施路径及详细指标体系,指导“双碳”先导区的全过程创建。2、绿色低碳建筑专项规划:编制《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绿色低碳建筑专项规划》,以具体指标指导“双碳”先导区绿色低碳建筑建设。3、能源利用专项规划:《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能源利用专项规划》,以具体指标构建绿色低碳的“双碳”先导区能源结构体系。4、“双碳”先导区技术后评估:提供先导区成果编制服务,总结并发布阶段性实施经验和成果,编制1本成果集、1本先导区建设经验相关专著(含出版)。针对重点项目协助申报建设科技相关奖项,其中省级绿色建筑创新奖不少于2个。5、先导区碳排双控过程监管及技术指导:提供先导区“双碳”创建工作全过程闭合监管及技术指导服务,审核把关先导区全过程碳排放双控,形成“双碳”先导区碳排放核算技术体系和闭合监管流程台账模板。4.项目成果:1.成果内容:(1)形成《无锡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城乡建设碳达峰规划纲要》及《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体系》;(2)形成《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绿色低碳建筑专项规划》;(3)形成《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能源利用专项规划》;(4)总结并发布阶段性实施经验和成果,编制1本成果集、1本先导区建设经验相关专著(含出版)。(5)形成《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构建先导区项目全过程闭合监管机制。2、成果数量:(1)书面成果:按采购人需求为准;(2)电子成果(含电子文件、汇报多媒体)。5.服务范围:无锡锡东新城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6月30日七、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且开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0%;项目通过江苏省住建厅组织的实施方案专项论证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提交顶层设计研究(《无锡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城乡建设碳达峰规划纲要》、《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体系》)、绿色低碳建筑专项规划及能源利用专项规划、《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研究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先导区通过验收,阶段性实施经验和成果总结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八、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时间:/;退付办法:/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 锡东新城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全过程 技术咨询服务(含相关规划编制)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锡东新城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含相关规划编制)”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2.技术服务的内容:3.技术服务的方式: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进度:2.技术服务要求:3.技术服务相关费用: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用:(1)项目服务总费用:其中:(2)支付方式为:本合同生效且开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0%;项目通过江苏省住建厅组织的实施方案专项论证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提交顶层设计研究(《无锡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城乡建设碳达峰规划纲要》、《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体系》)、绿色低碳建筑专项规划及能源利用专项规划、《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研究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先导区通过验收,阶段性实施经验和成果总结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付费次序占总费用(%)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项目进度)第一次付款10%本合同生效且开票后 15 日内第二次付款30%项目通过江苏省住建厅组织的实施方案专项论证后15个工作日内第三次付款40%提交顶层设计研究(《无锡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城乡建设碳达峰规划纲要》、《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体系》)、绿色低碳建筑专项规划及能源利用专项规划、《锡东新城“双碳”先导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研究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第四次付款20%先导区通过验收,阶段性实施经验和成果总结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2.开户银行名称、单位名称、账号和税号为:乙方开户银行:;乙方单位:;乙方账号:;乙方税号:;3.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时间:/;退付办法:/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五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满足招标采购要求以及投标技术方案。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甲方组织的评审。第六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形成新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2.乙方因为为甲方编制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引发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第七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联络双方工作需求,协调工作进度;2.办理有关付款、资料报审手续。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八条双方确定,若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需方有权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供方应当予以配合,但需方应当在发生相应情形后及时通知供方,并组织双方协商确定解决方案,需方应当按约支付供方已经完成的服务对应的合同价款,并补偿因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而引发的需方直接损失:(1)需方内部工作安排、计划调整等自身原因;(2)中央、省、市、区级政策变动,以及规划、计划调整等外部原因;(3)其他需方原因。本合同对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该特殊约定执行。第九条违约争议的解决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若合同履约发生争议,争议不应影响合同的继续履约。争议解决过程中,不论是仲裁程序还是其他争议解决程序中,受托方均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作出拖延、耽误项目进展的行为。第十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双方联系地址为本合同记载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任何文书按记载地址寄出后5日视为对方收悉。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叁份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通讯地址: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通讯地址: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明标格式)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二○二四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致: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我方收到贵方采购编号为的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包括付款方式),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见《开标一览表》。二、我方愿意提供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三、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报价的有效期限为投标之日起90天。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五、我方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人。六、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双方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七、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地址:邮编: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采购编号:日期: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205-JJJC-G2024-0015)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执行财库【2022】3号文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编号:JSZC-320205-JJJC-G2024-0015日期: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姓名)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205-JJJC-G2024-0015)的投标,参与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电话:通讯地址:被授权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四)承诺书(格式)(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JSZC-320205-JJJC-G2024-0015)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和服务;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五)开标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采购编号:项目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服务期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六)明细报价表(格式)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采购编号:序号名称相关描述数量单位单报价(元)分项总报价(元)123…总报价:大写 小写 服务承诺1.服务质量; 2.服务团队配置;3.其他承诺;(以上是主要承诺,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服务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投标人若是中小微企业的,则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若是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代理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2)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七)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投标人名称(盖章)政府采购编号: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响应情况”中详细填写,并根据“采购需求”对应填写“偏离情况”;(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9.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投标人名称(盖章)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姓名专业职称工作年限123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人员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法人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