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 城市交通管理和养护服务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4ZBGZ0329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城市交通管理和养护服务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地址:港前大道北93号
联系方式:020-346848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源路21号大学堂创新园A5栋
联系方式:020-38805589转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电话:020-38805589转803

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2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4040201).zip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docx

委托协议(双方盖章版).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行政区域
南沙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4: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1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
在线开标

预算金额
¥4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020-38805589转803

采购单位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港前大道北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34684840

代理机构名称
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长源路21号大学堂创新园A5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38805589转803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4-01172采购项目编号:ZB24ZBGZ0329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4-01172采购项目编号:ZB24ZBGZ032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6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4,6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城市交通管理和养护服务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采购包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www.gbgxgd.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地址:港前大道北93号联系方式:020-346848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源路21号大学堂创新园A5栋联系方式:020-38805589转8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工电话:020-38805589转80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二)项目属性:服务类。(三)服务范围:本次2024-2026年度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为南沙区494个(截止2023年12月1日)交通信号控制路口(包括允许服务期间增加不超过20%的路口数量)。(四)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信号基础信息工作、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日常巡查及方案优化、单点控制路口优化、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方案优化、交警人员信号技术指导。(五)服务时间(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六)服务标准:采购人在每月末根据合同和各项服务要求,结合第三方评测结果和上级考核评测结果,给出当月服务评价得分。评价内容主要是合同约定、既定工作方案的完成情况等。(七)项目一览表服务内容数量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所属行业2024-2026年度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1项46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第一笔款: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申请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10%。2期:支付比例20%,第二笔款:合同签订后服务期满六个月(不含前期准备时间)15个工作日内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申请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20%。3期:支付比例20%,第三笔款:合同签订后服务期满十二个月(不含前期准备时间)15个工作日内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申请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20%。4期:支付比例20%,第四笔款:合同签订后服务期满十八个月(不含前期准备时间)15个工作日内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申请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20%。5期:支付比例20%,第五笔款:合同签订后服务期满二十四个月(不含前期准备时间)15个工作日内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申请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20%。6期:支付比例10%,第六笔款:项目服务期满后,中标人提交的整个项目的服务报告经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绩效分析评价报告,项目收尾期限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申请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的10%。 (一)实际支付款项额度=应支付额度×服务评价得分/100(服务评价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二)服务评价得分=当期服务每月总分之和平均分。 (三)本项目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验收合格的项目(服务评价得分超过70分为合格),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要求1期: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进行验收。具体验收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考核指标”。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城市交通管理和养护服务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1.004,600,000.004,6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目标在前期项目顺利开展的基础上,对南沙区路口施行持续性的信号优化,延续前期项目开展的良好效果,为继续保持前期项目范围的信号控制路口的高效运行提供服务。本项目是对南沙区交通信号控制路口进行优化服务,目标是对道路交通信号控制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根据路口的实际流量变化,科学的制定控制方案和合理的分配放行时间,减少路口停车次数,提高路口的实际通行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公安交管视频卡口、电子警察、检测线圈等自有交通数据,引入互联网社会化交通出行大数据,进行综合的对比分析,从而实现对交通运行态势分析研判,并提供交通健康管理的辅助决策服务。项目主要目标:(1)全面摸排有变化的信号控制路口的基础信息,建立路口级的流量数据库并做到及时更新数据,以及规范交通信号控制路口的巡查及优化工作流程,形成一套高效、实用的工作机制。(2)根据每个路口的交通流量分布,如全天候的流量变化进行时段划分,并分别制定相符合的信号控制方案。(3)通过对路口进行周期性巡查,及时发现存在不足并予以改善、跟踪,优化路口的运行方案,从而不断提高路口的运行水平。(4)对有条件的主干道制定分段式绿波带协调控制方案,减少停车次数,使车辆一路绿灯快速通过,降低旅行时间。(5)监测信号控制效果和应对紧急状况,驻点位置为行动交通处指挥分中心,听从现场采购人工作人员安排,主要工作为使用道路监控卡口、导航、信号控制平台等系统,实时监测、调取、使用系统数据,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前后端设备故障及时通知设备维护单位进行维护抢修并做好登记报告采购人,协助分控中心处理与交通管理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6)规范信号优化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对交通信号控制路口及其控制模式进行统计、分类,建立统一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交通信号管理模式,保证南沙区交通信号合理运行,满足各种条件下道路交通参与者的通行需要。(7)通过服务供应商自备的交通信号仿真等第三方软件进行针对性的研究,以实现较高水平的信号协调及自适应能力。(8)根据报纸、电视、微博、电话、微信、邮件、信访等媒体及运维系统等各渠道所提的交通信号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优化。(9)通过建立信号优化团队,满足大型团体活动、节假日期间交通流突变的需求。(10)完成业主因相关业务需求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2二、服务内容一览表序号服务项目名称主要内容1交通信号基础信息工作(1)路口交通信号基础信息排查(2)所有路口五项规则排查和优化(3)信号控制路口档案库建立及更新维护(4)总结现有交通信号控制理论及相关技术(5)完善标准化流程和关键技术工作流编制(6)群众意见信息的专人收集及管理2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日常巡查及方案优化(1)联网信号控制路口周期巡查(2)单点信号控制路口周期巡查(3)各渠道问题控制方案优化(4)日常问题路口调查及控制方案优化(5)常发性交通问题及解决方法归纳总结(6)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早晚高峰加强值班(7)特殊日期的重点巡视与积极工作响应3单点控制路口优化(1)问题路口发现与确定(2)现状资料收集及分析(3)改善方案的制定与确定4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方案优化(1)建立绿波带运行效果评价体系(2)主干道多路口协调控制方案的设置和优化(3)道路协调情况的效果跟踪5重点路口/路段交通组织优化(1)结合路口/路段拥堵问题前往路口实地调研(2)根据调研情况,研判路口存在问题(3)制定交通组织与信号控制优化方案(4)优化方案的预期效果评估(5)跟进交通组织优化实施效果6交通事故多发点隐患排查及改善方案制作(1)筛选事故多发点(2)现场调研交通情况(3)根据调研情况制作改善方案(4)跟进改善方案实施情况(5)跟进改善方案实施效果7大型活动方案制作及保障(1)结合活动方案核查活动地点及周边区域的沿线交通情况(马拉松、演唱会、烟花晚会)(2)根据交通调研情况制作保障方案(3)参与活动备勤保障工作8交警人员信号技术指导(1)对交警人员进行周期性工作指导,协助制定相关规范或标准。3三、经济及社会效益交通信号控制优化服务的各项内容完成后,将对交通信号控制策略进行规范管理及流程标准化提升,对现状信号控制路口根据流量的变化分时段制定多方案控制,最大限度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减少停车次数,切实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压力。4四、服务要求(一)交通信号基础信息工作1.路口交通信号基础信息排查针对南沙区所有信号控制路口,完成交通信号基础信息及参数等相关信息的全面排查,按照模板要求制作文档并归档管理建立完整的路口档案库(一般为EXCEL表格文档、WORD文档、Axure RP软件绘图、路口实景图片等)。信息包括信号灯类型、信号灯配线情况、车道分配情况、人行横道宽度、路口设施配置等,最后将所有信息在Axure RP软件上绘图,如路口渠化、相位设计、方案设计等。交通信号控制基础信息排查和摸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交叉口基础信息包括路口名称、路口编号、路口类型、路口渠化、人行道长度、车道数、车道功能划分;(2)信号机信息信号机厂商、信号机机型、信号机位置等信息;(3)路口信号控制方案信息信号控制方案、信号灯组等信息。信号路口基础信息通过Axure RP软件绘制的方式,将路口名称、编号、机型、检测器类型等基础信息,路口信号灯组、信号相位图、信号控制方案等关键信息记录下来,将信号控制路口基础信息的内容形象化,形成信号控制路口基础信息Axure RP图。将路口的基础信息形成文档,将所有信号控制路口的基础信息汇总到《南沙区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明细列表》,方便信号控制路口的日常巡查及跟踪观察。《南沙区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明细列表》存储到路口资料库里,每月发送给采购人,将排查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专项汇报。在项目的开展过程当中,还将根据路口的车流情况、路口是否主要相交等情况分成1级、2级、3级等三个等级,并对3级路口进行固定每两个月巡查一次,2级路口每月巡查一次,1级路口每周巡查一次的周期性巡查的机制,定时对路口的档案库进行更新。2.所有路口五项规则排查与优化对南沙区有路口状态发生变化的信号控制路口进行信号控制方案的五项规则排查,包括保证行人过街通行时间、降低行人过街等待时间、保证最少机动车绿灯时间、降低机动车红灯等待时间、限制最高周期等。将路口的五项规则排查与优化信息形成文档,除了将路口五项规则排查与优化进行建档入库以外,还将所有路口五项规则排查与优化信息汇总到《南沙区路口五项规则排查与优化明细列表》,方便信号控制路口的日常巡查及跟踪观察。《南沙区路口五项规则排查与优化明细列表》存储到路口资料库里,每月发送给业主,将排查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专项汇报。3.信号控制路口台账档案库建立及更新维护对已经建立精细化台账档案库进行持续的维护更新,部分新增路口基础信息进行入库管理。利用台账档案库实现精细化管理工作。利用交通信号控制路口信息台账档案库,支撑路口基础设施信息和路口动态交通流量信息的录入等一系列工作。1)路口工作任务管理2)路口相位资料编辑3)历史数据查询管理4.总结现有交通信号控制理论及相关技术通过完善各阶段对交通信号控制相关理论的总结,以及对当今主流的交通信号控制方式方法的总结,为交通信号控制管理提供理论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交通信号控制相关理论总结(信号控制参数、交叉口通行能力等)(2)单点信号控制的模式与方法(3)主干道交通信号协调模式与方法(4)同类型交通信号路口协调控制模式与方法(5)长距离交通信号协调模式与方法5.完善标准化流程和关键技术工作流编制针对交通信号运行情况巡查、交通信号控制方案优化等工作内容,制定常规的工作流程规范说明书、信号优化报告及验收标准、信号控制参数设置模式控制策略及预案等模板,为交通信号控制优化提供标准化的文档模板,使交通信号控制优化日常工作的分类归档及整理规范化。在项目周期前期,制定相关工作的流程,完善配套模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交通信号运行情况巡查管理流程(2)交通信号运行方案优化工作流程(3)交通信号设施巡查工作流程及其标准6.群众意见信息的专人收集及管理针对市民、人大、媒体(包括微博、电话、邮件、媒体)对于路口投诉问题的处理需引起十分的重视,因此须一直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路口投诉问题的收集及整理,并积极与大队、设施单位沟通,及时了解路口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为进一步优化提供技术保障。项目组收集到各类问题后,根据问题的性质分类,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处理,并建立群众意见管理工作流程。将群众意见收集信息形成文档,每月发送给采购人,将群众意见信息进行整理并汇报。(二)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日常巡查及方案优化根据城市经济发展和路网规模的变化,路口的交通流量、排队长度、停车次数会不断发生变化,为提高对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运行状态的动态把握和快速反应,需要定期对所有路口进行巡查。输出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巡查记录表、问题跟踪记录表、路口预案设置排查表、专业专项排查表等。每月、每季度将巡查计划及巡查整改成果输出为专项报告提交给采购人。1.联网信号控制路口周期巡查根据信号控制路口巡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常规性巡查及专业专项排查两大类。其中,常规性巡查主要包括路面巡查、信号控制系统警告监视和视频监控巡查;专业专项排查包括“五项规则”符合情况排查与优化、信号控制系统控制参数排查、无电缆方案排查、线圈损坏排查。(1)常规性巡查对于复杂或车流量大的路口会在不同时段、特别是早晚高峰情况,将每天重点进行针对性巡查,并对完成巡查的路口进行记录,登记在路口日常巡查计划及记录表上;对于存在问题的路口,将进行针对性记录,填写巡查问题跟踪表,并安排进行下一步优化。日常路口常规性巡查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进行优化,为路口优化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来源。1)路面巡查路面巡查主要每日安排人员以车巡方式对路口进行实地调查,及时发现路口存在问题,为日常优化提供重要的信息来源。路面巡查主要针对各辖区无清晰监控视频的路口。巡查内容主要包括4部分:交通流量情况:对各进口各方向流量情况简要记录;运行情况:进口放行能力是否不足(两次排队或以上)、进口道是否存在空放;冲突情况:是否车流冲突严重,延误较大、是否人车冲突严重,行人安全性低;配套设施:是否灯组缺损、是否渠化标线需增或补、是否存在绿化遮挡;2)SCATS及东土信号控制系统警告监视SCATS及东土信号控制系统警告监视,主要由内场成员进行每小时系统巡查,在SCATS及东土信号控制系统界面直接操作,一经SCATS及东土信号控制系统警告监视发现的路口问题必须由优化人员马上进行处理后做好优化记录,并上报用户方进行跟踪处理。3)视频监控巡查视频监控巡查主要通过内场查看监控视频方式对路口进行巡查,更加快速、直观地发现路口存在问题,为日常优化提供重要的信息来源。视频监控巡查主要针对各辖区有清晰监控视频的路口进行。巡查内容主要包括3部分:交通流量情况:对各进口各方向流量情况简要记录;运行情况:进口放行能力是否不足(两次排队或以上)、进口道是否存在空放;冲突情况:是否车流冲突严重,延误较大、是否人车冲突严重,行人安全性低;(2)专业专项排查专项排查主要针对路口的关键控制参数进行排查,专项排查的内容包括对路口预案设置、“五项规则”、系统控制参数和线圈损坏的排查,以减少及避免参数设置的不合理,有利于路口更好地实现自适应控制功能。1)预案设置排查路口预案主要是针对特殊交通流时段而设计的时段绿信比方案。预案设置排查的内容包括对预案触发的日期、预案触发的时刻、预案的具体方案等内容进行检查。定期对路口预案设置进行排查,对预案的用途与预案的内容已发生偏差的路口预案进行修正或清理,保证路口预案设置的合理性。2) “五项规则”符合情况排查与优化“五项规则”是防止路口出现短板问题,保证路口的运行效果的概念而提出的。包括对路口“人行过街时间不足”、“行人等待时间过长”、“机动车绿灯时间过短”、“机动车等待时间过长”以及“周期时间过长”等信号配时问题进行了规定,规范了绝大部分路口的参数设置规则,保障了路口的安全性及通行效果。具体规定为行人过街应满足1m/s、行人过街等待时间不超过120秒、机动车最小绿灯时间不超过20秒、机动车等待时间不超过150秒、路口信号周期不超过180秒的参数控制标准。3)信号控制系统控制参数排查针对联网信号控制路口,进行系统的操作的合理性排查,排查的内容包括对site、subsystem、SI、SA、LK、协调路口相位差、作图picture、time setting、Region的scheduler等控制参数检查更新。在信号控制系统控制参数排查的过程中,若优化人员发现信号控制系统参数问题,应先做好问题登记以及对应的解决措施,上报采购人后再进行跟踪处理。4)流量采集设备故障排查信号控制系统通过多种流量采集设备(如线圈、雷视一体机、视频检测器等)检测到的车流数据来进行配时参数的选择,需定期对信号控制系统所涉及到的所有流量采集设备进行排查,记录故障情况,并对影响路口自适应控制的路口做好预案设置。故障排查出来的结果应及时提交交通硬件设施单位并督促跟进,并对影响路口自适应控制的路口做好预案设置。待设备故障修复后,需对该路口进行跟踪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2.单点信号控制路口周期巡查对于尚未联网的单点信号控制路口,需以每周为单位定时定点到现场勘查记录计划路段路口的相关交通数据并出具报告,必要时候还需对现场信号机进行开箱检查,以便及时了解单点控制机的运行情况和交通动态。单点路口日常巡查主要包括:信号机运行相关硬件是否正常、信号灯灯盘的运行情况、信号灯类型、信号灯配线情况、车道分配情况、人行横道宽度、路口运行情况、时段控制方案、配时控制方案等;单点路口的日常巡查主要发现路口的运行情况及控制参数的合理性,针对不合理的情况进行问题登记并后续对路口的控制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在进行单点优化的同时,需要调研周边路口的信号控制路口的信号机类型,对能实现绿波协调的路段即时优化,提高路段的通行效率及减少路段的停车次数。3.各渠道问题控制方案优化对报纸、电视、电话、邮件、信访等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安排专门人员进行跟进。针对问题路口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现状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路口控制方案进行优化。要求对投诉反映的问题要有响应措施或电话回访进行解释说明。4.日常问题路口调查及控制方案优化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路口,以及市民、媒体等反应的问题路口,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现状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为路口设计合理的信号控制方案。主要工作包括调查、设计、方案优化、实施、跟踪、再优化等工序。其中,由外部反馈的问题路口,一般都是交通情况相对恶劣,对人们的日常出行造成影响的路口,应重点关注。要求一路口一控制方案,问题路口多控制方案,重点问题提决策建议方案。5.常发性交通问题及解决方法归纳总结对巡查、媒体、支/大队等发现或提出的交通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总结出常发性的交通问题;并对各种常发性交通问题的解决方法进行研究,包括优化思路、路口的渠化设计、相位相序、最大最小周期等,最终形成针对南沙区的交通信号控制的方案优化库。要求每个月份出具一份书面归纳总结报业主单位。6.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早晚高峰加强值班主要内容包括:(1)优化人员上班时间为7:00-20:00,针对近期实施优化的路口/路段进行早晚高峰的后续跟踪;(2)对于交通黑点和交通拥堵点,及时把控早晚高峰道路情况,进行疏导优化;(3)指挥分中心和行动处常调控/常锁的路口,找出存在优化空间的路口进行优化,因道路条件等确实无法优化的,提出调控的指导思路,或者通过设置预案以减少人为操控的随意性。7.特殊日期的重点巡视与积极工作响应一般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大型活动、节假日的时候,活动现场路口及周边道路的车辆明显增加,其信号控制方案非常有必要根据流量的变化进行微调,或设置特殊管控时段,特定控制预案,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人员值班,保障活动现场安全有序的开展。(三)单点控制路口优化1.问题路口的发现与确定问题路口的发现与确定,主要有外部反馈问题路口、路口日常巡查两种途径。其中,由外部反馈的问题路口,一般都是交通情况相对恶劣,对人们的日常出行造成影响的路口,需重点关注。2.现状资料收集及分析现状资料收集及分析包括基础资料收集、现状调研、数据分析三部分。(1)基础资料收集的内容包括:1)道路路网条件:路网形状、路网密度、道路间距、道路对偶性;2)道路路段条件:道路等级、道路宽度、车道数、路口之间的间距;3)道路路口条件:路口信号控制、路口渠化设计、路口管制。(2)现状调研的内容包括:1)交通流条件:潮汐交通、交通组成、交通转向流量、环境条件、交通产生与吸引;2)评价指标采集:旅行时间、行车速度、排队长队、延误、停车次数。(3)数据分析的内容包括:1)数据检验:对调研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检验,检验方法是通过与视频数据的比对。2)方案运行状态评价:根据单点路口运行状态指标体系,对路口现状方案的运行状态进行评价,作为后续优化方案效果评价的对比材料。3)控制时段划分:根据路口的全天流量变化图,把全天划分成多个具有相同或相近交通流特性的控制时段。3.改善方案的制定与确定结合饱和度与道路连接类型,把优化区域内的路口划分类型,并针对每种类型,提出不同的信号控制目标及策略。(四)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方案优化1.建立绿波带运行效果评价体系深入研究基于绿波带协调的行程时间、行程车速、行车速度、停车次数、停车时间等各项参数指标,结合南沙区单点信号控制路口的特点,综合协调方向及非协调方向,建立适用于南沙区的健全的绿波带运行效果评价体系。并采用“数据比对、图片展示运行状况、视频呈现运行现象”的方法,对协调控制路段优化前后的各指标以及反映交叉口运行状态的图片、交叉口运行现象的视频进行定量定性的对比评价。2.主干道多路口协调控制方案的设置和优化通过调整路口运行相位相序、周期时间及相位差,以减少路段停车次数,降低行程时间,提高行车舒适性的目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口协调情况及参数调查、方案编制、方案优化、方案执行、效果评估等工作。(1)基础数据调查从台账档案库中取出设计路段所包含的路口的基础信息资料,筛选出路口名称、协调方向通行相位、协调方向的绿信比等信息进行记录,并使用测距工具记录相邻路口停车线之间的距离。获取相关路口的周期运行情况和绿信比方案运行情况,并根据周期运行的稳定性和交通流数据,确定绿波带协调设计的时段,便于后续的交通状况调查和验收时作对比使用。此外,可能影响协调控制的一些特殊情况也需要进行记录,如直右、直左等共用车道设置、待转区待行区的设置、按钮式的行人过街控制等。(2)交通状况调查交通状况调查一般采用试验车法进行,若相邻的路口距离较短,采用直接观察法。若在基础数据调查中能够确定协调控制设计的时段,则选择该时段进行交通状况调查。记录行程时间、行驶速度、停车次数、停车时间等协调运行效果参数及道路通行、交通流分配、交通流构成等绿波带协调环境具体情况。3.道路协调情况的效果跟踪对目标范围路口进行效果跟踪评估,撰写专题报告。(1)完成路段和区域的绿波带评估和优化总结报告,报告需要完整阐述实施协调控制路段或区域的交通现状、存在问题、优化方案制定的思路及具体方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结论等内容。每月将绿波带评估和优化总结报告发送给业主,每月输出优化方案调整后的成效,应有同比环比的数据性结果,并且将评价体系列入报告之中,充分支撑服务成效。(2)定期跟踪路口协调方案优化后的运行情况,不符合要求的需要进行调整。报告以图表为主,内容尽量简洁,格式规范统一。(五)重点路口/路段交通组织优化 当重点路口/路段通过信号配时方案优化已无法满足车流运行需求时,可考虑研究路口/路段的交通组织设置问题,通过现场交通流量调查,对拥堵现状、存在问题及道路节点运作水平进行分析,提出包括完善配套设施、渠化交叉口、限行、优化交通组织等手段在内的优化措施,编制交通组织优化方案。根据任务的要求和现状特点,开展包括调研、方案编制等工作,具体如下:(1)现状调研。相关资料收集与现场摸查。通过多种途径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并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交通情况进行详细调查。(2)锁定问题:根据调研情况,明晰路口/路段交通组织存在问题。(3)方案编制。根据调研分析的结果,在信号控制优化的基础上,对拥堵区域的交通组织优化改善,编制交通组织优化方案。(4)预期效果评估。根据已确定的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对该方案的预期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与治理区域的现状情况进行对比分析。(5)效果跟踪。跟进交通组织优化方案的实施情况,明确交通问题是否得到改善,判断继续跟踪优化还是可以总结归档。(六)交通事故多发点隐患排查及改善方案制作 结合大队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对近期事故多发点段开展相关的交通调查及分析工作,提出相应的改善方案或建议,具体如下:(1)根据大队交通事故基础数据,筛选事故多发点整改点位。(2)事故多发点段辐射范围交通设施采集整理分析。(3)根据事故多发点调研情况,分析诱发事故的原因,提出改善方案。(4)跟进事故多发点改善方案的落实情况。(5)跟踪已完成事故多发点实施效果,并对后期完善交通设施定期采集并进行后评估。(七)大型活动方案制作及保障 结合大型活动(如烟花秀、演唱会、马拉松赛事等)交通保障要求,协助大队制定活动保障交通保障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1)结合大型活动方案,了解该项活动对交通的影响辐射范围,对现场交通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分析交通需求。(2)摸查活动影响范围内的交通信号灯分布情况、交通设施设置情况、停车场分布情况、路网通达情况等;(3)结合大队的交通管控思路,分级制定交通信号灯管控方案,包括核心区交通信控路口控制方案、管控区交通疏导方案、外围区交通管制方案以及活动后车流快速疏散路径方案等。(4)参与备勤工作,协助大队做好活动期间的交通保障工作,保畅安。(八)交警人员信号技术指导对交警人员进行周期性工作指导,协助制定相关规范或标准。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1)指导交警人员制定合适的信号参数设置标准和规范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信号设施参数设置是否规范、方案设计的合理性、信号配时的合理性、时段匹配等方面。(2)指导基层设施开展路口信号巡查和整改工作指导交警人员建立巡查机制及模式,指导交警人员制作规范的信号优化工作流程,完善配套模板,对存在不合理情况的路口进行整改等工作。(3)单个路口交通信号的优化以及路段协调优化工作定期对交警人员提供信号优化技术指导,主要针对单点路口优化、绿路协调方面制定专题培训,提供技术指导。(4)系统使用培训对交警人员提供各属大队自建的信号控制系统的技术培训,让相关人员能够熟练地使用系统开展日常信号优化工作。5五、项目管理(一)人员配置1.针对南沙信号路口及工作需求情况,信号优化服务团队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名、项目副经理1名(驻点)、信号优化工程师7名(驻点)、软件优化工程师1名,投入本项目工作中。该项目实施单位要保障实施人员的稳定,项目实施一年内不得有超过1人进行人事变动,项目团队人员的确定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汇报。中标人变更驻场人员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未经采购人同意即进行人员变更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2.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需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业的项目经理,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且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经理是项目工作的实际管理者,需要定期参加每月的项目例会,并调动有关资源保证项目的有效执行。3.项目副经理要求具备计算机类或交通类相关专业的硕士或以上学历,从事信号调优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年限从获得最高学历证书开始计算),并且具备信号调优工作团队管理经验。4.信号优化工程师要求具备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从事信号调优工作不少于2年(工作年限从获得最高学历证书开始计算)。5.团队人员应保持稳定,原则上不得替换,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需进行人员替换的,需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汇报,同时提前半个月安排人员到位,经采购人面试同意后上岗;若因工作能力不足,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替换工作团队成员,接到通知后,中标人应在2周内完成人员替换,并经采购人面试同意后上岗,因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替换人员的,超过两次后,每次扣罚合同总金额0.5%的费用。(二)车辆配置针对南沙信号路口工作需求,信号优化服务团队要求配备2台7座及以下小汽车,满足日常优化的巡查工作。(三)值班要求1.日常中心值班:关注近期有改动,实施优化方案的路口、各片区黑点和拥堵点,做到及时把控路口运行情况及运行效果,主动找出有优化空间的路口进行优化,对因为道路条件等确实不能优化的,提出调控的指导思路,或者通过设置预案以减少人为操控的随意性。正常工作日应安排6名技术人员在内场进行日常中心值班,在外场安排2名技术人员巡查巡检值班。2.早晚高峰值班:近期实施优化的路口/路段,进行早晚高峰的后续跟踪;交通黑点和交通拥堵点,及时把控早晚高峰道路情况,进行疏导优化。在早晚高峰分别至少安排2名技术人员值班,保障辖区内交通安全有序的开展。3.法定节假日值班: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以及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临时任务。节假日期间,景区周边及商业街区车辆明显增加,其信号控制方案非常有必要根据流量的变化进行微调,或设置特殊管控时段,特定控制预案。并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至少2名技术人员值班,保障辖区内交通安全有序的开展。6六、项目考核制度对项目进行第三方评测,第三方评测机构由行动处指定,服务评价得分与当期支付款项挂钩。即实际支付款项额度=应支付额度×服务评价得分/100(服务评价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第三方评测得分占70%,采购人考核得分占30%,综合得出当期服务评价得分。第三方评测是由第三方测评单位根据本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从基础数据收集、整理计划的实施进度、资料的完整性、建档率,更新的及时率,以及单个路口的相位设置、配时的合理性若干方面进行评测,其中第三方评测机构由采购人指定,并出具相应的文件。采购人考核是由采购人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广州交警支队”)对南沙大队(即行动交通处)的拥堵控制考核成绩”作为重要依据进行考核。采购人在每月末根据合同和各项服务要求,结合第三方评测结果、采购人考核评测结果,计算出当期服务评价得分。详细考核指标见附件。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7七、项目保密制度由于采购人工作性质特殊,中标人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或中标人单位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中标人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无论在项目实施期内,或是项目实施完成后,系统中的声音、图像和数据等信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其衍生的所有权利永久属于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人无权使用、转让或处理系统中的声音、图像和数据等信息,且不得向除采购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即第三方)提供设备和系统中保存的有关信息。在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对知悉的采购人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应承担保密责任。中标人必须选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本项目,并将参与人员的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有关项目的实施。中标人人员进入采购人的工作场所时,未经采购人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与本项目维护工作无关的采购人其他办公场所。中标人进入采购人的工作场所时,不得利用采购人的计算机设备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工作。未经采购人工作人员允许,中标人人员不得对本项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公安网及其他网络建立物理连接的任何尝试。中标人人员不得打探与本项目工作无关的相关秘密。中标人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以明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中标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由于中标人不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或中标人人员泄密造成采购人重大损失,采购人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中标人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对有关人员及单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8附件:考核指标一、考核制度为提高本项目的绩效管理水平,本项目进行第三方评测,服务评价得分与当期支付款项挂钩。即实际支付款项额度=应支付额度×服务评价得分/100(服务评价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第三方评测内容主要是第三方测评单位根据本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从基础数据收集、整理计划的实施进度、资料的完整性、建档率,更新的及时率,以及单个路口的相位设置、配时的合理性若干方面进行评价。采购人考核是由采购人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广州交警支队”)对南沙大队(即行动交通处)的拥堵控制考核成绩”作为重要依据进行考核。另外,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如优化建议被采纳、服务工作受表扬等,可酌情在当期测评总成绩进行加分,此项附加分最高为20分。若中标人不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或中标人人员泄密造成采购人重大损失,采购人可酌情在当期测评总成绩进行扣分,最高可扣减100分。(一)考核指标主要对基础数据收集、整理计划的实施进度、资料的完整性、建档率,更新的及时率,以及单个路口的相位设置、配时的合理性、上级考核评测等方面进行评价。(二)服务评价分为:优(120分)、良(100分)、中(80分)、可(60分)、差(40分)。(三)第三方评测内容从以下方面考察:1.资料的完整性及维护质量(项目A,占5%):资料准确,建档率大于95%为优,每下降5%降低一个评级。2.项目月度(季度)计划完成进度情况(项目B,占5%):(1)提前总时间的5%或以上的天数(指日历日,下同)完成的为优,(2)按时完成的为良,(3)超出总时间的5%-10%(含)的天数完成的为中,(4)超出总时间的10%-20%(含)的天数完成的为可,(5)超出总时间的20%或以上的天数完成的为差。3.工作响应情况(项目C,占10%):评判是否按照采购人需求按时开展,是否出现明显的工作拖延、超期问题。(1)全部满足的评为优;(2)90%或以上满足的评为良;(3)80%-90%(含)满足的评为中;(4)70%-80%(含)满足的评为可;(5)70%(含)或以下满足的评为差。4.媒体、人大、信访等途径的评价情况(项目D,占5%):(1)未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人大、信访、领导负面评价的为良;(2)确因未按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而导致负面评价的,每增加一宗负面评价,下降一个等级;(3)因工作及时开展、优化质量较高受到正面评价的,上升一个等级;弄虚作假的一次扣完本项评分。5.路口交通信号优化情况(项目E,占25%),主要考察目标时段路口信号优化情况,取所有个体目标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6.道路交通信号协调情况(项目F,占20%),主要考察目标时段道路信号协调情况,取所有个体目标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采购人考核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1.绿路协调控制优化效果。根据对于全区绿波通行道路运行效果进行评价,总分120,占采购人考核的30%;2.早晚高峰优化效果。根据对于全区早晚高峰信号灯控制效果进行评价,总分120,占采购人考核的30%;3.单点路口配时效果。根据对单点路口的配时效果进行评价,主要考核是否存在空放、行人过街时间是否充足、放行方式是否合理等方面开展,总分120,占采购人考核的30%;4.路口台账整理更新评价。根据中标人对于全区信号灯控制路口资料整理完善及规范程度进行评价,总分120,占比10%;(五)评价得分评价周期项目评价得分=项目A×5%+项目B×5%+项目C×10%+项目D×5%+项目E×25%+项目F×20%+业主考核得分×30%。得分经采购人单位领导审核确认后生效。当各个工作阶段重点进行调整时,可以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调整考核内容或分值。二、目标路口单点优化考核指标和制度本项目目标路口考核采用抽测方式进行,抽测信号点不少于项目总信号点数的15%,对每个信号点的早高峰、平峰、晚高峰均进行三次数据采集,数据取算术平均值。测试目标路口优化后的数据再与优化前数据进行对比,如果调研数值与预期目标相吻合,则相应的优化效果达到验收标准。表1信号控制叉口等级划分路口等级参数指标一二三饱和度≤0.60.6-0.70.7-0.80.8-0.90.9-1.0>1.0交叉口服务水平ABCDEF优化前的平均停车次数≤1.92.0-2.7≥2.8注:(1)交叉口服务水平参考美国道路通行能力手册(HCM2000)的划分方法,按交通量与交叉口通行能力的比值来衡量。(2)停车次数:反映交通流在交叉口的受阻状况。若3次绿灯显示车辆未通过路口,则此路口处于阻塞状态。(3)路口平均停车次数:通过交叉口的过程中平均停车次数为各个进口的平均停车次数之和/进口数,其中进口的停车次数为左、直、右各车道停车次数的平均值。表2不同等级路口的平均停车次数考核指标 平均停车次数路口等级达标不达标其它要求一≤1.5>1.5无二≤2.5>2.5无三≤3>3单个进口停车次数不能超过5次,且路口各进口的停车次数相差不能超过2.5次。注:(1)平均停车次数,本文提到的平均停车次数均为整个交叉口的平均停车次数,即平均停车次数=各个进口的平均停车次数之和/进口数。(2)进口的平均停车次数,是根据相位的设计进行统计的。例如,南进口只有1个相位,那么只统计南进口中停车次数最大的车道;如果南进口是分成两个相位,则分别统计每一个相位中停车次数最大的车道,然后取两者的平均值。(3)在早晚高峰时段,对交叉口的各进口进行10次的停车次数调研,并将所得数据进行算术平均最终得到交叉口的平均停车次数。(4)除可以满足考核指标的达标要求外,优化后各路口的平均停车次数不得高于优化前的数值。目标道路交通信号协调情况考核指标和制度本项目目标道路交通信号协调情况考核采用抽测方式进行,抽测路段不少于项目总数的15%。项目开展前,对目标道路进行交通基础数据采集,得出交通运行评价基础数据。制定工作目标与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开展工作。项目验收阶段,目标道路优化后的数据与优化前基础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协调效果是否有提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效果,判断相应的优化效果是否达到验收标准。若由于道路条件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协调效果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应书面说明情况,进一步协商验收标准。95%或以上达到预期目标的评为优;85%-95%(含)达到预期目标的评为良;75%-85%(含)达到预期目标的评为中;65%-75%(含)达到预期目标的评为可;65%(含)或以下达到预期目标的评为差。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本项目不适用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其他,(一)本项目商务评分部分的综合信用得分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信用3.0”)。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并确认成功,以免出现企业信用评价分无法使用等情况,登记手册可查阅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951149.jhtml。 (二)综合信用得分运用“政府采购信用3.0”评价分进行计算,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供应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www.gbgxgd.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www.gbgxgd.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吕工电话:020-38805589转803传真:无邮箱:无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源路21号大学堂创新园A5栋邮编:51063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管理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3楼电话:020-39078089邮编:511455传真:020-84986648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 、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2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投标报价确定且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确定且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5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6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4-2026年南沙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4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现状分析 (5.0分)对各供应商就南沙区交通信号控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进行评审:1、对南沙区交通信号控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 2、对南沙区交通信号控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 3、对南沙区交通信号控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 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交通信号基础信息工作方案 (5.0分)对各供应商就交通信号基础信息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路口交通信号基础信息排查;所有路口五项规则排查和优化;台账信息档案库更新维护;总结现有交通信号控制理论及相关技术;完善标准化流程和关键技术工作流程编制;群众意见信息的专人收集及管理)进行评审:1、交通信号基础信息工作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2、交通信号基础信息工作方案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3、交通信号基础信息工作方案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日常巡查及方案优化 (7.0分)对各供应商就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日常巡查及方案优化(包括但不限于联网信号控制路口周期巡查;单点信号控制路口周期巡查;各渠道问题控制方案优化;日常问题路口调查及控制方案优化;常发性交通问题及解决方法归纳总结;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早晚高峰加强值班;特殊日期的重点巡视与积极工作响应)进行评审:1、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日常巡查及方案优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分;2、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日常巡查及方案优化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3、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日常巡查及方案优化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单点控制路口优化方案 (6.0分)对各供应商就单点控制路口优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问题路口的发现与确定;现状资料收集及分析;改善方案的制定与确定)进行评审:1、单点控制路口优化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2、单点控制路口优化方案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3、单点控制路口优化方案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方案优化方案 (5.0分)对各供应商就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方案优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立绿波带运行效果评价体系;主干道多路口协调控制方案的设置和优化;道路协调情况的效果跟踪)进行评审:1、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方案优化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2、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方案优化方案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3、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方案优化方案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交警人员信号优化工作培训 (5.0分)对各供应商就交警人员信号优化工作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方案)进行评审:1、交警人员信号优化工作培训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2、交警人员信号优化工作培训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3、交警人员信号优化工作培训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交通组织优化及交通拥堵治理方案 (6.0分)对各供应商就交通组织优化及交通拥堵治理方案进行评审:1、交通组织优化及交通拥堵治理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2、交通组织优化及交通拥堵治理方案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3、交通组织优化及交通拥堵治理方案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大型活动信号优化预案、保障思路、方案及施工期间交通组织优化思路、方案 (6.0分)对各供应商就大型活动信号优化预案、保障思路、方案及施工期间交通组织优化思路、方案进行评审:1、大型活动保障方案及施工期间交通组织优化思路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2、大型活动保障方案及施工期间交通组织优化思路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3、大型活动保障方案及施工期间交通组织优化思路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商务部分投标人认证情况 (6.0分)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的覆盖范围包含信息咨询相关描述,否则不得分: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3.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暂停、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项目经理配备情况 (9.0分)项目经理1人,必须具有计算机类或交通类相关专业硕士或以上学位证书,否则不得分:1.具有主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类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得2分;2.具有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2分;3.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4.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证书或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5分;5.具有智能交通类信息化项目咨询经验(提供由项目用户单位出具并加盖印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得1.5分。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有关部门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项目副经理配备情况 (6.0分)项目副经理1人,除项目经理外,必须具有计算机类或交通类相关专业硕士或以上学位证书,否则不得分:1.具有交通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资格证书,得2分;2.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证书或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2分;3.具有智能交通类信息化项目咨询经验(提供由项目用户单位出具并加盖印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有关部门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不包含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 (13.0分)1.软件优化工程师1人,除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以外:具有(1)主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类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2)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3)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4)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证书或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有一个证书得1.5分,最多得6分。2.信号优化工程师不少于7人,除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软件优化工程师以外,且以下人员均不重复,即每人最多只计一类证书:(1)具有主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类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2)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以上)证书,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3)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证书或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有人得1分,最多得2分;(4)具有交通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位证书,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1分。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有关部门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同类项目业绩 (6.0分)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同类交通信号优化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多得6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与双方盖章、签订日期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服务类)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序号服务项目名称主要内容1交通信号基础信息工作(1)路口交通信号基础信息排查(2)所有路口五项规则排查和优化(3)信号控制路口档案库建立及更新维护(4)总结现有交通信号控制理论及相关技术(5)完善标准化流程和关键技术工作流编制(6)群众意见信息的专人收集及管理2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日常巡查及方案优化(1)联网信号控制路口周期巡查(2)单点信号控制路口周期巡查(3)各渠道问题控制方案优化(4)日常问题路口调查及控制方案优化(5)常发性交通问题及解决方法归纳总结(6)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早晚高峰加强值班(7)特殊日期的重点巡视与积极工作响应3单点控制路口优化(1)问题路口发现与确定(2)现状资料收集及分析(3)改善方案的制定与确定4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方案优化(1)建立绿波带运行效果评价体系(2)主干道多路口协调控制方案的设置和优化(3)道路协调情况的效果跟踪5重点路口/路段交通组织优化(1)结合路口/路段拥堵问题前往路口实地调研(2)根据调研情况,研判路口存在问题(3)制定交通组织与信号控制优化方案(4)优化方案的预期效果评估(5)跟进交通组织优化实施效果6交通事故多发点隐患排查及改善方案制作(1)筛选事故多发点(2)现场调研交通情况(3)根据调研情况制作改善方案(4)跟进改善方案实施情况(5)跟进改善方案实施效果7大型活动方案制作及保障(1)结合活动方案核查活动地点及周边区域的沿线交通情况(马拉松、演唱会、烟花晚会)(2)根据交通调研情况制作保障方案(3)参与活动备勤保障工作8交警人员信号技术指导(1)对交警人员进行周期性工作指导,协助制定相关规范或标准。三、项目主要目标(1)全面摸排有变化的信号控制路口的基础信息,建立路口级的流量数据库并做到及时更新数据,以及规范交通信号控制路口的巡查及优化工作流程,形成一套高效、实用的工作机制。(2)根据每个路口的交通流量分布,如全天候的流量变化进行时段划分,并分别制定相符合的信号控制方案。(3)通过对路口进行周期性巡查,及时发现存在不足并予以改善、跟踪,优化路口的运行方案,从而不断提高路口的运行水平。(4)对有条件的主干道制定分段式绿波带协调控制方案,减少停车次数,使车辆一路绿灯快速通过,降低旅行时间。(5)监测信号控制效果和应对紧急状况,驻点位置为行动交通处指挥分中心,听从现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主要工作为使用道路监控卡口、导航、信号控制平台等系统,实时监测、调取、使用系统数据,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前后端设备故障及时通知设备维护单位进行维护抢修并做好登记报告甲方,协助分控中心处理与交通管理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6)规范信号优化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对交通信号控制路口及其控制模式进行统计、分类,建立统一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交通信号管理模式,保证南沙区交通信号合理运行,满足各种条件下道路交通参与者的通行需要。(7)通过服务供应商自备的交通信号仿真等第三方软件进行针对性的研究,以实现较高水平的信号协调及自适应能力。(8)根据报纸、电视、微博、电话、微信、邮件、信访等媒体及运维系统等各渠道所提的交通信号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优化。(9)通过建立信号优化团队,满足大型团体活动、节假日期间交通流突变的需求。(10)完成甲方因相关业务需求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五、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第一笔款: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申请向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10%。2期:支付比例20%;第二笔款:合同签订后服务期满六个月(不含前期准备时间)15个工作日内且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申请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20%。3期:支付比例20%;第三笔款:合同签订后服务期满十二个月(不含前期准备时间)15个工作日内且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申请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20%。4期:支付比例20%;第四笔款:合同签订后服务期满十八个月(不含前期准备时间)15个工作日内且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申请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20%。5期:支付比例20%;第五笔款:合同签订后服务期满二十四个月(不含前期准备时间)15个工作日内且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申请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20%。6期:支付比例10%;第六笔款:项目服务期满后,乙方提交的整个项目的服务报告经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绩效分析评价报告,项目收尾期限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且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申请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的10%。(一)实际支付款项额度=应支付额度×服务评价得分/100(服务评价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二)服务评价得分=当期服务每月总分之和平均分。(三)本项目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验收合格的项目(服务评价得分超过70分为合格),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采购资金。六、服务要求(一)交通信号基础信息工作1.路口交通信号基础信息排查针对南沙区所有信号控制路口,完成交通信号基础信息及参数等相关信息的全面排查,按照模板要求制作文档并归档管理建立完整的路口档案库(一般为EXCEL表格文档、WORD文档、AxureRP软件绘图、路口实景图片等)。信息包括信号灯类型、信号灯配线情况、车道分配情况、人行横道宽度、路口设施配置等,最后将所有信息在AxureRP软件上绘图,如路口渠化、相位设计、方案设计等。交通信号控制基础信息排查和摸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交叉口基础信息包括路口名称、路口编号、路口类型、路口渠化、人行道长度、车道数、车道功能划分;(2)信号机信息信号机厂商、信号机机型、信号机位置等信息;(3)路口信号控制方案信息信号控制方案、信号灯组等信息。信号路口基础信息通过AxureRP软件绘制的方式,将路口名称、编号、机型、检测器类型等基础信息,路口信号灯组、信号相位图、信号控制方案等关键信息记录下来,将信号控制路口基础信息的内容形象化,形成信号控制路口基础信息AxureRP图。将路口的基础信息形成文档,将所有信号控制路口的基础信息汇总到《南沙区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明细列表》,方便信号控制路口的日常巡查及跟踪观察。《南沙区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明细列表》存储到路口资料库里,每月发送给甲方,将排查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专项汇报。在项目的开展过程当中,还将根据路口的车流情况、路口是否主要相交等情况分成1级、2级、3级等三个等级,并对3级路口进行固定每两个月巡查一次,2级路口每月巡查一次,1级路口每周巡查一次的周期性巡查的机制,定时对路口的档案库进行更新。2.所有路口五项规则排查与优化对南沙区有路口状态发生变化的信号控制路口进行信号控制方案的五项规则排查,包括保证行人过街通行时间、降低行人过街等待时间、保证最少机动车绿灯时间、降低机动车红灯等待时间、限制最高周期等。将路口的五项规则排查与优化信息形成文档,除了将路口五项规则排查与优化进行建档入库以外,还将所有路口五项规则排查与优化信息汇总到《南沙区路口五项规则排查与优化明细列表》,方便信号控制路口的日常巡查及跟踪观察。《南沙区路口五项规则排查与优化明细列表》存储到路口资料库里,每月发送给业主,将排查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专项汇报。3.信号控制路口台账档案库建立及更新维护对已经建立精细化台账档案库进行持续的维护更新,部分新增路口基础信息进行入库管理。利用台账档案库实现精细化管理工作。利用交通信号控制路口信息台账档案库,支撑路口基础设施信息和路口动态交通流量信息的录入等一系列工作。1)路口工作任务管理2)路口相位资料编辑3)历史数据查询管理4.总结现有交通信号控制理论及相关技术通过完善各阶段对交通信号控制相关理论的总结,以及对当今主流的交通信号控制方式方法的总结,为交通信号控制管理提供理论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交通信号控制相关理论总结(信号控制参数、交叉口通行能力等)(2)单点信号控制的模式与方法(3)主干道交通信号协调模式与方法(4)同类型交通信号路口协调控制模式与方法(5)长距离交通信号协调模式与方法5.完善标准化流程和关键技术工作流编制针对交通信号运行情况巡查、交通信号控制方案优化等工作内容,制定常规的工作流程规范说明书、信号优化报告及验收标准、信号控制参数设置模式控制策略及预案等模板,为交通信号控制优化提供标准化的文档模板,使交通信号控制优化日常工作的分类归档及整理规范化。在项目周期前期,制定相关工作的流程,完善配套模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交通信号运行情况巡查管理流程(2)交通信号运行方案优化工作流程(3)交通信号设施巡查工作流程及其标准6.群众意见信息的专人收集及管理针对市民、人大、媒体(包括微博、电话、邮件、媒体)对于路口投诉问题的处理需引起十分的重视,因此须一直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路口投诉问题的收集及整理,并积极与大队、设施单位沟通,及时了解路口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为进一步优化提供技术保障。项目组收集到各类问题后,根据问题的性质分类,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处理,并建立群众意见管理工作流程。将群众意见收集信息形成文档,每月发送给甲方,将群众意见信息进行整理并汇报。(二)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日常巡查及方案优化根据城市经济发展和路网规模的变化,路口的交通流量、排队长度、停车次数会不断发生变化,为提高对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运行状态的动态把握和快速反应,需要定期对所有路口进行巡查。输出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巡查记录表、问题跟踪记录表、路口预案设置排查表、专业专项排查表等。每月、每季度将巡查计划及巡查整改成果输出为专项报告提交给甲方。1.联网信号控制路口周期巡查根据信号控制路口巡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常规性巡查及专业专项排查两大类。其中,常规性巡查主要包括路面巡查、信号控制系统警告监视和视频监控巡查;专业专项排查包括“五项规则”符合情况排查与优化、信号控制系统控制参数排查、无电缆方案排查、线圈损坏排查。(1)常规性巡查对于复杂或车流量大的路口会在不同时段、特别是早晚高峰情况,将每天重点进行针对性巡查,并对完成巡查的路口进行记录,登记在路口日常巡查计划及记录表上;对于存在问题的路口,将进行针对性记录,填写巡查问题跟踪表,并安排进行下一步优化。日常路口常规性巡查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进行优化,为路口优化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来源。1)路面巡查路面巡查主要每日安排人员以车巡方式对路口进行实地调查,及时发现路口存在问题,为日常优化提供重要的信息来源。路面巡查主要针对各辖区无清晰监控视频的路口。巡查内容主要包括4部分:交通流量情况:对各进口各方向流量情况简要记录;运行情况:进口放行能力是否不足(两次排队或以上)、进口道是否存在空放;冲突情况:是否车流冲突严重,延误较大、是否人车冲突严重,行人安全性低;配套设施:是否灯组缺损、是否渠化标线需增或补、是否存在绿化遮挡;2)SCATS及东土信号控制系统警告监视SCATS及东土信号控制系统警告监视,主要由内场成员进行每小时系统巡查,在SCATS及东土信号控制系统界面直接操作,一经SCATS及东土信号控制系统警告监视发现的路口问题必须由优化人员马上进行处理后做好优化记录,并上报用户方进行跟踪处理。3)视频监控巡查视频监控巡查主要通过内场查看监控视频方式对路口进行巡查,更加快速、直观地发现路口存在问题,为日常优化提供重要的信息来源。视频监控巡查主要针对各辖区有清晰监控视频的路口进行。巡查内容主要包括3部分:交通流量情况:对各进口各方向流量情况简要记录;运行情况:进口放行能力是否不足(两次排队或以上)、进口道是否存在空放;冲突情况:是否车流冲突严重,延误较大、是否人车冲突严重,行人安全性低;(2)专业专项排查专项排查主要针对路口的关键控制参数进行排查,专项排查的内容包括对路口预案设置、“五项规则”、系统控制参数和线圈损坏的排查,以减少及避免参数设置的不合理,有利于路口更好地实现自适应控制功能。1)预案设置排查路口预案主要是针对特殊交通流时段而设计的时段绿信比方案。预案设置排查的内容包括对预案触发的日期、预案触发的时刻、预案的具体方案等内容进行检查。定期对路口预案设置进行排查,对预案的用途与预案的内容已发生偏差的路口预案进行修正或清理,保证路口预案设置的合理性。2)“五项规则”符合情况排查与优化“五项规则”是防止路口出现短板问题,保证路口的运行效果的概念而提出的。包括对路口“人行过街时间不足”、“行人等待时间过长”、“机动车绿灯时间过短”、“机动车等待时间过长”以及“周期时间过长”等信号配时问题进行了规定,规范了绝大部分路口的参数设置规则,保障了路口的安全性及通行效果。具体规定为行人过街应满足1m/s、行人过街等待时间不超过120秒、机动车最小绿灯时间不超过20秒、机动车等待时间不超过150秒、路口信号周期不超过180秒的参数控制标准。3)信号控制系统控制参数排查针对联网信号控制路口,进行系统的操作的合理性排查,排查的内容包括对site、subsystem、SI、SA、LK、协调路口相位差、作图picture、timesetting、Region的scheduler等控制参数检查更新。在信号控制系统控制参数排查的过程中,若优化人员发现信号控制系统参数问题,应先做好问题登记以及对应的解决措施,上报甲方后再进行跟踪处理。4)流量采集设备故障排查信号控制系统通过多种流量采集设备(如线圈、雷视一体机、视频检测器等)检测到的车流数据来进行配时参数的选择,需定期对信号控制系统所涉及到的所有流量采集设备进行排查,记录故障情况,并对影响路口自适应控制的路口做好预案设置。故障排查出来的结果应及时提交交通硬件设施单位并督促跟进,并对影响路口自适应控制的路口做好预案设置。待设备故障修复后,需对该路口进行跟踪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2.单点信号控制路口周期巡查对于尚未联网的单点信号控制路口,需以每周为单位定时定点到现场勘查记录计划路段路口的相关交通数据并出具报告,必要时候还需对现场信号机进行开箱检查,以便及时了解单点控制机的运行情况和交通动态。单点路口日常巡查主要包括:信号机运行相关硬件是否正常、信号灯灯盘的运行情况、信号灯类型、信号灯配线情况、车道分配情况、人行横道宽度、路口运行情况、时段控制方案、配时控制方案等;单点路口的日常巡查主要发现路口的运行情况及控制参数的合理性,针对不合理的情况进行问题登记并后续对路口的控制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在进行单点优化的同时,需要调研周边路口的信号控制路口的信号机类型,对能实现绿波协调的路段即时优化,提高路段的通行效率及减少路段的停车次数。3.各渠道问题控制方案优化对报纸、电视、电话、邮件、信访等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安排专门人员进行跟进。针对问题路口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现状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路口控制方案进行优化。要求对投诉反映的问题要有响应措施或电话回访进行解释说明。4.日常问题路口调查及控制方案优化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路口,以及市民、媒体等反应的问题路口,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现状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为路口设计合理的信号控制方案。主要工作包括调查、设计、方案优化、实施、跟踪、再优化等工序。其中,由外部反馈的问题路口,一般都是交通情况相对恶劣,对人们的日常出行造成影响的路口,应重点关注。要求一路口一控制方案,问题路口多控制方案,重点问题提决策建议方案。5.常发性交通问题及解决方法归纳总结对巡查、媒体、支/大队等发现或提出的交通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总结出常发性的交通问题;并对各种常发性交通问题的解决方法进行研究,包括优化思路、路口的渠化设计、相位相序、最大最小周期等,最终形成针对南沙区的交通信号控制的方案优化库。要求每个月份出具一份书面归纳总结报业主单位。6.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早晚高峰加强值班主要内容包括:(1)优化人员上班时间为7:00-20:00,针对近期实施优化的路口/路段进行早晚高峰的后续跟踪;(2)对于交通黑点和交通拥堵点,及时把控早晚高峰道路情况,进行疏导优化;(3)指挥分中心和行动处常调控/常锁的路口,找出存在优化空间的路口进行优化,因道路条件等确实无法优化的,提出调控的指导思路,或者通过设置预案以减少人为操控的随意性。7.特殊日期的重点巡视与积极工作响应一般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大型活动、节假日的时候,活动现场路口及周边道路的车辆明显增加,其信号控制方案非常有必要根据流量的变化进行微调,或设置特殊管控时段,特定控制预案,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人员值班,保障活动现场安全有序的开展。(三)单点控制路口优化1.问题路口的发现与确定问题路口的发现与确定,主要有外部反馈问题路口、路口日常巡查两种途径。其中,由外部反馈的问题路口,一般都是交通情况相对恶劣,对人们的日常出行造成影响的路口,需重点关注。2.现状资料收集及分析现状资料收集及分析包括基础资料收集、现状调研、数据分析三部分。(1)基础资料收集的内容包括:1)道路路网条件:路网形状、路网密度、道路间距、道路对偶性;2)道路路段条件:道路等级、道路宽度、车道数、路口之间的间距;3)道路路口条件:路口信号控制、路口渠化设计、路口管制。(2)现状调研的内容包括:1)交通流条件:潮汐交通、交通组成、交通转向流量、环境条件、交通产生与吸引;2)评价指标采集:旅行时间、行车速度、排队长队、延误、停车次数。(3)数据分析的内容包括:1)数据检验:对调研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检验,检验方法是通过与视频数据的比对。2)方案运行状态评价:根据单点路口运行状态指标体系,对路口现状方案的运行状态进行评价,作为后续优化方案效果评价的对比材料。3)控制时段划分:根据路口的全天流量变化图,把全天划分成多个具有相同或相近交通流特性的控制时段。3.改善方案的制定与确定结合饱和度与道路连接类型,把优化区域内的路口划分类型,并针对每种类型,提出不同的信号控制目标及策略。(四)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方案优化1.建立绿波带运行效果评价体系深入研究基于绿波带协调的行程时间、行程车速、行车速度、停车次数、停车时间等各项参数指标,结合南沙区单点信号控制路口的特点,综合协调方向及非协调方向,建立适用于南沙区的健全的绿波带运行效果评价体系。并采用“数据比对、图片展示运行状况、视频呈现运行现象”的方法,对协调控制路段优化前后的各指标以及反映交叉口运行状态的图片、交叉口运行现象的视频进行定量定性的对比评价。2.主干道多路口协调控制方案的设置和优化通过调整路口运行相位相序、周期时间及相位差,以减少路段停车次数,降低行程时间,提高行车舒适性的目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口协调情况及参数调查、方案编制、方案优化、方案执行、效果评估等工作。(1)基础数据调查从台账档案库中取出设计路段所包含的路口的基础信息资料,筛选出路口名称、协调方向通行相位、协调方向的绿信比等信息进行记录,并使用测距工具记录相邻路口停车线之间的距离。获取相关路口的周期运行情况和绿信比方案运行情况,并根据周期运行的稳定性和交通流数据,确定绿波带协调设计的时段,便于后续的交通状况调查和验收时作对比使用。此外,可能影响协调控制的一些特殊情况也需要进行记录,如直右、直左等共用车道设置、待转区待行区的设置、按钮式的行人过街控制等。(2)交通状况调查交通状况调查一般采用试验车法进行,若相邻的路口距离较短,采用直接观察法。若在基础数据调查中能够确定协调控制设计的时段,则选择该时段进行交通状况调查。记录行程时间、行驶速度、停车次数、停车时间等协调运行效果参数及道路通行、交通流分配、交通流构成等绿波带协调环境具体情况。3.道路协调情况的效果跟踪对目标范围路口进行效果跟踪评估,撰写专题报告。(1)完成路段和区域的绿波带评估和优化总结报告,报告需要完整阐述实施协调控制路段或区域的交通现状、存在问题、优化方案制定的思路及具体方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结论等内容。每月将绿波带评估和优化总结报告发送给业主,每月输出优化方案调整后的成效,应有同比环比的数据性结果,并且将评价体系列入报告之中,充分支撑服务成效。(2)定期跟踪路口协调方案优化后的运行情况,不符合要求的需要进行调整。报告以图表为主,内容尽量简洁,格式规范统一。(五)重点路口/路段交通组织优化当重点路口/路段通过信号配时方案优化已无法满足车流运行需求时,可考虑研究路口/路段的交通组织设置问题,通过现场交通流量调查,对拥堵现状、存在问题及道路节点运作水平进行分析,提出包括完善配套设施、渠化交叉口、限行、优化交通组织等手段在内的优化措施,编制交通组织优化方案。根据任务的要求和现状特点,开展包括调研、方案编制等工作,具体如下:(1)现状调研。相关资料收集与现场摸查。通过多种途径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并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交通情况进行详细调查。(2)锁定问题:根据调研情况,明晰路口/路段交通组织存在问题。(3)方案编制。根据调研分析的结果,在信号控制优化的基础上,对拥堵区域的交通组织优化改善,编制交通组织优化方案。(4)预期效果评估。根据已确定的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对该方案的预期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与治理区域的现状情况进行对比分析。(5)效果跟踪。跟进交通组织优化方案的实施情况,明确交通问题是否得到改善,判断继续跟踪优化还是可以总结归档。(六)交通事故多发点隐患排查及改善方案制作结合大队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对近期事故多发点段开展相关的交通调查及分析工作,提出相应的改善方案或建议,具体如下:(1)根据大队交通事故基础数据,筛选事故多发点整改点位。(2)事故多发点段辐射范围交通设施采集整理分析。(3)根据事故多发点调研情况,分析诱发事故的原因,提出改善方案。(4)跟进事故多发点改善方案的落实情况。(5)跟踪已完成事故多发点实施效果,并对后期完善交通设施定期采集并进行后评估。(七)大型活动方案制作及保障结合大型活动(如烟花秀、演唱会、马拉松赛事等)交通保障要求,协助大队制定活动保障交通保障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1)结合大型活动方案,了解该项活动对交通的影响辐射范围,对现场交通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分析交通需求。(2)摸查活动影响范围内的交通信号灯分布情况、交通设施设置情况、停车场分布情况、路网通达情况等;(3)结合大队的交通管控思路,分级制定交通信号灯管控方案,包括核心区交通信控路口控制方案、管控区交通疏导方案、外围区交通管制方案以及活动后车流快速疏散路径方案等。(4)参与备勤工作,协助大队做好活动期间的交通保障工作,保畅安。(八)交警人员信号技术指导对交警人员进行周期性工作指导,协助制定相关规范或标准。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1)指导交警人员制定合适的信号参数设置标准和规范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信号设施参数设置是否规范、方案设计的合理性、信号配时的合理性、时段匹配等方面。(2)指导基层设施开展路口信号巡查和整改工作指导交警人员建立巡查机制及模式,指导交警人员制作规范的信号优化工作流程,完善配套模板,对存在不合理情况的路口进行整改等工作。(3)单个路口交通信号的优化以及路段协调优化工作定期对交警人员提供信号优化技术指导,主要针对单点路口优化、绿路协调方面制定专题培训,提供技术指导。(4)系统使用培训对交警人员提供各属大队自建的信号控制系统的技术培训,让相关人员能够熟练地使用系统开展日常信号优化工作。七、项目考核制度对项目进行第三方评测,第三方评测机构由行动处指定,服务评价得分与当期支付款项挂钩。即实际支付款项额度=应支付额度×服务评价得分/100(服务评价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第三方评测得分占70%,甲方考核得分占30%,综合得出当期服务评价得分。第三方评测是由第三方测评单位根据本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从基础数据收集、整理计划的实施进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项目 城市交通管理和养护服务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驻点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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