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 文化广场 路灯安装 路面硬化 文化墙绘画以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招标公告(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2024)
凤城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凤城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4-23 至 2024-04-28
撰写单位: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娜
(凤城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82-00030
项目名称:凤城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48,036.58
最高限价(元):948,036.58
采购需求:查看
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地点在闫家村2组,项目内容如下:文化广场、路灯安装、路面硬化、文化墙绘画以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或者退休返聘合同;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磋商(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大堡村5组
联系方式:
0415-8646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
联系方式:
18624150193
邮箱地址:
zhonghongyibo88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账号:
41590272791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娜
电话:
1862415019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凤城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凤城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16: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94.80365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娜
项目联系电话
18624150193
采购单位
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大堡村5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5-8646177
代理机构名称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624150193
附件:
附件1
凤城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docx
丹东市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凤城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H24-210682-00030编制单位: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1第三章工程需求45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6第五章评审办法47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56第七章工程量清单76凤城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凤城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682-00030项目名称:凤城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48,036.58元(人民币)最高限价:948,036.58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地点在闫家村2组,项目内容如下:文化广场、路灯安装、路面硬化、文化墙绘画以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或者退休返聘合同;(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纸质文件、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六、开启时间:2024年5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磋商(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3、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地址: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大堡村5组联系方式:0415-86461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联系方式:18624150193邮箱地址:zhonghongyibo888@163.com开户行: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账号:4159027279107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娜电话:1862415019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地 址: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大堡村5组联系人:佟女士电 话:0415-8646177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书香府第12-9-7号联系人:刘娜电 话:18624150193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Y)在80000万元以下及资产总额(Z)在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1.中型企业:营业收入,6000万元≤Y<80000万元资产总额,5000万元≤Z<80000万元2.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Y<6000万元资产总额,300万元≤Z<5000万元3.微型企业:营业收入,Y<300万元资产总额,Z<300万元2、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否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948,036.58元(人民币)最高限价:948,036.58元(人民币)(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按废标处理)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 元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4、保证金退还方式: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6、其它: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线上):正本1份。备份文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电子文件1份。(线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按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编制。)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如不提供,后果自负。备份文件要求:1)备份文件内容:与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对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2)备份文件递交形式:U盘、纸质文件正本3)备份文件要求密封包装,包封内须附有说明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无承诺函视为递交备份文件无效。4)封包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封口处须粘贴封条,同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备份文件。2、备份文件使用条件: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下述(1)—(5)情形并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技术鉴定,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下述(1)—(5)情形,并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技术鉴定,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以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以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家 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8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丹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执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通知(辽发改收费【2020】102号)收费标准: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中标价分段计费:中标价在1000万(含)以下的,费率为1‰,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超过3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每项收费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交易服务费汇入单位: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丹东凤城凤凰街支行账 号:312965127323联系人、联系电话:马女士、0415-8136259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行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支付形式:现金或电汇形式支付时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汇入单位: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账 号:415902727910777电汇形式汇入采购代理服务费必须从成交商的基本账户汇出。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刘娜联系电话:0415-6160193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书香府第12-9-7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42★其他要求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磋商(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3、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及CA锁,由各供应商远程进行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报价解密的按照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4、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注意事项:供应商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响应文件时需保证文件清晰度。因响应文件上传清晰度问题,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参会代表必须按时到达磋商会议现场(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备份文件,直接参与磋商活动。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工程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章工程量清单★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工程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工程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42条。43.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8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③监狱企业证明文件)9-19-2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3资质证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14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1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或者退休返聘合同16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102报价一览表1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4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35质量保证承诺书146电子响应文件与备份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157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及主要管理人员不更换承诺书168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72主要人员简历表18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94施工组织设计205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1....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封皮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情况,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过响应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无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现象,法定代表人、财务及其他部门负责人最近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生重大责任质量事故,未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和处罚,未发生过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不良记录。我方所做上述承诺信息真实有效,若不实,我方愿意无条件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及成交资格。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完全理解本项目采购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声明,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我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序号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我公司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10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所要求的评审系统响应文件,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格式1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磋商报价工期质量标准项目经理小写:大写:备注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相一致。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根据第七章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格式13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质量保证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电子响应文件与备份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作出如下承诺:我方提供的电子文件(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和备份文件的内容(含签字、盖章)、格式完全一致,若因不一致引发的一切不利事宜,我方自行承担责任及风险,我方同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6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及主要管理人员不更换承诺书致: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我方在此承诺:若我公司成为成交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所列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除不可抗力外,不做任何更换,并工程施工期间全程专驻本工程现场,不会兼任其他工程的任何职务。若不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允许,私自更换,将承担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7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备注格式18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如有),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等岗位人员,应附上岗证等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中级技术职称证或二级建造师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姓名年龄学 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格式1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格式20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需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对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关键技术、工艺的分析及解决方案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工期保证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保修、保障措施格式21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第三章工程需求1.采购项目清单:预算金额:948,036.58元(人民币)最高限价:948,036.58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地点在闫家村2组,项目内容如下:文化广场、路灯安装、路面硬化、文化墙绘画以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3.质量标准:达到《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51286-201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合格标准;4.质保期:1年;5.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付清工程款。6.验收:由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来进行验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7.工程保修:7.1要求施工单位在保修阶段负责检查工程状况。(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保修年限按国家、行业、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7.2关于工程保修期限、工程维修质量、维修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在签订合同时约定。8.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应严格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及评分细则要求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在磋商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需有能力对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现场阐述及回答评审小组的提问。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2.服务要求……3、合同草案条款……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供应商最后报价不考虑价格扣除。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2-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7.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组织机构代码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税务登记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7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8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③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无供应商须知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13资质证书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4安全生产许可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或者退休返聘合同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6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响应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报价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5质量保证承诺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电子响应文件与备份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7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及主要管理人员不更换承诺书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8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3评分细则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报价1、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最终磋商评审价×报价权值(40%)×100。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按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的“5、比较与评价5.3项”执行。40技术部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施工方案针对性、可行性强,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清晰,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技术保障措施得力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7分;2、施工方案针对性、可行性较强,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技术、工艺把握较准确、阐释较清晰,解决方案比较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相对较强,得5分;3、施工方案针对性、可行性基本可行,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基本准确,得3分;4、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技术、工艺把握一般,应用不到位、阐释不清晰,解决方案不科学,操作性不可行,得0分。7技术部分对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关键技术、工艺的分析及解决方案1、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得力,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清晰,得6分;2、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表述比较全面准确,解决方案比较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比较强,保障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比较准确,阐释相对清晰,得3分;3、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基本深刻、表述基本准确,解决方案和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基本准确,得1分;4、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不深刻、表述不全面不准确,或解决方案不科学、不系统、不安全、不经济,或可操作性不强,或保障措施不具体,或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不准确、阐释不清晰,得0分。 6技术部分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1、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承诺工程质量标准高,承诺违约责任最大、经济赔偿最大,得7分;2、工程质量保证计划比较全面细致、比较结合实际,措施比较具体,责任到人,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较高,明确了违约责任与经济赔偿数量,得5分;3、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基本全面细致、措施基本可行,工程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明确了违约责任与经济赔偿数量较小,得3分;4、工程质量保证计划不全面不细致、未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措施不具体、责任不到人,虽然工程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但承诺违约责任最小、经济赔偿最少得 0分。7技术部分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全面周到、完整,关键部位、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得力,责任人具体,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最高,承诺违约责任最大、经济赔偿责任最大,得7分;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比较全面周到、完整,关键部位、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比较得力,明确责任人,承诺违约责任与经济赔偿数量较大,得5分;3、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计基本可行,对关键部位、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基本到位,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诺,但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较低,得3分;4、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计不全面不周到、或关键部位、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未制订,或责任人基本未明确,或无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诺,或无违约责任承诺得0分。7技术部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1、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计划细致全面,生产作业环境、生活环境、卫生标准、场容场貌、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控制等方案措施科学,得7分;2、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计划较细致全面,生产作业环境、生活环境、卫生标准、场容场貌、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控制等方案措施比较科学,得5分;3、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计划基本全面,生产作业环境、生活环境、卫生标准、场容场貌、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控制等方案措施基本可行,得3分;4、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计划没有针对性,对生产作业环境、生活环境、卫生标准、场容场貌、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控制等方案措施未进行阐述,得0分;7技术部分工程进度计划与工期保证措施1、施工进度计划满足工期要求,工序衔接关系、工期保证措施科学合理,计划图表(网络计划图或施工进度横道图)编制准确到位,完全满足工期要求的,得6分;2、进度计划能满足工期要求,计划图表(网络计划图或施工进度横道图)编制正确、各工序衔接关系较合理,工期保证措施较合理,得3分;3、进度计划基本满足工期要求,计划图表(网络计划图或施工进度横道图)编制基本正确、各工序衔接关系基本合理的,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1分;4、进度计划描述粗略,未编制计划图表(网络计划图或施工进度横道图)、不能够满足工期要求,各工序进度安排及衔接性不够合理的,得0分。 6技术部分资源配备计划1、机械设备投入(主要包括设备配备)、劳动力安排及保证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力配备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能够满足项目施工要求、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2、机械设备投入(主要包括设备配备)、劳动力安排及保证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力配备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能够满足项目施工要求、调配计划比较合理,保证措施比较具体,得3分;3、机械设备投入(主要包括设备配备)、劳动力安排及保证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力配备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调配计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得1分;。4、未有编制机械设备投入计划表及劳动力配备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或编制的资源配备计划不能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0分。6技术部分保修、保障措施1、保修、保障措施清晰、完善,提供完整的施工人员及保修、保障体系,保修、保障响应时间最短和现场人员支持搭配合理,操作性强,得6分;2、保修、保障措施比较清晰、完善,提供完整的施工人员及保修、保障体系,保修、保障响应时间较短和现场人员支持搭配比较合理,得3分;3、保修、保障措施基本满足本项目,提供基本的工作人员及保修、保障措施,措施阐释基本合理,得1分;4、保修、保障措施不清晰、不完善,不能提供完整的工作人员及保修、保障体系,保修、保障响应时间过长和现场人员支持搭配不合理,未提供保修、保障措施或不详细,得0分;6商务部分类似业绩提供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内完成的类似业绩,每通过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4商务部分施工各专业人员配备根据项目特点自行配备各专业人员,但最低要求应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等,对配备齐全的,得4分;配备不齐全的,每缺少一名扣1分,扣完为止。(根据人员专业特点,对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4合 计100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采购文件和补遗文件、补充协议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现场商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行业、辽宁省丹东市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有矛盾时,以标准高的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合同约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8)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10)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等;(2)有关的施工方案;(3)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含竣工图)、工程结算书及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1)、(2)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2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纸质材料加电子版。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甲方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乙方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办理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以及取得因施工需要修建相关交通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双方合同中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担保密义务。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无。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工程参建各方的关系,协调处理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办理有关设计变更、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审核工程结算书。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日内移交,满足工程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施工用电,保证满足施工需要,水、电由承包人在指定接线位置装表计量、接至现场各施工地点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施工技术管理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和检测报告;施工记录;质量验收记录;竣工图;工程结算书;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移交竣工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除提供纸质文件外,还应提供相关信息电子文件及影像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指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保障义务;对分包人承担的管理义务;保密义务;保证对分包人、供货商的恰当支付义务等。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周不少于6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且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有事须书面请假,需发包人书面认可)。如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每次罚5000元整,连续5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并追究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扣除10万元违约金并报工程业务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经理考勤方法为发包人指定考勤。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并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次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次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次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次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次·人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次·人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无。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由承包人承担照管责任。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无。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无。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除应符合双方合同约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监理合同约定的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单位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在发包人的整体协调和管理下,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无。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限:通用条款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通用条款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通用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通用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5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最高(低)温度等,以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标准为准;(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候比当地气象部门多年的统计资料,比50年一遇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恶劣而引起的工程延误,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予以认定;(3)在进行上述认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以同期或其它异常良好的气候予以抵补,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内予以累计。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无。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通用条款。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承担。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由承包人承担。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通用条款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通用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书面提交7日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书面提交7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承包人在报价时对采购资料、合同图纸和现场情况等任何错误理解或自身的任何疏忽造成的错误或失误;(2)材料、设备、机械和人工等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费用变化;(3)变更洽商引起的非实体性措施费变化(即所有按费率计算的措施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具体甲乙双方合同中约定。3、其他价格方式:无。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甲乙双方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甲乙双方合同中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施工方提出,监理人同意,并报甲方,甲方组织。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0日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结算金额的0.1%/天计,不足一天按一天计。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相关法规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0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本工程竣工验收获得通过之日60日内,承包人应一次性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在上述结算资料提交后,发包人不再接收任何补充资料,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过程中提出需要承包人补充的资料除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总价;(2)工程变更结算价款;(3)发包人已支付的工程价款;(4)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5)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30日内完成结算审核,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30日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日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6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15日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30日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日内完成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24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质保金3%。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2年,免费维修。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无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1、本工程完成时间应服从发包人的总体要求,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发包人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无条件退场;2、如承包人擅自中途退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3、承包人未按照程序报验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工序验收不合格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4、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发布的各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如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每次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赔偿金;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必须将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竣工资料上报给发包人,否则每延迟一天支付1000元作为违约金;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甲乙双方约定,承包人必须将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上报给发包人,否则每延迟一天支付5000元作为违约金。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违约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每日1%承担违约金,承包人因其他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一切损失和增加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其他按规定应投保的工程相关保险,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施工劳务人员提供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施工过程中,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造价追加等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担,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自行确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相关规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标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标小组决定:同意。20.3.1争议评标小组的确定争议评标小组成员的确定:甲方确定3人,乙方确定2人。选定争议评标员的期限:1个月。争议评标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乙方支付。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标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评标小组意见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丹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格式详见(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合同中约定)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凤城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工程地址:凤城市大堡乡闫家村2组二、编制依据:1、工程量计算依据凤城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图纸。2、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3、相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三、工程内容:预算金额:948,036.58元(人民币)最高限价:948,036.58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大堡乡闫家村美丽乡村建设地点在闫家村2组,项目内容如下:文化广场、路灯安装、路面硬化、文化墙绘画以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四、暂列金额:无。五、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其它未尽事宜待工程竣工结算一并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美丽乡村建设 文化广场 路灯安装 路面硬化 文化墙绘画以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