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招标公告(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南通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农产品检验所)2024)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2024年度)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南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2024年度)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nant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0日14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CJZB20240407
2.项目名称:南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2024年度)
3.项目类型:服务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5.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预算金额:28万元。
7.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8.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9.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除应急处置的样品须在样品送达后24小时内完成检测外,其他样品在每次采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任务,并汇总样品采样和检测结果信息,出具检测报告)。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清单证明(开标截止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2.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证明复印件。
2.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资格(CATL)证书,证书中检测能力列表须包含标书中所涉及的全部检测参数(提供列表索引相关检测能力对应的证书附件页码,便于查阅)。
2.4本次招标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的除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监狱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相关要求的通知》(通财购〔2023〕4号)的规定,对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优惠扣除。
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
2.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4:30
地点: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nantong.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各响应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保存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分别压缩加密后(以1份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代理下载的响应文件为规定时间内最后发送到邮箱的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649240141@qq.com,并注明单位名称。逾期未发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开标: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根据招标代理要求将压缩解密密码发送在“南通城建不见面开标群”中;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供应商仅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交投标文件叁套(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10日14 点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注:为确保本项目远程开标时交互顺利,现提供QQ群作为本项目的备用远程交互群,群号为:688296845,群名称为:南通城建不见面开标群,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前以“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号码”的格式申请加入此群,并在入群后修改自己在群里的备注名称为“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号码”,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则以此QQ群作为远程交互工具进行实时交互,若此时供应商未加入QQ交互群,则视为不参与本次磋商项目且无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
3、评标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10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989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5862821419
2.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联系人:顾莉玲 联系电话:1891226817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莉玲 联系电话:18912268177
采购人: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2024年4月24日
磋商文件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2024年度) (4.24).doc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2024年度)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盖章):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4月24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1.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日期: 2024年04 月24日采购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日期: 2024年04月24 日招标代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2024年04月24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项目概况:南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2024年度)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nant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0日14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TCJZB202404072.项目名称:南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2024年度)3.项目类型:服务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5.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预算金额:28万元。7.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8.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9.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除应急处置的样品须在样品送达后24小时内完成检测外,其他样品在每次采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任务,并汇总样品采样和检测结果信息,出具检测报告)。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2.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清单证明(开标截止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2.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证明复印件。2.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资格(CATL)证书,证书中检测能力列表须包含标书中所涉及的全部检测参数(提供列表索引相关检测能力对应的证书附件页码,便于查阅)。2.4本次招标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的除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相关要求的通知》(通财购〔2023〕4号)的规定,对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优惠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2.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4:30地点: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nantong.gov.cn/)。方式:自行下载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各响应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保存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分别压缩加密后(以1份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代理下载的响应文件为规定时间内最后发送到邮箱的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649240141@qq.com,并注明单位名称。逾期未发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开标: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根据招标代理要求将压缩解密密码发送在“南通城建不见面开标群”中;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供应商仅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交投标文件叁套(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五、响应文件的开启1、时间:2024年5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注:为确保本项目远程开标时交互顺利,现提供QQ群作为本项目的备用远程交互群,群号为:688296845,群名称为:南通城建不见面开标群,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前以“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号码”的格式申请加入此群,并在入群后修改自己在群里的备注名称为“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号码”,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则以此QQ群作为远程交互工具进行实时交互,若此时供应商未加入QQ交互群,则视为不参与本次磋商项目且无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3、评标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106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989号联系人:黄先生联系方式:158628214192.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联系人:顾莉玲联系电话:1891226817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顾莉玲联系电话:18912268177采购人: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2024年4月24日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本招标代理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3000元收取)。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由成交供应商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nantong.gov.cn/)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磋商文件规定邮箱。1.2.上传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或者电子文件与正本文件不符,导致评审差错的,责任由交易响应人自负。1.3.响应文件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3.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响应文件的撤回4.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4.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4.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下载招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下载本磋商文件。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QQ邮箱”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进行反馈。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人将在“南通城建不见面开标群”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南通城建不见面开标群”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供应商在“南通城建不见面开标群”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6.1.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6.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5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磋商文件”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6.1.1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6.1.13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6.1.14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6.1.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磋商无法继续进行的。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人将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nantong.gov.cn/)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为方便供应商提起质疑,供应商可选择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开通的“网上质疑投诉系统”于法定期限内提起质疑,或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南通市级监督抽检计划(一)种植业类全年计划抽查产品280批次。全年重点监督抽查韭菜、叶用莴苣、茎用莴苣、菜苜蓿、茼蒿,豇豆、蕹菜、辣椒、茄子,芹菜、萝卜、芫荽、大白菜,青菜,桃、梨、西瓜、葡萄等产品280批次。其中,韭菜、豇豆、芹菜等“三颗菜”产品60批次。1、检测项目蔬果产品:甲胺磷、甲拌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涕灭威、氟虫腈、毒死蜱、三唑磷、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噻虫嗪、啶虫脒、多菌灵、吡虫啉、阿维菌素、腐霉利、烯酰吗啉、嘧霉胺、灭蝇胺。2、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抽检参数检测方法判定依据甲胺磷、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毒死蜱、三唑磷、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腐霉利、多菌灵、吡虫啉NY/T761-2008 或GB 23200.8-2016或GB/T 20769-2008GB/T 23200.113-2018GB/T 23200.121-2021GB2763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啶虫脒、嘧霉胺、烯酰吗啉、噻虫嗪GB 23200.8-2016或GB/T 20769-2008或GB/T 23200.113-2018GB/T 23200.121-2021GB2763灭蝇胺GB 23200.8-2016或GB/T 20769-2008或GB/T 23200.113-2018GB2763阿维菌素GB/T23200.19GB/T 23200.121-2021GB2763(二)畜禽类全年重点监督抽查禽蛋、禽肉、乌鸡、鸽子、畜肉类、生鲜乳共计80批次,其中禽蛋30批次、乌鸡5批次、鸽子3批次、牛羊肉7批次、其他禽肉15批次、猪肉15批次、生鲜乳5批次。1、检测项目猪肉和牛羊肉: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禽肉: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AOZ、SEM、AMOZ和AHD)、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金刚烷胺。禽蛋: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氟苯尼考、金刚烷胺。生鲜乳:多西环素2、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抽检参数检测方法判定依据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国家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但方法最低检出限必须满足判定依据限量值。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不得检出, 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值)均≤0.5μg /kg;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国家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但方法最低检出限必须满足判定依据限量值。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 31650-2019GB 31650.1-2022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国家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但方法最低检出限必须满足判定依据限量值。GB 31650-2019GB 31650.1-2022金刚烷胺国家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但方法最低检出限必须满足判定依据限量值。原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国家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但方法最低检出限必须满足判定依据限量值。GB 31650-2019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AOZ、SEM、AMOZ和AHD)国家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但方法最低检出限必须满足判定依据限量值。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三)水产类全年计划抽查40批次。全市重点监督抽查鳊鱼、鲫鱼、草鱼、鲢鱼、大口黑鲈、乌鳢、罗氏沼虾、青虾、斑点叉尾鮰、南美白对虾、河蟹等40批次,其中三年行动“四条鱼”产品15批次。1、检测项目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和AHD)、地西泮、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2、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抽检参数检测方法判定值(µg/kg)判定依据氯霉素GB/T 20756-2006《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781号公告-2-2006《动物源食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不得检出(判定值≤0.3)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孔雀石绿GB/T19857-2005《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不得检出(判定值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的总量≤1.0)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AHD)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不得检出(判定值各为 ≤1.0)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地西泮SN/T3235-2012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多类禁用药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不得检出(判定限量值:0.5)GB31650-2019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不得检出(判定值各为≤2.0)GB 31650.1-2022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总量≤100GB 31650-2019注:1.虾蟹类呋喃西林代谢物SEM不作判定。2.其中只有淡水鱼类检测地西泮。3.国家现行有效方法也可以使用,但方法最低检出限必须满足判定依据限量值。二、委托检测要求(1)抽样监测中要加大对高风险品种的抽检频次,抽样时注重结合区域性、季节性、时令性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2)抽样要求,供应商需按照2024年度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执行。(3)根据采购单位委托的检测项目和任务,落实专人负责现场采样、检测、数据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供应商需配合采购单位因上级要求或实际需要对检测品种和项目而作出的调整,不得另行收费。(4)根据采购单位的时间部署和工作要求,分期、分批开展采样和检测工作。(5)供应商需负责样品的运输和保存,并确保样品贮存、运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6)国家对现行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如有更新,以最新依据为准。三、检测结果和报告(1)中标供应商对其抽取的样品负责,检测结果反映送检样品的真实状况,且必须自觉接受采购方的结果比对。(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检测任务,并汇总样品采样和检测结果信息,出具检测报告。除应急处置的样品须在样品送达后24小时内完成检测外,其他样品在每次采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任务,并汇总样品采样和检测结果信息,出具检测报告。(3)中标供应商须对目前暂未有判定依据的项目,出具检测数值、检测方法介绍、结果分析和处理建议。(4)中标供应商在每批样品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在确认后24小时内将检测报告原件(不少于三份)寄(送)采购单位;检测结果合格的,在2个工作日内同将检测报告原件(不少于二份)寄(送)采购方。同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5)被抽检人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提出复检申请后,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对复检样品的调取送达工作。复检结果与初检结果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四、检测任务工作情况报送检测任务全部完成后,中标供应商要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对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的,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原因及危害性分析评估,提出下一年度检测意见和建议。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全年服务完成后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即视为项目完成。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诚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抽样检测服务,采样、检测工作必须按照相关标准、程序和要求实施,不得弄虚作假,随意变更。(2)中标供应商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即取消承检机构资格,相关款项不予支付,且三年内不得响应采购单位同类项目,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一是在开展抽样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配合采购方开展工作的;二是未征得采购人同意,将检测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测的;三是不履行保密义务,向除采购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与监督抽查相关的信息。(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七、付款方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转账付款。八、其他要求:(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方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参加磋商活动。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招标代理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90分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28分(1)投标人提供农产品质量监测服务方案,包括人员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服务措施、信息化管理、应急处置能力及采集样品送检响应时间等,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有一定关联的得6分,欠合理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农产品质量检测质量控制服务方案内容、措施:包括质量监测的保障能力、检测人员的培训能力、样品运输和保存能力、试剂耗材的供应能力等,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有一定关联的得6分,欠合理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论述如何提高地产食用农产品的问题发现率和数据质量水平,如何规范抽检程序及对南通市级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建议。要点齐全、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有一定关联的得5分,欠合理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人员配备9分投标人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具有生物类、食品类、化学类、检测化验类等相关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得1分;中级工程师得3分;高级工程师得5分;最高得9分。               说明:拟派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清单证明(开标截止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同一人员职称证不得同时得分。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时拟派人员须与实际委派人员一致。3类似业绩10分自2021年4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成功承担市级及以上农业主管部门相关农产品抽检任务的,有一例得2.5分,最多得5分;承担过县区级农业主管部门相关农产品抽检任务的,有一例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以上业绩不重复计分,每个单位每年度业绩只能计算1次)。4检测实力13分自2021年4月以来参加部、省级农产品相关参数能力验证情况打分。部级农产品项目能力验证每通过一个参数加1分,省级农产品项目能力验证每通过一个参数加0.5分,总分不超过13分。(提供能力验证扫描件,未提供或者提供单位不一致的,不得分)。5应急能力15分(1)投标人需具备配合采购人在南通辖区内应急处置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地(南通)抽样队伍的配备、样品的运输以及能否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抽样、检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解决处置措施。接到采购人的应急通知后,投标人立即派遣有资质的员工前往现场,按规范协助农产品安全执法、采样及现场处置,投标人承诺完成应急响应的时间,1小时以内的得5分;2小时以内的得3分;3小时以内的得1分,超出3小时及未承诺的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以驾车导航距离计算,供应商须提供实验室地址、主流导航电子地图工作时间段从实验室地址到采购单位的导航截图作为参考依据,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标距离,不得以直线距离计算。(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需求作出应急响应,应急待检样品超48小时出检测结果的得0分;应急待检样品48小时内出检测结果的得5分;应急待检样品24小时内出检测结果的得10分。(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6综合实力15分1.投标人具有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设施和仪器设备。其中同时具有液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原子荧光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以上品类设备齐全得7分。每少一个品类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提供设备照片,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发票购买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者或提供单位不一致的,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要求的抽样工具、车辆及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运输设备、储存设备等情况。①投标人自有采样车每有一辆得0.5分,租赁采样车每有一辆得0.25分,满分2分;②投标人自有冷藏车每有一辆得1分,租赁冷藏车每有一辆得0.5分,满分2分;③投标人具备用于样品保存的车载冰箱,每有1个得0.5分,满分2分。④建有冷藏或冷冻农产品保存专用冷库的得2分,未能提供不得分。须提供以上车辆照片、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协议及车载冰箱、冷库等设备照片、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上述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合同业绩、证书、证明及报告等必须与原件一致。采购结束后,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上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四)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八)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nantong.gov.cn/)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九)发放成交通知书1、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2、如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未提供或未通过采购单位的功能性测试的、未提交或提交的资料未达到项目需求及采购人要求的,将视作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处理,采购单位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上传响应的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4.授权委托人(提供①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清单证明(开标截止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5.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证明复印件;6.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CMA和CATL证书复印件以及能力附表(将本次招标对应的检测参数框图标注)7.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9);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8);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文件)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三、价格文件1.报价总表(格式见附件6);2.小微企业声明函(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提供)或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提供)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格式见附件10);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注:提供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盖公章附件4供应商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人主要产品1.单位概况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万元人2.单位概况占地面积M2原值:净值:万元3.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供应商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其它附件5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投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5.无偏离盖章上传即可。附件6报价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货物、服务名称磋商总报价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日期:填写说明: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供应商参与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报价总表。附件7报价总表(最后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磋商货物、服务名称磋商总报价 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日期:填写说明: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磋商响应最终报价不得超出首次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3、友情提醒:技术标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南通城建不见面远程QQ群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最后报价保存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49240141@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附件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9:竞争磋商响应函(格式不得变动)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据贵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竞争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同意并接受竞争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且我公司提供的文件及为履行本磋商相对应的合同义务而完成的任何工作成果均不会涉嫌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5、我公司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6、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竞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竞争磋商响应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0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标段:/)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2:合同书2.合同条款及格式(包X)采购单位(或称甲方):成交供应商(或称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2024年度)项目内容:监督抽检项目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月日(除应急处置的样品须在样品送达后24小时内完成检测外,其他样品在每次采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任务,并汇总样品采样和检测结果信息,出具检测报告。)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合同价为:_________________。(2)费用支付方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转账付款。(3)合同价中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采样样品费、交通费、材料费、检验费、技术指导费、劳务费、人员培训和质量保证(修)等售后服务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三、质量要求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则、相关规范以及各类规划,乙方应按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服务,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规范性。2、乙方提供服务后,甲方可以对乙方的服务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服务。四、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即:1、本合同书;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招标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4、中标通知书。五、资料管理1、乙方应加强对调查及检测资料的保管,工作全面完成后,应将甲方认为必要的有关资料返还给甲方;其余资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存档保管,并应及时满足甲方对调查及评估资料有关调用、审核等要求。对档案管理不完善造成资料遗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2、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数据、材料及评估结果、检测结果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六、甲、乙双方工作要求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检测信息。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检测项目、2024年度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主案的通知要求等完成检测。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检测报告,则扣除本批次一半费用。采样现场如发现异常情况应拍照(或视频)留证并立即通知甲方)。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检测方案安排能胜任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相对固定人员,按照检测方案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现场检测工作。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测工作及人员、环境、设备、质量体系等进行监督,乙方须接受甲方采取的质控措施。5、检测完成后,由乙方提供检测报告。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具备法律效力,报告应至少包括采样点基本信息、样品信息、检测结果、检测依据(分析方法应提供方法检出限)等内容。6、乙方对存疑的检测结果须在3个工作日内复检或合理解释,不再收取与复检或解释有关的费用。7、乙方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并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以及利益相关方;检测技术人员在岗(包括派驻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以及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派遣检测技术人员与他人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检测技术人员在执行服务外包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人员伤亡等,责任及损失均有乙方承担;现场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各类意外而导致缺失、维修等情况,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提供任何费用补助。8、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其承担本次检测服务业务的资格:①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②超范围开展检测活动的;③擅自变更、转让、租借资格的;④重大事项变更没有及时报告影响检测能力的;⑤编造数据、弄虚作假或者其他影响检测活动客观性、公正性的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⑥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向外泄露、报告、传输、传递任何相关采购方要求的检测数据。七、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义务的延误或不能履行,不承担没收履约保证金、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除书面另行要求外,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其相应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定点供应商义务的协议。八、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结果出现问题,报告虚假,乙方应加倍赔偿检测费用。九、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方可以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擅自转让。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解除合同:①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②超范围开展检测活动的;③擅自变更、转让、租借资格的;④重大事项变更没有及时报告影响检测能力的;⑤编造数据、弄虚作假或者其他影响检测活动客观性、公正性的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⑥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向外泄露、报告、传输、传递任何相关采购方要求的检测数据。十、附则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按规定进行修订、更改和补充,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3、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共页,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其中:甲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乙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4、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根据采购结果,甲方保留对本合同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权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