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东莞市东寮安居建设有限公司2024)



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

标段(包)名称: 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1900-04-05-884937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7850001001
招标编号: SHBWQA12400311
投资项目名称: 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东莞市寮步镇石河东路旁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全部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30600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占地面积约122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53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21686平方米,最大建筑层数31层,最大建筑高度小于100米,建筑密度≤30%,容积率≤4.0,绿地率≥25%。拟建设内容包括保障性住房510套、物业管理用房、地下车库、公共配套用房和公共配套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等);(2)主体结构;(3)屋面工程;(4)电气工程;(5)给排水工程;(6)通风空调工程;(7)幕墙工程;(8)消防工程;(9)电梯工程;(10)智能化工程;(11)燃气工程;(12)人防工程;(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14)节能工程;(15)室外工程(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16)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17)白蚁防治工程;(18)隔音屏工程(如有);(19)信号覆盖工程;(20)车位划线工程;(21)开荒保洁工程;(22)防雷工程;(23)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内容及设计变更内容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变更、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含变更)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它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 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招标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
最高投标限价:监理服务收费系数不得大于0.70(即监理服务收费系数≤0.70)
保证金金额:78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4)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东寮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东莞市寮步镇石河东路旁
工期(交货期):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48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具体期限以监理项目总包施工合同中的缺陷责任期为准)
招标人:东莞市东寮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步勤政路20号905室
招标人联系人:熊莹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28681293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东寮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0769-28681293;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步勤政路20号905室。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 0769-22652033;地址:东莞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室。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东寮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建斌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652033
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22897012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420住建科办公室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技术标封面-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监理.pdf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监理.docx

合同-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监理20240424(发布).pdf

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电子版v1.0.zbs

招标文件-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监理20240424(发布).pdf

投标文件招标编号:SHBWQA12400311项目名称: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监理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标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投标文件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招标人: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须提交);4、联合体协议书(仅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需提交);5、投标函6、资格审查资料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②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③主要人员简历表;④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如有)7、商务部分评审资料8、其他材料。注: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上述第4条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2.采用简易招标法时,投标文件商务标内容只需提交上述第1~5点。3.上述商务标目录,投标人可结合投标文件组成内容进行扩展或添加目录索引。一.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公司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参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就本次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串通投标或以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的行为;(二)我司将按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及“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派驻符合相应要求的监理人员到本项目中,并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补充投入符合上述要求的监理人员的完整资料。如我司拟派驻的人员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补充监理人员的完整资料,招标人则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采用简易招标法时适用】(三)本公司及参与投标的从业人员均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文件提交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其附带的证明材料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采用综合评估法时适用】(四)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填报的信息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属于《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限制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一日,已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核实所填报数据真实有效。如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一致。(五)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招标人确认可兼任的除外):1、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2、在参与本工程投标时,同时参与其他正处于开标、评标阶段的投标项目;3、已取得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身份或已有签订工程合同等其他导致不能正常受理本工程业务的情形。(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七)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积极主动地协助、接受相关部门调查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八)我公司如有质疑或投诉,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流程提出。(九)积极主动地协助、接受相关部门调查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履约性负责,如有违诺,将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并且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在接受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期间,同意暂停我公司在东莞市参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电子签章)公司技术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公司技术负责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三.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四.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2)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甲公司名称:(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丁公司名称:(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说明:需由联合体各方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五.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愿意以报价信封中的投标值作为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若因自身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愿意接受按自动弃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招标文件及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电子签章)公司技术负责人:(电子签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注:1、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公司技术负责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2、本投标函篇幅超过壹页的,须每页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签名;本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打印,手写、涂改无效。3、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1.1.10姓名: 注册执业证书编号: 2监理服务期限协议书第六条(1)工程监理: 。(2)保修阶段: 。(以上分项和内容请对照第一章中的监理服务期内容填写)...................................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2、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六、资格审查资料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监理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中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1.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分别填写此表并加盖牵头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2、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6.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备注注:1.本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本表可以延伸。2.所填报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经核实,如表中技术人员为非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或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分别填写此表,并加盖牵头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6.3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 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备 注备注:1.填写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每人填写一表;2.本表后应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岗位证书、相关部门培训证书、企业聘书(岗位证书和相关部门培训证书上注明工作单位不是投标人本单位时,需提交)和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当为港澳居民时,所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可用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扫描件代替。岗位证书、相关部门培训证书要求:①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交注册证书,无注册证书的可提交: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注: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没有取得《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建设部定点院校培训的监理工程师培训班结业证书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教育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②项目监理员应提交建设部定点院校培训的监理员培训班结业证书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或监理员证。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目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4.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6.4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如有)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扫描件,并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七.商务部分评审资料1.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要求逐项提交资料(如有),其中业绩及财务状况根据表7.1,表7.2填报并提供佐证材料。2.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如有,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格式自定)备注: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使用牵头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7.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地址委托人电话合同价格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内容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2、本表后应附:监理合同(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合同金额或建筑面积等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即可)和竣工验收合格(或已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3、业绩计算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或已完工)证明的签署时间为准。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的,其业绩不予认定。7.2近年财务状况表项目或指标单位 年 年 年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万元四、流动资产万元五、固定资产万元六、负债合计万元七、流动负债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十、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十一、主要财务指标1.总资产报酬率%2.净资产收益率%3.主营业务利润率%4.资产负债率%5、流动比率%6、速动比率%注:1、本表后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原件扫描件即可(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可不提供)。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一致。3、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填写此表和提交财务报告,并加盖牵头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八.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2(8)规定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综合评估法适用】封面格式另册,技术部分的编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实际情况编制技术部分,内容宜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进行编制。第三部分报价信封注:报价信封由投标人在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编制并生成。报价信封的编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由投标人按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电子签章。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公示表格【综合评估法适用】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公示用)序号项目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所在地3委托人名称4委托人地址5委托人电话6合同价格7监理服务期限8监理内容9总监理工程师10项目描述11备注填写要求: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投标人栏目据实填写。2.本表其余栏目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七节“商务部分评审资料”中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填报内容一致。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公示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备注填写要求:1.投标人据实填写。2.本表其余栏目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六节中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填报内容一致。三、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格(公示用)总监理工程师: 商务标部分评审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序号业绩项目名称任职岗位合同金额(万元)竣工(完工)时间123456789填写要求:1.如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内采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为评审标准时,应填写并提交本表。2.本表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七节“商务部分评审资料”中对应证明材料内容一致。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盖章)招标人:东莞市东察安居建设有限公司询有程盖号司通(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建投资约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合同签署后,双方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契约性文件;2.协议书;3.专用条件及其附录;4.通用条件;5.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6.招标文件;7.补充通知(如有);8.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本合同暂定含税总签约酬金为¥元(大写人民币:,),其中:增值税税率为%,税金金额¥,元,不含税签约酬金为¥元。结算时以总包施工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作为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计费额。监理人应向委托人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发票票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方信息、购买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金额、备注、税率等不符合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导致委托人无法抵扣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税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的,监理人需配合委托人重新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委托人除支付质保金(若有)外的最后一期款项前,监理人须连同当期支付款项发票和质保金(若有)发票一并提交给委托人;若后期出现质保问题,按照质保责任和条款,部分或全部扣除质保金(若有)的,不退还相应金额的发票。若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所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按照不含税价格调整结算价格。包括:1.监理酬金:元2.相关服务酬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中。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施工准备阶段服务酬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中。(4)验收阶段服务酬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中。(5)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中。(6)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中。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从委托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监理责任期暂定为个月。缺陷责任期暂定个月(具体期限以监理项目总包施工合同中的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为准)。注:若本项目的实际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责任期及缺陷责任期顺延且不另行计算相关费用。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至保修期满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至保修期满止。(5)保修阶段:保修期24个月。具体工作期限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各标段的施工工期和质量责任期为准,上述监理服务期限不包括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收到委托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后5日内进场完毕。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年月日。2.订立地点:东莞。3.本合同一式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六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本合同一式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六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附录C阳光合作协议阳光合作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加强双方阳光合作,保证职员职业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一、甲方责任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本协议的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回扣、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旅游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4.甲方人员如违反阳光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6.接受举报的一方应为举报方保密,不得对举报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阳光合作协议》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后续合作的优先权。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回扣、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提供旅游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以下统称“财物”)。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对甲方相关调查工作主动配合。4.乙方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及时向甲方(直接联系人为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举报。如乙方或其人员向甲方人员给予财物,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财物,乙方满足其要求并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核实属实,或者被司法机关或第三方核实属实的),甲方将在内部通报;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原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类似情况或者如因乙方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核实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原合同,如甲方解除原合同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原合同与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五年之内不得作为东实集团(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格供应商。5.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举报受理部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东实集团举报邮箱:dgsyxf@163.com东实集团举报电话:0769-28820703(周一至周五9:00-12:00和14:00-18:00)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收,邮编523000。三、其他1.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十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附录D总监请假流程表总监请假表工程项目请假人请假原因甲方意见集团工程部意见领导意见附件三:履约担保附件四:中标通知书附件五: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了全面履行双方已经签订的合同,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第一章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开展工作、从事生产时应当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三、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四、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第二章甲方的具体责任和权利一、向乙方公布甲方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二、监督乙方工作中涉及安全内容的安全操作、管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三、按合同要求,须甲方提供的电气、机械等设施、设备、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等,甲方必须保证上述物品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物品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双方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未经乙方检验合格,乙方应拒绝使用。四、监督乙方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五、对乙方作业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违章违规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向乙方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整改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再进行作业。如果乙方拒不改正或者违章作业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有关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六、监督乙方对工作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交底进行监查,监督乙方对用电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操作培训,并检查其培训文件、技术交底及培训记录。八、监督乙方建立设备检查记录,如各项用电设备的检测、使用情况等。九、监督乙方制定工作计划,包括用电工作、高空作业及工程维保(如使用升降车和棚架等)等工作计划。十、涉及人员安全、财产安全的各项工作(含且不限于第九项)甲方须进行现场监管,监管情况记录在相关专业的值班日志中。十一、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属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第三章乙方的责任一、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安全管理人员。二、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作业规程等,并向甲方备案。三、编制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五、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六、乙方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由乙方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同时,还应提交现场《安全生产培训记录》给甲方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如有人员调整时,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甲方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人员从事高空、用电、农药施用等工作。七、人员首次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交相关特种作业资质证明(复印件盖乙方红章),无相关特种作业证明不得进入甲方现场从事特种作业工作。八、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有效从业资质,资质复印件盖红章交甲方备案。九、乙方每年至少一次对自用的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测试,并提供绝缘测试的合格证据(可张贴于用电设备上)。十、教育乙方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工作中如因乙方工作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一、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物品时,应当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十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乙方注册地、本合同履行地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保证合法用工。十三、乙方应为其派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十四、乙方要在工作中采取必需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乙方员工的劳动安全。十五、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如果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损失无法确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六、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七、因乙方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等纠纷导致乙方不能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损失无法确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八、乙方不得转包合同业务,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本协议一式十二份,甲、乙方各执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12400311AQWBHS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1227版)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BWQA124oo311招标人:东莞市东察安居建设有限公司(盖章)签发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建筑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复核人:(签字或盖章)2004年4月24日重要提示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标书。2.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能力。投标人可向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办理电子签章认证证书(简称: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数字证书和个人数字证书)。3.除特别说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电子签章”及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等要求签章的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电子签章。4.投标人必须使用计算机互联网络(以下简称网络)将投标文件以jjb格式上传提交至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并在网上签到时,关联到对应的投标项目中。5.投标人在投标会上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必须为机构证书或制作12400311本工程投标文件的业务证书。A6.投标人应及时提交投标文件,如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因网络等任何原因未能成功Q上传投标文件,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需设置投标文件查询密码(用于查询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撤WB销投标文件及签到时匹配对应的招标文件)。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后,交易系统将自动随机生成投标文件识别码。识别码是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唯一凭证,投标人须妥善,HS保管。识别码丢失后,投标人将无法找回投标文件,需重新上传提交。8.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匹配对应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本招标文件中签到、投标文件匹配、投标保证金关联等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9.本招标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的发布情况为准。使用指引一、制定宗旨为规范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制定了《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二、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2011.4.22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1999.8.30);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2011.12.20);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017.10.7修订版);6.《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2001.1.17);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2007.6.26)8.《广东省实施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12400311议通过2018.11.29)9.《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A2013修订版);Q10.《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W﹝2022﹞28号);B11.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HS属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监管范围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监理项目。四、相关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用“■”或“□√”标识时表示该选项已选用;用“□”或“□×”标识时表示该选项未被选用。2.除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可以直接填写内容的地方及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件”外,其余对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补充、删除或修改,须统一写入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同时,应明确注明是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何部分的何章何节何条何款进行的补充、删除或修改。第七章内容与其他部分有冲突的,以第七章内容为准,但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的除外。3.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招标人应依据国家、广东省、东莞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相关条款,需要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直接在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中编写。如果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新的合同示范文本,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采用新的合同示范文本。4.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地点的描述须与项目审批部门的立项文件中的一致;建设规模、投资金额的描述不得超出立项文件中的范围,且相关参数须能反映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要求。5.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是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宜过短,因在这段时间内要保证开标、定标、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签订合同等,一般投标有效期在90~120天之间。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可由编制招标文件的编制人或复核人兼任。7.如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除发布补充通知外,还需重新生成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答疑(不涉及修改),只发布补充通知,无需重新生成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详细性评审部分)中,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合理设置商务、经济、技术评审标准和得分比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评分标准,设置各评审因素的评分范围。五、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料必须使用以下格式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12400311莞市):,A1.电子版的招标图纸pdf或dwg文件格式扫描,压缩后用rar格式上传;Q2.预算采用pdf文件格式扫描,压缩后用rar格式上传;3.补充通知采用pdf文件格式扫描,压缩后用rar格式上传。W六、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省和东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本工B程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东莞市公共资源企业库及交易系统是为实现招标投标会议,H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顺利开展的辅助工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准确性与合法性,S负责。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暂停、中止或终止电子交易活动:1.交易系统因网络病毒、黑客攻击引起故障;2.交易系统因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行政监督部门可以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暂停电子交易活动的;4.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八、请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书面反映,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投标担保8.其他说明9.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概述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24003111.6保密1.7语言文字...................................................................................................................A131.8计量单位Q1.9计价货币1.10踏勘现场W1.11投标预备会1.12分包..........................................................................................................................B131.13响应和偏差H2.招标文件S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有关说明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更新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i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退回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签到要求5.2开标程序5.3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7.6履约担保7.7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A30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Q309.3投诉10.其他...................................................................................................................................W3010.1文件的真实性.........................................................................................................B3010.2其他说明H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S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附件二: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附件三: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附件四: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估算表附件五:保函保单参考样式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前附表1-1(技术标部分初步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1-2(商务标部分初步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1-3(价格标部分初步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2-3价格标部分评审标准ii1.评标依据2.评标原则和目的2.1评标原则2.2评标目的3.评标方法4.评审标准4.1初步评审标准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评审细则5.1评标组织机构5.2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6.评标程序6.1评标程序6.2技术标初步评审6.3技术标详细评审6.4商务标初步评审6.5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6.6价格部分初步评审6.7价格部分详细评审6.8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6.9.评标结果6.10其他说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A53第五章委托人要求........................................................................................................................Q5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W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B目录一.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H,6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S,65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五.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六、资格审查资料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6.3主要人员简历表6.4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如有)七.商务部分评审资料7.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2近年财务状况表八.其他材料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综合评估法适用】iii第三部分报价信封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公示表格【综合评估法适用】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公示用)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公示用)三、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格(公示用)第七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12400311AQWBHSiv第一章招标公告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名称)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致:投标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2403-441900-04-05-88493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东寮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莞市东寮安居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监理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寮步镇石河东路旁2.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占地面积约122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53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21686平方米,最大建筑层数31层,最,12400311大建筑高度小于100米,建筑密度≤30%,容积率≤4.0,绿地率≥25%。拟建设内容包括保,A障性住房510套、物业管理用房、地下车库、公共配套用房和公共配套设施等(具体建设规,Q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W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土建投资约30600.00万元B2.5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48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24个月。HS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具体期限以监理项目总包施工合同中的缺陷责任期为准)。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等);(2)主体结构;(3)屋面工程;(4)电气工程;(5)给排水工程;(6)通风空调工程;(7)幕墙工程;(8)消防工程;(9)电梯工程;(10)智能化工程;(11)燃气工程;(12)人防工程;(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14)节能工程;(15)室外工程(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16)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17)白蚁防治工程;(18)隔音屏工程(如有);(19)信号覆盖工程;(20)车位划线工程;(21)开荒保洁工程;(22)防雷工程;(23)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内容及设计变更内容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变更、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含变更)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它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招标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3.2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12400311A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Q3.3其他要求:W(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B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H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S求填报相关信息。(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财政投资项目必选条款】7.2近年财务状况表项目或指标单位年年年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万元四、流动资产万元五、固定资产万元12400311六、负债合计万元七、流动负债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A十、现金流量净额万元Q十一、主要财务指标W1.总资产报酬率B%2.净资产收益率SH%3.主营业务利润率%4.资产负债率%5、流动比率%6、速动比率%注:1、本表后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原件扫描件即可(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可不提供)。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一致。3、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填写此表和提交财务报告,并加盖牵头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八.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2(8)规定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2400311AQWBHS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综合评估法适用】封面格式另册,技术部分的编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实际情况编制技术部分,内容宜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进行编制。12400311AQWBHS第三部分报价信封12400311AQWBH注:报价信封由投标人在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编制并生成。报价信封的编制要求详见第二,S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由投标人按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电子签章。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公示表格【综合评估法适用】12400311AQWBHS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公示用)序号项目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所在地3委托人名称4委托人地址5委托人电话6合同价格124003117监理服务期限8监理内容A9总监理工程师Q10项目描述BW11备注SH填写要求: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投标人栏目据实填写。2.本表其余栏目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七节“商务部分评审资料”中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填报内容一致。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公示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备注12400311QAWHBS填写要求:1.投标人据实填写。2.本表其余栏目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六节中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填报内容一致。三、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格(公示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商务标部分评审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商务标部分评审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商务标部分评审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商务标部分评审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商务标部分评审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序号业绩项目名称任职岗位合同金额(万元)竣工(完工)时间12312400311456A7Q8W9HBS填写要求:1.如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内采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为评审标准时,应填写并提交本表。2.本表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七节“商务部分评审资料”中对应证明材料内容一致。第七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下内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1、增加内容:1.1第几章条款号: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2第几章条款号:修改类型:增加现文:2、删除内容:2.1第二章条款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24003111.13.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QA/W2.2第二章条款号:投标人须知“1.13响应和偏差”B修改类型:删除H原文:1.13响应和偏差S1.13.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3.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3、修改内容:3.1第几章条款号: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现文:3.2第几章条款号: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现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12400311AQWBHS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