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绍兴市越城区城发园区管理有限公司2024)



 浙东运河文化园文创区和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东运河文化园文创区和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名称)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404-330602-04-01-80917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越城区城发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越城区城发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浙东运河文化园,地块位于柯桥区、越城区交界处,东浦黄酒小镇西南侧,浙东运河北侧;东至绍齐公路(大越路),南临浙东运河,西至四江口,北至凤林西路。
2.2 建设规模:浙东运河文化园文创区和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约24712万元,包括对文创区(除水族馆外的其余文创1~7#楼)和文旅区(社区文化中心、垂钓中心、文旅用房)以及相应区域的室外工程等的改造提升,根据“把运河文化统筹保护、利用、传承好”的指示精神,将园区改造建设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打造绿色低碳的新时代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地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9776平方米。工程费用估算为20190万元。
招标控制价:1935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198万元,工程设计费1272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123万元,工程招标代理费25万元,工程监理费317万元。
2.3 招标范围: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咨询和项目专项咨询两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管理咨询
1: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周期贯穿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团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和义务,对发包人负责,组建项目管理团队,采用数字化应用技术管理,代表甲方行使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权,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合同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现场及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及绿色施工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风险管理、移交管理、配合报批报建报验配合招标采购等。
(二) 专项咨询
1:工程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本项目计划投资中所有工程设计内容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具备实施施工招标的条件;包括:①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完成合格的设计产品,主要包括室内装修改造设计、智能化改造设计、室外改造设计三部分,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包括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结构设计、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设计、通风与空调设计、建筑电气设计、智能建筑设计、建筑节能设计、电梯设计、室外设施附属设计、建筑及室外环境设计、用地内公共事业设计;根据项目需要的其他专项设计;②工程设计团队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完成合格的设计产品,并在策划、报批、设计、施工、验收、开办直至交钥匙完成阶段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设计咨询服务。
2:工程造价咨询。包括:投资估算、编制合约规划、编制工程概算、审核工程预算、编制招标预算价、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配合相关BIM及数字化应用。
3:招标代理。涉及本工程今后相关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以及第三方检测等。主要工作包括制定招标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评标全过程工作、协助业主选定中标单位及合同谈判等一切工程项目相关的招标代理工作。
4: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二年)阶段的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督、与合同有关各方的组织协调工作等一切项目相关监理内容。
2.4工程类别: 工程全过程咨询 。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3.1.1、3.1.2、3.1.3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该项业绩服务内容中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四项服务内容的其中三项。需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关键信息页)作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业绩不得分。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则该业绩不得分。
注:公共建筑定义: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2.0.3定义公共建筑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
3.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建筑设计专业)职称。
②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④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无在监工程,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⑤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建)(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
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工程设计负责人,其余均需独立配备,不可兼任。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在监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监理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监理单位需满足要求)。
(3)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设计单位需满足要求)。
(4)投标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其他条件:/。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四家;
(2)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格业绩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均可提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书内明确,多方共同承担设计或监理工作的,则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招标公告3.1.1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设计或监理资质。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4 月 25 日8:30时至2024年 4 月 30 日17:30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4年5月12日17:00时前缴纳(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5.2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
[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子账号:201000332252384000132]
[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子账号:6228400377663616562]
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6.3中标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16  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楼指定开标室(延安东路660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越城区城发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剡溪路488号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       
联系人:       王工                             联 系 人:    廖工、金工               
电  话:   0575-88613909                        电    话: 17805850325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越城区城发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绍兴市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4 月  24 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发布稿-浙东运河文化园文创区和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doc

招标公告.pdf

浙东运河文化园文创区和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绍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浙东运河文化园文创区和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城发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人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剡溪路488号邮政编码:312000联系电话:0575-88613909传真:/联系人:王工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邮政编码:312000电话:17805850325传真:/联系人:廖工、金工签发日期:年月日备案单位意见:(备案章)经办人:(签字或盖章)备案日期:年月日第一章招标公告浙东运河文化园文创区和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浙东运河文化园文创区和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404-330602-04-01-80917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发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发园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浙东运河文化园,地块位于柯桥区、越城区交界处,东浦黄酒小镇西南侧,浙东运河北侧;东至绍齐公路(大越路),南临浙东运河,西至四江口,北至凤林西路。2.2建设规模:浙东运河文化园文创区和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约24712万元,包括对文创区(除水族馆外的其余文创1~7#楼)和文旅区(社区文化中心、垂钓中心、文旅用房)以及相应区域的室外工程等的改造提升,根据“把运河文化统筹保护、利用、传承好”的指示精神,将园区改造建设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打造绿色低碳的新时代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地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9776平方米。工程费用估算为20190万元。招标控制价:1935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198万元,工程设计费1272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123万元,工程招标代理费25万元,工程监理费317万元。2.3招标范围: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咨询和项目专项咨询两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一)项目管理咨询1: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周期贯穿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团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和义务,对发包人负责,组建项目管理团队,采用数字化应用技术管理,代表甲方行使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权,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合同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现场及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及绿色施工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风险管理、移交管理、配合报批报建报验配合招标采购等。(二)专项咨询1:工程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本项目计划投资中所有工程设计内容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具备实施施工招标的条件;包括:①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完成合格的设计产品,主要包括室内装修改造设计、智能化改造设计、室外改造设计三部分,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包括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结构设计、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设计、通风与空调设计、建筑电气设计、智能建筑设计、建筑节能设计、电梯设计、室外设施附属设计、建筑及室外环境设计、用地内公共事业设计;根据项目需要的其他专项设计;②工程设计团队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完成合格的设计产品,并在策划、报批、设计、施工、验收、开办直至交钥匙完成阶段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设计咨询服务。2:工程造价咨询。包括:投资估算、编制合约规划、编制工程概算、审核工程预算、编制招标预算价、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配合相关BIM及数字化应用。3:招标代理。涉及本工程今后相关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以及第三方检测等。主要工作包括制定招标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评标全过程工作、协助业主选定中标单位及合同谈判等一切工程项目相关的招标代理工作。4: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二年)阶段的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督、与合同有关各方的组织协调工作等一切项目相关监理内容。2.4工程类别:工程全过程咨询。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2.6质量要求:合格。2.7标段划分:/。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3.1.1、3.1.2、3.1.3条件: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该项业绩服务内容中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四项服务内容的其中三项。需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关键信息页)作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业绩不得分。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则该业绩不得分。注:公共建筑定义: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2.0.3定义公共建筑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3.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建筑设计专业)职称。②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③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④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无在监工程,投标人提供承诺书)。⑤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建)(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工程设计负责人,其余均需独立配备,不可兼任。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在监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监理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3.3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监理单位需满足要求)。(3)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设计单位需满足要求)。(4)投标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5)其他条件:/。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四家;(2)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格业绩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均可提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协议书内明确,多方共同承担设计或监理工作的,则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招标公告3.1.1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设计或监理资质。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4.招标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月日8:30时至2024年月日17:30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4年月日17:00时前缴纳(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5.2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子账号:201000332252384000132][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子账号:622840037766361656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6.其他有关内容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6.3中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办法、定标办法。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月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楼室(延安东路660号)。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9.联系方式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城发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剡溪路488号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联系人:王工联系人:廖工、金工电话:0575-88613909电话:17805850325招标人(盖章):绍兴市越城区城发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盖章):绍兴市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月日招标管理机构意见: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意见:年月日年月日备注:1、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的,尚需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承接情况表。2、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投标管理机构、中心各一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浙东运河文化园文创区和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2建设地点越本项目选址位于浙东运河文化园,地块位于柯桥区、越城区交界处,东浦黄酒小镇西南侧,浙东运河北侧;东至绍齐公路(大越路),南临浙东运河,西至四江口,北至凤林西路。3建设规模浙东运河文化园文创区和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约24712万元,包括对文创区(除水族馆外的其余文创1~7#楼)和文旅区(社区文化中心、垂钓中心、文旅用房)以及相应区域的室外工程等的改造提升,根据“把运河文化统筹保护、利用、传承好”的指示精神,将园区改造建设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打造绿色低碳的新时代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地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9776平方米。工程费用估算为20190万元。4建设资金来源自筹100%5质量标准合格6招标范围 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咨询和项目专项咨询两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一)项目管理咨询1: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周期贯穿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团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和义务,对发包人负责,组建项目管理团队,采用数字化应用技术管理,代表甲方行使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权,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合同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现场及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及绿色施工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风险管理、移交管理、配合报批报建报验配合招标采购等。(二) 专项咨询1:工程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本项目计划投资中所有工程设计内容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具备实施施工招标的条件;包括:①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完成合格的设计产品,主要包括室内装修改造设计、智能化改造设计、室外改造设计三部分,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包括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结构设计、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设计、通风与空调设计、建筑电气设计、智能建筑设计、建筑节能设计、电梯设计、室外设施附属设计、建筑及室外环境设计、用地内公共事业设计;根据项目需要的其他专项设计;②工程设计团队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完成合格的设计产品,并在策划、报批、设计、施工、验收、开办直至交钥匙完成阶段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设计咨询服务。2:工程造价咨询。包括:投资估算、编制合约规划、编制工程概算、审核工程预算、编制招标预算价、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配合相关BIM及数字化应用。3:招标代理。涉及本工程今后相关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以及第三方检测等。主要工作包括制定招标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评标全过程工作、协助业主选定中标单位及合同谈判等一切工程项目相关的招标代理工作。4: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二年)阶段的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督、与合同有关各方的组织协调工作等一切项目相关监理内容。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8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1、1.2、1.3条件: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1.2业绩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该项业绩服务内容中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四项服务内容的其中三项。需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关键信息页)作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业绩不得分。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注:公共建筑定义: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2.0.3定义公共建筑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建筑设计专业)职称。②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③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④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无在监工程,投标人提供承诺书)。⑤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建)(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工程设计负责人,其余均需独立配备,不可兼任。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在监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监理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企业需要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监理单位需满足要求)。(3)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设计单位需满足要求)。(4)投标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5)其他条件:/。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四家;(2)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格业绩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均可提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协议书内明确,多方共同承担设计或监理工作的,则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招标公告3.1.1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设计或监理资质。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0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11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 年 月 日1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90日历天1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 万元14投标文件份数1.资格审查资料:1份正本,6份副本2.技术标:1份正本,6份副本3.商务标:1份正本,6份副本15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楼 室(延安东路660号)时间: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17开标时间及地点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楼 室(延安东路660号)开始时间:2024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18投标文件开标顺序(1)开启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宣布资格审查结果;(2)开启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3)技术标评审后宣布技术标得分,开启商务标,在商务标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两次浮动率值,评审商务标后宣布结果及最终得分;(4)开标结束。1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20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21进入评标入围投标单位数量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22定标方式本项目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方式评标。1、评标办法:1.1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7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8-9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四名为中标候选人,若当有效投标人数量10家及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五名为中标候选人。如总得分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当场抽签确定。若入围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质疑,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在原中标候选人除外的投标人中,由评标委员会评定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推荐数量的要求,递补进入定标入围。1.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时不得标明排序,应对投标文件存在的明显优点或缺点予以记录。1.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定标方式:2.1定标原则:兼顾择优和竞价。招标人应综合考虑信用、履约、报价等因素,择优选择中标人2.2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由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2.3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质询。2.4定标核查: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信用信息、受贿行贿情况、履约能力等内容。2.5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7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再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回避原则: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标委员会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一)是中标候选人的工作人员;(二)是中标候选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三)是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四)是中标候选人聘用的顾问;(五)与中标候选人存在直接经济利益关系;(六)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参加评审前3年内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评审前3年内担任中标候选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评审前3年内是中标候选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中标候选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2.6定标委员会应当根据定标要素综合考量,选定报价合理、综合实力强、信誉较好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定标要素: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质询或考察报告(如有),定标委员会根据价格因素、企业匹配性、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2.7定标会议原则上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在在指定地点召开,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定标会议开始时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等。2.8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提问在定标会议现场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好书面记录,交由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作出答复,答复双方在书面记录上签字。提问和答复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的实质性内容。2.9定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投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2.10定标委员会应根据直接票决法,按竞价和择优、优中选低、低中选优的原则,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投票确定最终优胜方案,择优选定中标人。2.11定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由全体成员签字。招标人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中标结果情况,公告时间不少于3日。公告的中标人因放弃中标或者拒不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重新确定中标人。2.12定标后因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因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招标人将重新定标。23开标会议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采用现场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开标当日9:00至9:30递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递交标书后即交即走。24其他约定除特别说明之外,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盖章处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处可只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25中标公示在定标前,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如无行贿犯罪记录,则对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及其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26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保险公司保险等的形式。27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一、总则1.1项目概况浙东运河文化园文创区和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约24712万元,包括对文创区(除水族馆外的其余文创1~7#楼)和文旅区(社区文化中心、垂钓中心、文旅用房)以及相应区域的室外工程等的改造提升,根据“把运河文化统筹保护、利用、传承好”的指示精神,将园区改造建设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打造绿色低碳的新时代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地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9776平方米。工程费用估算为20190万元。1.2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建设要求1.3.1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1.4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资格:详见前附表第8项要求。1.4.2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资质等级要求:详见前附表第8项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1.4.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相互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4.3.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具有同一单位负责人的;1.4.3.4被责令停业的;1.4.3.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3.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资金来源自筹100%。1.6投标费用投标文件编制、现场踏勘等有关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负。1.7投标有效期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2投标保证金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1.8.3出具银行电汇的银行应当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包括受其委托的下属分支机构)。1.8.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8.4.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提交至指定账户。1.8.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1.8.5.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1.8.5.2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或本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1.8.5.3其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招标工程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1.8.6若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8.6.1投标人未经招标人的同意而放弃投标的;1.8.6.2投标人在规定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已生效的投标文件;1.8.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履约担保或与招标人签署本项目合同;1.8.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弄虚作假等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鉴于投标人的行为已影响中标结果,因此,若发生时除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原中标无效,投标人并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9招标预备会不组织。1.10踏勘现场1.10.1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应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另行组织。1.10.2投标人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自理。1.10.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任何判断和决策负责。1.10.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二、招标文件组成内容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5)技术资料及规范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附件);(7)招标(代理)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招标文件和其他正式有效文件。2.2投标要求2.2.1本项目招标文件是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2.2.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日期一定时间前,招标(代理)单位可能会以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产生,请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2.3.2当发出招标补充文件的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过短时,招标人将适当延迟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补充文件的内容进行理解。具体时间在招标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2.4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递交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以书面形式解释、澄清。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3.1.2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封面(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有,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8)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9)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表(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1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表(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监理单位需满足要求)、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设计单位需满足要求);(13)提供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复印件(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上述人员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14)其他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监理负责人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自拟)。不能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任何一项或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人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1.3技术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封面(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总体方案;(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及进场时间一览表(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人工程业绩表(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人获奖工程业绩表(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项目总负责人工程业绩表(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其余技术标内容需投标人提供的(格式自拟)。建议投标文件技术标控制页数在600页以内。3.1.4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说明。3.1.5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附有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文件若有格式上改变,但不得改变其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3.2.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格是指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的各项等工作内容的报酬。3.2.2投标报价书写规范说明:①投标文件中报价(包括浮动率,下同)填写要求为大写的,应用中文(中文大、小写均可)书写,数值表述清晰即可,但不得出现除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或者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填写要求为小写的或者不作要求的,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和数学符号(如“.”、“%”等)书写,不得出现中文或其他文字。不满足以上书写规范要求或者未填写的,相应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②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有多处报价的,出现报价不一致时,按以下办法处理:(1)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大写或者小写书写不规范的,或未填写的按第“①”条处理);(2)有二个及以上大写报价且数值大小有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3)无大写报价的,但有二个以上小写报价且数值大小有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3.2.3本项目采用浮动率报价。本项目工程咨询服务费由项目管理费、工程设计费、监理费、造价咨询费、招标代理费等五部分组成。本项目采用浮动率形式报价,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1)项目管理费:项目建设管理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中项目建设管理费的取费标准*70%计算,项目建设管理费收费为:以最终审计本项目的竣工结算工程费用*70%*文件规定基数。项目管理费=(1000*2.3%+4000*1.7%+5000*1.4%+(20190-10000)*1.2%)*70%=283*70%=198万元;2.工程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暂按项目建议书上的工程费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结算时按审核后的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室内装修改造设计费、智能化工程改造设计费分专业单独计取,各专业设计的附加调整系数以及改扩建项目增加的附加调整系数可按照文件相应计取,如室内装修改造、智能化工程改造、改扩建项目实际未实施,则相应附加调整系数不计取。工程设计费=室内装修改造设计费+智能化改造设计费+室外改造设计费室内装修改造设计费=(304.8+(12090-10000)/(20000-10000)*(566.8-304.8))*(1.5+1.4-2+1)*1.15*1.0=785.63万元;智能化工程改造设计费=(103.8+(4500-3000)/(5000-3000)*(163.9-103.8))*(1.3+1.4-2+1)*1.15*1.0=291.05万元;室外工程改造设计费=(103.8+(3600-3000)/(5000-3000)*(163.9-103.8))*1.4*1.15*1.0=196.15万元;工程设计费=室内装修改造设计费+智能化改造设计费+室外改造设计费=1272万元。3.监理费: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中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80%计算,实际以各阶段施工中标价(不含预备费)累加之和为计费额。监理服务收费基价=393.4+(20190-20000)/(40000-20000)*(708.2-393.4)=396.4万元;监理费=396.4*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统)*1.0(高程调整系数)=396.4万元;招标控制价中监理费=标准收费×80%=317万元。(4)造价咨询费:参照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计算。包括估算、概算、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结算审核此4项相关费用。咨询合同暂以工程费用20190万元计算。即造价咨询费为: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此4项标准收费×70%。投资估算编制=100*0.13%+400*0.11%+500*0.09%+1000*0.07%+3000*0.06%+5000*0.05%+(20190-10000)*0.04%=10.096万元;设计概算编制=100*0.17%+400*0.15%+500*0.13%+1000*0.11%+3000*0.10%+5000*0.09%+(20190-10000)*0.08%=18.172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100*1.2%+400*1.1%+500*1.0%+1000*0.9%+3000*0.7%+5000*0.6%+(20190-10000)*0.5%=121.55万元;施工竣工结算审核=100*0.28%+400*0.25%+500*0.22%+1000*0.19%+3000*0.16%+5000*0.13%+(20190-10000)*0.1%=25.77万元;以上四项合计=10.096+18.172+121.55+25.77=175.588万元;造价咨询费=175.588×70%=123万元。(5)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的收费标准基数的70%。即招标代理费收费为:标准收费×70%。招标代理费=(100*1%+400*0.7%+500*0.55%+4000*0.35%+5000*0.2%+(20190-10000)*0.05%)×70%=35.65*70%=25万元2、本项目总服务费(合同价)=(项目管理费+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监理费计费+造价咨询费+招标代理费)。3.3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和包装3.3.1投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供完整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合并密封包装,书面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中,并正确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或“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的名称等内容。3.3.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编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的封面及有投标人的落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3.4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或资格审查文件)的封面及有投标人的落款处应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要求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若招标文件规定为暗标形式的技术标则不得出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需同时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该委托代理人签字无效。3.3.5建议投标文件技术标控制页数在600页以内。3.4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收。四、投标、开标4.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单位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4.2本项目投标人采用现场递交。4.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越城区公管办参与监督,并请公证处予以公证。4.4需进行评标入围的,组织评标入围。4.5评审入围后开标顺序依次为: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技术标,技术标评审结束后最后开商务标,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并汇总。4.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标,不予评审:4.6.1投标文件文本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4.6.2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3条款规定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中的;4.6.3未按3.3.2条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缺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4.6.4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模糊不清的;4.6.5投标文件擅自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或格式,致使招标文件的原意发生改变而影响评审的。4.6.6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4.6.7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4.6.8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未声明哪一个有效;4.6.9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6.10投标文件中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的内容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缺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4.6.11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4.6.12投标报价超过浮动率上限的。4.6.13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五、评标、定标5.1评标、定标5.2招标单位组建由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等逐项予以打分,并编制评标报告,将入围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3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根据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并将于中标人确定后15日内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进行备案。5.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六、授予合同6.1中标通知书1、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管理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履约担保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2、若中标人不能按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3合同签订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送相关管理部门备案。七、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且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具有竞争性的;(3)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的。7.2不再招标及继续评审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且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具有竞争性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重新招标后如评标委员会认为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但仍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审。八、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初步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保持一致。2.1.1形式评审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1.1形式评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1.1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1.1形式评审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或格式略有改变但不影响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评审。2.1.1形式评审投标文件标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或未按该项规定进行标注时,投标文件内容未出现不一致。2.1.1形式评审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1.2资格评审(适用资格后审项目)资格审查申请书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1.2资格评审(适用资格后审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适用资格后审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及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1.2资格评审(适用资格后审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1.2资格评审(适用资格后审项目)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1.2资格评审(适用资格后审项目)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1.2资格评审(适用资格后审项目)联合体投标人(如有)已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3技术标响应性评审投标内容已涵盖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服务范围和内容。2.1.3技术标响应性评审技术标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内容齐全。2.1.3技术标响应性评审技术标编制形式明标。2.1.3技术标响应性评审人员配备配备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2.1.3技术标响应性评审其他实质性要求技术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4商务标响应性评审投标内容已涵盖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服务范围和内容。2.1.4商务标响应性评审商务标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内容齐全。2.1.4商务标响应性评审投标函按规定内容填写齐全。2.1.4商务标响应性评审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1.4商务标响应性评审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形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2.1.4商务标响应性评审权利义务承诺已承诺同意第四章“合同条件及格式” 2.1.4商务标响应性评审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商务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2详细评审评审或量化因素评审或评分标准2.2.1技术标详见附件“评标细则”2.2.2商务标投标报价对有效投标报价按附件“评标细则”规定计算分值2.2.2商务标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浮动率区间的1.1.1.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条款规定的办法,按照附件“评标细则”规定的评分办法或定标原则直接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1.1.1.2.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技术标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商务标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见附件“评标细则”。1.1.1.3.3、评标程序1.1.1.3.1.3.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1.1.1.3.2.3.2评标准备3.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2.3熟悉文件资料3.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1.1.1.3.3.3.3初步评审3.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3.3.2资格评审3.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2条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3.3响应性评审3.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3条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3.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3.4.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3.4.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3.3.4.3不按本章3.5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3.4.4不按本章3.3.5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的错误进行修正的。3.3.4.5超过招标文件约定的浮动率区间的。3.3.5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3.3.5.1投标文件有以下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正:(1)如果投标函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他条款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中的内容为准。(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3)投标报价以%为单位,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3.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和方法调整和修正价格,投标人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同意修正后,修正后的内容和价格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和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并不影响其他投标文件的评标。3.3.6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认定:3.3.6.1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要求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3.6.2一般将投标报价、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等作为实质性内容。3.3.6.3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并且不允许通过澄清、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1.1.1.3.4.3.4详细评审3.4.1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4.2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技术标和商务标,按附件“评标细则”确定的量化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投标得分:投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1.1.1.3.5.3.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5.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除本章规定的允许修正的投标文件的错误外)。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投标人应作出有利于招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或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1.1.3.6.3.6评标结果3.6.1评标委员会按照附件“评标细则”规定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1.1.1.3.7.3.7关于评标活动暂停3.7.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3.7.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1.1.1.3.8.3.8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3.8.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3.8.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成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1.1.1.3.9.3.9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一览表》附件2:《评标细则》1.11.1.定标本项目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评标。1、评标办法:1.1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7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8-9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四名为中标候选人,若当有效投标人数量10家及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五名为中标候选人。如总得分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当场抽签确定。若入围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质疑,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在原中标候选人除外的投标人中,由评标委员会评定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推荐数量的要求,递补进入定标入围。1.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时不得标明排序,应对投标文件存在的明显优点或缺点予以记录。1.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定标方式:2.1定标原则:兼顾择优和竞价。招标人应综合考虑信用、履约、报价等因素,择优选择中标人2.2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由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2.3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质询。2.4定标核查: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信用信息、受贿行贿情况、履约能力等内容。2.5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7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再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回避原则: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标委员会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一)是中标候选人的工作人员;(二)是中标候选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三)是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四)是中标候选人聘用的顾问;(五)与中标候选人存在直接经济利益关系;(六)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参加评审前3年内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评审前3年内担任中标候选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评审前3年内是中标候选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中标候选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2.6定标委员会应当根据定标要素综合考量,选定报价合理、综合实力强、信誉较好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定标要素: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质询或考察报告(如有),定标委员会根据价格因素、企业匹配性、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2.7定标会议原则上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在在指定地点召开,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定标会议开始时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等。2.8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提问在定标会议现场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好书面记录,交由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作出答复,答复双方在书面记录上签字。提问和答复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的实质性内容。2.9定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投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2.10定标委员会应根据直接票决法,按竞价和择优、优中选低、低中选优的原则,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投票确定最终优胜方案,择优选定中标人。2.11定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由全体成员签字。招标人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中标结果情况,公告时间不少于3日。公告的中标人因放弃中标或者拒不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重新确定中标人。1.1.0.1.2.12定标后因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因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招标人将重新定标。1.1.0.2.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一览表1、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2、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未通过本章前附表第2.1条款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所列的任何一项内容。(3)不按本章第3.5条款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存在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项目机构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本工程管理需要的。(5)不按本章第3.3.5条款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的错误进行修正或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和价格的。(6)投标文件中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附件2:评标细则1、根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满分94分,由技术标、商务标二部分分值组成。技术标满分64分,商务标满分30分。3、本项目的开评标顺序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先开评技术标,再开评商务标。4、评标工作将根据本细则第3条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4.1、资格条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代理)人经开标现场验证确认的有效投标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初步评审:对资格审查文件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形式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项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初步评审。4.2、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4.3、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进入后续评审。4.4技术标评审(64分)。评标委员会按下列程序对技术标进行评审:4.4.1对技术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形式评审;评审项目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技术部分(58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16分)项目总负责人(3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加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公章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未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分。技术部分(58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16分)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的配置(13分)1、专业负责人(3分)拟派工程设计负责人:(3分)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备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证书的,加2分。2、其他人员(10分)(1)设计项目团队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职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根据上述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情况进行打分,优:3.0-4.0分,良:2.0-2.9分,差:1.0-1.9分,无:0分。本项最高得4分。(2)监理项目团队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3)根据全过程咨询项目团队人员具备技术资格、职称及荣誉(如设计相关的大师、院士等)的情况横向比较,进行打分,优:3.0-4.0分,良:2.0-2.9分,差:1.0-1.9分,无:0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以上不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公章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未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分。技术部分(58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2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方案)(8分)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编制总纲(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咨询服务目标,服务依据,管理组织机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总体控制方案)齐全、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符合规范。总分8分。优:6.0-8.0分,良:4.0-5.9分,差2.0-3.9分,无:0分。技术部分(58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2分)项目总负责人答辩(4分)1.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陈述和答辩,陈述和答辩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重难点现场拟定一到两题;2.陈述和答辩为0-4分,有以下情形的该项为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陈述和答辩内容有明显错误,且三分之二以上评标专家实名表决不通过的(不得弃权);非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参加项目陈述和答辩的,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该项按0分处理。陈述及答辩时间:8分钟。优:3.0-4.0分,良:2.0-2.9分,差:1.0-1.9分,无:0分。注意事项: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进行陈述和答辩,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 陈述和答辩开始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总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建议项目总负责人提前到达陈述和答辩地点,如在通知发出后30分钟内不到达指定地点的,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答辩,此项得0分。陈述和答辩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楼指定答辩室;②陈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陈述;③参加陈述人员在进入陈述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技术部分(58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2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方案(4分)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整体方案、招标代理主要工作内容、招标代理工作流程、招标代理文件管理与编制要求等情况,由专家综合评审打分;总分4分。优:3.0-4.0分,良:2.0-2.9分,差:1.0-1.9分,无:0分。技术部分(58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2分)工程设计工作方案(8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现状图及设计任务书(另附)从项目构思及理念、建筑功能布置、设计创意和风格进行综合评审打分。项目构思及理念:构思清晰、完整、功能合理,构思及理念是否切合项目具体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综合评判。建筑功能布置、设计创意和风格:①室内装修方案设计思路清晰,设计方案合理美观,有深度,氛围协调。符合建筑要求各区域空间设计、平面布局。包括但不限于平面、顶面、立面布置等,并提供公共部位、房间等效果图合计不少于10张,同时应富有创意和自身特色。②场外园林景观绿化、景观亮化、园林小品、铺装等相关配套专业设计内容全面完整、设计合理;(包括但不限场外景观效果图、亮化效果图等合计不少于3张)。③建筑智能化(含弱电)专项设计详细,配套专业设计内容全面完整。由专家综合评审打分。总分8分。优:6.0-8.0分,良:4.0-5.9分,差2.0-3.9分,无:0分。技术部分(58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2分)工程监理工作方案(6分)主要从如下方面进行评审:1、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安全、合理、可行。2、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编制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3、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及时、有效。4、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总分6分。优:5.0-6.0分,良:3.1-4.9分,差:1.5-3分,无:0分。技术部分(58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2分)造价咨询工作方案(4分)主要从如下方面进行评审:1、造价咨询服务定位,项目的服务需求做出深入分析,全面可行、针对性强。2、总体工作思路及服务方案,根据服务方案内容是否思路清晰,实施步骤明晰,措施完善可行,对实施过程有规范的管理。3、项目造价控制的措施是否合理、高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控制价的编制等。总分4分。优:3.0-4.0分,良:2.0-2.9分,差:1.0-1.9分,无:0分。技术部分(58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2分)项目管理工作方案(8分)主要从如下方面进行评审:1、项目管理策划方案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2、保障措施(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服务内容):根据服务内容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3、根据本项目高品质建设进行技术创新等管理服务提出实施方案。总分8分。优:6.0-8.0分,良:4.0-5.9分,差:2.0-3.9分,无:0分。资信部分(6分)业绩与荣誉(4分)企业业绩(2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3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中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四项服务内容中的三项得0.5分;若包含四项得1分。(最多提供2个项目,本项最高得2分)注:需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关键信息页)作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业绩不得分。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资信部分(6分)业绩与荣誉(4分)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与荣誉(2分)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总负责人身份承接过3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中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四项服务内容中的三项得0.5分;若包含四项得1分。(最多提供1个项目,本项最高得1分)注:需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关键信息页)作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业绩不得分。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2.自2019年1月1日起(以获奖时间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完成过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个得0.5分;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业绩荣誉只记取一次分数,最多计取2个业绩荣誉。省级奖项指:省级优质工程奖(如“钱江杯”等)或省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奖项;国家奖项指: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或詹天佑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优秀建筑设计奖项。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文件作为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项目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若上述证明材料中仍无法体现要求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资信部分(6分)其他(2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获奖时间为准)完成过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个得0.5分;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业绩荣誉只记取一次分数,最多计取2个业绩荣誉。省级奖项指:省级优质工程奖(如“钱江杯”等)或省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奖项;国家奖项指: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或詹天佑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优秀建筑设计奖项。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文件作为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项目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若上述证明材料中仍无法体现要求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注:1.如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相对应的评审内容,则评标委员会对该缺项内容按零分计取。2.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具体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所包含的内容作为主要评审指标,不以业绩中是否含有“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相关字眼作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标准。3.上述服务团队人员如为投标人在职职工的,需提供社保证明,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上述人员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服务团队人员如有返聘人员,则需提供相关人员合同复印件。4.5、商务标评审(30分)。评标委员会按下列程序对商务标进行评审:4.5.1对商务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形式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4项规定的商务标评审标准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4.5.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规定审查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投标报价采用浮动率报价形式,以“%”为单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投标人,其商务标将被视作有细微偏差,须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正,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以招标控制价为基准进行浮动率报价,本项目浮动率上限为-3%,高于浮动率上限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商务报价基本分为30分,采用造价浮动率计分法,评标办法如下:(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P[P为1935万元,设定浮动率上限为-3%,投标报价上限价为P*(1-3%)。(2)投标人报价为浮动率Xi,Xi>-3%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设定浮动率抽取区间:-3%至-13%(含上、下限,下同)。(4)由招标人1名代表,在-3%至-13%(以0.5%为步长)范围内,随机抽取二次浮动率,其算术平均为YXi=Y时,得分=30Xi>Y时,得分=30-(Xi-Y)×100×4Xi计算投标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商务标最低得分为0分。4.6、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满分为94分)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评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国各省最高工程质量奖名单序号最高质量奖主办单位1北京市建筑(竣工)“长城杯”金质奖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2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3河北省建筑工程“安济杯”奖河北省建筑业协会4山西省建设工程“汾水杯”奖山西省建筑业协会5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建设厅6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奖辽宁省建筑业协会7吉林省建设工程“长白山杯”奖吉林省建筑业协会8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龙江杯”奖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9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10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2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3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福建省建筑业协会14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杜鹃花奖”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5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6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7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18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湖南省建筑业协会19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广东省建筑业协会20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广西建筑业联合会21海南省建筑工程“绿岛杯”海南省建筑业协会22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重庆市建筑业协会23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金奖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24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奖贵州省建筑业协会25云南省优质工程一等奖云南省建筑业协会26西藏自治区“雪莲杯”优质工程奖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7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8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9青海省建筑工程“江河源”杯奖青海省建筑业协会30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奖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1新疆建筑工程天山奖(自治区优质工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协议书项目委托人: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经招标,委托人将浙东运河文化园文创区和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实施,考虑到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所拥有的相关资质、技术力量及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各方友好协商,就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一、项目概况:浙东运河文化园文创区和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约24712万元,包括对文创区(除水族馆外的其余文创1~7#楼)和文旅区(社区文化中心、垂钓中心、文旅用房)以及相应区域的室外工程等的改造提升,根据“把运河文化统筹保护、利用、传承好”的指示精神,将园区改造建设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打造绿色低碳的新时代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地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9776平方米。工程费用估算为20190万元。二、项目服务范围和内容:2.1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等工作(2)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立项备案、土地征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3)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商等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4)负责做好项目各类过程性资料和审批结果资料以及各类合同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5)做好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落实做好施工现场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做好对于项目进度和质量的过程管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需统筹做好对于产权方的沟通协商、信访处理等综合性协调工作。(6)负责于每月25号前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形式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月报内容主要包括当月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当月突出问题回顾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2.2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各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工作。(2)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完成合格的设计产品,内容包括:建筑设计(包括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结构设计、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设计、通风与空调设计、建筑电气设计、智能建筑设计、建筑节能设计、电梯设计、室外设施附属设计、建筑及室外环境设计、用地内公共事业设计;根据项目需要的其他专项设计;(3)工程设计团队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完成合格的设计产品,并在策划、报批、设计、施工、验收、开办直至交钥匙完成阶段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设计咨询服务。2.3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3)签发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经项目委托人、项目业主审定同意的变更联系单;(4)签发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文件、审核并签收施工单位报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对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签发回施工单位,检查督促安全工作;(5)工程完工初验后(含中间交接)签发由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参与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6)按项目委托人、项目业主要求定期向项目委托人、项目业主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质量情况;(7)审定承包单位移交的工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8)配合做好业主及亚组委等组织的验收及运营等工作;(8)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监理日报,周报,月报和相应的进度和质量报告等。(9)同时监理单位应同委托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做好现场工程量确认等工作。(10)根据委托人要求帮助并完成小区居民提出的整改问题,和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问题。(11)项目委托人、项目业主要求其它事项。2.4招标代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与本工程相关的需招标内容的相关招标事宜;(2)招标代理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按国家、行业相关要求执行。2.5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2)提供完整的工程量计算稿;(3)配合业主审核、财政审查;(4)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5)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相关会议;(6)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7)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8)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9)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10)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前的资料整合,并出具全过程咨询报告;(11)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12)因不可抗力、建设内容及标准重大调整等情况引起的预算标底或清单需重新审核、编制和调整(包括对原概预算进行重新审核(如有)等工作)(13)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三、项目服务目标:质量目标:合格。四、项目报酬:(1)项目管理费:项目建设管理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中项目建设管理费的取费标准计算,项目建设管理费收费为:以最终审计本项目的竣工结算工程费用*70%文件规定基数。(2)工程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暂按项目建议书上的工程费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结算时按审核后的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室内装修改造设计费、智能化工程改造设计费分专业单独计取,各专业设计的附加调整系数以及改扩建项目增加的附加调整系数可按照文件相应计取,如室内装修改造、智能化工程改造、改扩建项目实际未实施,则相应附加调整系数不计取。(3)监理费计费:实际以各阶段施工中标价(不含预备费)累加之和为计费额,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中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80%计算。(4)造价咨询费:参照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计算。包括估算、概算、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结算审核此4项相关费用。咨询合同暂以工程费用20190万元计算,结算时以审定后的预算为计费额进行计算。即造价咨询费为: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此4项标准收费×70%。(5)招标代理费:以各阶段施工中标价(不含预备费)为计费额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的收费标准基数的70%。即招标代理费收费为:标准收费×70%,招标代理费已包含相关项目招标过程中的专家评审费和招标文件制作等支出费用,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公证费、审标费。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1.1.0.2.0.1.五、咨询费的支付(结算)一、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格形式为暂定总价,实际按“四、项目报酬”调整后结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税率。具体各咨询工作付款如下:(一)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税率,项目管理服务费付款如下:(1)项目管理服务预付款为项目管理服务费的20%,即为¥元;(2)初步设计及概算完成提交并经过发包方确认后,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10%;(3)签订施工合同后,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10%;(4)施工阶段,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的30%,按施工形象进度按月支付;(5)施工阶段,整体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项目管理服务单位提出付款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定后,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的10%;(6)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按照项目管理结算金额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如6个月内未能完成项目结算,则先行对项目管理进行结算并支付至项目管理结算金额的95%);(7)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无息结清;(二)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其中方案设计费用人民币(大写)(¥),初步设计费用人民币(大写)(¥),施工图设计费用人民币(大写)(¥),税率。设计付款如下:(1)签订合同后,发包方向设计人支付工程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2)设计人完成方案设计并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委托人提供最终方案设计成果且经发包方确认后,发包方向设计人支付工程设计费总额的30%的进度款;(3)设计人提交最终设计成果、概算编制成果并经发包方确认合格后,发包方向设计人支付工程设计费总额的25%的进度款;(4)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封顶后,发包方向设计人支付工程设计费总额的10%的进度款;(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按照设计结算金额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如6个月内未能完成项目结算,则先行对设计进行结算并支付至设计结算金额的95%);(6)项目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备案且结算完成后付至设计审计结算金额的100%;(三)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用人民币(大写)(¥),税率,监理费付款如下:(1)工程监理预付款10%;(2)总承包单位进场开始施工后,支付5%工程监理费用,监理提出付款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定后支付;(3)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监理服务进度款=本合同工程监理费金额×(施工完成审定产值/施工签约合同价)×70%。工程监理费提出付款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定后支付;(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按照监理结算金额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如6个月内未能完成项目结算,则先行对监理进行结算并支付至监理结算金额的10%);(5)剩余合同金额1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无息结清;(四)造价咨询费造价咨询费用人民币(大写)(¥),税率,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用付款如下:(1)造价咨询预付款20%;(2)初步设计概算完成提交并经过发包方确认后,支付造价咨询费10%;(3)施工图预算完成并完成总承包招标后,经过发包方确认后,支付造价咨询费20%;(4)施工阶段,支付造价咨询费20%;(5)施工阶段,整体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提出付款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定后,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7)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按照造价咨询结算金额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如6个月内未能完成项目结算,则先行对造价咨询进行结算并支付至造价咨询结算金额的95%)(8)项目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备案且结算完成后付至造价咨询审计结算金额的100%;(五)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用人民币(大写)(¥),税率,招标代理费用付款如下:(1)完成一期施工招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后,招标代理服务支付40%;(2)完成第二期施工招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后,招标代理服务支付40%;(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按照招标代理结算金额支付至95%(如6个月内未能完成项目结算,则先行对招标代理进行结算并支付至招标代理结算金额的95%);(4)项目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备案且结算完成后付至招标代理结算金额的100%。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责任分工及付款分配比例,全过程承包人牵头人在每次提交申请支付时,须向委托人提供该次支付价款的发票、相关支付申请文件以及联合体单位收款证明。)六、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合同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八、项目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九、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十、本协议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协议补充合同条款。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项目委托人:(签章)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地址:地址: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第二部分主要合同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法律法规、语言1、下列词语除附加条款另有约定外,赋予定义如下:1.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管理的项目。1.2“委托人”是指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1.3“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单位/机构”是指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1.4“建设管理”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约定,在项目实施阶段,对项目规划、设计、采购、施工、竣工、结(决)算、试运行过程及项目范围、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内容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活动。1.5“全过程工程咨询部”是指由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组建实施具体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的机构。1.6“项目负责人”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由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任命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1.7“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由委托人另行补充协议增加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的工作内容或由于委托人项目决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得项目停、缓建及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的工作。1.9“日(天)”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如非特别说明“日(天)”均指自然日。1.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1.11“参建单位”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专项咨询服务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或营业许可的单位。1.12“专项咨询服务”是指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工程评价(评估)、工程造价咨询等专业化咨询服务。1.13“承包人”是指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合同适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8]101号)、《绍兴市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试行办法》等。3、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第二章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义务1、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委托人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等工作(2)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立项备案、土地征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3)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商等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4)负责做好项目各类过程性资料和审批结果资料以及各类合同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5)做好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落实做好施工现场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做好对于项目进度和质量的过程管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需统筹做好对于产权方的沟通协商、信访处理等综合性协调工作。(6)负责于每月25号前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形式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月报内容主要包括当月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当月突出问题回顾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1.2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各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工作。(2)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完成合格的设计产品,内容包括:建筑设计(包括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结构设计、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设计、通风与空调设计、建筑电气设计、智能建筑设计、建筑节能设计、电梯设计、室外设施附属设计、建筑及室外环境设计、用地内公共事业设计;根据项目需要的其他专项设计;(3)工程设计团队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完成合格的设计产品,并在策划、报批、设计、施工、验收、开办直至交钥匙完成阶段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设计咨询服务。1.3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3)签发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经项目委托人、项目业主审定同意的变更联系单;(4)签发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文件、审核并签收施工单位报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对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签发回施工单位,检查督促安全工作;(5)工程完工初验后(含中间交接)签发由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参与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6)按项目委托人、项目业主要求定期向项目委托人、项目业主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质量情况;(7)审定承包单位移交的工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8)配合做好业主及亚组委等组织的验收及运营等工作;(8)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监理日报,周报,月报和相应的进度和质量报告等。(9)同时监理单位应同委托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做好现场工程量确认等工作。(10)根据委托人要求帮助并完成小区居民提出的整改问题,和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问题。(11)项目委托人、项目业主要求其它事项。1.4招标代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与本工程相关的需招标内容的相关招标事宜;(2)招标代理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按国家、行业相关要求执行。1.5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确定造价控制目标;(2)提供完整的工程量计算稿;(3)配合业主审核、财政审查;(4)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5)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相关会议;(6)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7)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8)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9)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10)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前的资料整合,并出具全过程咨询报告;(11)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12)因不可抗力、建设内容及标准重大调整等情况引起的预算标底或清单需重新审核、编制和调整(包括对原概预算进行重新审核(如有)等工作)(13)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2、在合同签订前,全过程工程咨询人须向委托人提供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2%。按委托人要求,待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且施工保修期完成后1个月内,委托人无息退还咨询人的履约保证金。3、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任命为项目负责人,任命为项目管理负责人,任命为设计负责人,任命为造价咨询负责人,任命为监理负责人,组成全过程工程咨询部,下设项目管理、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监理、招标代理等职能小组。人员组成详后附表。委托人有权要求调换全过程工程咨询人选派的不称职工作人员,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各组负责人须事先征求委托人意见,其他人员变更须报委托人备案。委托人提出更换要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必须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人员的更换,变更后的人员经委托人认可,并不得影响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提供的管理服务和项目工程的进度。4、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项目成果。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不得在实施管理过程中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如需超出范围变更,应遵循建设程序办理且必须由委托人决定。5、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供资金使用计划。6、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及时完成验收、竣工资料审核等相关工作。组织项目移交,配合做好竣工结(决)算审查和项目审计工作。7、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在项目建成后,监督相关单位落实工程保修责任。8、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完成后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等整理汇编,向委托人移交。9、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10、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第三章委托人义务1、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并主持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2、委托人应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及时提供便利条件:委托人须及时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提供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立项批复等原始资料及背景资料,及时提供委托人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对由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管理的各种待签合同,于合同签订后提交副本一份给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上述合同中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管理有关条件的任何变更、补充和争议处理均需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意见并将结果通告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代表委托人开展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所需的授权,委托人应及时明确地以书面委托书形式或以在相关合同条款中载明的形式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做出授权。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自行负责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3、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金额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费。4、委托人应负责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与管理,审核、签证工作进度报表及提出进度款拨付意见。5、委托人授权常驻代表及授权:委托人指定作为代表,对项目的合同签订、工程联系单变更及工程款支付等需要委托人确定的事项进行回复、批示和确认。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全过程工程咨询人。6、委托人需建立有效的决策机制,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的请示和建议做出决定,对工作计划和报告进行批复。委托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参建单位的各种实施指令均须通过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下达。7、委托人应当将授予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的管理权利,以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管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各参建单位。8、委托人应负责项目建设外环境协调,如建设过程中争取相关优惠政策、与当地居民及政府监管部门的关系协调等工作均以委托人为主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予以配合。第四章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权利1、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1选择参建单位的建议权;1.2关注项目进展,应委托人所需,对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建设外环境协调享有知情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负责起草、参与洽商或审核项目参建合同;1.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1.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1.5组织相关单位审批建设组织或技术方案(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按照兼顾质量、工期和投资、安全的原则,向相关参建方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报告;1.6主持参建单位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1.7征得委托人同意,有权通过监理实施或独立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在涉及施工安全或人身健康等紧急情况下需要停工的,可先采取措施,事后向委托人报告;1.8征得委托人同意,按参建合同,在合同约定的价格范围内,对参建单位工作进度款项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参建设合同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参建单位款项;2、在委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范围内,委托人或其他参建单位对对方的意见或要求甚至出现争议通过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协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有效地维护委托人权益。当双方争议由政府监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或进入司法审判时,应当为委托人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3、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有权按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取得相应报酬。第五章委托人权利1、项目建设所需的合同授予、工程变更、价格确认、重要材料及设备选择等的决定和确认是委托人不容弱化的权利,不经委托人同意或明确授权,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不得就上述问题及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建筑功能等原则问题进行确认或变更。就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投标单位确定办法等,均需经过委托人批准后方可实施。若工程出现意外的安全及质量险情,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可边采取紧急抢险避险措施,边通报委托人。2、委托人有权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的工作计划、步骤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3、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联合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联合审批权。4、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调换项目负责人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5、委托人有权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提交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6、委托人有权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更换不称职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部工作人员,有权就适应全过程工程咨询需要提出增加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的合理要求。7、委托人有权根据审核意见,最终确认具体完成的工程进度。第六章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责任1、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当履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对违反合同约定或未适当履行合同且引发不良后果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委托人可以从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中索赔。(1)如工程质量不合格,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无偿监督施工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不能达到合格的,委托人有权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处以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50%,由委托人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委托人有权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追偿。(2)因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原因,不达到投资控制目标的,违约金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20%,由委托人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委托人有权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追偿,由此增加的费用及造成工程拖延,全部由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负责。(3)因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原因,未按约定期限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的,违约金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20%,由委托人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委托人有权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追偿。(4)因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时的单方过失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承担赔偿责任。(5)因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未妥善履行合同及台帐管理义务,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约定范围内的)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6)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不得接受所有第三方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全过程工程咨询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否则,委托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7)如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人有权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处以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50%,由委托人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委托人有权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追偿。(8)被委托人派驻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的服务人员资格,必须符合现行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满足本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需要。(9)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的,按20000元/人·次处罚。确需更换的,需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并办理好相关变更手续,且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任职人员的资格;无论原因,因咨询人原因提出更换项目总负责人的,按200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如发现不称职或能力不够的咨询管理人员,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管理人员,要求更换的咨询管理人员应在7天内更换,不及时更换的处以5000元/人·天支付违约金。本项目对允许项目负责人暂时撤离或者变更的情形约定如下:全过程工程咨询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非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原因未开工或者停工30天及以上的,经委托人同意,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可以暂时撤离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2、除因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违约需承担违约罚金外,确因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全过程工程咨询报酬总额(除去税金)。3、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因其他参建方违约或过失影响建设质量、工期和投资而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不承担经济责任。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合理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4、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就相关事项应积极组织各方协商解决。5、项目管理工作:5.1、全过程工程咨询人需与业主签订保密协议,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非本合同的目的,未经委托人书面特别授权不得将对业主提供的或因与业主在磋商、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晓的任何形式的信息、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需求、技术规范、管理要求等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如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业主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5.2、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存在上述问题的,按投标承诺凭履约担保索赔,若给委托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担保额度的,委托单位可继续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提出索赔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按给委托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委托人相关费用。6、全过程造价咨询:6.1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不及时提交委托方案,不及时核定工程量的(施工单位的变更联系单、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审核时间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人有权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每次按人民币1000元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6.2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和工程承包商窜通,损害委托方利益的,一经发现,委托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全过程工程咨询人须支付合同价的5%的违约金,并同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构成犯罪的,委托人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6.3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严禁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承担,一经发现,委托人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同时中标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合同价的50%违约金;6.4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在委托方提出工程变更7天内完成工程变更部分价款的确定,若逾期,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同时,若因工程变更部分价款编制或审核质量原因,导致其与实际误率在3%及以上的或5万元以上的,每一项处以2000的罚款。6.5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填报的项目造价咨询组成人员必须与实际参与全过程造价咨询人员一致。若人员有调动,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及时向委托方提交申请单,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调动,若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未经委托方许可,擅自调动人员,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向委托方支付人民币50000元的违约金。6.6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在委托方的到岗到位检查中,造价咨询人员每月被查实脱岗1人/次(负责人到位率低于80%,其他人员到位率低于80%),造价项目负责人按20000元/人、其他人员按10000元/人次进行处罚。6.7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根据图审施工图纸编制施工预算,应在收到图纸后1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提供完整的计算稿,同时必须配合第三方审核。编制时间若逾期,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支付20%违约金。6.8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编制单个项目工程量清单单项漏项或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引起的造价合计超过20万元的,扣本次标底编制费的5%;编制工程量清单单项漏项或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引起的造价合计超过50万元的,扣本次标底编制费的10%;编制工程量清单单项漏项或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引起的造价合计超过100万元的,扣本次标底编制费的20%。6.9无价材料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必须严格按照《无价材料询价制度》进行询价定价,配合业主进行专家论证会等无价材料定价会议的召开,不得存在与施工单位勾结、虚定、乱定价的现象,存在以上情况,违约金按5000-30000元/次进行处罚。6.10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招标工作延迟在3天及以上的,可扣该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用的5%,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招标工作延迟在10天及以上的,可扣该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用的10%,因代理机构原因引起投诉或重新招标的,可扣本次招标代理费的20%。6.11在保修期间,因工作需要,咨询管理人在接到委托人的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位的,处以1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7、全过程工程监理:7.1项目总监的月现场出勤率不低于80%;各监理工程师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90%;各监理员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90%。委托人指派代表负责每月考核,每一次考核月现场出勤率低于上述规定,违约金按人民币1万元/人次进行处罚。7.2现场监理人员不得缺席、脱岗。如出现质量问题(包括资料缺损、不同步、检查验收时对施工方的错误未发现而签收等)委托人组织检查,发现一次扣1000元,质监通报一次扣5000元。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另扣3~5万元;委托人将对监理人员进行考勤和考评,如监理人员技术差、责任性不强或与施工单位有不正当往来的行为,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改监理人员。7.3经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监理实施细则是工程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施工过程中是否如实实施(尤其是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有详细的记录;在施工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调整并上报委托人批准。7.4工程中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联系单的上报,明确审批程序。施工变更必须先由监理签证,明确监理意见,再上报委托人审定后,再交设计出具变更联系单。7.5要实时做好监理资料的编制,实时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施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在周工作计划及总结中说明。要有专门的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台帐,竣工资料归档时要单列一卷。7.6工程中为确保工程变更联系单的真实、准确,在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联系单与预算书时,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有影像资料、必须经实测实量、必须与管理日志符合”及与监理日志符合。7.7要注意清理施工单位对施工监理报告中的问题整改及回复,督促施工单位对质监单位、委托人等有关人员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及回复,无法整改的要有施工单位出具报告,经监理审核(要有明确的监理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备案。7.8全过程咨询人必须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资料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重点审查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是否准确、齐全,隐蔽工程记录是否真实反映施工情况,工程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施工。结算报告之工程量清单项目是否与招投标文件及实际施工项目相一致,工程量数据是否与施工实际相符等,并填好建设工程结算资料审核表并做好施工资料同实际现场施工方式相符的承诺函。7.9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填报的项目监理咨询组成人员必须与实际参与全过程工程监理咨询人员一致。若人员有调动,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及时向委托方提交申请单,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调动,若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未经委托方许可,擅自调动人员,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向委托方支付合同价的10%违约金。7.10针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未履行好监理职责,未完成监理任务,委托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及以上条款要求对全过程咨询人进行相应处罚。7.11监理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如发现监理现场管理人员未挂牌上岗,委托人可按每人每次200元标准扣取违约金。7.12如中标人现场所派人员技术差、责任性不强、未按监理细则要求监理、未按上报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未及时落实相关会议明确的内容的行为,被委托人检查发现,或委托人上级部门及主管部门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改人员,违约金按1000-30000元/人次进行处罚。8.设计服务工作:8.1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工作失误、设计错误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0.5万元;若因此造成工程损失、工程事故或引起工程费用增加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3万元并承担相应责任;若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违约金的,委托人有权另行追偿。8.2在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派出有现场经验的专业设计人员班子定期巡视施工现场(要求每周不少于1次),全权代表设计院负责协调和解决设计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工程实施中重要阶段或遇到重大问题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派遣项目负责人率应急小组2小时以内赶赴现场。及时派员参加各类图纸交底、会审、相关会议,及时参加各类验收,参加其他委托人要求参加的工作。(本条约定的上述工作产生的费用均不另行计费)。设计人员的服务到位率为100%,未达到本款规定的到位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设计人员在接到委托人指令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超出上述时间响应或未响应的视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违约,违约金标准为5000元/次。8.3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期间原则上不能更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可以更换:1)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被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3)因被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格,被羁押或判刑的。以上更换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人员均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除上述情形外,如更换需建设单位审批同意且更换人员资历水平不得低于合同承诺人员,同时支付违约金。设计项目负责人更换违约金为10万元/人次,其他人员更换违约金为5万元/人次。8.4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8.5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在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中,原则上应避免采用专利产品的设计,若确实需要使用的,须经委托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意方可纳入相应的施工图设计,否则视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违约,每项专利扣除签约合同价的0.5%。8.6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人员配备及服务承诺需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提供,否则视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违约,委托人可拒绝支付相应的咨询费用。第七章委托人责任1、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对违反合同约定或未适当履行合约且引发不良后果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委托人不承担责任,委托人就相关事项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进行协商解决。3、委托人有权就全过程工程咨询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相关事宜应依法实施。第八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除不可抗力外,由于非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的原因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时间相应延长,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的报酬不再增加。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经协商,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可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业务。如暂停执行全部业务六个月后,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如暂停全部业务超过三个月以上后又进行恢复服务的,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准备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不再增加。4、当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承担违约责任。5、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在取得其他两方同意后,经三方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使其他两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6、当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且委托人支付完所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第九章全过程工程咨询报酬1、本项目工程咨询服务费由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费等组成。2、合同价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工程咨询内容所进行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其相关服务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仪器设备设施费、应委托人要求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在岗值班产生的加班费、管理费、保险费、规费、税金和利润等全部相关费用;合同价不因服务期等的变化而调整;因国家、省、市政策性原因或涉外因素等(包括但不限于)导致工程停工的,由双方依据已完成的阶段任务或已完成的工作量等协商解决。3、本项目双方同意按人民币计取报酬。委托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时间、分类、分期分批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报酬:本合同价格形式为暂定总价,实际按调整后合同价结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税率。具体各咨询工作付款如下:(一)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税率,项目管理服务费付款如下:(1)项目管理服务预付款为项目管理服务费的20%,即为¥元;(2)初步设计及概算完成提交并经过发包方确认后,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10%;(3)签订施工合同后,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10%;(4)施工阶段,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的30%,按施工形象进度按月支付;(5)施工阶段,整体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项目管理服务单位提出付款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定后,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的10%;(6)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按照项目管理结算金额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如6个月内未能完成项目结算,则先行对项目管理进行结算并支付至项目管理结算金额的95%);(7)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无息结清;(二)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其中方案设计费用人民币(大写)(¥),初步设计费用人民币(大写)(¥),施工图设计费用人民币(大写)(¥),税率。设计付款如下:(1)签订合同后,发包方向设计人支付工程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2)设计人完成方案设计并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委托人提供最终方案设计成果且经发包方确认后,发包方向设计人支付工程设计费总额的30%的进度款;(3)设计人提交最终设计成果、概算编制成果并经发包方确认合格后,发包方向设计人支付工程设计费总额的25%的进度款;(4)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封顶后,发包方向设计人支付工程设计费总额的10%的进度款;(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按照设计结算金额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如6个月内未能完成项目结算,则先行对设计进行结算并支付至设计结算金额的95%);(6)项目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备案且结算完成后付至设计审计结算金额的100%;(三)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用人民币(大写)(¥),税率,监理费付款如下:(1)工程监理预付款10%;(2)总承包单位进场开始施工后,支付5%工程监理费用,监理提出付款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定后支付;(3)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监理服务进度款=本合同工程监理费金额×(施工完成审定产值/施工签约合同价)×70%。工程监理费提出付款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定后支付;(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按照监理结算金额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如6个月内未能完成项目结算,则先行对监理进行结算并支付至监理结算金额的10%);(5)剩余合同金额1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无息结清;(四)造价咨询费造价咨询费用人民币(大写)(¥),税率,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用付款如下:(1)造价咨询预付款20%;(2)初步设计概算完成提交并经过发包方确认后,支付造价咨询费10%;(3)施工图预算完成并完成总承包招标后,经过发包方确认后,支付造价咨询费20%;(4)施工阶段,支付造价咨询费20%;(5)施工阶段,整体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提出付款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定后,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7)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按照造价咨询结算金额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过程工程咨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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