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卫保洁招标公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岳庙管理处(连横纪念馆)2024)
项目概况
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JW2024-FJ-018
项目名称: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元):1029000
最高限价(元):1029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
中小企业政策: 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2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主要内容:黄龙洞景区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城市家具、管理经营用房、院内三座公厕(含设施、设备维护)、景观亭等公共建筑、景桥、景观石、雕塑等景区设施、水体、绿地的清卫保洁(包含各类垃圾清运)及绿地内落叶清理等(含夜间保洁)。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RyWrn+4+uLkPWqUcEsYhkw==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岳庙管理处(连横纪念馆)
地 址:杭州市孤山后山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96662
质疑联系人:蒋红云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96664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春秀、陈瑞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857115720
质疑联系人:单晓超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783529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docx169.0K
定-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docx
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DFJW2024-FJ-018采购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岳庙管理处(连横纪念馆)采购代理机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FJW2024-FJ-018项目名称: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元):1029000最高限价(元):1029000采购需求: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主要内容:黄龙洞景区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城市家具、管理经营用房、院内三座公厕(含设施、设备维护)、景观亭等公共建筑、景桥、景观石、雕塑等景区设施、水体、绿地的清卫保洁(包含各类垃圾清运)及绿地内落叶清理等(含夜间保洁)。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14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岳庙管理处(连横纪念馆)地址:杭州市孤山后山路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96662质疑联系人:蒋红云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966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春秀、陈瑞宝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857115720质疑联系人:单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5678359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电话:0571-8525245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标的: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杨春秀,1985711572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其他1、成交单位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提供与线上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一正三副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费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取,不足陆仟元按陆仟元计取。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及要求1、项目名称: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2、采购范围: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主要内容:黄龙洞景区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城市家具、管理经营用房、院内三座公厕(含设施、设备维护)、景观亭等公共建筑、景桥、景观石、雕塑等景区设施、水体、绿地的清卫保洁(包含各类垃圾清运)及绿地内落叶清理等(含夜间保洁)。3、合同履约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预算金额:1029000元二、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1、黄龙洞景区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城市家具、管理经营用房、院内三座公厕(含设施、设备维护)、景观亭等公共建筑、景桥、景观石、雕塑等景区设施、水体、绿地的清卫保洁(包含各类垃圾清运)及绿地内落叶清理等(含夜间保洁)。2、黄龙洞景区内三座公厕的清卫保洁,负责公厕内厕纸、洗手液、电器、五金、洁具、开关、插座、门板、内部管道疏通等设施、设备维护工作,部件耗材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垃圾清运:生活垃圾等(包括但不限于大件废弃物及落叶清运),负责将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到垃圾中转点,并保持垃圾中转点的整洁卫生,以便直运公司进行衔接装运。因垃圾箱房保洁不及时扣分,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4、城市家具:包括区域内的公用电话、园椅、果壳箱、栏杆、导游牌系列(导游牌、指路牌、景点说明牌)等的擦拭保洁。5、景区设施:包括路灯、监控设施等清卫保洁。6、每日7:00前对黄龙洞景区路面进行全面清洗,每周对城市家具、经营管理用房、公厕、景观亭等公共建筑、景桥、景观石、等景区设施进行清洁。三、作业标准1、作业标准清卫保洁参照《杭州市甲级公园(景点)养护标准(修订稿)》和《浙江省园林绿化技术规程》。清卫保洁考核按杭州市A类“最佳、最差公园”(景区)日常检查评分细则要求执行。2、考核标准详见:《杭州市区城市道路保洁分类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杭州市区最佳最差公园(景区)道路及河道绿地高架绿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岳庙管理处清卫保洁人员工作手册》。四、具体要求1、岗位要求序号岗位数量(岗)保洁时间服务期备注1日常清卫保洁11不少于10个小时1年2夜间保洁617:30—23:301年保洁岗位根据管理需求安排总计17在重大保障工作、旅游旺季及落叶季节时,需增加应急性保洁员,以保障期间内的清卫保洁工作有序开展。保洁工人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工不超60周岁、女工不超过50周岁)。2、具体质量要求以上级部门的考核要求及合同要求为准。景点、公园内实现全天候保洁制。每天清扫、保洁岗位、工作时间详见合同附件《岳庙管理处清卫保洁人员工作手册》。公园内无明显垃圾、环境干净整洁、建筑物及城市家具无积灰、无卫生死角、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房倾倒、垃圾箱内无隔夜垃圾。及时制止偷倒乱倒行为,及时清除保洁范围内的无主垃圾及废土。公园内果壳箱及内胆如出现破损,要及时维护或更换。3、作业具体标准(1)全天两次普扫:干道必须在当天早上7时前完成首次普扫,区域内要求做到“五无”,即无积水和淤泥,无果壳和纸屑,无瓶罐和包装袋,无残花败叶,无隔夜垃圾。第二次普扫在每日16:00前完成。每天全面清扫两次并巡回保洁,清扫中不得使用箩筐等无盖工具。(2)园路、车行道保洁:路面清扫做到无遗留垃圾、无积泥、无积水、无井眼堵塞,不得将垃圾扫至水面。保洁区内出现有色垃圾,要求在15分钟内清除。(3)绿地保洁:绿地保持清洁,做到范围内无白色污染垃圾、无瓜皮、果壳、纸屑及枯死枝、落叶。花、灌木上落叶需进行清除。保洁区内出现有色垃圾,在15分钟内清除。(4)水面保洁:旅游旺季和落叶季节应每2小时打捞1次,其他季节每4小时打捞1次。及时捞清水面上的垃圾、纸屑、树叶、落花等漂浮物,并要求清除水中藻类(使用环保产品),保持水体的清洁度。(5)城市家具保洁:保持外观干净整洁。果壳箱保持外部清洁,要求每天套袋,如垃圾袋内垃圾满过果壳箱的2/3时应该及时更换垃圾袋,内部无隔夜垃圾。果壳箱及内胆出现破损时,要及时维修、更换。维护景点内亭、廊、园椅及休息设施等需每天擦洗(雨后及时清洗),保持干净。路灯、龙柱等无污斑、蛛网。城市家具保洁整体做到无积尘,无蜘蛛网,周围无有色垃圾。(6)垃圾清运:公园内的垃圾箱、房由专人管理、专人打扫,实行日产日清,收集的垃圾及时运至垃圾倾倒指定点。沿路街巷设置的垃圾房干净,垃圾房门关闭不敞开、不破损、不严重锈蚀、无积存污垢,周围地面无污水。垃圾收集车不得超高、吊挂、不密闭。(7)公厕清卫保洁作业内容及要求:1)公共卫生间标示标牌保持清洁,无破损、遮挡、残缺、锈迹、歪斜,断字缺亮。2)在保洁时段内,保洁员开始及结束时应进行全面清洁,如有特殊消杀要求的要按特殊要求执行。3)在保洁时段内,保洁员除去全面清洗时间,其他时间段应不间断进行巡回保洁。4)公共厕所周边环境应整洁有序、周边无垃圾、粪便、污水、杂草、废土、不得吊挂物品,无卫生死角,显眼处不得晾晒衣物,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应在固定位置有序停放。5)坡道、台阶、扶手等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障碍物。6)化粪池周围场地应保持整洁,无垃圾、粪迹、污水,不得有恶臭、蝇蛆。化粪池不得满溢,达到采购人所在区的地方标准。7)门的正、反面和门把手应洁净,无松动脱落,无污迹和吊挂杂物,门缝处无垃圾、积灰、杂物、蛛网、积灰。8)地面洁净,无垃圾、污迹、积水、脚印、杂物。9)蹲便器、坐便器内外应洁净,无水锈、粪便、污物、堵塞。蹲坑内挂钩、老年人厕位把手等缺失的应予以补齐,不得缺失。10)小便器(槽)应清洁,内、外及小便器底部无尿垢,小便器(槽)内有樟脑丸、防溅网(不小于直径15cm)。小便器(槽)内无垃圾、水锈、管道沟眼保持畅通。11)洗手池及台面、拖把池、搁物台、厕位隔断板、婴儿护理板、镜子、无障碍扶手、公厕配套设施及家具陈设等应完好,无积尘、污迹、蛛网、水垢、毛发、杂物、乱涂乱画。12)洗手液、干手机、除臭设备、空调(如有)、灯具及开关、拖把架、手纸盒等设备应洁净、无积尘、污迹、使用标示清晰;提供免费的手纸和洗手液,供应量应充足,不影响正常使用。13)废纸篓内废弃物不得超过废物篓的平口。14)公厕内产生的垃圾,应由保洁单位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的清运点。15)整座厕所因维修暂时无法使用的,应公示停用时间,并指明就近公厕位置等临时过渡性措施。16)不得在公厕范围售卖一切商品。17)不得在公厕内堆放、悬挂或设置与公厕管理无关的物品。18)公厕外墙、内墙不得出现乱涂乱画,无张贴小广告,屋顶无蛛网、无漏水、污渍等。19)公厕内不得乱接水管乱拉电线,不得使用三无电源电器或其他产品。20)公厕内应在指定位置设置公厕保洁记录。公厕管理员应对每天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登记,不得漏记,缺计。21)公厕内配置工具间,工具间内应配置清洁和维修厕所的一般工具,包括拖把、抹布(区分擦洗台面和坐便器)、保洁提示牌,防滑提示牌等。22)公厕应按照防疫等要求的,自行对场所内每日进行消杀。23)公厕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中标供应商按实缴纳给采购人。(8)保洁岗位保洁时间至少为每天10小时,此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旅游旺季和落叶季节时需安排季节性清卫保洁岗位进行保洁,以确保保洁质量。(9)遇重大节日、节庆活动、突发事件,及时增加清扫人员,做到清扫保洁工作达标。节前保洁单位需进行卫生自查,清理卫生死角。(10)遇公园大面积草坪滚剪,须及时协助清运草坪剪下物。(11)保洁人员要遵守公园景点管理条例,文明上岗,不扎堆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洁区内保洁员严禁参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和发生偷盗行为。(12)保洁人员做到“四定”(定人、定点、定范围、定责任),不得窜岗,交接班时间要有衔接,轮流吃饭,不断岗。重点关注凌晨、早(晚)交通高峰后、午后几个时段。(13)保洁员要求服装统一,干净整洁、佩证上岗,礼貌待人。工作时间在公共场所内不得饮酒、吸烟。雨雪天气穿着反光雨衣,胸前佩带上岗证,礼貌待人。上班时间严禁喝酒、打瞌睡,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巡回保洁员配置统一的捡拾垃圾的手动钳、畚斗等作业工具。为确保安全,人工清扫保洁时不随意进入快车道中间捡拾垃圾,不得随意横穿马路。(14)严禁在公园、景区范围内使用明火取暖或焚烧。使用大功率电器需经管理处批准、备案后方能使用。(15)落实安全作业制度,严控保洁作业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率,建立保洁员定期培训制度。(16)管理处通知的清卫整改问题需及时落实整改,要求2小时内整改完毕。(17)如中标方不能满足保洁人员、保洁时间及达不到保洁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按比例扣除清卫保洁费用。4.作业管理要求(1)供应商须派一名专职项目负责人,负责日常的清卫管理工作,负责做好范围内各类抄告问题的处理、整改及回复工作,及时向采购人反映清卫保洁情况、各类设施破损情况,严格落实到岗制度,到岗率100%。(2)根据保洁岗位分布配置近距离对讲系统,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整改到位。(3)供应商单位须按作业标准规范执行。(4)规范管理,文明作业,自觉接受各级领导的检查和社会舆论监督。(5)作业地块遇到投诉电话和社会舆论批评,应在2小时内处理完成并对处理结果反馈给采购人。(6)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清卫保洁安全操作规程。平时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作业中发生一切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7)保洁区作业员个人资料以及所在岗位需统一汇总后交管理处留档,人员以及岗位变动需及时上报。(8)供应商对所属清卫人员发放月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有政策性变动因素由供应商自行解决。(9)保洁工人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工不超60周岁、女工不超过50周岁)。(10)供应商需按要求为保洁人员缴纳社保及人身意外保险,缴纳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五、考核标准1、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中发生重大失责事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采购人对景区清卫工作进行巡查、考核、扣分,巡查分每扣1分,扣款100元,同一问题屡次发生或情节较严重的处以2分—5分,扣款200—500元。该项考核扣款原则上不超过清卫承包经费的10%。3、区有关部门巡查到清卫保洁问题,每条扣罚人民币500元。4、“双最”公园巡查到清卫保洁问题,每条扣罚人民币1000元;每季度“双最”公园评比活动中由于清卫问题比重大导致名次明显下降的(与上次季度相比下降5名)当季扣5000元,名次倒数三名的取消承包资格。5、市民投诉清卫保洁问题,查实确有问题的,每条扣罚人民币1000元。6、市级以上部门巡查到清卫保洁问题,每条扣罚人民币1000元。7、媒体反面曝光清卫保洁问题,每条扣罚人民币2000元。8、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缺岗、脱岗,每次扣罚人民币1000元。9、供应商确保合同规定内用工数,如在实际操作中如遇清卫用工数不足,人员缺岗情况,甲方有权扣除相应人工费用,其测算标准按合同价折算。10、供应商违反3、4、5、6、7、8条累计五次后,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11、在日常清卫工作中,如有涉及到组织清卫比武、清卫参观培训、清卫学习考察等增进业务水平的活动时,供应商需承担相关费用开支。12、每年需对保洁员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优秀的保洁员,供应商应给予奖励。六、检查考核办法成立岳庙管理处清卫保洁质量考评小组,每月进行二次检查打分,月底按综合平均分核发承包款。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可计取当月承包款:得分在90分---75(含75分)按所得分百分比支付承包款,得分在75分以下,扣除当月承包款的一半:连续二次得分在75分以下,终止合同。七、其他要求1、为提升作业队伍形象,作业人员服装(含帽子、雨披、雨鞋等)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统一招标采购,要求清洁整齐。费用由中标单位列支。2、工具最低配置要求:竹笤帚、簸箕、水桶、雨具、钳子、垃圾袋、抹布、去污粉、吹风机、汽油、机油及其它所需工具、耗材等清卫保洁工具。3、机械最低配置要求:电动三轮车1辆,高压冲洗机不少于1台,落叶吹风机不少于2台,外观整洁无破损;八、报价要求、付款方式和条件1、报价要求人工费报价:本项目按照以人为本原则关心职工,严格遵守有关劳动法规,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19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解决环卫工人实际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意见》(杭政办〔2008〕1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号)文件精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如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其责任由作业方自负。必须落实职工相应的劳保福利待遇,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应安排人员轮班或者按照规定加班工资。以上费用考虑在投标总价中(以上文件如有更新,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文件为准)。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2)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采购人将分6个月预付款全部扣回。(3)付款方式:每月的25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支付日,按月支付至月平均数的85%,剩余部分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4)采购人有权在每月结算时,从应付款中扣除(含机具设备租赁款、水费等相关款项)因中标供应商违反本合同所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以及因中标供应商原因致使采购人承担的第三方法律责任。(5)若合同期结束时,下一轮采购还未完成,超出合同期部分的服务费按实际天数及考核结果结算。(6)因管委会职责调整或施工整治等原因导致清卫保洁岗位减少的,采购人可在每月支付保洁服务费时扣除相应的费用。因增加岗位导致月保洁服务费增加时,采购人应予以补足费用。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1管理体系: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个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需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4分客观分2类似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类似保洁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分客观分3针对本项目的道路、游步道清扫保洁措施方案:方案详细、完善、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案较为具体、合理的,得3分;方案不够具体、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4绿化带清扫保洁方案:方案详细、完善、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案较为具体、合理的,得3分;方案不够具体、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5垃圾箱房的清运、收集、保洁质量控制措施、手段、方法,垃圾清运计划和方案是否可行,人员和车辆配备情况是否合理:方案详细、完善、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案较为具体、合理的,得3分;方案不够具体、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6针对城市家具、公共建筑、管理用房等清卫保洁措施:方案详细、完善、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案较为具体、合理的,得3分;方案不够具体、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7公园水体清卫保洁措施方案:方案详细、完善、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案较为具体、合理的,得3分;方案不够具体、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8公厕清卫保洁措施,公厕管理、日常维修保养方案:方案详细、完善、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案较为具体、合理的,得3分;方案不够具体、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9旅游高峰期间、节假日期间、重大活动保障期间保洁的具体保证措施:方案详细、完善、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案较为具体、合理的,得3分;方案不够具体、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10应急抢险(含抗雪、防冻、防台、防汛、抗旱等)的具体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详细、完善、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案较为具体、合理的,得3分;方案不够具体、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11“双最”考核保证措施:确保本项目地市级(及以上)“双最”考核评比不失分的措施方案,方案详细、完善、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案较为具体、合理的,得3分;方案不够具体、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12针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分析到位且措施详实、有针对性的得5分,较为具体、合理的,得3分;方案不够具体、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13服务质量管理保障体系(人员、管理制度)是否能满足质量目标的实现:全部符合满足的得5分;基本符合的得3分;部分符合有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14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得1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①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法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内体现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2分客观分15项目班子的成员专业素质、专业结构是否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有无合理的劳动力投入计划,以及淡旺季的人员配置安排情况:方案详细、完善、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案较为具体、合理的,得3分;方案不够具体、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16员工队伍稳定承诺及有关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内容详实且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较为具体、合理的得2分;方案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3分主观分17安全文明工作:①保洁服务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②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到位。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③文明保洁作业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④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8分主观分18资料管理方案: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日常工作台账、评价等资料的整理归档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制度完善且符合实际需求的得5分,制度基本符合的得3分,有部分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19平稳交接过渡方案:保洁服务平稳过渡交接,制定相关的平稳过渡交接实施措施。方案切合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5分,方案部分符合项目需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有部分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20供应商对采购人的承诺内容(整改措施、质量保证、服从管理、优惠等方面):承诺内容全部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2分主观分21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调整。10分报价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岳庙管理处(连横纪念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原则上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岳庙管理处(连横纪念馆)(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三、项目概况及要求1、采购范围: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主要内容:黄龙洞景区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城市家具、管理经营用房、院内三座公厕(含设施、设备维护)、景观亭等公共建筑、景桥、景观石、雕塑等景区设施、水体、绿地的清卫保洁(包含各类垃圾清运)及绿地内落叶清理等(含夜间保洁)。2.合同履约期限:1年,计划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1、黄龙洞景区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城市家具、管理经营用房、院内三座公厕(含设施、设备维护)、景观亭等公共建筑、景桥、景观石、雕塑等景区设施、水体、绿地的清卫保洁(包含各类垃圾清运)及绿地内落叶清理等(含夜间保洁)。2、黄龙洞景区内三座公厕的清卫保洁,负责公厕内厕纸、洗手液、电器、五金、洁具、开关、插座、门板、内部管道疏通等设施、设备维护工作,部件耗材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垃圾清运:生活垃圾等(包括但不限于大件废弃物及落叶清运),负责将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到垃圾中转点,并保持垃圾中转点的整洁卫生,以便直运公司进行衔接装运。因垃圾箱房保洁不及时扣分,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4、城市家具:包括区域内的公用电话、园椅、果壳箱、栏杆、导游牌系列(导游牌、指路牌、景点说明牌)等的擦拭保洁。5、景区设施:包括路灯、监控设施等清卫保洁。6、每日7:00前对黄龙洞景区路面进行全面清洗,每周对城市家具、经营管理用房、公厕、景观亭等公共建筑、景桥、景观石、等景区设施进行清洁。五、作业标准1、作业标准清卫保洁参照《杭州市甲级公园(景点)养护标准(修订稿)》和《浙江省园林绿化技术规程》。清卫保洁考核按杭州市A类“最佳、最差公园”(景区)日常检查评分细则要求执行。2、考核标准详见:《杭州市区城市道路保洁分类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杭州市区最佳最差公园(景区)道路及河道绿地高架绿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岳庙管理处清卫保洁人员工作手册》。6.具体要求1、岗位要求序号岗位数量(岗)保洁时间服务期备注1日常清卫保洁11不少于10个小时1年2夜间保洁617:30—23:301年保洁岗位根据管理需求安排总计17在重大保障工作、旅游旺季及落叶季节时,需增加应急性保洁员,以保障期间内的清卫保洁工作有序开展。保洁工人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工不超60周岁、女工不超过50周岁)。2、具体质量要求以上级部门的考核要求及合同要求为准。景点、公园内实现全天候保洁制。每天清扫、保洁岗位、工作时间详见合同附件《岳庙管理处清卫保洁人员工作手册》。公园内无明显垃圾、环境干净整洁、建筑物及城市家具无积灰、无卫生死角、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房倾倒、垃圾箱内无隔夜垃圾。及时制止偷倒乱倒行为,及时清除保洁范围内的无主垃圾及废土。公园内果壳箱及内胆如出现破损,要及时维护或更换。3、作业具体标准(1)全天两次普扫:干道必须在当天早上7时前完成首次普扫,区域内要求做到“五无”,即无积水和淤泥,无果壳和纸屑,无瓶罐和包装袋,无残花败叶,无隔夜垃圾。第二次普扫在每日16:00前完成。每天全面清扫两次并巡回保洁,清扫中不得使用箩筐等无盖工具。(2)园路、车行道保洁:路面清扫做到无遗留垃圾、无积泥、无积水、无井眼堵塞,不得将垃圾扫至水面。保洁区内出现有色垃圾,要求在15分钟内清除。(3)绿地保洁:绿地保持清洁,做到范围内无白色污染垃圾、无瓜皮、果壳、纸屑及枯死枝、落叶。花、灌木上落叶需进行清除。保洁区内出现有色垃圾,在15分钟内清除。(4)水面保洁:旅游旺季和落叶季节应每2小时打捞1次,其他季节每4小时打捞1次。及时捞清水面上的垃圾、纸屑、树叶、落花等漂浮物,并要求清除水中藻类(使用环保产品),保持水体的清洁度。(5)城市家具保洁:保持外观干净整洁。果壳箱保持外部清洁,要求每天套袋,如垃圾袋内垃圾满过果壳箱的2/3时应该及时更换垃圾袋,内部无隔夜垃圾。果壳箱及内胆出现破损时,要及时维修、更换。维护景点内亭、廊、园椅及休息设施等需每天擦洗(雨后及时清洗),保持干净。路灯、龙柱等无污斑、蛛网。城市家具保洁整体做到无积尘,无蜘蛛网,周围无有色垃圾。(6)垃圾清运:公园内的垃圾箱、房由专人管理、专人打扫,实行日产日清,收集的垃圾及时运至垃圾倾倒指定点。沿路街巷设置的垃圾房干净,垃圾房门关闭不敞开、不破损、不严重锈蚀、无积存污垢,周围地面无污水。垃圾收集车不得超高、吊挂、不密闭。(7)公厕清卫保洁作业内容及要求:1)公共卫生间标示标牌保持清洁,无破损、遮挡、残缺、锈迹、歪斜,断字缺亮。2)在保洁时段内,保洁员开始及结束时应进行全面清洁,如有特殊消杀要求的要按特殊要求执行。3)在保洁时段内,保洁员除去全面清洗时间,其他时间段应不间断进行巡回保洁。4)公共厕所周边环境应整洁有序、周边无垃圾、粪便、污水、杂草、废土、不得吊挂物品,无卫生死角,显眼处不得晾晒衣物,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应在固定位置有序停放。5)坡道、台阶、扶手等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障碍物。6)化粪池周围场地应保持整洁,无垃圾、粪迹、污水,不得有恶臭、蝇蛆。化粪池不得满溢,达到采购人所在区的地方标准。7)门的正、反面和门把手应洁净,无松动脱落,无污迹和吊挂杂物,门缝处无垃圾、积灰、杂物、蛛网、积灰。8)地面洁净,无垃圾、污迹、积水、脚印、杂物。9)蹲便器、坐便器内外应洁净,无水锈、粪便、污物、堵塞。蹲坑内挂钩、老年人厕位把手等缺失的应予以补齐,不得缺失。10)小便器(槽)应清洁,内、外及小便器底部无尿垢,小便器(槽)内有樟脑丸、防溅网(不小于直径15cm)。小便器(槽)内无垃圾、水锈、管道沟眼保持畅通。11)洗手池及台面、拖把池、搁物台、厕位隔断板、婴儿护理板、镜子、无障碍扶手、公厕配套设施及家具陈设等应完好,无积尘、污迹、蛛网、水垢、毛发、杂物、乱涂乱画。12)洗手液、干手机、除臭设备、空调(如有)、灯具及开关、拖把架、手纸盒等设备应洁净、无积尘、污迹、使用标示清晰;提供免费的手纸和洗手液,供应量应充足,不影响正常使用。13)废纸篓内废弃物不得超过废物篓的平口。14)公厕内产生的垃圾,应由保洁单位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的清运点。15)整座厕所因维修暂时无法使用的,应公示停用时间,并指明就近公厕位置等临时过渡性措施。16)不得在公厕范围售卖一切商品。17)不得在公厕内堆放、悬挂或设置与公厕管理无关的物品。18)公厕外墙、内墙不得出现乱涂乱画,无张贴小广告,屋顶无蛛网、无漏水、污渍等。19)公厕内不得乱接水管乱拉电线,不得使用三无电源电器或其他产品。20)公厕内应在指定位置设置公厕保洁记录。公厕管理员应对每天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登记,不得漏记,缺计。21)公厕内配置工具间,工具间内应配置清洁和维修厕所的一般工具,包括拖把、抹布(区分擦洗台面和坐便器)、保洁提示牌,防滑提示牌等。22)公厕应按照防疫等要求的,自行对场所内每日进行消杀。23)公厕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中标供应商按实缴纳给采购人。(8)保洁岗位保洁时间至少为每天10小时,此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旅游旺季和落叶季节时需安排季节性清卫保洁岗位进行保洁,以确保保洁质量。(9)遇重大节日、节庆活动、突发事件,及时增加清扫人员,做到清扫保洁工作达标。节前保洁单位需进行卫生自查,清理卫生死角。(10)遇公园大面积草坪滚剪,须及时协助清运草坪剪下物。(11)保洁人员要遵守公园景点管理条例,文明上岗,不扎堆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洁区内保洁员严禁参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和发生偷盗行为。(12)保洁人员做到“四定”(定人、定点、定范围、定责任),不得窜岗,交接班时间要有衔接,轮流吃饭,不断岗。重点关注凌晨、早(晚)交通高峰后、午后几个时段。(13)保洁员要求服装统一,干净整洁、佩证上岗,礼貌待人。工作时间在公共场所内不得饮酒、吸烟。雨雪天气穿着反光雨衣,胸前佩带上岗证,礼貌待人。上班时间严禁喝酒、打瞌睡,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巡回保洁员配置统一的捡拾垃圾的手动钳、畚斗等作业工具。为确保安全,人工清扫保洁时不随意进入快车道中间捡拾垃圾,不得随意横穿马路。(14)严禁在公园、景区范围内使用明火取暖或焚烧。使用大功率电器需经管理处批准、备案后方能使用。(15)落实安全作业制度,严控保洁作业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率,建立保洁员定期培训制度。(16)管理处通知的清卫整改问题需及时落实整改,要求2小时内整改完毕。(17)如中标方不能满足保洁人员、保洁时间及达不到保洁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按比例扣除清卫保洁费用。4.作业管理要求:(1)供应商须派一名专职项目负责人,负责日常的清卫管理工作,负责做好范围内各类抄告问题的处理、整改及回复工作,及时向采购人反映清卫保洁情况、各类设施破损情况,严格落实到岗制度,到岗率100%。(2)根据保洁岗位分布配置近距离对讲系统,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整改到位。(3)供应商单位须按作业标准规范执行。(4)规范管理,文明作业,自觉接受各级领导的检查和社会舆论监督。(5)作业地块遇到投诉电话和社会舆论批评,应在2小时内处理完成并对处理结果反馈给采购人。(6)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清卫保洁安全操作规程。平时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作业中发生一切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7)保洁区作业员个人资料以及所在岗位需统一汇总后交管理处留档,人员以及岗位变动需及时上报。(8)供应商对所属清卫人员发放月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有政策性变动因素由供应商自行解决。(9)保洁工人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工不超60周岁、女工不超过50周岁)。(10)供应商需按要求为保洁人员缴纳社保及人身意外保险,缴纳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七、考核标准1、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中发生重大失责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2、甲方对景区清卫工作进行巡查、考核、扣分,巡查分每扣1分,扣款100元,同一问题屡次发生或情节较严重的处以2分—5分,扣款200—500元。该项考核扣款原则上不超过清卫承包经费的10%。3、区有关部门巡查到清卫保洁问题,每条扣罚人民币500元。4、“双最”公园巡查到清卫保洁问题,每条扣罚人民币1000元;每季度“双最”公园评比活动中由于清卫问题比重大导致名次明显下降的(与上次季度相比下降5名)当季扣5000元,名次倒数三名的取消承包资格。5、市民投诉清卫保洁问题,查实确有问题的,每条扣罚人民币1000元。6、市级以上部门巡查到清卫保洁问题,每条扣罚人民币1000元。7、媒体反面曝光清卫保洁问题,每条扣罚人民币2000元。8、乙方项目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缺岗、脱岗,每次扣罚人民币1000元。9、乙方确保合同规定内用工数,如在实际操作中如遇清卫用工数不足,人员缺岗情况,甲方有权扣除相应人工费用,其测算标准按合同价折算。10、乙方违反3、4、5、6、7、8条累计五次后,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11、在日常清卫工作中,如有涉及到组织清卫比武、清卫参观培训、清卫学习考察等增进业务水平的活动时,乙方需承担相关费用开支。12、每年需对保洁员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优秀的保洁员,供应商应给予奖励。八、检查考核办法成立岳庙管理处清卫保洁质量考评小组,每月进行二次检查打分,月底按综合平均分核发承包款。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可计取当月承包款:得分在90分---75(含75分)按所得分百分比支付承包款,得分在75分以下,扣除当月承包款的一半:连续二次得分在75分以下,终止合同。九、其他要求1、为提升作业队伍形象,作业人员服装(含帽子、雨披、雨鞋等)按甲方要求进行统一招标采购,要求清洁整齐。费用由乙方列支。2、工具最低配置要求:竹笤帚、簸箕、水桶、雨具、钳子、垃圾袋、抹布、去污粉、吹风机、汽油、机油及其它所需工具、耗材等清卫保洁工具。3、机械最低配置要求:电动三轮车1辆,高压冲洗机不少于1台,落叶吹风机不少于2台,外观整洁无破损;十、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2、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甲方将分6个月预付款全部扣回。3、付款方式:每月的25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支付日,按月支付至月平均数的85%,剩余部分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4、甲方有权在每月结算时,从应付款中扣除(含机具设备租赁款、水费等相关款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以及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承担的第三方法律责任。5、若合同期结束时,下一轮采购还未完成,超出合同期部分的服务费按实际天数及考核结果结算。6、因管委会职责调整或施工整治等原因导致清卫保洁岗位减少的,甲方可在每月支付保洁服务费时扣除相应的费用。因增加岗位导致月保洁服务费增加时,甲方应予以补足费用。收款账户信息:十一、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十二、甲方责任条款1、提供公园保洁、公厕管养质量标准、作业规范及考核办法。2、按约定拨付作业费用。3、如遇突发事件,协调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同其他部门的关系。十三、乙方责任条款1、公园清卫保洁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符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2、每班作业人数及设备应按甲方要求落实到位。3、遇到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必须服从甲方指挥与安排。4、协助甲方调查、解决市民来信来访及投诉,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5、发现市政公用设施损坏或缺损,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6、完成甲方交办的清卫保洁突击性任务。7、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劳动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得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认真贯彻杭政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19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解决环卫工人实际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意见》(〔2008〕1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文件精神,保洁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浙政办发〔2009〕190号、杭政办〔2008〕14号、杭政函〔2017〕161号文件规定的工资标准,必须落实职工劳保福利待遇,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加班必须足额支付加班费,环卫职工的工资、环卫特殊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等必须确保按月发放(以上文件如有更新,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文件为准)。十四、履约保证金本合同乙方按不超过合同总价金额的1%(即元)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违约的,甲方无息退还。十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合同期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履行地点:。3、若合同期结束时,下一轮招投标还未完成,超出合同期部分的服务费按实际天数及考核结果结算。十七、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对甲方的通知逾期未响应,甲方自行安排人员完成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得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保洁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工资标准,必须落实职工劳保福利待遇,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保须在杭州本地缴纳,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加班必须足额支付加班费,环卫职工的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等必须确保按月发放。乙方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5、乙方在道路及公园清卫保洁过程中达不到要求和标准,甲方有权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6、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发生各类事故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并自行负责处理。如事故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做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直接终止合同。十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九、履行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方式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合同中甲乙双方均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明细;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明细………………………………………………………………………(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服务期备注1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1年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报价明细表(自拟,仅供参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数量单位综合单价(元/岗(项))小计(元)备注1日常清卫保洁11岗保洁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1夜间保洁6岗保洁时间:17:30-23:30保洁岗位根据管理需求安排2机械设备、工具耗材费1项3服装费1项4管理费1项5税金1项6......合 计(元)注:自拟报价说明:1.除甲方提供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外,其他均由乙方完成。2.合计费用结转至开标一览表。表中不得有给予采购人的赠品、回扣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各分项报价应合理,且不得低于成本。4.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5.我公司报价时已充分考虑最低工资调整因素。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投标文件解密时提供)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姓名)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二、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三、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四、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五、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备注:(1)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及获知其他投标人信息进行如实声明并盖章,30分钟内以扫描件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251489956@qq.com。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此函,则视为默认不存在情况,后续不得以此进行质疑投诉。(2)此声明函不用编入投标文件,单独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DFJW2024-FJ-018采购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岳庙管理处(连横纪念馆)采购代理机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FJW2024-FJ-018项目名称: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元):1029000最高限价(元):1029000采购需求: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主要内容:黄龙洞景区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城市家具、管理经营用房、院内三座公厕(含设施、设备维护)、景观亭等公共建筑、景桥、景观石、雕塑等景区设施、水体、绿地的清卫保洁(包含各类垃圾清运)及绿地内落叶清理等(含夜间保洁)。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14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岳庙管理处(连横纪念馆)地址:杭州市孤山后山路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96662质疑联系人:蒋红云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966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春秀、陈瑞宝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857115720质疑联系人:单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5678359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电话:0571-8525245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标的:岳庙管理处黄龙洞清卫保洁政府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杨春秀,1985711572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其他1、成交单位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提供与线上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一正三副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卫保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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