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信息技术综合实训室招标公告(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2024)
GK2024-043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信息技术综合实训室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信息技术综合实训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4-043
项目名称: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信息技术综合实训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信息技术综合实训室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信息技术综合实训室采购包含网络工程技术实训室、物联网技术实训室、信息布线工程技术实训室、5G应用实训室与网络工程综合实训室五个实训室。实训室所需的备品备件要齐全;项目包含设备安装、调试及所使用的各类耗材。设备及软件具体台套数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6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
地 址: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91-3072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
联系方式:0991-3550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振啸
电 话:0991-3550126
附件信息:
20240415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信息技术综合实训室(500万).pdf672.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信息技术综合实训室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9: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11:00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
¥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振啸
项目联系电话
0991-3550126
采购单位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3072079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1-3550126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信息技术综合实训室项目编号:GK2024-043采购人审核意见采购人签章:年月日现场监督部审核意见审核人签章:年月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4月17日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1第四章项目需求……………………………………25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8第一章投标邀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GK2024-043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信息技术综合实训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GK2024-043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信息技术综合实训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新疆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项目公告,并于2024年5月1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项目编号:GK2024-0433.预算金额:5000000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000000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个标项。本次信息技术综合实训室采购包含网络工程技术实训室、物联网技术实训室、信息布线工程技术实训室、5G应用实训室与网络工程综合实训室五个实训室。实训室所需的备品备件要齐全;项目包含设备安装、调试及所使用的各类耗材。设备及软件具体台套数见采购清单。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60个日历日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9.本项目属于货物类10.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划分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专门对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中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1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将通过腾讯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做好人员、网络、设备准备工作,视频会议房间信息将适时告知投标授权代表,投标代表务必于开标当日保持手机联系畅通。七、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555号联系人:周文涛联系电话:1869015169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联系人:张振啸联系电话:0991-3550126八、其他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澄清变更公告,网址分别为“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和“http://www.ccgp-xinjiang.gov.cn”。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beijing,“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00000元,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如下:方式一:银行转账账户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线下子账户账号:300004010400137320000000005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七道湾支行行号:103881001270注: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编制到响应文件中提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可现场提交或邮寄下列资料申请退还保证金:(1)公司开户许可证或汇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3)《保证金退还审批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资料提交或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邮编:830063。收件人:王老师电话:0991-3550126。方式二:保函(1)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其中之一形式提交。(2)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须将保函办理凭证加盖公章一并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3)办理咨询电话:13364798888、0991—6660666;18160681166、4008005100。若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8、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以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进入“项目采购”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打印的中标通知书与现场开具的中标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系统技术支持电话:9576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七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内容。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6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产品价格、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表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表三法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以我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职务:被授权人(签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表四投标函格式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的GK,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授权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表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表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表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或产品)。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备注:投标人如未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但投标不会被拒绝;如未如实声明,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表八项目编号包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中标(成交)公告时间中标(成交)公告时间年月日质疑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更正公告时间(包含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更正公告)年月日年月日终止公告时间(包含废标和采购任务取消)终止公告时间(包含废标和采购任务取消)年月日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质疑事项及相关请求(纸张不够另附)分类□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质疑事项及相关请求(纸张不够另附)请逐条列明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相关请求:质疑事项2......请逐条列明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相关请求:质疑事项2......请逐条列明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相关请求:质疑事项2......请逐条列明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相关请求:质疑事项2......请逐条列明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相关请求:质疑事项2......请逐条列明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相关请求:质疑事项2......签字或盖人名章公章公章签字或盖人名章日期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线索;质疑函存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实施细则》(新政资内发〔2022〕12号)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2.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质疑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异议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线索;质疑函存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实施细则》(新政资内发〔2022〕12号)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2.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质疑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异议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线索;质疑函存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实施细则》(新政资内发〔2022〕12号)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2.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质疑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异议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线索;质疑函存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实施细则》(新政资内发〔2022〕12号)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2.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质疑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异议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线索;质疑函存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实施细则》(新政资内发〔2022〕12号)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2.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质疑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异议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线索;质疑函存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实施细则》(新政资内发〔2022〕12号)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2.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质疑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异议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线索;质疑函存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实施细则》(新政资内发〔2022〕12号)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2.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质疑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异议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在质疑函中列明具体分包号。5.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提供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7.质疑函份数要求:一式四份。表九保证金退还审批表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缴款日期应退还保证金总额(大小写)退还保证金单位名称(全称)开户行账号联系人电话项目经办部门经办人意见项目经办部门部门领导意见财务审计部经办人意见财务审计部部门领导意见备注退还保证金需提供:1、公司开户许可证或汇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退还保证金需提供:1、公司开户许可证或汇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退还保证金需提供:1、公司开户许可证或汇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退还保证金需提供:1、公司开户许可证或汇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技术综合实训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