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四川万尼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



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公开比选公告/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
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编号:
SWUEECG202404669

标段名称:
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采购方式:
比选公告

项目类型:
工程类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29 23:59

开标时间:
2024-04-30 15:30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4-25 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4-29 23:59

四川万尼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情况:
1.1项目地点:凉山州越西县境内。
1.2项目概况: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滨河路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内,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无人防工程,首层占地面积963.96m2,地上建筑面积5693.68m2,地下建筑面积1254.66m2,抗震设防烈度8度,有隔震层。
1.3标段划分及规模:不分标段,比选范围为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清单、设计变更及业主指令所包含的全部强弱电安装、给排水安装、暖通安装等全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内容。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约记录。
2.2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应是本单位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的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
现场配备班组质量人员及专职安全巡视人员(自行承诺);所有参建工人年龄18-55周岁以下,且按照工期及进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人及机械设备(自行承诺);按统一要求自行购买安保用品及服装(自行承诺);
2.3本项目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2.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自行承诺)。
2.5 信誉要求:
(1)被州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比选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6)近三年内,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三、其他要求:/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及公示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 2024年4月25日 00时00分至 2024 年4月29日23时59分59秒在凉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1sz.swueecg:com/#/index)报名。(不少于5日且需包含一个工作日) 。
4.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凉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1sz.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4.3中标结果公示网站:公示期限:3天,凉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1sz.swueecg:com/#/index)
4.4本次招标公告在凉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1sz.swueecg:com/#/index)、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jy.sc.gov.cn/jyxx/transactionInfo.html)同时发布。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30日15时30分,地点为: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邮政储蓄银行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3比选申请人代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有缺漏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2)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万尼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边先生
联系电话:15183455283
代理机构:凉山交投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4-6190313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
  应急中心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采取下浮模式).doc

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SCWNT-YXYJJYJXZX-2024-01)甲方:四川万尼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2024年月日目录一、项目概况2二、合同范围3三、合同价款5四、双方权利与义务7五、施工辅助设施10六、材料供应11七、施工设备11八、质量要求12九、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14十、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16十一、技术条款17十二、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17十三、资源配置18十四、施工协作18十五、计量、结算与支付19十六、变更20十七、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21十八、质保期21十九、保险及损失22二十、违约责任22二十一、争议解决24二十二、特别约定24二十三、附则25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SCWNT-YXYJJYJXZX-2024-01)甲方:四川万尼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7LM1HN84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航天城支行开户银行账号:2320632609100105125注册地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3幢1楼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注册地址:资质专业及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请详细说明)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项目。2、项目地点: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3、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税率为9%。二、合同范围1、主要合同内容分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集训大楼地下、地上部分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等机电安装工程内容。上述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临时施工,施工中采取的施工和赶工等相关措施费用及风险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设计图纸未明确但为达到规范要求的、完成该工程所有明示或暗示的辅助工作内容等。2、主要施工工序2.1本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分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师指令等要求的集训大楼地上、地下全部强弱电安装、给排水安装、暖通安装等工程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图纸深化设计、备案报审、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及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移交建设单位。施工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图纸要求,并满足甲方公司各项质量及安全要求、检查办法等。具体内容包含且不限于如下:2.1.1给水: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师指令、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要求施工,各主管、干管、立管及各厨房、卫生间给水支管、管件、部件全部采购、安装到位,并进行水压试验,负责交工时隐蔽管道的标示(在墙体内或地面保护层内的管道隐蔽后的标示,冷水用绿色漆标示,热用红色漆标示),所有洞口的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及安装后套管的防水封堵,给水支管所需的开槽、补槽、开洞、补洞。给水设备安装,管道接通至室外市政给水接驳点(包括管道的保温)。地下室给排水管道出地下室侧壁和出地下室顶板及出地垄所有套管的防水封堵。2.1.2、排水:所有阳台地漏、卫生间地漏、厨房地漏、雨水斗、地面扫除口、检查口存水弯及其它所有雨水、污水、废水排水管及管件的安装,压力排水管安装,排水设备(排污泵等)安装,排水系统的支撑,按图纸所示的卫生洁具进行安装并交工完成,所有洞口的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及安装后套管的防水封堵,室外接至第一口检查井。(包括管道的通球试验),(重点注意:根据公司要求,屋面所有侧排地漏,天漏及反背梁过水套管底口永远是平结构面。楼层穿楼板处排水管道采用成品止水节一次成型,严禁事后剔槽打洞。所有套管不得漏埋,埋错,应避免事后开洞。)给排水管道由于调整、整改造成的补槽、板洞撑补及后期开洞均由乙方负责。2.1.3、强电:以变配电所低压柜出线开关的出线端为界,除变配电以外的所有桥架(但变配电所内出线电缆电线所承载的桥架在承包范围内)、线槽、母线安装、强电管线、套管制作、预埋(含变配电所内线管、套管预埋(包含二次配管),配电室到室外的进线线管预埋到地下室外墙以外第一口井)洞口留堵(及出地下室侧壁穿线完成后套管的防水封堵),线管所需的开槽补槽,电线电缆敷设,底盒、插座、开关面板、灯具吊扇及各型配电箱柜、防雷、等电位连结的安装,及各种箱盘柜、管口、桥架穿越防火分区、墙体、结构板的防火封堵(重点注意:根据公司的要求,该工程采用角钢支架随砌随埋工艺,本次工作内容也包含角钢支架的制作和安装。),抹灰前墙体班组所开线管线槽,均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相关要求补槽、补烂及卫生清理,抹灰后的打槽、打洞,乙方负责按甲方相关要求补槽、补洞、抹灰以及打槽、打洞造成的建渣清理。2.1.4、消防:所有消防设施的预留预埋(包含二次配管)、消防强电桥架的安装。2.1.5、通风:所有线管、风洞口、底盒等的预留预埋(包含二次配管)。2.1.6、弱电:弱电施图包含的所有弱电系统(电视、电话、安防、智能化、远程抄表、消防电等)、线管的预留预埋(包含二次配管),到室外的电管埋设到室外第一口井。2.1.7、所有空调冷凝水管安装、空调洞及预埋墙身套管,卫生间排气洞口、套管。2.1.8、制作、安装、预埋盒钢筋定位卡。2.1.9、生活区临电临水维护、施工区临电临水施工及维护。2.2、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材料费、人工费、成本或其它工程风险是否变化合同下浮率均不作调整,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报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2.3、以上施工内容为列举,未尽事宜均包含在本合同分包范围且均属于乙方施工内容,施工图纸或设计内容有增减或调整的,乙方应当遵循,后期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合同下浮率。2.4、乙方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2.5、乙方设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未单独计列的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内。2.6、为完成以上各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附属及临时工程施工,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2.7、该工程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若被发现转包,取消乙方工程承包权,对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合同自动失效,且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应损失。3、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清单中工程数量为暂定量,最终完工工程量以经审计审定的工程量为准(不超甲方对上结算工程量)。现场施工工程量的增减、施工项目的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所约定的下浮率。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增项目经过控(跟审)单位审核后,参照合同原则进行结算。4、知识产权(1)甲乙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5、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暂定施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日历天。本合同工期以甲方制订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为准,如需调整,以甲方调整后的进度计划要求时间为准。(2)进度计划:乙方按建设单位和甲方要求的计划组织施工,确保作业期限。乙方除满足主合同约定的节点工期以外,还应满足甲方安排的期间计划(周计划、月计划)。若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数量、素质、质量、进度、管理水平、施工能力等)不能完成甲方期间计划的,已经或预计会影响劳务作业项目的合同工期时,甲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若在限期整改时间内仍不满足期间计划时,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另选劳务队伍进场,乙方承诺5日内无条件退场完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出现消极怠工,阻挠施工,中途停工等非正常方式延误工期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责令其立即退出施工场地,若乙方于解除合同后不按甲方规定时间撤出施工场地的。场地占用费金额为20000.00元/天,违约金为20000.00元/天。(3)工期延误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a.重大设计变更;b.重大自然灾害、不可抗力;c.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停工;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4)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5)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并承担增加的费用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包含工期延误产生的业主方罚款及违约金。(6)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三、合同价款1、合同总额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预算价4998625.28元,大写:肆佰玖拾玖万捌仟陆佰贰拾伍元贰角捌分,暂定合同总价金额=预算价×(1-乙方投标下浮率%),计算暂定合同总价:元(大写:)。暂定合同价格(包含清单综合单价)仅作为施工期间中间计量结算及支付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2.乙方同意:最终以经审计审定后的审定金额的基础上下浮%作为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即乙方最终结算价=经审计审定的甲方最终实际结算价*(1-乙方下浮率%);3.询价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负责材料、设备询价并编制询价文件,最终以经审计审定后的审定金额的基础上下浮%作为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即乙方最终结算价=经审计审定的甲方最终实际结算价*(1-乙方下浮率%);4.签证单的计算:由中标人负责签证文件的编制,最终以经审计审定后的审定金额的基础上下浮%作为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即乙方最终结算价=经审计审定的甲方最终实际结算价*(1-乙方下浮率%);2、合同价格(1)合同价中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预埋件安装费、机械费,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水费、电费、油料费、生活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人员及设备保险费用、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以及为完成合同规定所有项目工作所采取的临时措施费(含乙方为满足自身施工需要临时修建便道)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还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气候季节、地质水文、市场价格变化、因施工特殊处置项目和承包人委派第三方地质预报等影响正常施工而降效增加的费用,施工环境、工程量增减、外部阻碍以及工序协调等各项风险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价。(2)本协议价格中,已充分考虑到现场条件变化、施工工艺改变、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变化及现场组织管理可能发生的各种成本变化因素,无论何种因素影响均不得调整本协议价格,也不因工程量或合同额增减而进行调整。(3)合同价所包含的工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若有部分工序非分包人完成时,承包人将扣除相应工序的总价。分包人为实施本工程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上述费用中,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额外支付任何费用。(4)如因施工需要调整施工工序和方法,乙方承诺予以执行,并不因此调整单价,增加费用。如因甲方需要,调用乙方机械和人员,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3、税费的承担本工程税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和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及合同总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其中,增值税按照一般计税法,征收率为9%,乙方办理结算后,必须向甲方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栏须填写项目名称及项目施工地点),提供发票中的甲方名称必须符合要求,收到发票后,甲方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挂账支付手续。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者涉嫌虚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重新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发票。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重新开具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的两倍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甲方可以在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将前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予以扣除。四、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2)甲方负责进场道路通畅,负责指导工程方面的各项技术指标的检测检验试验,相应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但只对资料本身负责,不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结论负责。(4)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5)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6)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其他应付款中扣除,若乙方没有可供扣除款项的,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将前述款项支付给甲方。(7)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9)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10)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现场资源进行合理调配。(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合法合规票据及资料原件,或将经甲方核对与原件无异的复印件交甲方留存备案。2、乙方权利与义务(1)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7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2)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按承诺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场,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保证开工后立即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如果延期投入乙方承诺:每延期一天按20000.00元计算,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3)乙方自行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和相关的技能培训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进场作业人员必须有作业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乙方若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4)乙方为满足自身施工要求而修建的施工便道和对甲方修建的施工便道进行的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含在单价中。(5)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业主对甲方的罚款以及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6)乙方应遵照甲方相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及规定,加强相应的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业主等上级领导的各类检查工作。(8)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及责任。(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10)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11)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1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其生活营地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并自费修复。(13)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或经修理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或应得、可能得到的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14)如分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7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否则承担管理部门检查为此进行罚款等一切损失。(15)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16)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17)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及工伤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为其施工设备办理财产险或车险。(18)乙方承担不按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甲方各项经济损失的所有费用。(19)乙方承诺在废渣运输过程中采取可靠的拦挡措施,防止从运输设备上洒落在运输道路上,否则按照监理及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清除,并承担因此而增加的一切费用(包括业主及监理对甲方的罚款)。若不清除,则甲方有权交由第三方进行清除,发生的费用在乙方最近一期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20)除强令违章作业或危险作业外,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2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22)乙方确认为本合同工程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电话:)。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现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在乙方现场负责人本合同履约期内不得兼任除本合同以外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0.00元;未经甲方同意更换分包负责人,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00.00元。(23)乙方的现场负责人须常驻工地,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负责人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乙方负责人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得低于25日。工地现场建立考勤制度,每少1天应向甲方缴纳20000.00元/天的违约金。(24)乙方已全面了解并承诺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2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一经查出再次分包和事实上转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就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与其违法乙方、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26)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7)乙方在甲方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必须具备垫付12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能力(不计息),期间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五、施工辅助设施1、施工供水在发包人电力接通之前,乙方自行解决,发包人电力接通后,发包人仅提供接入点,乙方负责完成从临水接入点往下至各个工作面的管路接入及养护工作(含材料),场地内临水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用水费用由乙方承担。2、施工供电甲方不提供临时电源接入点,现场临时施工电源由乙方自行解决,包括发电机、配电箱、以及所有电源箱、电源线、灯具、开关、插座、设备、机械均由乙方提供,乙方应配备专业电工进行现场用电维护,电工应满足持证上岗要求,施工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3、施工排水甲方不提供临时排水接入点,如施工现场需要进行施工降水、排水的,相关措施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4、施工供风甲方不负责施工供风,如施工现场需要进行施工供风的,相关措施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5、现场施工道路甲方不提供施工道路,如施工现场需要使用临时施工道路的,相关措施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6、施工住房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住房由乙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下浮报价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且其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7、冬雨季施工措施冬雨季施工增加的人工费、材料费及其他发生的所有冬雨季施工措施费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六、材料供应甲方不提供任何材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须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的标准及要求。施工人员须佩戴统一的安全帽、穿着统一的反光背心,安全帽及反光背心由乙方根据进场施工人员数量进行提供,且乙方提供安全用具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七、施工设备1、甲方不提供任何设备,所有设备均由乙方自行提供。2、乙方所投入设备的型号与数量,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对机械设备的要求,必须提供设备的相关证件等,并保证所有相关证照持续有效。如果乙方不能保证证件的持续有效,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乙方租赁或自购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安全性能和状态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性能或状态不符合要求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在鉴定后3日内清理出场,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合格机械设备手续复印件必须报甲方物资部备案,物资部进行登记核实。4、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移动相关设备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由甲方统一安排,零星使用甲方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计量方式及台时费标准,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6、乙方每月应将自有主要设备的完好、使用、维修等情况上报甲方设备物资部门,供甲方对施工资源与生产进度进行及时分析和掌握。7、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8、乙方进场的机械设备应自行办理相关设备险。9、乙方履约完成、退场(含履约完毕退场及中途退场)或乙方违约被清退时,乙方投入本工程的所有设备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由甲方收购该设备或要求甲方以任何形式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八、质量要求1、质量目标与要求本项目质量要求为合格,需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工序验收标准及四川省相关规定标准和甲方质量目标要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且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和业主的处罚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罚。2、质量检查与验收(1)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验收标准及四川省相关规定、甲方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质检人员的监督、管理。(2)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施工质量问题均属于乙方责任,乙方除需对问题部位进行返工或修理外,还应补偿甲方损失,如乙方拒绝,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并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相关费用。(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4)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应由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进行工程款结算和支付。(5)工程经甲方验收后,仍须业主、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视为正式验收。(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7)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8)隐蔽工程在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安全、质量部门会同监理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重新验收。无论甲方是否已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当甲方应建设单位或监理要求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合格后重新覆盖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9)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施工工作面之日起,乙方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相应工程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之日止。2)在乙方负责照管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相应工程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担保护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九、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签订《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书》,以确保施工安全。2、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将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记录以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督促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特别是要遵守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的施工安全规定。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配置齐全安全防护用品,对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和设施落实,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事故,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工程的安全。乙方应承担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非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5、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法令、政策、职业健康及环保条例,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施工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现场的管理及布置,开工前应做好防止污染和扬尘的环保设施,施工中制定专人负责监督,对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浆等废料进行集中处理,混凝土拌和场应有除尘设备,如发生各种环境污染,人身伤亡、生态破坏、机械设备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6、职业病防治:乙方应按照国家、省地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预防和检查,并承担因从事本工程而引发职业病人员的治疗和康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乙方必须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报甲方备案;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并应服从甲方安全工程师指挥安排。8、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指导,并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且乙方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9、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若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0、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配置和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与施工有关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参与施工,一经发现,处以违约金1000.00元/人.次,同一人两次以上被安全员处以违约金的,乙方必须将该工人清除出现场。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对因乙方延报、漏报或采取的措施不当而引起的损失扩大部分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2、乙方应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服从工地各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1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应保持自己生活区及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场时,要清理施工场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14、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保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15、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乙方必须按照所有相关安全文明标准化要求进行施工,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赔任何增加的标准化费用。十、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一)职业健康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乙方应为自己雇用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防尘面罩、雨衣、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标准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有关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二)环境保护1、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实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工业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不可回收的废物/可回收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统一处理。3、乙方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放射源实行有效存放,专人负责,有效控制。4、乙方对生产生活废水做到规划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生产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处理。5、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要求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发生施工设计规划以外的破坏环境保护性质的施工行为。6、乙方对工作生活场所大气污染环境因素(源)进行控制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7、乙方生产、施工场界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有最新标准的,应符合最新标准。8、乙方应加强节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设备和超产品能耗设计性能设备的使用。9、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10、乙方应遵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适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三)责任划分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十一、技术条款本工程技术条款以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十二、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乙方必须建立农民工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工人名册、工时和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等信息,相应数据需按要求录入所属用工实名制信息系统上传数据平台。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甲方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乙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相应款项的,将被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甲方供应商履约评价考核。1、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供经审核无误的农民工工资表(已签字盖章),乙方对其真实性负责。甲方在对乙方办理完结算后,应先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剩余结算款作为工程款支付至乙方基本户。不提交“员工工资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实的,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工程款。2、工资保证金乙方同意:除合同约定应扣除的费用外,由甲方在每期结算中按当期工程款的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发生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由甲方代为支付的情况时,甲方有权从民工工资保证金中代付,民工工资保证金不够支付的,从乙方应得款项中扣除并代为支付。十三、资源配置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并承诺为其投入的人员、设备负责。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人力资源投入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施工队伍必须是成建制的,具有与所承担施工任务相匹配的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及专业施工班组。乙方进场前,应将具体承担工程施工及管理的负责人、总工、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有关身份证明及资格证明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一致)等报甲方备案。乙方计划投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工班长如下(必填):《主要进场人员一览表》:序号岗位数量进场日期简要工作业绩备注2、机械设备资源投入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按照下表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在设备进场后3日内及退场前7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主要机械设备表:序号设备型号/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现在何处备注十四、施工协作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对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2、乙方按约定完成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管理制度。甲方制定下发的管理制度视为合同组成部分。十五、计量、结算与支付(一)工程计量与结算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甲方技术交底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并经建设单位、监理验收合格,甲方签认的合格工程量计算,其他任何人、任何形式的施工工作量的证明材料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2、每期结算25日前,由甲方工程部门组织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所完成的作业项目进行验工,并对符合计量支付要求的作业项目编制中间计量表。甲方物资部门、安全部门、质量部门同时提交当月的物资领用情况、安全生产奖罚、现场施工质量奖罚给合同部,以便在当期结算中扣除。3、对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含业主、监理的罚款等)。4、依据甲方总工最后签认的工程数量对乙方进行计量。因乙方原因导致监理及主管单位验收不合格,甲方不予计量,并追究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等导致甲方材料损失的责任。如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予签认和支付:(1)工程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甲方质检人员检查签认的(工程质量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需返工或待其它处理者);(2)乙方未按或超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施工的工程量及无甲方变更设计通知单、乙方自行变更设计而增加的劳务工程量,设计有误或多余,甲方指令不要求施工而乙方自行完成的工程;(3)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经确认的工程量;(4)由于乙方施工错误造成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而增加的工程量;(5)由于乙方施工错误或施工组织安排失误而增加的工程量。(二)工程款支付与保函1、工程款支付(1)预付款:本项目不设预付款;(2)进度款拨付(包含变更、签字):甲方应在过程计量办理完毕并收到乙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4天内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当期结算扣除各项应扣款后的应付款金额的80%;(3)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扣除各项应扣款后应付款金额的80%;(4)最终审计审定后付至扣除各项应扣款后应付款金额的97%;(若审计有工程量的审减,则甲方对乙方完成工程量相应调减);(5)剩余3%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量保证金扣留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余款。2、履约保函(1)合同签订/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银行/保险保函),保函保证金额为暂定合同价的/%。(2)除上述保函外,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且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中标合同额/%的现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于甲方指定账户。对乙方各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相应金额(含业主、监理罚款),不足部分在乙方应付款中扣完为止。在本合同履约结束且乙方办理完全部退场手续并无相关违约责任后14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返还全部或剩余履约保证金。甲方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3、当遇项目资金困难或业主未及时拨付甲方工程款时,乙方给予理解,并保持工程连续施工,甲方将顺延至业主拨付工程款后及时支付乙方劳务报酬,乙方自愿放弃向甲方主张利息及经济损失。十六、变更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2、在紧急(防洪、抢险、救灾等)情况下,乙方应立即执行甲方的变更指令。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七、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一)竣工验收1、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甲方在7日内组织验收。若由于业主、监理原因不能及时验收,乙方应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但甲方应该积极协调,尽快组织验收。2、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修复。乙方如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或修复时,由甲方组织人员返工或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否则,由甲方组织人员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注意成品保护工作,不以中间交工验收免除乙方成品保护责任。(二)完工结算1、完工结算前,乙方须递交证明不拖欠雇佣人员工资的文件、已完成与工程有关债务的清算文件、与项目部各部门手续清理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统计表、完工结算统计表等其他甲方认为应该递交的相关文件。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相关文件,审查无误后再进行完工结算,乙方递交的工程量统计表经乙方签字、甲方审核后生效,方可作为结算依据。3、经完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双方完成完工结算。十八、质保期本合同缺陷责任期(质保期)24个月,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十九、保险及损失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由甲方统一购买。2、不记名团体意外险(商业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3、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致残或意外死亡,甲方仅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损失,超出保险赔付的金额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充分考虑现场施工风险,为其雇佣的管理人员、劳务作业人员、机具等购买相应的补充保险。二十、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二)乙方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进度滞后,甲方将以书面通知乙方加大资源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并对乙方处以20000.00元/天的罚款;如乙方仍未采取有力措施,甲方将再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限期整改;如按照整改期限仍未采取有力措施,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出工作面,甲方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延迟交出工作面,乙方按20000.00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金,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2、乙方承诺签订合同后,按甲方要求完成合同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如仅部分履行且在甲方要求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仍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施工,且对乙方未履行部分处以该部分双倍合同额的罚款,自结算款中扣除,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3、为有效控制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提高质量改进意识,本工程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根据首件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综合总结评价,对施工质量存在的不足之处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后续施工,后续工程的质量不能低于首件工程标准。如首件工程得不到甲方认可,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损失。甲方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4、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并被业主或监理认定或具有充足证据的偷工减料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6、如发生乙方拖欠雇员工资,乙方同意甲方从其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雇员,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乙方应当另行支付,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00.00元/次。乙方拖欠或挪用农民工工资,造成甲方名誉受到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7、甲乙双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依法及依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一切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8、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50000.00元。9、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000.00元及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甲方根据乙方履行情况推断出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15天内仍未提供确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500000.00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10、因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包含无法通过验收)的,乙方应自行整改至合格,相关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给予50000.00~200000.00元/次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根据损失情况对乙方进行追偿。11、因乙方欠付第三方的材料款、租赁费等,导致第三方向甲方连带追偿,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00.00元,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在劳务分包结算款中扣除。12、如乙方煽动所使用的农民工闹事或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乙方未积极妥善处理所雇佣人员伤亡等原因导致聚众闹事时,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全部费用及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甲方应当向业主承担的全部违约及赔偿责任,乙方履约保证金和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每发生一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00.00元。(三)违约金总额限制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15%。二十一、争议解决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二十二、特别约定1、甲乙双方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各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取得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的相关权利义务。未取得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或委托代理人超出授权范围签署的文件资料,一律不得作为任何结算及认定事实的依据。2、因甲方企业文化建设需要,乙方人员、设备使用甲方标志时,不代表设备为甲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员与甲方有任何劳动关系。3、乙方应按甲方的质量、环境、健康要求和认证体系运行,执行甲方相关的体系文件和管理办法,并签订《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书》,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须按其规定执行。4、本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通知,后补充书面材料;并应送达约定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二十三、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四川万尼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合同附件1、法人授权书2、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书3、保廉合同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5、工程量清单(另附)附件1:授权委托书四川万尼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兹委托同志(身份证号码:)代理公司办理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围内全部事宜。代理权限: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环保、交工验收等全部事宜,经济资料、技术资料办理至建设单位归档等全部资料办理事宜,进度款文件编制、申请事宜,材料询价、认质认价、签证文件编制、办理事宜,受理甲方罚款、甲方反索赔事宜等本合同范围内全部事宜。授权期限:年月日(委托书签订时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清结之日。委托代理人对该工程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其法律后果由授权单位承担。委托代理人不得转让本委托权限。如委托代理人发生变更,则重新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单位(公章):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年月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书为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就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河东公园6-10区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E&OHS)责任达成以下共识特签订本责任书,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期限:与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相同。二、工程范围内分包的工程项目: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SCWNT-YXYJJYJXZX-2024-01)中所规定的合同内容。三、甲方对乙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E&OHS)责任的要求: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府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E&OHS)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坚持“科学管理、诚信守法、注重环保、安全健康、争创优质、持续改进”的方针,确保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正确处理环境与生产、职业健康安全与生产的关系。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运行正常、管理有效。3、强化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环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4、主动为员工办理工伤险和意外伤害保险。5、定期组织员工体检。6、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四、乙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E&OHS)控制指标:1、不发生群体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2、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投诉事件。五、安全生产目标(1)不发生生产性人身伤亡和重伤事故;(2)不发生生产性原因造成的交通、火灾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3)不发生生产性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和垮塌事故;(4)不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其它责任事故;(5)轻伤负伤频率低于3‰;(6)实现安全施工“事故零目标”,创省级一流安全及文明施工现场(根据具体要求修改)。六、甲方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七、乙方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八、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九、本责任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十、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甲方(公章):四川万尼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附件3:廉政合同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的承包方四川万尼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的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5.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和乙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6.本合同作为越西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7.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甲方(公章):四川万尼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附件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致:四川万尼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切实维护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1、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农民工。2、将公司自有资金以及本项目所有结算资金(包含应支付的进度款、工资等)作为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3、经我司签字盖章的工资表真实有效(包含但不限于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影像),不以虚列人员及工资等方式套取民工工资,不挪用本项目工程款;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发生的,贵部有权使用本公司所有应付资金进行处理,不足部分本公司愿意全额承担;同时,本公司愿意按照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约定,接受贵部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