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步道修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民委员会202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洋面新村至师公田步道修缮建设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为74963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洋面新村至师公田步道修缮建设工程(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4963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4月24日至2024年 04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地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datian/或登录限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08:3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4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05  月 06 日 08时 30 分。
7.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登录地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datia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明市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datia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民委员会
地址: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 
电话:15959817779       联系人: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3-3号2楼
电话: 0598-7308977   联系人:小黄、小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联系电话:0598-7302869  

招标文件正文.doc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2年版)招标项目名称: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洋面新村至师公田步道修缮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3504257202000067001招标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民委员会(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4年04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粗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6第2章投标须知9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0投标须知前附表11第2节投标须知19“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19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20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20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21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2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3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25简易评标法25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1节合同协议书30“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30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31“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31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32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3专用合同条款34第4节合同附件63“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63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64第1节工程量清单64第2节招标控制价65第3节投标报价(不适用)66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68第6章招标图纸69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70第2节招标图纸72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3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74(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74(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74(三)招标项目说明74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75(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75(二)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76(三)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77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78(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78(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78(三)文明施工要求78(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78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79(一)技术要求79(二)质量要求79(三)参考品牌80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82第6节其他要求83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84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7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88三、授权委托书(如有时)89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90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92六、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93七、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94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95十、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96十一、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97十二、其他资料(资格文件)98一、投标函101二、投标函附录102三、其他资料(商务文件)1031.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洋面新村至师公田步道修缮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为749638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洋面新村至师公田步道修缮建设工程(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49638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3.6.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地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datian/或登录限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5月06日08:30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4万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5月06日08时30分。7.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地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datia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明市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datian/)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民委员会地址: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电话:15959817779联系人:章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3-3号2楼电话:0598-7308977联系人:小黄、小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联系电话:0598-73028692.投标须知1.1.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民委员会 地址: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联系人: 章先生 电话:15959817779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3-3号2楼 联系人: 小黄、小严 电话: 0598-7308977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洋面新村至师公田步道修缮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3504257202000067001 标段名称: 无 标段编号: 无 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41.4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51.5工程建设规模投资规模749638元;61.6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济阳乡大儒村洋面新村至师公田步道修缮建设工程(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71.7/21.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联系电话: 0598-7302869 8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3、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具体详见“三明投标单位操作手册”。4、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92.1计划工期总工期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102.2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12.3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满足设计要求 智慧工地管理要求: / 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 / 其他要求: / 122.4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13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4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1.1.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1.1.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1.1.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1.1.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1.1.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5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2. 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 ;3. / 。1610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2 时 00分1711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 18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 / 1914.1/21.3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5月 06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2014.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通知方式为:招标人将通过该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发布。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方式为:投标人应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在三明市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mggzy.cn/smwz/datian/)发布的澄清、修改通知,以获得有关本项目招标的最新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 (不要求) 提交技术文件。22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个日历天。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 14000 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 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 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 号 )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903071001001000003006600000288②银行保函形式: 根据明建[2019]30号文的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同时执行闽建筑〔2020〕8号文。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 。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 按明建〔2019〕30号文规定执行(专业担保机构是指取得资信等级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同时执行闽建筑〔2020〕8号文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 。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按明建〔2019〕30号文规定执行,同时执行闽建筑〔2020〕8号文。 (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 。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根据明建【2019】30号文的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不适用)1.1.1.1.1.1.1.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1.1.1.1.1.1.2.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分;c. 。⑦其他形式: /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函 (采用) 电子保函形式。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⑤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418.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2.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2519.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 (不接受) 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6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 (要求) 提交;技术文件: (不要求) 提交;商务文件: (要求) 提交;其中, (不要求) 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2722.1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密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3.本项目为限额以下招标项目,投标人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具体详见“小规模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datian/首页通知通告;4.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822.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1.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限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直接登录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和参加开标直播,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过期;(3)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未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激活;(4)投标人未使用福建CA数字证书或使用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的CA数字证书;(5)投标人的福建CA数字证书人为损坏。2922.2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若因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0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3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3 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 / 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 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12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简易评标法) 3225.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限为30分钟。3325.3/26.1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个34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且(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 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5 %;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5 %。履约担保形式: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历天内以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如逾期每日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处罚中标人。履约担保期限: 与工期相同。履约担保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的无息退还。3530.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3633.4监管部门部门或机构名称:大田县济阳乡人民政府3734.2其他1、本工程项目中标人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或挂靠施工。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或挂靠施工,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及中止或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等证书上的名称如因变更而改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好变更手续。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依据大田县劳动局关于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规定进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交形式可以为:①现金形式: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汇达并解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及相关规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如经查询确认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7.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定标后两天内,按(闽价服〔2015〕118号)文规定向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工程交易服务费”8.本项目设计费、预算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1.2.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3.评标办法和标准1.1.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说明:“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从《通用本》中选择相对应的格式,并按格式要求在《专用本》中填入具体数据。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749638元,详见招标控制价。 22.2K值取定招标人确定本项目下降幅度为K值为6%3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本工程的发包价为704660元。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计算公式为:发包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1-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一)不可竞争项目包括:1、暂列金额(暂列金额为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为0元)、甲供材料费0元,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填写;43.1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随机抽取方式:a 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 (应考虑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超出摇球机的可摇数量范围的具体处理方法) ;c、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和开标现场随机抽球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 (应考虑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超出摇球机的可摇数量范围的具体处理方法) 5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 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 ,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专业以建造师证书上为准。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拟派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以所署单位为准或注册执业证书、施工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如有应提交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无需考核职称专业。3、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施工员:市政专业1人;质量员:市政专业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安全员:1人;劳务员(劳资专管员):1人;注:(1)投标人需根据要求填写《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并加盖公章附在资格文件中,作为资格文件组成部分,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67.2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一、投标人的代表号由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入围名单”由交易系统随机抽取。二、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评审合格的备选投标人对应的号码球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三、本项目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1.2.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1.1.评标程序1.1.1.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1.1.1.1.评标前准备工作;1.1.1.1.2.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1.1.1.1.3.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1.1.1.1.4.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1.1.1.1.5.提交评标报告。1.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先资格文件、后商务文件的顺序进行评审,资格文件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商务文件的评审。1.2.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1.2.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1.2.2.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1.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1.3.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3.1.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1)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2)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具体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从剩余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且剩余投标人不足10家的,剩余投标人全部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1.3.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3.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1.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1.4.1.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4.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签字;4.1.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1.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1.5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1.6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1.7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4.1.8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4.1.10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4.1.11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4.1.12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4.1.13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1.5.商务文件评审标准1.5.1.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5.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字和提交材料;5.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不一致;5.1.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1.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5.1.5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的条件;5.1.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6.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6.2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6.2.1按照本办法第6.1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6.2.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的数据为准。6.3按照本办法第6.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7.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7.1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7.2招标人在经评审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根据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规定的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1.8.提交评标报告1.8.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1.8.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8.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列明投标文件雷同情况。1.9.附则1.9.1.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1.9.2.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1.9.3.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4.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1.1.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1.2.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1.3.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施工的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合同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1.1.3.10临时占地包括:本合同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等,若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招标文件;(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或控制价;(10)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并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1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如不够由承包人自行彩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及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各项资源需要的相关材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在开工之前报送给监理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陆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采用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6.4条款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6.4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文件后3天内审批完毕。监理人及发包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待定;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无。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范围以内为场内交通;范围以外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实际工程量以上级补助资金为准,中标施工方需无条件服从建设单位的工程量增减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存在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的;(3)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4)督促并控制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完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准确的完工图纸,并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以及建筑施工等材料“三证”;机电设备“三证”和说明书等所有资料。上述文件的原始资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并按规范装订成册(具体参照“建建[2000]142号”文规定)。上述完工资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28天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需要提交的完工资料套数:完工图一式陆份,其余资料一式陆套(其中一套为原始材料)。承包人提交的完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完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提交的完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如招标阶段未要求的,则在签订具体施工合同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另行配备)及时到岗到位,并接受发包人的指纹考勤。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工作联系均由上述人员来完成,承包人的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联系将被拒绝。其他技术管理骨干应按工程施工需要及时到位。承包人如特殊的客观原因(如当事人重病等)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其申报接替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并必须经发包人书面批准。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不得更换投标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副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批准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变更应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进行网上变更。②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每月的25日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和费用。承包人还应按发包人要求承担施工现场保安费用。④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⑤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完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己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⑥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保护,发包人承担费用。⑦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及时清理并外运施工场地垃圾并承担垃圾清理和外运费用。⑧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a.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到位,若承包人不履行承诺,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b.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c.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或工料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d.承包人负责完成的管线等预埋部件应确保完好、位置准确、管线畅通并能给后续的施工带来便利,否则视为预埋部件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整改,直至满足工程施工和使用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e.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质量安全监督的申报,施工许可证的办理,费用由发包人负责。要求承包人在发包人的资料齐全后30日历天内完成质量安全监督的申报及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办理的,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与中标方所承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一致);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负责人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全面负责履行合同。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监理人限期承包人在收到提交要求后3日内补交;3日内不能补交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如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行为,发包人向相关主管部门登记不良记录,同时有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每人每天次2000元标准,缺岗致使连续两周违约金达到20000元的或一周内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或不予退还其履约担保。项目负责人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负责人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擅自更换投标时承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则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十万元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及招投标文件的约定。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下达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如新任项目负责人未向发包人报到并上班,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3000元/天计算。备注:以上有关项目负责人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若以现金形式提交时)中支取,若履约担保金以现金形式提交,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违约情况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3日内将履约担保金补足至合同约定数额。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发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3.3.5款的约定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发包人在下达撤换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如新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向发包人报到并上班,承包方应向发包人支付为迟延履行违约金,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算。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投标时承诺派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全额赔偿。如承包人要求更换投标时承诺派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提出更换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其申报接替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同时承包人应按照下列约定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5万元人民币;——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5万元人民币——更换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数量超过投标时承诺的总人数一半及以上的,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要追加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的投标文件所列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保证全部到岗位,确保在工地正常工作。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在每天上午九时前到监理工程师现场办公室签到(每月到位率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4小时)。如有脱岗行为,使工程有质量安全隐患,发包人向相关主管部门登记不良记录,同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项目负责人缺岗应按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3.2.1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其他人员缺岗按每人每天次1000元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备注:以上有关承包人人员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若以现金形式提交时)中支取,若履约担保金以现金形式提交,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违约情况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3日内将履约担保金补足至合同约定数额。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承包人应经过发包人同意分包的专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1)除本项第(2)约定的情况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1)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历天内以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如逾期每日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处罚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验收合格、并提交完工验收报告、归档需要的所有施工过程材料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退还(无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监理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通用条款4.4有关规定执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按通用条款4.4有关规定执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5)/。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现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待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天,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若以现金形式提交时)中支取。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其他专业施工,造成其他专业工期延误,所引起的其他专业工期延误违约金或损失,一并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完工违约金的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但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7.5.3双方约定本工程属下列情况者,工期不予顺延:(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的施工工期、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或没有按投标时报送样品进行采购供货或不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进行配置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的停工日期的;(2)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因施工组织方案不可行导致发包人未能按时审批影响开工的;(3)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的;(4)承包人自身原因待工待料的;(5)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的;(6)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在本工程施工的其他承包单位工期延误,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同不可抗力的范围,按专用条款第17.1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同不可抗力的范围,按专用条款第17.1款执行。7.9提前完工的奖励7.9.2提前完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通用合同相应条款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及工程量清单存在新增、缺项或漏项的情况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报告的编制说明和编制依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的规定执行。10.4.1.2(1)现行计价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分包工程、服务的明细详见附件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2)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6%-10%之间约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该费用为招标人为招标项目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费用,与承包人无关,为发包人所有,该费用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支配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①根据闽建筑〔2018〕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表所列的材料价格市场变动未超出约定幅度(涨跌幅度±5%)的部分【详招标文件第五章第4节附表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最终以财审审核后的控制价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表为准)】,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不予调整;超出约定幅度的部分,超出部分按实际调整。主要材料差价计算以控制价中该材料采用的控制单价与施工期该品牌材料信息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三明市大田县主要材料信息价,若为区间价的取平均值)的差额为依据。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调整的计算公式为:工程施工期间为月完成工程中所使用的该材料信息价与控制价中该材料控制单价进行比较,得出价格变化率QQ=(施工当月信息价-控制价中该材料的单价)/控制价中该材料的单价×100%当Q>+5%时:单价调整值T(增)=投标报价×(Q-5%)发包人补给承包人的工程款金额=T(增)×当月使用量当Q发包人扣减承包人的工程款金额=T(减)×当月使用量②除以上约定的主要材料价格按照约定办法进行调整外,工程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化、技术和政策性调整带来的风险均包括在工程投标报价中,不论市场价格如何波动,投标单价包干均不作调整(专用条款21.28条约定除外)。材料差价:按月计算,并且从工程进度款中支付或扣回。2、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办法:本招标项目结算时工程数量根据设计图纸、变更签证、现场签证按实计算,单价按中标单价以及约定的调整方式计算。3、人工费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函[2013]92号文)和《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工程模板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156号)的人工单价调整,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4、其他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按以下方法:(1)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等相关事宜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的规定执行,具体约定如下:①因设计变更项目发生的工程量以及工程价款变更,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签证;非设计变更原因发生的工程量以及工程价款变更,应当按规定办理现场签证。上述签证作为工程价款变更的确认文件。②办理变更签证、现场签证时,应填写规定格式的签证单(详见闽财建[2007]157号文件附件),签证单应当明确签证项目的工程数量和金额(或计算方法)。签证单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三方现场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加盖公章)后,作为完工结算的依据。(3)变更签证、现场签证、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导致的价款变更,变更估价原则如下:①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其增减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招标降幅系数K)。②工程量清单外项目按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的方法得出的综合单价乘上(1-招标降幅系数K)作为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按上述第②条规定需要重新提出综合单价的,其单价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计价办法,有关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进行计算,材料价格按同期信息价或经市场询价后确定,取费标准按中标文件中的相应标准计算。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合同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款规定的原则执行。12.1.2总价合同。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12.1.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及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①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②结算办理完毕及资料全部归档后支付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97%,③剩余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的28天内清算。每次付款前承包方应提供等额税务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6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按现行标准内容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完工验收13.2.2完工验收程序关于完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完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按10000元人民币计算,由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13.6完工退场13.6.1完工退场承包人完成完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完工后10日内完成完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返还承包人。14.完工结算14.1完工结算承包人提交完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完工结算申请单。完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2完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完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发包人完成完工付款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关于完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8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进度及要求确定。(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款项需待上级主管部门付款资金审批拨款后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完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过程结算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完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本工程保修期限按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4个月。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①、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其保修费用及因承包人保修延误造成发包人其他损失的,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②、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电气漏电、电线短路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4小时内,应无条件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其保修费用及因承包人保修延误造成发包人其他损失的,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③、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应相应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和经监理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②除发包人同意外,本工程严禁分包、转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发包人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发包人有权采取勒令停工、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每次。经发包人同意的部分工程可以分包,但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负责分包商管理,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承包人在分包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协助发包人保证合同的履行。③对于承包人承诺的配备投入或必须配备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未能及时到场的,每缺少一项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且进场施工机械应满足工程要求。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设备未能满足施工质量、进度要求的,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为其租赁所缺设备的费用。④承包人违约的其他约定:承包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a、承包人假借他人公司名义承接本工程,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将本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b、承包人延期开工达7日(发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c、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全面停工达三日;d、承包人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或承包人违背本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时;e、承包人未能有规律和连续施工,不听从发包人的指令或拒绝改正;f、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g、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人或违法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不能将工程的任何部分予以分解);h、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出现工人到工地追讨工资现象的或到有关部门投诉拖欠工资的;i、承包人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将不合格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及施工机械运离施工现场的;或出现承包人拒绝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j、承包人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质量不合格部位及安全不合格部位进行整改到位的;k、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上;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承包人擅自隐蔽;l、承包方的人员殴打监理方与发包方人员;m、材料供应:承包人应保证各种建筑材料(含测试、检验程序占用的时间)按工程进展需要充分、及时到场。任何市场供求情况变化不能成为材料供应中断的理由。n、场地交通:由发包人提供施工主干道之后,到各个施工点的施工道路由承包方保证畅通,其费用在承包方的措施费中包干,除非不可抗力造成场地淹水达到黄海标高8.0的情况外。o、施工组织计划中的进度控制应达到省、市的先进水平。周计划按班次编排,应在计划中承诺劳动力的数量与组成。⑤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污染、噪音等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行为不当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所有责任及违约金由总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如承包人未进行保护或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同时发包人可对承包人每项处以2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⑥各施工队伍间若出现打架现象,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对承包人处以2000-20000元违约金,扣款金额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⑦进场全体职工必须遵章守纪,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所有管理人员、班组长、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若发现无证上岗,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按每人次处2000元违约金。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进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佩带安全帽。发包人或监理检查,每发现一人没有戴安全帽,发包人从工程款扣除违约金100元。⑧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每发现一次发包人从工程款扣除违约金2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发包人要求清理出工地。⑨承包人现场所使用的货梯、塔吊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在主体结构达到地上6层前须完成人货梯安装。货梯、塔吊的箱体、架体进场后应重新油漆,在使用前应通过有关部门的检验、检测,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应加强维护。如采用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设备,发包人有权处以每台每天5000元违约金,并限期整改。若承包人限期拒不整改,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责令承包人限期退场并解除施工合同,其相关损失由承包人负责。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1)本合同中的违约金,承包人承诺,发包人在本条所约定的区间内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不再需要得到承包人的专门签认即可发生法律效力。(2)本合同内的项目工程,承包人违法分包或转包,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承包人承担合同签约总价2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负责全额赔偿。(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在不免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承包人应承担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5000元/天。(4)承包人合同承诺的到场设备数量、规格及性能不符合施工需要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视情况对承包人处罚以合同签约总价10%的违约金。(5)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承包人承担合同签约总价20%的违约金。(6)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或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费用或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或到期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承诺全额赔偿,发包人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如承包人在发包人或发包人关联公司有在建项目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在发包人关联公司在建项目中扣除不足部分。在任何情况下,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承包人承诺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7)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外,承包人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一项义务的,发包人均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发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发包人将采取书面方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收到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未书面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承包人收到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之日解除或终止。发包人依约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承包人应当在15日内清场,延迟一天每日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由发包人违约或第三方原因导致承包人需向发包人索赔的,承包人需在每次索赔事件发生后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附具体的索赔的原始的、当时的记录及相关证据。承包人未能按照本条规定的索赔程序及要求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的,即丧失就相关费用向发包人索赔的权利。(9)因承包方违约,发包方为主张权利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发包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承包人违约导致合同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当赔偿发包人所有损失。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发包人有权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有关规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18.3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18.7有关规定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待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待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待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待定。其他事项的约定:待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待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建设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5.工程量清单及计价1.1.工程量清单一、说明1、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以及我省现行有关计价规定等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3、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完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的“总说明”。5、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二、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另册提供。1.2.招标控制价一、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二、除简易评标法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招标控制价等招标文件中影响投标人报价的内容提出异议的,除招标文件和合同另有规定外,纳入风险承包范围,中标后不再调整;招标人未对投标人(含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提供实质性回复或修正的,在中标后发现确属错误的,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中标后据实予以调整。三、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偏差错误的修正按照第四章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0%时按实调整,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四、招标控制价需满足下列编制要求:1.招标控制价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行有关计价规定等编制。2.招标控制价格式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编制,其电子文件格式必须同时符合现行《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规定。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另行提供(不提供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包括编制说明和表格。1.3.投标报价(不适用)一、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2)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3)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其他的相关资料。二、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保持一致。三、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各项费用中。四、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完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五、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合计金额一致。六、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七、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1.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应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6.招标图纸1.1.招标图纸目录招标图纸目录(格式)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1.2.招标图纸“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应对照“招标图纸目录”仔细检查核对。7.技术标准和要求1.1.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1.1.1.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1.1.2.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1.1.3.招标项目说明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1.2.工程建设技术标准1.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1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18.《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1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32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142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2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23.《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0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27.《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28.《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2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3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3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3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33.《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3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3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3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37.《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38.《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T13-119-201039.《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40.《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4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4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43.《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903-201344.《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1.1.2.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除了上述约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1.1.3.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1.3.施工现场管理要求1.1.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①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絮,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破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当责任。(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音控制到最低程度。(三)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施工单位有责任、有义务负责道路因施工通行而产生的垃圾清理及破坏道路的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1.4.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1.1.1.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并满足工程实际需要1.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并满足工程实际需要1.1.3.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参考品牌备 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品牌1品牌2品牌3备 注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1)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市场采购价与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价格(简称招标人价格)差异大,将给承包人或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如:市场采购价高于招标人价格的,或者市场采购价低于招标人价格30%的;(2)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商之间存在协商抬价的;(3)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无法满足本项目工期的要求。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3.承包人所用的未推荐参考品牌的其他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4.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优先选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和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5.本表未对本工程使用门窗品牌做出要求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选择标准化门窗(即在工厂内生产制作,对型材、玻璃、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进行优化设计并定型的成品门窗),不得自行委托现场加工。1.5.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6.其他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2.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处应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姓名章。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交的证明材料通过拍照、截图获得,其原件彩色图片视为原件彩色扫描件。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有效时间要求内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要求提交的社保证明月份时间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用于资格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_______年月日目录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如有时)4.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5.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6.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7.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8.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9.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10.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11.其他资料(资格文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 号其中技工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0项除外)。其中,投标人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的,应当如实填写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对是否会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作出判断。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4.未如实填写“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0项除外)”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如有时)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在岗员工(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撤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1.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2.联合体投标的,若委托代理人由非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则本委托书应额外加盖派出委托代理人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3.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称职称证书编号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建造师注册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若有)手机号码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3、项目负责人须附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放置处)注:1、本页上传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即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打印并由项目负责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未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2、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否则该注册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没有标注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注册专业有效期内,否则该注册证书无效。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人承诺:一、中标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本人亲自签字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注: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实体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六、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称职 务性别技术职称情况(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最高学历手机号码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七、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格式)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岗位名称姓名执业注册证书类型及等级注册编号注册专业1项目负责人2项目副经理(如有)二岗位名称姓名职称类型职称编号职称专业3项目技术负责人三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证书类型岗位证书编号4施工员5质量员6材料员7机械员8安全员9劳务员…………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联合体投标的,派出人员的相关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八、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你方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的以下处理: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2、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万元违约金。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九、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地址: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电话:传真: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联系人及职务:基本账户开户名称:基本账户账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如实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十、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十一、其他资料(资格文件)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现郑重承诺:我司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于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我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用于商务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_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其他资料(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中标,我方承诺:(1)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6)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7)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5.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0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 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 注1缺陷责任期15.2自实际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2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29.1中标合同价的 5 %3分包3.5不允许4逾期完工违约金7.5.2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天 。5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7.5.2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款的10% 。6预付款额度12.2.1预付款额度: / %7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5.3.1 3 %的工程款…………………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三、其他资料(商务文件)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步道修缮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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