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标公告(株洲结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
选任施工单位的公告
2024-04-25
选任施工单位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株洲结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市府路3号。法定代表人孔祥洪,董事长。
被执行人:株洲市锦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结谷街115号。法定代表人贺云辉,董事长。
株洲结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株洲锦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26日作出(2015)芦法民一初字第358号民事判决。对被执行人株洲市锦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占申请人株洲结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红线范围内房屋(2-5层越过红线范围的投影面积为97.424平方米)予以强制拆除,房顶拆除时应进行相应的加固处理。
二、公告具体事项
(一)拆除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
2、 具有房屋建筑二级以上资质,同时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以上资质;
3、 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资格证书。
(二) 报名截止时间
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请于2024年5月9日16:00前将报名资料送交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411办公室。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案涉建筑拆除工期控制在15-20之内,必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拆除,施工过程中要杜绝安全事故。
2024年4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