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招标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4)
项目概况
广西区妇幼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3-G1-005116-KLZB
项目名称:广西区妇幼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采购
预算总金额(元):41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台数量:2预算金额(元):1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台。详见公告附件。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
合同履约期限:国产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进口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二标项名称: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1台数量:1预算金额(元):1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1台。详见公告附件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
合同履约期限:国产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进口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三标项名称: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1台数量:1预算金额(元):143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1台。详见公告附件。
最高限价(如有):1430000
合同履约期限:国产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进口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2、3】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分标1:¥12000.00;分标2:¥15000.00;分标3:¥14000.00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的信息: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双拥路支行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719011969103333000005952(分标1) 7719011969103333000005953(分标2)7719011969103333000005954(分标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电子保函除外)等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在线投标的有关说明:(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
项目联系人:邓雨霞
项目联系方式:0771-2860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项目联系人:欧明聪
项目联系方式:0771-3482237
附件信息:
(终稿)广西区妇幼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采购.doc796.5K
公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广西区妇幼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G1-005116-KLZB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7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1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3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101第一章招标公告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广西区妇幼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采购(GXZC2023-G1-005116-KLZB)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广西区妇幼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9日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3-G1-005116-KLZB项目名称:广西区妇幼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采购预算总金额:41300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413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数量:2预算金额(元):12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台。详见公告附件。最高限价:1200000.00元合同履约期限:国产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进口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二标项名称: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数量:1预算金额(元):15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1台。详见公告附件。最高限价:1500000.00元合同履约期限:国产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进口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三标项名称: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数量:1预算金额(元):143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1台。详见公告附件。最高限价:1430000.00元合同履约期限:国产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进口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5月9日09:3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分标1:¥12000.00;分标2:¥15000.00;分标3:¥14000.00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的信息: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双拥路支行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719011969103333000005952(分标1)7719011969103333000005953(分标2)7719011969103333000005954(分标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电子保函除外)等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在线投标的有关说明:(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联系方式:邓工;联系电话:0771-28609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联系方式:0771-348223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欧明聪电话:0771-3482237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必须满足采购要求。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投标人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进行赔偿。5.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工业7.试剂不含在本次采购中,试剂报价仅作为评分依据,并作为后续采购试剂耗材采购上控价参考依据。分标1:需求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参数及配置分项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1)需求一览表1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套▲1、仪器配置1.1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套;1.2模块组合式设计:可根据需要增加检测设备;1.3提供数据管理系统等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件;1.4配备容量≥12KVA的不间断电源;2、免疫分析仪2.1检测方法:电化学发光法;▲2.2检测分析速度:≥280T/小时;▲2.3检测项目数:≥45项;▲2.4试剂装载:具备不停机装载/卸载试剂功能;2.5样品针和试剂针:具有独立样品针和试剂针,防止标本和试剂间的交叉污染;2.6加样针保护装置:具有探针防撞、样本凝块检测、样本气泡检测和液面自动探测功能;▲2.7吸样感应: 具有压力液面感应器、光路气泡感应器、凝块检测提示、样本量不足的检测和提示;2.8反应杯和吸头:使用一次性反应杯和吸头,减少样品携带污染;2.9项目线性范围:β-HCG原液检测上限可达10000 mIU/mL;2.10急诊标本上样:有独立的急诊进样区;2.11复检功能:具有自动、手动复测功能及多倍自动稀释功能;▲2.12样本类型:可检测血清、血浆、尿液、脑脊液、胸腹水等2.13样本容器:多种规格的原始管(真空采血管)及标准日立杯可混合使用;▲2.14项目齐全,可开展项目至少包含:甲功类、甲状腺抗体、HCG、性激素类、肿瘤标志物类(含HE4)、铁蛋白、降钙素原、N端B型钠尿肽前体、生长发育类、皮质激素类、TORCH、心肌标志物、传染病类、抗缪勒氏管激素、骨标志物类等;3、数据管理系统▲3.1提供原厂的数据管理系统,具备样本结果审核、备用试剂瓶质控、数据备份等功能;3.2仪器可监控各模块实时信息,接口软件能够与现有的LIS和HIS系统连接;3.3故障诊断:具备智能故障检测功能,可提示软硬件系统的故障原因和部位;4、设备售后要求(质保期)4.1仪器终身维保4.2质保期内4.2.1质保期:终身质保,质保期从设备启用时生效;4.2.2质保期内所有维修配件及人工均免费,由原厂家工程师不限次数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4..2.3每年须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月保养、季度保养、半年保养、年度保养和年度校准,并且提供年度校准报告;4.2.4提供定期巡检服务,至少每3个月进行现场巡检,询问、了解设备运行状况,根据现场情况针对性维护保养;4.2.5维护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提供7*24小时维修服务;4.3质保期外4.3.1在仪器正常使用期间,每年免费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及校准,提供7*24小时维修服务;4.3.2负责仪器安装、调试、性能验证,负责仪器与HIS、LIS系统对接。5.试剂耗材折扣5.1 投标人需对《附件1: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配套使用试剂耗材信息(常规项目试剂耗材)》、《附件2: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配套使用试剂耗材信息(特殊项目试剂耗材)》所列耗材后续供货的下浮率进行报价(供货价格=试剂耗材最高控制单价*(1-下浮率))。1200000.00工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日内(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二、交货时间:国产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进口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三、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规范:1、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装产品(含注册证);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签订合同之日前1年内生产的机型。2、本项目中的货物,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包含该设备生产商编写的、完整的、中(英)文版的性能参数描述等有关产品说明或彩页(可以是从生产厂家网页下载的PDF或HTML文件)。当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性能参数与该设备生产商提供的性能参数不符合时,以后者为准。3、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4、中标人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单位对照招标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5、本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6、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 五、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终身质保,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内所有维修配件及人工均免费,由原厂家工程师不限次数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更换配件。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若在使用的前3个月内,出现非人为操作失误的重大故障,应予以免费换货。质保为整机(整台、整套)及软件,质保期内保证设备的合法性使用,国家强制检测由投标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由于设备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内货物故障后中标人承诺免费更换新件。2、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提供服务。电话报修要求2小时内响应,如果合同设备停机且需要现场服务,工程师将在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3、备品备件要求:维修设备时更换问题部件,并负责备件的运输,具体包括:(1)提供保修所需的备件供应要及时、充足。(2)备件必须是原厂提供的未拆封原装备件4、培训条款:(1)免费现场操作培训两次以上,总计时间大于两周。机器安装间期国内培训医生和技师各3人,每人不少于1个月,使用培训为验收要件之一,没有经过培训,视为没能完成验收。6、本政府采购项目现执行的有关政策、法律及法规,如有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法律及法规相抵触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按照最新规定执行,且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报价要求: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货物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其他(如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货物、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包括货款、随配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送货上门服务、现场安装调试、包装箱清理、保修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培训、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4)负责仪器与HIS、LIS系统对接,设备联机及接口所需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 (5)试剂耗材的报价按照单价上控价整体下浮率(%)报价。▲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 货物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并收集送、验货等材料及全额发票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财务审批流程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款给中标人。▲3、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每分标中标总金额的 5 %(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则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提交。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5年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4.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银行账号:451060601010160018997▲七、其他要求:(1)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时需提供厂家设备代理授权书(非进口产品供货时提供厂家设备代理授权书),在供货时投标人还需提供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配套使用试剂耗材授权书,试剂耗材授权书不能低于1年(2)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设备中标供应商因耗材厂家配送授权、产品价格上涨等原因无法正常供应试剂耗材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并返还设备货款。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说明进口产品说明:R本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本项目货物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配套使用试剂耗材信息(常规项目试剂耗材)(报价须整体下浮,采购人后续开展招标采购试剂耗材的上控单价=试剂耗材控制单价*(1-供应商下浮率)设备名称序号开展的检测项目名称试剂耗材最高控制单价(元/人份)备注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人附睾分泌蛋白(HE4)测定40.00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性激素结合球蛋白(SHBG)测定28.66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3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TGAb)16.14 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4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测定13.09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5血清铁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15.05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625羟维生素D测定40.00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7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10.92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8血清泌乳素测定(化学发光法)12.91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9血清生长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17.67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0血清促卵泡刺激素测定(化学发光法)12.91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1血清促黄体生成素测定(化学发光法)12.91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2血清甲状腺素(T4)测定(化学发光法)10.92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3血清三碘甲状原氨酸(T3)测定(化学发光法)10.92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4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化学发光法)10.92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5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化学发光法)10.92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6血浆皮质醇测定(化学发光法)24.45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7睾酮测定(化学发光法)12.91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8雌二醇测定(化学发光法)12.91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9孕酮测定(化学发光法)12.91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0血清胰岛素测定(化学发光法)15.68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1特异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测定13.04 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2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15.05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3甲胎蛋白测定(AFP)(化学发光法)15.05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4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27.17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5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27.17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6糖类抗原测定(化学发光法)27.17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附件2: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配套使用试剂耗材信息(特殊项目试剂耗材)(报价须整体下浮,采购人后续开展招标采购试剂耗材的上控单价=试剂耗材控制单价*(1-供应商下浮)率)设备名称序号开展的检测项目名称试剂耗材最高控制单价(元/人份)备注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抗缪勒氏管激素检测(电化学发光法)136.99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测定(TRAb)(化学发光法)34.17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分标2:需求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参数及配置分项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1)需求一览表1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1台1.光学系统:▲1.1 激光:3激光8色荧光以上;▲1.2 荧光收集器:采用光电倍增管(PMT)进行荧光信号接收。▲2.检测分析指标:2.1荧光检测灵敏度:FITC<30MESF(荧光分子)、PE<10MESF(荧光分子);2.2 荧光分辨率:CV≤2%;2.3 样本分析速度:≥10000细胞/秒;2.4 交叉污染率≤0.1%;2.5可检测样本颗粒范围:0.2-100μm。3.信号处理系统:支持高精度信号处理,及多种形式脉冲信号处理方式。4.液路系统:▲4.1 样本:支持全血、骨髓、脑脊液、细胞培养液、胸腹水等样本检测;▲4.2上样方式:采用正压气压泵上样,支持手动及自动进样,自动上样匹配≥32管的上样系统;4.3 采样管:支持多种常用的进样管;4.4 最小样本量≤30 µL。5.软件管理系统:5.1操作系统:Windows 7或以上版本,支持中英文操作界面,采用图形化参数调节; 5.2 数据分析软件支持中英文界面,支持多种分析模式,支持联机分析和脱机分析,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5.3 支持LIS连接,常规淋巴细胞亚群、CD64等支持结果直接传输;5.4 荧光补偿方式:具有在线补偿、脱机补偿、网络补偿等功能;5.5 质控系统:具有全自动质控程序,支持室内、室间质控检测;可存储质控结果,绘制质控图,随时查阅及打印质控结果;5.6 电脑硬件要求:工作站,处理器i7或以上,内存16G或以上,硬盘256G SSD+1TB(SATA)机械硬盘或以上,独立显卡,显示器22英寸或以上,A4彩色打印。▲6.可开展项目:白血病免疫分型、微小残留检测(MRD)、淋巴细胞亚群、造血干细胞计数、细胞因子、中性CD64指数、PNH检测、免疫功能监测、NK细胞检测、神经母细胞瘤免疫表型检测、血小板免疫相关性抗体等。7.仪器特点:临床型兼科研型。▲8.配置清单:8.1流式细胞仪一台; 8.2数据采集分析软件一套,分析软件密钥≥2套;8.3自动上样器一套;8.4 windows 7或以上操作系统工作站2套;8.5 LIS系统端口一套;8.6 6K UPS一套;8.7彩色打印机一套。9.质保期≥5年,负责HIS、LIS系统的连接。10.试剂耗材折扣10.1 投标人需对《附件1: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配套使用试剂耗材信息》所列耗材后续供货的下浮率进行报价((供货价格=试剂耗材最高控制单价*(1-下浮率)))。1500000.00工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日内(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二、交货时间:国产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进口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三、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规范:1、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装产品(含注册证);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签订合同之日前1年内生产的机型。2、本项目中的货物,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包含该设备生产商编写的、完整的、中(英)文版的性能参数描述等有关产品说明或彩页(可以是从生产厂家网页下载的PDF或HTML文件)。当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性能参数与该设备生产商提供的性能参数不符合时,以后者为准。3、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4、中标人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单位对照招标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5、本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6、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 五、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质保为整机(整台、整套)及软件,质保期内保证设备的合法性使用,国家强制检测由投标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由于设备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内货物故障后中标人承诺免费更换新件。2、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提供服务。电话报修要求2小时内响应,如果合同设备停机且需要现场服务,工程师将在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3、备品备件要求:维修设备时更换问题部件,并负责备件的运输,具体包括:(1)提供保修所需的备件供应要及时、充足。(2)备件必须是原厂提供的未拆封原装备件4、培训条款:(1)免费现场操作培训两次以上,总计时间大于两周。机器安装间期国内培训医生和技师各3人,每人不少于1个月,由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使用技术培训,使用培训为验收要件之一,没有经过培训,视为没能完成验收。6、本政府采购项目现执行的有关政策、法律及法规,如有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法律及法规相抵触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按照最新规定执行,且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报价要求: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货物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其他(如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货物、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包括货款、随配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送货上门服务、现场安装调试、包装箱清理、保修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培训、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4)负责仪器与HIS、LIS系统对接,设备联机及接口所需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 (5)试剂耗材的报价按照单价上控价整体下浮率(%)报价。▲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 货物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并收集送、验货等材料及全额发票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财务审批流程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款给中标人。▲3、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每分标中标总金额的 5 %(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则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提交。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保证金自履行完质保义务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4.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银行账号:451060601010160018997▲七、其他要求:(1)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时需提供厂家设备代理授权书(非进口产品供货时提供厂家设备代理授权书),在供货时投标人还需提供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配套使用试剂耗材授权书,试剂耗材授权书不能低于1年其他说明进口产品说明:R本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2)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设备中标供应商因耗材厂家配送授权、产品价格上涨等原因无法正常供应试剂耗材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并返还设备货款。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本项目货物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配套使用试剂耗材信息(报价须整体下浮,采购人后续开展招标采购试剂耗材的上控单价=试剂耗材控制单价*(1-供应商下浮率)设备名称序号开展的检测项目名称试剂耗材最高控制单价(元/人份)备注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1TBNK淋巴细胞亚群510.00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2造血干细胞检测145.15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3白血病免疫分型64.80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分标3:需求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参数及配置分项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1)需求一览表1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1台▲1.用于微生物(细菌,真菌,分枝杆菌等)样品的快速鉴定。2.质量范围(蛋白测量): 至少满足1-500 kDa。3.离子源:免清洗离子源或者具有一键自动离子源清洗功能,免人工维护。▲4.激光器:337nm±10nm,1-60Hz可调频率的N2激光。可使用≥6千万次射击,换算成实际样本测试数量应≥30万份标本。激光强度可调,适用于不同的MALDI样品检测。▲5.飞行距离:≥1.05 m6.分辨率:≥ 36007.质量准确度:≤ 150ppm,标准菌株鉴定符合率100%,临床菌株鉴定符合率95%以上。8.质量重复性:变异系数<0.02%9.真空系统:采用无油真空泵,运行噪音低,抽真空时间<5分钟。10.检测器:最大暗电流<1pA。具有高分辨率、高质量精度、宽动态范围的特点。▲11.菌种名称:可提供中英文和拉丁文名称。▲12.生物安全:具有高精度泵口过滤器,可过滤≥99.99%病原微生物,有效执行生物安全风险控制。13.靶板:采用可持续重复使用靶板,并提供可持续重复使用靶板(每个靶板测试孔位90个以上)≥5个。14.可使用开放性辅助试剂,如基质、预处理液等,并提供所需辅助试剂的相应具体参数。▲15.检测速度:200个/小时以上,可批量自动鉴定。▲16.数据库:可鉴定微生物种类≥3000种。革兰阴性菌≥1500种;革兰阳性菌≥2000种;酵母菌≥200种;丝状真菌≥250种;分枝杆菌≥100种且包含结核分枝杆菌和非结核分枝杆菌。可鉴定微生物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厌氧菌、支原体、巴尔通体、布鲁菌、弗朗西斯菌、类鼻疽伯克霍尔德菌、霍乱弧菌、诺卡菌、炭疽杆菌、耳念珠菌等等。可以本地建库及分析数据避免数据泄露。数据库有注册证、CFDA认证,数据库及软件每年定期免费更新升级。▲17.质控及质控品:提供相应校准品或者与行业标准要求相符合的质控菌株(可溯源的)。18.操作系统:中英文操作界面,配有电脑等数据处理硬件、打印机、不间断电源(3 KV以上)等设备。19.配套有样本前处理配件,包括但不限于微量移液器,小型高速离心机等。20.仪器通过与数据统计及分析系统连接,可实现与微生物实验室自动化仪器整合,包括微生物质谱、微生物药敏分析系统、血培养仪等微生物仪器。▲21.与LIS/HIS连接的功能。▲22.设备安装后,对设备进行全面性能验证和人员培训。23.工作站硬件配置:处理器i7或以上,内存16G或以上,硬盘256G SSD+1TB(SATA)机械硬盘或以上,独立显卡,显示器22英寸或以上。设备售后要求:1.质保期:终身质保;2.每年免费进行维护保养及校准,定期免费对数据库进行更新;3.负责HIS、LIS系统的连接。24.试剂耗材折扣24.1 投标人需对《附件1: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配套使用试剂耗材信息》所列耗材后续供货的下浮率进行报价(供货价格=试剂耗材最高控制单价*(1-下浮率))。1430000.00工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日内(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二、交货时间:国产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进口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5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三、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规范:1、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装产品(含注册证);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签订合同之日前1年内生产的机型。2、本项目中的货物,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包含该设备生产商编写的、完整的、中(英)文版的性能参数描述等有关产品说明或彩页(可以是从生产厂家网页下载的PDF或HTML文件)。当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性能参数与该设备生产商提供的性能参数不符合时,以后者为准。3、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4、中标人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单位对照招标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5、本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6、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 五、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终身质保,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内所有维修配件及人工均免费,由原厂家工程师不限次数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更换配件。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若在使用的前3个月内,出现非人为操作失误的重大故障,应予以免费换货。质保为整机(整台、整套)及软件,质保期内保证设备的合法性使用,国家强制检测由投标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由于设备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内货物故障后中标人承诺免费更换新件。2、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提供服务。电话报修要求2小时内响应,如果合同设备停机且需要现场服务,工程师将在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3、备品备件要求:维修设备时更换问题部件,并负责备件的运输,具体包括:(1)提供保修所需的备件供应要及时、充足。(2)备件必须是原厂提供的未拆封原装备件4、培训条款:(1)免费现场操作培训两次以上,总计时间大于两周。机器安装间期国内培训医生和技师各3人,每人不少于1个月,由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使用技术培训,使用培训为验收要件之一,没有经过培训,视为没能完成验收。6、本政府采购项目现执行的有关政策、法律及法规,如有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法律及法规相抵触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按照最新规定执行,且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其他要求: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货物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其他(如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货物、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包括货款、随配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送货上门服务、现场安装调试、包装箱清理、保修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培训、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4)负责仪器与HIS、LIS系统对接,设备联机及接口所需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 (5)试剂耗材的报价按照单价上控价整体下浮率(%)报价。▲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 货物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并收集送、验货等材料及全额发票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财务审批流程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款给中标人。▲3、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每分标中标总金额的 5 %(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则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提交。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5年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4.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银行账号:451060601010160018997▲七、其他要求:1.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时需提供厂家设备代理授权书(非进口产品供货时提供厂家设备代理授权书),在供货时投标人还需提供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配套使用试剂耗材授权书,试剂耗材授权书不能低于1年(2)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设备成交供应商因耗材厂家配送授权、产品价格上涨等原因无法正常供应试剂耗材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并返还设备货款。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说明进口产品说明:R本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本项目货物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配套使用试剂耗材信息(报价须整体下浮,采购人后续开展招标采购试剂耗材的上控单价=试剂耗材控制单价*(1-供应商下浮率)设备名称开展的检测项目名称试剂耗材最高控制单价(元/人份)备注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250501009,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5.00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250501027,真菌培养及鉴定5.00包含检测项目所需用到的一切试剂、耗材、质控品等。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目内容编列内容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6.2联合体投标要求无7.2是否允许分包R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8.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获得参加评标资格的投标人或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确定方式□随机抽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报价相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时。)□其他方式:R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时,投标总报价低的获得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投标总报价均相同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总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11.4媒体发布渠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招标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上发布。11.5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R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13.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时期为2023年7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的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时期或缴费起始时间为2023年7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的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如本项目公告有要求,则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公告有要求,则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7.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8.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9.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联合体投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如本项目公告有要求,则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文件组成1.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实施人员、售后服务承诺、技术培训等)(格式自拟);3.投标产品技术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说明书、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等)(格式自拟);4.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或使用情况及证明资料(格式自拟);5.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投标人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格式自拟);6.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拟);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文件组成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6.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及其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投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18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R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如下: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缴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的复印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除外)等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5.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投标保证金,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 1.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方式缴纳的,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成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注: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编写,第六章未附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20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2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1.1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1.1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及地点无23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5.3(2)投标人信用查询渠道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5.3(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25.3(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附件在“政采云”平台上传保存。25.3(2)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9.1评标方法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29.2允许负偏离项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3 项。30.1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R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分得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5履约保证金金额R 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如下: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每分标中标总金额的 5 %(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则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提交。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5年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4.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银行账号:451060601010160018997备注: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2〕8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免收履约保证金或者降低收取比例,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 2. 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 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36.1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 适用于签订电子合同的情形:电子采购合同需要中标人通过有效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与签章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R 适用于签订纸质合同的情形: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8.2.1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38.2.1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0771-2860979通讯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 (2)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2273822 通讯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308室(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 38.2.1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38.3.1投诉受理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通讯方式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7楼联系电话:0771-5331544/5331539 4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R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0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R 以分标(R 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40.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R收费基准价格下浮20%/□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40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高新科技支行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开户行行号:10261101110141.1解释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41.2其他释义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实物印章或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采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4.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5.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6.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1.1.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1.1.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1.1.1.1.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1.1.1.1.2.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1.3.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特别说明: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1.2.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均应自行承担。1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1.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的风险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其中: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合并编辑成一个电子文档)。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项目/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项目/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1.1.4.0.1.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1.4.0.2.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4.0.3.18.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1.4.0.4.(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退还手续。18.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本须知正文第18.2.1,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1.4.0.5.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1.4.0.6.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19.6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货物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9.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中“四、24.2开标程序。20.备份投标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1.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2.2“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22.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1.5.四、开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开标程序24.1开标形式:(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政采云”平台依法抽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抽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2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1.1.6.五、资格审查1.1.6.0.1.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点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直接在线查询)(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1.6.0.2.25.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1.7.六、评标26.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3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作无效处理。28.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1.8.七、中标和合同30.确定中标人30.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3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1.结果公告31.1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2.发出中标通知书32.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32.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中标人的除外)。35.履约保证金1.1.8.0.1.35.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1.8.0.2.35.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5.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6.签订合同£36.1适用于签订电子合同的情形: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签订携带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36.1适用于签订纸质合同的情形: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签订携带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适用于签订电子合同的情形: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R36.2适用于签订纸质合同的情形: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36.3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5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人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6.6采购人或中标人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7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询问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38.1.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1.3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8.2质疑38.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8.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8.2.3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8.2.4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6)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7)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8.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2.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3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3投诉38.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投诉书格式后附):(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3.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8.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38.3.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6)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1.1.9.八、验收39.验收39.1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10.九、其他事项40.采购代理服务费40.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1.10.0.1.40.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200-100)万元×1.1%=1.1万元合计收费=1.5+1.1=2.6(万元)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2.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以下勾选的方式进行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R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第二节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条第(4)项情形的。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货物完成时间或者服务期等)、质保期及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6)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1)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有可能对评审产生影响。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4.投标文件修正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本项目标的(产品)数量太多,政采云平台录入开标一览表或报价明细表时可填写:详见上传的开标一览表。政采云平台录入的内容与上传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上传的开标一览表为准。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所载明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7)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8)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评审复核6.1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意见要体现在评标报告中。6.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2.第三节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一)评分标准(适用于1分标)序号评审因素评标标准1价格分(满分50分)投标报价(满分50分)(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其投标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投标人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6)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50分。(7)价格分由设备价格分、常规项目试剂耗材价格分合计组成,其中:设备价格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分;常规项目试剂耗材价格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40分;(8)价格分计算公式: 设备价格分: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报价)×10分常规项目试剂耗材价格分:价格分=(1-基准价/1-某供应商下浮率)×40分价格分合计=设备价格分+常规项目试剂耗材价格分2技术分(满分30分)特殊项目试剂耗材加分项(满分3分(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其投标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投标人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1-(1-投标下浮率)×(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1-(1-投标下浮率)×(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下浮率。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为基准价2.特殊项目试剂耗材价格分:价格分=(1-基准价/1-某供应商下浮率)×3分2技术分(满分30分)基本分(满分9分)投标文件的技术需求中无负偏离的得9分,满分9分 。非实质性要求的技术需求有负偏离的,每负偏离一项的扣3分,扣分不能超过满分分值,偏离的项目数不能超过3项,否则竞标无效。2技术分(满分30分)货物性能分(满分8分)1.实质性要求的技术需求: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标明正偏离且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正偏离的,每有一项加1分;满分6分。2.非实质性要求的技术需求: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标明正偏离且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正偏离的,每有一项加1分;满分2分。注:1.投标人技术参数及功能有正偏离的,须在技术偏离表中列明,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或投标产品的彩页证明作为佐证,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定为正偏离。2.如技术偏离表中的投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2技术分(满分30分)项目实施方案(10分)一档(2分):提供了项目实施方案,有基本的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措施,能够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二档(4分):提供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三档(7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组织措施、实施人员配置、各项关键工作的安排、设备调试方案,能够提出并分析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四档(10分):满足三档的基础上,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合理,且相关保障措施切实可行;对各项关键工作安排合理;能够提出对本项目的风险预见、风险应对措施,有应对风险的解决方案;项目管理方案详细,人员配置及安排有保障,分工与职责明确;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方案优化建议。3商务分(满分19分)售后服务方案、(满分9分)一档(3分):售后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技术服务队伍且人数不少于2人,能提供技术服务队伍组织配置、技术培训具体计划,提供了详细的耗材和备品备件配备。二档(6分):满足一档的基础上,投标人提供有技术服务队伍且人数不少于3人,并提供有简单的售后服务流程及产品的售后服务等内容。三档(9分):满足二档的基础上,投标人提供有技术服务队伍且人数不少于4人,能提供技术人员原厂培训证书,服务保障体系,保障响应切实可行,并承诺提供7×24售后服务热线,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流程(包括故障处理、上门维护、紧急维护、重要服务、电话维护、主动巡检等)、产品的售后服务机构、应急预案、质量保障方案,耗材和备品备件配备充足,整体方案优于采购人需求。3商务分(满分19分)信誉业绩(满分10分)(1)投标人或投标任意一项产品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1项认证得0.5分,满分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非中文文本的请提供中文翻译文本,否则不予以计分)。(2)提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业绩,每项业绩得1分,满分9分。同一项目有多个分标的,按1个项目计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复印件,并能清晰反映项目的服务名称、种类、金额,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4政策分(满分1分)(1)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适用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投标产品所属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项得0.25分,满分0.5分。(2)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提供投标产品所属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项得0.25分,满分0.5分。总得分=1+2+3+4(二)评分标准(适用于2、3分标)序号评审因素评标标准1价格分(满分50分)投标报价(满分50分)(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其投标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投标人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6.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50分。(7)价格分由设备价格分及试剂耗材价格分合计组成,其中:设备价格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5分;试剂耗材价格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5分。(8)价格分计算公式: 设备价格分: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报价)×15分试剂耗材价格分:价格分=(1-基准价/1-某供应商下浮率)×35分价格分合计=设备价格分+试剂耗材价格分2技术分(满分30分)基本分(满分12分)投标文件的技术需求中无负偏离的得12分,满分12分 。非实质性要求的技术需求有负偏离的,每负偏离一项的扣4分,扣分不能超过满分分值,偏离的项目数不能超过3项,否则竞标无效。2技术分(满分30分)货物性能分(满分8分)1.实质性要求的技术需求: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标明正偏离且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正偏离的,每有一项加1分;满分6分。2.非实质性要求的技术需求: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标明正偏离且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正偏离的,每有一项加1分;满分2分。注:1.投标人技术参数及功能有正偏离的,须在技术偏离表中列明,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或投标产品的彩页证明作为佐证,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定为正偏离。2.如技术偏离表中的投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2技术分(满分30分)项目实施方案(10分)一档(2分):提供了项目实施方案,有基本的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措施,能够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二档(4分):提供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三档(7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组织措施、实施人员配置、各项关键工作的安排、设备调试方案,能够提出并分析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四档(10分):满足三档的基础上,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合理,且相关保障措施切实可行;对各项关键工作安排合理;能够提出对本项目的风险预见、风险应对措施,有应对风险的解决方案;项目管理方案详细,人员配置及安排有保障,分工与职责明确;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方案优化建议。3商务分(满分19分)售后服务方案(满分9分)一档(3分):售后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技术服务队伍且人数不少于2人,能提供技术服务队伍组织配置、技术培训具体计划,提供了详细的耗材和备品备件配备。二档(6分):满足一档的基础上,投标人提供有技术服务队伍且人数不少于3人,并提供有简单的售后服务流程及产品的售后服务等内容。三档(9分):满足二档的基础上,投标人提供有技术服务队伍且人数不少于4人,能提供技术人员原厂培训证书,服务保障体系,保障响应切实可行,并承诺提供7×24售后服务热线,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流程(包括故障处理、上门维护、紧急维护、重要服务、电话维护、主动巡检等)、产品的售后服务机构、应急预案、质量保障方案,耗材和备品备件配备充足,整体方案优于采购人需求。3商务分(满分19分)信誉业绩(满分10分)(1)投标人或投标任意一项产品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1项认证得0.5分,满分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非中文文本的请提供中文翻译文本,否则不予以计分)。(2)提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业绩,每项业绩得1分,满分9分。同一项目有多个分标的,按1个项目计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复印件,并能清晰反映项目的服务名称、种类、金额,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4政策分(满分1分)(1)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适用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投标产品所属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项得0.25分,满分0.5分。(2)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提供投标产品所属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项得0.25分,满分0.5分。总得分=1+2+3+41.3.第四节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1.综合评分法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流式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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