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招标公告(漳州城瑞地产有限公司2024)



关于 【
漳州2023P12地块采购招标比选代理单位】选取【
采购代理】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4 10:41:46

我平台将于2024-04-28 09:10:00为 漳州城瑞地产有限公司 公开选取 采购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采购部门名称:
漳州城瑞地产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名称:
漳州2023P12地块采购招标比选代理单位

项目预估造价(万元):
5

服务事项:
采购代理

服务时限:
中选人收到中选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法律、法规对招标时间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下浮范围(%):

预算服务金额(元):
50000元

折扣率:
1.00

实际服务金额(元): 服务金额(元):金额说明:
50000元

下浮比(%):

金额说明:
本项目采购招标比选代理费暂估约5万元,实际采购招标比选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收费的60%计取。招标比选代理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若上述各费用超过对应的集团指导价,则按集团指导价执行。【含招标(比选)代理全过程的评标专家费用、监标费用及招标(比选)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不含交易服务费)。若招标比选中出现流标、重评、复评,委托人均不再增加代理服务费,直至招标比选成功为止,计算基数以本项目的中标价计取】。

服务内容:
承担漳州2023P12地块全部采购招标比选代理工作。含招标(比选)代理全过程的评标专家费用、监标费用及招标(比选)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不含交易服务费)。若招标比选中出现流标、重评、复评,委托人均不再增加代理服务费,直至招标比选成功为止。

选取中介方式:
随机选择_线上抽取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4-25 09:00:00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4-28 09:00:00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04-28 09:10:00

资质要求:

星级要求:
三星及以上

项目实施负责人要求:

采购部门联系电话:
0596-6066328

是否是重点项目:


房屋工程建筑面积(包含地下室面积)是否达两万平方及以上:


道路工程路面(含中侧分带)面积是否达三千平方及以上:


其他类型工程的建安部分造价是否达五千万以上:


附件下载:
需求书及合同格式.docx

其他说明:
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系统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与漳州城瑞地产有限公司小刘联系,联系电话:0596-6066328 ,商定合同事宜并缴交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需按附件中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按成交总报价填写《报价承诺函》报采购人审核。

规避情形:
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单位,请自行回避

规避中介:


特别提醒:
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已经向中介企业库符合条件的企业专属网页发送公告信息,登录企业专属网页点击“参与报名”确定报名和联系方式。

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

时间:2024-04-24 10:41:46

漳州2023P12地块采购招标比选代理单位需求书及合同格式一、项目名称:漳州2023P12地块采购招标比选代理单位二、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48506㎡,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13587㎡,包含4栋百米高层住宅面积52557㎡,1栋商务办公楼面积约39500㎡,商业面积约17502㎡(含住宅配套会所1400㎡、沿街商业及生鲜超市12550㎡,集中商业3550㎡),配套面积约1628㎡,不计容建筑面积约34919㎡,主要建筑物面积:113587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住宅、商业、写字楼。三、选择中介方式:随机抽取。四、合同价:本项目采购招标比选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收费的60%计取。招标比选代理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若上述各费用超过对应的集团指导价,则按集团指导价执行。【含招标(比选)代理全过程的评标专家费用、监标费用及招标(比选)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不含交易服务费)。若招标比选中出现流标、重评、复评,委托人均不再增加代理服务费,直至招标比选成功为止,计算基数以本项目的中标价计取】。五、合同签订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系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漳州城瑞地产有限公司小刘联系,联系电话:0596-6066328,商定合同事宜并缴交履约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需按附件中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按成交总报价填写《报价承诺函》报采购人审核。六、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即¥5000.00);2、履约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全称漳州城瑞地产有限公司序号开户行账号1厦门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80601700001364注:履约保证金需从成交供应商总公司基本账户汇出。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漳州城瑞地产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九龙东方财富中心402室电话:0596-6066328联系人:小刘附件:1、报价承诺函;2、采购招标代理合同报价承诺函(格式)致:漳州城瑞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自2024年月日参加漳州2023P12地块采购招标代理单位随机抽取,中选价为:本项目采购招标比选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收费的60%计取。招标比选代理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若上述各费用超过对应的集团指导价,则按集团指导价执行。【含招标(比选)代理全过程的评标专家费用、监标费用及招标(比选)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不含交易服务费)。若招标比选中出现流标、重评、复评,委托人均不再增加代理服务费,直至招标比选成功为止,计算基数以本项目的中标价计取】。成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采购招标代理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采购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漳州城瑞地产有限公司受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由承担漳州2023P12地块采购招标比选代理工作,就本项目采购招标比选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漳州2023P12地块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48506㎡,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13587㎡,包含4栋百米高层住宅面积52557㎡,1栋商务办公楼面积约39500㎡,商业面积约17502㎡(含住宅配套会所1400㎡、沿街商业及生鲜超市12550㎡,集中商业3550㎡),配套面积约1628㎡,不计容建筑面积约34919㎡,主要建筑物面积:113587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住宅、商业、写字楼。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漳州2023P12地块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采购招标代理工作。三、合同价款漳州2023P12地块招标比选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收费的60%计取。招标比选代理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若上述各费用超过对应的集团指导价,则按集团指导价执行。【含招标(比选)代理全过程的评标专家费用、监标费用及招标(比选)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不含交易服务费)。若招标比选中出现流标、重评、复评,委托人均不再增加代理服务费,直至招标比选成功为止,计算基数以本项目的中标价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价单位:万元 类别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比选服务100(含)1.501.501.000.90100-200(含)1.892.161.431.03200-300(含)1.26300-400(含)1.28400-500(含)3.213.442.761.61500-1000(含)3.953.503.112.371000-2000(含)8.965.986.783.722000-3000(含)5.223000-5000(含)6.235000-10000(含)10.858.757.677.2310000-50000015.729.5912.17受托人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招标(比选)备案资料后,受托人提出拨款申请且提交相关资料(含合法有效的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委托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招标(比选)代理费。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漳州市龙文区九龙东方财富中心4楼402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项目采购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项目采购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5、受托人的义务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采购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采购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6)依法选择中标人;(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6)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中标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9.2受托人完成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受托人有权催告,委托人应在收到受托人催告之日起30日支付,否则,自满30日次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受托人有权催告,委托人应在收到受托人催告之日起30日支付,否则,自满30日次日起,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也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11、索赔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效资料;(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12、争议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按(2)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委托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13、合同变更或解除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14、合同生效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合同终止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六、其他16、合同的份数16.1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叁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承担漳州2023P12地块全部采购招标比选代理工作。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采购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刘照职务:/职称:/电话:0596-6066328;(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7)应尽的其他义务:①、如有需要,及时提供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基础工程临时建设许可证)和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手续等有关资料;②、提供该招标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③、必要时,委托人应协助受托人对采购招标进行答疑;④、委托人有关人员应参加开标、评标、定标。5、受托人的义务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详见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表;(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①、编制采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并送委托人审定;②、向有关部门提出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申请,并报委托人同意,商定招标时间;③、接受报名、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如有需要)等工作;④、在委托人的协助下,对招标工作进行答疑,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发给投标单位及有关部门;⑤、在委托人的协助下,随机抽取评标专家;⑥、邀请监察、纪委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评标、定标会议;⑦、在有关部门监督下,主持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⑧、向有关部门备案招标资料;⑨、受托人须在项目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招投标备案资料至委托人归档。(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4)应尽的其他义务:根据规范标准做好招投标工作。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漳州2023P12地块招标比选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收费的60%计取。招标比选代理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若上述各费用超过对应的集团指导价,则按集团指导价执行。【含招标(比选)代理全过程的评标专家费用、监标费用及招标(比选)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不含交易服务费)。若招标比选中出现流标、重评、复评,委托人均不再增加代理服务费,直至招标比选成功为止,计算基数以本项目的中标价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价单位:万元 类别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比选服务100(含)1.501.501.000.90100-200(含)1.892.161.431.03200-300(含)1.26300-400(含)1.28400-500(含)3.213.442.761.61500-1000(含)3.953.503.112.371000-2000(含)8.965.986.783.722000-3000(含)5.223000-5000(含)6.235000-10000(含)10.858.757.677.2310000-50000015.729.5912.17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汇率:/;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受托人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招标备案资料后,受托人提出拨款申请且提交相关资料(含合法有效的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委托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招标(比选)代理费。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10.2本合同关于受托违约的具体责任:(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12、争议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委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16、合同份数16.1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委托人及受托人各执叁份。17、补充条款:17.1受托人应承担含招标(比选)代理全过程的评标专家费用、监标费用及招标(比选)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不含交易服务费)。若招标比选中出现流标、重评、复评,委托人均不再增加代理服务费,直至招标比选成功为止,计算基数以本项目的中标价计取。17.2委托人提供采购招标代理项目有关文件资料时,如有需要,受托人应向委托人出具收到资料的书面说明或由甲乙双方签署移交清单。如受托人认为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受托人应在出具收到资料的书面说明或双方签署移交清单后三天内向委托人书面提出一次性补正清单,逾期视为受托人无异议。17.3受托人应组织精干人员在委托人提供本项目相关资料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完成招标比选文件的编制任务,并于招标文件定稿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招标备案。如正式发布的招标比选文件出现错漏的,每错漏一处,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处。若因招标比选文件错漏导致招标比选失败或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17.4由于受托人自身原因造成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任务的,每延迟一天,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17.5受托人应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成后方可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或履约保函的方式;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也可以是由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即¥5000.00)。若为银行转账的方式,在本项目招标比选完成且归档备案后,由受托人向委托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后委托人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委托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受托人应付的一切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应付的违约金、赔偿款、补偿款等。若采用保函时,在本项目招标比选完成且归档备案后,由受托人提出申请终止履约担保。17.6若遇政策调整或委托人经营方针的改变导致承接项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委托人不因此承担相关的经济或法律责任。17.7受托人未能在项目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招投标备案资料至委托人归档的,每延迟一天,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17.8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每年参加招投标业务培训的学时不少于10个学时,其他专职人员不少于5个学时。如受托人相关人员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人的违约金。17.9采购招标代理合同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不一致的,均以专用条件为准。17.10受托人若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出现编制时效不及时,正式出具的招标文件有实质性错漏,专业能力不佳,配合度低等情况时,受托人将不再承担该项目的下一阶段招标代理工作,双方自动解除合同,受托人承担的项目招标完成且归档备案后,由受托人向委托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后,委托人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17.11如遇投诉、质疑、异议等情况,受托人需提供书面处理建议给委托人。附件1本项目项目组成员情况表序号拟担任本项目职务姓名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名称及证号职称备注1234附件2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廉洁承诺书为防止出现廉洁风险,明确责任,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加强项目合同、协议规范管理,合同签约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自愿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勤政的相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所签订的项目相关合同、协议文件,自觉遵守约定条款。(三)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为谋取非法利益进行财物或其他利益输送。(四)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从项目中为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子女、关联企业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下同)谋取利益;保证利害关系人不索要或不接受合同其他方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五)不以职务消费的名义从项目中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不为此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方便。(六)不接受合同其他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也不为合同其他方提供上述方便;不以任何理由向合同其他方索取财物或其他利益,不以任何理由向合同其他方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七)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合同其他方和关联方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以任何理由为合同其他方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八)不接受合同其他方提供、也不向合同其他方提供通讯工具等高档办公用品。(九)不作出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国家、出资人和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十)发现合同其他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承诺人如违背上述承诺,除应接受党纪、国法约束外,自愿接受城投集团相关制度、规定约束。本《廉洁承诺书》作为主合同的附件,经承诺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廉洁承诺书》一式份,合同履行单位各留存一份,监督单位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按手印)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手印)或经办人(签字并按手印):签署日期:年月日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廉洁承诺书为防止出现廉洁风险,明确责任,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加强项目合同、协议规范管理,合同签约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自愿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勤政的相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所签订的项目相关合同、协议文件,自觉遵守约定条款。(三)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为谋取非法利益进行财物或其他利益输送。(四)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从项目中为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子女、关联企业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下同)谋取利益;保证利害关系人不索要或不接受合同其他方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五)不以职务消费的名义从项目中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不为此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方便。(六)不接受合同其他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也不为合同其他方提供上述方便;不以任何理由向合同其他方索取财物或其他利益,不以任何理由向合同其他方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七)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合同其他方和关联方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以任何理由为合同其他方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八)不接受合同其他方提供、也不向合同其他方提供通讯工具等高档办公用品。(九)不作出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国家、出资人和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十)发现合同其他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承诺人如违背上述承诺,除应接受党纪、国法约束外,自愿接受城投集团相关制度、规定约束。本《廉洁承诺书》作为主合同的附件,经承诺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廉洁承诺书》一式份,合同履行单位各留存一份,监督单位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按手印)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手印)或经办人(签字并按手印):签署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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