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康复设备招标公告(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设备(YZQ24A00015)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设备(YZQ24A0001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18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5月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YZQ24A00015
项目名称: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60,100.00元
最高限价:2,360,1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康复设备
2,360,1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2,360,1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信息表》(资格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资格文件中提供扫描件)。⑵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则还须提供与之配套的相应附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扫描件)。⑶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资格文件中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资格文件中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4月18日 至 2024年4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5月8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5月9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9日 10:0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张先生
采购人电话:023-6889861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村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023-6376551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业务二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8898616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设备招标文件.doc
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操作及安装手册(2024年1月).rar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康复设备

最高限价:2360100.00

数量:1

单位: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YZQ24A00015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设备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五、投标保证金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七、投标有关规定6八、联系方式7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8一、招标项目一览表8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32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32二、报价要求32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33四、付款方式34五、知识产权34六、培训34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35八、其他35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36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36二、评标方法38三、评标标准39四、无效投标条款41五、废标条款41第五篇投标人须知42一、投标人42二、招标文件42三、投标文件42四、开标44五、评标44六、定标44七、中标45八、询问、质疑和投诉45九、签订合同46十、项目验收47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47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48一、合同主要条款48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1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53一、经济文件54二、技术文件56三、商务文件58四、其他61五、资格文件66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备注1康复设备236.011工业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36.01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信息表》(资格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资格文件中提供扫描件)。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则还须提供与之配套的相应附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扫描件)。3、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资格文件中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资格文件中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4月18日)起五个工作日。(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七)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北京时间1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时间为准)。(九)开标时间:2024年5月9日北京时间1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时间为准)。(十)开标地点:1、远程参与开标: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开标室远程参与开标。远程参与开标必须配备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2、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设备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抵达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见当日大厅指示牌)参加开标。(十一)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开标结果(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十二)其他补充事宜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五、投标保证金无。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先生邮编:400042电话:(023)68898616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村2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女士邮编:400010电话:(023)63765512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业务二科(三)质疑联系部门: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先生邮编:400042电话:(023)68898616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村2号(四)电子招投标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315002442(五)CA数字证书:1、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2、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电话:023-63010240、18996084960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及“*”标注的技术需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所投产品详细彩页资料(印刷品)或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数据手册。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电动养老病床(核心产品)19张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骨质疏松治疗仪1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麻醉咽喉镜1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简易呼吸器3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微量泵7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6输液泵6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7除颤监护仪3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8超短波治疗仪1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9电针治疗仪2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0呼吸康复中央监护软件1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1便携式肺功能仪1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2智能上下肢康复机1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3中药药物定向导入仪2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4多功能艾灸治疗仪2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5中频治疗仪3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6蜡疗机1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7TDP灯4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8肢体气压治疗仪2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9PT床1张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0电动吸引器11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1胰岛素泵4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2手持式排痰仪1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3背心式排痰仪2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4雾化机20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普通病床29张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6轮椅12把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7救护车担架2台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8治疗车12台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9病历车2台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0抢救车3台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1换药车2台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2输液推车4台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3气垫床30张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4观片灯4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5心率呼吸监测床垫1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6足浴盆5个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7坐便器6个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8壁挂式空气消毒机3台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9空气消毒机1台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0移动紫外线消毒机6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1除湿机4台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2儿童雾化工位3个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3低速离心机1台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4光学显微镜1台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5全自动身高体重仪2台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一)电动养老病床(核心产品)1、病床规格:2090mm×1000mm×460mm~670mm±10mm。2、床面规格:1950mm×830mm±5mm。3、背部升降角度0~70°±5°;大腿板升降角度0~40°±5°;小腿板调节高度档位数≥6级;整体升降范围460mm~670mm±10mm。4、背板及腿板上升过程中自动向后延位,缓解腹部压力。5、背部升降、腿部升降、整体升降、背腿联动功能。6、额定载荷≥180kg,最大静载荷≥300kg。7、床框主架边管及下架主管采用碳钢30mm×60mm×1.5mm矩管,升降转轴管采用φ32×5mm圆管。※8、床整体金属采用电泳静电粉末喷涂双涂层,通过抛丸、脱脂、陶化、浸淋、除油、除锈、磷化处理、防锈、电泳底漆固化、静电粉末喷涂、高温粉末固化等工序,抗酸碱、耐腐蚀、耐褪色,防刮伤能力强,管壁内外均有双涂层防锈。9、床面板采用≥1.0mm碳钢冷轧板一次性整体拉伸成型,拉伸深度≥35mm,床面均布≥80个透气孔,床面四角≥20mm圆角,各棱边采用≥8mm斜面45°过渡倒角,各段床面设置≥8条加强防滑筋条。10、折叠护栏有效防护长度≥1430mm;防护状态时,距床面高度≥350mm;收折平放后护栏上主管低于床垫≥30mm;铝型材厚度≥1.5mm,立柱≥6根,自锁开关采用ADC12铝合金型材压铸,护栏上方紧固件带胶盖密封保护,护栏外侧配有防撞条;护栏耐用性疲劳测试时在受力下,向下拉力≥800N,其余5个面拉力≥500N,历经≥100小时不会产生变型。11、小腿板床面支撑采用伸缩式滑条,滑条伸缩调节范围≥140mm,伸缩范围内6档可调;滑条外壳采用t2.0冷轧钢板,一体成型全覆盖式整体外包壳,无拼接;中滑条采用t3.0冷轧钢板一体成型。伸缩机构采用挂钩定位销压簧卡座等安装在滑条外壳内,手动提拉到外壳档位缺口位置时自动定位自锁。*12、床头、床尾、两侧护板采用≥40mm实木橡木。13、床脚配置四只中控脚轮,脚轮直径≥125mm,脚轮有自由、锁定两档切换功能;内置无间隙滚珠轴承,脚轮平衡、稳定;主架材料采用尼龙,单只动载载重≥125Kg,静载载重≥150Kg;轮面材料采用TPE,减震,耐磨;脚轮有防尘、防异物卷入装置。※14、电动推杆采用安全电机,床底带LED照明灯;配蓄电池,停电时病床可操作,具有LED充电指示灯及低电压报警功能,电压<20V时蜂鸣报警。(二)骨质疏松治疗仪1、主要用于产生低频脉冲磁场刺激骨骼及周围神经肌肉,增加成骨细胞的活性,促进骨的重建和再建,改善骨微结构,增加密度提高骨的生物学特性,减少钙磷的流失,促进吸收,降低神经兴奋性,抑制炎症,镇痛。2、采用床面履带式磁疗器和可移动的双环状治疗器进行全方位治疗。*3、输出波形包括但不限于方波、脉冲波。4、环状治疗器由电机配合丝杆驱使进行移动治疗。5、最大磁场强度≥4mT,可调。*6、工作频率:1Hz~100Hz,可调。*7、具有病例管理功能,可编辑、存储病患信息≥1万例。8、具有计数功能,可设定和统计患者治疗次数。9、具有自动程序、编辑程序、手动程序,≥12种程序可供选择。*10、≥6种治疗自动程序选择,包括但不限于老年性、绝经后、股骨头、颈椎、腿部、手臂。可全身治疗,也可局部治疗,治疗环根据设定参数进行移动治疗。11、≥10种编辑程序,用户可根据不同病症及病情程度进行分步骤治疗,每个步骤都可独立设置工作时间、输出波形、治疗强度、治疗频率及治疗环位置,自动保存治疗方案。12、手动程序可进行工作时间、输出波形、治疗强度、治疗频率及治疗环位置调节。13、具有定时功能,时间1min~60min可调,步进1min,误差±5%。14、电源:AC220V±10%,50Hz±2%,设备功率≥450VA。*15、配有微型电脑主机操控台、两张治疗床、十四床面治疗器、四个环状治疗器、两张红外加热垫。(三)麻醉咽喉镜1、喉镜片采用304医用不锈钢制造,镜片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2、手柄采用直纹设计,医用不锈钢制作手柄头,手柄筒采用H62铜材及铝合金。3、卤素灯泡或直接照明式LED灯,灯泡在镜片上,灯泡功率≥3W。(四)简易呼吸器1、面罩包括病人阀、复苏球囊、进气阀、储气袋。2、氧气连接管包括开口器、口咽通气道。3、一次性使用采用热塑性弹性球(复苏球囊);重复使用采用硅胶(复苏球囊)。4、成人、儿童可选。5、球体容积≥1500ml。6、储气袋容量≥2000ml。(五)微量泵1、具有注射器品牌标定功能,适配所有品牌注射器。2、具有注射器规格和安装状态指示灯,显示安装和注射状态。3、注射器推杆采用爪式开启。4、自动识别10ml、20ml、30ml、50ml注射器规格。5、注射速率:10ml:0.1ml/h~400ml/h;20ml:0.1ml/h~600ml/h;30ml:0.1ml/h~900ml/h;50ml:0.1ml/h~1500ml/h。6、注射精度±2%,泵本身机械精度±1%。7、高800±200mm汞柱、中500±100mm汞柱、低300±100mm汞柱三档阻塞报警阀可选。8、报警采用声、光、文字三种方式提示,报警音量0~9档可设。9、具有管路阻塞、残留提示、注射完毕、注射器压杆安装错误报警、注射器推杆安装错误、电源线脱落报警、速率超范围、系统出错报警、遗忘操作报警、输液量等于限制量等报警。10、AC100V~220V±10%,50Hz~60Hz±1Hz,内置电池可连续工作≥6小时。11、泵固定夹和泵一体化,安装无需工具。12、泵固定夹无需使用任何工具可任意90℃旋转进行横竖固定。13、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在暂停状态下或注射过程中两种快速推注方式。14、快进速度可设:10ml:5ml/h~400ml/h;20ml:5ml/h~600ml/h;30ml:5ml/h~900ml/h;50ml:5ml/h~1500ml/h。15、在不暂停注射情况下,可调整注射速度。16、在不停止注射情况下,可设置一定限制量、一定速度进行注射,注射完成或者中途按暂停,则自动恢复正常注射。17、在注射过程中,能检测延长管或者针头脱落并报警,提示≥10s。18、残余报警距离调整具有距离模式、时间模式、容量模式三种。19、具有通道休眠功能。20、可设置保存开机之前参数或者开机显示速度清零。21、可根据不同的针筒规格设置KVO速度,KVO速度默认为0.5ml/h;10ml规格注射器KVO速度范围0.1ml/h~1ml/h;20ml、30ml和50mlKVO速度范围0.1ml/h~5ml/h。22、支持注射器品牌≥30种。23、当交流电源和电池同时被拔掉,内设纽扣电池可持续报警≥3分钟。24、具有限制量设定、输出量查询、KVO速率、快速输液控制、快速推进键保险、流量设定键的锁定、市电及内置电池指示、历史数据查询等功能。25、无线输注监控系统可升级,同时监控注射泵、输液泵≥500台。26、可选择与输液泵叠加组合,合并成4~8通道输注集成系统,通过一条电源线输出。27、泵身有操作指南和各功能键操作使用方法标识说明。28、进液防护等级≥IPX4。(六)输液泵1、数字键盘快捷输入。2、手提柄上带有运行状态指示灯。3、数码管显示速度,液晶屏显示速度、预置量、累积量、输液器品牌、输液器规格、输液模式、压力档、压力动态。4、整机≤1.8kg。5、带有车载电源DC12V接口、护士呼叫接口、标准R232接口、USB接口、DC15V输出接口,可供电给输液、输血、加温器等设备。6、带有夜间照明传感器窗口。7、流速、点滴模式。8、输液精度±5%。9、流速1ml/h~1500ml/h,每级0.1ml/h;≥100ml/h时,每级1ml/h;点滴1~200滴。10、冲洗速率200ml/h~1000ml/h可调。11、KVO速率1ml/h~5ml/h可调。12、阻塞报警阀值10档可调,高900±200mmHg、中500±100mmHg、低100±50mmHg,中间8档阶梯可调。13、报警:超时、输液器未校准提示、管路阻塞、管路气泡、泵门未关闭、输液完毕、KVO完毕、点滴传感器异常、网电中断、电池欠压、电池电量耗尽、速度超限、系统出错。14、报警音量7个等级可调。15、液晶屏文字显示报警事项、运行指示灯红色闪烁报警,同时带有声音提示。16、按键音高、中、低三档可选,也可开启或关闭。17、输液速率设定包括滴/min、ml/h、时间/容量三种。18、泵内预设自定义≥6种品牌、≥30种规格,预设10滴/ml、15滴/ml、18滴/ml、20滴/ml、60滴/ml规格以上输液器参数。19、输液器标定功能,适配所有品牌输液器。20、长按清零键可进入休眠状态。21、键盘锁定功能。22、止液夹具有自锁功能。23、点滴传感器可插拔。24、LCD背光亮度可调,调节范围0~10。25、在不暂停输液的情况下,可通过数字键调整输液速度。26、输液指示灯可开启或关闭。27、直接在液晶屏上可查询≥1500条历史输液信息,显示输液日期、开始时间、停止时间、速度、预置量、累计量、报警状态。28、电源电压AC:100~240V,50/60Hz,内置电池充满电后可供泵以25ml/h速率运行8小时以上。(七)除颤监护仪1、具有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2、整机含电极板、电池重量≤6kg。3、除颤采用双相指数截断波技术,具有自动阻抗补偿功能,除颤能量≥360J。4、手动除颤方式分为同步和非同步,能量分档≥20,可通过体外电极板选择能量。5、除颤充电至200J≤5s、360J≤8s。6、CPR辅助功能可指导CPR操作,符合CPR指南要求。7、心电监护具有三种滤波模式,具有≥23种心律失常分析功能;心电波形显示最大时间≥16s。8、可选配血氧饱和度监护功能SpO2、无创血压NIBP。9、可充电锂电池,支持360J除颤≥100次。10、具有生理报警、技术报警,可通过灯光、声音、报警信息、参数闪烁等多种方式进行报警。11、成人、小儿一体化电极板。12、支持中文操作界面、AED中文语音提示,AED模式下具有录音功能,单病人存储时间≥60分钟。13、彩色TFT显示屏≥6吋,分辨率≥640×480,可显示≥3通道监护参数波形,有高对比度显示界面。14、50mm记录仪,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可延迟打印心电。15、可存储≥24小时连续ECG波形,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16、关机状态下设备可自动运行自检,支持≥150J能量自检、屏幕、按键检测。(八)超短波治疗仪1、使用电源:AC220V±22V,50Hz±1Hz。2、工作频率:40.00MHz,误差±1.5%。3、输入功率≤1000VA。4、最大输出功率200W,误差±20%。5、输出强度50W、100W、150W、200W连续可调,三模式12档可选。6、液晶屏实时显示预热状态、治疗状态、治疗时间、结束状态等。7、治疗时间0~99min可调,液晶屏实时显示。8、输出模式≥3种,具有脉冲、连续、断续波输出。9、连续波模式持续输出。10、断续波以50%占空比的脉冲方式输出,输出频率10Hz~200Hz,步进10Hz,误差±10%。11、脉冲波以设定频率、脉冲宽度输出,脉冲宽度200μs~1000μs,步进50μs,误差±10%。12、一键开机预热、治疗模式、输出强度,启用、暂停、停止等快捷键。13、液晶触摸屏按键操作提示音、输出提示音、结束提示音等操作提示。14、输出电极采用≥3种规格电极板,大、中、小各一对,适合不同治疗部位使用。(九)电针治疗仪1、输入功率:10VA。2、输出脉冲波形采用非对称双向脉冲波。3、六路脉冲输出。4、250Ω负载阻抗下,最大输出功率0.3VA。5、输出脉冲频率1Hz~100Hz可调,±15%;连续波工作模式;断续波工作模式下,工作15s,停5s;疏密波工作模式下,疏波频率与密波频率比1:5,疏波工作5s,密波工作10s。6、输出脉冲宽度:0.2ms±30%。(十)呼吸康复中央监护软件1、医生工作站⑴支持多床位动态监护,处方远程执行,中央工作站训练和监护数据实时同屏显示。⑵查看当前管理人数、处方进度、有效期执行情况,对消息、科室及问卷进行管理。⑶支持多个患者同时进行训练。⑷实时在线自动分析,动态分析各种康复及监护数据,辅助诊断过程。⑸具有风险预警和优先级报警功能。⑹支持添加自定义问卷。2、患者管理⑴通过手机号码+验证码或身份证读取将患者添加至科室医生名下。⑵患者详情填写、康复评估、问卷评估,包括血常规、血气、心电、血压、呼吸肌力、心肺量表等。⑶具有呼吸评估检测,可进行快通气、慢通气、呼吸肌力、MVV测试、咳嗽峰流速测试。⑷具有康复评估模块,可进行量表、生命体征、血气、血常规、膈肌B超、肺功能、六分钟步行评估并形成康复评估报告。⑸具有报告管理模块,可实时查看肺功能报告、呼吸报告(包括呼气训练报告、吸气训练报告、通气测试报告、呼吸肌力报告、气道廓清报告)、康复报告、六分钟步行试验报告等,报告可打印。⑹具有历史趋势模块,可查看最近训练趋势及肺功能、MVV、问卷的周、月、季、年趋势。*⑺支持转床功能,动态合并康复及监护数据。3、训练处方⑴基于综合评估、智能分析,动态追踪,辅助医生提供个性化数字训练处方,包括吸气训练、呼气训练及气道廓清。⑵支持上次处方、默认处方一键开具,处方有效期任选。⑶支持处方批量添加、核准、结束操作。⑷设备可远程接收处方、执行处方,训练数据自动上传至中央工作站并形成报告。⑸支持设置预警阈值。4、数据分析具有人群分析、指标分析、问卷分析三个模块,可按周、月、季、年等时间段搜索分析汇总。⑴人群分析:患者人群年龄分析、患者人群病种分析、康复医师管理排行、患者处方执行情况分析。⑵指标分析:关键指标与主要病种关联分析,包括MIP、MEP、FVC、FEV1、FEV1/FVC、PEF等。⑶问卷分析:主要问卷分析,包括mMRC、CAT、SGRQ等。5、设备管理⑴设备可绑定,能无线连接呼吸训练器、便携式肺功能仪等物联网设备。⑵连接成功后系统自动保存设备,一机支持多床位共用。⑶支持设备在线升级。6、支持批量或手动添加床位。7、系统设置可修改密码、医生信息、更新软件等。8、数据管理⑴支持无线与床边设备远程联网通讯。⑵支持对接医院HIS、LIS系统。⑶全数字化网络通信技术,保证监护、康复数据向中央工作站实时不间断传输并保存。⑷云端存储,支持海量病例数据存储。⑸离线数据缓存功能,确保数据安全。⑹支持院外随访,动态合并院内院外康复数据,方便慢病管理服务从院内延伸到家庭。9、压差式流量传感器,流量检测范围0~17L/s,容量检测范围0~8.5L。10、具有吸气训练和呼气训练模块,分别强化锻炼吸气肌和呼气肌的强度、耐力。11、自动训练模式,负荷多档位阻抗可调。12、手动训练模式3cmH2O~200cmH2O阻抗可调。13、根据呼吸肌力量动态加载负载阻抗,获得恒定阻力及最大吸气容量。14、具有气道廓清功能,支持气道廓清阻力≥10档可调。*15、气道廓清产生的振动频率范围10Hz~30Hz可调。16、生成有效呼气正压范围10cmH2O~20cmH2O。17、全程语音提示,训练次数10~30次,提前结束也可保存训练数据。*18、支持智能语音交互及按键操作。19、语音智能播报包含操作方法、语音激励训练、训练数据(FVC、FIVC)实时语音播报。20、支持WIFI、蓝牙连接。21、配有2个呼吸训练器、1个智能血压计、1个心率血氧仪、1套6分钟步行试验配套设备。(十一)便携式肺功能仪1、采用压差检测技术。*2、检测参数可显示,包含但不限于VC、FVC、FEV1、FEV1/FVC、ELA、MEP、PEF、MMEF、FET、Vexp、Vexp%FVC、BSA、VC/Weight等呼气指标,FIVC、MIP、PIF、FIV1、FIV1/FIVC、MMIF、FIF50/FIF25、FIT、PCF等吸气指标;VCmax、VC-EX、VC-IN、ERV、IRV、VT、IC、TLC、BF、MV等;肺年龄、体重指数BMI。3、支持支气管舒张试验、激发试验。4、支持最大分钟通气量MVV评测。*5、呼吸肌力MIP、MEP指标可检测,检测时可分别显示流量容积曲线(F-V曲线)、时间容积曲线(V-T曲线)辅助质控。*6、便携一体式设计,无需外接设备。7、≥3.5吋电容式彩色液晶触摸屏,单机独立使用及完整显示肺功能报告,可扩展连接平板电脑、PC电脑、智能电视等屏幕,同时支持A4报告打印或扩展热敏打印。8、具有交叉感染防控措施,包括拆卸、清洗、消毒传感器或使用一次性传感器、呼吸过滤器。9、通过显示屏进行情景互动训练,可检测呼吸节奏、深度是否达到预定目标。10、支持容量定标、三流量定标及定标验证,可查看并追溯定标日志及报告,支持温度、湿度、大气压环境参数输入并进行BTPS修正,可绑定温、湿度计。*11、软件检测模块:肺通气功能检查(FVC,SVC,MVV)、支气管舒张试验等;分别实时显示流量容积(F-V)曲线,时间容积(V-T)曲线等;针对配合程度特别差无法完成用力肺活量检测的受试者,提供分段式呼气检测和吸气检测以提高配合程度。12、肺功能检测全程智能语音提醒,系统软件可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自动质控评级,智能推荐或手动选择符合ATS/ERS指南要求。13、身份证信息无线采集,无需人工录入。14、随访问卷模块包括CAT、mMRC、哮喘管理、慢阻肺急性加重次数等问卷配置。(十二)智能上下肢康复机1、设备具有增强肌力、降低高肌张力、改善关节活动度和行走能力、缓解痉挛、增强运动协调对称性、预防废用性萎缩、增加骨密度、预防骨质疏松、改善血液循环、预防深静脉血栓、恢复运动能力的训练功能。*2、支持水平训练、垂直交叉训练、垂直水平训练等训练形式,实现多角度、多维度上肢功能训练。3、具有主动训练、被动训练、主被动训练模式,模式可自由切换。4、根据患者用力情况实时调节阻力大小。5、帮助肌力极低患者做主动运动。6、设备智能检测患者肢体用力情况,并根据其用力程度自动切换为主动模式或被动模式。7、主动运动过程中实时显示左右两侧用力程度比例情况,采用柱状图显示、游戏显示模式。8、智能识别痉挛,识别到痉挛后,设备自动改变运动方向,减轻、消除痉挛,避免运动过程中出现运动损伤;痉挛识别灵敏度高、中、低三档可调,可开关。9、支持进行多个训练游戏。10、训练开始、结束或发生痉挛时,缓慢加速或减速,最大限度保证安全。11、阻力、速度、痉挛等级根据情况设定。12、训练时间0~99min可调。13、被动模式与主被动模式中,被动运动速度5rpm~60rpm可调。14、主动模式与主被动模式下,电机阻力≥20档可调。*15、训练过程中,训练方向1min~30min可定时自动改变。16、开机时自检并将自检问题反馈显示。17、≥10吋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18、训练过程中的训练数据实时记录并反馈。19、训练过程中实时显示肌张力。20、训练结束后,系统自动分析训练结果,包括总训练时间、训练里程、功率、能量消耗等数据。21、训练过程中提供语音提示,引导播报。22、设备高度80cm~90cm,可调。*23、上肢训练平台支持90o垂直旋转及180o水平旋转。24、设备内置24V电源。25、具有急停功能。26、噪声≤60dB(A)。(十三)中药药物定向导入仪1、输出≥2通道,可同时治疗2名患者。2、液晶显示,力反馈实体按键。3、治疗模式≥2种。4、中频载波频率2000Hz~4000Hz。5、中频载波波形:三角波。6、低频调制频率0~150Hz。7、低频调制波形采用直流、方波、正弦波、锯齿波、三角波、菱形波。8、电极保温温度≤60℃。9、输出电流稳定度≤10%。10、定时时间0~60min。(十四)多功能艾灸治疗仪1、立式机型,≥10吋液晶触摸屏。2、由主机、旋转支架、灸筒组成。3、治疗时间1min~59min。4、输入功率:330VA。5、定时结束后有声音提示。6、灸筒具有消烟功能,可单独开启和关闭。7、工作噪音≤65dB(A)。8、连续工作时间≥4h。9、电源:220V,50Hz。10、支架旋转角度0~360o,支臂调节角度0~150o。(十五)中频治疗仪1、输出双通道配置,两路可独立控制。2、操控方式采用数码管+按键。3、输出电流强度≤50mA(r.m.s)。4、不同负载下输出电流变化率≤10%。5、载波频率2kHz~10kHz,允差±10%。6、载波波形采用脉冲波。7、载波脉宽50μs~250μs,允差±10μs。8、治疗时间1min~99min可调,步长1min,允差±5%。9、连续工作时间≥4h。(十六)蜡疗机1、电源:AC220V±10%,50Hz±1Hz。2、功率:3000VA。3、容积:蜡箱65L,饼箱80L。4、饼箱一次性储存≥8盘蜡,可分成2区,每区均可独立控制,单独控温。5、≥10吋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可实时显示仪器工作状态。6、熔蜡箱温控范围58℃~85℃,制饼箱温控范围45℃~65℃,温控精度±3℃。7、智能模式:7×24H按设定程序控制,可提前一周预约,自动启动、融蜡、消毒、保温;常规模式:可对蜡箱一键急融,可对饼箱一键恒温。8、工作模式采用预约制饼模式、快速制饼模式。9、采用循环风道系统设计,蜡饼内部无夹心、无蜡液共存。10、采用超温保护、低液位报警双重安全保护。11、蜡饼10mm、15mm、19mm3种厚度可供选择。12、高温消毒、紫外线消毒。(十七)TDP灯1、波谱2.0μm~25.0μm。2、治疗板面温度320℃±10%。3、输入功率:单头250VA,双头500VA。4、定时器:机械定时0~60min连续可调;数显定时0~95min,每5min一档。5、直热式发热模式。(十八)肢体气压治疗仪1、设定治疗仪时间连续运行或功能时间范围0~30min,步长1min。2、治疗模式由远端到近端的逐个渐进充气模式。3、治疗仪具有压强指示,以指示当前治疗程序下治疗仪在气囊内产生的治疗压强。4、气囊压强调节范围0~200mmHg,步长5mmHg。5、极限压强≤300mmHg,且超过15mmHg持续时间≤3min。6、具有过压保护措施。7、提供电源开关之外的功能开关,可随时中止治疗程序。(十九)PT床1、外形尺寸:2020mm×1240mm×430mm~780mm,±10mm。2、床面高度升降范围:430mm~780mm,±10mm。3、额定承载:≥225kg。4、输入电压:220V50HZ。5、床面尺寸:1980mm×1200mm,±5mm。(二十)吸痰器1、高负压。2、输入功率150VA。3、极限负压值≥90kPa。4、负压调节范围20kPa~极限负压值。5、自由空气流量≥32L/min。6、储液瓶2500mL×2瓶。(二十一)胰岛素泵1、储药器装药量≥3ml。*2、设备端采用快速接口,采用原厂生产带管路的快速接口皮下软针和快速接口皮下钢针,配有助针器,确保无痛进针安全植入;有效期≥4年。3、≥2.0吋屏幕,双屏显示;背景灯自动亮灯,≤8秒自动熄灯省电,剩余电量显示功能;储药器剩余药量显示功能。4、按键锁防误触,延时30秒自动锁定,双键解锁。5、基础率可分≥24段,0.1u/h~35u/h,步长0.1u/h,≥3种基础率模式。6、可设置临时基础率0.5H~24H;0.1u/h~35u/h;±1%可调。7、具有大剂量向导功能,0.1U~25U,大剂量增量0.1U。8、大剂量输注方式具有常规、方波、双波三种。9、可回顾≥90次的每日总量。*10、使用AAA干电池。11、可回顾≥32次报警记录,屏幕显示每条报警准确时间及中文具体内容,非代码。12、低液量报警值10U~50U可调,剩余药量≤5U时屏幕中文自动提示无液量报警;屏幕中文提示电池低电量报警和无电量报警两种模式。13、可回顾≥60次充盈记录及充盈时间。14、可回顾≥90次大剂量历史。15、具有自检和手动检查功能,≥50种安全系统程序监视,每天≥100万次自动安全检查。16、具有餐前大剂量预设模式和基础率智能分段功能,自动基础率满足6、8、24段三种固定数值。(二十二)手持式排痰仪1、≥8吋彩色触摸屏,分辨率800×600,直观显示。2、双通道柜式一体机,成人、儿童治疗均可。3、≥10种工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成人手动模式、成人自动模式(轻柔、标准、加强)、成人自定义模式、儿童手动模式、儿童自动模式(轻柔、标准、加强)、儿童自定义模式。4、手动模式定时1min~99min可调。5、自动模式和自定义模式定时5min~20min可调。6、传动软轴:1.8m,±10mm。7、配有成人、儿童两种叩击转换器,满足水平及垂直两个方向的振动。(二十三)背心式排痰仪1、由电源线、主机、手持压缩器、充气背心/胸带、波纹连接管等组成。2、成人、儿童一体机,有儿童专用自动模式。3、压力范围0.4kPa~4.0kPa。4、振动频率5Hz~30Hz,连续可调。5、手动模式治疗过程中可随时更改治疗参数。6、自定义模式将治疗过程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压力、时间和频率可自由调节。(二十四)雾化机1、药物雾化吸入治疗使用。2、输入电压AC220V±10%,频率50Hz±1Hz。3、最大雾化率≥0.2mL/min。4、药液残留量≤1.0mL。5、雾粒中位直径(MMD):3.9μmt25%,直径≤5μm雾粒占比≥65%。6、连续工作≥4小时。(二十五)普通病床1、整体规格:长2100mm×宽950mm×500mm±10mm。2、床面规格:长1950mm×830mm±5mm。3、背板升降范围0~70o±5o。4、安全工作载荷≥135kg,最大静载荷≥400kg。5、床框主架管采用碳钢矩管≥40mm×60mm×1.2mm,床脚立柱采用碳钢矩管≥50mm×50mm×1.2mm,可按实际需求选配125mm静音带刹脚轮;设双钩引流袋挂钩2个,输液架插座4个,隐藏式餐桌板放置架1个。6、床面板采用≥1.0mm碳钢冷轧板一次性整体拉伸成型,拉伸深度为38mm,床面均布≥80个透气孔,床面四角≥20mm圆角,各棱边采用≥8mm斜面45o过渡倒角防碰伤,各段床面设置≥8条加强防滑筋条。7、背板与升降结构采用分离式,各床面间连接采用≥6.0mm钢板,外部ABS树脂塑料保护罩,脚段床面设置U型防滑件。8、病床升降系统丝杆采用双向过摇打滑丝杆装置,配防尘罩,摇手上移动功能标识。额定载荷下负载运行疲劳测试≥10000次无功能性损伤,且摇手启动力≤50N。9、背段升降结构采用双臂水平滑动转轴,双支撑臂卸力结构,分散背部承重力,减小非均布载荷时背板变形量。载荷疲劳测试≥10000次无功能性损伤,且背段、腿段升至最高位时床面左右形变量差值≤10mm。*10、折叠护栏有效防护长度≥1430mm,防护状态时距床面高度≥350mm,收折平放后护栏上主管低于床垫≥30mm,铝型材厚度≥1.5mm,立柱≥6根,自锁开关采用ADC12铝合金型材压铸制造,护栏上方紧固件带胶盖密封保护,护栏外侧配有防撞条;护栏耐用性疲劳测试在受力向下拉力≥800N、其余5个面拉力≥500N、历经≥100小时无变型。*11、床整体金属采用电泳静电粉末喷涂双涂层,通过抛丸、脱脂、陶化、浸淋、除油、除锈、磷化处理、防锈、电泳底漆固化、静电粉末喷涂、高温粉末固化等33道工序,抗酸碱、耐腐蚀、耐褪色,防刮伤,管壁内外均有双涂层防锈。*12、床头板由聚丙烯(PP)材料吹塑成型,壁厚≥3mm,内嵌对扣式ABS树脂装饰板,注塑成色,色彩可选,可激光打印标识;塑料件经过100小时氙灯老化试验后外观变色≤2级。13、床头锁紧结构采用插入式旋转锁紧,额定载荷刹车锁定状态下,床头推手位置施加200N病床无法移动,施加500N推拉力,持续30S,反复10次,床头无功能性损伤,锁紧可靠。14、床脚可选配四只单刹脚轮,脚轮直径≥125mm,单只动载载重≥125kg,静载载重≥250kg,脚轮有全自由、全锁定两档;内置无间隙滚珠轴承,保证脚轮平衡、稳定;主架材料采用尼龙,承载能力强,轮面材料采用TPE,减震耐磨;脚轮防尘、防异物卷入。(二十六)轮椅1、车架采用铝合金材料,可折叠。2、软座、软靠背,面料采用牛津纺布。3、采用6"环保无污染PU发泡前轮。4、后轮采用双层铝圈、36根加强钢丝及22"PU发泡轮胎。5、脚踏板高低三档可调。(二十七)救护车担架1、整车板料采用优质钢材,带防缠绕静音脚轮。2、可折叠成椅子,能进普通电梯。(二十八)治疗车1、采用铝+钢+ABS塑料结构组成,塑钢四柱承重。2、上部不锈钢三面围栏,凹陷设计防止物品滑落,台面配有透明软玻璃;台面尺寸≥575mm×430mm。3、前面抽屉可锁,两中抽面下部配有两只污物桶。4、车体左侧隐藏式副工作台、洗手液支架、塑料网篮。5、车体右侧旋转式3L锐器盒、双污物桶。6、车体底部配有万向插入式静音轮,其中两只带刹车。(二十九)病历车1、规格尺寸720mm×430mm×1230mm±5mm,可存放≥60位病历夹。2、主体框架采用优质碳钢冷轧板焊接,上台面采用优质不锈钢冷轧板。3、配有1个抽屉。4、抽屉下方为储放病历夹柜体,采用左右两排式设计,中间带序列编号。5、底部带防撞角,带双刹车脚轮。(三十)抢救车1、台面ABS注塑模具一次成型。2、车体正面中控锁可折叠,配有五层抽屉。3、左侧除颤器平台可与输液架左右互换,伸缩副工作台、杂物盒。4、右侧隐藏式伸缩输液架可与除颤器平台左右互换,可旋转式锐器桶,ABS双污物桶。5、车体底部配有万向插入式静音轮,其中两只带刹车。(三十一)换药车1、规格625mm×475mm×930mm±5mm。2、采用一体化注塑成型台面。3、推车正面配有2个中抽屉,抽屉配有3×3分隔片。4、左侧位配有小网篮、洗手液支架。5、右侧位配有3L锐器盒、分色垃圾桶。6、推车底部配有四个万向插入式轻声轮。(三十二)输液推车1、规格745mm×580mm×1000mm±5mm。2、治疗车主体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成。3、上台面配有PVC透明软垫。4、配有2个抽屉。5、配有1个不锈钢换药桶。6、车体背面配输液架并有3排挂钩。7、底部带防撞角。(三十三)气垫床1、尺寸≥2000mm×900mm×90mm。2、防褥疮充气床垫面料和充气管道均采用医用PVC。3、气泵采用超静音泵芯,微电脑控制。(三十四)观片灯1、壁挂式。2、高亮LED,亮度≥4500cd/m2。3、亮度调节范围0~4500cd/m2。4、内置电源且设有电源总开关,AC220V±10%,50Hz,功率≤30W。5、光源色温≥10000K,光源寿命≥10万小时。6、观察屏亮度均匀性>90%。7、微电脑无极调光器,并具有亮度记忆功能。8、符合国家医药行业标准YY/T0610-2007《医用影像照片观察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要求。(三十五)心率呼吸监测床垫1、长600mm×宽800mm×高15mm,±10mm。2、采用压敏传感器检测。3、压敏传感器带≥2条,重力传感检测带≥2条。4、数据传输方式采用无线或有线,数据更新速率≥3秒/次。5、在床/离床监测,体动状态监测。6、心率、呼吸实时监测。7、睡眠质量分析。8、异常报警功能。9、系统可设定翻身时间,提醒并记录。(三十六)足浴盆1、一键启动。2、输入电源:220V50HZ。3、额定功率:450W。4、水位容量:11L。5、定时功能。6、红光加热。(三十七)坐便器1、尺寸≥600mm×450mm×580mm。2、额定负载≥100kg。(三十八)壁挂式空气消毒机1、平板壁挂式。2、外观尺寸920mm×420mm×160mm,±5mm。3、适用体积≤100m³。4、循环消毒风量≥1000m³/h。5、采用1V~13000V可调高压静电场吸附除尘、杀菌、消毒、除异味。6、等离子体发生器和等离子体机芯使用寿命≥30000小时。7、细菌总量≤150cfu/m3。8、消毒时空气中臭氧浓度≤0.2mg/m³。9、负离子发生量≥2×107个/cm3。10、对空气中自然菌杀灭率≥90%。11、对空气中白葡萄球菌杀灭率≥99.9%。12、对空气中甲醛去除率≥93.00%。13、额定电压AC220V±22V,消毒功率≤80W,额定频率50Hz±1Hz。14、噪音≤55dB(A)。(三十九)空气消毒机1、移动式,外观尺寸380mm×340mm×840mm±5mm。2、适用空间≤100m3。3、循环消毒风量≥800m3/h。4、等离子体发生器和等离子体机芯使用寿命≥30000小时。5、等离子体密度值1.28×1017~6.36×1017m3。6、细菌总量≤150cfu/m3。7、消毒时空气中臭氧浓度≤0.1mg/m3。8、负离子发生量≥2×107个/cm3。9、自然菌杀灭率≥90%,白葡萄球菌杀灭率≥99.9%。10、降解及去除空气中甲醛、氨、苯等有害气体。11、风速高、中、低可选,具有消毒及风量加强功能。12、采用主控制芯片,附带时钟显示。13、程控、遥控、按键多控消毒运行,按键采用实体红外线遥控。14、消毒可设置≥6个时间段。15、临时消毒0.5小时、1小时、2小时、4小时可选。16、采用后下进风,前上立体出风,循环风量大。17、配有多次使用初效尘埃过滤网、活性炭网除臭等辅助消毒功能。18、外设防滑扣手,推拉移动自如。19、负离子清新空气,可净化、吸烟、除尘等。20、额定电压AC220V±22V,消毒功率≤110W,额定频率50Hz±1Hz,噪音≤55dB(A)。21、适用医院病区。(四十)移动紫外线消毒机1、灯管功率≥30W×2。2、灯管数量≥2支。3、静态适用面积≥30m2。4、输人功率:180VA。5、辐照强度≥210uw/cm2。6、移动可折叠,灯管可内藏,可90o、135o、180o多角度调节。7、定时装置0~120min。(四十一)除湿机1、额定除湿量≥28L/天。2、适用温度5℃~38℃。3、湿度调节范围40%~80%。4、水箱容量≥4L。5、额定电流1.26A。6、适用面积20m2~40m2。7、智能除湿。(四十二)儿童雾化工位1、单卡位宽800mm×高1200mm×侧深470mm。2、单人座椅。3、控制系统。4、显示单元。5、卡通造型玻璃面板。6、颜色可选。7、喷雾器挂钩。(四十三)低速离心机1、使用电源220V50Hz。2、定时范围0~120min。3、离心力1720xg~2200xg。4、调速范围0~6000转/分。5、塑料外壳。6、容量≥15ml×6支。(四十四)光学显微镜1、无限远色差校正光学系统,齐焦距离45mm。2、目镜采用平场大视场高眼点10X/23mm,视度可调。3、30o倾斜铰链式三目镜筒,分光比100:0、20:80;360o旋转,瞳距调节范围48mm~76mm。4、多层宽带镀膜平场消色差平场物镜4X,N.A.0.10,W.D.=12.1mm10X,N.A.0.30,W.D.=7.68mm20X,N.A.0.50,W.D.=1.96mm40X,N.A.0.70,W.D.=2.8mm100X,N.A.1.3,W.D.=0.15mm5、5孔内倾式内定位转换器。6、调焦机构低手位操作,粗动松紧可调,粗微同轴调焦手轮。7、矩形钢丝载物台,面积180mm×140mm±5mm,移动范围80mm×50mm±5mm;游标最小读数为0.1mm。8、N.A.1.4消色差聚光镜,适用于10X~100X物镜观察,聚光镜高度可调、中心可调。9、LED冷光源全光谱照明。(四十五)全自动身高体重仪1、测量身高、体重、BMI。2、全自动测量。3、二维码登录。4、测量身高范围700mm~2000mm,测量体重范围1kg~200kg。5、允差身高±5mm、体重±0.1kg。6、工作湿度20%~8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超过交货时间,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所列货物制造、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验检测费、所有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叁年。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二)售后服务内容: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质保期内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2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产品使用现场进行处理,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24小时内未处理完毕须提供备用产品或用户认可的应急处理方案。除不可抗力和使用方责任外,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经权威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定期派专人上门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如果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中标人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投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全新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四、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中标人能提供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中标人鲜章)且信用等级在3A及以上,则履约保证金给予5折优惠;中标人信用等级在3A以下的,则履约保证金给予8折优惠。中标人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照上述约定将采购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提交采购人。中标人如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其提交的保函必须由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的要求。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保函原件交由采购人保存。(二)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30%合同预付款(若中标人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的,则支付50%),中标人须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保函原件交由采购人保存。如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三)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四)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五)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余款。(六)履约保证金在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八、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采购人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涉投标人均将被拒绝参与该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信息表》(资格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资格文件中提供扫描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则还须提供与之配套的相应附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扫描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资格文件中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资格文件中提供许可证扫描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规定的内容。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线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部分(55%)55A起评分(55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5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详细彩页资料(印刷品)或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数据手册。2技术部分(55%)技术部分(55%)B扣分条款: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扣完为止。3、技术部分得分为零分的投标为无效投标。A起评分(55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55分。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交货期、质量保证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其它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质保期(3%)3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所有投标产品每增加壹年加1.5分,最多可加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3商务部分售后服务能力(8%)81、售后服务方案(2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服务内容、保障措施、应急服务措施等内容。⑴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有添加除以上要点外的其他内容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⑵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⑶方案所包含的要点仅缺一项、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0.5分;⑷方案要点缺项达两项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3商务部分售后服务能力(8%)82、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3分):对本项目投入的售后服务人员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专业对口情况、相关证书、合同、社保资料。⑴要点齐全且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⑵要点缺项但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⑶不适用于本项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专职维修人员详细证明资料及社保资料。3商务部分售后服务能力(8%)8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3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后的全保服务价格、常用件、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⑴内容齐全且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⑵内容缺项但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⑶不适用于本项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商务部分培训(2%)2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承诺、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人数、师资力量以及是否免费等内容。⑴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且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⑵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与要点相符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⑶方案存在明显错误或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商务部分业绩(2%)2根据投标人2020年至今所投核心产品销售业绩评分,每个合同得1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和验收合格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4政策性加分(5)5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扫描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扫描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七)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须通过在线开标大厅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并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备份投标文件与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每页必须电子签章。(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报价”即为“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指导流程递交。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及现场开标地点。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室将展示及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展示及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由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同步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⑵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⑶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⑷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⑸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⑴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⑵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技术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扫描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扫描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当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时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康复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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