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滁州市公墓管理处2024)
滁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劳务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滁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劳务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滁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劳务购买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4.预算金额:297000.00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297000.00元,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滁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劳务购买服务项目,包括负责骨灰安葬,瓷像安装,立碑,墓穴维护,零星工程修建,墓区安全,祭扫高峰期执勤等事项,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8.本项目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04 月 23 日至2024年 04 月 28 日。
地点:滁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huzhou.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至指定电子邮箱。
投标文件提交有关事宜说明如下:1、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电子版(请将所需材料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大小在30M以内)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在规定时间(2024年04月28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发送至823499027@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压缩前文件格式和PDF格式请使用常用软件格式,压缩软件推荐使用WinRAR,若使用其他软件的请另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正版软件包。
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单位解密信息》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823499027@qq.com(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解密,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放弃投标。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未发送,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因投标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4、各投标供应商无须安排人员到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5、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有关监督部门或评标委员会见证下,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审查,无任何问题后解密各投标文件。
6、中标公示将在滁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huzhou.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关注。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至代理机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公墓管理处
地 址:滁州市永阳路116号
联系方式:倪少龙 18110753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楼505室
联系方式:邓晓春、王娟0550-3058649、15955013042、1530960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晓春、王娟
电 话:0550-3058649、15955013042、15309600596
滁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劳务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0423定稿(1).doc
滁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劳务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滁州市公墓管理处(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04月23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二、投标人须知8(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3(五)开标、评标和定标14(六)合同的授予17(七)纪律和监督18(八)质疑与投诉18第三章评标办法20一总则20二投标文件初审20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1四比较与评价22五推荐中标候选人23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2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第七章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38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滁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劳务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滁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劳务购买服务项目。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4.预算金额:297000.00元。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297000.00元,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采购需求:滁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劳务购买服务项目,包括负责骨灰安葬,瓷像安装,立碑,墓穴维护,零星工程修建,墓区安全,祭扫高峰期执勤等事项,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8.本项目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地点:滁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huzhou.gov.cn)。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递交至指定电子邮箱。投标文件提交有关事宜说明如下:1、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电子版(请将所需材料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大小在30M以内)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在规定时间(2024年04月28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发送至823499027@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压缩前文件格式和PDF格式请使用常用软件格式,压缩软件推荐使用WinRAR,若使用其他软件的请另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正版软件包。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单位解密信息》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823499027@qq.com(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解密,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放弃投标。3、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未发送,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因投标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4、各投标供应商无须安排人员到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5、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有关监督部门或评标委员会见证下,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审查,无任何问题后解密各投标文件。6、中标公示将在滁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huzhou.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关注。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至代理机构。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滁州市公墓管理处地址:滁州市永阳路116号联系方式:倪少龙181107537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楼505室联系方式:邓晓春、王娟0550-3058649、15955013042、153096005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晓春、王娟电话:0550-3058649、15955013042、1530960059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滁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劳务购买服务项目1.1供货期(服务期)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1供货(服务)地点滁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1.2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滁州市公墓管理处 地址:滁州市永阳路116号联系人:倪少龙电话:181107537291.2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楼505室联系人:邓晓春、王娟联系电话:0550-3058649、15955013042、153096005961.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4采购预算297000.00元。1.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297000.00元,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需求》。3.1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包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4年 04 月 25 日17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823499027@qq.com。采购人不再集中召开答疑会;供应商自行组织勘察现场。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招标人将在2024年 04 月 26 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huzhou.gov.cn)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1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招标代理费按1500元收取。专家评审费用以实际支付为准。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支付主体: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上述费用中标单位在投标报价让利时应综合考虑。16.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0.2款2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4.1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5.1投标文件数量电子邮箱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电子邮箱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2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部位,指签字、盖章后扫描,并转换为PDF格式。否则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1.1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将所需材料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大小在30M以内。26.2.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27.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7.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网上递交至指定电子邮箱。 投标文件提交有关事宜说明如下:1、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电子版(请将所需材料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大小在30M以内)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在规定时间(2024年04月28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发送至823499027@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压缩前文件格式和PDF格式请使用常用软件格式,压缩软件推荐使用WinRAR,若使用其他软件的请另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正版软件包。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单位解密信息》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823499027@qq.com(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解密,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放弃投标。3、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未发送,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因投标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4、各投标供应商无须安排人员到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5、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有关监督部门或评标委员会见证下,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审查,无任何问题后解密各投标文件。6、中标公示将在滁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huzhou.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关注。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至代理机构。27.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9.1.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楼505室)29.4开标程序经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加密情况后,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30.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自行组建。32.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32.1.2中标结果公告媒介滁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huzhou.gov.cn)32.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公章后方可发出。35.1合同协议书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36.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付款方式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事项后,次月结算上个月劳务费(每月劳务费=合同总价/12个月)。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需补充的其他内容1、滁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劳务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约297000.00元,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采购人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选定供应商。2、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3、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招标文件的响应。4、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期(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7.2由于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10.3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采用)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招标代理费:12.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13.3推荐品牌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所投产品,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品牌的产品,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详细参数。13.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的,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递交的时间为准)。1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13.7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14.采购政策性要求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相关内容。(二)招标文件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16.招标文件的组成16.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6.2除16.1款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6.4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huzhou.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7.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7.1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huzhou.gov.cn)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7.3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8.招标文件的发出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经招标人、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发出。19.样品19.1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9.2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1.投标文件的组成21.1所有采购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条件的折扣),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接受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1.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自拟)(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22.投标报价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服务(货物)的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22.2开标一览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服务(货物)的名称、价格。2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2.4投标人报价应为本项目固定总价,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消耗材料、服装、安全、仓储、运输(包括垃圾外运)、维修、管理、办公、大型活动等应急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2.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2.8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服务(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3.投标有效期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4.投标保证金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4.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5.1电子邮箱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电子邮箱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不符,以正本为准。25.3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投标函及报价一览表等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25.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2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电子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中标后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本款要求)26.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26.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须按其组成内容的顺序装订在一起,正、副本分别装订。投标人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26.2投标文件的密封26.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于一个文件袋内。26.3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26.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注明下列识别标志:采购项目名称。26.3.2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4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6.5如果采购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文件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包(标段)号。27.投标文件的提交27.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7.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8.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5条、第26条和第27条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9.开标29.1开标时间和地点29.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7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29.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29.2.1参与开标的相关部门:招标人及有关监督部门。29.3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各投标供应商无须安排人员到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29.4开标程序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主持;②公布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③由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④经确认无误后,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⑤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9.5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0.评标委员会30.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30.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30.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30.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0.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30.4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无效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30.5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30.6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31.评标31.1评标准备工作31.1.1阅读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31.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31.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31.2评标办法31.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1.3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1.4关于提供相同品牌的处理(根据使用的评标办法选择对应内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1.5投标文件的澄清31.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标人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31.5.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6报价合理性的判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招标人监督部门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人监督部门要求重新评标。31.8评标报告的签署31.8.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1.9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1.10评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应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滁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huzhou.gov.cn)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若有业绩要求,业绩同时公告)。32.定标32.1中标人的确定3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将中标信息在滁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huzhou.gov.cn)上公告。32.2中标通知书3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huzhou.gov.cn)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后,方可发出。32.2.3采购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3.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33.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2变更采购方式到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现场直接转为谈判采购或重新招标。(六)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34.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5.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5.2采购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6.履约保证金3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6.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七)纪律和监督37.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7.1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9.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9.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0.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1.询问、质疑41.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41.3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1.1款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41.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招标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41.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41.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42.投诉42.1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2.评标程序2.1投标文件的初审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见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书面答复形式含电子文件,下同)。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2.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2.3比较与评价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二投标文件初审3.资格性审查:3.1评审细则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标书1重要要求(2)保证金缴纳情况按规定数额缴纳。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评审核验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协议(如有)4.符合性审查4.1评审细则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1)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1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2)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3)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1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完全响应。2投标文件的完整 性(5)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的完整 性(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3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7)技术参数响应程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除必须满足项外)3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不限于业绩、供货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利。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投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投标的数量与招标的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四比较与评价6.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要求如下: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1业绩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公墓劳务服务业绩或建筑劳务分包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本小项满分10分。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正在履约业绩) ,如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检验电子标书。0-10分2实施方案包括立碑服务、安放服务、瓷像安装服务、墓穴及零星工程修建及维护方案等。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打分,好的得16-20分,较好的得11-15分,一般的得6-10分,差的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20分3祭祀高峰期的服务措施提供针对祭祀高峰期的服务措施。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打分,好的得16-20分,较好的得11-15分,一般的得6-10分,差的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20分4明确的服务承诺和具体指标,并列出具体落实措施有明确的服务承诺、具体指标及落实措施。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打分,好的得16-20分,较好的得11-15分,一般的得6-10分,差的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20分5应急事件处理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主要服务过程中常见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冲突处理应急预案、火灾处理应急预案等。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打分,好的得16-20分,较好的得11-15分,一般的得6-10分,差的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20分6价格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分说明:(1)以上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主观分评分项(2-5项),以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五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总得分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仍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7.无效投标条款7.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逾期送达的。(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7.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4)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5)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7)被暂停营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7.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一、服务要求:1.遵守甲方规章制度。2.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3.不吃拿卡要,收受客户礼金。4.提供劳务人员8人。5.为劳务人员购买保险。6.自备服装及劳务用品。7.安全施工,文明施工。8.劳务人员可以引导客户到相关业务科室,但不允许为客户解答与本职工作之外的任何业务事宜。9.禁止将业主石材、工具等物品带出。10.人员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特殊技能除外),具备基本建筑技能,且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11.其他职业操守及行为规范。二、服务内容:1.内部道路、地坪等零星工程修建。2.墓穴位维护、改装、更换等常规性工作。3.回民墓和汉民墓建设。4.骨灰安放、遗体安葬、瓷像安装、墓碑安装等工作。5.建筑物维护,每月检查不低于1次,并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6.墓区内外安全工作,发现客户破坏、维修、改装、打开墓穴和种植苗木、安装墓碑、安装瓷像、加刻临描字等情况的须第一时间向公墓后勤科上报。7.劝阻客户在公墓区域内焚烧。8.服从单位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签订合同时,仅以此文本为基准,具体条款双方协定)滁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劳务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甲方:乙方:为保障单位安全生产,做好公墓日常维护、殡葬活动开展等零星事宜,并能迅速响应群众需求,从而进一步提供优质服务。按照有关要求,经研究采用劳务购买的方式补充公墓服务的不足。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基本情况1、劳务服务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永阳路116号。(滁州市公墓管理处)2、劳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建设及维护;殡葬活动开展;单位安全等。3、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一年后自动终止合同。二、劳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内部道路、地坪等零星工程修建。2.墓穴位维护、改装、更换等常规性工作。3.回民墓和汉民墓建设。4.骨灰安放、遗体安葬、瓷像安装、墓碑安装等工作。5.建筑物维护,每月检查不低于1次,并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6.墓区内外安全工作,发现客户破坏、维修、改装、打开墓穴和种植苗木、安装墓碑、安装瓷像、加刻临描字等情况的须第一时间向公墓后勤科上报。7.劝阻客户在公墓区域内焚烧。8.服从单位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三、劳务人员配备及服务要求规范(一)劳务人员配备提供劳务人员8人。(砌筑、安装、安葬、建筑物维护、安全管理等其他杂事,节日祭祀期间全员上岗);工作时间为7:00——11:00,13:00——16:00,经公墓后勤科同意后每人每月可以调休4天,但须满足公墓每天工作正常运转。(二)服务要求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无条件按照服务要求完成劳务工作和未尽事宜。1.建筑技能过硬,能看懂图纸,能高标准完成地面水泥找平、砌墙、窗洞、地热保护层、大理石干挂、包烟道、地砖墙砖粘贴等建筑工作。2、劳务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服务态度端正。3、人员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特殊技能除外),具备基本建筑技能,且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4.劳务人员不得吃拿卡要,收受客户礼金。5.乙方须为劳务人员购买保险。6.乙方自备服装及劳务用品。7.乙方按照甲方规定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8.劳务人员主动热情引导客户到相关业务科室办理业务,但不允许为客户解答与本职工作之外的任何业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墓穴事宜、墓穴销售价格、卫生管理费、安放事宜、刻字事宜、瓷像制作事宜、维修项目等其它未尽事项)。9.劳务人员须遵守职业操守及行为规范,禁止在墓区吸烟、如厕等不文明行为。10.乙方禁止将甲方的石材、工具等物品带出。11.劳务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和其他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向公墓后勤科汇报。12.乙方要服从甲方临时性、突发性的工作安排,须及时响应不得推脱。13、工作期间,每少1人扣除合同总额20%的劳务费外,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三)部分项目服务规范1、立碑服务规范①操作文明规范,轻抬轻放。②校对区牌号和逝者姓名,同名同姓要核对碑文等其他信息,与甲方沟通确保无误后方可立碑。③立碑要水平、牢固,处理好缝隙,清理石碑上的污渍,应达到干净美观,整齐划一。④“五七”前,清除立碑时的支撑杆,集中归放在甲方指定区域(壁葬后方)。⑤立碑分轻重缓急,正常安放的须在“五七”前完成,迁坟或过“五七”的可根据甲方要求,定期完成。⑥服从甲方其他工作安排,不得推脱。2、安放服务规范①统一着装,戴白色手套。②操作文明规范,轻抬轻放,说规范用语。③安放时禁止抽烟和谈论与安葬无关的事情。④劝阻治丧群众开展封建迷信活动。⑤安放前,确保墓坑内干净无积水。⑥封穴要牢固密封,墓穴其它结构缝隙应处理好。⑦禁止向治丧群众索要红包、香烟等物品,以及拾取贡品。⑧安放后要清理墓穴卫生,保持干净整洁。⑨协助甲方搭建安放仪式棚。⑩服从甲方其他工作安排,不得推脱。3、瓷像安装服务规范①核对区牌号和逝者姓名,同名同姓要核对碑文等其他信息,与甲方沟通确保无误后方可安装。②操作文明规范,轻拿轻放。③测量好尺寸,开槽标准,操作要规范。④安装端正牢固,表面平整,大小合槽。⑤瓷像安装分轻重缓急,正常安放瓷像制作的必须在“五七”前完成,迁坟或过“五七”的,可根据甲方要求安装。⑥安装结束后,清理石碑正面的污渍和固定瓷像时的辅助工具。⑦服从甲方其他工作安排,不得推脱。4、零星工程项目建设要求①操作文明规范,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②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及工期执行,施工设计和工期变更要经甲方同意后有效。③做好隐蔽工程项目的检查、对接和记录。④施工完毕后,应予配合甲方进行质量验收。⑤服从甲方其他工作安排,不得推脱。四、劳务费用构成及付款方式(一)劳务费用构成劳务费用支出主要包含以下各项:1、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税金等所有费用。2、人员服装、劳务用品等所需物品。(二)劳务费用合同金额,每年度为人民币。(三)付款方式: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事项后,次月结算上个月劳务费,每月劳务费用为合同价÷12。(四)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1、主要作业机械、电瓶车、器材器具等购置费;2、机械、车辆等正常运行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强检费、配件费、办证费等;3、水电费;4、建设施工产生所有的材料费;5、其他特约有偿服务费。五、双方义务和责任(一)甲方义务及责任1.甲方向乙方明确文明操作规范内容、注意事项和服务项目时效期限。因甲方疏忽造成后果的,由甲方自行承担。2.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立碑的区排号。因甲方未提供或提供错误造成后果的,由甲方自行承担。3.甲方保证乙方具备零星项目施工条件,确保乙方能按时进场作业。因甲方造成不具备施工条件逾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4.甲方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等条件。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若有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并负责随时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和质量。6.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因甲方单方逾期未支付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相应的损失。7.甲方超出服务工作时间,应确按市场时价结算相应的加班费。8.甲方提出服务合同之外的事宜,须提前与乙方负责人协商,达成一致方可实施。(二)乙方义务及责任1.乙方必须履行服务要求规范、服务内容、文明安全等培训内容。因乙方培训不到位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2.开工前应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派人进行监督。3.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清扫处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卫生整洁、干净。4.乙方要保证劳务人员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障措施,若发生相关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5.乙方严格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细则》及甲方相关要求施工,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进行修缮弥补,无法弥补的按市场价格由乙方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破坏的情形除外。6.乙方应及时举报甲方项目负责人违规操作和有违合同内容。7、乙方须按招标文件承诺满员上岗,按时足额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福利。8.因乙方未按合同履行服务内容,未造成损失的,第一次口头提醒,第二次书面通知,第三次按月结算额的20%扣除,发生多次仍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劳务人员或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因乙方未按合同约束履行服务内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9.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完成的临时任务,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规章制度)。六、违约责任1、乙方请款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承担相应损失。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甲方人员、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因甲方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及善后处理。4、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违约金合同总价20%。5、合同终止后,乙方如不按时移交建筑物、墓穴等日常维护资料的,视造成损失情况须承担5千元至1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无日常建筑物、墓穴维护资料的须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七、合同生效执行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劳务购买服务期限为壹年,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八、合同终止1、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管理和服务人员到位率达不到80%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乙双方其中任意一方如正式书面提出终止合同,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合同终止,劳务费用结算到终止时间。4、服务标准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撤出,且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5.合同内容与现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上级文件、单位规章)相悖或通过甲方会议研究决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须提前十五日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6.甲方在合同期间内,有权随时对乙方工作予以考核,多次考核未通过或在合同范围内发生严重恶劣情节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九、争议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发生合同内容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起诉。十、组成协议的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和技术要求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一、其它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监督部门及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公章)年月日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注:开标一览表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唱标时,以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总投标价\供货(服务)期总投标价 (大写): 元(小写) : 元投标人报价应为本项目固定总价,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消耗材料、服装、安全、仓储、运输(包括垃圾外运)、维修、管理、办公、大型活动等应急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供货(服务)期: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一年后自动终止合同。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函致:(采购人)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供货(服务)期:。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5.若我方中标,愿意为本项目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1)投标响应表(格式见下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表(格式)序号品目名称是否响应其他情况说明序号品目名称是否响应其他情况说明1本单位承诺:参加滁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劳务购买服务项目投标,完全响应采购清单中所有参数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是/否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业绩证明材料(3)实施方案内容、格式自拟。(4)祭祀高峰期的服务措施内容、格式自拟。(5)明确的服务承诺和具体指标,并列出具体落实措施内容、格式自拟。(6)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格式自拟。(7)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6供应商解密信息投标供应商解密信息序号名称事项1项目名称2投标供应商(名称)3联系人4联系电话5加密响应文件密码6声明:1.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未发送,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因响应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投标供应商解密信息》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823499027@qq.com (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供应商(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七章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滁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劳务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进行确认。采购单位:滁州市公墓管理处经办人:倪少龙联系电话:18110753729(单位盖章)2024年04月23日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邓晓春、王娟联系电话:0550-3058649、15955013042、15309600596(单位盖章) 2024年04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