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快速气象电子鼻招标公告(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2024)



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书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
135
2.5
1
工业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35.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不需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开始递交投标文件即可。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日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3.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北京时间09:30
(七)开标时间:2024年5月24日北京时间09: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非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23-89198101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大道2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3996099470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力帆时代3栋1205 

 

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9902001764124374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00637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5007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6232813760000616952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1747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12601010400083780000005338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0304010120010028835012105

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定稿).doc

 

项目名称: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项目号:ZCZXCG202413招标文件采购人: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4-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5-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8-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8-二、评标方法-19-三、评标标准-20-四、无效投标条款-21-五、废标条款-21-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3-一、投标人-23-二、招标文件-23-三、投标文件-23-四、开标-25-五、评标-25-六、定标-25-七、中标-26-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6-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7-十、交易服务费-28-十一、签订合同-28-十二、项目验收-28-第六篇采购合同-29-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7-一、经济文件-38-二、技术文件-40-三、商务文件-42-四、其他-45-五、资格文件-5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1352.51工业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35.0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不需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开始递交投标文件即可。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日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3.招标文件免费提供。(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北京时间09:30(七)开标时间:2024年5月24日北京时间09:3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非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23-89198101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大道28号(二)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996099470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力帆时代3栋1205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注:“▲”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的价格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2.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序号品名主要技术指标数量单位▲预算单价限价(万元)▲预算总价限价(万元)1快速气象电子鼻1工作条件1.1电源:AC 200-240 V,50-60Hz1.2温度:15-32℃ 1.3湿度:20-80%(32℃时)2主要技术指标2.1快速气相色谱电子鼻主机★2.1.1快速气相色谱电子鼻为电子鼻/超快速气相色谱仪二合一系统,可同时现电子鼻与超快速气相色谱仪功能。2.1.2两根不同极性金属毛细管色谱柱:MXT5/MXT1701,规格:2 根10 m, 0.18 mm id, 2.1.3双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2.1.4 FID工作温度: >295°C2.1.5 FID 灵敏度: 10-10 to 10-12 A/mV2.1.6 FID 动态线性 > 106.2.1.7启动时间<20min2.1.8 保留时间内RSD < 0.3 % 2.1.9 峰面积RSD < 3% ★2.1.10 检测限 < 60 pg of n C122.1.11一次进样,双柱同时分析,谱图同时呈现两根柱子的分离结果2.1.12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可实现分流不分流进样,工作温度:室温-250 ℃★2.1.13内置吸附冷阱系统:10mg Tenax TA 60/80,工作温度:5-280 ℃,可实现对样品预浓缩,并解析,提高仪器的灵敏度(pg)★2.1.14柱温箱升温速率:≥7℃/s ,工作温度:室温- 300 ℃★2.1.15分析周期短:≤6min2.1.16 ≥9 EPC精准控制气体流量与压力2.1.17六通阀:用于自动采样、冷阱吸附脱附与进样切换,工作温度:室温-350 ℃2.2 具有顶空进样功能的自动进样器★2.2.1具有顶空进样功能的自动进样器2.2.2可编程的模式化三维移动机械臂设计:机械手臂及移动式进样针可实现顶空进样。2.2.3自动进样装置主体与电子鼻主机可完美连接,具备相应高度的金属架。2.2.4无死体积,气路中无传输管道,注射器由载气吹扫,无吸附及污染。2.2.5样品瓶可用10或 20 mL, >40个样品位。2.2.6样品和注射器可独立加热。2.2.7样品加热温度范围:30 -200℃,每1℃可控。★2.2.8注射器加热温度范围:30 -150℃,每1℃可控。2.2.9样品摇荡速度可调范围:250-750 rpm,每1rpm可控。2.2.10可编程加热时间:0-999 minutes,每秒可控。2.2.11进样注射器可选范围:10ul-5mL2.2.12可编程进样速度。2.2.13软件能同时控制自动进样器,主机。2.3软件2.3.1软件操作系统为Windows10系统。★2.3.2.所得数据可与相同平台下的其他感官仪器融合分析(如电子舌、电子眼)2.3.3.软件为多语言版,内含汉语(中文版),一个软件能同时控制主机和运行全部化学计量学方法分析并产生实验报告。软件可控制自动进样器,设定方法,序列,自动采集数据,数据分析,维护管理,可定制报告等。★2.3.4.软件具备化学计量学分析功能,需具有集成的算法模型:PCA(主成分分析):软件可以自动对所有信息进行组合、筛选,挑选出样品的特征指纹信息,客观真实的反映出样品间的差异。DFA(判别因子分析):基于现有知识对参考样品进行特征指纹信息筛选,对数据能进行聚类分析,为不同的标准样品建立未知样识别模型,进行未知样判断,提供判断可信度。SQC(统计质量控制分析):可以对某个标准样品(参考样品)进行多批次、大样本量的信息收集,从而提取标准样品的特征信息,计算出标准样品的正常质量波动范围。数据能进行符合国际标准ISO3534:2的统计质量控制分析SQC,可以设定阈值,以判定产品的质量。SIMCA(软独立建模分析):可以通过提取标准样品的特征信息来建立识别域,从而对未知样进行判别并得出它与标准样一致或者不一致的结论。Shelflife(货架期分析):可以研究某个样品在特定的储藏条件下的保质期。PLS(偏最小线性回归分析):可以专门用于对样品风味或者浓度进行定量分析,对数据能进行最小线性回归分析,建立标准曲线,可以做定量分析。2.3.5.软件可以根据收集到的感官数据直接给出雷达图,二元图、三维图、等高图、指纹图。2.3.6.软件可根据样品的特征指纹,建立相应的模式识别系统对未知样进行判别。同时具备建模功能,用户可以根据样品进行不同的检测方法开发,建立保存模型后可以直接应用于之后的研发检测工作。2.4.风味保留指数定性库★2.4.1≥140,000种化合物,包含化合物在DB5,DB1701,DB1等色谱柱上保留指数信息,超过 230,000条目。★2.4.2包含化合物感官特性数据库≥3,000种化合物,如:果香味,香草味,焦糖味,肉桂味,花香味等;包含化合物气味阈值信息。2.4.3.可添加用户数据,丰富数据库内容3基本配置3.1快速气相色谱电子鼻主机 1套3.2样品瓶启动包 1套3.3自动进样器 1套3.4 45位进样托盘及进样器支撑 1套3.5 氢气泄露检测器 1套3.6 软件包 1套3.7 空气及氢气发生器 1套3.8 品牌台式电脑(I7,8G,512固态硬盘)1套1套135135注:1.请供应商详细注明各项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生产厂家等信息,凡能达到或高于对应要求参数的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以上参数要求若涉及有品牌型号、专利或有唯一性指标的,均只做说明使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该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得到评标委员会认可。3、除重量和外形尺寸指标外,对于有区间值要求的指标项,如标示为“≤”某指标值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以“=”该指标值的判定为满足,“<”该指标值的判定为优于;同样,如标示为“≥”某指标值的,以“=”该指标值的判定为满足,“>该指标值的判定为优于。4、采购人有权通过各种合法方式验证供应商竞标方案和产品响应情况的真实性,如有充分证据证明供应商虚假应标,将参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处理。三、技术总则:1、本次采购货物质量主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2、采购货物技术规范中货物型号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没有国内标准的采用国外相应标准。3、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投的一切仪器、设备和系统,应能在下列条件下进行工作:电源:220V(10%),单相,50Hz水压:2kgf/cm2(2×105Pa)环境温度:-5C45C相对湿度:不低于85%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24小时四、附件及备品备件:1.供应商在竞标时须提供能保证设备两年正常运行的备品备件清单和详细报价。备品备件的价格计入竞标总价中。2.其他附件及选件(供应商可推荐本项目技术规格中没有要求的附件、备件和专用工具作为买方选件,并需列明其单价、数量、总价供买方参考,但不供评审使用)。五、专用工具竞标人在竞标时须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所需专用工具(如果有)清单和详细报价。专用工具的价格计入竞标总价。六、提供文件要求供货时供方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费用应包括在总价之内,技术文件应完整、清楚、足够,保证现场安装、试运转以及正常安全运行和维修。1.设备操作指南、安装指南、维修手册、用户培训手册;2.备件备品手册,提供备件备品明细表、订货号及价格;3.易损件清单,推荐可国内购买(国内厂家制造)的备件备品和消耗件明细;4.合格证1套。5.提供3套纸质的与竞标设备同型号的技术及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彩页资料、产品说明书等,并提供电子版技术文件光盘1套。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注:“▲”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项目完成时间及地点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天内完成到货,进口设备收到LC后90天内到货,到货后10天内完成项目的整体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项目地点: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指定地点。▲二、交货、运输及包装方式免费送货上门、原厂包装三、验收方式1、数量验收(1)交货时,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用户单位人员当场进行货物品名、数量、品牌、型号及外观验收并形成书面数量验收记录。(2)数量验收记录由采购人指定收货人签字,并加盖用户单位印章方为有效。数量验收记录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2、质量性能验收(1)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完成项目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和现场技术服务之后,设备进入试运行期。设备连续成功试运行7个工作日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质量性能验收,出具质量性能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时间以报告中各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最后时间为准。(2)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包括设备安装人员自身安全、中心师生安全、货物设备安全(含丢失和损坏)]。(3)设备安装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要提供详细的设备安装进度计划,并服从中心统一安排和调配,保证按时按量完成安装及设备安装工作,并按时交付使用。四、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价格为交钥匙价,包含:设备购置费、运输及装卸搬运费、保险费、设备及系统的集成安装及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劳务费、检测费、税费以及其他有关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在使用项目内购置的设备及系统时无须另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若为进口产品,仅接受DDP报价,价格应包括办理与进口清关手续相关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如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采购方无须另向成交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五、人员培训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的现场免费培训,培训技术员人数应在2人以上。▲六、质保期限所有设备整机质保期限为产品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三年。七、售后服务(一)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支持,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所有使用及技术问题(包括软件、硬件),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指派专业人员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于到达后72小时内完成修复,确保货物正常运行。若到达后7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提供性能不低于故障机型参数的全新设备予以临时调换,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临时调换后,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尽快修复,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采购人有权到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4.质保期内的货物维护保养:成交供应商每年免费进行两次维护保养。(二)质保期外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终身免费上门维修,涉及配件更换只收配件成本费。八、付款方式1.质量性能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5%作质保金;需方收到质保金后7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100%的合同总价款。2.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若无遗留问题,需方将质保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暂不予退还。3.采购人每次向成交供应商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该先行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及质量保证金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九、合同的签订(1)成交供应商应需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先由成交供应商与用户草拟合同再交由财务部处胡老师审核)。(2)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十、合同付款单位合同付款单位为种创中心。十一、其它1、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所供产品为正品。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注:1.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关境外货物的评审价格,均按货物到达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的人民币价格进行评审(价格应包括办理与进口清关手续相关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如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2技术部分(40%)40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起评分40分。2. 扣分条款2.1重要技术条款(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每负偏离1条从起评分中扣15分,2条(含)以上负偏离的,作无效响应。2.2一般性条款(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中未带★标注的部分)每负偏离1条从起评分中扣5分,5条(含)以上负偏离的,作无效响应。1.偏离条数的界定为:凡有最低一级序号的要求或指标项即为一条,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2.★号标注指标应提供以下技术支持资料:项目技术需求中有具体技术文件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没有具体技术文件要求的,可提供软件功能截图或官网截图或技术白皮书或厂家产品说明书或经厂家确认的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3商务部分(30%)10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做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总共计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3商务部分(30%)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免费质保三年的前提下,对于本项目中设备,能提供多于一年质保服务的,每增加一年得2分,最多6分。免费质保由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提供才计算分值,需提供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出具的证明文件。3商务部分(30%)14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如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服务人员配置、服务响应速度、跟进服务情况等)进行评分。1.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4-10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完善、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9-1分;3.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合理性一般,无法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格式自拟。4政策性加分(4)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投标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项目商务需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采购合同;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进行澄清时,请在2024年4月29日17: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交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六)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答复或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时,将于2024年4月30日18:00时(北京时间)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答疑或补遗(但不指明问题来源),并将答复内容和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有关本项目发布的所有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不接受。(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盖章文件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1)中标金额小于等于60万元的项目,参照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为依据,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下浮50%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00元的按6000.00元支付。(2)中标金额60万元-162.5万元的项目,参照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为依据,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下浮50%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0.00元的按10000.00元支付。(3)中标金额162.5万元以上的项目,参照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为依据,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下浮50%收取。(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开户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两江龙头寺支行银行账号:50050104530000000006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要求公告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第六篇采购合同国产仪器设备采购合同供方:合同编号:中心填写需方: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需方用户单位:需方就所需仪器、设备(包括相关配套软件、硬件、集成系统在内,以下统称货物/产品)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采购项目编号:分包:;项目名称:;申购业务号:)后,确定供方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非政府采购项目为参照政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采购内容(如有多个院系,按院系分类汇总)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及型号产地及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1技术指标:22技术指标:备注:采购内容与本合同各项文件发生抵触的,按本合同第10.1条执行;二、合同总价2.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2.2本合同执行固定单价不变,不因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运输费(含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和供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需方无须另向供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3本项目执行合同总价包干方式,超出不补,减少按实结算。三、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3.1供方须提供全新的、原厂包装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附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内部无瑕疵。供方不收回包装。3.2供方提供的货物应完全符合本合同及各项文件中需方提出的,以及供方承诺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产地及生产厂商、规格配置、参数性能等各项要求与使用目的,应能够正常运行与使用。3.3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厂商及本合同各项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售后服务标准。上述标准为协议签订时有效的最新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要求高者为准。3.4供方承诺并保证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均享有合法权利的,不会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及其它合法权益。3.5(采购文件对技术标准有详细要求的,可于本款载明;此条款根据投标或响应文件承诺内容选择填写)。四、交货及验收4.1交货期限、地点、方式4.1.1交货期限:供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完全交货。供方应在交货前至少提前工作日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通知需方准备收货。4.1.2交货方式:供方免费送货到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指定位置,交需方用户单位。装卸和搬运均由供方负责,费用均由供方自行承担。4.1.3需方指定收货人:,电话:。4.2外观和数量验收4.2.1交货时,由供方和需方用户单位当场进行货物品名、数量、品牌、产地及生产厂商、型号及外观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记录。货物零部件、配件、附件、随机工具等的外观和数量验收以配置清单为准。4.2.2外观和数量验收记录由需方指定收货人签字,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外观和数量验收记录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4.3供方应于交货后7个工作日内,或者于需方用户单位指定时间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免费安装调试,并达到正常运行状态。4.4质量性能验收(此条款根据投标或响应文件承诺内容选择填写)4.4.1安装调试完毕并试运行个工作日后,供方可提出书面验收申请。货物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进行质量性能验收:(1)由需方组织质量性能验收,供方配合进行;验收合格的,由需方出具质量性能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时间以报告中需方确认的最后时间为准。(2)由方聘请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方承担。(3)由方提请政府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方承担;验收合格时间以需方收到政府机构检验合格报告时间为准。(4)其他验收方式:。4.4.2质量性能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标准执行。4.4.3若供方拒绝在验收不合格的报告上签字的,应在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否则视为供方认可该验收报告。4.5供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清单、零部件、配件、附近、随机工具以及用户使用手册、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按照本合同第4.1条、第4.2条之约定与货物一并交付给需方用户单位;供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在交货期内限内补齐,否则视为未完全交货。4.6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及项目其他文件规定的标准与要求之情形者,供方与需方(或需方用户单位)共同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者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方承担,交货及验收期限不作相应顺延。4.7(用户单位对验收有其他要求的,可于本款载明,但应根据投标或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填写;)。五、培训5.1安装调试合格后,由需方用户单位与供方共同商定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由需方用户单位指定。5.2供方向需方免费提供培训,培训内容与方式如下:供方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并指派专业人员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使用、维护、保养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全面掌握为止/(培训的具体要求根据投标或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填写)。六、付款方式6.1付款模式(此条款根据投标或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填写,付款模式三选一,删除其余模式)==========================履约保证金付款模式==================================================验收合格后付款模式========================6.1.1质量性能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5%(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作质保金;需方收到质保金后7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100%的合同总价款,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6.1.2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若无遗留问题,需方将质保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暂不予退还。===================================================================6.2需方每次向供方付款前,供方应该先行向需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及质保金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供方银行账号及税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需方银行账号及税号信息开户名称: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开户银行:工行重庆金凤支行银行账号:3100002409100014301银行行号:10265300903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MB1M179398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大道28号联系电话:023-89198101填写经办人及联系电话七、售后服务7.1质保期为质量性能验收合格后年,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与货物保修证书或国家规定不一致的,以时间较长者为准。7.2质保期内供方应按不低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保修证书及其他资料载明的、本合同及项目其他文件要求的内容提供质保服务,质保期内的所有服务及产生的费用均由供方承担。7.3质保范围:本合同所涵盖的供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列明的所有仪器、设备的硬件、软件、集成系统及其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和赠品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投标或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填写)。7.4质保服务内容7.4.1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指派专业人员完成修复,确保货物正常运行;未在前述时间内响应的,视为拒绝维修。售后服务维修中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需方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7.4.2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不能修复的,供方予以免费更换或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予以临时调换,保证需方的正常使用。7.4.3更换的货物及其软件、硬件、集成系统及其零部件、配件、附近、随机工具和赠品等应全新、合格,与原件品牌、规格、型号等一致,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需方有权要求对更换的货物等重新组织验收。7.4.4临时调换后,供方应在需方确定的时限内对货物尽快修复,同时,需方有权随时了解或检查货物修复进度。7.4.5质保期内的货物维护保养:。7.4.6其他质保服务:。7.5仪器设备配套软件(硬件)的质保服务内容7.5.1供方应在质保期内对软件(硬件)免费升级,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免费解决软件(硬件)使用过程中的故障、意外。7.5.2供方对其提供的软件(硬件)自身漏洞、故障,应在接到需方电话通知后日内免费修复。7.5.3对定制软件或集成系统的其他质保服务:。7.5.4供方提供的软件(硬件)出现本合同第7.5条未规定的情况的,适用本合同第七条对售后服务的其他规定。7.6货物发生质量问题,由供方进行维修、更换的,维修或更换件的质保期相应延长。7.7供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需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供方售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7.8质保期后服务:终身免费上门维修;涉及配件更换只收配件成本费。八、违约责任(若有异议,请根据行业标准填写,并与用户确认,或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填写)8.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仪器设备的,应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收货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5‰向供方支付违约金。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天按逾期付款金额的5‰向供方支付违约金。8.2供方有以下违约行为之一的,应当在需方指定期间内完成整改,指定的期间内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供方在指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或部分退货,并要求供方另行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1)逾期交货(包括不完全交货)的;(2)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的;(3)质量性能验收不合格的;(4)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8.3质保期内,如货物经供方3次维修或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临时调换后供方不能在商定的时限内完成修复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供方拒绝进行维修或更换的,需方有权按以下任一方式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1)解除合同或部分退货,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需方使用质保金自行或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更换,供方应对维修、更换的方案和所产生的费用无条件予以完全认可;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超出部分由供方承担。8.4需方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部分退货的,需方按合同解除时或退货时货物现状退回货物,供方支付违约金并无条件退还需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或退货部分相应款项;供方自行负责拆卸、联系运输、装卸货等所有退货事宜及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8.5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需方的合作案列,不得将需方作为业务伙伴进行宣传,不得使用需方的单位徽章、商标、标志语等;若违反上述约定,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8.6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或其他任何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需方先行垫付的,有权向供方追偿。8.7供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对本合同货物全部或部分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本合同货物全部或部分没收、查封或采取其他措施导致需方不能正常使用货物的,供方除应向需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8.8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相关费用的,需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供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全部或部分的豁免或解除。需方根据合同约定使用或扣除质保金后,供方应在需方指定的限期内补足质保金;限期内未能补足的,需方每天按质保金总额的5%继续扣除或计算逾期违约金。8.9双方同意,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不能不能填补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前述损失包括守约方为维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九、争议解决办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10.1本合同中“项目其他文件”系指本合同首部载明的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澄清表(函)、投标(响应)文件(含特殊承诺)、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前述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前述文件之间若发生抵触,应以以下优先顺序为准:本合同、本合签订后双方拟定的书面补充合同、投标时的特殊承诺函、澄清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招标(采购)文件。10.2双方确认下列地址为文书送达地址,并按照下列地址送达函件、诉讼文书、供货订单等各类文书。若一方根据下列地址(或对方通知的变更后的地址)向对方送达时发生收件人拒收或者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则发出函件、诉讼文书、供货订单等文书之日起的第10日视为送达对方之日。供方通讯地址:联系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方通讯地址:联系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一方变更本合同中约定的收货人、售后服务联系人、送达地址、联系方式或联系人而未书面通知对方的,视为原约定仍有效。10.3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10.4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书面补充合同。10.5本合同一式伍份,供方一份,需方肆份(综合业务部一份,财务部一份,运行保障部一份,用户单位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供方(盖章):需方(合同章):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常怀普地址: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大道28号电话:邮编:400130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合同供方:合同编号:中心填写需方: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需方用户单位:需方就所需进口仪器设备(包括相关配套软件、硬件、集成系统在内,以下统称货物)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采购项目编号:,分包:,项目名称:)后,确定供方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商务条款1.1货物清单1申购号经费号中文名称制造厂家英文名称制造厂家制造厂家品牌型号生产国别单位数量单价小计规格技术参数:配置清单: 合同总价 此处填写币种(大写): (小写:币种符号+数字 )除1.2价格条件约定外,合同总价已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试剂耗材消耗)、免费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及技术资料等费用。备注:采购内容与本合同各项文件发生抵触的,按本合同第8.1条执行。1.2价格条件:DDP、DAP、DAT、CIP等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项目现场。(此条款根据投标或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填写。)1.3外贸代理1.3.1需方委托经需方招标的外贸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合同买方)签订外贸合同,供方委托(以下简称外贸合同卖方)签订外贸合同。若外贸合同卖方在外贸合同执行中给需方及外贸合同买方造成任何经济及名誉损失,均由供方承担。1.3.2需方委托外贸合同买方办理中国境内的货物进口批文、免税手续并代理进口业务。1.3.3进口代理费由(□供方□需方)支付。供方外贸业务联系人:,电话:。1.4付款方式(此条款根据投标或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填写)1.4.1付款安排:需方通过外贸合同买方根据需要及时向外贸合同卖方开立100%L/C不可转让信用证,其中90%货款凭装运单据、供方出具的等额正式发票议付,余款10%货到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凭需方验收报告单、供方出具的等额正式发票议付。1.4.2质保金:外贸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整)的款项给需方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货物质量和运行等无遗留问题后无息退还质保金。1.4.3需方银行账号信息:开户名称: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银行账号:12500000MB1M179398开户银行:工行重庆金凤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MB1M179398银行行号:102653009035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大道28号1.5包装:供方须按进口通用标准包装全部货物,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整个运输过程的要求。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害,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1.6到货时间:L/C开出后90日内到货。供方应当提前三日通知需方用户单位准备接收货物。1.7到货地点: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指定地点。1.8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给需方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商品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必须提供货物合格资料或国家商检局签发的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安全标志》,技术指标和参数应符合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和供需双方谈判确定的结果以及产品说明书中的要求。1.9知识产权:应本合同项目需要应由供方自行编写或提供给需方使用的有关涉及知识产权的文件或资料,供方应确保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保证他人不会对需方所使用上述的文件或资料主张任何权利。若与第三方发生有关成果归属或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供方有责任和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的措施维护需方利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与需方无关。供方同时承担由此造成需方所有的经济损失。1.10技术资料1.10.1供方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本合同生效时供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该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统一的、与提供的合同货物相符。供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将技术资料与合同货物一起按时运输并交付需方。1.10.2如需方对合同货物做出变更,或因供方原因致使合同货物验收不合格而必须对合同货物做出变更的,供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合同货物做出变更,并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该资料应是完整、正确、清晰、统一,并完全符合该合同货物变更后需方认可的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1.10.3供方在交货时,应随货交付下列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物品:1)原产地证明;2)使用说明书、设备操作及维护手册;3)由制造商签发的质量证明书;4)送货清单,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含易损件、备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成本价、产地等)。5)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保修协议、保修卡等售后服务资料。1.10.41.10.3所列技术资料及物品作为需方所购产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供方应使用标准包装袋装好免费提供给需方。若供方没有按时将合同约定的资料提供给需方,需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二、货物开箱、安装调试、培训与验收2.1货物抵达需方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后,由供方与需方或需方用户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并填写开箱记录。在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要求换货、退货、补货或解除合同。需方指定收货人:,电话:。2.2开箱后10个工作日内供方完成安装调试。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由供方负责,需方给予协调配合。2.3在安装调试完成后10日内,供方负责对需方指定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在需方处进行免费培训,内容包括合同货物的安全事项、工作原理、操作技能、日常维护和常规故障检修等,确保培训结束后需方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操作、维护和常规故障的检修。2.4在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相关技术资料及物品到齐(包括试剂耗材),供方安装、调试合格且完成培训后,供方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需方受理申请且资料完整后15日内组织对货物进行验收。在约定验收的日期前供方必须协助需方用户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现场验收时供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否则验收延误由供方负责。通过技术性能验收后,需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视为验收合格。1.售后服务及维修3.1由供方承担售后服务及维修。联系人:,联系电话:。3.2保修期限:供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供方提供年免费保修服务。若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故障件的质保期从故障排除之日起重新起计;故障时间累计超过壹个月,整机保修期顺延叁个月。3.3保修期内,供方接到维修通知,供方人员应于7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货物在检修8小时后故障仍无法排除,供方应在最短72小时内更换零配件,修复故障货物。若72小时不能到达现场,视为供方拒绝维修,需方可自行联系维修并由供方承担所有维修费用和承担带来的扩大损失。3.4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方派员到用户货物使用现场进行保修,保修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3.5质保期内货物不能及时维修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相同的货物,以保证需方的正常使用。3.6质保期满后,供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即不高于成本价及对其他客户的供应价格,定价原则以合同签订时的价格为标准,就低不就高)向需方提供零部件材料费和终身技术服务(含维修)及其它选加附件、易损耗件,以保障合同货物正常运行。四、违约与索赔条款4.1供需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4.2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随货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物品的,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3‰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并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逾期交付超过30日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4.3若供方提供的货物、货物包装或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物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验收不合格的,需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补货、折价、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物品或解除合同。如需方选择解除合同,则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需方,如需方选择退货,则供方支付退货货物金额20%的违约金给需方,供方在15日内退还需方相应货款及缴纳相应的违约金后,凭交款单据拉走货物,同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装卸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如选择换货、补货、折价、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物品,则供方首先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给需方,然后需方选择折价的,由双方共同协商定价,供方应在重新定价后10日内退还需方货物差价,需方选择补货、换货、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物品的,供方在40日内重新换货或补充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未能提供的,按4.2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需方给予的宽限期内不免除供方逾期交货或随货物品的违约责任。4.4凡因供方原因造成解除合同的,需方已支付的费用由供方返还。4.5若供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保修服务或在货物发生故障后30日内无法修复货物使之正常运行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本合同约定价格全额退还损坏货物的货款,如因此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6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或者任何第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需方先行垫付费用的,有权向供方追偿。4.7供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知识产权、使用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对本合同货物全部或部分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本合同货物全部或部分没收、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措施,供方除应向需方返还全部已收货款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给需方造成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需方先行垫付费用的,有权向供方追偿。4.8需方有权直接从货款、质保金中扣除供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罚款、违约金、赔偿金及损失。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供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全部或部分的豁免或解除。需方根据合同约定使用或扣除质保金的,供方应在需方指定的限期内补足质保金,限期内未补足的,每逾期一日按应补足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4.9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需方的合作案列,不得将需方作为业务伙伴进行宣传,不得使用需方的单位徽章、商标、标志语等;若违反上述约定,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4.10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遇法定不可抗因素,造成合同履行不能或延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五、变更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采用书面形式改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修改合同、重签合同、签订补充合同等形式。六、关于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6.1本合同的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6.2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七、送达地址确认供方确定下列地址为文书送达地址,按照下列任一地址送达诉讼文书、供货订单、通知等其他各类文书的,视为供方签收;供方拒收或其他原因送达不到的,则发出诉讼文书、供货订单、通知等其他各类文书之日起的第10日视为送达对方之日。供方如需变更约定送达地址,应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通知需方;未通知需方变更的,原约定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供方经营地址:供方传真号码:供方邮箱地址:八、其他8.1本合同中“项目其他文件”系指本合同首部载明的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澄清表(函)、投标(响应)文件(含特殊承诺)、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前述文件之间若发生抵触,应以以下优先顺序为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拟定的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投标时的特殊承诺函、澄清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招标(采购)文件。8.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书面补充合同。8.3本合同一式伍份,供方一份,需方肆份(综合行政一份,财务部一份、运行保障部一份,用户单位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供方(盖章):法定代表人:需方(盖章):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常怀普银行账号: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大道28号注册地址:邮编:401300公司电话:授权代表人(签字):(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文件(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投标人名称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1项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单位:元招标项目名称: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技术文件(一)技术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二)其他技术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快速气象电子鼻采购项目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快速气象电子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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