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招标公告(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
项目概况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YZX-2024-2-024
项目名称: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处置经营许可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 址:温岭市人民东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娟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222642
质疑联系人:钟亚茜
质疑联系方式:0576-86101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露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8619215
质疑联系人:许玲佳
质疑联系方式:1505861921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doc328.9K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doc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GYZX-2024-2-024采购人(章):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章):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GYZX-2024-2-0241.1.1.1.1.1.预算金额:120万元1.1.1.1.1.2.最高限价:120万元1.1.1.1.1.3.采购需求: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处置经营许可范围。(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1.1.1.1.1.4.三、获取招标文件:(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三)获取方式: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4点00分2、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4点00分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3、开标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4点00分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5-15下午14:30:00),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4、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1.1.1.1.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1.1.1.1.6.六、其他补充事宜1.1.1.1.1.7.(一)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1.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三)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露梦联系电话:15068652877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四)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1.1.1.1.1.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露梦、陈潭联系电话:15068652877、15058619215传真:0576-86010838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二)采购人: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联系人(询问)蔡娟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222642质疑联系人:钟亚茜质疑联系方式:0576-86101095(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0.0.1.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ZJGYZX-2024-2-024项目内容: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和“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4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投标供应商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建议EMS或顺丰)至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联系人:黄露梦 ,联系电话:15068652877 );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邮寄后请将快递底单发送至邮箱 894934825@qq.com。▲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CA必须是上电子加密投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标文件的解(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6密和异常情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况处理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8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9踏勘现场□ 组织(详细内容)1.不组织10样品□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1.不提供11演示□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不要求1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3是否进口□ 允许进口1.不允许进口1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1.不适用15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不适用16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7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9供应商注册事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0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 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或提前终止服务后15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21代理服务费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2011]534 号文的收费标准八折计取,不足8000元按8000计取;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22现场组织实施投标文件结束解密后,供应商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最后一页)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 894934825 @qq.com),联系人:黄露梦,电话: 15068652877。23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其他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5注意事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 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26中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与电子投标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书面存档(至少一式一份),要求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一、总则1.1.0.0.1.8.(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0.0.1.9.(二)定义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1.1.0.0.1.10.(三)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1.1.0.0.1.11.(四)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本项目允许部分分包,若分包如下: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1.0.0.2.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1.1.0.0.2.1.(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1.0.0.2.2.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内容自拟▲3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4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格式、内容自拟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根据项目性质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写“无”)格式、内容自拟8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若属于监狱企业 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格式自拟。▲9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内容自拟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4技术、商务偏离表格式附后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3、报价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内容自拟3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内容自拟3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2.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4.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签字部分,可以采用线下签名后,再扫描上传。)5.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6.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8.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a、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b、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1.1.0.0.2.3.(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1.1.0.0.2.4.(一)开标事项四、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3、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开标流程(两阶段)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前附表)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1.1.0.0.2.5.2、开标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1.1.0.0.2.6.(三)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1.1.0.0.3.五、评标1.1.0.0.3.1.(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1.1.0.0.3.2.(二)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提交。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3、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6、编写评标报告。1.1.0.0.3.3.5、评价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或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3、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4、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齐全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者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10、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1.1.0.0.3.4.(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五)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1.1.0.0.3.5.(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1.1.0.0.3.6.(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1.0.0.4.六、定标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1.0.0.5.七、合同签订及公告1.1.0.0.5.1.(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1.1.0.0.5.2.(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1.1.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1、总则1.1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1.2第1成交候选人若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依法组织采购。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成交权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放弃成交权的成交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成交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所有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重新依法组织采购。1.3评审过程计算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在投标期间,投标响应方不得向投标小组成员询问投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投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在投标过程中,投标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响应方私下交换意见。在投标工作结束后,凡与投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投标情况扩散出投标小组成员之外。投标小组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2、投标程序2.1投标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投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2投标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投标,并给予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平等的投标机会。2.3在投标过程中,投标小组可以根据投标文件和投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4对投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供应商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投标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投标情况退出投标。2.7投标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8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9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投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投标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投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4.公开招标需求1.项目名称: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2.采购背景:农药废弃包装物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代码为900-003-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台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置。代为处置的单位必须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处置经营许可范围。3.采购内容及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台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供应商对温岭市内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进行处置,并且在处置运输途中严防泄漏及再次污染。4.服务期:三年。5.农药包装废弃物焚烧处置数量为320吨,处置的危险废物重量以乙方地磅称重为准。1.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甲方: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乙方:根据2024年月日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编号ZJGYZX-2024-2-024)采购评审结果和采购文件要求,并依照《民法典》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危险废物的数量和价格:危险废物名称废物代码单位数量处置单价(元/吨)农药废包装物900-003-04吨 320合同总价: 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三、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每月处置量相应发票后30天内付款。四、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必须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对危废进行包装。2、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废物不得携带爆炸品和具有放射性的物质。3、在甲方场地内装货由甲方负责。4、甲方负责对处置的危险废物重量进行过磅称重。(一)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生产的危险废物,并接受甲方的监督。2、在乙方场地内卸货由乙方负责。3、运输由乙方统一安排。4、乙方运输车辆需配合甲方到甲方指定地磅站过磅称重。5、乙方不能提供处置服务的,应向甲方赔偿合同额的10%的违约金。五、合同争议: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六、转让和分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七、合同的签订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其余用于财政备案及代理机构存档。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1.1.0.0.0.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址:时间: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声明书(附件2)2、授权委托书(附件3)(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证书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投标声明书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1.1.0.0.授权委托书(填写采购人单位名称):我单位全权委托(身份证号:)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委托单位加盖公章)附:1、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附件63.项目名称3.0.1.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0.2.投标人名称(盖公章):3.0.3.地址:时间:(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附件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投标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注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8技术、商务偏离表为了采购人评议的需要,投标人若有偏离的应将偏离条款逐条提出或根据以下要求的格式提出偏差。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如投标人无偏离的可不填写本偏离表或在本页上写“无”,视为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序号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2………………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94.项目名称4.0.1.项目编号: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址:时间:4.0.1.1.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下列内容如有可提供:2、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附件10项目编号:ZJGYZX-2024-2-024开标一览表序号标项数量单位报价(元)备注1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1项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元)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8.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9.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序号行业原则具体规定指标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2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2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2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3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3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3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4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4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4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5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5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5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7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7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7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8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8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8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9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9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9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0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0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0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资产总额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4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资产总额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4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资产总额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该附件可供投标人参考。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GYZX-2024-2-024采购人(章):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章):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GYZX-2024-2-0241.1.1.1.1.1.预算金额:120万元1.1.1.1.1.2.最高限价:120万元1.1.1.1.1.3.采购需求: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处置经营许可范围。(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1.1.1.1.1.4.三、获取招标文件:(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三)获取方式: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4点00分2、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4点00分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3、开标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4点00分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5-15下午14:30:00),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4、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1.1.1.1.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1.1.1.1.6.六、其他补充事宜1.1.1.1.1.7.(一)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1.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三)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露梦联系电话:15068652877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四)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1.1.1.1.1.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露梦、陈潭联系电话:15068652877、15058619215传真:0576-86010838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二)采购人: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联系人(询问)蔡娟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222642质疑联系人:钟亚茜质疑联系方式:0576-86101095(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0.0.1.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ZJGYZX-2024-2-024项目内容: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和“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4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投标供应商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建议EMS或顺丰)至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联系人:黄露梦 ,联系电话:15068652877 );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邮寄后请将快递底单发送至邮箱 894934825@qq.com。▲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CA必须是上电子加密投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标文件的解(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6密和异常情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况处理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8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9踏勘现场□ 组织(详细内容)1.不组织10样品□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1.不提供11演示□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不要求1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3是否进口□ 允许进口1.不允许进口1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1.不适用15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不适用16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7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9供应商注册事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0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 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或提前终止服务后15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21代理服务费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2011]534 号文的收费标准八折计取,不足8000元按8000计取;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22现场组织实施投标文件结束解密后,供应商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最后一页)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 894934825 @qq.com),联系人:黄露梦,电话: 15068652877。23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其他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5注意事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 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26中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与电子投标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书面存档(至少一式一份),要求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一、总则1.1.0.0.1.8.(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0.0.1.9.(二)定义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1.1.0.0.1.10.(三)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1.1.0.0.1.11.(四)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本项目允许部分分包,若分包如下: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1.0.0.2.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1.1.0.0.2.1.(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1.0.0.2.2.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内容自拟▲3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4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格式、内容自拟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根据项目性质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写“无”)格式、内容自拟8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若属于监狱企业 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格式自拟。▲9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内容自拟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4技术、商务偏离表格式附后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3、报价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内容自拟3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内容自拟3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2.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4.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签字部分,可以采用线下签名后,再扫描上传。)5.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6.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8.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a、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b、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1.1.0.0.2.3.(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1.1.0.0.2.4.(一)开标事项四、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3、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开标流程(两阶段)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前附表)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1.1.0.0.2.5.2、开标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1.1.0.0.2.6.(三)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1.1.0.0.3.五、评标1.1.0.0.3.1.(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1.1.0.0.3.2.(二)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提交。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3、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6、编写评标报告。1.1.0.0.3.3.5、评价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或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3、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4、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齐全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者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10、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1.1.0.0.3.4.(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五)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1.1.0.0.3.5.(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1.1.0.0.3.6.(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1.0.0.4.六、定标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1.0.0.5.七、合同签订及公告1.1.0.0.5.1.(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1.1.0.0.5.2.(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1.1.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1、总则1.1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1.2第1成交候选人若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依法组织采购。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成交权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放弃成交权的成交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成交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所有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重新依法组织采购。1.3评审过程计算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在投标期间,投标响应方不得向投标小组成员询问投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投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在投标过程中,投标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响应方私下交换意见。在投标工作结束后,凡与投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投标情况扩散出投标小组成员之外。投标小组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2、投标程序2.1投标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投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2投标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投标,并给予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平等的投标机会。2.3在投标过程中,投标小组可以根据投标文件和投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4对投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供应商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投标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投标情况退出投标。2.7投标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8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9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投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投标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投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4.公开招标需求1.项目名称: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2.采购背景:农药废弃包装物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代码为900-003-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台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置。代为处置的单位必须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处置经营许可范围。3.采购内容及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台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供应商对温岭市内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进行处置,并且在处置运输途中严防泄漏及再次污染。4.服务期:三年。5.农药包装废弃物焚烧处置数量为320吨,处置的危险废物重量以乙方地磅称重为准。1.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甲方: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乙方:根据2024年月日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编号ZJGYZX-2024-2-024)采购评审结果和采购文件要求,并依照《民法典》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危险废物的数量和价格:危险废物名称废物代码单位数量处置单价(元/吨)农药废包装物900-003-04吨 320合同总价: 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三、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每月处置量相应发票后30天内付款。四、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必须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对危废进行包装。2、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废物不得携带爆炸品和具有放射性的物质。3、在甲方场地内装货由甲方负责。4、甲方负责对处置的危险废物重量进行过磅称重。(一)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生产的危险废物,并接受甲方的监督。2、在乙方场地内卸货由乙方负责。3、运输由乙方统一安排。4、乙方运输车辆需配合甲方到甲方指定地磅站过磅称重。5、乙方不能提供处置服务的,应向甲方赔偿合同额的10%的违约金。五、合同争议: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六、转让和分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七、合同的签订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其余用于财政备案及代理机构存档。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1.1.0.0.0.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址:时间: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声明书(附件2)2、授权委托书(附件3)(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证书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投标声明书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1.1.0.0.授权委托书(填写采购人单位名称):我单位全权委托(身份证号:)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委托单位加盖公章)附:1、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附件63.项目名称3.0.1.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0.2.投标人名称(盖公章):3.0.3.地址:时间:(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附件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投标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注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8技术、商务偏离表为了采购人评议的需要,投标人若有偏离的应将偏离条款逐条提出或根据以下要求的格式提出偏差。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如投标人无偏离的可不填写本偏离表或在本页上写“无”,视为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序号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2………………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94.项目名称4.0.1.项目编号: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址:时间:4.0.1.1.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下列内容如有可提供:2、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附件10项目编号:ZJGYZX-2024-2-024开标一览表序号标项数量单位报价(元)备注1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1项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元)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8.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9.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序号行业原则具体规定指标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2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2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2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3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3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3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4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4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4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5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5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5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7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7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7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8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8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8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9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9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9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0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0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0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资产总额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4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资产总额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4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资产总额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该附件可供投标人参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