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数据工程招标公告(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安徽省民政信息中心)2024)
“数字民政”数据工程项目(婚姻登记管理场景应用)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数字民政”数据工程项目(婚姻登记管理场景应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10点00分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FN00745
项目名称:“数字民政”数据工程项目(婚姻登记管理场景应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安徽省民政厅“数字民政”数据工程项目应用系统开发婚姻登记管理场景应用开发部分,主要包括:婚姻登记管理应用的升级重构,建设和完善业务办理模块、数据查询模块、电子档案管理模块、电子证照模块、婚姻情况分析模块、管理模块、婚姻登记证采购管理模块、婚姻登记预约子应用、婚姻登记辅导服务子应用。开展“婚姻便利化登记”场景建设,完成与省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以及三端的对接工作等。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00至2024年05月07日10:0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7日10点00分
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安徽省民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联系方式:0551-65600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56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4-24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4-2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pdf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数字民政”数据工程项目(婚姻登记管理场景应用)项目编号:2024BFAFN00745采购人: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安徽省民政信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04月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4BFAFN007452.项目名称:“数字民政”数据工程项目(婚姻登记管理场景应用)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4.项目单位: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安徽省民政信息中心)5.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安徽省民政厅“数字民政”数据工程项目应用系统开发婚姻登记管理场景应用开发部分,主要包括:婚姻登记管理应用的升级重构,建设和完善业务办理模块、数据查询模块、电子档案管理模块、电子证照模块、婚姻情况分析模块、管理模块、婚姻登记证采购管理模块、婚姻登记预约子应用、婚姻登记辅导服务子应用。开展“婚姻便利化登记”场景建设,完成与省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以及三端的对接工作等。详见磋商文件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7.项目预算:39万元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二、供应商资格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安徽省民政信息中心)第1页/共73页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联系人:祁琪电话:0551-6560095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66223645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徽省财政厅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电话:0551-68150413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第2页/共7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安徽省民政信息中心)3.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财政厅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3.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4.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5.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7.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9.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9.1磋商地点详见磋商邀请19.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2.4最后报价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7.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9.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30.1履约保证金☑免收31.1成交服务费免收32.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开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4.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35其他内容35.1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本项目不适用)(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35.2社保证明材料(如有要求)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35.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好视通V4.35版本投标人使用手册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5.4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5.5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5.6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5.7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成交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3)“预付款担保(如有)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见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其缴纳执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通知》。第8页/共73页十五、诚信履约承诺函致: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安徽省民政信息中心)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64页/共73页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65页/共73页十七、在线视频演示人员信息表我单位授权以下在线视频演示人员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在线视频演示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本项目在线视频演示活动的一切事宜。以下人员在线视频演示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我单位在线视频演示人员信息如下: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66页/共73页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第67页/共73页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供应商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供应商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供应商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供应商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第68页/共73页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供应商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第69页/共73页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供应商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供应商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供应商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供应商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供应商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第70页/共73页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安徽省民政信息中心)、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拟参与“数字民政”数据工程项目(婚姻登记管理场景应用)(2024BFAFN00745)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第71页/共73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72页/共73页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3页/共73页采购需求(仅供参考,详见磋商文件)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合同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2、项目中期,自收到发票后将合同总金额的40%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1付款方式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中期支付条件:完成主要功能模块的开发,完成信创云部署,并经过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确认,形成确认意见单)3、项目终验合格后,自收到发票后将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2服务地点安徽省,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数字民政”数据工程项目(婚姻登记管理场景应用)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建设目标1婚姻信息管理升级需求需对现有的安徽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和升级,与国产终端的系统和各婚姻登记处现有设备终端系统实现完全兼容,以确保系统功能的完全使用。此外,为确保实时数据共享,还需开发婚姻数据接口,与皖事通证照库、公安、人社、法院等部门信息进行对接。2婚姻预约及监管需求预约系统需支持资料预审核功能、按时间段设置预约名额以及处理预约撤销的功能,进一步优化用户的预约体验。同时,为更好地监管业务流程,需要实现全程操作的日志记录,包括形成操作日志图、统计分析、异常监控等功能。需按省、市、县三级进行权限分级,实现民政部门信息查询、数据统计等功能权限分级,并按婚姻登记处主任与登记员账号对查询功能权限进行分级,确保各层级权限的科学管理。完成与安徽省统一预约系统的对接工作。3婚姻数据统计需求需加强对婚姻数据的统计分析,包括实现常用数据的自动统计与自定义数据统计,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满足“跨省通办”以及“全省通办”的工作需求。三、建设内容1、业务办理模块业务办理模块包含基础的结婚登记、离婚申请、离婚登记、补发结婚登记证、补发离婚登记证、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功能。人脸识别比对自动婚史审查电子签字功能拍照、录制视频和上传附件涉外、涉港澳台、华侨、出国人员婚姻登记业务办理2、婚姻登记便利化模块数据对接、业务查询和数据统计功能共同支持婚姻登记便利化模块,通过集成各部门数据、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以及统计办理记录和成功率数据对接业务查询数据统计3、数据查询模块数据查询模块提供全面、多样的查询功能,包括安徽省内和全国婚姻登记记录、预约数据、法院记录以及殡葬火化记录的查询,并支持批量查询,满足用户各种查询需求。省内婚姻登记记录查询预约数据查询批量查询全国婚姻登记记录查询法院记录查询殡葬火化记录查询4、电子档案管理模块通过高拍仪、扫描仪等终端设备拍摄扫描婚姻登记纸质档案图像,与婚姻登记业务系统中的业务记录一一对应,形成电子档案。方便安徽省的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利用,也方便导出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电子档案录入电子档案查询档案数据同步传输5、电子证照模块系统接入电子印章系统,根据MZ/T002—2022电子证照婚姻登记证标准实时生成电子证照。6、婚姻情况分析模块婚姻情况分析模块用于分析婚姻登记的总体情况和阶段性特征。针对目前热点的离婚率增高、结婚数量下降,分析模块可以提供良好的数据支撑,以供社会议题的专项研究。此外,针对婚姻登记数据的分析,也可以为安徽省各级民政部门管理婚姻登记工作提供便利。实时办理数量统计婚姻登记工作量统计初婚、复婚、再婚平均年龄分析初婚、复婚、再婚数量统计结婚登记分年龄段统计结婚登记男女年龄差统计结婚登记民族分布统计结婚登记当事人文化程度情况统计结婚登记当事人职业情况统计再婚年龄段统计离婚登记当事人文化程度情况统计离婚登记当事人职业情况统计离婚登记年龄段统计离婚登记男女年龄差统计离婚登记平均年龄统计离婚原因统计离婚当事人婚姻维系时间统计离婚申请办理结果统计涉外结婚登记身份类别统计涉外离婚登记身份类别统计预约数量统计7、管理模块管理模块通过登记机关、预约、修改/删除记录、公告通知与政策法规、数据导出/导入以及日志查询等子模块,为婚姻登记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与服务功能。登记机关管理预约管理修改/删除记录流程管理公告通知、政策法规管理数据导出、导入功能日志查询功能8、婚姻登记证采购管理模块婚姻登记证采购管理模块为登记处与印刷厂提供信息桥梁,方便登记处采购婚姻登记证。登记处提交购买需求,印刷厂接单发货,在线发票,并收货回款。提交采购需求接单发货发票下载9、婚姻登记预约子应用婚姻登记预约应用是婚姻登记系统的子应用,提供一套面向群众的服务Web界面。界面自适应PC端和移动端,可在皖事通上展示,也可在PC端和常见的手机端浏览器中使用。为群众提供婚姻登记业务预约、婚姻登记机关信息查询、婚姻登记场所展示等功能。预约办理婚姻登记证件材料预审预约记录查询婚姻登记机关信息查询10、婚姻登记辅导服务子应用婚姻登记辅导服务子应用的用户主要是婚姻家庭辅导员。辅导人员可以在提供线下辅导的同时,在线记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便于生成台账和归档,为辅导服务的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化和规范化的基础。服务人员管理辅导情况录入辅导案例查询辅导案例统计台账导出四、数据交换与内外部共享系统设计遵循民政部《民政业务数据共享与交换编码》和省民政厅数据共享交换中心系统数据标准,实现数据对接与共享要求。1、通过安徽省民政厅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民政部金民工程对接,进而实现婚姻登记数据的共享。2、与安徽省民政厅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实现系统的所有各类型数据字段按照要求全部上传到厅数据共享交换中心。3、实现安徽省民政厅内外部数据共享。与民政厅内部系统实现数据共享,相互交换服务数据;与省级其他部门之间实现外部数据的查询、调取。4、新增功能对接民政统一用户体系、民政空间地理和动态五级组织架构三大基础组件。五、其他要求1、技术平台需求本项目技术架构采用微服务架构+分布式开发标准基础进行开发。采用微服务架构,基于微服务套件进行应用集成,业务系统之间的交互通过标准接口进行,这样可以降低业务系统、各个组件及相关技术的耦合度,消除业务系统点对点集成瓶颈,降低集成开发难度,提高复用,增进系统开发和运行效率,便于业务系统灵活重构,快速适应业务及流程变化需要。本次使用的技术架构拥有如下特点:(1)松耦合服务请求者与服务提供者之间,根据已发布的服务契约和服务水平协议,通过服务接口进行通讯,服务接口封装了所有的实现细节,任何时候服务请求者都不需要了解服务提供者对内部实现的信息,这样保证了服务的接口松耦合,本次软件部分的开发需遵循松耦合要求,降低客户端和远程服务之间的依赖性,使应用程序环境更敏捷、更快地适应更改、系统维护也更方便。(2)基于开放式标准为了强调互操作性,服务需要尽量符合开放标准。与服务相关的技术几乎都存在相应标准,如SOAP、WSDL、UDDI、SCA/SDO等。(3)架构灵活,便于重构服务与实际业务功能相关,具有明确的接口。这些服务可在不同的业务流程中得到重用,提高了服务的价值;其次在使用中只需按其接口要求进行访问,屏蔽服务实现细节,服务实现的修改不会影响到服务访问方的逻辑,提高了业务流程的适应性;另外,一旦业务流程变更,仅需对服务进行重新编排,并不修改服务本身,提高了业务流程实现的灵活性。本项目建设要求支持国产化适配。项目部署于政务云,技术路线要求如下:1)部署于政务云:使用国产化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软件产品,同时保证与原系统的业务无缝对接。2)系统须支持组件化架构,为第三方应用系统提供标准化数据接口;3)系统须采用B/S的多层分布式技术架构,客户端支持360、chrome、火狐等浏览器;4)系统需设计身份鉴别、安全审计等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有效的数据输入、输出和内部处理的控制措施,检测和防范攻击行为的验证措施,并设计权限管理机制;5)系统具有业务日志管理功能,通过设置系统日志、自动记录全部操作过程。保证信息处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保证数据传输过程的安全性、稳定性、断点续传,保证数据交互过程中的效率、可靠性、完整性、实时性;6)在系统更新、上线时,不得影响原有系统服务功能及业务数据的完整性;2、系统安全需求系统应有完善的系统安全管控机制和系统异常应对机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应达到三级,应按国家信息安全保护三级等级保护要求进行软件设计,软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均按三级等保基线设置(如账户密码设置要求、口令更换期限等)。系统应能提供权限管理机制,至少应做到:1)用户验证:建立用户身份权限,提供用户登录的强制口令认证机制;2)用户权限定义:在不违反事务一致性的前提下,能对用户访问权限设置和控制;3)接口安全:保证集成接口的安全性,集成接口具备调用权限的鉴别和传递数据的加解密机制。4)安全协议:关键业务管理模块使用Https等安全协议。5)系统日志:记录系统错误、异常跟踪信息。6)审计日志:可以通过日志记录用户登录、数据操作信息等关键操作。7)软件容错:支持通过容错、热备、故障恢复等方式,实现在系统发生故障时仍能保持正常工作。8)备份恢复:实现系统的全备、增量、差分等备份方式,在需要时可以快速恢复到所需的状态。3、系统性能需求1)现阶段支持不小于1000个用户同时在线,远期可根据需要支持横向扩充;2)保持不间断稳定运行,PC端和移动端界面的反应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秒以内;3)并发用户数要能达到100TPS,100个用户并发请求同一个中等复杂度的事务时,响应时间不超过2秒;4)以上除去网络延迟因素。4、项目组织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建立完整的项目组织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为本项目组建的项目组织机构中应包含实施本项目所必须的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经理、以及系统设计、开发、集成、调试、数据整理、文档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参与本项目实施的项目组成员均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正确的工作态度,核心成员在参加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应再兼职其它工作。项目实施期间,根据项目进度要求,项目组需保障有专业人员提供与项目交付成果有关的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上线、培训等服务。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项目组成员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采购人,并获得采购人的同意才能进行调整。如不经采购人许可随意变更,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采购人如认为成交供应商的项目团队成员达不到要求,有权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在一周之内调换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项目成员。5、培训要求合同签订后在项目各阶段开始前,必须围绕本阶段的工作目标提供明确、科学、合理的培训,以确保实现项目既定目标。应详细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课程(包括课程介绍)、培训教材(列出培训教材基本内容)、培训师资情况(包括教师资历)、培训时间地点安排、人次数、培训组织方式等。对业务系统管理员、关键用户和一般用户分别进行系统使用方面的全面培训,其中包括应用系统组成、功能、用途、具体操作方法等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相关知识的培训。应提供针对系统管理员的必要培训,使至少一名运维人员能熟悉系统体系结构,熟练掌握相关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使用,使其能够分析系统故障、管理系统设备、掌握系统内部和外部接口,具备系统管理和系统功能扩展与系统升级能力,能独立承担运维工作。6、运维要求本项目须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的运维服务(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至少提供1名运维人员负责运行维护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承诺下列内容,否则响应无效。(1)承诺在系统建设完成后,继续与采购人合作,根据实际应用需要进行软件完善及升级工作,承诺验收合格后3年内提供本项目软件补丁、升级程序或包,对系统BUG终身提供免费处理(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2)免费运维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2名系统维护人员,遇到问题进行远程协助,保证7x24小时内提供服务支持。(3)免费运维服务期内至少有一名本单位维护工程师(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负责日常系统的维护与管理。供应商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响应,工作时间发生故障应在1个小时内解决,非工作时间应在2小时内解决问题。远程协助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4)免费运维服务期内每月月初报送上月运维记录存档,漏报或超时报送每次违约款200元。(5)免费运维服务期内采购人对运维工程师进行月度考核,每次考核不合格违约款1000元,每年考核不合格次数超过3次必须更换运维工程师。(6)免费运维服务期内确保平台数据与系统安全,做好网络安全防控,发现安全问题须及时上报、处理,并对采购人人员进行相关使用培训。(7)免费运维服务期内的故障维修,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做到上述服务承诺,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必要时,采购人可采用相应必要的补救措施,以防止风险损失进一步扩大,但其中的风险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成交供应商行使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如因成交供应商的相应服务不到位,服务期的到期时间将相应顺延。(8)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该方案中还应包括完整的日常维护工作方案、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方案,以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7、项目验收及文档要求本项目系统按最终签订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本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交软件开发、部署、测试等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完整技术文档资料,项目文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系统安装部署手册、使用操作手册、系统的测试报告、用户培训计划、项目试运行情况报告、系统运维方案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8、软件著作权及定制开发源代码要求(1)本项目软件开发的相关知识产权为采购人所有(购买的成品软件除外),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本项目软件全部技术文档;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所产生的的源代码,项目验收后需全部交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预留必要的二次开发接口,采购人有权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二次开发和整合。(2)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采购人的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因本项目之委托事项以外的原因提供给第三方使用。(3)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制作的本项目成果以及在制作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如果因上述权利瑕疵引起第三方异议给采购人造成实际损失,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索赔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及合理的诉讼成本。(4)采购人有本项目完全使用权。采购人对本平台进行的应用和本平台与采购人各种应用平台对接工作属于采购人对本平台的使用权,成交供应商必须切实保障采购人的使用。(5)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中所开发的平台及应用系统是成交供应商独立完成的软件作品,不会因模仿、抄袭、复制、临摹任何软件,使得应用软件构成相同、相似或近似,进而导致应用软件侵犯或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民事权利。(6)成交供应商应对开发本项目要求的应用软件所需要使用的基础软件或其它软件拥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或已获得相关所有权人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有效的使用许可,并因此可以合法地使用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使用的基础软件或其它软件来完成本合同中的委托事项,且不会因使用该软件而遭到相关权利人的警告、权利要求(包括停止使用等)、行政投诉、许可费和/或侵权追索及提起法律诉讼。(7)对使用第三方软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所购买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相关购买证明,且第三方产品或服务应授权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使用说明等技术文件和资料。成交供应商所采购的第三方软件必须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该软件的原厂技术服务支持。(8)本项目中,为采购人开发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采购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合理使用的情形下如有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时,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9、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开发和运维期间,要求严格遵守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安徽省民政厅网络安全管理要求,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要求做到:1)成交供应商和项目服务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数据保密协议,并接受采购人背景审查。2)成交供应商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3)成交供应商应合理使用操作账号,严禁供应商存在多名工作人员共用操作账号的情形,同时操作账号应采用高强度的密码、并定期(每3个月)更新账号密码。4)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供应商不得对项目资源私开端口,不得利用项目资源进行与该项目无关的工作,不得将政务网和互联网私自打通。5)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处理、交换、共享数据资源,做好数据落地相应的数据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数据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措施,避免相关数据出现泄露、窃取、篡改的风险。6)成交供应商应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数据处理活动,查找项目数据安全隐患和漏洞,对薄弱环节和潜在威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避免和消除数据安全风险,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7)成交供应商应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当发现网络和数据安全隐患、漏洞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当发生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第一时间检测发现,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报告。如违反以上任一条款,或造成网络攻击、信息泄露、有害程序植入等较大风险隐患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额的5%/次承担违约责任,若采购人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超出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另行承担。若成交供应商累计3次违反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并按合同总额的20%承担违约金。若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项目服务人员,但不免除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金的义务。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在用户现场对用户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操作、基本维护等。培训期内厂家人员的差旅费、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厂家自理。系统使用一段时间,视用户需要,再进行高级培训。对全部产品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的免费运维服务,免费运维服务自项目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故障报修在30分钟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运维服务产品常年提供技术支持,免费运维服务软件免费维护及升级。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