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招标公告(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局)(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



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2024013 
    项目名称: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102000  
    最高限价(元):310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中小企业政策: 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10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0: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K47ezubbni9A6o+FYjlMCw==&utm=app-announcement-front.5cc075f2.0.0.ced61bd0d9f411ee944b4f7ddd30b85c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49号友谊综合楼2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兰林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729391  
    质疑联系人:金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729396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源路368号元星大厦1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728251 
    质疑联系人:王恬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158803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布)(1).docx295.2K

本项目监管部门:

投诉电话:

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HX2024013)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14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X2024013项目名称: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3102000最高限价(元):3102000采购需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3102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线路等内容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个。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10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K47ezubbni9A6o+FYjlMCw==&utm=app-announcement-front.5cc075f2.0.0.ced61bd0d9f411ee944b4f7ddd30b85c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49号友谊综合楼2号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兰林辉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729391质疑联系人:金建平质疑联系方式:0571-887293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源路368号元星大厦12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鹏峤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728251质疑联系人:王恬质疑联系方式:0571-8615880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详见附件8《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本条要求提供样品但投标人不提供样品的则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样品提供不全或外观尺寸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样品分为0分;(8)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9)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组织。(1)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示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2)现场方案演示:①现场演示签到截止时间:同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迟到或未到视作放弃演示。②现场演示地点:。③参加现场演示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演示人员名单,否则视作放弃演示。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9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源路368号元星大厦12楼;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王恬0571-86158803。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4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415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1516特别说明▲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协议,明确其中一家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协议按采购文件要求一并递交给采购人。▲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7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代理服务费按余财政【2018】2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30%计取,不足5000的按5000计取。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帐或支票的形式支付。18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三份。19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个数1个。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5补偿救济采购人(行政机关)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行政机关)提起补偿申请。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5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一年(共12个月),合同从具备服务条件(项目启动验收通过)之日起算。投标人需承诺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点位的雪亮平台推送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项目启动验收。(二)预算价格本项目总预算价为:¥310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万零贰仟元整)含税。(三)点位清单本项目共需租赁517路视频监控,其中双摄像头监控(序化管控枪球一体监控)172路;球机监控325路(278路序化管控、47路垃圾偷倒);序化管控高空监控20路。详见附件1。附件1: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点位清单(517路)序号点位数点位位置摄像头类型备注11奉欣路与临港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22仁河大道西侧金鼎华庭小区西3-球枪序化枪球一体33獐山路东侧仁和中学公交站牌门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44獐山路与启航路交叉口西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55獐山路与启航路交叉口北侧-球1枪1序化枪球一体66獐山路仁合银庭南门-球枪序化枪球一体77獐山路仁合银庭北大门-球枪序化枪球一体88河滨街金鼎阳光东门-球枪序化枪球一体99仁和大道与启航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010古墩路与庄墩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111棕榈路与白洋港路交叉-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212通益路与郁宅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313莫干山路南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414勾陈路行宫塘新苑西区铁路涵洞内北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515行宫塘西苑北口铁路桥涵洞-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616储运路东路西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717104国道南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818梧桐圩路6#停车场出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919仁和大道绕城高速涵洞内-球枪序化枪球一体2020鲍家塘宣杭铁路涵洞-球枪序化枪球一体2121储运路与吴家门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2222储运路博园东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2323冯家浜路与通运街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2424通运街万家名城一期-球枪序化枪球一体2525北软路与通运街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2626储运路人才房地块二2-球枪序化枪球一体2727杜文路与玉鸟路路交叉口红绿灯处-球枪序化枪球一体2828储运路人才地块二1-球枪序化枪球一体2929良渚好运街与储运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3030古墩路东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3131莫干山路南北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3232储运路与贺家桥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3333疏港路与104国道交叉口东北角-球枪序化枪球一体3434设计路良渚大道下桥洞-球枪序化枪球一体3535鑫城路与莫干山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3636古墩路与张家塘路交叉口红绿灯处-球枪序化枪球一体3737良渚文化村玉鸟路工地西门-球枪序化枪球一体3838莫干山路公安检查站-球枪序化枪球一体3939杜文路与美学街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4040打石漾路(靠近冷冻西门)道路中段-球枪序化枪球一体4141康良街与金恒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4242打石漾路(靠近蔬菜西门)道路中段-球枪序化枪球一体4343 通运街与大洋坝东北角_球枪序化枪球一体4444 好运街与大洋坝路口东北角_球枪序化枪球一体4545良样路与玉鸟路东-球枪序化枪球一体4646前程路桂花溪园小区西侧1-球枪序化枪球一体4747前程路桂花溪园小区西侧2-球枪序化枪球一体4848瓶仓大道西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4949苕溪北路与精工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5050瓶仓大道西200米-球枪序化枪球一体5151径山中心小学路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5252老长西线小学出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5353工业园区东山堰游步道-球枪序化枪球一体5454毛竹园14号黄湖镇中心小学学生接送点车用场所-球枪序化枪球一体555501大道鸬鸟大桥杭长高速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5656太上路与漕雅线交叉口红绿灯-球枪序化枪球一体5757鸬鸟大道与杭长高速交叉口高速桥底-球枪序化枪球一体5858溪口村委边三岔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5959半路凉亭公交站北-球枪序化枪球一体6060半路凉亭南高铁桥下-球枪序化枪球一体6161中心大道与科技大道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6262戴家29号门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6363戴家南路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6464余杭收费站(G56杭瑞高速出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6565文一西路与数云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6666菜鸟总部南门-球枪序化枪球一体6767科技大道与永溪线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6868荆余路与运溪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6969凤新路与禹航路交叉口西南角-球枪序化枪球一体7070凤新路与数云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7171凤新路与云联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7272城东路与凤新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7373永庞线与东余线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7474闲富中路余02省道交叉口工地-球枪序化枪球一体7575闲林东路56号工地-球枪序化枪球一体7676云睦街与昆庭路交叉口工地-球枪序化枪球一体7777闲林东路北山农庄口子工地-球枪序化枪球一体7878杨桥路14号工地-球枪序化枪球一体7979高教路西侧高教路55号门前工地-球枪序化枪球一体8080闲兴路东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8181云睦街中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8282五常大道与高教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8383闲林东路华景川1-球枪序化枪球一体8484文二西路与茶师庵路-球枪序化枪球一体8585闲林东路华景川-球枪序化枪球一体8686高教路东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8787闲林东路与闲林港路交叉口工地-球枪序化枪球一体8888福严路114号-球枪序化枪球一体8989绿汀路与上和路交叉口向北200M-球枪序化枪球一体9090闲林东路华景川2-球枪序化枪球一体9191闲林港路云睦街南侧向东300米_球枪序化枪球一体9292朱家坞司法训练基地门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9393闲林港路云睦街向东50米-球枪序化枪球一体9494汀目路常教街北50米-球枪序化枪球一体9595之达路与02省道交叉口东-球枪序化枪球一体9696之达路与3科创大道交叉口北-球枪序化枪球一体9797舟南线南苕溪桥-球枪序化枪球一体9898之达路与02省道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9999之达路-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00100之达路与科创大道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01101石横线安置房工地门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02102荆长路东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03103荆长路西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04104顾家桥入口监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05105飞碟客车厂房改造工地-球抢序化枪球一体106106荆山弯路嘉园路口东北角向东50米-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07107联胜路与绿汀路-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08108五常大道南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09109五常大道与丰岭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10110荆山公墓他原3389监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11111高教路东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12112高教路西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13113荆山岭(废弃石矿)-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14114荆长路五常中学校门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15115老文二西路与荆长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16116高顺路8号-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17117五常大道与西坝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18118联胜路东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19119荆山湾路与佳园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20120长深高速下文一西路绿道隧道口西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21121荆山公墓他原3389监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22122丰岭路与五常大道交叉口北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23123荆长路与绿汀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24124五常大道与丰岭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25125华景川曜城里工地-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26126荆长路与宋家湾路交叉口 (城中村改造老年临时公寓)-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27127 吴山前村地铁站-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28128祥余线三叉线交叉口工地-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29129三仓公路葛孟弄对面235工地-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30130聚橙路众成街交叉口工地-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31131长松街贝利建设工地出入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32132G320运溪路与中铁十六局变道交叉口苕溪站-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33133北京城建集团西站出入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34134昌源清苑出入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35135杭州西站四象限-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36136运溪路加油站鲁家桥良上线工地2-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37137长松街贝利建设工地出入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38138龙泉路与龙舟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39139东西大道东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40140仓前永乐村西险大塘长松高架口下东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41141仓前永乐村西险大塘长松高架口下西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42142仓前街道良睦路老杭宣铁路涵洞入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43143运溪路加油站出入口2-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44144祥余线工地出入口1-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45145祥长线工地南侧出入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46146文一西路慢车道-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47147万和路三仓路交叉口北50米-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48148运溪路交警检查站东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49149运溪路扒桥头8-1号门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50150爱橙街与绿汀路交叉口西南角-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51151绿汀路与水乡北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52152创明路东莲街路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53153鲁家桥附近祥余线工地出入口2-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54154祥长线工地北侧出入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55155徐家桥工程出入口2-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56156吴山前村鲁家桥连具塘村排北车家抖工程出入口2-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57157泊志路与访云街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58158梦创街与良睦路交叉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59159文一西路与科凯路交叉口往北30m-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60160创景路业城街路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61161创明路业城街路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62162新良上线内环路西站北侧约300米-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63163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徐家桥-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64164永乐村(运溪路交警检查站东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65165中铁十六局鲁凌线出入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66166浙江三建建工集团西站出入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67167宏润建设集团网大线出入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68168地铁3号线留祥路站出入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69169浙江建工集团绿汀路-仓兴街出入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70170 235国道运溪-路网西线出入口-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71171良睦路众成街交叉口西北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72172余杭塘路南侧-球枪序化枪球一体1731逸盛路与港虹西路交叉口序化球机1742储运路与仁和大道交叉口序化球机1753储运路北侧2-球序化球机1764储运路与仁和大道交叉口序化球机1775储运路北侧-球序化球机1786古墩路公交389路地铁良渚站往西约90米球序化球机1797古墩路中国美术学院出入口序化球机1808范家塘路北侧-球序化球机1819通运路78号前叉路口-球序化球机18210设计路西侧-球序化球机18311104国道与网周路交叉口-球序化球机18412霓虹路与朗家滨路交叉口-球序化球机18513新窑路南侧序化球机18614新兴路134号序化球机18715新窑路400号序化球机18816凤溪路与教学路交叉口序化球机18917凤溪路154号序化球机19018东兴路西侧序化球机19119东兴路东侧序化球机19220凤溪路与翠园路交叉口序化球机19321羊城路南侧序化球机19422南山农居点东序化球机19523前程路与溪东路路口序化球机19624前程路与凤都路口序化球机19725凤溪路北侧序化球机19826前程路10号门口三叉路口序化球机19927华兴路西侧序化球机20028羊城路北侧序化球机20129东兴路48号序化球机20230华兴路288号西侧序化球机20331华兴路199号东侧序化球机20432羊城路北侧序化球机20533闻溪路南侧序化球机20634东兴路83号序化球机20735南山农居点西序化球机20836瓶窑冷水坞与德清交界处序化球机20937长连线与双红桥街交叉口序化球机21038国家版本馆西门序化球机21139 207省道和径山大道交叉口序化球机21240 207省道和彭长线交叉口序化球机21341207省道八方电信口工地序化球机21442绕城西复线下彭凤线与官塘村道交叉口洞底-球序化球机21543雅城镇237号序化球机21644竹城路7号序化球机21745竹城路3号序化球机21846百兴路西侧-球序化球机21947迁前南路275号-球序化球机22048吴四坊1号序化球机22149清波村1237号门口序化球机22250竹城路西侧237号-球序化球机22351百兴路东侧-球序化球机22452百兴路151号门口-球序化球机22553百兴路93号东侧-球序化球机22654宏图路176号序化球机22755宏图路177号序化球机22856宏图路211号序化球机22957宏图路东侧宏图路麦香园蛋糕房门前序化球机23058宏图路西侧宏图路207号门前序化球机23159清惠家园门口向西序化球机23260清惠家园西侧店铺序化球机23361建伟门业旁边序化球机23462黄湖汽车站后面云逸图文门口序化球机23563清波路2号1序化球机23664清波路2号2序化球机23765永峥路北侧30号门前序化球机23866永峥路56号门口序化球机23967宏图路与永峥路交叉口西北180M序化球机24068迁前南路与永峥路交叉口东南40M序化球机24169迁前南路73号序化球机24270老街内部(辉煌窗帘对面)序化球机24371迂前南路与通达路交叉口东南260M序化球机24472宏图路140号门口序化球机24573横湖路小马美容装潢装饰门口序化球机24674琴湖碧园小区9-3号门口序化球机24775琴湖碧园小区14-2号门口序化球机24876黄湖综合市场对面序化球机24977琴湖碧园东大门向东序化球机25078雅城237号序化球机25179凤凰山路与径香路交叉口序化球机25280星凤巷6号泊悦府澜湾西侧序化球机25381星凤巷与禹悦弄交叉口序化球机25482凤凰山路274号门口序化球机25583凤凰山路与联兴路交叉口东侧序化球机25684禹航路990号对面-球序化球机25785凤凰山路与联兴路交叉口序化球机25886禹航路620号门口序化球机25987禹宝弄与禹航路交叉口序化球机26088禹航路470号门口序化球机26189宝林路南侧序化球机26290锦银巷西侧序化球机26391水乡北路202县青枫墅园山语阁旁-球序化球机26492禹航路与联兴路交叉口序化球机26593凤竹街与城东路交叉口序化球机26694凤竹街与城东路交叉口西北侧序化球机26795凤竹街与城东路交叉口东南侧序化球机26896禹航路688号门口序化球机26997凤凰山路与联兴路交叉口东侧序化球机27098南安路与安乐路交叉口序化球机27199南安路1-14号对面序化球机272100林仇线北侧序化球机273101上仓路与水乡北路交叉口序化球机274102禹航路与凤新路交叉口东南角序化球机275103禹航路642号门口序化球机276104舟南线与杭州绕城高速西复线交叉口序化球机277105城东路与凤新路交叉口序化球机278106禹航路908号门口序化球机279107禹航路432号门口序化球机280108城东路与凤新路交叉口序化球机281109禹航路与凤竹街交叉口序化球机282110禹航路与直街交叉口序化球机283111南湖东路东侧序化球机284112城西路177号门口序化球机285113南湖东路与雅加弄交叉口北220米序化球机286114禹航路与禹悦弄交叉口序化球机287115凤竹街与狮山路交叉口序化球机288116凤新路与碧景路交叉-球序化球机289117禹航路与凤新路交叉口东南侧序化球机290118余昌路东侧序化球机291119宝林路南侧-球序化球机292120径香路菜市场东北角-球序化球机293121坝潭弄与南渠北交叉口序化球机294122凤竹街泊悦府小区门口序化球机295123禹悦弄与禹航路交叉口东侧-球序化球机296124坝潭弄与南渠街交叉口序化球机297125荆杭路与老余杭收费站路口序化球机298126文二西路与智溢路交叉口序化球机299127南湖东路与雅加弄路口序化球机300128南湖东路与环园北路交叉口序化球机301129天目山西路与禹杭路路口序化球机302130福严路60号门口序化球机303131方家山路南侧序化球机304132闲沈路与闲兴路南侧80米序化球机305133闲兴路杭州精丰阀门有限公司对面-球序化球机306134闲兴路杭城大饭堂对面-球序化球机307135闲兴路便利店右侧-球序化球机308136杭州新箭电子有限公司门口序化球机309137嘉企路16号门口-球序化球机310138闲富南路77号门口序化球机311139闲兴路29号门口序化球机312140闲富南路东侧2序化球机313141良睦路全丰地铁站南侧序化球机314142方家山路南侧2序化球机315143闲富中路127号门口序化球机316144闲富中路124门口序化球机317145闲富中路54号门口序化球机318146良睦路地铁全丰站序化球机319147闲林中路284号门口序化球机320148闲林中路星洲翠谷北门外序化球机321149方家山路南侧序化球机322150良睦路327号门口序化球机323151良睦路359号门口序化球机324152闲林中路24号序化球机325153西郊监狱北门东北角序化球机326154闲林中路252号门口序化球机327155闲林中路252号门口序化球机328156高教路55号门口序化球机329157高教路西侧山水海棠苑序化球机330158良睦路395号门序化球机331159聚橙路文二路路口南序化球机332160聚橙路文二路路口北序化球机333161闲林中路158号门口序化球机334162闲林东路101号门口序化球机335163闲林东路123号门口序化球机3361647喻家斗门_球序化球机337165杭泰路与天目山西路交叉口序化球机338166中泰路与石鸽路交叉口北端序化球机339167桃源小镇沈邱线路口序化球机340168杭泰路与中泰路交叉口序化球机341169南湖东路与雅佳弄交叉口序化球机342170丰岭路西溪景苑出入口-球序化球机343171丰岭路31号对面-球序化球机344172丰岭路西侧1-球序化球机345173后山路雪高超市门口-球序化球机346174西坝路西侧-球序化球机347175天竺港桥南侧-球序化球机348176文二西路南侧香洲里出入口-球序化球机349177聚橙路与文二西路交叉口-球序化球机350178荆长路与后山路交叉口-球序化球机351179荆长路30号马路对面-球序化球机352180荆长路与纬八路交叉口-球序化球机353181纬八路与荆长路交叉口-球序化球机354182郭家斗支路北侧-球序化球机355183郭家斗支路南侧-球序化球机356184五常大道南侧1-球序化球机357185五常大道印象城桥洞路面-球序化球机358186文二西路与聚橙路叉口-球序化球机359187余杭塘路鸥侣路东南角-球序化球机360188红旗路与邱桥路交叉口往西50m-球序化球机361189荆长路地铁口-球序化球机362190红旗路上八方城小区桥边上-球序化球机363191西坝路五常街道办事处序化球机364192盛世嘉园门口南侧2-球序化球机365193丰岭路西溪景苑清晖园出入口序化球机366194丰岭路达峰科技西侧出入口-球序化球机367195荆山湾路与嘉园路交叉口序化球机368196宋家湾路北侧-球序化球机369197五常大道与联胜路交叉口东南侧路口-球序化球机370198五常大道与联胜路交叉口东南角-球序化球机371199广福寺北侧桥头序化球机372200西坝路东侧-球序化球机373201文一西路绿道长深高速下隧道南侧-球序化球机374202文一西路绿道长深高速下隧道北侧-球序化球机375203红旗路八方城东北角桥上-球序化球机376204盛世嘉园门口南侧1-球序化球机377205西坝路49号-球序化球机378206荆长路26号怡莱酒店门口1序化球机379207荆长路26号怡莱酒店门口2序化球机380208余杭塘路与永福路交叉口向北序化球机381209高教路与绿汀路东南角序化球机382210荆长路北面长桥桥头序化球机383211礼贤路东侧序化球机384212余杭塘路与海鸥路交叉口东侧序化球机385213余杭塘路东侧序化球机386214景腾路西侧序化球机387215龙舟路与龙泉路交叉口序化球机388216海鸥路与余杭塘路交叉口序化球机389217仓海鸥路与东莲街交叉口向南序化球机390218俊采街转角序化球机391219仓兴街南侧序化球机392220仓前街道文泽公厕外序化球机393221仓前街道众成街243号序化球机394222联创街与创明路交叉口序化球机395223龙园路与双池街交叉口序化球机396224文一西路南侧序化球机397225文一西路与绿汀路交叉口序化球机398226仓兴街62号旁停车场入口序化球机399227仓兴街太炎花苑出入口序化球机400228仓兴街仓前街道教师人才公寓出入口序化球机401229仓兴街128号中国移动门口序化球机402230仓兴街110号国家电网出入口序化球机403231仓兴街31号蔡家缙云烧饼门口序化球机404232向往街与科凯路交叉口序化球机405233海创街与龙舟路交叉口序化球机406234文二西路与文良路交叉口东南角序化球机407235景兴路与文一西路交叉口序化球机408236文一西路与科凯路交叉口序化球机409237良睦路梦想小镇互联网村8栋门口序化球机410238仓兴街402号启航艺术培训门口序化球机411239良睦路梦想小镇公交车站出入口序化球机412240良睦路与梦创街交叉口序化球机413241乾仓街文泽桥路西公交站序化球机414242乾仓街仓前新幼儿园前停车场出入口序化球机415243梦创街昌源清苑门口序化球机416244仓兴街73号东侧消防通道口序化球机417245仓兴街菜鸟公寓出入口序化球机418246仓兴街99号若异烘焙门口序化球机419247上仓路与万金路交叉口序化球机420248良上线与景腾路交叉口序化球机421249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侧道路序化球机422250阿里巴巴西溪五期西北门口序化球机423251中铁四局与运溪路交叉口变道1序化球机424252云余西街与龙舟北路交叉口序化球机425253仓兴街与储家塘路交叉口序化球机426254贺翠路与文一西路交叉口序化球机427255高教路西侧联创街向南30米序化球机428256余杭塘路北侧序化球机429257新良上线中铁建设项目部对面马路边拐弯处序化球机430258新良上线内环路村道入口处序化球机431259余杭大运河水科技产业园-球序化球机432260獐八线与獐山路交叉口_枪序化球机433261同顺街(聚橙路-红旗路)序化球机434262钱海街(智溢路-运溪路)序化球机435263东莲街(绿晨路-良睦路)序化球机436264东莲街(绿晨路-良睦路)序化球机437265海创街(绿汀路-龙园路)序化球机438266创明路(文二西路-云余东街)序化球机439267南安路(余杭塘河-联兴路)序化球机440268狮山路(西险大塘-凤新路)序化球机441269和睦路(运溪路-上仓路)序化球机442270黄家路(闲福中路-西市街)序化球机443271高教路(文茂街-云睦街)序化球机444272天目山西路(上和路-高教路)序化球机445273良运街(莫干山路-储运路)序化球机446274凤都路(前程路-新104国道)序化球机447275长松园56号楼(207省道北)序化球机448276通济路(直街-通济路)序化球机449277刘王弄(南苕溪绿道北)序化球机450278锦城街序化球机4511三白潭村兴达物业垃圾偷倒球机4522中转站垃圾偷倒球机4533仁合汽修东侧垃圾偷倒球机4544花园村拆迁区块路口垃圾偷倒球机4555新桥村弘元路垃圾偷倒球机4566东塘杭氧南侧路口垃圾偷倒球机4577花园村变电所东侧垃圾偷倒球机4588良渚村垃圾偷倒球机4599鸿志物业物流中转站垃圾偷倒球机46010纤石村垃圾偷倒球机46111玉鸟路保利融信边垃圾偷倒球机46212物流中转站可俐物业垃圾偷倒球机46313良业路与网周路交叉口垃圾偷倒球机46414大陆村垃圾偷倒球机46515东西大道杭长高速下垃圾偷倒球机46616精工西路垃圾偷倒球机46717彭公农场垃圾偷倒球机46818中转站垃圾偷倒球机46919垃圾中转站垃圾偷倒球机47020长西线垃圾偷倒球机47121百丈镇溪口村塘里高速垃圾偷倒球机47222百丈镇溪口村塘里高速垃圾偷倒球机47323百甘线垃圾偷倒球机47424垃圾中转站垃圾偷倒球机47525信宇塑业有限公司垃圾偷倒球机47626中转站垃圾偷倒球机47727仙宅村村口垃圾偷倒球机47828中转站延杭垃圾偷倒球机47929上湖村垃圾偷倒球机48030余杭收费站G56高速出口垃圾偷倒球机48131高教路北草荡口垃圾偷倒球机48232和睦小学茹家桥垃圾偷倒球机48333华丰路垃圾偷倒球机48434爵士风情垃圾偷倒球机48535高教路花园里口垃圾偷倒球机48636风雅路五常大道路口垃圾偷倒球机48737高教路郑家斗垃圾偷倒球机48838和老线垃圾偷倒球机48939上和线垃圾偷倒球机49040中港罗兰小镇垃圾偷倒球机49141中转站垃圾偷倒球机49242高桥村金家塘垃圾偷倒球机49343连具塘中转站-奥科林设备垃圾偷倒球机49444中转站-连具塘村垃圾偷倒球机49545金家塘1垃圾偷倒球机49646桦树村桐村垃圾偷倒球机49747何母桥垃圾偷倒球机4981南湖人家2号楼顶西南角-球高空球机4992圆乡名筑3号楼顶西南角-球高空球机5003余杭大酒店西南角-球高空球机5014南湖名筑西南角-球高空球机5025余杭塘路荆长路北苑楼顶1_1高空球机5036余杭塘路荆长路北苑楼顶2_1高空球机5047景腾人才房东南角-球高空球机5058时代天元城西北角-球高空球机5069时代天元城东北角-球高空球机50710富力郎悦居东北角-球高空球机50811景腾人才房西南角-球高空球机50912景腾人才房西北角-球高空球机51013景腾人才房东北角-球高空球机51114良睦路昌源清苑出入口往西100米左右-球高空球机51215浙大校友一期经济园19号楼西北角-球高空球机51316浙大校友一期经济园19号楼东北角-球高空球机51417富力郎悦居西北角-球高空球机51518青枫墅园山语阁7幢楼顶-球高空球机51619绿汀路贯农农贸市场楼顶-球高空球机51720奥克斯时代未来之城住宅2幢楼顶-球高空球机二、监控租赁服务软、硬件设备清单(附件2)附件2:序号产品名称参数简介数量单位软件部分1▲配套平台需承诺能接入余杭区公安分局社会治安监控系统、余杭区数管局余杭视频共享系统(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硬件部分1序化管控枪球一体监控★1.全景、细节摄像机图像传感器分辨率不小于2688*1520。2.全景相机支持4倍光学变倍;细节相机支持25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3.最低照度:彩色≤0.0004 lx,黑白≤0.0001lx。172个2序化管控球机监控★1.摄像机图像传感器分辨率不小于2688*1520。2.支持25倍光学变倍(6.0~150.0mm),支持30倍数字变倍。★3.最低照度:彩色≤0.0002 lx,黑白:≤0.0001lx。278个3序化管控球机监控★1.摄像机图像传感器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2.支持25倍光学变倍。★3.最低照度:彩色≤0.0002 lx,黑白≤0.0001lx。47个4序化管控高空监控★1.全景摄像机图像传感器分辨率不小于4096*1800。2.支持37倍光学变倍 。★3.最低照度:彩色:≤0.0004 lx、黑白:≤0.0001lx。20个5配套存储满足每路视频监控存储时间30天6光纤链路不低于100M专线链路7基座、立杆、接电符合现场环境需求8备货备料各种类监控摄像机不少于需求数量的5%运维团队1▲运维团队投标人承诺实行24小时电话服务,维修技术人员实行无节假日的7*24小时响应。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如果采购人需要,应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的2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2▲驻场人员落实1名运维人员提供驻场服务三、运维服务需求1.投标人需承诺承担服务期内的所有运维费用。2.技术支持需求:(1)硬件设备维护。通过现场巡检、日常维护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等措施降低或规避设备故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2)软件系统维护。对合同约定的软件系统及运行环境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3)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承诺实行24小时电话服务,维修技术人员实行无节假日的7*24小时响应。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如果采购人需要,应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的2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4)故障恢复时间。维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后,应于72小时内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若需更换备件,应8小时内更换备件)。▲3.落实1名运维人员提供驻场服务,在服务期内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4.培训要求:安装调试后,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实地培训,并根据采购人需求开展用户走访和系统操作培训。▲5.承诺储备的备件数量不少于各种类监控摄像机需求数量的5%;服务期内每年提供不大于20%的免费监控点位移位服务。6.最终考核办法以合同约定为准。四、服务质量考核需求▲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一年,合同从具备服务条件(项目启动验收通过)之日起算。投标人需承诺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点位的雪亮平台推送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项目启动验收。2.考核需求:从服务期开始后每月考核一次。采购人从整体、单点两方面对合同内租赁服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实际情况计算每月租赁服务费用:(1)整体运维考核:当月在线率达95%及以上的为合格,不扣除费用;低于95%的,则扣除费用:当月总租赁费*(1-在线率);(2)单点运维考核:当月单点故障每累计72小时扣除该点位一个月服务费(单点服务费计算方式:年度合同总价/12月/点位总算),并依此叠加,扣款上不封顶(针对市政建设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引起的故障,可通过报备不予考核)。3.验收及结算方式:供应商建设完成后,向采购人申请合同启动验收,启动验收完成后,采购人支付50%合同款;项目结束后,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服务考核验收,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合同尾款。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投标人资质: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3分)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3分)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3分)4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ISO20000)(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0-12分)12客观分2相关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一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客观分3技术指标响应程度:所投产品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包括所投标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是否能够满足标书要求。带“★”号设备指标有不满足的,每项扣2.5分;其它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带“★”号设备需提供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0-20分)20客观分4投标人对本项目背景、需求分析、项目整体设计原则、设计架构等的理解程度好,有安全、稳定、成熟可行的方案,确保及时得到有效的技术服务。分析准确得5分;理解程度一般,分析内容不全面得3分;未提供或不合理不得分。(0-5分)5主观分5投标人对本项目前端采集接入、视图存储、后端平台管理方案详细阐述。方案合理可行、完整得5分;内容有所欠缺,思路不够清晰得3分;未提供或不合理不得分。(0-5分)5主观分6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计划、管理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包括管理制度规范、项目保障及人员安排、人员管理措施等合理、可行,满足采购要求,提出合理可操作的实施进度方案得5分;内容有所欠缺,思路不够清晰得3分;未提供或不合理不得分;(0-5分)5主观分7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合理可行、完整得5分;内容有所欠缺,思路不够清晰得3分;未提供或不合理不得分;(0-5分)5主观分8投标人提供完善的运行维护方案,方案合理可行、完整得5分;内容有所欠缺,思路不够清晰得3分;未提供或不合理不得分;(0-5分)5主观分9投标人运维场所配置方案,根据不同镇街所配备的视频监控数量、规格提供备货备件存放仓库及运维人员、车辆的备勤场所设置方案。方案合理可行、完整得5分;内容有所欠缺,思路不够清晰得3分;未提供或不合理不得分;(0-5分)5主观分10投标人提供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方案合理可行、完整得5分;内容有所欠缺,思路不够清晰得3分;未提供或不合理不得分;(0-5分)5主观分11投标人提供针对用户实际情况制定的项目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需求和目标、统一技术培训、课程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力量等内容,方案合理可行、完整得5分;内容有所欠缺,思路不够清晰得3分;未提供或不合理不得分;(0-5分)5主观分12拟派项目组人员情况:1.项目团队人员大于等于10人,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多得5分;2.项目小组成员中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最多得2分;3.项目小组成员中同时具有登高证、电工证、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多得4分;4.项目驻场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提供得1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0-12分)12客观分13投标人提供网络稳定服务承诺书(2分),并加盖网络服务商运营商公章(3分),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0-5分)5客观分14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备注: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后一位四舍五入)。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根据财政支付流程进行支付。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1.5.1 1.5.21.5.3 1.6.21.7.11.7.21.7.31.7.4.11.7.4.21.7.4.31.8.71.9.11.9.22.3.22.52.11.32.11.4 2.15.12.15.32.1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相关证明即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和服务标准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填写承担工作和义务,如本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应工作内容必须由符合相应特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填写承担工作和义务,如本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应工作内容必须由符合相应特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承担);……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2025年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据都必须填写,电子签名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即可,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附件8: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租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