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



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4日

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的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攸财采计【2024】000048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PJ-YX/2024/CG06
4、采购项目预算:37.368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按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要求的时限完成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伍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
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37.368
37.368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磋商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0楼1075室
3、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0楼1075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姚雨华
2、电话:1517333722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雪花社区上下巷4号
(3)联系人:姚雨华      
(4)邮 编:412300                       
(5)电 话:15173337222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2)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吉兴路140号三楼
(3)联系人:胡玮         
(4)邮  编:412300
(5)电  话:0731-24476516、18974193788   
(6)
电子邮箱:
9353172@qq.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磋商文件(定稿).zip

攸县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攸财采计【2024】000048号委托代理编号:HNPJ-YX/2024/CG06采购人: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4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6磋商须知前附表....................6磋商须知正文....................16一、说明....................16二、磋商文件....................17三、响应文件....................18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1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5七、其他规定....................26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71.磋商小组....................272.评审方法273.比较与评价....................27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29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0第五章采购需求31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36一、磋商响应声明....................38二、保证金41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42四、服务方案....................46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9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50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53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55九、最后报价....................5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的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攸财采计【2024】000048号3、委托代理编号:HNPJ-YX/2024/CG064、采购项目预算:37.368万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按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要求的时限完成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磋商保证金: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项37.36837.3681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项37.36837.3681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项37.36837.368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磋商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0楼1075室3、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0楼1075室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姚雨华2、电话:15173337222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雪花社区上下巷4号(3)联系人:姚雨华(4)邮编:412300(5)电话:15173337222(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2)地址:攸县联星街道吉兴路140号三楼(3)联系人:胡玮(4)邮编:412300(5)电话:0731-24476516、18974193788(6)电子邮箱:9353172@qq.com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二章 第1.1款采购项目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 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 称: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雪花社区上下巷4号联系人:姚雨华电 话:15173337222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吉兴路140号三楼联系人:胡玮电 话:0731-24476516、18974193788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采用公告邀请方式。第二章第2.3款领取磋商文件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1.技术;2.服务;3.合同条款。第二章第11.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磋商邀请公告第二章第26.3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将导致无效响应。第二章第26.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按编号的商务和技术条款进行统计。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5.4款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7.368万元。第二章第17.1款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1.递交方式:银行转账1.1银行转账:磋商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账户转(汇)入磋商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供应商账户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磋商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账户名称:攸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攸县支行银行账号:6000082248(1)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磋商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2)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 磋商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3)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供应商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特别提示:1.磋商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保证金情况,各供应商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因银行和收款方在磋商前均无法查询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供应商尽量提前递交磋商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而导致响应无效。2、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其响应无效。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公司报托管方退还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至采购办备案并在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上将合同公告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报托管方退还给供应商。攸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4256860。第二章第18.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档:一正二副,胶装电子文档:一份(建议存储于U盘,小信封单独封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0.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包或品目名: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法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二章第22.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0楼1075室五、其他规定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的产品(应同时在采购公告中注明)。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否。□ 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在采用综合评审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分 / %、价格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采购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2、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其小微企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保证金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三章第2.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提示:评审标因素“技术”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为便于计算,应与其他评审因素分列)第三章第2.3款权值评审因素权值第三章第2.3款权值报 价详见评分细则第三章第2.3款权值技 术详见评分细则第三章第2.3款权值商 务详见评分细则第三章第4.2款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家。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6.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8.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第四章第4款付款方式按合同签订方式付款。第二章第40.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履行。2、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第二章第41.1款其他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还应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装袋单独提交):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2.2)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附件1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一)、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二)、资料审查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三)、签订贷款协议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四)、贷款发放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五)、按期还款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六)、业务终止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附件2: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征信中心a.接收融资需求中的订单信息进行贷前审核b接收采购合同信息,确认回款路径已锁定,放供应商款c.接收支付申请和支付信2.授权查看历史中标及息及时进行贷后管理执行记录3.勾选中标订单,提融资申请0.每日将数据发送至平台采购单位1资金提供方1采购单位2资金提供方2应收账款融资1.查看中标公服务平台告,寻找客户采购单位n资金提供方n株洲市政后系统府采购网4.提交融资成交信息,财政部门锁定回款账户附件3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 号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蒋 宁15873361819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易思宇13762316666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曾名志137863600803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开发区支行张启慧159733366674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张 维138073128215勃海银行株洲分行颜 震156733300116浦发银行株洲支行蔡 晨19907493171、28661018附件4: 株洲市政采贷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2020.06)序号银行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1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蒋宁15873361819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曾名志137863600803光大银行株洲分行马文胜139073345694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泰莹180733652995工商银行株洲分行易铁建18673383317 282958516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张亚虹158733785837中国银行株洲分行陈向红15096360998 288171188邮储银行株洲分行李燕京186733224339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张维1380731282110渤海银行株洲分行何习之18975347745 2298711911浦发银行株洲分行言磊1397331989313广发银行株洲分行张琳18565608267 2886815814华夏银行株洲分行程玥瑄18673301515 2886859515民生银行株洲分行刘海峰18273272755 2886100216北京银行株洲分行曾艳13087339502 2588556917招商银行株洲分行***18273331270 22753977附件5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产品/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产品/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产品\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备注:磋商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磋商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通知,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等产品政策支持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支持中的一项累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3.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服务方案(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4.2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磋商货物、或为磋商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4.3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未在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4.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5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4.6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六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磋商保证金17.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7.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公司报托管方退还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至采购办备案并在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上将合同公告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报托管方退还给供应商。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财政部:(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2.2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3.供应商资格审查23.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环节。23.3供应商有本章第16.1款情形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3.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磋商程序24.1磋商程序: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5.初步审查25.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序号供应商1响应文件是否正确签署2磋商保证金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本单位《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6供应商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提供证书复印件)7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结论:(合格或不合格)(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6.偏离26.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26.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6.3“磋商文件前附表”中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6.4本章第26.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供应商特定资格(如有)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符合性审查28.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8.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序号供应商完整性实质性响应结论序号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格式服务承诺的范围报价范围符合磋商文件所有条款、条件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结论12329.磋商29.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9.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9.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9.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0.提出成交供应商30.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31.确定成交供应商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2.磋商的特殊情形32.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财政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29.1款、第29.2款、第30.1款、第33.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3.磋商终止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重新评审34.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财政部。35.保密及串通行为35.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5.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6.成交信息的公布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询问及质疑3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7.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成交通知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签订合同39.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0.采购代理服务费40.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0.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其他规定41.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磋商小组1.1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2.评审方法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2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文件前附表,不得对响应文件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给予加分。评审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方案、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报 价具体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技 术具体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3商 务具体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2+3)=113.比较与评价3.1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2最终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最终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最终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3.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所称最终报价为按本章第3.2款规定价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本章第3.4款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本章第3.2款规定调整价格。综合调整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3.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7评分细则评分细则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20分)20以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投标价格经扣除后最低的评审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权值2技术部分(50分)对项目认识10对本项目涉及的区域概况、工作依据和技术标准、工作范围和内容、项目的认识等进行分析和响应,分析合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0分,方案欠详细、有操作性的计7分,方案描述较差、措施不可行的计4分;未提供不计分。2技术部分(50分)项目整体技术方案15对本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重点及难点分析、技术方案做出科学、合理、可行的描述,理解深入透彻、方案描述全面、针对性强的计15分;方案欠详细、有操作性的计10分,方案描述较差、措施不可行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2技术部分(50分)质量保证措施7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方案,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价,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考虑全面的计7分,方案阐述不够详细明确、保护措施欠缺、有操作性的计4分,措施方案不可行、描述简陋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2技术部分(50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价,有进度计划及保证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且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的计6分,方案阐述不够详细明确、基本可行的计4分,方案阐述不明确、措施不可行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2技术部分(50分)人员配置计划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专业、经验、资历等进行综合评价:对人员配置架构完整、配置人员从业经验丰富,整个方案计划可行性强计6分;方案计划有欠缺、且可行的计4分;整个方案计划不具备可行性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2技术部分(50分)合理化建议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有利于节约项目投资或优化施工方案的,整个方案可行性强计6分;方案计划有欠缺、且可行的计4分;整个计划不具备可行性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3商务部分(30分)类似业绩15供应商具有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计5分,最多计15分。说明: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3商务部分(30分)综合实力9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3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计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项目人员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2、供应商获得近3年获得湖南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设计项目)每个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3商务部分(30分)认证证书6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计6分,每缺少一个证书扣2分(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合计100 分注:每次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项评分为无效分,评委须作出解释,并重新打分:1.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2.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3.无记分;4.其它明显不合理记分。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2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磋商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5.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1项37.36837.3682.技术要求一、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攸县黄丰桥镇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共一个包。供应商须对所报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让利,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二、项目概况及主要数据: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设计总用地面积100456m2,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3947m2,共有51栋,每栋七层,一层两户,可容纳居民714户,场地三面环水,护坡总长度968.3米,高6米,宽2.1米,场地东西两侧新建两座桥作为场地出入口,桥长50米,宽15米。项目总投资19206.45万元。2、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3、项目建设地点:攸县黄丰桥镇。三、设计内容:1、设计阶段及包含内容:(1)初步设计(2)设计概算(3)建筑施工图设计(4)室外配套工程(配套基础设施)设计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3、成果提交要求成果包括说明书和图集,电子档成果1份和纸质成果6份。4、设计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国家、省、市其他相关规范、规章、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2013)《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67-20192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6)《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GB55025-2022)《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7)其它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法规、规范及规定注:①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②上述规范和标准如发生不一致时,则以要求最为严格的规范、规程或标准作为工作依据。四、验收标准1.由采购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编制的成果文件必须达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要求,并获得设计批复文件。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五、技术服务1、配合采购人进行报规报建、消防审查、各项验收、竣工备案等工作;2、配合采购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工作,提供必要的招标图纸和技术支持;3、配合与周边地下空间相关的设计总体协调工作;4、施工期间如遇技术问题需要解决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回复或在48小时内派遣中标人员到项目地点现场解决。5、参与各阶段的施工验收工作;并签署各项验收文件。6、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与中标人进行详细技术洽谈。在洽谈中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设计技术要求进行深化设计,直至经采购人组织评审合格。第三节商务要求一、履行合同时间及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按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要求的时限完成。2、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合同履行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二、结算方法及其它要求1、付款人: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时成交单位须开具合法税务发票办理付款手续)3、本项目报价为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本项目涉及到的设计、上图入库费用、专家评审费、材料、设备、人工、咨询服务、税费、保险费及涉及的其他各项应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各个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5、其它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二、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联合体协议(格式)四、服务方案附件6: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7-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8:报价文件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九、最后报价(开标现场填报,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电子档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附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二、保证金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五章要求提供。附件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口微型口口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__月__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1、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2、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截图。附件5: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的,提交《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四、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按照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编制,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6-1: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1.1款、第五章相关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相关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6-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姓名专业学历性别年龄职称/执业资格专业工作年限备注注: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按第三章、第五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7-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8: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报价(小写) 元(大写: 元人民币)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金额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品目分类计量单位具体要求说明单价数量小计备注1合计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8《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3、分项报价表表格可自行修改,一旦中标,未列明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九、最后报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报价(小写) 元(大写: 元人民币)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最后报价相关内容和表格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需单独准备,磋商现场进行最后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