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运 餐厨垃圾车 生活垃圾车招标公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2024年垃圾收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区2024年垃圾收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wehd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C2024-94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8-2024-00908
3、项目名称:高新区2024年垃圾收运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826.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4826.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wehdz.gov.cn)
3、方式:
A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1)未注册账号供应商,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审核通过后再申领电子证照。方式:进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电子证照申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申领电子证照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包,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申领电子证照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申领电子证照,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申领电子证照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新)》。B 使用CA方式(1)未注册账号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进入“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办理CA锁,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供应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开标室3-3035(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包相关信息及多包投标要求详见附件。2.投标人需于截止时间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7-65563042。3.本项目采用“B 使用CA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不接受“A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选择有误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4.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5.中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政策要求和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可登录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ggzyjy.wehdz.gov.cn/dhgx/views/cfcghtrzpt/index.html)查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东湖高新区高新二路41号8栋光谷建设大厦附楼
联系方式:027-87613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 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15172361186、13507254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红豆、胡添、徐硕、戴伟红、唐瑞
电话:15172361186、13507254660
相关下载
附件-采购需求.pdf
相关合同
83.餐厨垃圾收运车车型(总质量)基本技术参数参考值清水箱容积(m3)≥0.14满载续航里程(km)≥190电池容量(kwh)≥106电池类型磷酸铁锂8吨垃圾箱容积(m3)≥4.5充电时间(h)具备标准双充要求,且快充≤2,慢充≤8清水箱容积(m3)≥0.22满载续航里程(km)≥200电池容量(kwh)≥194电池类型磷酸铁锂18吨垃圾箱容积(m3)≥8充电时间(h)具备标准双充要求,且快充≤3,慢充≤8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1.项目概况:为保障东湖高新区良好的市容环境面貌,加强对区域内市容环境、垃圾的管理力度,在完善落实管理基础的同时,对各街道辖区内垃圾收运工作采用招标方式引进社会力量,负责各街道各类垃圾的清运工作,将垃圾从商业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农贸市场收集后运至固废转运中心或终端处理厂。2.各包相关信息:高新区2024年垃圾收运项目(1包):清运类型:餐厨垃圾清运范围:高新区全域面积约518.06平方公里,区内商业门店、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等户数约2590家,参考2024年每日实际发生量约95吨/日。预算金额:680万元高新区2024年垃圾收运项目(2包):清运类型:厨余垃圾清运范围:关东街道辖区内面积约49平方公里,户数约21.1万家,参考2024年每日实际发生量约150.65吨/日。预算金额:742.29万元高新区2024年垃圾收运项目(3包):清运类型:厨余垃圾清运范围:花山街、豹澥街、滨湖街、佛祖岭街、九峰街、龙泉街、左岭街共7个街道辖区内,面积约562.55平方公里,户数约23.35万家,参考2024年每日实际发生量约124.35吨/日。预算金额:612.71万元高新区2024年垃圾收运项目(4包):清运类型:除餐厨、厨余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清运范围:关东街南湖大道以北,面积约25平方公里,户数约10.5万家,参考2024年每日实际发生量约233.64吨/日。预算金额:745.25万元高新区2024年垃圾收运项目(5包):清运类型:除餐厨、厨余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清运范围:关东街南湖大道以南,面积约24平方公里,户数约10.6万家,参考2024年每日实际发生量约245.69吨/日。预算金额:783.68万元高新区2024年垃圾收运项目(6包):清运类型:除餐厨、厨余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清运范围:佛祖岭街、滨湖街、龙泉街共3个街道辖区内,面积约328.92平方公里,户数约8.56万家,参考2024年每日实际发生量约177.1吨/日。预算金额:564.9万元高新区2024年垃圾收运项目(7包):清运类型:除餐厨、厨余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清运范围:九峰街、花山街共2个街道辖区内,面积约93平方公里,户数约6.86万家,参考2024年每日实际发生量约116.46吨/日。预算金额:371.47万元高新区2024年垃圾收运项目(8包):清运类型:除餐厨、厨余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清运范围:豹澥街、左岭街共2个街道辖区内,面积约140.63平方公里,户数约7.93万家,参考2024年每日实际发生量约102.11吨/日。预算金额:325.7万元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1)采购人可根据投标人履约情况及质量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投标人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不存违约行为,且经采购人考核符合续签要求的,采购人可决定续签合同,但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本项目的总服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最终是否续签以及续签的期限由采购人决定,投标人对此无异议。(2)采购人决定续签合同的,在续签合同时,若遇财政预算批复金额调整或项目实际所需服务数量调整,采购人有权根据续签时项目实际情况及预算批复,在不改变服务单价的情况下调整续签合同的总金额,但续签合同的总金额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3)在本项目服务期内,若遇到政策调整或职能变更等情况,以及投标人在本合同约定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服务地点:东湖高新区范围内。3.付款方式:(1)按月度进行支付。每月度终了,采购人结合本项目考核标准对投标人当月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支付金额挂钩,采购人付款金额依照投标人的中标单价以及实际收运量(每天实际收运量以废弃物处理厂出具的有效报表为准,且经采购人确认,当月应付金额=实际收运量*中标单价-考核违约金)。(2)采购人应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后10日内向投标人支付当月应付金额:A、采购人完成月度考核并按本合同约定确定当月应付金额;B、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付款申请及服务档案资料、证明符合付款条件的相关资料;C、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4.报价要求:(1)以折扣的方式进行报价(在各包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折扣,如打8折报价即80%),餐厨垃圾单价限价为196.26元/吨;厨余垃圾单价限价为135.08元/吨;生活垃圾运往固废中心单价限价为75.48元/吨,运往青山终端单价限价106.22元/吨,运往武汉市内(除青山)终端单价限价135.08元/吨。最终在各包预算金额内按照实际清运量进行结算,超出预算金额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报价包含了实施该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车辆费用、办公费用、水电、日常清理工具、耗材、材料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2)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以及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的资料。与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的招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5.保密:采购人与投标人在合作中所获知对方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情报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泄漏给第三方。6.违约条款、双方责任、合同解除及终止、退出机制:在合同中约定。7.多标段投标要求(1)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最多中四个标段。在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类别中只能各中一个标段(即包1(餐厨垃圾)可中一个标段,包2至包3(厨余垃圾)可中一个标段),其他生活垃圾类别中可中两个标段(即包4至包8可以中两个标段)。(2)如投标人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及其他生活垃圾类别多个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序第一,则按照投标人承诺的优选包顺序进行推荐排序,且不再参与其它标段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以此类推。投标人未在《开标一览表》中明确优选包顺序,默认按标段顺序进行推荐。(3)投标人所投入各标段项目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若投标人拟派其他人员及设备在投标阶段使用同一套班组中多个标段后,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各标段要求提供相应的人员或设备(车辆)。若未及时配备到位的,采购人可选择下一中标候选人。(4)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包投标,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三、技术要求(一)服务要求1.对东湖高新区内商业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农贸市场产生的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做好基础数据收集工作。若服务范围内各小区、商业门店、企事业单位垃圾量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2.严格按采购人的统一调度,将垃圾运送到指定的终端处理场统一处置,不得擅自改变垃圾处置地点及任意处置垃圾。遇有垃圾处理厂因故不能接纳垃圾时,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转移调配要求,将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其他处理厂进行处理。★3.餐厨垃圾:对服务范围内的餐厨废弃物进行全天候、全覆盖、定时、定点收运。餐厨废弃物应24小时内收运不少于1次(节假日根据产生量加大频次),做到及时清运;食品加工企业的废弃食用油脂可按照作业服务要求以及与产生单位的约定,灵活确定收运时间和频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4.厨余、生活垃圾:按照市、区规定的《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DB4201-T5752019)要求,采取定时定点的方法,在规定时间内(早上4:00至7:00、白天9:00至16:00、晚上19:00至22:00)及时收运垃圾,保证当天的垃圾必须当天完成清运。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每天至少收集2次,垃圾产生量较大区域每天至少收集3次;法定节假日应适当增加收运频率,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收运时间和频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5.投标人需具有固定的停放机械、设备、车辆场所,可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配备到位(自有的提供场地产权证明书,租赁的提供场地租赁协议)。此场所禁止堆放垃圾,并需安装监控设备,对采购人开放权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6.严格按照采购人确定的任务要求对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无暴露、不遗漏。全力配合各街道居民社区垃圾分类企业做好末端垃圾收运工作,垃圾运输至终端处理场严格执行终端处理厂运行管理规定。7.投标人应积极与固废中心及终端垃圾处理厂进行衔接沟通,遵守固废中心及终端垃圾处理厂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其中标区域内垃圾不滞留。8.垃圾收运从业人员在收运垃圾中,应当维护垃圾收集点位和收运作业区环境整洁,减少对产生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服务单位应告知清运地点商户或者物业单位及时清洗垃圾桶并收工清场。9.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垃圾收集、运输车辆不能超出范围行驶(监控平台内会显示有高新区内清运范围(黑色划线内)),遇特殊情况(修车,年审等)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出范围行驶。10.严禁垃圾收运人员对垃圾进行二次分拣,严禁私自处置垃圾。11.垃圾收集应采取全密闭方式,主要道路以及重要繁华地带严禁使用箩筐、露天垃圾桶、敞口垃圾池等收集垃圾,运输中不滴漏,避免二次污染。对突发泄漏的垃圾,应当及时清除干净,并上报采购人。12.不得往垃圾堆中注水或者混入其他垃圾进入终端处理厂。13.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需要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3个月向市区城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不得将东湖高新区域外的垃圾作为本区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不得私自清运(未进水费系统)的单位,不得私自收取垃圾服务费。14.在各类重大活动、灾害天气、突发环境卫生问题和采购人指派的其他临时环境卫生保障任务中,投标人应及时响应并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15.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完成市、区两级要求的信息报送及收运点打卡要求。16.建立垃圾收运台账制度,台账数据应当于次月月初向采购人报送上月台账。台账记录应当保存。垃圾产生、收运台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垃圾的产出量、垃圾收运单位名称、收运线路、收运时间、垃圾产生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指定人员的签名以及收运单位收运人员的签名。投标人应做好台账的保管工作以备检查,并随时做好市城管委指定废弃物处理厂和区城管局相关废弃物来源、数量等的核查工作。17.投标人应制定和落实垃圾收运的工作流程、作业标准、操作规程、车辆管理、岗位管理、绩效管理、综合管理、应急预案等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落实。18.协助采购人完成投诉件的现场核实、协助处理等相关工作事宜。(二)人员、车辆、服装要求★1.服务人员及车辆数量不少于以下要求包号项目管理人员装卸工驾驶人员餐厨垃圾车厨余垃圾车其他生活垃圾车15242424//253535/35/352929/29/452020//20552121//21651515//15751010//108599//92.人员要求★(1)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在各包中不得相互兼任,负责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司机年龄不超过60周岁,能胜任服务岗位需要,且身体健康,无影响行为能力的疾病。人员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配备到位。(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项目管理人员信息)。(2)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工作;装卸工需统一着装跟随收集运输车辆完成定点收集、转运、装车及存放场地的清洁卫生等一系列工作;驾驶人员需合理安排收集运输线路,安全守责地完成清收点位垃圾收集并协助装卸工做好工完场清的工作。(3)投标人所聘用的驾驶人员及装卸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并自行承担费用。因投标人及投标人工作人员没有安全驾驶车辆、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等原因,导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拟派项目组人员名单开展工作,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名单。项目负责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用同等资历的人员代替,但更换前必须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经试用符合要求方可更换。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不能胜任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投标人应接受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5)在项目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人力配置不足以满足服务标准和要求的情况,投标人应主动增加人力配置,增加人力配置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车辆要求★(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各包车辆在进场实施作业时新能源车辆配备比例须达到30%。且投入本项目各包车辆在2024年9月底前新能源车配备比例须达到60%,2024年12月底前新能源车配备比例须达到100%。(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应该参照《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环卫车辆”章节规定做好环卫车辆管理,落实车辆标识喷涂、“三应三禁”、安全规范等要求;参照“环卫作息间、环卫停保场”等章节规定做好作息间、停保场管理。详见合同附件1。(3)投标人应为所有环卫作业车辆配备用于采集定位、轨迹和作业数据的前端物联设备,日常作业数据按要求对接、传输至市级环卫信息化平台。新能源环卫车辆应符合《武汉市新能源环卫车辆技术指引》相关技术标准,详见合同附件2。(4)各包服务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必须安装智慧环卫设备,并接入市、区两级的监管平台,受采购人监管。未安装智慧环卫设备的车辆不予以进入固废中心及终端垃圾处理厂。(5)车辆装置系统实行一车一装置,各收运车辆不得擅自调换车载装置使用。(6)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且收运车辆应具有分类收集功能、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并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干净完整无杂物,车体外观无破损。非垃圾接触部位无污渍,见本色。专用标志清晰完整,专用设备、警示灯和指示板灵敏有效、无残缺,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加贴反光膜)。(7)投标人已投入到其他区域或其他标段或正在其他区域使用的设备不能计入本次设备要求之列。★(8)投标文件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和车辆配备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自有的设备提供购买发票,设备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现有的设备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函。(9)设备和车辆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配备到位。如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未配备到位,或因设备和车辆配备不符合采购要求导致无法进场实施作业的,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并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服装要求(1)服务期间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且服装上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识。(2)服务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标志服(晚上和雾天作业时必须穿反光标志服),工作帽帽沿向正前方,不得敞开外衣,非工作需要不允许将衣袖、裤管卷起,不允许将衣服搭在肩上。作业人员非特殊情况下不允许穿背心、短裤、拖鞋、打赤脚作业,须保持衣衫整洁、文明操作、规范收运。(3)服务人员的服装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包括服装的统一购置、修补、更换等。(三)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落实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情况等。如:“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环卫工人的工资需达到武城管【2020】7号文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即不低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30%)。2.投标人聘用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于垃圾清运的资金、设备投入、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劳保、降温费、工具费等一切费用均为投标人负责,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聘用的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工伤、人身意外伤亡及第三方的财产或人身等事故,全部责任由投标人或者责任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投标人违反该条约定,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追偿,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如本合同服务期满,采购人决定与投标人续签合同,投标人应根据武汉市城管执法委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广使用新能源环卫车辆的实施方案》完成续签服务期内的新能源车辆配置问题。4.如因政策、职能调整等原因需要调整服务范围,服务费应根据实际增减的人员和服务期进行调整,但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由于实际工作需要,导致该项目调整服务内容或整个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时,由采购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投标人停止服务,并调整相应服务费用或终止项目合同。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索要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5.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若因财政资金管理原因导致年度财政资金下达不足未能及时拨付的,不属于采购人违约行为,投标人不追究采购人责任。(四)考核标准1.考核及违约处罚投标人应遵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同时按采购人委托协议的要求开展工作,并接受采购人对其考核。对违反协议书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2.若现有考核标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或国家新的执行政策出台的,采购人将根据最新要求调整考核标准。具体考核标准如下:《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考核表》(含餐厨、厨余、其它垃圾运输项目)《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考核表》(含餐厨、厨余、其它垃圾运输项目)《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考核表》(含餐厨、厨余、其它垃圾运输项目)序号考核内容备注1服务人员作业时未统一着装或文明操作或规范收运的,违约金500元/次。2垃圾运输车辆因车身不洁或未按要求张贴垃圾车标识或混装混运或车辆未密闭导致漏撒的,每台车每发生以上一种现象的违约金500元/次,发生多种现象的累计罚款,罚款金额无上限。3垃圾清运不及时,未做到日产日清,造成垃圾暴露,违约金500元/次。4未按采购人要求将垃圾运往指定场所处置或任意处置垃圾的,违约金5000元/次。5清运外区垃圾并以高新区名义进入固废中心或终端处理厂的,违约金5000元/次,造成固废中心机器损坏或其它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赔付,违约金1000元/次。6服务单位无特殊情况擅自停业、歇业的,违约金5000元/次。7垃圾清运公司私自清运(未进水费系统)的单位,违约金5000元/次;投标人私自收取垃圾服务费的,违约金10000元/次,并解除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8投标人应按市、区两级要求完成项目相关信息报送及收运点小程序打卡,未及时报送信息及未按要求完成收运点打卡等任务的,违约金200元/次。9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告知清运地点物业单位及时清洗垃圾桶并工完场清,投标人应将不履行职责的物业相关单位告知采购人,未告知的违约金200元/次。10所有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必须安装智慧环卫设备,并受采购人监管,不安装智慧环卫设备的车辆不予以进入固废中心及终端垃圾处理厂,违约金2000元/次。11车辆装置系统实行一车一装置,各收运车辆擅自调换车载装置使用,违约金500元/次。12车辆停放场地堆放垃圾的,违约金2000元/次。13智慧环卫平台内显示有高新区内清运范围(黑色划线内),所有垃圾收集、运输车辆不能出范围,出范围车辆,违约金2000元/次,三次出圈直接取消该辆车进场(固废转运中心及终端垃圾处理厂)资格,特殊情况(修车,年审等)提前一天打纸质报告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出范围到别区,特殊情况未提前告知的,违约金100元/次。14在各类重大活动、灾害天气、突发环境卫生问题和采购人指派的其他临时环境卫生保障任务中,对采购人指挥调度的响应、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采购人指挥调度不予响应或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约金5000元/次。15投标人应积极与固废中心及终端垃圾处理厂进行衔接沟通,遵守固废中心及终端垃圾处理厂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其中标区域内垃圾不滞留。投标人不积极作为,未按约定时间入场倾倒造成区域内垃圾滞留的,违约金2000元/次。16被市城管委或垃圾终端处理厂通报进场垃圾含水率异常、混入其他垃圾等问题的,一经核实违约金2000元/次。17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做好收运台账或未如实填写运输单据的,违约金500元/次。18未按要求在环卫设施、车辆、人员全量配备前端设备并接入主管部门信息化平台,信息化平台各项作业数据不符合市、区环卫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的,基础业务数据更新维护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等情形的,违约金2000元/次。19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和类型配备作业人员和车辆的,月底按照每缺少1人2000元、每缺少1台车辆2000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出勤人员与排班计划不符,临时少人、缺岗的,每次每缺少1人收取违约2000元;20未落实社保应缴尽缴、工资未达到当地最低收入130%标准、未按时提供、更新环卫工人工作装备的、或其他相关情形的,经查实后,每1人收取违约金2000元。21服务区域内出现环境卫生类重大问题、负面舆情、违法违规案件,不满意投诉件、或上级领导、部门督办批示件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违约金5000元/次。总计总计备注:(1)采购人每月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2)每月违约金金额不超过10000元的为优良,10000元(含10000元)至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的为合格,20000元以上的为不合格,服务期内累计三个月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与投标人进行下一年度合同续签,且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3)考核结果与资金支付挂钩,从应付服务费中直接扣减。备注:(1)采购人每月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2)每月违约金金额不超过10000元的为优良,10000元(含10000元)至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的为合格,20000元以上的为不合格,服务期内累计三个月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与投标人进行下一年度合同续签,且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3)考核结果与资金支付挂钩,从应付服务费中直接扣减。备注:(1)采购人每月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2)每月违约金金额不超过10000元的为优良,10000元(含10000元)至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的为合格,20000元以上的为不合格,服务期内累计三个月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与投标人进行下一年度合同续签,且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3)考核结果与资金支付挂钩,从应付服务费中直接扣减。时间:年月日被考核单位:本月累计违约金:元考核人员签名:被考核单位人员签名:四、评审要求1.投标人2021年4月以来承担过类似清运服务项目的,并获得过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评价证明,且评议为“好”或者“满意”等相关描述。2.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特点编制详尽的服务方案,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收运路线的规划;②收运计划;③档案管理制度。3.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理解与分析,体现对项目前期情况详尽调查、透彻分析。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实施的条件与环境分析;②项目重点、难点的对策。4.投标人应保证服务质量与效果达到采购人要求,并制定详细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的保障方案;②出现服务质量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措施;③服务质量的承诺及处罚措施。5.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工作人员制定详细的配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人员配备方案(人员数量、岗位匹配、组织架构);②人员薪酬保障方案;③人员工作质量考核方案。6.投标人需提供的机械设备、车辆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停放管理;②备用设备配备;③车辆维护保养;④安全使用操作管理。7.投标人需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作业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培训;③文明作业措施。8.投标人需针对各类突发情况(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重大检查、居民投诉等)制定相应的应急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应急管理体系;②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分析;③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特别说明:标“★”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任意一项不响应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收运 餐厨垃圾车 生活垃圾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