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招标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2024)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GXZC2024-C3-003059-KWZB)的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4-C3-003059-KWZB
项目名称: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A分标:统筹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主要负责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百色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涉及资金约26.7亿。其中2023年度资金约12.4亿,历年结存资金约14.3亿)。数量:1预算金额(元):8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对2024年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技术上负总责,统筹协调中介机构、有关市、县(市、区)开展资金核查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大纲并负责审查,负责全区的技术归口,并对其他中介机构内部核查工作流程进行监督指导; 2.举办培训班,对自治区、相关设区市和县(市、区)及其他中标机构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外省工作经验; 3.负责对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百色5个设区市37县(市、区)2023年度及历年结存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内部核查; 4.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资金核查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5.负责编制全区汇总报告、桂林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并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全区汇总报告、桂林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进行预审。负责全区报告终审会议会务及经费。 6.根据自治区的要求提交全区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汇总报告及桂林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资金内部核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
合同履约期限: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二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B分标:负责梧州、玉林、贺州、河池、崇左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涉及资金约26亿。其中2023年度资金约12.2亿,历年结存资金约13.8亿)。数量:1预算金额(元):5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负责共同组织并参与编制、审查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大纲; 2.负责对梧州、玉林、贺州、河池、崇左5个设区市37县(市、区)2023年度及历年结存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内部核查; 3.负责组织相关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外省工作经验; 4.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资金核查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5.负责编制梧州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并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6.根据自治区要求提交梧州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资金内部核查报告纸质版一及电子版。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
合同履约期限: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三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C分标:负责南宁、柳州、贵港 、来宾4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涉及资金约27.3亿。其中2023年度资金约12.5亿,历年结存资金约14.8亿)。数量:1预算金额(元):5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负责共同组织并参与编制、审查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大纲; 2.负责对南宁、柳州、贵港 、来宾4个设区市37县(市、区)2022年度及历年结存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内部核查; 3.负责组织相关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外省工作经验; 4.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资金核查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5.负责编制南宁等4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并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6.按自治区要求提交南宁等4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资金内部核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
合同履约期限: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分标:8500元、2分标:5500元、3分标:5500元。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6、磋商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磋商采购,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gx;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7、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8、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9号
项目联系人:黄海珍
项目联系方式:0771-551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项目联系人:杨坚
项目联系方式:0771-2023837/2023835

附件信息:

GXZC2024-C3-003059-KWZB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docx194.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

品目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10: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预算金额
¥19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坚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023837/2023835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1-5510911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1-2023837/2023835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项目编号:GXZC2024-C3-003059-KWZB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4月24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22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3第六章合同文本6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GXZC2024-C3-003059-KWZB)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4-C3-003059-KWZB项目名称: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预算总金额为195.00万元,其中:1分标为85.00万元、2分标为55.00万元、3分标为55.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95.00万元,其中:1分标为85.00万元、2分标为55.00万元、3分标为55.00万元。采购需求:1分标;预算金额:85.00万元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1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1项1.对2024年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技术上负总责,统筹协调中介机构、有关市、县(市、区)开展资金核查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大纲并负责审查,负责全区的技术归口,并对其他中介机构内部核查工作流程进行监督指导; 2.举办培训班,对自治区、相关设区市和县(市、区)及其他中标机构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外省工作经验; 3.负责对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百色5个设区市37县(市、区)2023年度及历年结存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内部核查; 4.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资金核查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5.负责编制全区汇总报告、桂林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并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全区汇总报告、桂林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进行预审。负责全区报告终审会议会务及经费。 6.根据自治区的要求提交全区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汇总报告及桂林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资金内部核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本分标(否)接受联合体投标。2分标;预算金额:55.00万元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1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1项1.负责共同组织并参与编制、审查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大纲; 2.负责对梧州、玉林、贺州、河池、崇左5个设区市37县(市、区)2023年度及历年结存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内部核查; 3.负责组织相关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外省工作经验; 4.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资金核查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5.负责编制梧州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并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6.根据自治区要求提交梧州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资金内部核查报告纸质版一及电子版。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本分标(否)接受联合体投标。3分标;预算金额:55.00万元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1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1项1.负责共同组织并参与编制、审查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大纲; 2.负责对南宁、柳州、贵港 、来宾4个设区市37县(市、区)2023年度及历年结存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内部核查; 3.负责组织相关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外省工作经验; 4.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资金核查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5.负责编制南宁等4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并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6.按自治区要求提交南宁等4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资金内部核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本分标(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五、开启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分标:8500元、2分标:5500元、3分标:5500元。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6、磋商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磋商采购,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gx;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7、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8、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9号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771-55109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联系方式:0771-20238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坚电话:0771-2023837/2023835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4月24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竞标,联合体供应商的名称应统一按“XXX 公司与 XXX 公司的联合体”的规则填写。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第3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3、联合体竞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响应无效),并将联合竞标协议放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与之相关的响应文件作废。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竞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6.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为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证明文件为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除自然人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项目人员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设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联合体竞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如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服务方案(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供应商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编制)(格式自拟);8、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10、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2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的价格;包括竞标服务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如有)、技术服务、培训、利润、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17.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1分标磋商保证金人民币8500元;2分标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500元;3分标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500元。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相关要求: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 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5.2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61/2/3分标: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1/2/3分标: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26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履约保证金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成交供应商若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返还;成交供应商若完全履行合同及质量保证义务,且没有任何未解决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书和履约保证金汇款(转账)单到采购人办理无息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成交后提供备注: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1、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纸质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质疑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杨坚 联系电话:0771-2023837/2023835,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32.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采用转账或现金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以办理。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3、账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二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支行银行账号:805029824700001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含电子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文件规定签署处签名(含电子签名)的行为,私章、印鉴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6.3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0.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后的内容编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电子文件,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响应文件的加密、解密19.1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供应商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进行加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0.3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或者未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0.4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四、响应文件提交”。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22.1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操作将电子版响应文件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23.1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5.3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3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书面或电子)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书面或电子)。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5日)。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本须知正文第27.3条的规定执行。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 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合计收费=1.5+0.4=1.9万元32.3代理服务费交纳银行帐号信息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支行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二分公司银行账号:805029824700001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所有分标参与磋商,但只能成为一个分标的成交人。3个分标的评标顺序为1→2→3,按该顺序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已经成为某分标第一成交候选人的的供应商,不再被推荐为其余分标的成交候选人。1分标采购预算:85.00万元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及单位服务内容及要求1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1项一、总体要求1.对2024年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技术上负总责,统筹协调中介机构、有关市、县(市、区)开展资金核查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大纲并负责审查,负责全区的技术归口,并对其他中介机构内部核查工作流程进行监督指导; 2.举办培训班,对自治区、相关设区市和县(市、区)及其他中标机构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外省工作经验; 3.负责对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百色5个设区市37县(市、区)2023年度及历年结存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内部核查; 4.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资金核查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5.负责编制全区汇总报告、桂林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并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全区汇总报告、桂林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进行预审。负责全区报告终审会议会务及经费。 6.根据自治区的要求提交全区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汇总报告及桂林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资金内部核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二、内部核查目的为了掌握全区及桂林等5个市37个县(市、区)2023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有效推进全区水库移民事业健康发展。3.内部核查依据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2. 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3. 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4.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23〕37号)四、内部核查范围统筹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主要负责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百色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涉及资金约26.7亿元。其中2023年度资金约12.4亿元,历年结存资金约14.3亿元)。具体如下:(一)桂林市:阳朔县、临桂区、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雁山区。(二)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合浦县。(三)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上思县、东兴市。(四)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五)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市、德保县、靖西市、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县、那坡县。五、内部核查内容对桂林等5个市37个县(市、区)2023年度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约26.7亿元使用管理情况(包括2023年度下达约12.4亿元及历年结存的后期扶持资金约)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监测评估、资金内部核查发现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需要在2023年开展整改的工作进行内部核查。具体核查内容主要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23〕37号)开展。(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有关项目实施管理规定的情况。(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时限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年度项目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直补资金发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人口动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项目资金投向是否合规,是否安排在规划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范围内;资金使用是否建立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执行县级报账制,是否有挪作他用;工程结算是否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审核、审计;资金拨付程序、手续是否完善、规范。(三)项目有关费用提取情况。项目设计费、监理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县级财政是否安排有项目实施管理费,是否有违规提取项目实施管理费、财政评审费等其他费用现象。(四)资金使用效果情况。项目完成后是否及时组织验收、移交;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情况如何;项目计划调整程序是否合规、报批手续是否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是否合规、及时。(五)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备查账,会计科目是否使用正确,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会计凭证是否合法。 (六)档案资料管理情况。项目工程档案、资金拨付等财务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规范,会计凭证是否合规,管理是否安全。(七)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需要在2023年开展整改的工作完成情况。(八)市、县(市、区)审批程序和职能履行情况。(九)其他。六、时间安排(一)5月底前编制内部核查工作大纲,下发内部核查通知。(二)6月至8月开展内部核查工作,完成核查工作报告初稿及报告预审。(三)9月底前完成报告终审。(四)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7.工作要求(以下各标项同)(一)核查工作培训。中标的中介机构负责对参加核查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二)现场核查。中介机构分别到各市县(市、区)开展现场核查工作,逐项核实每项资金落实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三)现场抽查核实。中介机构对每个县(市、区)每类资金项目实地抽查不少于1个项目,项目数5个以上的抽查不少于2个;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资金项目现场抽查不少于1个。(四)如实披露各市县(市、区)在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核查意见和建议。(五)出具核查报告。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出具内部核查报告,出具全区汇总工作报告。二、商务要求表(磋商供应商商务响应表与服务承诺同一内容不相符的,以低计算)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及地点1.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给成交供应商;待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款。采购人每次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开具发票。售后服务要求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具体如下:1、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保期内如因成交供应商质量问题遇到返工和补做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个法定工作日内负责无条件、无偿地返工和修正);2.成交供应商应在质保期内提供5×8小时的服务,服务响应并上门的时间为1个工作日;3.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后,2024年10月中旬-2025年3月期间,成交供应商须继续提供后续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验收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服务事项,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成交供应商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采购人。采购人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退回所有已支付的款项。2.验收标准: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其它要求1.磋商响应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材料、交通、保险、利润、税金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重复工作成本,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2.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将本项目数据泄密,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制定保密制度并提供保密承诺书。知识产权归属1.本项目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2.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向采购方交付成果之前,将成果及非专利技术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3.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最终提供给采购方的技术服务成果不得包含任何第三方未授权的知识产权或引起任何第三方基于该产品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有任何指控,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承担。4.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成果归采购人、实际协议签订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一切相关资料、数据和成果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用于任何经营、开发及学术活动,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2分标采购预算:55.00万元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及单位服务内容及要求1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1项一、总体要求1.负责共同组织并参与编制、审查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大纲; 2.负责对梧州、玉林、贺州、河池、崇左5个设区市37县(市、区)2023年度及历年结存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内部核查; 3.负责组织相关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外省工作经验; 4.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资金核查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 5.负责编制梧州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并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6.根据自治区要求提交梧州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资金内部核查报告纸质版一及电子版。二、内部核查目的为了掌握梧州等5个市37个县(市、区)2023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有效推进全区水库移民事业健康发展。3.内部核查依据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2. 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3. 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4.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23〕37号)四、内部核查范围主要负责梧州、玉林、贺州、河池、崇左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涉及资金约26亿元。其中2023年度资金约12.2亿元,历年结存资金约13.8亿元)。具体如下:(一)梧州市: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藤 县、蒙山县、岑溪市。(二)玉林市:玉州区、福绵区、容 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三)贺州市:八步区、昭平县、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平桂管理区。(四)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县、环江县、巴马县、都安县、大化县、宜州区。(五)崇左市:江州区、扶绥县、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天等县、凭祥市。五、项目内部核查内容对梧州等5个市37个县(市、区)2023年度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约26亿元使用管理情况(包括2023年度下达约12.2亿元及历年结存的后期扶持资金约13.8亿元)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监测评估、资金内部核查发现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需要在2023年开展整改的工作进行内部核查。具体核查内容主要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23〕37号)开展。(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有关项目实施管理规定的情况。(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时限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年度项目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直补资金发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人口动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项目资金投向是否合规,是否安排在规划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范围内;资金使用是否建立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执行县级报账制,是否有挪作他用;工程结算是否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审核、审计;资金拨付程序、手续是否完善、规范。(三)项目有关费用提取情况。项目设计费、监理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县级财政是否安排有项目实施管理费,是否有违规提取项目实施管理费、财政评审费等其他费用现象。(四)资金使用效果情况。项目完成后是否及时组织验收、移交;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情况如何;项目计划调整程序是否合规、报批手续是否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是否合规、及时。(五)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备查账,会计科目是否使用正确,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会计凭证是否合法。 (六)档案资料管理情况。项目工程档案、资金拨付等财务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规范,会计凭证是否合规,管理是否安全。(七)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需要在2023年开展整改的工作完成情况。(八)市、县(市、区)审批程序和职能履行情况。(九)其他。六、时间安排(一)5月底前编制内部核查工作大纲,下发内部核查通知。(二)6月至8月开展内部核查工作,完成核查工作报告初稿及报告预审。(三)9月底前完成报告终审。(四)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七、工作要求(一)核查工作培训。中标的中介机构负责对参加核查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二)现场核查。中介机构分别到各市县(市、区)开展现场核查工作,逐项核实每项资金落实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三)现场抽查核实。中介机构对每个县(市、区)每类资金项目实地抽查不少于1个项目,项目数5个以上的抽查不少于2个;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资金项目现场抽查不少于1个。(四)如实披露各市县(市、区)在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核查意见和建议。(五)出具核查报告。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出具内部核查报告,配合1分标出具全区汇总工作报告。二、商务要求表(磋商供应商商务响应表与服务承诺同一内容不相符的,以低计算)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及地点1.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给成交供应商;待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款。采购人每次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开具发票。售后服务要求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具体如下:1、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保期内如因成交供应商质量问题遇到返工和补做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个法定工作日内负责无条件、无偿地返工和修正);2.成交供应商应在质保期内提供5×8小时的服务,服务响应并上门的时间为1个工作日;3.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后,2024年10月中旬-2025年3月期间,成交供应商须继续提供后续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验收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服务事项,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成交供应商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采购人。采购人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退回所有已支付的款项。2.验收标准: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其它要求1.磋商响应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材料、交通、保险、利润、税金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重复工作成本,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2.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将本项目数据泄密,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制定保密制度并提供保密承诺书。知识产权归属1.本项目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2.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向采购方交付成果之前,将成果及非专利技术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3.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最终提供给采购方的技术服务成果不得包含任何第三方未授权的知识产权或引起任何第三方基于该产品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有任何指控,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承担。4.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成果归采购人、实际协议签订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一切相关资料、数据和成果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用于任何经营、开发及学术活动,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3分标采购预算:55.00万元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及单位服务内容及要求1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1项一、总体要求1.负责共同组织并参与编制、审查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大纲; 2.负责对南宁、柳州、贵港 、来宾4个设区市37县(市、区)2023年度及历年结存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内部核查; 3.负责组织相关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外省工作经验; 4.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资金核查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5.负责编制南宁等4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并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6.按自治区要求提交南宁等4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资金内部核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二、内部核查目的为了掌握南宁等4个市37个县(市、区)2023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有效推进全区水库移民事业健康发展。三、内部核查依据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2.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3.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23〕37号)四、内部核查范围主要负责南宁、柳州、贵港 、来宾4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涉及资金约27.3亿元。其中2023年度资金约12.5亿元,历年结存资金约14.8亿元)。具体如下:(一)南宁市: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经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高新区、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州市。(二)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柳江县、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阳和工业区、柳东新区。(三)贵港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平南县、桂平市。(四)来宾市:兴宾区、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五、项目内部核查内容对南宁等4个市37个县(市、区)2023年度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约27.3亿元使用管理情况(包括2023年度下达约12.5亿元及历年结存的后期扶持资金约14.8亿元)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监测评估、资金内部核查发现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需要在2023年开展整改的工作进行内部核查。具体核查内容主要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23〕37号)开展。(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有关项目实施管理规定的情况。(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时限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年度项目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直补资金发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人口动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项目资金投向是否合规,是否安排在规划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范围内;资金使用是否建立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执行县级报账制,是否有挪作他用;工程结算是否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审核、审计;资金拨付程序、手续是否完善、规范。(三)项目有关费用提取情况。项目设计费、监理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县级财政是否安排有项目实施管理费,是否有违规提取项目实施管理费、财政评审费等其他费用现象。(四)资金使用效果情况。项目完成后是否及时组织验收、移交;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情况如何;项目计划调整程序是否合规、报批手续是否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是否合规、及时。(五)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备查账,会计科目是否使用正确,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会计凭证是否合法。 (六)档案资料管理情况。项目工程档案、资金拨付等财务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规范,会计凭证是否合规,管理是否安全。(七)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需要在2023年开展整改的工作完成情况。(八)市、县(市、区)审批程序和职能履行情况。(九)其他。六、时间安排(一)5月底前编制内部核查工作大纲,下发内部核查通知。(二)6月至8月开展内部核查工作,完成核查工作报告初稿及报告预审。(三)9月底前完成报告终审。(四)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七、工作要求(一)核查工作培训。中标的中介机构负责对参加核查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二)现场核查。中介机构分别到各市县(市、区)开展现场核查工作,逐项核实每项资金落实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三)现场抽查核实。中介机构对每个县(市、区)每类资金项目实地抽查不少于1个项目,项目数5个以上的抽查不少于2个;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资金项目现场抽查不少于1个。(四)如实披露各市县(市、区)在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核查意见和建议。(五)出具核查报告。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出具内部核查报告,配合1分标出具全区汇总工作报告。二、商务要求表(磋商供应商商务响应表与服务承诺同一内容不相符的,以低计算)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及地点1.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给成交供应商;待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款。采购人每次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开具发票。售后服务要求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具体如下:1、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保期内如因成交供应商质量问题遇到返工和补做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个法定工作日内负责无条件、无偿地返工和修正);2.成交供应商应在质保期内提供5×8小时的服务,服务响应并上门的时间为1个工作日;3.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后,2024年10月中旬-2025年3月期间,成交供应商须继续提供后续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验收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服务事项,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成交供应商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采购人。采购人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退回所有已支付的款项。2.验收标准: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其它要求1.磋商响应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材料、交通、保险、利润、税金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重复工作成本,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2.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将本项目数据泄密,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制定保密制度并提供保密承诺书。知识产权归属1.本项目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2.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向采购方交付成果之前,将成果及非专利技术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3.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最终提供给采购方的技术服务成果不得包含任何第三方未授权的知识产权或引起任何第三方基于该产品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有任何指控,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承担。4.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成果归采购人、实际协议签订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一切相关资料、数据和成果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用于任何经营、开发及学术活动,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网站中的查询记录截图并作为评审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响应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4)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5)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1)技术要求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或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3)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5)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含分项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含分项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磋商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磋商记录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电子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2.7、3.7、4.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最后报价。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3.7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4.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或达到规定时间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9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4.10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标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2.7、3.7、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1分标、2分标、3分标)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价格分(满分10分)磋商报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评标价=投标报价。1、响应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响应报价分为满分。2、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某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某有效供应商评标价)× 10分。2技术分(满分80分)项目分析方案(满分16分)一档(0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项目分析方案、对项目的背景理解不到位;二档(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分析方案,了解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和水库移民资金管理有关要求、了解核查工作目标和任务;三档(9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分析方案,了解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和水库移民资金管理有关要求、了解核查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开展工作分析较简单;四档(1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分析方案,充分了解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和水库移民资金管理有关要求、了解核查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开展工作分析较全面、合理,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强的。2技术分(满分80分)核查工作方案(满分18分)一档(0 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核查工作方案;二档(7分):项目核查工作完整,基本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项目实施计划可行;对项目总体及现状有认识,解决方内容齐全,但可操作性差,满足项目基本要求;三档(12分):项目核查工作完整清晰,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项目实施计划完整明晰,有完善、详细的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措施;对项目总体对项目规划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准确透彻,总体规划思路、规划理念和规划方案表述清晰、严瑾、完整,措施先进、有效、成熟且依据项目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部满足项目规范要求;四档(18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人员配备完善、人员技术能力强,且提供的开展培训等的前期工作方案、现场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开展内业工作方案、编制报告工作和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完善、合理;有积极提供周到的后期服务方案的。2技术分(满分80分)提交成果方案(满分18分)一档(0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提交成果方案;二档(8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提交成果方案,组织结构、报告编写、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较简单的;三档(1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提交成果方案,组织结构和报告报告编写方案合理、质量保障措施到位,报告编写人员至少配备4人且均提供工作简历和学历、会计或审计专业职称证的;四档(18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提交成果方案,组织结构和报告报告编写方案合理、详尽、质量保障措施到位,报告编写人员至少配备6人且均提供工作简历和学历、会计或审计专业职称证的。2技术分(满分80分)经费保障方案(满分18分)一档(0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经费保障方案;二档(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经费保障方案,方案未包含有前期工作、培训、外业调查、内业工作、报告审查、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三档(1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经费保障方案,前期工作、培训、外业调查、内业工作、报告审查、后期服务等经费预算计划简单;四档(18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经费保障方案,前期工作、培训、外业调查、内业工作、报告审查、后期服务等预算计划,全部内容合理、详尽,经费保障充足。2技术分(满分80分)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0分) 一档(0分):服务承诺方案不完整,措施可行性低;二档(3分):服务承诺方案基本完整,措施基本可行的;三档(7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同意提供售后服务,明确售后服务电话、服务人员安排、响应时间、现场服务能力、汇总资料审核与报送方法、配合结果异议处理制度,其中3项以上内容较完善的;四档(10分):积极配合提供售后服务,明确售后服务电话、服务人员安排、响应时间等内容;现场服务能力、汇总资料审核与报送方法、配合结果异议处理制度,全部内容完善、合理的。3商务分(满分10分)人员配备情况(满分4分)拟投入人员配备中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高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分;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满分4分。3商务分(满分10分)企业信誉与业绩分(满分6分)(1)供应商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提供2019年以来完成过类似资金核查、稽查、审计项目业绩的,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4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总得分=1+2+3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2.7、3.7、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综合评分中技术、售后服务、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企业信誉及业绩得分高低依次确定)。8.其他说明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所有分标参与磋商,但只能成为一个分标的成交人。3个分标的评标顺序为1→2→3,按该顺序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已经成为某分标第一成交候选人的的供应商,不再被推荐为其余分标的成交候选人。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竞标声明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账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竞标。现就联合体竞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竞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盖章,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磋商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竞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联合体协议签订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竞标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如有):供应商名称: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2…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注: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如为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修改是否需要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4.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修改是否需要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5.如有多分标,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注: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竞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姓名)为联合委托代理人,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牵头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所竞分标:项目磋商文件商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偏离说明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表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分标号:序号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竞标响应偏离说明12345…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所竞分标:分标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2.供应商应当附本表所列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其他文书、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六章合同文本目录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2、成交通知书3、竞标报价表及最终报价表4、商务要求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偏离表5、采购需求6、售后服务承诺7、竞标声明8、成交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广西壮族自治区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号: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签订时间: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项目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数 量单位单 价(元)总 价(元)1详见开标一览表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如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第四条交付和验收1、提交服务成果时间限:,交付地点:。2、乙方应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所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3、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开始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乙双方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双方合同、响应文件验收。6、甲方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可暂缓向乙方付款,直到乙方及时完善并提交相应的服务成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7、甲方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否则甲方有权不出具服务验收合格单。第五条售后服务及培训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2、甲方应提供必要测试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3、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按甲方要求组织。第六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金额的支付按以下第2项约定执行:1、一次性支付2、分期支付2.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给成交供应商;待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款。2.2采购人每次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开具发票。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达到20天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合同金额没有支付的,不再支付;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追回;如因此造成用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数量、技术参数要求(技术参数需求)等不符合采购文件及甲方要求的,应及时整改;乙方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的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追回已付款项,并按本合同总价的10%计算违约金。3、甲方有权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对乙方的服务人员进行管理或要求更换,对于甲方要求更换服务人员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追回已付款项,并按本合同总价的10%计算违约金。4、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金额没有支付的,不再支付;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追回,且乙方应按合同金额10%承担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5、除因甲方自身原因外,乙方操作造成甲方系统数据丢失、泄密的,应按合同金额的三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6、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按本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成果在服务期及售后期内,因设计缺陷或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8、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信息安全及保密要求,每违反一次收取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累计违约次数超过30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追回已付款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9、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款额5%。10、本条所称损失是指一方因另一方违约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财产保全责任险保险费等)。11、甲方有权从未付价款中先行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不足另补。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有义务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成交通知书;2、竞标报价表及最终报价表;3、商务要求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偏离表;4、采购需求;5、售后服务承诺;6、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存壹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甲方(章)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合同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  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付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备注:本报告单一式4份(采购单位1份、供应商1份、采购监督部门备案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合同附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函退付意见书供应商申请项目编号:供应商申请项目名称:供应商申请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函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地址: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采购单位意见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函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签章 年 月 日财务部门意见此表于 年 月 日收到。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出纳办理转账日期:注:供应商凭经采购单位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相关财务部办理履约保函退付事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