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搬迁损失项目评估机构招标公告(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
江东中路75号地块厂区拆除搬迁损失项目评估机构选聘公告
一、评估目的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委托方)拟对江东中路75号地块厂区拆除搬迁发生的损失进行评估,出具咨询报告。
二、申报基础条件
1.参聘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参聘单位持续经营,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有违规情形但经有权部门认定完成整改,无可能影响本次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的法律诉讼,与评估项目的委托单位及个人无应当回避的情形;
3.参聘单位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网2021年11月15日公告的《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中;
4.参聘单位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现场负责人具有评估师资格,执业3年及以上;
5.提供本次选聘公告附件中承诺函、联系人确认函、保密协议。
以上要求,如未能提供对应资料,则不能入围本次选聘。
三、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下午5:00
,请申报单位于此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至(或邮寄,邮寄以签收时间作为材料送达时间)南京新工投资集团504办公室。(注:除现场送达及带有快递单号的邮寄送达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聘)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
联系电话:025-89698665
详细信息请阅览附件!
附件1 江东中路75号地块厂区拆除搬迁损失项目评估机构选聘公告.pdf(点击下载)
附件2 承诺函.pdf(点击下载)
附件3 联系人确认函.pdf(点击下载)
附件4 保密合同.pdf(点击下载)
上一篇:
下一篇:
保密合同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以下简称为“乙方)签订如下保密合同,以兹遵守。第一条合同目的1.本合同的目的在于保护甲方向乙方提供江东中路75号地块厂区拆除搬迁损失项目评估机构选聘申报文件中所必备的基础材料及需求(以下简称为“目的”)过程中乙方可能会接触到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定义见第2.1条)。2.依据第1.1条之目的,甲方在必要的范围内向乙方公开保密信息。第二条保密信息保密信息是指为乙方应甲方要求进行审计方案设计过程中可接触的甲方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投资计划、产品价格、甲方客户等甲方的所有信息。第三条保密义务1.保密信息为对甲方具有重要财产价值的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仅可使用于本合同之目的。2.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将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提供给任何第三人或予以公开。3.乙方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来保证保密信息不会被乙方及乙方员工等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或因任何原因被公开。4.乙方得知保密信息被对外泄漏或对内误用等侵害事实的,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採取避免保密信息继续被披露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申请禁令以及应甲方要求采取其他必要之保护措施)。第四条权利义务关系的确认本合同的履行或保密信息的提供,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得解释为甲方向乙方赋予将甲方现有的或将来所拥有的对商业秘密、商标权、特许权或其他权利的实施权、使用权等权利。第五条合同期限与保密期间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但,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自本合同因期限届满等事由被终止后五年内仍然有效。2.除第5.1条的约定,本合同终止或保密期间届满后,在性质上维持效力的条款仍为有效。第六条损害赔偿及权利救济1.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就因自身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第6.1条之“甲方的损失”是指甲方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本合同期限及保密期间甲方利用保密信息可获得的利益损失。3.乙方充分认知违反本合同可能会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事后的金钱赔偿不足以弥补该损失。因此在采取金钱赔偿的法律救济手段之前采取财产保全等合理的法律手段时,乙方认可满足被保全权利及保全必要性等要件。第七条禁止转让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第八条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签名盖章后各执一份。[2024]年[]月[]日甲方:,乙方:姓名:,姓名:职务:,职务:甲方:[2024]年[]月乙方:[]日姓名:姓名:职务:职务:保密合同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以下简称为“乙方)签订如下保密合同,以兹遵守。第一条合同目的1.本合同的目的在于保护甲方向乙方提供江东中路75号地块厂区拆除搬迁损失项目评估机构选聘申报文件中所必备的基础材料及需求(以下简称为“目的”)过程中乙方可能会接触到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定义见第2.1条)。2.依据第1.1条之目的,甲方在必要的范围内向乙方公开保密信息。第二条保密信息保密信息是指为乙方应甲方要求进行审计方案设计过程中可接触的甲方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投资计划、产品价格、甲方客户等甲方的所有信息。第三条保密义务1.保密信息为对甲方具有重要财产价值的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仅可使用于本合同之目的。2.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将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提供给任何第三人或予以公开。3.乙方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来保证保密信息不会被乙方及乙方员工等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或因任何原因被公开。4.乙方得知保密信息被对外泄漏或对内误用等侵害事实的,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採取避免保密信息继续被披露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申请禁令以及应甲方要求采取其他必要之保护措施)。第四条权利义务关系的确认本合同的履行或保密信息的提供,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得解释为甲方向乙方赋予将甲方现有的或将来所拥有的对商业秘密、商标权、特许权或其他权利的实施权、使用权等权利。第五条合同期限与保密期间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但,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自本合同因期限届满等事由被终止后五年内仍然有效。2.除第5.1条的约定,本合同终止或保密期间届满后,在性质上维持效力的条款仍为有效。第六条损害赔偿及权利救济1.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就因自身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第6.1条之“甲方的损失”是指甲方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本合同期限及保密期间甲方利用保密信息可获得的利益损失。3.乙方充分认知违反本合同可能会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事后的金钱赔偿不足以弥补该损失。因此在采取金钱赔偿的法律救济手段之前采取财产保全等合理的法律手段时,乙方认可满足被保全权利及保全必要性等要件。第七条禁止转让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第八条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签名盖章后各执一份。[2024]年[]月[]日甲方:,乙方:姓名:,姓名:职务:,职务:甲方:[2024]年[]月乙方:[]日姓名:姓名:职务:职务:保密合同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以下简称为“乙方)签订如下保密合同,以兹遵守。第一条合同目的1.本合同的目的在于保护甲方向乙方提供江东中路75号地块厂区拆除搬迁损失项目评估机构选聘申报文件中所必备的基础材料及需求(以下简称为“目的”)过程中乙方可能会接触到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定义见第2.1条)。2.依据第1.1条之目的,甲方在必要的范围内向乙方公开保密信息。第二条保密信息保密信息是指为乙方应甲方要求进行审计方案设计过程中可接触的甲方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投资计划、产品价格、甲方客户等甲方的所有信息。第三条保密义务1.保密信息为对甲方具有重要财产价值的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仅可使用于本合同之目的。2.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将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提供给任何第三人或予以公开。3.乙方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来保证保密信息不会被乙方及乙方员工等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或因任何原因被公开。4.乙方得知保密信息被对外泄漏或对内误用等侵害事实的,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採取避免保密信息继续被披露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申请禁令以及应甲方要求采取其他必要之保护措施)。第四条权利义务关系的确认本合同的履行或保密信息的提供,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得解释为甲方向乙方赋予将甲方现有的或将来所拥有的对商业秘密、商标权、特许权或其他权利的实施权、使用权等权利。第五条合同期限与保密期间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但,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自本合同因期限届满等事由被终止后五年内仍然有效。2.除第5.1条的约定,本合同终止或保密期间届满后,在性质上维持效力的条款仍为有效。第六条损害赔偿及权利救济1.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就因自身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第6.1条之“甲方的损失”是指甲方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本合同期限及保密期间甲方利用保密信息可获得的利益损失。3.乙方充分认知违反本合同可能会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事后的金钱赔偿不足以弥补该损失。因此在采取金钱赔偿的法律救济手段之前采取财产保全等合理的法律手段时,乙方认可满足被保全权利及保全必要性等要件。第七条禁止转让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第八条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签名盖章后各执一份。[2024]年[]月[]日甲方:,乙方:姓名:,姓名:职务:,职务:甲方:[2024]年[]月乙方:[]日姓名:姓名:职务:职务:保密合同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以下简称为“乙方)签订如下保密合同,以兹遵守。第一条合同目的1.本合同的目的在于保护甲方向乙方提供江东中路75号地块厂区拆除搬迁损失项目评估机构选聘申报文件中所必备的基础材料及需求(以下简称为“目的”)过程中乙方可能会接触到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定义见第2.1条)。2.依据第1.1条之目的,甲方在必要的范围内向乙方公开保密信息。第二条保密信息保密信息是指为乙方应甲方要求进行审计方案设计过程中可接触的甲方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投资计划、产品价格、甲方客户等甲方的所有信息。第三条保密义务1.保密信息为对甲方具有重要财产价值的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仅可使用于本合同之目的。2.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将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提供给任何第三人或予以公开。3.乙方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来保证保密信息不会被乙方及乙方员工等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或因任何原因被公开。4.乙方得知保密信息被对外泄漏或对内误用等侵害事实的,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採取避免保密信息继续被披露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申请禁令以及应甲方要求采取其他必要之保护措施)。第四条权利义务关系的确认本合同的履行或保密信息的提供,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得解释为甲方向乙方赋予将甲方现有的或将来所拥有的对商业秘密、商标权、特许权或其他权利的实施权、使用权等权利。第五条合同期限与保密期间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但,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自本合同因期限届满等事由被终止后五年内仍然有效。2.除第5.1条的约定,本合同终止或保密期间届满后,在性质上维持效力的条款仍为有效。第六条损害赔偿及权利救济1.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就因自身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第6.1条之“甲方的损失”是指甲方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本合同期限及保密期间甲方利用保密信息可获得的利益损失。3.乙方充分认知违反本合同可能会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事后的金钱赔偿不足以弥补该损失。因此在采取金钱赔偿的法律救济手段之前采取财产保全等合理的法律手段时,乙方认可满足被保全权利及保全必要性等要件。第七条禁止转让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第八条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签名盖章后各执一份。[2024]年[]月[]日甲方:,乙方:姓名:,姓名:职务:,职务:甲方:[2024]年[]月乙方:[]日姓名:姓名:职务:职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拆除搬迁损失项目评估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