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燃气灶熄火保护装置招标公告(资阳市中医医院2024)



(202431)食堂燃气灶熄火保护装置一批公开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我院拟对食堂燃气灶熄火保护装置以单位组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方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具体见第六条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食堂燃气灶熄火保护装置

一批

0.54万

二、报名、邮寄或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联系人电话:

(一)报名、邮寄或送达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5日到2024年04月29日。 截止日期为 2024年04月29日17: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报名、邮寄或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报名、邮寄或送达投标文件地点:资阳市中医医院(沱东新区,希望大道1号)业务用房505 采购科 杨老师

(三)联系人电话: 采购科:杨老师 028-26018671 (请工作时间咨询)

三、投标方需持以下资料

(以投标文件形式正本一份装文件袋密封盖章,邮寄或送达我院,无需单独报名):

(一)投标方资格要求

(需分项提供,如无响应,将做废标处理)

三、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人电话。(如为委托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给授权人相关许可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人电话)

(三)相关产品资料

(四)“第六条”相关要求及报价单

(最低报价(含税))

等响应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30日(暂定)(无需到场)

五、询价开标地点:资阳市中医医院业务用房502会议室

六、相关要求及报价单:点击网址

/uploadfile/2024/0424/20240424122253879.doc

下载。

食堂燃气灶熄火保护装置一批相关要求一、项目总体情况(一)项目名称:食堂燃气灶熄火保护装置一批(二)项目所属年度:2024年(三)项目所属分类:货物(四)预算金额(元):0.54万(五)项目概况:我院拟采购食堂燃气灶熄火保护装置一批(含安装)。二、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一)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二)预算采购方式:询价(三)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四)定价方式:固定总价(五)采购包划分:不分包采购(六)是否属于一签多年项目:否(七)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八)是否允许合同分包选项:否三、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 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 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1//五、合同管理安排(一)合同类型:买卖合同(二)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四)合同履约地点:资阳市中医医院(五)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1)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2)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3)合同支付约定:1.采购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合格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60日内支付合同100%的款项。2.如因成交供应商未按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采购方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六)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资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资财采〔2019〕3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七)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不低于1年。(八)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需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九)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十)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1.采购方违约责任(1)采购方应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采购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方应向成交供应商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3)采购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成交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90天的,成交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4)采购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成交供应商损失的,还应按成交供应商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成交供应商。2.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需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采购方,否则,视作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3)”项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方同时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3)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或逾期最终验收合格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采购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采购方偿付赔偿金。(4)成交供应商货物经采购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时和按质交货而违约,成交供应商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采购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成交供应商还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赔偿金给采购方。(5)成交供应商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成交供应商除应向采购方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6)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货物经采购方使用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整改,成交供应商三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7)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售后维保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采购方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且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保,由此发生的维保费用及货物质量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8)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9)成交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还应按采购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方。3.本条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保全费(含保全担保费)等守约方主张权利的费用。本协议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为: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期间为采购方支付货款之日至成交供应商退还货款之日。解决争议的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都要在灾害发生36小时内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在灾害发生后14天内向另一方出具权威部门的证明文件。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连续60天以上时,双方可以重新商定合同履行问题。3.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60日内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向采购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其他条款:无。六、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履约验收程序:(二)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三)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四)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包括招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五)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六)履约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方在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资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资财采〔2019〕39号)标准进行验收。(七)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七、采购需求(实质性条款)1.货物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数量1八眼煲仔灶熄保1套2六眼煲仔灶熄保1套3灶具熄火保护控制器4套2.相关要求序号相关要求是否响应若偏离请注明原因1熄火保护装置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并经过合格的检测和认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在意外断火的情况下,自动关闭天然气阀门,使其停止漏气,避免造成安全隐患。3本项目报价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4需满足医院食堂实际使用及相关规范要求,请投标方自行踏勘现场核实后填报报价单。5质保不得低于1年。三、其他说明(1)投标方中标后不得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8.报价单食堂燃气灶熄火保护装置一批报价单供应商(盖章)序号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质保(年)1八眼煲仔灶熄保1套2六眼煲仔灶熄保1套3灶具熄火保护控制器4套合计(元): 大写:备注:1.本项目报价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人工、税金、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采购方不在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满足医院食堂实际使用及相关规范要求,请投标方自行踏勘现场核实后填报报价单。3.若符合相关最低价出现多名,则由医院监督人员随机抽取成交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燃气灶熄火保护装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