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
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027年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027年后勤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昭通市
公告时间
2024-04-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04-22 00:00:00至2024-04-28 23:59:59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05-06 14:3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市昭阳区彩云小区D区1栋一单元503室云南双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解迪
项目联系电话
13279528341
采购单位
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1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0-2224613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双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昭通市昭阳区彩云小区D区1栋一单元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279528341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027年后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06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C2024-C3-00113-YNSG-0002
项目名称: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027年后勤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0
最高限价(万元):3.39
采购需求: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027年后勤管理服务,详细服务需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22 00:00至2024-04-28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06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5-06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市昭阳区彩云小区D区1栋一单元503室云南双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本年度预算金额30.0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3.39万元/月,共采购36个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150号
联系方式:0870-2224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双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彩云小区D区1栋一单元503室
联系方式:132795283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迪
电 话:13279528341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027年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审定稿).doc
2024-04-22
下载
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项目名称: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027年后勤管理服务项目编号/包号:ZTZC2024-C3-00113-YNSG-0002采购人: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双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四年四月使用说明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我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试行)(V.0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我省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一、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我省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二、填写规则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中用“/”标记。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三、提示条款《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注意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四、资料表的运用为了便于供应商高效阅览、避免遗漏重点内容,《示范文本》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设置了资料表形式。“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用于进一步明确“供应商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对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资料表中选择和补充列明。“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为避免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相同内容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等错误,竞争性磋商文件尽量做到相同内容只出现一次,其他章节涉及有关内容的,以标明条款号引用的方式体现。五、采购需求与合同草案条款《示范文本》在第四章“采购需求”部分列出了需求大纲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规范拟定和签署项目采购合同。在拟定合同草案条款时,应优先选择国家或行业制定推荐的有关标准或示范合同文本。六、响应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为便于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便于磋商小组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七、实施及修改请云南省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1第四章采购需求(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32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027年后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TZC2024-C3-00113-YNSG-0002。2.项目名称: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027年后勤管理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本年度预算金额30.0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3.39万元/月,共采购36个月。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027年后勤管理服务30详细服务需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相关缴纳证明文件;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2.各潜在供应商应结合自身情况按月进行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3.39万元/月。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3.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3.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昭阳区团结路150号联系方式:135780876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双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彩云小区D区1栋一单元503室联系方式:1327952834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俊毅电话:1357808768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核心产品相关内容参照财政部87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工程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考察地点: 。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召开地点: 。4.1.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027年后勤管理服务商务服务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01包: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 。11.7.5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 。12.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3.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的签盖章的其他要求:☑无□有,具体要求: 。20.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得分且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3)其他要求: 。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 云南双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279528341 ;通讯地址: 昭通市昭阳区彩云小区D区1栋一单元503室 。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 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以成交金额为基数计取 ;缴纳时间: 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足额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6信用信息查询(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评标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进行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进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负责人、联合体、电子签名、电子交易平台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负责人: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1.4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5电子签章: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1.6电子交易平台: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简称“政采云平台”)。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磋商,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采购需求标准,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以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11.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11.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1.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的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供应商的汇款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提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6.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6.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6.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7.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可以通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13.3《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4.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4.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本项目解密使用政采云平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该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17.3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7.4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17.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7.6出现17.5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7.7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8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9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或工程项目的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6.其他: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格式要求1.1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要求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规定1.1资格审查要求…………条款号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格式要求1.2符合性审查要求授权委托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1.2符合性审查要求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1.2符合性审查要求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1.2符合性审查要求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中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2符合性审查要求响应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1项规定1.2符合性审查要求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2符合性审查要求★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1.2符合性审查要求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2符合性审查要求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1.2符合性审查要求…………条款号评审因素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说明5.1详细评审标准1、磋商总得分计算公式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F1+F2+F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5.1详细评审标准2、评分因素分值及权重磋商报价评审F1:满分10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50分。商务部分评审F3:满分40分。5.1详细评审标准3、磋商报价评审F1(满分10分)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注:1)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计算,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5.1评审标准4、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50分)5.1评审标准总体服务方案(20分)第一档(17-20分):总体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具体、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服务响应时间及时、合理,切实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第二档(13-16分):总体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完整、针对性较强,得当可行;服务响应时间合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第三档(9-12分):总体服务方案基本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服务响应时间可以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第四档(5-8分):总体服务方案基本可行,服务响应时间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第五档(1-4分):总体服务方案缺乏针对性,难以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第六档(0分):未提供总体服务方案的。5.1评审标准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10分)第一档(9-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了科学、专业、规范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对食品安全理解透彻,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的;第二档(7-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了规范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对食品安全理解较透彻,能提出较好的意见与建议的;第三档(5-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了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对食品安全有一定理解,能提出意见与建议的;第四档(3-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一般,对食品安全理解一般的;第五档(1-2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较差,有重大缺漏,对食品安全理解度差的;第六档(0分):供应商未提供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5.1评审标准管理及保洁方案(10分)第一档(9-10分):供应商有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提出的管理及保洁方案符合规定及相关标准,阐述清晰,内容合理,针对性强重点突出、考虑全面的;第二档(7-8分):供应商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提出的管理及保洁方案符合规定及相关标准,内容合理,针对性较强的;第三档(5-6分):供应商有合理的管理制度,提出的管理及保洁方案符合规定及相关标准,内容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的;第四档(3-4分):供应商有基本的管理制度,提出的管理及保洁方案基本符合规定及相关标准,内容基本完整,但针对性较差的;第五档(1-2分):供应商提出的管理及保洁方案不符合规定及相关标准,或内容有重大缺漏,或无针对性的;第六档(0分):供应商未提供管理及保洁方案的。5.1评审标准项目团队人员配备(10分)第一档(9-1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针对性强,有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人员安排、配置合理齐全,充分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岗位职责完善、分工明确、且主要管理服务人员管理经验丰富的;第二档(7-8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较完善,有针对性,有管理程序;人员安排、配置合理,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岗位职责合理,主要管理服务人员管理经验较丰富的;第三档(5-6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有一定针对性,有管理程序;人员安排、配置基本合理,可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岗位职责基本合理,主要管理服务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的;第四档(3-4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基本完善,针对性一般,有管理程序;人员安排、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服务要求,主要管理服务人员管理经验一般的;第五档(1-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不完善,没有针对性,有管理程序;主要人员安排及管理有疏漏,难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的。5.1评审标准5、商务部分评审F3(满分40分)5.1评审标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20分)第一档(17-20分):服务质量承诺内容具体、合理、高效,保障性强,针对项目实际;保证措施内容完善合理、针对性强,有具体的惩罚措施且明确合理、操作性强的;第二档(13-16分):服务质量承诺具体、合理,保障性较强,符合项目实际;保证措施合理,针对性较强,惩罚措施合理、操作性较强的;第三档(9-12分):服务质量承诺合理,有一定保障性,基本符合项目实际;保证措施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惩罚措施基本合理、有可操作性的;第四档(5-8分):服务质量承诺基本合理,保证措施一般,针对性一般,惩罚措施一般、操作性一般的;第五档(1-4分):服务质量承诺基本合理,但没有保证措施或保证措施不具体,没有惩罚措施的;第六档(0分):供应商未提供服务质量承诺的。5.1评审标准应急处理方案(10分)第一档(9-10分):供应商有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科学合理,处理措施切实可行,响应时间及解决时间承诺合理、及时的;第二档(7-8分):供应商有规范的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有较为合理明确的各种应对措施,措施可行,响应时间及解决时间承诺及时的;第三档(5-6分):供应商有合理的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有明确的应对措施,措施基本可行,响应时间及解决时间承诺合理的;第四档(3-4分):供应商有一定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有基本合理的应对措施,响应时间及解决时间承诺基本合理的;第五档(1-2分):供应商对突发事件有基本的防控措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有基本的应对措施,但承诺的响应时间及解决时间不明确或不合理的;第六档(0分):供应商未提供应急处理方案的。5.1评审标准类似业绩(10分)类似项目业绩(满分10分):类似项目业绩指(2021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类似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得2.5分,加满10分为止。合计100分评审方法正文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要求)1.1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方法前附表》中的资格审查要求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对应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方法前附表》中的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对应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3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方法前附表》中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行磋商。1.4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本次磋商轮次为1次,最后一轮磋商后要求供应商进行的报价为最后报价。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本章2.2条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未对采购需求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进行响应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技术部分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6.4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四章采购需求(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说明:1.当采购项目涉及政务信息系统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的相关要求。2.当采购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0〕123号)的有关要求。3.当采购项目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的有关要求。4.当采购项目涉及工作站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的有关要求。5.当采购项目涉及通用服务器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的有关要求。6.当采购项目涉及操作系统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的有关要求。7.当采购项目涉及数据库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的有关要求。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说明01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027年后勤管理服务30各潜在供应商应结合自身情况按月进行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3.39万元/月,共采购36个月。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2.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一月一付。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后甲方以转账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甲方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结算上个月费用。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三、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一)乙方按质按量提供甲方民警、职工、辅警(含购买服务人员)100人至150人日常、二级以上勤务及战时伙食供应保障。回、汉两个食堂。(二)会议、培训等工作用餐,由甲方通知乙方,并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三)特殊情况集体用餐配送,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战时配餐送餐。(四)在合同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五)所有餐具严格洗、消、冲、保洁,保证餐饮卫生。(六)采用费用包干,包含:⑴厨师团队员工工资、福利、保险等;(2)员工服装费;(3)综合税费。(七)乙方独立负责食材、烹饪、厨具等整个餐饮服务,食堂现有设施设备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新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八)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的持证上岗人员(不少于7人),且必须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合同区域服务工作。(九)工作人员上岗需统一工作服、工作帽。(十)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合同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交纳税务等的各项税费。(十一)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甲方将适时开展服务评定工作,对提出问题,乙方要积极整改,如乙方连续三次服务测评满意度未达到80%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十二)乙方要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严格按照昭通市、昭阳区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创文创卫工作等要求,做好食堂区域的防疫、消杀、保洁等相关工作。(十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应保证合同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乙方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乙方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十四)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合同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十五)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说明:1.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文本应当符合民法典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2.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3.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4.政府采购合同设定首付款支付方式的,首付款支付比例建议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5.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支付资金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财政部对采购项目涉及的采购标的有对应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注:本合同书仅为格式,主要为列明具体采购时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际执行中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供应商报价时无需填写。采购合同(样本)合同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027年后勤管理服务(服务类)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027年后勤管理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ZTZC2024-C3-00113-YNSG-0002)的成交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本合同甲方:本合同乙方:一、服务内容及要求(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服务的质量符合标准及规定,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其他费用。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五、整体项目服务的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六、验收及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甲方按合同内容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并应填写验收单。验收双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具体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如下:七、合同价款结算(一)采购资金保证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二)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根据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八、违约责任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并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并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含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份),乙方二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十三、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成交人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4.招标文件。十五、附件名称(如有请在□内打√,其余打×)1.详细的项目合作或服务方案及计划□2.乙方的服务网点信息及售后服务细则□3.其他□甲方(采购人)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月)包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质量承诺备注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注:响应文件内容须编制目录,并每页连续标注页码。一、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我方提供的相关工作方案,我方磋商报价为:(元/月)。2.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我方完全理解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并承担对磋商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磋商文件中关于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7.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其他补充说明)。我单位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非中国国籍提供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代理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四、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3.供应商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一)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 话项目负责人姓名电 话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成立日期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相关缴纳证明文件;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三)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对是否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说明和承诺;2、若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证明资料为准。(四)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五、供应商近年来类似业绩情况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注:附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扫描件六、项目组织机构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职称联系电话毕业学校专业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职业资格证书编号(若有)个人简介工作经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服务期限项目地点甲方联系人电话1……其他补充内容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健康证、职称证(若有)、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培训合格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无相关资料或相关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拟承担的工作内容职业资格证书编号(若有)备注……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配备表及相对应人员资料复印件,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健康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无人员资料或人员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七、技术部分(一)总体服务方案(由供应商按第四章《采购需求》等相关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拟)(二)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由供应商按第四章《采购需求》等相关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拟)(三)管理及保洁方案(由供应商按第四章《采购需求》等相关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拟)八、商务部分(一)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由供应商按第四章《采购需求》等相关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拟)(二)应急处理方案(由供应商按第四章《采购需求》等相关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拟)九、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非中小、微企业无需提供此表。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十、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附件: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月)包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质量承诺备注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