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普法公益广告招标公告(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4)
关于在电影院投放映前普法公益广告项目的公告
关于在电影院投放映前普法公益广告项目的公告
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我们决定在电影院投放映前普法公益广告,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该项目进行公示,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人名称和地点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地? 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电影院投放映前普法公益广告项目
(二)采购内容:
在拉
萨市城关区主城区选取一家具有较大观影流量的电影院,要求在影院每个放映厅内
每场电影放映前播放普法公益广告。
三、采购项目预算
不超过10.8万元。
四、项目采购方式
根据自治区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和《司法厅系统采购管理规定》,该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邀请至少3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需具有相关业务资质。
六、报名及获取资料要求
(一)报名及获取资料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提供报名人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并对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及获取资料方式:
(1)报名及获取资料期限:202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
(2)报名及获取资料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区司法厅523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91-6285746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4月23日
关于在电影院投放映前普法公益广告项目的公告
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我们决定在电影院投放映前普法公益广告,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该项目进行公示,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人名称和地点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地? 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电影院投放映前普法公益广告项目
(二)采购内容:
在拉
萨市城关区主城区选取一家具有较大观影流量的电影院,要求在影院每个放映厅内
每场电影放映前播放普法公益广告。
三、采购项目预算
不超过10.8万元。
四、项目采购方式
根据自治区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和《司法厅系统采购管理规定》,该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邀请至少3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需具有相关业务资质。
六、报名及获取资料要求
(一)报名及获取资料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提供报名人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并对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及获取资料方式:
(1)报名及获取资料期限:202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
(2)报名及获取资料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区司法厅523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91-6285746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4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普法公益广告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